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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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年。
癸巳。
二月。
戊戌朔。
上幸内院批閱各部奏章悉覽諸項簿籍 ○己亥。
工科副理事官祁通格疏言、國家設官定為九品之制非獨以辨等級之尊卑。
實用以衡量功罪、而使賞罰确當也。
臣謂滿漢世官、及無世職流官、同為辦事之員。
當立一體之法。
今漢官有罪。
或革或降或罰、其法甚備。
滿官與漢官、其法不一。
滿官之中、有世職而兼流官者。
有無世職而止有流官者。
宜斟酌畫一、以昭皇上賞罰大典。
至于滿漢職官有犯、應鞭責闆責者、準與折贖。
但漢官闆責折贖、在革職之後。
滿官鞭責折贖。
照舊辦事。
似宜存其實罰。
而去鞭責之虛名。
以全朝廷待下之體。
命所司詳議。
○宴蒿齊忒部落台吉噶爾瑪薩望等于禮部 ○庚子。
複設廣東開平縣。
○先是蒿齊忒部落瞻土謝圖既殁。
其妻杜圭、因察哈爾汗、不恤宗族。
擾其部曲。
率其子奔附喀爾喀。
及太宗皇帝、既破察哈爾。
杜圭遂棄喀爾喀、率子暨部衆來歸。
至是以其功大、诰封為多羅蘇勒福金。
封其子噶爾瑪薩望台吉、為多羅郡王。
○癸卯。
宴厄魯特部落貢使車臣等于禮部。
○甲辰。
上率内大臣侍衛、詣 ○慈甯宮。
預行慶賀皇太後聖壽。
因是月十一日祭社稷八日為齋期故也。
○谕内院。
原任都察院左都禦史趙開心、素有直名。
以故起用。
及畀以風憲重任、不言國家大事。
乃庇子渎奏、有辜朕望。
已經革職為民。
永不叙用。
朕思開心曾為大臣、以一事差謬、遂永棄不用。
朕心終未恝然。
爾内院傳谕吏部、仍令趙開心來京、奏請定奪。
○吏部尚書高爾俨、引疾乞休。
允之 ○乙巳。
皇太後聖壽節。
和碩福金、固倫公主以下、一品命婦以上、行慶賀禮畢。
賜宴。
○升工部副理事官喀爾堪莫爾渾、俱為本部理事官。
○以正白旗一等侍衛僧格、為護軍參領。
○巳刻。
日半暈。
上生抱氣。
色黃白青赤。
○丙午。
上幸内院。
覽詹事府少詹李呈祥條議、部院衙門、應裁去滿官。
專任漢人一疏。
顧謂大學士洪承疇、範文程、額色黑、甯完我、陳名夏等曰。
李呈祥此疏、大不合理。
夙昔滿臣贊理庶政。
并畋獵行陣之勞。
是用得邀天眷、大業克成。
彼時可曾咨爾漢臣而為之乎。
朕不分滿漢一體眷遇。
爾漢官奈何反生異意。
若以理言首崇滿洲、固所宜也。
想爾等多系明季之臣、故有此妄言爾。
諸大學士奏曰。
臣等無以仰答聖谕矣。
○廣東道監察禦史陳啟泰疏言、臣伏讀恩诏内一款、查舉八旗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與漢人一體表揚。
仰見皇上錫類之仁。
滿漢同視。
然丁憂之制、滿臣獨異。
請與漢臣一體守制。
以廣孝治。
下所司議。
○丁未。
遣大學士範文程、祭先師孔子。
○上幸内院覽明史、通鑒、及諸奏章。
畢。
