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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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審事徇情等罪不赦外。
其餘見在議革、議降、議罰、及戴罪住俸各官。
各該衙門奏明寬宥。
一、武職官員。
除貪贓、及軍政處分、失陷地方、縱兵搶掠、拖欠錢糧、違誤欽件限期、審事徇情等罪不赦外。
其餘見在議革、議降、議罰、及戴罪住俸各官。
各該衙門奏明寬宥。
一、應追贓私、除貪贓侵盜不赦外。
其餘果系家産盡絕、力不能完者。
該督撫察确題請豁免。
不許株連親族。
一、各地方人等、有因叛逆幹連、原系無辜者。
該督撫按即與具題釋放。
一、嘯聚山海、擁衆不服者。
果能真心來歸、除赦其前罪外。
仍破格叙擢。
如有能擒斬叛首、歸正投誠。
并與不次擢用。
一、各處盜賊、或為饑寒所累。
或為貪官所迫。
情實可憫。
如能改過自首者、準赦其罪。
一、各處依附土賊等衆、如悔過擒拏賊首投誠。
及賊首率衆來降者。
概宥前罪、仍與官職。
以示鼓勵。
于戲。
殊恩蕩蕩。
法宥過以施仁。
嘉祉綿綿。
衍贻謀而昌後。
布告天下。
鹹使聞知。
○以鑲藍旗漢軍固山大王成名、為甲喇章京。
○庚辰。
以鑲白旗漢軍阿達哈哈番李永盛、為甲喇章京。
○辛巳。
刑部奏言、現在朝審候決人犯内。
有事關謀叛、謀殺、故殺、告夫、毒藥、強盜、貪官受贓、監守自盜等罪。
或照恩诏首款不赦。
或照後款減等。
請上□日遵行。
得上□日、朝審候決人犯、定例謀叛及強盜不赦外。
其貪婪官役。
蠹國害民。
深為可恨。
不宜寬宸。
見監犯贓者、亦不準赦。
其餘俱着減等議奏。
○癸未。
轉吏部右侍郎白允謙、為本部左侍郎。
兼内翰林國史院學士。
○補服阕内翰林國史院檢讨王紹隆原官。
○升副理事官濟滿、為戶部理事官。
以牛錄章京佟祥年、為都察院理事官。
○甲申。
降補吏部左侍郎高珩、為太常寺少卿。
右侍郎袁懋功、為光祿寺少卿。
升通政使司左參議盛複選、吏部文選司郎中匡蘭馨、俱為太仆寺少卿。
○吏部左侍郎禅代考滿。
賜羊酒。
蔭一子入監讀書。
○乙酉。
定州縣官朦隐田地議處例。
十頃以上、罰俸三月。
三十頃以上、罰俸六月。
五十頃以上、罰俸九月。
八十頃以上、罰俸一年。
至百頃者、降一級調用。
○丁亥。
禮部奏言、漢軍文武官員、有世職者、原與漢官不同。
除在任身故之員、應據原題定例、各照品級、給與祭葬外。
其回旗緻仕身故者、如系世職。
各照品秩給與紙張羊酒緻祭。
如無世職。
亦應照旗員例、查原頂帶、給與半分紙張羊酒緻祭。
從之。
○戊子。
上自南苑還宮。
○己醜。
遣喇嘛錫喇布、薩穆譚格隆赍敕印封盆挫監挫為闡化王。
○以牛錄章京布達席理、為兵部理事官。
○庚寅。
谕禮部。
以後進春、請禦殿、群臣慶賀行禮之處着永行停止。
○予故福建右路總兵官左都督劉仲金祭一次。
○辛卯。
以一等阿達哈哈番覺羅穆祿、閑散章京覺羅阿範、為宗人府理事官。
○以故三等阿思哈尼哈番胡琏子同春、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畢黑特子阿蘭台、二等阿達哈哈番揚名高子天福、三等阿達哈哈番沙濟子贲代、吳星格子李珠、雅布喀孫布爾海馮錫爵孫攀龍、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陳可俊子國起、拜他喇布勒哈番席喇巴子庫祿、牛成虎子一麒、拖沙喇哈番于起龍弟之子魁、各襲職。
○壬辰。
定滿洲蒙古恩蔭例。
一品二品官蔭生、俱以六品他赤哈哈番用。
三品官蔭生、以七品筆帖式哈番用。
○甲午。
升正黃旗漢軍甲喇章京周繼新、為本旗梅勒章京。
