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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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準該使照複。
英政府以分水嶺迤西。
除片馬崗房古浪外。
不認為中國屬地。
派員考查一節。
鑒于往事。
非兩國豫定根據。
難望妥結。
分水嶺形勢。
宜作根據。
嶺西登埂土司向收禮物崗銀等項。
可以銀錢相抵。
并面稱派員前往審查。
與英兵必起沖突。
中國應任其咎。
如以分水嶺為界。
則此段屬緬地方。
或有歸入中國之處。
以為交讓。
當複羅列各土司證據。
與之反複辯論。
其詞意強硬。
不稍相下。
同時亦準劉玉麟電稱、片馬等處。
英政府拟向中國永租各等語。
此滇緬北段界務與英人磋商之情形也。
查此段邊界。
南為土司所屬各夷寨。
北為滇省與野人山交錯之處。
從來籌邊者恒注重野人山地。
以為川滇藏之屏蔽其形勢誠所必争。
惟國界例以高山大川為限。
滇緬若早就大金沙江分界。
則其東各地。
自可包舉。
乃前使臣曾紀澤争之。
卒不能得。
迨薛福成劃定南段界蝱滟戋。
不但去大金沙江絕遠。
且由尖高山起點。
将流入大金沙江之恩買卡河下遊劃于界外。
所謂北緯二十五度三十五分以北一段。
蓋已成為不易解決之問題矣。
英人取緬後。
經營邊境。
不遺餘力。
在野人山各夷地探察綦詳。
我國治理屬夷。
向取羁縻主義。
滇省官吏。
于所管疆索。
既無詳細之圖志。
又無切實之調查。
論國力固人強我弱。
論邊勢又人明我暗。
洎乎石鴻韶與英領會勘。
該領執高麗貢山以南恩買卡河東之分水嶺。
該革道既不能據山形以定分水嶺之正脈。
複不能審水勢以證恩買卡之經流。
辄自九角塘河折而東行。
溯小江源而上。
雖意在保全小江内片馬各寨。
而小江外狼<?冉頁>滟粟等地。
遂已屏諸化外。
嗣經外務部改定扒拉大山一蝱滟戋。
以與英使提商。
而界員照會圖說具存。
在我既失之于先。
在彼轉持之有故。
且石鴻韶即于此時以失地獲咎。
彼更疑我有失推誠和商之道。
凡斯種種。
遂積為英兵進據片馬之原因。
現雖暫時退至他戛。
而于該處築壘掘濠。
馱運糧食軍火。
彳滟扁徵各夷寨戶稅添兵侵入狼<?冉頁>滟粟。
意在經營全界。
不僅争片馬一隅。
滇督所拟兩截辦法。
原欲急脈緩受。
然審查一節。
既難商允。
若貿然派員前往。
必至沖突。
至于交會公斷。
必須兩國先有公斷專約。
且須出于雙方允願。
中英未有專約。
由我提議。
彼如不允。
更無他術可以轉圜。
且彼既意在全界。
斷不肯一面允我公斷。
一面複任我審查也。
竊維國家疆土。
尺寸本不可以與人。
<?圭黾>滟兄此段界務。
南為滇省險要。
北為川藏藩籬。
豈容輕言退讓。
自片馬事起。
滇省紳民所以責望外務部者甚至。
不知外閑相傳之議論。
即系外部一向所主持。
苟有一蝱滟戋可望。
豈肯遽與放松。
惟果至情見勢绌。
智盡能索之時。
則亦不能不計及于結束。
現在扒拉大山一蝱滟戋。
彼固萬不受商。
如就九角塘河順小江西北流入恩買卡河之彙流處為界。
尚系前此外務部與滇省商酌之蝱滟戋。
而彼于小江邊暫守之界。
始終未允照行。
