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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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詞臣、皆集。
命侍衛護軍等、各擐甲。
吹角。
呐喊陳列者再。
悉如軍律。
觀畢賜宴。
自是出南苑外。
行獵三日。
苑中網魚一日。
○壬午。
厄魯特部落顧實汗、遣旦巴溫布等、貢馬及方物。
宴赉如例。
○予一等阿思哈尼哈番朱馬喇、祭一次。
○癸未。
午刻。
日生暈。
色赤黃。
○乙酉。
上還宮。
○丙戌。
上幸内苑。
啟心郎甯古裡、具六部尚書職名進覽畢。
命解刑部尚書濟席哈任。
調噶達渾為兵部尚書。
○升他赤哈哈番苗澄、為吏部啟心郎。
○以鑲白旗鄂斯海、為甲喇章京。
○黑龍江烏默忒等貢貂皮。
宴赉如例。
上幸内院。
閱部中奏疏、及繙譯五經。
谕曰、保舉之疏、俱着全譯。
以便觀其人之品行。
○增設吏戶兵刑科滿洲筆帖式哈番各一員。
○丁亥。
谕内三院。
國家用人、使功不如使過。
原任大學士馮铨、素有才學、召入内院辦事。
數年以來、未見有所建明。
且經物議。
是以令其緻仕回籍。
朕思馮铨原無顯過。
且博洽故典。
谙練政事。
朕方求賢圖治。
特命起用、以觀自新。
谕到之日、即速赴京。
爾内院即傳與吏部遵行。
○谕工部、睿王墳園。
因伊罪惡、竟行廢壞。
似屬太過。
其房屋門牆、俱着修理。
柱用黑色。
仍命信郡王撥人看守。
○改沅州總兵楊遇明、為鎮守辰常總兵官。
升遊擊管蕲州參将事韓友、為署都督佥事、鎮守沅州總兵官。
○戊子。
大學士高爾俨、以疾請假。
允之。
慈甯宮上梁。
遣工部尚書星讷、祭司工之神。
○庚寅。
先是、朝鮮國人違禁、越界采參。
被獲。
遣學士蘇納海等、赍敕往谕之。
至是、朝鮮國王李淏遣陪臣臨平大君李<泬目>等赍表謝罪。
附貢方物。
○升太常寺少卿杜立德、為工部右侍郎。
太仆寺卿仍管戶部郎中事王弘祚、為戶部右侍郎。
○升禮科右給事中蘇文樞、為戶科左給事中。
兵科給事中王祯、為吏科右給事中。
改翰林院庶吉士周體觀、為戶科給事中。
○都察院右都禦史管吏部左侍郎事孫承澤引疾乞休。
允之。
○宗人府議覆禮科給事中劉餘谟疏言、查明季會典。
宗室雖有過犯亦不加刑。
今又奉上□日、有官爵者犯罪、免其鎖拏。
照常察議。
欽遵在案。
則有官宗室覺羅、無容再議。
但未定。
無官宗室覺羅、犯罪鎖拏鞭責之例。
似應依科臣劉餘谟所請、免其鎖拏鞭責。
所犯之罪、仍照會典查議。
從之。
○辛卯。
谕内三院。
朕覽朝鮮國王所進表疏、印篆止有清字、無漢字。
着禮部即行改鑄兼清漢篆文、給賜該國王。
并令王國臣民鹹與知之。
○命奈曼部落故達爾漢郡王滾楚克子阿罕、襲爵 ○以故一等阿思哈尼哈番朱馬喇弟伊馬喇、一等阿達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聶克塞子渾布、二等阿達哈哈番莫洛渾伯子喀零阿、趙木寶弟張甲、察哈爾部落拖沙喇哈番塞棱伊爾登子多爾濟、年老休緻拜他喇布勒哈番白廣恩兄子良柱、陣亡敖漢部落拖沙喇哈番馬尼子殷達大什、科爾沁國拖沙喇哈番努賴子達禮、各襲職。
○壬辰。
賜朝觐官員敕曰。
朕所與共圖乂安兆民者、惟監司守令是賴。
