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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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年。
丁巳。
十一月。
甲寅朔。
○乙卯。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詣皇太後宮問安。
○停次日朝賀。
○丙辰。
谕曰。
今年近京地方。
有被水之處。
收成歉薄。
以緻京師米價。
日漸昂貴。
朕心轸念。
多方籌畫。
内而八旗。
外而五城。
皆設廠平粜官米。
以濟民食。
乃近來米價仍未平減。
朕再四思維。
向來定例。
每逢歲閏。
但增給兵丁一月饷銀。
不給米石。
是以逢閏之年。
往往米價稍昂。
而今歲尤甚者。
則以畿輔歉收之故。
夫漕糧關系天庾。
出入皆有常制。
固難格外施恩。
輕為賞赉。
然于歲歉米貴之時。
又當酌量變通。
俾兵丁不緻有貴價粜米之累。
用是特頒谕旨。
将八旗兵丁。
借給一月米石。
其應于何時支領存。
将來作何坐扣還項之處。
該部速行詳悉定議具奏。
尋議、定例八旗甲米。
每年春秋冬三季關支。
所有戊午年頭季甲米。
已于今年十月内支放。
現敷兵丁食用。
惟歲底春初之時。
距來年三月關米。
為期尚遠。
未免需米接濟。
請将借給米石。
于十二月初一日放起。
歲内放完。
以濟兵食。
至坐扣還項。
應勻作四季分扣。
但每歲春間。
青黃不接。
市價易昂。
須至秋收。
蓋藏充裕。
價值平減。
此項坐扣米石。
請于戊午巳未兩年秋冬二季檔内勻扣。
從之。
○戶部議覆、山西巡撫覺羅石麟疏稱。
祁縣水沖沙壓地十一畝三分。
請免本色糧一升零。
折色糧二鬥一升零。
共折色銀三錢一分零。
聞喜縣水沖沙壓地一百六十八頃六十一畝一分零。
請免折色糧四百七十四石二鬥九升。
共折色銀六百二十二兩五錢一分。
應如所請。
準其豁免。
從之。
○總理事務王大臣等。
議覆河東總河白鐘山、條奏河務各款。
得旨。
白鐘山奏請巡漕禦史協查挑河事宜一款。
據王大臣等議覆。
該禦史于水勢之情形。
一時未必熟悉。
辦事恐緻掣肘等語。
朕思禦史雖未谙練河務。
然于挑浚之淺深。
豈有不能查勘之理。
若令其協同河臣。
督率稽查。
不無裨益。
着照白鐘山所請行。
○蠲赈安徽壽州霍邱縣。
被旱災民。
○蠲免陝西靖邊、定邊、安定、葭州、神木、府谷、米脂、吳堡等。
八州縣。
本年水災額賦。
緩徵長安、鹹甯、臨潼、盩厔、鄠縣、渭南、泾陽、耀州、高陵、醴泉、鹹陽、三原、興平、富平、大荔、朝邑、華州、蒲城、華陰、潼關、扶風、岐山、汧陽郿縣、長武、三水、淳化、乾州、武功、永壽等、三十州縣。
應元粜借糧石。
○丁巳。
禮部以朝鮮國王李昑。
請封世子李愃。
年未及歲。
與例不符。
應否準其冊封。
得旨。
該王既稱遲暮之年。
伊子李愃。
知識漸長。
輿情所在。
願名位早定。
情詞懇切。
着照所請行。
其進獻禮物。
不必收受。
若仍令其帶回。
未免徒滋往返。
着暫留收貯。
準作來年正貢。
以示朕柔遠之意。
○赈恤奉天錦縣、甯遠州、被水災民。
分别蠲緩額賦。
○以故喀爾喀紮薩克貝子阿努裡子多爾濟旺楚克、襲爵。
○戊午。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朕恭閱皇考朱批谕旨内。
屢有訓饬各省督撫。
稽察匪類。
以正人心。
以厚風俗之聖谕。
而彼時督撫。
敬謹遵奉。
亦時有以查獲匪類上聞者。
蓋以此等不法奸民。
實為國家之蠹。
不時稽察懲治。
所以為防微杜漸之計者。
至深遠也。
朕即位以來。
外省督撫。
未見有留心查拏匪類之奏。
如果人心丕變。
風俗醇良。
竟無此等作奸犯科之輩。
乃朕所樂聞。
豈不甚善。
但恐地方大吏。
苟且姑容。
妄意朕崇尚寬大。
于一切匪類等事。
平時漫不經心。
寬縱疎忽。
而偶有發覺者。
又複草率完結。
希圖省事。
不行奏報。
夫稂莠不翦。
無以植嘉禾。
頑梗不除。
無以安良善。
似此姑息養奸。
其罪實與科細煩擾者等。
從來法久廢弛之說。
乃為微末官吏、裡巷編氓而言。
彼其志慮卑庸。
識見短淺。
谕旨嚴切。
則勉強奉行。
稍閱歲時。
仍複怠玩。