則此蝱滟戋恐不易就範。
至如闆廠山小江源一蝱滟戋。
系石鴻韶會勘原案。
據以磋商。
措詞似順。
然此際彼方野心逐逐。
把握亦正難言。
除兩蝱滟戋外。
惟有認高麗貢山為根據。
而就彼永租交讓之議耳。
臣等再三商酌。
情貴明乎彼我。
害必權其輕重。
疆場險要。
本屬無常。
阻敵之謀。
亦非專恃地勢。
英人于小江内外各地。
直已視如固有。
詞氣悍決異常。
循此堅持。
無論決烈堪虞。
即使終歸和商。
恐稽延逾久。
枝節橫生。
其結局更有不如今日者。
昔薛福成訂約之奏。
有言決機宜速不宜遲。
防患宜遠不宜迩。
不值以一隅而妨全局。
未便競小利而堕詭謀。
當日距曾紀澤商辦時甫及八年。
已有艱易損益相去倍蓰之語。
迄今距薛時又二十餘年。
艱易損益。
自更倍蓰于當日。
且中國積弱至此。
防禦百無足恃。
惟有藉感情為作用。
或可聯君■羊雄而求多助。
乃得以及時自強。
各國于東亞之事。
恒視英國之左右為重輕。
若以一彼一此之邊界。
明知不敵而重傷感情。
似非保持平和之至計。
此尤臣等所長慮卻顧。
而不能不請速定辦法者也。
謹将此事曲折利害。
詳細密陳。
究應如何辦理之處。
恭候聖明裁奪。
得旨、内閣議奏。
摺包 ○又奏、中俄通商條約。
現屆應行修改之期。
請肬■閑派修約大臣前往俄京會議。
得旨、着派陸徵祥為修約大臣。
給予全權。
摺包 ○又奏、此次外務部正在調查豫備修改俄約。
俄使辄藉蒙古新疆等處曆年交涉未結各案。
指為不遵守約章。
晶■宜奉俄政府命來照诘問。
經外務部一再剖明。
始無異議。
其欲保全條約固有之利益。
已可概見。
今與議修約。
如冀挽回一切權利。
竊恐我所主持更改。
未必能就範圍。
而彼轉藉以擴張勢力。
多所要求。
于事更難期結束。
惟查光緒七年之約。
當時原以收回伊<?覀之>■牛為重。
而以通商徵稅為輕。
現在情勢已殊。
邊境交通。
漸形利便。
商務亦較前興旺。
曩于光緒三十四年閑。
俄請設立烏裡雅蘇台領事。
外務部以照約設領。
是已認為商務興旺。
應即同時議訂稅則。
俄使謂應先行認允設領。
稅則可俟厘訂商約時再議。
其時俄外外照會我駐俄使臣。
亦有日後議約。
對此事決不拒絕等語。
故此次修約。
臣等竊以為應先提議商訂稅則。
就其所已允許。
以取因勢利導之功。
果能将舊約免稅之條作廢。
裨益亦非淺鮮。
此外凡關于通商各事宜。
均應逐加詳酌。
彼此有所商改。
必求取益防損。
如有未能解決之問題。
即仍暫照舊約辦理。
蓋商務雖較前興旺。
究竟邊陲與腹地不同。
祇當揆度時宜。
未便過事強争。
以免有妨兩國睦誼。
依議行。
摺包 ○又奏、中和領事條約。
業已劃押。
請旨批準互換。
從之。
随手 ○以襄助考查憲政。
賞日本大藏省主稅局長管原通敬。
行政裁判所評定官清水澄。
司法省參事泉二新熊、寶星。
随手 ○乙未。
谕内閣、電寄楊文鼎、據電奏、浏陽縣匪徒。
因米貴糾集多人。
入縣要挾。
并将警察總分各局所搗毀無存。
又擁入各碓坊米鋪及紳士家兇鬧。
旋複愈聚愈血■乣。
聲言放火焚燒。
并向防隊兵勇奪取槍械。
當将為首之黃興三張二兩犯。
拏獲正法。
餘黨退散等語。
仍着該撫查拏匪要。
盡法懲辦。
并嚴密防範。
毋任再生事端。
電寄 ○湖廣總督瑞澂奏、裁撤土藥統稅部局。
拟即責成通省州縣。
會同地方紳董。
