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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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三年。
丙申。
十二月。
甲戌朔。
以牛錄章京黑勒布、為兵部理事官。
○升河南河南道參政朱衣助、為山東按察使司按察使。
廣東提學道副使錢朝鼎、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西冀甯道參政王舜年、為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東青州道副使陳嘉善、為浙江布政使司參政、分守金衢道。
陝西驿傳道副使李棠馥、為本省布政使司參政、督糧道。
○乙亥。
停保舉優升大府知府例。
○丁醜。
轉侍講學士馮溥、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
升左谕德、程芳朝、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學士。
左庶子黃機、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學士。
右庶子王熙、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講學士。
○黑龍江郭博爾村頭目吳默德、遣其子弟招降索倫部落達爾巴等十戶、來貢貂皮。
賜朝衣馬匹等物有差。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崔澄、為刑部理事官。
○江南道試監察禦史于嗣登劾奏、總督倉場戶部侍郎李呈祥、誤漕溺職。
下吏部議。
○戊寅。
以冊封内大臣鄂碩女董鄂氏為皇貴妃。
遣内大臣公愛星阿、告祭太廟。
○降督捕侍郎梁清遠三級、調用。
以保舉張益慶為杭州府知府、後益慶因罷軟無能革職、連坐舉主故也。
○己卯。
冊内大臣鄂碩女董鄂氏為皇貴妃賜之冊寶冊文曰。
朕惟乾行翼贊。
必資内職之良坤教弼成。
式重淑媛之選。
爰彰彜典特沛隆恩。
咨爾董鄂氏、敏慧夙成。
謙恭有度。
椒塗敷秀。
弘昭四德之修。
蘭殿承芬。
允佐二南之化。
茲仰承懿命立爾為皇貴妃。
錫之冊寶。
其尚祇勤夙夜。
衍慶家邦。
雍和鐘麟趾之祥。
貞肅助雞鳴之理。
欽哉。
寶文曰。
皇貴妃寶。
是日早、奉冊寶于彩亭。
禮部侍郎邬赫、啟心郎吳馬護等、送至南苑。
置彩亭于門左。
鴻胪寺官、将置節冊寶黃案、設于上所禦前殿左。
啟心郎吳馬護等、奉節冊寶于案上。
奏設畢。
上禦殿閱冊寶畢。
正使副使三員、跪于殿階下。
大學士覺羅巴哈納捧節。
學士麻勒吉捧冊。
折庫讷捧寶。
授節于大學士劉正宗。
授冊于禮部侍郎邬赫。
授寶于禮部侍郎薛所蘊由中路捧置彩亭。
送至内院。
卯刻、皇貴妃儀仗、設于皇貴妃宮前。
内監将節冊寶黃案、置于宮院正中。
設香案于節冊寶案前。
正使大學士劉正宗、由内院捧節。
繼置冊寶于彩亭。
依次行至隆宗門外。
正副使捧節冊寶授内監。
内監跪接捧進。
皇貴妃朝服。
宮女随從。
迎于内門。
節冊寶居前。
皇貴妃随至拜位。
置節冊寶于各案。
内贊女官贊宣冊。
皇貴妃跪。
女官捧冊立。
宣于左旁。
次贊受冊。
女官跪接。
授皇貴妃受冊訖。
轉授右旁女官。
女官跪受。
次贊宣寶。
如宣冊儀。
贊興皇貴妃興。
贊行禮。
皇貴妃行六拜三跪三叩頭禮畢。
内監持節出、授正副使。
告行禮畢。
正副使持節複命。
是日、以冊封皇貴妃禮成。
頒诏天下。
時上在南苑。
不設鹵簿。
不奏樂。
王、貝勒、貝子、公等、不行朝賀禮。
次日黎明、設诏書黃案于太和殿内左側。
設香亭龍亭于午門外禦道。
