卷之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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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年。
丁巳。
十一月。
己巳。
駐跸半壁店。
庚午駐跸古山。
○辛未上谒泰陵。
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
步入隆恩門。
詣寶城前行禮。
躬奠哀恸。
王以下、文武官員、随行禮。
○上具摺、遣内監回京。
請皇太後安。
○戶部等部議覆。
大學士管浙江總督嵇曾筠等。
遵旨會議浙江額徵南秋等米。
各屬徵輸不一。
杭、嘉、湖、三府屬南米。
向系春徵四分。
請照江省之例。
将南米随同漕米、于十月起、一并統徵分解。
應如所請。
從之。
○兵部等部會議、熱河添設兵丁二千名、應設大員統轄。
請将總管一缺、改為滿洲副都統。
滿洲蒙古各旗、共設協領六員。
佐領、防禦骁騎校、各二十員。
筆帖式三員。
從之。
○免江南銅山、砀山、二縣。
未完麥三百九十八石有奇。
○下嫁正藍旗滿洲多羅額驸西納海之縣主薨逝。
遣官緻祭。
○是日、駐跸二十裡鋪。
○壬申。
上躬祭泰陵。
行釋服禮。
望見碑亭。
即哀恸不止。
降輿。
步入隆恩門。
詣享殿前奠獻。
至焚燎所。
脫缟素。
易常服。
哭泣盡哀。
乃退。
○是日、駐跸古山。
○癸酉。
谕戶部、大學士徐本、随駕時多。
着将戶部三庫飯銀内。
每年賞給二千兩。
○又谕、署直隸河道總督顧琮、養廉四千兩。
稍不敷用、現在副總河已經裁缺。
所有養廉銀二千兩。
着一并賞給。
○實授紀龍、為雲南永北鎮總兵官。
○是日、駐跸半壁店。
○甲戌。
上以世宗憲皇帝三年服阕。
祫祭太廟。
是日起、齋戒三日。
○上具摺、遣内監回京。
請皇太後安。
○是日、駐跸常陽店。
○乙亥。
上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還宮。
○赈恤甘肅環縣、蘭州廣東三水、龍門、從化、清遠、花縣、澄海、潮陽、高要、開平、四會、十縣。
被旱災民。
緩徵本年額賦。
○丁醜。
上親詣太廟。
行祫祭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奉皇太後幸重華宮。
侍膳 ○奉皇太後還宮。
○加上皇太後徽号。
谕禮部曰。
朕惟王化攸基。
事先敦本。
典章有慶。
誼重尊親。
矧恩慈宜盡夫顯揚。
而崇号允符乎仁善。
欽惟聖母崇慶皇太後。
德涵恺悌。
功贊昇平。
恭儉垂模。
壸掖鹹欽内則。
肅雝成化。
邦家群奉母儀。
福祿加綏。
臣黎共戴。
朕紹承丕緒。
恪秉彜章。
祗遵懿訓之頒。
爰定中宮之位。
念徽音之有嗣。
佑啟多方。
荷教育之時勤。
贻安奕禩。
用伸敬悃。
恭晉隆稱。
加上聖母皇太後徽号。
曰、崇慶慈宣皇太後。
鴻名紀盛于瑤齋。
純嘏增輝于寶冊。
寰輿式仰。
钜典宜昭。
應行典禮。
爾部敬謹詳議具奏。
○戊寅。
皇太後聖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上詣壽康宮行慶賀皇太後禮。
王大臣于慈甯門、衆官于午門、行禮。
○詣皇太後宮侍宴。
○己卯。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戶部議、歸化城都統塔爾瑪善、應否量加随甲錢糧十石。
得旨允行。
○庚辰。
命西甯辦事副都統保柱、來京。
以鑲黃旗滿洲副都統巴靈阿、為西甯辦事副都統。
以署鑲紅旗蒙古副都統布蘭泰、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命莊親王允祿、總理增修七政時憲書。
○總理事務莊親王允祿等請解總理事務。
谕曰。
莊親王等奏辭總理事務、朕思皇考禦極之初。
命王大臣等總理事務。
至二十七月釋服之後。
準其解辭者。
蓋皇考春秋已逾四旬。
且至聖至明。
于天下政務。
及一切情事。
無不周知洞悉。
在朕今日、豈敢與皇考比拟。
正賴王大臣等、輔弼贊襄。
期臻上理。
何得援例懇辭。
但覽王大臣所奏、情辭懇切。
請各歸本職辦公。
仍是靖共佐理之忱悃。
朕祗得勉從所請。
此二十七月之内。
王大臣等匡贊朕躬。
一切典禮。
敬慎周備。
凡所交政務。
莫不悉心辦理。
甚屬勤勞。
總理事務莊親王、果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着交宗人府、吏部、從優議叙。
協辦總理事務平郡王、大學士徐本、公讷親、尚書海望、亦着議叙。
○免山西興縣臨縣、永甯州、臨晉縣、本年旱災丁銀。
○辛巳。
谕内閣、昨莊親王等、奏辭總理事務、情辭懇切。
朕勉從所請。
但目前兩路軍務、尚未全竣。
且朕日理萬幾。
亦間有特召交出之事。
仍須就近承辦。
皇考當日、原派有辦理軍機大臣。
今仍着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公讷親、尚書海望、侍郎納延泰、班第、辦理。
○莊親王允祿、奏辭内務府總管。
