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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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番、三百一十兩。
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八十五兩。
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六十兩。
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二百三十五兩。
一等阿達哈哈番、二百一十兩。
二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八十五兩。
三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六十兩。
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一百三十五兩。
拜他喇布勒哈番、一百一十兩。
拖沙喇哈番、八十五兩。
固山額真、尚書、一百八十兩。
梅勒章京、侍郎、一百五十五兩。
甲喇章京、理事官、一等侍衛、一百三十兩。
牛錄章京、副理事官、二等侍衛、一百五兩。
拖沙喇哈番品級官、三等侍衛、八十兩。
護軍校、骁騎校、他赤哈哈番、六十兩。
七品等官、四十五兩。
八品等官、四十兩。
其祿米照俸銀、一兩支給一斛。
○大計天下大小官員、副使劉應錫等、九百六十九員。
各革職、降調、緻仕有差。
○乙未。
補原任江西道監察禦史李森先原官。
○裁廣東廣州、肇慶、二府捕盜通判。
○谕禮部、聞滿洲、蒙古、漢軍、漢人、及諸色人等。
年當幼少。
皆踢石球為戲。
本朝平素學習藝業。
騎射之暇、旁涉書史。
各該旗牛錄、及包衣牛錄、即行嚴禁。
○丙申。
上幸内院、閱通鑒、至唐武則天事。
謂大學士範文程、額色黑、甯完我、陳名夏等曰。
唐高宗、以其父太宗時之才人為後、無恥之甚。
且武則天種種穢行、不可勝言。
又問上古帝王、聖如堯舜、固難與比倫。
其自漢高以下、明代以前、何帝為優。
對曰。
漢高、文帝、光武、唐太宗、宋太祖、明洪武、俱屬賢君。
上曰。
此數君者、又孰優。
名夏曰。
唐太宗似過之。
上曰。
豈獨唐太宗、朕以為曆代賢君、莫如洪武。
何也數君德政、有善者。
有未盡善者。
至洪武所定條例章程、規畫周詳。
朕所以謂曆代之君、不及洪武也。
文程等奏曰。
誠如聖谕。
○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張鳳翔、以年老緻仕。
命馳驿歸裡。
○升山東兖州府知府白秉真、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兼右參議兖青等處興屯道。
濟南府同知戴聖聰、為本省按察使司佥事管布政使司右參議事、濟東等處興屯道。
○複設揚州府西河船政同知。
○丁酉。
萬壽節、遣官祭太廟、福陵、昭陵。
○遣官祭東嶽、城隍真武之神。
○是日上禦太和殿。
諸王、貝勒、文武群臣、上表、行慶賀禮賜宴畢命學士圖海、召大學士陳名夏至。
上問天下何以治、何以亂、且何以使國祚長久。
名夏對曰。
皇上如天、上心即天心也。
天下治平惟在皇上。
皇上欲緻天下治平、惟在一心。
心乎治平、則治平矣。
上曰。
然。
其道如何。
名夏奏曰。
治天下無他道、惟在用人。
得人則治。
不得人則亂。
上曰。
然得人如何。
名夏奏曰。
知人甚難、然所以知之亦易。