先将本省囤土之戶。
清查一次。
凡未經報稅者。
均令按照部定稅則。
克日措繳。
一律将土寄儲公棧。
或殷實行店。
不準再行在家囤積。
其販土外銷者。
先将商名及運銷處所。
及土藥件數斤重。
報由起運地方填發執照。
始準入境。
不論為專運鄂省。
及由鄂經過運往他省之土。
但入鄂境。
由首境驗明。
按則完稅。
發貼藩司印花。
以杜影射灑賣之弊。
至運赴他省之土。
仍由收稅處另給兩聯憑單。
由出境關局驗放。
截取一聯送原處查核。
庶于徵禁兩途。
均有裨益。
下所司知之。
摺包 ○以博多勒噶台親王阿穆爾靈圭兼署鑲紅旗蒙古都統。
官報 ○以修訂宗室覺羅現行律例告成。
予提調官宗室松溥等升叙加銜有差。
官報 ○賞農工商部右參議邵福瀛外務部參議上行走廖恩焘、寶星。
現月 ○丙申。
谕内閣、此次引見之覆帶京察一等未經記名人員陸嘉晉等共七十三員。
着于五月初三日起。
按照名次先後。
每日五員。
呈遞膳牌。
伺候召見。
如是日未經召見。
仍于次日豫備。
其餘各員。
以次遞推。
每遇星期。
亦遞推一日。
現月 ○郵傳部會奏、郵政附屬稅務司。
本系未設專部以前。
暫歸兼轄。
現經咨商稅務大臣定期移交郵傳部接客。
以歸統一而符名實。
依議行。
摺包 ○兩江總督張人駿奏、江蘇咨議局決議豫算案。
删減增補。
強迫施行。
并以辭職相要挾。
查豫算歲出。
雖有國家地方之類别而歲入尚未劃分。
國家與地方經費。
取資同在表列歲入各款之内。
自治費亦無專項可指。
實屬無從剖析。
此次議删甯省補助上江公學經費。
該局常駐員呈請解職文内。
并請在國家行政費内撥補。
以為于地方行政經費。
及此項豫算案無涉。
如此持論。
似于目下帑藏竭蹶情形。
茫未計及。
按局章第二十四條二十九條所載。
自不能令該局再議。
所有該局常會臨時會兩次執議豫算案删減增補。
均覺窒礙難
英政府以分水嶺迤西。
除片馬崗房古浪外。
不認為中國屬地。
派員考查一節。
鑒于往事。
非兩國豫定根據。
難望妥結。
分水嶺形勢。
宜作根據。
嶺西登埂土司向收禮物崗銀等項。
可以銀錢相抵。
并面稱派員前往審查。
與英兵必起沖突。
中國應任其咎。
如以分水嶺為界。
則此段屬緬地方。
或有歸入中國之處。
以為交讓。
當複羅列各土司證據。
與之反複辯論。
其詞意強硬。
不稍相下。
同時亦準劉玉麟電稱、片馬等處。
英政府拟向中國永租各等語。
此滇緬北段界務與英人磋商之情形也。
查此段邊界。
南為土司所屬各夷寨。
北為滇省與野人山交錯之處。
從來籌邊者恒注重野人山地。
以為川滇藏之屏蔽其形勢誠所必争。
惟國界例以高山大川為限。
滇緬若早就大金沙江分界。
則其東各地。
自可包舉。
乃前使臣曾紀澤争之。
卒不能得。
迨薛福成劃定南段界蝱滟戋。
不但去大金沙江絕遠。
且由尖高山起點。
将流入大金沙江之恩買卡河下遊劃于界外。
所謂北緯二十五度三十五分以北一段。
蓋已成為不易解決之問題矣。
英人取緬後。
經營邊境。
不遺餘力。
在野人山各夷地探察綦詳。
我國治理屬夷。
向取羁縻主義。
滇省官吏。
于所管疆索。
既無詳細之圖志。
又無切實之調查。
論國力固人強我弱。
論邊勢又人明我暗。
洎乎石鴻韶與英領會勘。
該領執高麗貢山以南恩買卡河東之分水嶺。
該革道既不能據山形以定分水嶺之正脈。
