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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齡。
即值先帝宴駕。
終天抱痛、時刻靡谖。
夢想音容、涕泗橫集。
自元年定鼎以來。
綏輯多方。
焦心勞思。
不遑甯晷。
顧瞻陵寝、邈在天涯。
雖□山戊不□時祭祀、齋沐遣官。
而朕躬未行恭谒。
追慕之殷、以日為□山戊不 □。
每臨餐廢箸。
中夜以興所以擇吉東行、必不獲已。
茲複思太祖太宗創造丕基、付托朕躬。
缵承匪易。
目今方隅未靖、師旅繁興。
兼之旱澇頻仍、小民失所。
一應養兵恤民、措置規畫。
朕與諸司夙夜圖維、猶虞不給。
東行往返、未免延曠時日、有稽政務。
欲專心化理、則難展至情。
若亟遂孝思、又慮乖民望。
再四躊蹰、我太祖太宗、原以天下生民為念。
如天下未安、無以上慰太祖太宗在天之靈。
朕心亦、何能安。
為此今□山戊不□停止東行。
俟他年有暇、再行展谒。
爾部即行傳知。
○授陣亡副将許友信男維泰、三等阿達哈哈番。
○加贈殉難廣東副将茅生蕙二級。
署都司佥書窦明運一級。
各錄用子弟一人。
給與祭葬。
署守備白守富、唐文豹、各錄用子弟一人。
八月。
戊午朔。
祭大社大稷、遣内大臣伯索尼行禮。
○一等阿達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特錫倫、以枉法貪贓、削去一拜他喇布勒哈番。
○免陝西延安府荒地亡丁額賦。
○裁戶部十四司主事各一員 ○己未。
南贛巡撫宜永貴疏報、官兵會巢□刀瑞金縣逆賊、直搗羅漢岩。
生擒僞都督許勝可等十餘人。
并賊衆數百人、斬于軍。
獲器械無算。
瑞金縣平。
命所司察叙。
○庚申。
大學士範文程等奏言、頃者差遣恤刑、仰見皇上慎重刑獄至意。
但前此議遣滿漢大臣巡方。
慮有擾民、是以停止。
今四方水旱災傷、紛紛見告。
恐奉差各官、仍不無煩擾。
亦應暫請停止。
其見禁重囚、應敕各巡撫詳勘、以可矜可疑者奏聞定奪。
從之。
○辛酉。
免陝西真甯縣十年分雹災額賦 ○壬戌。
都察院左都禦史龔鼎孳、遵上□日回奏、大學士馮铨、尺寸靡效。
罪過頗多。
得上□日、馮铨罪過、累經寬宥、谕上□日甚明。
若伊尚有隐罪。
龔鼎孳先宜指參。
何待責令回奏、始引馮铨抵塞。
甚屬無謂。
奏内雲、密勿票拟、不得察糾。
非如諸曹有事可指。
既知諸曹可指、即當明言無諱、以抒忠悃。
○山東濮州、陽谷、朝城、範縣、觀城、地震有聲。
○癸亥。
命内翰林弘文院學士白色純、禮部右侍郎渥赫、内翰林國史院編修範周、吳正治、為順天鄉試主考官。
○乙醜。
谕兵部。
朕聞鎮守福建泉州等處總兵官劉仲金、病劇不能任事。
閩海要地。
軍務繁多。
匪可卧理。
着解任回京調治。
該部作速會推智勇堪任者具奏。
○浙閩總督劉清泰疏報、浙屬亢旱為災。
河竭井涸、未稻盡枯得上□日、浙省災傷、深可憫恻。
其如何赈濟之處。
着所司确查速議。
○丙寅。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丁卯。
遣大學士甯完我、祭先師孔子。
○命鎮守福建泉州總兵官都督佥事馬得功、複原任。
升江西南贛右協副将董大用、為署都督佥事。
充鎮守江西九江總兵官。
○升福建按察使董應魁、為廣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陝西苑馬寺卿于之士、為山東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補外轉禦史張文炳、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河西道。
