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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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南王耿繼茂、遣子精忠、昭忠入侍。
○以鑲紅旗滿洲長史額肅為護軍參領。
正藍旗滿洲阿達哈哈番胡鈕、為甲喇章京。
○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鄭成功屢經寬宥、遣官招撫、并無薙發投誠之意。
且寄伊父芝龍家書、語詞悖妄、肆無忌憚、不降之心已決。
請敕該督撫鎮、整頓軍營。
固守汛界。
勿令逆衆登岸、騷擾生民。
遇有乘間上岸者、即時發兵撲巢□刀。
從之。
○乙巳。
以鑲紅旗滿洲一等護衛車爾獲、為護軍參領。
○考授河南登封縣知縣張朝瑞、為江南道試監察禦史。
○丙午。
以正紅旗滿洲一等護衛白爾赫巴都護、為護軍參領。
○丁未。
贈殉難二等阿思哈尼哈番辰常總兵官徐勇、為太子太傅、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升鑲紅旗滿洲牛錄章京洪世祿、為護軍參領。
○己酉。
禦史杜果劾奏。
禮部左侍郎呂崇烈、力衰年老。
從無建白。
應請斥退。
上以崇烈年力雖衰。
服官無過。
準以原官休緻。
○升正藍旗滿洲委署章京尼隆阿、為護軍參領。
○庚戌。
升大理寺寺丞張瑃、為順天府府丞。
○升湖廣督糧道參政餘應魁、為江南按察使司按察使。
陝西督糧道參政李起龍、為山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西冀南道參政陳喆、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東運使傅應星、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冀甯道。
陝西西甯道副使王化淳、為江南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江甯道。
湖廣武昌道參議張弘俊、為廣西按察使司副使、清軍驿傳道。
陝西西甯道參議李生芳、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懷來道。
廣東嶺東道參議劉通、為廣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桂林兵備道。
江西饒南道參議董顯忠、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冀南兵備道。
○以江南道禦史林起宗、為湖廣布政使司參議、下湖南道。
○升工部主事李來泰、為江南按察使司佥事、上江提學道。
禮部員外郎張能鱗、為江南按察使司佥事、下江提學道。
○辛亥。
日左右有白氣。
上有戴氣。
○予故固山額真馬喇希、祭葬如例 ○壬子。
上遣學士石圖等、傳谕學習清書庶吉士曰。
人臣果思報效朝廷。
自宜晝夜殚心、各盡乃職。
朕令爾等學習清書。
此即職業所屬。
傥能專勤勉力。
滿書滿語、何患無成。
惟其不肯用心、以緻曠廢。
今爾等學習已經三載有餘。
甚至六七載者。
朕還宮即行親試。
其年久無成者。
決不輕貸。
○癸醜。
以鑲藍旗滿洲閑散章京噶布噶、為護軍參領。
○甲寅。
原任巡撫南贛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劉武元卒。
○丙辰。
戶部奏言。
人丁地土、乃财賦根本。
故明舊例。
各直省人丁、或三年、或五年、查明造冊。
謂之編審。
每十年、又将現在丁地、彙造黃冊進呈。
我朝定鼎以來、尚未舉行。
今議自順治十二年為始。
各省責成于布政使司。
直隸責成于各道。
凡故絕者開除。
壯丁脫漏、及幼丁長成者增補。
其新舊流民、俱編入冊。
年久者、與土着一體當差。
新來者、五年當差。
至于各直省地土、凡辦納錢糧者、為民地。
不納錢糧者、不分有主無主、俱為官地。
各邊鎮俱應照例分别。
其荒田曠土、招民開墾、一如興屯之法。
畿内滿漢錯雜之處、難以清查如有隐地漏糧、讦人告發。
從之。
十二月。
丁巳朔。
轉禮部右侍郎薛所蘊為本部左侍郎。
升學士胡兆龍、為禮部右侍郎。
兼内翰林秘書院學士。
編修王無咎、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學士。
○先是、工科給事中張王治、條奏三年。
一曰官制宜備。
以漢堂官尚缺佥都禦史、光祿寺卿二員。
及尚寶司衙門、翰林院待诏、皆所宜設。
一曰升轉宜均。
以六曹除吏部外、禮兵升道員、戶刑工升知府、事有異同。
宜道府兼升、遇缺即轉。
一曰谪降宜分。
以谪與降、原屬兩途。
宜分别升轉。
于懲創之中、寓鼓舞之意。
至是部議道府兼升、應如所奏。
餘毋庸議。
從之。
○戊午。
發帑銀十一萬八千八百八十兩。
分恤湖南衡州岔路口陣亡、及被傷将士。
○升陝西右布政使彭有義、為山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湖廣右布政使張鳳儀、為本省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直隸大名道副使程之璇、為陝西布政使司參政、督糧道。
四川川北道副使袁一相、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冀南道。
湖廣靖州道副使劉桓、為湖廣布政使司參政、督糧道。
直隸廣平府知府牟廷選、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西甯道。
廣西平樂府知府姚延着、為山東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補裁缺禦史蘇銑、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西甯道。