○增設理藩院副理事官、及筆帖式、每旗各一員。
○調工部左侍郎朱鼎延、為吏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
升宗人府府丞孫肇興、為工部右侍郎。
○升福建驿傳道副使崔起鵬、為河南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河南道。
保定府知府王孫蔚、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分巡青州兵備道。
東昌府知府劉士蘭、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驿傳兵備道。
工部郎中劉澍、為江南按察使司佥事、安廬道。
補原任山西督糧道參政孫登第為本省分守冀甯道。
浙江紹台道佥事黃鼎象、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關西道。
降山西右布政使董應徵、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隴西道。
○吏部奏言、巡方各官職銜不同其有忠廉稱職者、應照各原銜分别升用。
原系禦史者照例考核升轉外其理事官、在内應升侍郎。
在外應升左右布政使副理事官、内升理事官。
外升按察使。
郎中内升通政使司參議。
外升布政使司參議。
員外郎内升鴻胪寺少卿。
外升布政使司參議。
主事、内升太仆寺寺丞。
外升按察使司佥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内升光祿寺寺丞。
外升按察使司佥事。
以上或應内升、或應外轉、伏候上裁。
得上□日、巡方各官稱職、俱着内升。
○順天府進春。
○乙未。
谕吏部。
三楚要地、時方用兵。
總督職任綦重。
必得其人始克勝任。
朕觀李蔭祖、才猷精敏。
年力富強。
着加太子太保。
仍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
其餘見在議革、議降、議罰、及戴罪住俸各官。
各該衙門奏明寬宥。
一、武職官員。
除貪贓、及軍政處分、失陷地方、縱兵搶掠、拖欠錢糧、違誤欽件限期、審事徇情等罪不赦外。
其餘見在議革、議降、議罰、及戴罪住俸各官。
各該衙門奏明寬宥。
一、應追贓私、除貪贓侵盜不赦外。
其餘果系家産盡絕、力不能完者。
該督撫察确題請豁免。
不許株連親族。
一、各地方人等、有因叛逆幹連、原系無辜者。
該督撫按即與具題釋放。
一、嘯聚山海、擁衆不服者。
果能真心來歸、除赦其前罪外。
仍破格叙擢。
如有能擒斬叛首、歸正投誠。
并與不次擢用。
一、各處盜賊、或為饑寒所累。
或為貪官所迫。
情實可憫。
如能改過自首者、準赦其罪。
一、各處依附土賊等衆、如悔過擒拏賊首投誠。
及賊首率衆來降者。
概宥前罪、仍與官職。
以示鼓勵。
于戲。
殊恩蕩蕩。
法宥過以施仁。
嘉祉綿綿。
衍贻謀而昌後。
布告天下。
鹹使聞知。
○以鑲藍旗漢軍固山大王成名、為甲喇章京。
○庚辰。
以鑲白旗漢軍阿達哈哈番李永盛、為甲喇章京。
○辛巳。
刑部奏言、現在朝審候決人犯内。
有事關謀叛、謀殺、故殺、告夫、毒藥、強盜、貪官受贓、監守自盜等罪。
或照恩诏首款不赦。
或照後款減等。
請上□日遵行。
得上□日、朝審候決人犯、定例謀叛及強盜不赦外。
其貪婪官役。
蠹國害民。
深為可恨。
不宜寬宸。
見監犯贓者、亦不準赦。
其餘俱着減等議奏。
○癸未。
轉吏部右侍郎白允謙、為本部左侍郎。
兼内翰林國史院學士。
○補服阕内翰林國史院檢讨王紹隆原官。
○升副理事官濟滿、為戶部理事官。
以牛錄章京佟祥年、為都察院理事官。
○甲申。
降補吏部左侍郎高珩、為太常寺少卿。
右侍郎袁懋功、為光祿寺少卿。
