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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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州知州董克念、為陝西按察使司佥事、關西道。
河南汝州知州林中寶、為福建按察使司佥事、興泉道。
轉戶科給事中李生芳、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西甯道。
○都察院左都禦史金之俊疏言、大清律開載、強盜無籍沒之條。
近者刑部審拟、概行籍沒。
以緻地方簽解盜屬、株累無辜。
自今以後、仍依律處斬、免其籍沒以省苦累。
得上□日、所司照律議奏。
○甲戌。
贈故太子太保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宋權少保兼太子太保、錫之诰命、蔭一子為中書舍人 ○命鑲藍旗梅勒章京沙爾虎達、為昂邦章京、鎮守甯古塔地方。
○免河南祥符、封邱、河内、孟溫、修武、臨漳等縣、九年分水災額賦。
○吏部都察院議覆、鄭親王濟爾哈朗等疏言。
各省巡按、為察吏安民之官近者多受屬員獻媚、參劾無聞。
應将巡按概行停止。
其十四道、京畿道禦史。
止留二十員。
其餘俱應裁汰。
從之。
○免湖廣沔陽州、潛江、天門縣、八年分水災額賦。
○以正白旗阿達哈哈番李佛讷、為護軍參領。
○乙亥。
論内三院朕惟修己治人。
大經大法備載經史。
欲與翰林諸臣明其義理但内院尚非經筵日講之地。
着工部即将文華殿作速起造以便講求古訓。
即傳谕行。
○封精奇尼哈番鄭芝龍、為同安侯。
子成功、為海澄公。
弟鴻逵、為奉化伯。
芝豹、為左都督。
錫之敕谕曰。
朝廷報功、必隆其典臣子效順、各因其時茲爾鄭芝龍、當大兵南下。
未抵閩中、即遣人來順。
移檄徹兵父子兄弟歸心本朝厥功懋矣。
睿王不體朕心、僅從薄叙猜疑不釋防範過嚴在閩眷屬又不行安插恩養以緻阖門惶懼、不能自安。
雖鄭芝豹音信尚通、而鄭成功、鄭鴻逵、恩養遂阻。
加以地方撫鎮道官、不能宣揚德意、曲示懷柔。
反貪利冒功、妄行啟釁。
廈門之事、咎在馬得功。
而鴻逵遵依母教、遂爾旋師。
足見諸臣、身在海隅、不忘忠孝。
朕甚嘉之。
已将有罪官将、提解究拟。
即遣人赍敕傳谕、開導歸誠。
成功、鴻逵、果令李德持家書來、并傳口語。
芝龍随即具奏。
書詞雖涉矜誕、口語具見本懷。
朕念爾等前有功而不能自明。
後有心而不能上達。
君臣誼隔。
父子情疎。
爾等不安于衷、亦已久矣。
朕親政以來、知百姓瘡痍未起、不欲窮兵。
爾等保衆自全、亦非悖逆。
今以芝龍首倡歸順、賞未酬功。
特封為同安侯、錫之诰命。
芝龍子成功、為海澄公。
芝龍弟鴻逵、為奉化伯。
芝豹、為左軍都督府左都督總兵官。
各食祿俸如例。
成功、鴻逵、另有專敕。
芝豹、遇缺推補。
朕推心置腹、不吝爵賞、嘉與更始。
猶慮爾等、疑畏徘徊。
茲特遣官黃徵明往谕。
敕谕到日、滿洲大軍、即行徹回。
閩海地方、保障事宜、悉以委托。
爾等當會同督撫、商酌行事。
應奏聞者、不時奏聞。
爾等受茲寵命、果能殚心竭力、輯甯地方。
實爾等之功。
如或仍懷疑慮、不肯實心任事、以緻地方不安、非徒誤朕封疆亦且擾爾桑梓。
揆情度理、爾等諒必不然。
況爾等父兄在朕左右。
子弟盡列公侯。
懷君德、則為忠臣。
體親心、則為孝子。
順兄志、則為悌弟。
此爾等千載一時之遇也。
可不勉哉。
前差黃正升、已經議恤以官。
今奉差之黃徵明、及往來李德等、事竣之日、各加官賞。
朕命重申。
服之無斁欽哉。
○命駐防江甯府昂邦章京喀喀木、為靖南将軍統領官兵往征廣東逆寇賜之敕曰今逆賊侵犯廣東肇慶等處地方、以爾喀喀木為靖南将軍。
同梅勒章京噶來道臘總統官兵、前赴廣東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處将延擾廣東賊寇與二王相機巢□刀除。
其未服本省府州縣等處地方、亦與二王相機巢□刀撫。
凡事與梅勒章京等會議而行。
