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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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年。
丁巳。
二月。
己未朔。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去年七月内。
準賊侵我卡倫。
掠去喀爾喀二人。
今秋宜嚴加防範。
現在派往換班察哈爾兵一千五百名。
黑龍江兵一千名。
令于五月初間。
由本處起程。
七月初間。
務到軍營。
着行文額驸策淩等。
俟換班兵到日。
将換回兵丁。
暫行留駐。
協力加謹防範。
俟過七八月緊要之時。
再将伊等發回。
今年準夷若複侵我卡倫。
應令額驸策淩。
将明年應如何防範之處。
先期定議具奏。
再西路應如何豫備之處。
亦行文大學士查郎阿。
令其先事詳議具奏。
○兵部議覆、閩浙總督銜專管福建事務郝玉麟、疏請酌設鋪司。
閩縣縣丞。
應于營前添設一鋪。
安兵一名。
侯官縣縣丞。
于大湖、箬洋、際上、可壟、添設四鋪。
安兵五名。
順昌縣縣丞。
于仁壽、洋墩、河墩。
添設三鋪。
安兵三名。
甯化縣縣丞。
于谌亨橋、黎坊、廠前。
添設三鋪。
安兵三名。
甯德縣縣丞。
于八蒲、九都。
添設二鋪。
安兵二名。
南勝同知。
于署前、及軍營、二鋪。
安兵四名。
以敷遞送。
并請将縣丞衙門鋪兵。
照偏僻鋪遞。
每兵每年給銀三兩六錢。
南勝同知鋪兵工食。
每名每年給銀七兩三錢六分。
于各該縣地丁内。
照數存留支給。
應如所請。
從之。
○庚申。
總理事務王大臣議覆、四川道監察禦史程盛修奏請、停庶吉士保舉之例。
以端始進。
應如所請。
從之。
○又議覆。
四川道監察禦史程盛修奏請、停榜後額外主事之用。
以杜冗濫。
應如所請。
從之。
○又議覆、辦理歸化城事務正紅旗副都統瞻岱奏稱、歸化城有都統。
巡察、同知。
并新設本城、及昆都倫七路、協理各衙門。
一切公文。
俱屬緊要。
向未設有鋪司。
請照察哈爾西四旗豐川甯朔衛所。
設立鋪司之例。
就道裡之遠近。
每處相距。
以三十裡二十餘裡為率。
于村莊附近設鋪。
每鋪鋪司三名。
總鋪鋪司四名。
共應設五十三鋪。
該鋪司一百六十八名。
每年每名照例給工食銀六兩。
共該銀一千零八兩。
即于歸化城都統衙門、每年所收牲畜記檔公頃銀内支給。
不必動用正項錢糧。
所設鋪司。
專管遞送公文。
及遞解人犯。
令該同知、及各該協理。
不時稽察。
應如所請。
從之。
○戶部議覆、署湖廣總督史贻直疏言、武昌廠關。
向系武昌府同知經管。
但同知一官。
任事太久。
交代無期。
誠恐從中掩舊那新。
轉成虧空。
而守口家人。
又得與關書巡役。
日久情熟。
勾通舞弊。
請照各省之例。
于就近道府廳員内。
揀選谙練之員經管。
毋庸專委武昌府同知。
仍于一年限滿。
具題考核。
應如所請。
從之。
○兵部議準、署兩廣總督廣東巡撫楊永斌疏請、酌添船汛。
廣海寨屬上川之三洲灣。
下川之大擔灣。
各添設四橹槳船一隻。
将香山協撥防狐狸迳汛目兵五十名。
抽出三十名。
于廣海寨撥兵十四名。
共四十四名。
分配兩船。
遊巡大擔灣。
于廣海寨附近水汛。
派千總一員經管。
外委千總一員專防。
三洲灣、派把總一員經管。
外委把總一員專防。
即将狐狸迳汛兵五十名。
改歸廣海寨充額。
所需配船。
及狐狸迳汛目兵。
統于廣海寨照數酌撥。
至香山之狐狸迳汛屬地方。
亦改歸廣海之都斛汛弁。
就近管轄。
并請将廣海寨屬添設四橹槳船二隻。
共需銀二百二十兩有奇。
于乾隆元年地丁銀内支給。
從之。
○浩齊特紮薩克郡王車淩拉布坦故。
遣官緻祭如例。
○辛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據劉于義奏稱、西甯鎮有原調援剿徹回官兵二百三十九員名。