并請停給恩賞雙俸。
得旨。
不必辭。
○戶部議覆、山東巡撫法敏疏稱、商河縣官莊、<?土兼>鹵不毛下地、二百一十頃
丁巳。
十一月。
己巳。
駐跸半壁店。
庚午駐跸古山。
○辛未上谒泰陵。
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
步入隆恩門。
詣寶城前行禮。
躬奠哀恸。
王以下、文武官員、随行禮。
○上具摺、遣内監回京。
請皇太後安。
○戶部等部議覆。
大學士管浙江總督嵇曾筠等。
遵旨會議浙江額徵南秋等米。
各屬徵輸不一。
杭、嘉、湖、三府屬南米。
向系春徵四分。
請照江省之例。
将南米随同漕米、于十月起、一并統徵分解。
應如所請。
從之。
○兵部等部會議、熱河添設兵丁二千名、應設大員統轄。
請将總管一缺、改為滿洲副都統。
滿洲蒙古各旗、共設協領六員。
佐領、防禦骁騎校、各二十員。
筆帖式三員。
從之。
○免江南銅山、砀山、二縣。
未完麥三百九十八石有奇。
○下嫁正藍旗滿洲多羅額驸西納海之縣主薨逝。
遣官緻祭。
○是日、駐跸二十裡鋪。
○壬申。
上躬祭泰陵。
行釋服禮。
望見碑亭。
即哀恸不止。
降輿。
步入隆恩門。
詣享殿前奠獻。
至焚燎所。
脫缟素。
易常服。
哭泣盡哀。
乃退。
○是日、駐跸古山。
○癸酉。
谕戶部、大學士徐本、随駕時多。
着将戶部三庫飯銀内。
每年賞給二千兩。
○又谕、署直隸河道總督顧琮、養廉四千兩。
稍不敷用、現在副總河已經裁缺。
所有養廉銀二千兩。
着一并賞給。
○實授紀龍、為雲南永北鎮總兵官。
○是日、駐跸半壁店。
○甲戌。
上以世宗憲皇帝三年服阕。
祫祭太廟。
是日起、齋戒三日。
○上具摺、遣内監回京。
請皇太後安。
○是日、駐跸常陽店。
○乙亥。
上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還宮。
○赈恤甘肅環縣、蘭州廣東三水、龍門、從化、清遠、花縣、澄海、潮陽、高要、開平、四會、十縣。
被旱災民。
緩徵本年額賦。
○丁醜。
上親詣太廟。
行祫祭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奉皇太後幸重華宮。
侍膳 ○奉皇太後還宮。
○加上皇太後徽号。
谕禮部曰。
朕惟王化攸基。
事先敦本。
典章有慶。
誼重尊親。
矧恩慈宜盡夫顯揚。
而崇号允符乎仁善。
欽惟聖母崇慶皇太後。
德涵恺悌。
功贊昇平。
恭儉垂模。
壸掖鹹欽内則。
肅雝成化。
邦家群奉母儀。
福祿加綏。
臣黎共戴。
朕紹承丕緒。
恪秉彜章。
祗遵懿訓之頒。
爰定中宮之位。
念徽音之有嗣。
佑啟多方。
荷教育之時勤。
贻安奕禩。
用伸敬悃。
恭晉隆稱。
加上聖母皇太後徽号。
曰、崇慶慈宣皇太後。
鴻名紀盛于瑤齋。
純嘏增輝于寶冊。
寰輿式仰。
钜典宜昭。
應行典禮。
爾部敬謹詳議具奏。
○戊寅。
皇太後聖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上詣壽康宮行慶賀皇太後禮。
王大臣于慈甯門、衆官于午門、行禮。
○詣皇太後宮侍宴。
○己卯。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戶部議、歸化城都統塔爾瑪善、應否量加随甲錢糧十石。
得旨允行。
○庚辰。
命西甯辦事副都統保柱、來京。
以鑲黃旗滿洲副都統巴靈阿、為西甯辦事副都統。
以署鑲紅旗蒙古副都統布蘭泰、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命莊親王允祿、總理增修七政時憲書。
○總理事務莊親王允祿等請解總理事務。
谕曰。
莊親王等奏辭總理事務、朕思皇考禦極之初。
命王大臣等總理事務。
至二十七月釋服之後。
準其解辭者。
蓋皇考春秋已逾四旬。
且至聖至明。
于天下政務。
及一切情事。
無不周知洞悉。
在朕今日、豈敢與皇考比拟。
正賴王大臣等、輔弼贊襄。
期臻上理。
何得援例懇辭。
但覽王大臣所奏、情辭懇切。
請各歸本職辦公。
仍是靖共佐理之忱悃。
朕祗得勉從所請。
此二十七月之内。
王大臣等匡贊朕躬。
一切典禮。
敬慎周備。
凡所交政務。
莫不悉心辦理。
甚屬勤勞。
總理事務莊親王、果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着交宗人府、吏部、從優議叙。
協辦總理事務平郡王、大學士徐本、公讷親、尚書海望、亦着議叙。
○免山西興縣臨縣、永甯州、臨晉縣、本年旱災丁銀。
○辛巳。
谕内閣、昨莊親王等、奏辭總理事務、情辭懇切。
朕勉從所請。
但目前兩路軍務、尚未全竣。
且朕日理萬幾。
亦間有特召交出之事。
仍須就近承辦。
皇考當日、原派有辦理軍機大臣。
今仍着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公讷親、尚書海望、侍郎納延泰、班第、辦理。
○莊親王允祿、奏辭内務府總管。
并請停給恩賞雙俸。
得旨。
不必辭。
○戶部議覆、山東巡撫法敏疏稱、商河縣官莊、<?土兼>鹵不毛下地、二百一十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