毋謂自知、不聽衆議。
毋謂兵強、輕視逆寇仍嚴偵探勿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迫而複降者勿赦。
有先被賊脅從、聞大兵一至即時迎降者勿加誅戮。
如有殺賊擒賊投誠者、俱分别奏聞。
惟以安民為首務。
爾等須嚴禁兵将、凡歸順人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安民至意。
行間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其餘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
徑行處分。
俟賊氛既靖、地方甯谧再行具奏候上□日定奪爾受茲重任、益宜殚竭忠力、勉之。
欽哉。
○達賴喇嘛自代噶起程歸國。
命固山貝子吳達海餞之。
○以右春坊右中允呂宮為内翰林秘書院學士。
○免山東曆城齊河齊東肥城等六十九州縣、八九兩年分水災額賦。
○丙子。
升侍講學士梁清标、為詹事府詹事、兼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
傳以漸、為詹事府少詹事、兼内翰林國史院侍講學士。
胡兆龍、為詹事府少詹事、兼内翰林弘文院侍講學士。
左春坊左庶子李奭棠、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
右春坊右庶子梁清寬、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學士。
侍讀陳爌、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講學士。
黃志遴、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講學士。
右春坊右谕德楊思聖、為左春坊左庶子、兼内翰林秘書院侍讀。
司經局洗馬夏敷九、為右春坊右庶子兼内翰林弘文院侍講。
中允兼編修李霨、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讀。
左春坊左贊善艾元徵、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
右春坊右贊善藍潤、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
贊善兼檢讨莊冋生、為内翰林秘
河南汝州知州林中寶、為福建按察使司佥事、興泉道。
轉戶科給事中李生芳、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西甯道。
○都察院左都禦史金之俊疏言、大清律開載、強盜無籍沒之條。
近者刑部審拟、概行籍沒。
以緻地方簽解盜屬、株累無辜。
自今以後、仍依律處斬、免其籍沒以省苦累。
得上□日、所司照律議奏。
○甲戌。
贈故太子太保内翰林國史院大學士宋權少保兼太子太保、錫之诰命、蔭一子為中書舍人 ○命鑲藍旗梅勒章京沙爾虎達、為昂邦章京、鎮守甯古塔地方。
○免河南祥符、封邱、河内、孟溫、修武、臨漳等縣、九年分水災額賦。
○吏部都察院議覆、鄭親王濟爾哈朗等疏言。
各省巡按、為察吏安民之官近者多受屬員獻媚、參劾無聞。
應将巡按概行停止。
其十四道、京畿道禦史。
止留二十員。
其餘俱應裁汰。
從之。
○免湖廣沔陽州、潛江、天門縣、八年分水災額賦。
○以正白旗阿達哈哈番李佛讷、為護軍參領。
○乙亥。
論内三院朕惟修己治人。
大經大法備載經史。
欲與翰林諸臣明其義理但内院尚非經筵日講之地。
着工部即将文華殿作速起造以便講求古訓。
即傳谕行。
○封精奇尼哈番鄭芝龍、為同安侯。
子成功、為海澄公。
弟鴻逵、為奉化伯。
芝豹、為左都督。
錫之敕谕曰。
朝廷報功、必隆其典臣子效順、各因其時茲爾鄭芝龍、當大兵南下。
未抵閩中、即遣人來順。
移檄徹兵父子兄弟歸心本朝厥功懋矣。
睿王不體朕心、僅從薄叙猜疑不釋防範過嚴在閩眷屬又不行安插恩養以緻阖門惶懼、不能自安。