賜大學士陳名夏蟒朝服一襲。
白金一百兩。
○卯刻。
日生左右珥。
色黃赤鮮明。
○禮科給事中劉餘谟疏言、周禮八議、首曰議親。
向見宗室有犯、與民無異。
臣謂法不可寬、而體不可辱。
請自今、除有大罪、請上□日定奪外。
餘皆斟酌輕重。
永除鞭鎖之條。
以昭睦族之恩。
至滿洲籍沒之法、查大清律、唯謀反重犯家産入官。
其餘不在此例。
并應一概除去、以昭恤下同仁之誼。
下所司議 ○吏部左侍郎孫承澤奏言、見在吏部尚書缺出。
勝任者實難其人。
大學士陳名夏、前任吏部、頗能持正。
請令名夏分理部事。
必能仰副皇上澄清之治。
上以承澤職系侍郎、推舉大學士兼管本部尚書有乖大體。
責令回奏。
○戊申。
祭大社大稷。
上親詣行禮。
○上幸内院。
覽吏部侍郎孫承澤、保奏大學士陳名夏、兼攝吏部尚書疏。
顧謂大學士洪承疇、範文程、額色黑、甯完我、陳名夏等曰。
朕見承澤此疏、洞其隐微代為含愧。
彼意允其所請、而用名夏、則與彼有利。
如不允所請、又将使朕猜疑名夏也。
語畢。
複谕名夏曰。
爾可毋疑懼。
○上以侍衛坤巴圖魯罪狀、谕内大臣巴圖魯、公鳌拜、伯索尼、議政大臣巴哈等曰。
向命坤巴圖魯往祭昭陵。
彼以娶子婦不往。
南台避痘時、令其不拘班次、時常入直。
彼以諸大臣未有言、竟不入直。
内大臣伊爾登、曾經奏朕奉上□日給配之妻。
坤複言、我已先向錫翰、席納布庫言定。
遂蔑朕上□日、竟白于錫翰等而娶之。
今雖在朕前、甚覺踧踖不自安難以姑容。
着上三旗議政大臣、及刑部、會同詳審具奏。
尋審得實。
坤應論死。
籍其家奏入。
得上□日、坤巴圖魯免死、及籍沒。
革侍衛、并革牛錄任。
止留原官巴圖魯号、及恩诏所加職削所授優升
癸巳。
二月。
戊戌朔。
上幸内院批閱各部奏章悉覽諸項簿籍 ○己亥。
工科副理事官祁通格疏言、國家設官定為九品之制非獨以辨等級之尊卑。
實用以衡量功罪、而使賞罰确當也。
臣謂滿漢世官、及無世職流官、同為辦事之員。
當立一體之法。
今漢官有罪。
或革或降或罰、其法甚備。
滿官與漢官、其法不一。
滿官之中、有世職而兼流官者。
有無世職而止有流官者。
宜斟酌畫一、以昭皇上賞罰大典。
至于滿漢職官有犯、應鞭責闆責者、準與折贖。
但漢官闆責折贖、在革職之後。
滿官鞭責折贖。
照舊辦事。
似宜存其實罰。
而去鞭責之虛名。
以全朝廷待下之體。
命所司詳議。
○宴蒿齊忒部落台吉噶爾瑪薩望等于禮部 ○庚子。
複設廣東開平縣。
○先是蒿齊忒部落瞻土謝圖既殁。
其妻杜圭、因察哈爾汗、不恤宗族。
擾其部曲。
率其子奔附喀爾喀。
及太宗皇帝、既破察哈爾。
杜圭遂棄喀爾喀、率子暨部衆來歸。
至是以其功大、诰封為多羅蘇勒福金。
封其子噶爾瑪薩望台吉、為多羅郡王。
○癸卯。
宴厄魯特部落貢使車臣等于禮部。
○甲辰。
上率内大臣侍衛、詣 ○慈甯宮。
預行慶賀皇太後聖壽。
因是月十一日祭社稷八日為齋期故也。
○谕内院。
原任都察院左都禦史趙開心、素有直名。
以故起用。
及畀以風憲重任、不言國家大事。
乃庇子渎奏、有辜朕望。
已經革職為民。
永不叙用。
朕思開心曾為大臣、以一事差謬、遂永棄不用。