○福建浦城縣、增設楓嶺營。
以遊擊一員、守備一員、領兵一千名駐劄。
徹常山廣濟驿、歸江山驿。
移長汀三洲驿、為小關驿。
移上杭藍屋驿于浦城、為柘浦驿。
○戊辰。
太祖武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庚午。
夕月于西郊。
遣内大臣公額爾克戴青行禮。
○谕吏部。
朕覽江甯巡撫周國佐、曆來章疏、詞語糢糊。
意見遊移。
此必事事假手左右。
胸中漫無主持。
蘇松重地。
豈容阘葺之人、因循贻誤。
周國佐、着解任回旗。
該部作速會推才品堪任者具奏。
○辛未。
初、德州生員呂煌、以窩逃事覺。
托拖沙喇哈番呂獻忠、行賄于逃人之主趙五子。
五子發其事。
呂煌流徙。
獻忠下部議處。
部議獻忠犯在赦前、請貸其罪。
得上□日、貪官受贓、诏款不赦。
獻忠作保行賄既真、何得援赦奏請。
着令回奏。
越六日、部臣回奏稽遲。
複有上□日切責。
于是議獻忠應革職。
議上。
上以兵部堂司官、顯有受賄情弊。
下諸王大臣等議處。
至是、王等議部臣将不應赦之事、朦混援赦。
又回奏稽遲。
尚書噶達渾、孟明輔、侍郎覺羅科爾昆、衛周允、張基遠、及滿漢司官、應各分别。
降革罰俸。
得上□日、噶達渾、着革一個半前程。
科爾昆、革一個前程。
介山、革半個前程。
各罰俸一年。
劉鬥、屈和尚、吳延祚、各罰俸一年。
孟明輔、衛周允、各降三級調外用。
張基遠、降二級調外用。
賈浚、革職為民。
又以原任督捕侍郎魏琯、條奏逃人減等、明為呂煌而發。
及滿官欲參德州知州佟昌年、又強行沮住。
魏琯革職。
流徙盛京。
○壬申。
工科給事中翁自涵奏言、頃因恤刑擾民、暫停差遣。
令各撫詳慎推勘。
此真欽恤之仁。
但恐各撫難于自翻已案。
并難翻前撫之案。
下屬官吏、更難翻上官之案。
則奉行仍屬具文。
請敕直省巡撫、各率所屬、有能翻成案、理冤抑者。
不惟照會典例、免追失入之罪。
即值先帝宴駕。
終天抱痛、時刻靡谖。
夢想音容、涕泗橫集。
自元年定鼎以來。
綏輯多方。
焦心勞思。
不遑甯晷。
顧瞻陵寝、邈在天涯。
雖□山戊不□時祭祀、齋沐遣官。
而朕躬未行恭谒。
追慕之殷、以日為□山戊不 □。
每臨餐廢箸。
中夜以興所以擇吉東行、必不獲已。
茲複思太祖太宗創造丕基、付托朕躬。
缵承匪易。
目今方隅未靖、師旅繁興。
兼之旱澇頻仍、小民失所。
一應養兵恤民、措置規畫。
朕與諸司夙夜圖維、猶虞不給。
東行往返、未免延曠時日、有稽政務。
欲專心化理、則難展至情。
若亟遂孝思、又慮乖民望。
再四躊蹰、我太祖太宗、原以天下生民為念。
如天下未安、無以上慰太祖太宗在天之靈。
朕心亦、何能安。
為此今□山戊不□停止東行。
俟他年有暇、再行展谒。
爾部即行傳知。
○授陣亡副将許友信男維泰、三等阿達哈哈番。
○加贈殉難廣東副将茅生蕙二級。
署都司佥書窦明運一級。
各錄用子弟一人。
給與祭葬。
署守備白守富、唐文豹、各錄用子弟一人。
八月。
戊午朔。
祭大社大稷、遣内大臣伯索尼行禮。
○一等阿達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特錫倫、以枉法貪贓、削去一拜他喇布勒哈番。
○免陝西延安府荒地亡丁額賦。
○裁戶部十四司主事各一員 ○己未。
南贛巡撫宜永貴疏報、官兵會巢□刀瑞金縣逆賊、直搗羅漢岩。
生擒僞都督許勝可等十餘人。
并賊衆數百人、斬于軍。
獲器械無算。
瑞金縣平。
命所司察叙。
○庚申。
大學士範文程等奏言、頃者差遣恤刑、仰見皇上慎重刑獄至意。
但前此議遣滿漢大臣巡方。
慮有擾民、是以停止。
今四方水旱災傷、紛紛見告。
恐奉差各官、仍不無煩擾。
亦應暫請停止。
其見禁重囚、應敕各巡撫詳勘、以可矜可疑者奏聞定奪。