雖鄭芝豹音信尚通、而鄭成功、鄭鴻逵、恩養遂阻。
加以地方撫鎮道官、不能宣揚德意、曲示懷柔。
反貪利冒功、妄行啟釁。
廈門之事、咎在馬得功。
而鴻逵遵依母教、遂爾旋師。
足見諸臣、身在海隅、不忘忠孝。
朕甚嘉之。
已将有罪官将、提解究拟。
即遣人赍敕傳谕、開導歸誠。
成功、鴻逵、果令李德持家書來、并傳口語。
芝龍随即具奏。
書詞雖涉矜誕、口語具見本懷。
朕念爾等前有功而不能自明。
後有心而不能上達。
君臣誼隔。
父子情疎。
爾等不安于衷、亦已久矣。
朕親政以來、知百姓瘡痍未起、不欲窮兵。
爾等保衆自全、亦非悖逆。
今以芝龍首倡歸順、賞未酬功。
特封為同安侯、錫之诰命。
芝龍子成功、為海澄公。
芝龍弟鴻逵、為奉化伯。
芝豹、為左軍都督府左都督總兵官。
各食祿俸如例。
成功、鴻逵、另有專敕。
芝豹、遇缺推補。
朕推心置腹、不吝爵賞、嘉與更始。
猶慮爾等、疑畏徘徊。
茲特遣官黃徵明往谕。
敕谕到日、滿洲大軍、即行徹回。
閩海地方、保障事宜、悉以委托。
爾等當會同督撫、商酌行事。
應奏聞者、不時奏聞。
爾等受茲寵命、果能殚心竭力、輯甯地方。
實爾等之功。
如或仍懷疑慮、不肯實心任事、以緻地方不安、非徒誤朕封疆亦且擾爾桑梓。
揆情度理、爾等諒必不然。
況爾等父兄在朕左右。
子弟盡列公侯。
懷君德、則為忠臣。
體親心、則為孝子。
順兄志、則為悌弟。
此爾等千載一時之遇也。
可不勉哉。
前差黃正升、已經議恤以官。
今奉差之黃徵明、及往來李德等、事竣之日、各加官賞。
朕命重申。
服之無斁欽哉。
○命駐防江甯府昂邦章京喀喀木、為靖南将軍統領官兵往征廣東逆寇賜之敕曰今逆賊侵犯廣東肇慶等處地方、以爾喀喀木為靖南将軍。
同梅勒章京噶來道臘總統官兵、前赴廣東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處将延擾廣東賊寇與二王相機巢□刀除。
其未服本省府州縣等處地方、亦與二王相機巢□刀撫。
凡事與梅勒章京等會議而行。
毋謂自知、不聽衆議。
毋謂兵強、輕視逆寇仍嚴偵探勿緻疎虞。
抗拒不順者戮之迫而複降者勿赦。
有先被賊脅從、聞大兵一至即時迎降者勿加誅戮。
如有殺賊擒賊投誠者、俱分别奏聞。
惟以安民為首務。
爾等須嚴禁兵将、凡歸順人民、毋得擾害。
務體朕定亂安民至意。
行間将領功罪、察實紀明彙奏。
有犯小過者、當即處分、至于骁騎校、護軍校以下、除死罪外其餘大小罪過俱與衆将商酌。
徑行處分。
俟賊氛既靖、地方甯谧再行具奏候上□日定奪爾受茲重任、益宜殚竭忠力、勉之。
欽哉。
○達賴喇嘛自代噶起程歸國。
命固山貝子吳達海餞之。
○以右春坊右中允呂宮為内翰林秘書院學士。
○免山東曆城齊河齊東肥城等六十九州縣、八九兩年分水災額賦。
○丙子。
升侍講學士梁清标、為詹事府詹事、兼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
傳以漸、為詹事府少詹事、兼内翰林國史院侍講學士。
胡兆龍、為詹事府少詹事、兼内翰林弘文院侍講學士。
左春坊左庶子李奭棠、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
右春坊右庶子梁清寬、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學士。
侍讀陳爌、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講學士。
黃志遴、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講學士。
右春坊右谕德楊思聖、為左春坊左庶子、兼内翰林秘書院侍讀。
司經局洗馬夏敷九、為右春坊右庶子兼内翰林弘文院侍講。
中允兼編修李霨、為内翰林秘書院侍讀。
左春坊左贊善艾元徵、為内翰林國史院侍讀。
右春坊右贊善藍潤、為内翰林弘文院侍讀。
贊善兼檢讨莊冋生、為内翰林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