升通政使司左參議盛複選、吏部文選司郎中匡蘭馨、俱為太仆寺少卿。
○吏部左侍郎禅代考滿。
賜羊酒。
蔭一子入監讀書。
○乙酉。
定州縣官朦隐田地議處例。
十頃以上、罰俸三月。
三十頃以上、罰俸六月。
五十頃以上、罰俸九月。
八十頃以上、罰俸一年。
至百頃者、降一級調用。
○丁亥。
禮部奏言、漢軍文武官員、有世職者、原與漢官不同。
除在任身故之員、應據原題定例、各照品級、給與祭葬外。
其回旗緻仕身故者、如系世職。
各照品秩給與紙張羊酒緻祭。
如無世職。
亦應照旗員例、查原頂帶、給與半分紙張羊酒緻祭。
從之。
○戊子。
上自南苑還宮。
○己醜。
遣喇嘛錫喇布、薩穆譚格隆赍敕印封盆挫監挫為闡化王。
○以牛錄章京布達席理、為兵部理事官。
○庚寅。
谕禮部。
以後進春、請禦殿、群臣慶賀行禮之處着永行停止。
○予故福建右路總兵官左都督劉仲金祭一次。
○辛卯。
以一等阿達哈哈番覺羅穆祿、閑散章京覺羅阿範、為宗人府理事官。
○以故三等阿思哈尼哈番胡琏子同春、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畢黑特子阿蘭台、二等阿達哈哈番揚名高子天福、三等阿達哈哈番沙濟子贲代、吳星格子李珠、雅布喀孫布爾海馮錫爵孫攀龍、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陳可俊子國起、拜他喇布勒哈番席喇巴子庫祿、牛成虎子一麒、拖沙喇哈番于起龍弟之子魁、各襲職。
○壬辰。
定滿洲蒙古恩蔭例。
一品二品官蔭生、俱以六品他赤哈哈番用。
三品官蔭生、以七品筆帖式哈番用。
○甲午。
升正黃旗漢軍甲喇章京周繼新、為本旗梅勒章京。
○增設理藩院副理事官、及筆帖式、每旗各一員。
○調工部左侍郎朱鼎延、為吏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
升宗人府府丞孫肇興、為工部右侍郎。
○升福建驿傳道副使崔起鵬、為河南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河南道。
保定府知府王孫蔚、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分巡青州兵備道。
東昌府知府劉士蘭、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驿傳兵備道。
工部郎中劉澍、為江南按察使司佥事、安廬道。
補原任山西督糧道參政孫登第為本省分守冀甯道。
浙江紹台道佥事黃鼎象、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關西道。
降山西右布政使董應徵、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分巡隴西道。
○吏部奏言、巡方各官職銜不同其有忠廉稱職者、應照各原銜分别升用。
原系禦史者照例考核升轉外其理事官、在内應升侍郎。
在外應升左右布政使副理事官、内升理事官。
外升按察使。
郎中内升通政使司參議。
外升布政使司參議。
員外郎内升鴻胪寺少卿。
外升布政使司參議。
主事、内升太仆寺寺丞。
外升按察使司佥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内升光祿寺寺丞。
外升按察使司佥事。
以上或應内升、或應外轉、伏候上裁。
得上□日、巡方各官稱職、俱着内升。
○順天府進春。
○乙未。
谕吏部。
三楚要地、時方用兵。
總督職任綦重。
必得其人始克勝任。
朕觀李蔭祖、才猷精敏。
年力富強。
着加太子太保。
仍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