往年考績、責望于爾等者、懇切周詳。
何爾等之洩洩從事也。
自朕親政以來、更張慮其太驟。
而皇皇求治之心、暴于天下者、幾三載矣。
今又當大計之年、而治猶未進。
民猶未安。
大者仍不法。
小者仍不廉。
緻上之德意不下究。
下之疾苦不上聞。
此非爾等之過欤。
朕實不勝其恫切也。
已嚴饬所司、重懲貪酷。
餘如例降革。
姑準爾等、仍服原官。
宜各勉力、以圖日新。
毋謂塗飾可以久施。
毋謂僥幸可以常恃。
正直存心。
清廉持己。
皇天自鑒。
朝廷自知。
而民風亦自于變矣。
爾等如恪遵朕上□日、以實心行實政。
庶幾共享和平之福。
朕之顯秩厚祿、自不吝惜。
如或貌承朕上□日、心懷詐僞。
媚上虐下。
慢政隳操。
昭昭國憲、必贻身家之災。
雖欲免、得乎。
爾等其欽哉。
○癸巳。
上幸南院。
覽各省官員奏章。
召原任内翰林弘文院大學士馮铨入見。
問铨年□山戊不□幾何、某科進士、及曆升官品。
是夕。
召铨同内院大學士洪承疇、範文程、額色黑、陳名夏、入宮。
問翰林官賢否。
曰。
朕于翰林官、躬親考試。
文之優劣畢見。
可以定其高下矣。
馮铨奏曰。
皇上簡用賢才。
亦不宜止論其文。
或有優于文、而不能辦事、行已弗臧者。
或有短于文、而優于辦事、操守清廉者。
南人優于文而行不符。
北人短于文而行可嘉。
今茲考試、亦不可止取其文之優者而用之。
文行優長、辦事有能者、兼而用之可也。
上曰。
铨之言是。
○甲午。
诏原任弘文院大學士馮铨、仍以原官辦事。
○乙未。
升江甯府同知邢以忠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管布政使司參議事、宣大興屯道。
饒州府知府翟鳳翥、為江西按察使司副使兼布政使司參議、南昌等府興屯道。
饒州府同知許兆祥、為江西按察使司佥事管布政使司參議事瑞州等府興屯道。
命侍衛護軍等、各擐甲。
吹角。
呐喊陳列者再。
悉如軍律。
觀畢賜宴。
自是出南苑外。
行獵三日。
苑中網魚一日。
○壬午。
厄魯特部落顧實汗、遣旦巴溫布等、貢馬及方物。
宴赉如例。
○予一等阿思哈尼哈番朱馬喇、祭一次。
○癸未。
午刻。
日生暈。
色赤黃。
○乙酉。
上還宮。
○丙戌。
上幸内苑。
啟心郎甯古裡、具六部尚書職名進覽畢。
命解刑部尚書濟席哈任。
調噶達渾為兵部尚書。
○升他赤哈哈番苗澄、為吏部啟心郎。
○以鑲白旗鄂斯海、為甲喇章京。
○黑龍江烏默忒等貢貂皮。
宴赉如例。
上幸内院。
閱部中奏疏、及繙譯五經。
谕曰、保舉之疏、俱着全譯。
以便觀其人之品行。
○增設吏戶兵刑科滿洲筆帖式哈番各一員。
○丁亥。
谕内三院。
國家用人、使功不如使過。
原任大學士馮铨、素有才學、召入内院辦事。
數年以來、未見有所建明。
且經物議。
是以令其緻仕回籍。
朕思馮铨原無顯過。
且博洽故典。
谙練政事。
朕方求賢圖治。
特命起用、以觀自新。
谕到之日、即速赴京。
爾内院即傳與吏部遵行。
○谕工部、睿王墳園。
因伊罪惡、竟行廢壞。
似屬太過。
其房屋門牆、俱着修理。
柱用黑色。
仍命信郡王撥人看守。
○改沅州總兵楊遇明、為鎮守辰常總兵官。
升遊擊管蕲州參将事韓友、為署都督佥事、鎮守沅州總兵官。
○戊子。
大學士高爾俨、以疾請假。
允之。
慈甯宮上梁。
遣工部尚書星讷、祭司工之神。
○庚寅。
先是、朝鮮國人違禁、越界采參。