今誠于群臣中擇素有德望者、常賜召見訪問。
則天下人心鼓舞、無不欲宣力效能者矣。
上又曰。
唐朝家法、保以甚醜。
名夏奏曰。
由太宗家法未善、故緻女主擅國、禍亂蔓延。
然貞觀政治、可比隆三代、惟能用人故耳。
上又曰。
黃膘李三、為民大害。
諸臣畏不敢言。
鞫審之日、甯完我、陳之遴、默無一語。
叔和碩鄭親王诘責之。
之遴始雲。
李三巨惡、誅之則已。
傥不行正法、之遴必被陷害。
觀之遴此言。
豈非重身家性命乎。
名夏奏曰。
李三雖惡、一禦史足以治之。
臣等叨為朝廷大臣、發奸摘伏、非臣所司。
且李三廣通線索、言出禍随、顧惜身家、亦人之恒情也。
今皇上日召見臣等。
滿漢一體、視如家人父子。
自今以後諸臣必同心報國、不複有所顧惜矣。
上又曰。
人君之有天下、非圖逸豫乃身。
當孜孜愛民、以一身治天下也。
若徒身耽逸樂、又安望天下治平。
惟勤勞其身以茂臻上理、譽流青史、顧不美欤。
然朕雖勤于圖治、豈遂無過失。
專賴卿等、匡其不逮。
傥朕躬有過、慎勿諱言。
名夏奏曰。
皇上寵眷諸臣、常加誡谕、人心大不同于曩時。
況臣受皇上厚恩豈甘緘默。
但恐指陳過當耳。
上又曰。
李三、孑然小民何以官民皆憚之。
名夏奏曰。
李三、誠非大害。
官民果實畏之。
蓋都城五方雜處、如李三者、尚不乏人。
今日一李三正法、明日又一李三出矣。
李三與各衙門胥役、結納最廣。
故使人皆憚之。
其要莫如拔本塞源、令人皆凜凜不敢效尤。
彼李三者、何足論也。
上曰。
李三一小人。
勿謂朕屢言及之。
朕之所以屢言者、欲諸臣改心易慮。
有所見聞、即行陳奏耳。
朕自今以後、不複更言李三矣。
又曰。
治天下大道、已略言之。
更言其小者、如喇嘛豎旗動言逐鬼。
朕想彼安能逐鬼、不過欲惑人心耳。
名夏奏曰。
皇上此言、真洞晰千載之迷。
嘗謂有道之世、其鬼不靈。
光天化日、豈有逐鬼之事。
上又曰。
朕思孝子順孫、追念祖父母、父母、欲展己誠、延請僧道盡心焉耳。
豈真能作福耶。
名夏奏曰。
若果有學識之人、必不肯延僧道。
為此者、多小民耳。
以其愛親之誠、故聖王不禁。
上曰。
爾可将朕言、傳谕陳之遴、甯完我、知之。
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八十五兩。
三等阿思哈尼哈番、二百六十兩。
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二百三十五兩。
一等阿達哈哈番、二百一十兩。
二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八十五兩。
三等阿達哈哈番、一百六十兩。
拜他喇布勒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一百三十五兩。
拜他喇布勒哈番、一百一十兩。
拖沙喇哈番、八十五兩。
固山額真、尚書、一百八十兩。
梅勒章京、侍郎、一百五十五兩。
甲喇章京、理事官、一等侍衛、一百三十兩。
牛錄章京、副理事官、二等侍衛、一百五兩。
拖沙喇哈番品級官、三等侍衛、八十兩。
護軍校、骁騎校、他赤哈哈番、六十兩。
七品等官、四十五兩。
八品等官、四十兩。
其祿米照俸銀、一兩支給一斛。
○大計天下大小官員、副使劉應錫等、九百六十九員。
各革職、降調、緻仕有差。
○乙未。
補原任江西道監察禦史李森先原官。
○裁廣東廣州、肇慶、二府捕盜通判。
○谕禮部、聞滿洲、蒙古、漢軍、漢人、及諸色人等。
年當幼少。
皆踢石球為戲。
本朝平素學習藝業。
騎射之暇、旁涉書史。
各該旗牛錄、及包衣牛錄、即行嚴禁。
○丙申。
上幸内院、閱通鑒、至唐武則天事。
謂大學士範文程、額色黑、甯完我、陳名夏等曰。
唐高宗、以其父太宗時之才人為後、無恥之甚。