于雍正十二年。
并乾隆元年。
節次派撥出口。
所有原領俸賞銀兩。
似應準
丁巳。
二月。
己未朔。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去年七月内。
準賊侵我卡倫。
掠去喀爾喀二人。
今秋宜嚴加防範。
現在派往換班察哈爾兵一千五百名。
黑龍江兵一千名。
令于五月初間。
由本處起程。
七月初間。
務到軍營。
着行文額驸策淩等。
俟換班兵到日。
将換回兵丁。
暫行留駐。
協力加謹防範。
俟過七八月緊要之時。
再将伊等發回。
今年準夷若複侵我卡倫。
應令額驸策淩。
将明年應如何防範之處。
先期定議具奏。
再西路應如何豫備之處。
亦行文大學士查郎阿。
令其先事詳議具奏。
○兵部議覆、閩浙總督銜專管福建事務郝玉麟、疏請酌設鋪司。
閩縣縣丞。
應于營前添設一鋪。
安兵一名。
侯官縣縣丞。
于大湖、箬洋、際上、可壟、添設四鋪。
安兵五名。
順昌縣縣丞。
于仁壽、洋墩、河墩。
添設三鋪。
安兵三名。
甯化縣縣丞。
于谌亨橋、黎坊、廠前。
添設三鋪。
安兵三名。
甯德縣縣丞。
于八蒲、九都。
添設二鋪。
安兵二名。
南勝同知。
于署前、及軍營、二鋪。
安兵四名。
以敷遞送。
并請将縣丞衙門鋪兵。
照偏僻鋪遞。
每兵每年給銀三兩六錢。
南勝同知鋪兵工食。
每名每年給銀七兩三錢六分。
于各該縣地丁内。
照數存留支給。
應如所請。
從之。
○庚申。
總理事務王大臣議覆、四川道監察禦史程盛修奏請、停庶吉士保舉之例。
以端始進。
應如所請。
從之。
○又議覆。
四川道監察禦史程盛修奏請、停榜後額外主事之用。
以杜冗濫。
應如所請。
從之。
○又議覆、辦理歸化城事務正紅旗副都統瞻岱奏稱、歸化城有都統。
巡察、同知。
并新設本城、及昆都倫七路、協理各衙門。
一切公文。
俱屬緊要。
向未設有鋪司。
請照察哈爾西四旗豐川甯朔衛所。
設立鋪司之例。
就道裡之遠近。
每處相距。
以三十裡二十餘裡為率。
于村莊附近設鋪。
每鋪鋪司三名。
總鋪鋪司四名。
共應設五十三鋪。
該鋪司一百六十八名。
每年每名照例給工食銀六兩。
共該銀一千零八兩。
即于歸化城都統衙門、每年所收牲畜記檔公頃銀内支給。
不必動用正項錢糧。
所設鋪司。
專管遞送公文。
及遞解人犯。
令該同知、及各該協理。
不時稽察。
應如所請。
從之。
○戶部議覆、署湖廣總督史贻直疏言、武昌廠關。
向系武昌府同知經管。
但同知一官。
任事太久。
交代無期。
誠恐從中掩舊那新。
轉成虧空。
而守口家人。
又得與關書巡役。
日久情熟。
勾通舞弊。
請照各省之例。
于就近道府廳員内。
揀選谙練之員經管。
毋庸專委武昌府同知。
仍于一年限滿。
具題考核。
應如所請。
從之。
○兵部議準、署兩廣總督廣東巡撫楊永斌疏請、酌添船汛。
廣海寨屬上川之三洲灣。
下川之大擔灣。
各添設四橹槳船一隻。
将香山協撥防狐狸迳汛目兵五十名。
抽出三十名。
于廣海寨撥兵十四名。
共四十四名。
分配兩船。
遊巡大擔灣。
于廣海寨附近水汛。
派千總一員經管。
外委千總一員專防。
三洲灣、派把總一員經管。
外委把總一員專防。
即将狐狸迳汛兵五十名。
改歸廣海寨充額。
所需配船。
及狐狸迳汛目兵。
統于廣海寨照數酌撥。
至香山之狐狸迳汛屬地方。
亦改歸廣海之都斛汛弁。
就近管轄。
并請将廣海寨屬添設四橹槳船二隻。
共需銀二百二十兩有奇。
于乾隆元年地丁銀内支給。
從之。
○浩齊特紮薩克郡王車淩拉布坦故。
遣官緻祭如例。
○辛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據劉于義奏稱、西甯鎮有原調援剿徹回官兵二百三十九員名。
于雍正十二年。
并乾隆元年。
節次派撥出口。
所有原領俸賞銀兩。
似應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