朕心終未恝然。
爾内院傳谕吏部、仍令趙開心來京、奏請定奪。
○吏部尚書高爾俨、引疾乞休。
允之 ○乙巳。
皇太後聖壽節。
和碩福金、固倫公主以下、一品命婦以上、行慶賀禮畢。
賜宴。
○升工部副理事官喀爾堪莫爾渾、俱為本部理事官。
○以正白旗一等侍衛僧格、為護軍參領。
○巳刻。
日半暈。
上生抱氣。
色黃白青赤。
○丙午。
上幸内院。
覽詹事府少詹李呈祥條議、部院衙門、應裁去滿官。
專任漢人一疏。
顧謂大學士洪承疇、範文程、額色黑、甯完我、陳名夏等曰。
李呈祥此疏、大不合理。
夙昔滿臣贊理庶政。
并畋獵行陣之勞。
是用得邀天眷、大業克成。
彼時可曾咨爾漢臣而為之乎。
朕不分滿漢一體眷遇。
爾漢官奈何反生異意。
若以理言首崇滿洲、固所宜也。
想爾等多系明季之臣、故有此妄言爾。
諸大學士奏曰。
臣等無以仰答聖谕矣。
○廣東道監察禦史陳啟泰疏言、臣伏讀恩诏内一款、查舉八旗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與漢人一體表揚。
仰見皇上錫類之仁。
滿漢同視。
然丁憂之制、滿臣獨異。
請與漢臣一體守制。
以廣孝治。
下所司議。
○丁未。
遣大學士範文程、祭先師孔子。
○上幸内院覽明史、通鑒、及諸奏章。
畢。
賜大學士陳名夏蟒朝服一襲。
白金一百兩。
○卯刻。
日生左右珥。
色黃赤鮮明。
○禮科給事中劉餘谟疏言、周禮八議、首曰議親。
向見宗室有犯、與民無異。
臣謂法不可寬、而體不可辱。
請自今、除有大罪、請上□日定奪外。
餘皆斟酌輕重。
永除鞭鎖之條。
以昭睦族之恩。
至滿洲籍沒之法、查大清律、唯謀反重犯家産入官。
其餘不在此例。
并應一概除去、以昭恤下同仁之誼。
下所司議 ○吏部左侍郎孫承澤奏言、見在吏部尚書缺出。
勝任者實難其人。
大學士陳名夏、前任吏部、頗能持正。
請令名夏分理部事。
必能仰副皇上澄清之治。
上以承澤職系侍郎、推舉大學士兼管本部尚書有乖大體。
責令回奏。
○戊申。
祭大社大稷。
上親詣行禮。
○上幸内院。
覽吏部侍郎孫承澤、保奏大學士陳名夏、兼攝吏部尚書疏。
顧謂大學士洪承疇、範文程、額色黑、甯完我、陳名夏等曰。
朕見承澤此疏、洞其隐微代為含愧。
彼意允其所請、而用名夏、則與彼有利。
如不允所請、又将使朕猜疑名夏也。
語畢。
複谕名夏曰。
爾可毋疑懼。
○上以侍衛坤巴圖魯罪狀、谕内大臣巴圖魯、公鳌拜、伯索尼、議政大臣巴哈等曰。
向命坤巴圖魯往祭昭陵。
彼以娶子婦不往。
南台避痘時、令其不拘班次、時常入直。
彼以諸大臣未有言、竟不入直。
内大臣伊爾登、曾經奏朕奉上□日給配之妻。
坤複言、我已先向錫翰、席納布庫言定。
遂蔑朕上□日、竟白于錫翰等而娶之。
今雖在朕前、甚覺踧踖不自安難以姑容。
着上三旗議政大臣、及刑部、會同詳審具奏。
尋審得實。
坤應論死。
籍其家奏入。
得上□日、坤巴圖魯免死、及籍沒。
革侍衛、并革牛錄任。
止留原官巴圖魯号、及恩诏所加職削所授優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