且武則天種種穢行、不可勝言。
又問上古帝王、聖如堯舜、固難與比倫。
其自漢高以下、明代以前、何帝為優。
對曰。
漢高、文帝、光武、唐太宗、宋太祖、明洪武、俱屬賢君。
上曰。
此數君者、又孰優。
名夏曰。
唐太宗似過之。
上曰。
豈獨唐太宗、朕以為曆代賢君、莫如洪武。
何也數君德政、有善者。
有未盡善者。
至洪武所定條例章程、規畫周詳。
朕所以謂曆代之君、不及洪武也。
文程等奏曰。
誠如聖谕。
○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張鳳翔、以年老緻仕。
命馳驿歸裡。
○升山東兖州府知府白秉真、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兼右參議兖青等處興屯道。
濟南府同知戴聖聰、為本省按察使司佥事管布政使司右參議事、濟東等處興屯道。
○複設揚州府西河船政同知。
○丁酉。
萬壽節、遣官祭太廟、福陵、昭陵。
○遣官祭東嶽、城隍真武之神。
○是日上禦太和殿。
諸王、貝勒、文武群臣、上表、行慶賀禮賜宴畢命學士圖海、召大學士陳名夏至。
上問天下何以治、何以亂、且何以使國祚長久。
名夏對曰。
皇上如天、上心即天心也。
天下治平惟在皇上。
皇上欲緻天下治平、惟在一心。
心乎治平、則治平矣。
上曰。
然。
其道如何。
名夏奏曰。
治天下無他道、惟在用人。
得人則治。
不得人則亂。
上曰。
然得人如何。
名夏奏曰。
知人甚難、然所以知之亦易。
今誠于群臣中擇素有德望者、常賜召見訪問。
則天下人心鼓舞、無不欲宣力效能者矣。
上又曰。
唐朝家法、保以甚醜。
名夏奏曰。
由太宗家法未善、故緻女主擅國、禍亂蔓延。
然貞觀政治、可比隆三代、惟能用人故耳。
上又曰。
黃膘李三、為民大害。
諸臣畏不敢言。
鞫審之日、甯完我、陳之遴、默無一語。
叔和碩鄭親王诘責之。
之遴始雲。
李三巨惡、誅之則已。
傥不行正法、之遴必被陷害。
觀之遴此言。
豈非重身家性命乎。
名夏奏曰。
李三雖惡、一禦史足以治之。
臣等叨為朝廷大臣、發奸摘伏、非臣所司。
且李三廣通線索、言出禍随、顧惜身家、亦人之恒情也。
今皇上日召見臣等。
滿漢一體、視如家人父子。
自今以後諸臣必同心報國、不複有所顧惜矣。
上又曰。
人君之有天下、非圖逸豫乃身。
當孜孜愛民、以一身治天下也。
若徒身耽逸樂、又安望天下治平。
惟勤勞其身以茂臻上理、譽流青史、顧不美欤。
然朕雖勤于圖治、豈遂無過失。
專賴卿等、匡其不逮。
傥朕躬有過、慎勿諱言。
名夏奏曰。
皇上寵眷諸臣、常加誡谕、人心大不同于曩時。
況臣受皇上厚恩豈甘緘默。
但恐指陳過當耳。
上又曰。
李三、孑然小民何以官民皆憚之。
名夏奏曰。
李三、誠非大害。
官民果實畏之。
蓋都城五方雜處、如李三者、尚不乏人。
今日一李三正法、明日又一李三出矣。
李三與各衙門胥役、結納最廣。
故使人皆憚之。
其要莫如拔本塞源、令人皆凜凜不敢效尤。
彼李三者、何足論也。
上曰。
李三一小人。
勿謂朕屢言及之。
朕之所以屢言者、欲諸臣改心易慮。
有所見聞、即行陳奏耳。
朕自今以後、不複更言李三矣。
又曰。
治天下大道、已略言之。
更言其小者、如喇嘛豎旗動言逐鬼。
朕想彼安能逐鬼、不過欲惑人心耳。
名夏奏曰。
皇上此言、真洞晰千載之迷。
嘗謂有道之世、其鬼不靈。
光天化日、豈有逐鬼之事。
上又曰。
朕思孝子順孫、追念祖父母、父母、欲展己誠、延請僧道盡心焉耳。
豈真能作福耶。
名夏奏曰。
若果有學識之人、必不肯延僧道。
為此者、多小民耳。
以其愛親之誠、故聖王不禁。
上曰。
爾可将朕言、傳谕陳之遴、甯完我、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