宗室覺羅固山額真、尚書、精奇尼哈番等官以下、異姓公侯伯、及滿漢文武有頂帶官員以上、俱朝服齊集午門外。
外郎耆老等、俱集天安門外金水橋前。
大學士覺羅巴哈納、自太和殿内捧取诏書。
禮部尚書恩格德、于檐前居中跪而受之。
置雲盤内。
捧至階下。
由禦道行。
張黃蓋。
至午門外跪置龍亭内。
行三叩頭禮畢。
香亭居前。
龍亭在後。
張蓋列批頭等儀仗前導。
教坊司奏樂。
群臣随從至天安門外金水橋前。
尚書恩格德、自龍亭内取诏書。
置重案上所設黃案。
鴻胪寺鳴贊贊趨。
群臣俱前。
稱有制。
衆皆跪。
宣诏官登案。
立宣畢。
行三跪九叩頭禮畢。
群臣分翼而立。
置诏書于龍亭。
張蓋。
列批頭。
教坊司奏樂。
自大清門出。
由禮部大門入。
階前設案一。
列香燭。
禮部各官行三跪九叩頭禮。
随将诏書刊示天下。
诏曰。
帝王臨禦天下。
慶賞刑威、雖當并用。
然吉祥茂集之時。
尤宜推恩肆赦。
敬迓天庥。
朕遵聖母皇太後谕上□日。
思佐宮闱之化。
爰慎賢淑之求。
于本月初六日、冊封内大臣鄂碩之女董鄂氏為皇貴妃。
贊理得人。
群情悅豫。
逢茲慶典。
恩赦特頒。
所有事宜、條列如左。
一、自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昧爽以前。
凡官吏兵民人等有犯、除謀反叛逆、子孫殺祖父母、父母、内亂、妻妾殺夫、告夫、奴婢殺家長、殺一家非死罪三人、采生折割人、謀殺、故殺、蠱毒魇魅、毒藥殺人、強盜、妖言、十惡等真正死罪不赦外。
及貪官衙蠹受贓、監守自盜、拖欠錢糧、侵盜漕糧員役、亦在不赦。
其餘死罪俱減一等。
軍罪以下、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鹹赦除之。
有以赦前事告讦者、以其罪罪之。
一、今□山戊不□朝審候決重犯、至一百三四十人。
無知罹辟、獨外生成。
殊可憫恻。
其在京朝審過、見在候決囚犯、俱與減等發落。
一、各直省司府州縣、見在監候秋決各犯、亦準一體減等發落。
一、文職官員。
除貪贓及大計處分、失陷城池、緝盜不獲、罪犯越獄拖欠錢糧漕糧違誤欽件限
丙申。
十二月。
甲戌朔。
以牛錄章京黑勒布、為兵部理事官。
○升河南河南道參政朱衣助、為山東按察使司按察使。
廣東提學道副使錢朝鼎、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西冀甯道參政王舜年、為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東青州道副使陳嘉善、為浙江布政使司參政、分守金衢道。
陝西驿傳道副使李棠馥、為本省布政使司參政、督糧道。
○乙亥。
停保舉優升大府知府例。
○丁醜。
轉侍講學士馮溥、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
升左谕德、程芳朝、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學士。
左庶子黃機、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學士。
右庶子王熙、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講學士。
○黑龍江郭博爾村頭目吳默德、遣其子弟招降索倫部落達爾巴等十戶、來貢貂皮。
賜朝衣馬匹等物有差。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崔澄、為刑部理事官。
○江南道試監察禦史于嗣登劾奏、總督倉場戶部侍郎李呈祥、誤漕溺職。
下吏部議。
○戊寅。
以冊封内大臣鄂碩女董鄂氏為皇貴妃。
遣内大臣公愛星阿、告祭太廟。
○降督捕侍郎梁清遠三級、調用。
以保舉張益慶為杭州府知府、後益慶因罷軟無能革職、連坐舉主故也。
○己卯。
冊内大臣鄂碩女董鄂氏為皇貴妃賜之冊寶冊文曰。