從之。
○辛酉。
免陝西真甯縣十年分雹災額賦 ○壬戌。
都察院左都禦史龔鼎孳、遵上□日回奏、大學士馮铨、尺寸靡效。
罪過頗多。
得上□日、馮铨罪過、累經寬宥、谕上□日甚明。
若伊尚有隐罪。
龔鼎孳先宜指參。
何待責令回奏、始引馮铨抵塞。
甚屬無謂。
奏内雲、密勿票拟、不得察糾。
非如諸曹有事可指。
既知諸曹可指、即當明言無諱、以抒忠悃。
○山東濮州、陽谷、朝城、範縣、觀城、地震有聲。
○癸亥。
命内翰林弘文院學士白色純、禮部右侍郎渥赫、内翰林國史院編修範周、吳正治、為順天鄉試主考官。
○乙醜。
谕兵部。
朕聞鎮守福建泉州等處總兵官劉仲金、病劇不能任事。
閩海要地。
軍務繁多。
匪可卧理。
着解任回京調治。
該部作速會推智勇堪任者具奏。
○浙閩總督劉清泰疏報、浙屬亢旱為災。
河竭井涸、未稻盡枯得上□日、浙省災傷、深可憫恻。
其如何赈濟之處。
着所司确查速議。
○丙寅。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丁卯。
遣大學士甯完我、祭先師孔子。
○命鎮守福建泉州總兵官都督佥事馬得功、複原任。
升江西南贛右協副将董大用、為署都督佥事。
充鎮守江西九江總兵官。
○升福建按察使董應魁、為廣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陝西苑馬寺卿于之士、為山東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補外轉禦史張文炳、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分守河西道。
○福建浦城縣、增設楓嶺營。
以遊擊一員、守備一員、領兵一千名駐劄。
徹常山廣濟驿、歸江山驿。
移長汀三洲驿、為小關驿。
移上杭藍屋驿于浦城、為柘浦驿。
○戊辰。
太祖武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庚午。
夕月于西郊。
遣内大臣公額爾克戴青行禮。
○谕吏部。
朕覽江甯巡撫周國佐、曆來章疏、詞語糢糊。
意見遊移。
此必事事假手左右。
胸中漫無主持。
蘇松重地。
豈容阘葺之人、因循贻誤。
周國佐、着解任回旗。
該部作速會推才品堪任者具奏。
○辛未。
初、德州生員呂煌、以窩逃事覺。
托拖沙喇哈番呂獻忠、行賄于逃人之主趙五子。
五子發其事。
呂煌流徙。
獻忠下部議處。
部議獻忠犯在赦前、請貸其罪。
得上□日、貪官受贓、诏款不赦。
獻忠作保行賄既真、何得援赦奏請。
着令回奏。
越六日、部臣回奏稽遲。
複有上□日切責。
于是議獻忠應革職。
議上。
上以兵部堂司官、顯有受賄情弊。
下諸王大臣等議處。
至是、王等議部臣将不應赦之事、朦混援赦。
又回奏稽遲。
尚書噶達渾、孟明輔、侍郎覺羅科爾昆、衛周允、張基遠、及滿漢司官、應各分别。
降革罰俸。
得上□日、噶達渾、着革一個半前程。
科爾昆、革一個前程。
介山、革半個前程。
各罰俸一年。
劉鬥、屈和尚、吳延祚、各罰俸一年。
孟明輔、衛周允、各降三級調外用。
張基遠、降二級調外用。
賈浚、革職為民。
又以原任督捕侍郎魏琯、條奏逃人減等、明為呂煌而發。
及滿官欲參德州知州佟昌年、又強行沮住。
魏琯革職。
流徙盛京。
○壬申。
工科給事中翁自涵奏言、頃因恤刑擾民、暫停差遣。
令各撫詳慎推勘。
此真欽恤之仁。
但恐各撫難于自翻已案。
并難翻前撫之案。
下屬官吏、更難翻上官之案。
則奉行仍屬具文。
請敕直省巡撫、各率所屬、有能翻成案、理冤抑者。
不惟照會典例、免追失入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