在伊等固不足深責。
若為封疆大臣者。
膺朝廷股肱之重寄。
豈可蹈法久廢弛之陋習。
如果立法之初。
稍有未當。
即當據理
丁巳。
十一月。
甲寅朔。
○乙卯。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詣皇太後宮問安。
○停次日朝賀。
○丙辰。
谕曰。
今年近京地方。
有被水之處。
收成歉薄。
以緻京師米價。
日漸昂貴。
朕心轸念。
多方籌畫。
内而八旗。
外而五城。
皆設廠平粜官米。
以濟民食。
乃近來米價仍未平減。
朕再四思維。
向來定例。
每逢歲閏。
但增給兵丁一月饷銀。
不給米石。
是以逢閏之年。
往往米價稍昂。
而今歲尤甚者。
則以畿輔歉收之故。
夫漕糧關系天庾。
出入皆有常制。
固難格外施恩。
輕為賞赉。
然于歲歉米貴之時。
又當酌量變通。
俾兵丁不緻有貴價粜米之累。
用是特頒谕旨。
将八旗兵丁。
借給一月米石。
其應于何時支領存。
将來作何坐扣還項之處。
該部速行詳悉定議具奏。
尋議、定例八旗甲米。
每年春秋冬三季關支。
所有戊午年頭季甲米。
已于今年十月内支放。
現敷兵丁食用。
惟歲底春初之時。
距來年三月關米。
為期尚遠。
未免需米接濟。
請将借給米石。
于十二月初一日放起。
歲内放完。
以濟兵食。
至坐扣還項。
應勻作四季分扣。
但每歲春間。
青黃不接。
市價易昂。
須至秋收。
蓋藏充裕。
價值平減。
此項坐扣米石。
請于戊午巳未兩年秋冬二季檔内勻扣。
從之。
○戶部議覆、山西巡撫覺羅石麟疏稱。
祁縣水沖沙壓地十一畝三分。
請免本色糧一升零。
折色糧二鬥一升零。
共折色銀三錢一分零。
聞喜縣水沖沙壓地一百六十八頃六十一畝一分零。
請免折色糧四百七十四石二鬥九升。
共折色銀六百二十二兩五錢一分。
應如所請。
準其豁免。
從之。
○總理事務王大臣等。
議覆河東總河白鐘山、條奏河務各款。
得旨。
白鐘山奏請巡漕禦史協查挑河事宜一款。
據王大臣等議覆。
該禦史于水勢之情形。
一時未必熟悉。
辦事恐緻掣肘等語。
朕思禦史雖未谙練河務。
然于挑浚之淺深。
豈有不能查勘之理。
若令其協同河臣。
督率稽查。
不無裨益。
着照白鐘山所請行。
○蠲赈安徽壽州霍邱縣。
被旱災民。
○蠲免陝西靖邊、定邊、安定、葭州、神木、府谷、米脂、吳堡等。
八州縣。
本年水災額賦。
緩徵長安、鹹甯、臨潼、盩厔、鄠縣、渭南、泾陽、耀州、高陵、醴泉、鹹陽、三原、興平、富平、大荔、朝邑、華州、蒲城、華陰、潼關、扶風、岐山、汧陽郿縣、長武、三水、淳化、乾州、武功、永壽等、三十州縣。
應元粜借糧石。
○丁巳。
禮部以朝鮮國王李昑。
請封世子李愃。
年未及歲。
與例不符。
應否準其冊封。
得旨。
該王既稱遲暮之年。
伊子李愃。
知識漸長。
輿情所在。
願名位早定。
情詞懇切。
着照所請行。
其進獻禮物。
不必收受。
若仍令其帶回。
未免徒滋往返。
着暫留收貯。
準作來年正貢。
以示朕柔遠之意。
○赈恤奉天錦縣、甯遠州、被水災民。
分别蠲緩額賦。
○以故喀爾喀紮薩克貝子阿努裡子多爾濟旺楚克、襲爵。
○戊午。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朕恭閱皇考朱批谕旨内。
屢有訓饬各省督撫。
稽察匪類。
以正人心。
以厚風俗之聖谕。
而彼時督撫。
敬謹遵奉。
亦時有以查獲匪類上聞者。
蓋以此等不法奸民。
實為國家之蠹。
不時稽察懲治。
所以為防微杜漸之計者。
至深遠也。
朕即位以來。
外省督撫。
未見有留心查拏匪類之奏。
如果人心丕變。
風俗醇良。
竟無此等作奸犯科之輩。
乃朕所樂聞。
豈不甚善。
但恐地方大吏。
苟且姑容。
妄意朕崇尚寬大。
于一切匪類等事。
平時漫不經心。
寬縱疎忽。
而偶有發覺者。
又複草率完結。
希圖省事。
不行奏報。
夫稂莠不翦。
無以植嘉禾。
頑梗不除。
無以安良善。
似此姑息養奸。
其罪實與科細煩擾者等。
從來法久廢弛之說。
乃為微末官吏、裡巷編氓而言。
彼其志慮卑庸。
識見短淺。
谕旨嚴切。
則勉強奉行。
稍閱歲時。
仍複怠玩。
在伊等固不足深責。
若為封疆大臣者。
膺朝廷股肱之重寄。
豈可蹈法久廢弛之陋習。
如果立法之初。
稍有未當。
即當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