王天眷、為江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饒南九江道。
楊世學、為湖廣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武昌道。
改補原任四川川西道參議盧建忠、為廣
○以鑲紅旗滿洲長史額肅為護軍參領。
正藍旗滿洲阿達哈哈番胡鈕、為甲喇章京。
○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鄭成功屢經寬宥、遣官招撫、并無薙發投誠之意。
且寄伊父芝龍家書、語詞悖妄、肆無忌憚、不降之心已決。
請敕該督撫鎮、整頓軍營。
固守汛界。
勿令逆衆登岸、騷擾生民。
遇有乘間上岸者、即時發兵撲巢□刀。
從之。
○乙巳。
以鑲紅旗滿洲一等護衛車爾獲、為護軍參領。
○考授河南登封縣知縣張朝瑞、為江南道試監察禦史。
○丙午。
以正紅旗滿洲一等護衛白爾赫巴都護、為護軍參領。
○丁未。
贈殉難二等阿思哈尼哈番辰常總兵官徐勇、為太子太傅、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升鑲紅旗滿洲牛錄章京洪世祿、為護軍參領。
○己酉。
禦史杜果劾奏。
禮部左侍郎呂崇烈、力衰年老。
從無建白。
應請斥退。
上以崇烈年力雖衰。
服官無過。
準以原官休緻。
○升正藍旗滿洲委署章京尼隆阿、為護軍參領。
○庚戌。
升大理寺寺丞張瑃、為順天府府丞。
○升湖廣督糧道參政餘應魁、為江南按察使司按察使。
陝西督糧道參政李起龍、為山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西冀南道參政陳喆、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山東運使傅應星、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冀甯道。
陝西西甯道副使王化淳、為江南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江甯道。
湖廣武昌道參議張弘俊、為廣西按察使司副使、清軍驿傳道。
陝西西甯道參議李生芳、為山東按察使司副使、懷來道。
廣東嶺東道參議劉通、為廣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桂林兵備道。
江西饒南道參議董顯忠、為山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冀南兵備道。
○以江南道禦史林起宗、為湖廣布政使司參議、下湖南道。
○升工部主事李來泰、為江南按察使司佥事、上江提學道。
禮部員外郎張能鱗、為江南按察使司佥事、下江提學道。
○辛亥。
日左右有白氣。
上有戴氣。
○予故固山額真馬喇希、祭葬如例 ○壬子。
上遣學士石圖等、傳谕學習清書庶吉士曰。
人臣果思報效朝廷。
自宜晝夜殚心、各盡乃職。
朕令爾等學習清書。
此即職業所屬。
傥能專勤勉力。
滿書滿語、何患無成。
惟其不肯用心、以緻曠廢。
今爾等學習已經三載有餘。
甚至六七載者。
朕還宮即行親試。
其年久無成者。
決不輕貸。
○癸醜。
以鑲藍旗滿洲閑散章京噶布噶、為護軍參領。
○甲寅。
原任巡撫南贛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劉武元卒。
○丙辰。
戶部奏言。
人丁地土、乃财賦根本。
故明舊例。
各直省人丁、或三年、或五年、查明造冊。
謂之編審。
每十年、又将現在丁地、彙造黃冊進呈。
我朝定鼎以來、尚未舉行。
今議自順治十二年為始。
各省責成于布政使司。
直隸責成于各道。
凡故絕者開除。
壯丁脫漏、及幼丁長成者增補。
其新舊流民、俱編入冊。
年久者、與土着一體當差。
新來者、五年當差。
至于各直省地土、凡辦納錢糧者、為民地。
不納錢糧者、不分有主無主、俱為官地。
各邊鎮俱應照例分别。
其荒田曠土、招民開墾、一如興屯之法。
畿内滿漢錯雜之處、難以清查如有隐地漏糧、讦人告發。
從之。
十二月。
丁巳朔。
轉禮部右侍郎薛所蘊為本部左侍郎。
升學士胡兆龍、為禮部右侍郎。
兼内翰林秘書院學士。
編修王無咎、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學士。
○先是、工科給事中張王治、條奏三年。
一曰官制宜備。
以漢堂官尚缺佥都禦史、光祿寺卿二員。
及尚寶司衙門、翰林院待诏、皆所宜設。
一曰升轉宜均。
以六曹除吏部外、禮兵升道員、戶刑工升知府、事有異同。
宜道府兼升、遇缺即轉。
一曰谪降宜分。
以谪與降、原屬兩途。
宜分别升轉。
于懲創之中、寓鼓舞之意。
至是部議道府兼升、應如所奏。
餘毋庸議。
從之。
○戊午。
發帑銀十一萬八千八百八十兩。
分恤湖南衡州岔路口陣亡、及被傷将士。
○升陝西右布政使彭有義、為山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湖廣右布政使張鳳儀、為本省布政使司左布政使。
直隸大名道副使程之璇、為陝西布政使司參政、督糧道。
四川川北道副使袁一相、為山西布政使司參政、冀南道。
湖廣靖州道副使劉桓、為湖廣布政使司參政、督糧道。
直隸廣平府知府牟廷選、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分巡西甯道。
廣西平樂府知府姚延着、為山東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補裁缺禦史蘇銑、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西甯道。
王天眷、為江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饒南九江道。
楊世學、為湖廣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武昌道。
改補原任四川川西道參議盧建忠、為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