朕惟乾行翼贊。
必資内職之良坤教弼成。
式重淑媛之選。
爰彰彜典特沛隆恩。
咨爾董鄂氏、敏慧夙成。
謙恭有度。
椒塗敷秀。
弘昭四德之修。
蘭殿承芬。
允佐二南之化。
茲仰承懿命立爾為皇貴妃。
錫之冊寶。
其尚祇勤夙夜。
衍慶家邦。
雍和鐘麟趾之祥。
貞肅助雞鳴之理。
欽哉。
寶文曰。
皇貴妃寶。
是日早、奉冊寶于彩亭。
禮部侍郎邬赫、啟心郎吳馬護等、送至南苑。
置彩亭于門左。
鴻胪寺官、将置節冊寶黃案、設于上所禦前殿左。
啟心郎吳馬護等、奉節冊寶于案上。
奏設畢。
上禦殿閱冊寶畢。
正使副使三員、跪于殿階下。
大學士覺羅巴哈納捧節。
學士麻勒吉捧冊。
折庫讷捧寶。
授節于大學士劉正宗。
授冊于禮部侍郎邬赫。
授寶于禮部侍郎薛所蘊由中路捧置彩亭。
送至内院。
卯刻、皇貴妃儀仗、設于皇貴妃宮前。
内監将節冊寶黃案、置于宮院正中。
設香案于節冊寶案前。
正使大學士劉正宗、由内院捧節。
繼置冊寶于彩亭。
依次行至隆宗門外。
正副使捧節冊寶授内監。
内監跪接捧進。
皇貴妃朝服。
宮女随從。
迎于内門。
節冊寶居前。
皇貴妃随至拜位。
置節冊寶于各案。
内贊女官贊宣冊。
皇貴妃跪。
女官捧冊立。
宣于左旁。
次贊受冊。
女官跪接。
授皇貴妃受冊訖。
轉授右旁女官。
女官跪受。
次贊宣寶。
如宣冊儀。
贊興皇貴妃興。
贊行禮。
皇貴妃行六拜三跪三叩頭禮畢。
内監持節出、授正副使。
告行禮畢。
正副使持節複命。
是日、以冊封皇貴妃禮成。
頒诏天下。
時上在南苑。
不設鹵簿。
不奏樂。
王、貝勒、貝子、公等、不行朝賀禮。
次日黎明、設诏書黃案于太和殿内左側。
設香亭龍亭于午門外禦道。
宗室覺羅固山額真、尚書、精奇尼哈番等官以下、異姓公侯伯、及滿漢文武有頂帶官員以上、俱朝服齊集午門外。
外郎耆老等、俱集天安門外金水橋前。
大學士覺羅巴哈納、自太和殿内捧取诏書。
禮部尚書恩格德、于檐前居中跪而受之。
置雲盤内。
捧至階下。
由禦道行。
張黃蓋。
至午門外跪置龍亭内。
行三叩頭禮畢。
香亭居前。
龍亭在後。
張蓋列批頭等儀仗前導。
教坊司奏樂。
群臣随從至天安門外金水橋前。
尚書恩格德、自龍亭内取诏書。
置重案上所設黃案。
鴻胪寺鳴贊贊趨。
群臣俱前。
稱有制。
衆皆跪。
宣诏官登案。
立宣畢。
行三跪九叩頭禮畢。
群臣分翼而立。
置诏書于龍亭。
張蓋。
列批頭。
教坊司奏樂。
自大清門出。
由禮部大門入。
階前設案一。
列香燭。
禮部各官行三跪九叩頭禮。
随将诏書刊示天下。
诏曰。
帝王臨禦天下。
慶賞刑威、雖當并用。
然吉祥茂集之時。
尤宜推恩肆赦。
敬迓天庥。
朕遵聖母皇太後谕上□日。
思佐宮闱之化。
爰慎賢淑之求。
于本月初六日、冊封内大臣鄂碩之女董鄂氏為皇貴妃。
贊理得人。
群情悅豫。
逢茲慶典。
恩赦特頒。
所有事宜、條列如左。
一、自順治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昧爽以前。
凡官吏兵民人等有犯、除謀反叛逆、子孫殺祖父母、父母、内亂、妻妾殺夫、告夫、奴婢殺家長、殺一家非死罪三人、采生折割人、謀殺、故殺、蠱毒魇魅、毒藥殺人、強盜、妖言、十惡等真正死罪不赦外。
及貪官衙蠹受贓、監守自盜、拖欠錢糧、侵盜漕糧員役、亦在不赦。
其餘死罪俱減一等。
軍罪以下、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鹹赦除之。
有以赦前事告讦者、以其罪罪之。
一、今□山戊不□朝審候決重犯、至一百三四十人。
無知罹辟、獨外生成。
殊可憫恻。
其在京朝審過、見在候決囚犯、俱與減等發落。
一、各直省司府州縣、見在監候秋決各犯、亦準一體減等發落。
一、文職官員。
除貪贓及大計處分、失陷城池、緝盜不獲、罪犯越獄拖欠錢糧漕糧違誤欽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