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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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三年。
丙申。
冬。
十月。
乙亥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頒順治十四年時憲曆。
○以正藍旗漢軍甲喇章京克星格、為本旗梅勒章京。
○吏部奏言、滿官京察則例、凡三品以上滿洲官、俱于考察之前、具本自陳。
有出征奉差者、事竣之日補陳。
四品以下、不論出征奉差、俱由堂官詳加考核。
注明賢否。
密送部院。
内三院四品以下官、吏部、都察院、會同内院考察。
六科掌印官、聽部院考察。
其餘俱由各科掌印官開列實迹。
注明考語。
彙送部院。
其考察事宜、俱照八法處分。
從之。
○丙子。
原任巡撫甘肅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加兵部尚書周文葉卒。
○丁醜。
以緻仕三等阿達哈哈番托海子阿迪、襲職。
○以戶部侍郎蔣國柱、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提督操江、巡撫安徽等處。
○兵部督捕左侍郎吳達禮考滿。
賜羊酒。
蔭一子入監讀書。
○和碩土謝圖親王巴達禮、額驸阿布鼐等、及朝鮮國王弟李<泬目>、陛辭謝恩。
上禦太和殿。
賜宴。
○戊寅。
升吏科左給事中張璇、為本科都給事中。
禮科左給事中饒宇栻、為刑科都給事中。
○都察院等衙門會議。
登聞鼓應改設于右長安門外。
令科道滿漢官輪流直鼓。
凡擊鼓告狀者、在内必曾經各衙門審理果有冤抑。
在外必督撫按不為昭雪。
科道官審明封進。
如越告者照例責逐。
從之。
○定賞賜皇貴妃父母禮物。
金一百六十兩。
銀八千兩。
金茶筒一。
銀茶筒一。
銀盆一。
緞八百疋。
布一千六百疋。
馬十六匹。
鞍十六副。
甲胄十六副。
○己卯。
裁六科漢軍副理事官。
其見任者俱改為禦史。
○免延綏鎮神木縣本年分雹災額賦十之三。
○禮部奏言、會典開載、親王福金已故。
側福金之子已襲封親王者。
其側福金準封福金。
今和碩鄭親王之側福金。
系世子生母。
和碩巽親王之側福金系和碩親王常阿岱生母。
和碩承澤親王之側福金、系莊親王生母。
已将姓名送部。
察與例相符。
應給與封冊。
其諸王以下、奉國将軍以上、福金嫡妻病故者、其側福金及妾、準立為嫡。
将姓名送部。
照例給與封冊诰命。
從之。
○免宣府西北兩路本年分雹災額賦。
○朝鮮國王李淏、遣太監金正立貢鷹。
宴赉如例。
○庚辰。
平西王吳三桂等疏報、四川開縣為僞巡撫鄧希明、僞總兵張元凱、率兵丁一千三百七十餘家乞降。
命所司速議安插。
○辛巳。
以正紅旗滿洲前鋒參領格禮、系覺羅、改為護軍參領。
○壬午。
以阿達哈哈番顧素、為北城理事官。
○癸未。
以鑲黃旗漢軍理事官劉邦柱、為甲喇章京。
○以阿達哈哈番高朝勳、為兵部理事官。
○甲申。
以牛錄章京佟鸾彩、為兵部理事官。
○升戶部郎中劉果遠、為湖廣按察使司佥事、提調學政。
○乙酉。
漕運總督蔡士英、疏薦故明主事吳國龍、知縣陳台孫。
下吏部。
○浙閩總督李率泰疏報。
烈婦、浙江錢塘縣李士钤妻蔡氏、事姑以孝聞。
士钤病亡。
姑痛子亦亡。
氏俱視殓畢、告于翁、自盡。
請照例旌表。
章下所司。
○補原任湖廣右布政使曹國柄、為山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升江南右布政使馮如京、為廣東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福建按察使田起龍、為湖廣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山西按察使楊思聖、為河南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湖廣興屯道副使郭鳴鳳、為本省按察使司按察使。
補外轉給事中郭一鹗、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陽和道。
原任宣大興屯道邢以忠、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驿傳道。
江西九江道吳嵩允、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河東道。
湖廣上湖南道張文炳、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河西道。
○丁亥。
以正白旗漢軍兵部侍郎李顯貴、正紅旗漢軍精奇尼哈番王之鼎、鑲白旗漢軍甲喇章京孫應聘、正藍旗漢軍甲喇章京佟壯年、鑲藍旗漢軍甲喇章京高鳴鐘、各為本旗梅勒章京。
○禦史張自德等劾奏。
禮部尚書胡世安、年老衰邁。
工部侍郎程正揆、湎淫蕩檢。
有玷官箴。
上以世安自陳、明言衰老。
自德等不合借端苛求。
正揆、下部院察議。
○給事中張璇等劾奏。
兵部侍郎原毓宗、年力衰邁。
禮部侍郎李奭棠、才品庸常。
上以毓宗、奭棠、俱經自陳留任。