被獲。
遣學士蘇納海等、赍敕往谕之。
至是、朝鮮國王李淏遣陪臣臨平大君李<泬目>等赍表謝罪。
附貢方物。
○升太常寺少卿杜立德、為工部右侍郎。
太仆寺卿仍管戶部郎中事王弘祚、為戶部右侍郎。
○升禮科右給事中蘇文樞、為戶科左給事中。
兵科給事中王祯、為吏科右給事中。
改翰林院庶吉士周體觀、為戶科給事中。
○都察院右都禦史管吏部左侍郎事孫承澤引疾乞休。
允之。
○宗人府議覆禮科給事中劉餘谟疏言、查明季會典。
宗室雖有過犯亦不加刑。
今又奉上□日、有官爵者犯罪、免其鎖拏。
照常察議。
欽遵在案。
則有官宗室覺羅、無容再議。
但未定。
無官宗室覺羅、犯罪鎖拏鞭責之例。
似應依科臣劉餘谟所請、免其鎖拏鞭責。
所犯之罪、仍照會典查議。
從之。
○辛卯。
谕内三院。
朕覽朝鮮國王所進表疏、印篆止有清字、無漢字。
着禮部即行改鑄兼清漢篆文、給賜該國王。
并令王國臣民鹹與知之。
○命奈曼部落故達爾漢郡王滾楚克子阿罕、襲爵 ○以故一等阿思哈尼哈番朱馬喇弟伊馬喇、一等阿達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聶克塞子渾布、二等阿達哈哈番莫洛渾伯子喀零阿、趙木寶弟張甲、察哈爾部落拖沙喇哈番塞棱伊爾登子多爾濟、年老休緻拜他喇布勒哈番白廣恩兄子良柱、陣亡敖漢部落拖沙喇哈番馬尼子殷達大什、科爾沁國拖沙喇哈番努賴子達禮、各襲職。
○壬辰。
賜朝觐官員敕曰。
朕所與共圖乂安兆民者、惟監司守令是賴。
往年考績、責望于爾等者、懇切周詳。
何爾等之洩洩從事也。
自朕親政以來、更張慮其太驟。
而皇皇求治之心、暴于天下者、幾三載矣。
今又當大計之年、而治猶未進。
民猶未安。
大者仍不法。
小者仍不廉。
緻上之德意不下究。
下之疾苦不上聞。
此非爾等之過欤。
朕實不勝其恫切也。
已嚴饬所司、重懲貪酷。
餘如例降革。
姑準爾等、仍服原官。
宜各勉力、以圖日新。
毋謂塗飾可以久施。
毋謂僥幸可以常恃。
正直存心。
清廉持己。
皇天自鑒。
朝廷自知。
而民風亦自于變矣。
爾等如恪遵朕上□日、以實心行實政。
庶幾共享和平之福。
朕之顯秩厚祿、自不吝惜。
如或貌承朕上□日、心懷詐僞。
媚上虐下。
慢政隳操。
昭昭國憲、必贻身家之災。
雖欲免、得乎。
爾等其欽哉。
○癸巳。
上幸南院。
覽各省官員奏章。
召原任内翰林弘文院大學士馮铨入見。
問铨年□山戊不□幾何、某科進士、及曆升官品。
是夕。
召铨同内院大學士洪承疇、範文程、額色黑、陳名夏、入宮。
問翰林官賢否。
曰。
朕于翰林官、躬親考試。
文之優劣畢見。
可以定其高下矣。
馮铨奏曰。
皇上簡用賢才。
亦不宜止論其文。
或有優于文、而不能辦事、行已弗臧者。
或有短于文、而優于辦事、操守清廉者。
南人優于文而行不符。
北人短于文而行可嘉。
今茲考試、亦不可止取其文之優者而用之。
文行優長、辦事有能者、兼而用之可也。
上曰。
铨之言是。
○甲午。
诏原任弘文院大學士馮铨、仍以原官辦事。
○乙未。
升江甯府同知邢以忠為山西按察使司佥事管布政使司參議事、宣大興屯道。
饒州府知府翟鳳翥、為江西按察使司副使兼布政使司參議、南昌等府興屯道。
饒州府同知許兆祥、為江西按察使司佥事管布政使司參議事瑞州等府興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