張璇等妄行糾舉。
切責之。
○張璇等又劾奏。
原任秘書院侍講法若真、賦性浮躁。
舉止乖張。
吏部主事
丙申。
冬。
十月。
乙亥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頒順治十四年時憲曆。
○以正藍旗漢軍甲喇章京克星格、為本旗梅勒章京。
○吏部奏言、滿官京察則例、凡三品以上滿洲官、俱于考察之前、具本自陳。
有出征奉差者、事竣之日補陳。
四品以下、不論出征奉差、俱由堂官詳加考核。
注明賢否。
密送部院。
内三院四品以下官、吏部、都察院、會同内院考察。
六科掌印官、聽部院考察。
其餘俱由各科掌印官開列實迹。
注明考語。
彙送部院。
其考察事宜、俱照八法處分。
從之。
○丙子。
原任巡撫甘肅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加兵部尚書周文葉卒。
○丁醜。
以緻仕三等阿達哈哈番托海子阿迪、襲職。
○以戶部侍郎蔣國柱、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提督操江、巡撫安徽等處。
○兵部督捕左侍郎吳達禮考滿。
賜羊酒。
蔭一子入監讀書。
○和碩土謝圖親王巴達禮、額驸阿布鼐等、及朝鮮國王弟李<泬目>、陛辭謝恩。
上禦太和殿。
賜宴。
○戊寅。
升吏科左給事中張璇、為本科都給事中。
禮科左給事中饒宇栻、為刑科都給事中。
○都察院等衙門會議。
登聞鼓應改設于右長安門外。
令科道滿漢官輪流直鼓。
凡擊鼓告狀者、在内必曾經各衙門審理果有冤抑。
在外必督撫按不為昭雪。
科道官審明封進。
如越告者照例責逐。
從之。
○定賞賜皇貴妃父母禮物。
金一百六十兩。
銀八千兩。
金茶筒一。
銀茶筒一。
銀盆一。
緞八百疋。
布一千六百疋。
馬十六匹。
鞍十六副。
甲胄十六副。
○己卯。
裁六科漢軍副理事官。
其見任者俱改為禦史。
○免延綏鎮神木縣本年分雹災額賦十之三。
○禮部奏言、會典開載、親王福金已故。
側福金之子已襲封親王者。
其側福金準封福金。
今和碩鄭親王之側福金。
系世子生母。
和碩巽親王之側福金系和碩親王常阿岱生母。
和碩承澤親王之側福金、系莊親王生母。
已将姓名送部。
察與例相符。
應給與封冊。
其諸王以下、奉國将軍以上、福金嫡妻病故者、其側福金及妾、準立為嫡。
将姓名送部。
照例給與封冊诰命。
從之。
○免宣府西北兩路本年分雹災額賦。
○朝鮮國王李淏、遣太監金正立貢鷹。
宴赉如例。
○庚辰。
平西王吳三桂等疏報、四川開縣為僞巡撫鄧希明、僞總兵張元凱、率兵丁一千三百七十餘家乞降。
命所司速議安插。
○辛巳。
以正紅旗滿洲前鋒參領格禮、系覺羅、改為護軍參領。
○壬午。
以阿達哈哈番顧素、為北城理事官。
○癸未。
以鑲黃旗漢軍理事官劉邦柱、為甲喇章京。
○以阿達哈哈番高朝勳、為兵部理事官。
○甲申。
以牛錄章京佟鸾彩、為兵部理事官。
○升戶部郎中劉果遠、為湖廣按察使司佥事、提調學政。
○乙酉。
漕運總督蔡士英、疏薦故明主事吳國龍、知縣陳台孫。
下吏部。
○浙閩總督李率泰疏報。
烈婦、浙江錢塘縣李士钤妻蔡氏、事姑以孝聞。
士钤病亡。
姑痛子亦亡。
氏俱視殓畢、告于翁、自盡。
請照例旌表。
章下所司。
○補原任湖廣右布政使曹國柄、為山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升江南右布政使馮如京、為廣東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福建按察使田起龍、為湖廣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山西按察使楊思聖、為河南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湖廣興屯道副使郭鳴鳳、為本省按察使司按察使。
補外轉給事中郭一鹗、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陽和道。
原任宣大興屯道邢以忠、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驿傳道。
江西九江道吳嵩允、為山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河東道。
湖廣上湖南道張文炳、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河西道。
○丁亥。
以正白旗漢軍兵部侍郎李顯貴、正紅旗漢軍精奇尼哈番王之鼎、鑲白旗漢軍甲喇章京孫應聘、正藍旗漢軍甲喇章京佟壯年、鑲藍旗漢軍甲喇章京高鳴鐘、各為本旗梅勒章京。
○禦史張自德等劾奏。
禮部尚書胡世安、年老衰邁。
工部侍郎程正揆、湎淫蕩檢。
有玷官箴。
上以世安自陳、明言衰老。
自德等不合借端苛求。
正揆、下部院察議。
○給事中張璇等劾奏。
兵部侍郎原毓宗、年力衰邁。
禮部侍郎李奭棠、才品庸常。
上以毓宗、奭棠、俱經自陳留任。
張璇等妄行糾舉。
切責之。
○張璇等又劾奏。
原任秘書院侍講法若真、賦性浮躁。
舉止乖張。
吏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