複不能審水勢以證恩買卡之經流。
辄自九角塘河折而東行。
溯小江源而上。
雖意在保全小江内片馬各寨。
而小江外狼<?冉頁>滟粟等地。
遂已屏諸化外。
嗣經外務部改定扒拉大山一蝱滟戋。
以與英使提商。
而界員照會圖說具存。
在我既失之于先。
在彼轉持之有故。
且石鴻韶即于此時以失地獲咎。
彼更疑我有失推誠和商之道。
凡斯種種。
遂積為英兵進據片馬之原因。
現雖暫時退至他戛。
而于該處築壘掘濠。
馱運糧食軍火。
彳滟扁徵各夷寨戶稅添兵侵入狼<?冉頁>滟粟。
意在經營全界。
不僅争片馬一隅。
滇督所拟兩截辦法。
原欲急脈緩受。
然審查一節。
既難商允。
若貿然派員前往。
必至沖突。
至于交會公斷。
必須兩國先有公斷專約。
且須出于雙方允願。
中英未有專約。
由我提議。
彼如不允。
更無他術可以轉圜。
且彼既意在全界。
斷不肯一面允我公斷。
一面複任我審查也。
竊維國家疆土。
尺寸本不可以與人。
<?圭黾>滟兄此段界務。
南為滇省險要。
北為川藏藩籬。
豈容輕言退讓。
自片馬事起。
滇省紳民所以責望外務部者甚至。
不知外閑相傳之議論。
即系外部一向所主持。
苟有一蝱滟戋可望。
豈肯遽與放松。
惟果至情見勢绌。
智盡能索之時。
則亦不能不計及于結束。
現在扒拉大山一蝱滟戋。
彼固萬不受商。
如就九角塘河順小江西北流入恩買卡河之彙流處為界。
尚系前此外務部與滇省商酌之蝱滟戋。
而彼于小江邊暫守之界。
始終未允照行。
則此蝱滟戋恐不易就範。
至如闆廠山小江源一蝱滟戋。
系石鴻韶會勘原案。
據以磋商。
措詞似順。
然此際彼方野心逐逐。
把握亦正難言。
除兩蝱滟戋外。
惟有認高麗貢山為根據。
而就彼永租交讓之議耳。
臣等再三商酌。
情貴明乎彼我。
害必權其輕重。
疆場險要。
本屬無常。
阻敵之謀。
亦非專恃地勢。
英人于小江内外各地。
直已視如固有。
詞氣悍決異常。
循此堅持。
無論決烈堪虞。
即使終歸和商。
恐稽延逾久。
枝節橫生。
其結局更有不如今日者。
昔薛福成訂約之奏。
有言決機宜速不宜遲。
防患宜遠不宜迩。
不值以一隅而妨全局。
未便競小利而堕詭謀。
當日距曾紀澤商辦時甫及八年。
已有艱易損益相去倍蓰之語。
迄今距薛時又二十餘年。
艱易損益。
自更倍蓰于當日。
且中國積弱至此。
防禦百無足恃。
惟有藉感情為作用。
或可聯君■羊雄而求多助。
乃得以及時自強。
各國于東亞之事。
恒視英國之左右為重輕。
若以一彼一此之邊界。
明知不敵而重傷感情。
似非保持平和之至計。
此尤臣等所長慮卻顧。
而不能不請速定辦法者也。
謹将此事曲折利害。
詳細密陳。
究應如何辦理之處。
恭候聖明裁奪。
得旨、内閣議奏。
摺包 ○又奏、中俄通商條約。
現屆應行修改之期。
請肬■閑派修約大臣前往俄京會議。
得旨、着派陸徵祥為修約大臣。
給予全權。
摺包 ○又奏、此次外務部正在調查豫備修改俄約。
俄使辄藉蒙古新疆等處曆年交涉未結各案。
指為不遵守約章。
晶■宜奉俄政府命來照诘問。
經外務部一再剖明。
始無異議。
其欲保全條約固有之利益。
已可概見。
今與議修約。
如冀挽回一切權利。
竊恐我所主持更改。
未必能就範圍。
而彼轉藉以擴張勢力。
多所要求。
于事更難期結束。
惟查光緒七年之約。
當時原以收回伊<?覀之>■牛為重。
而以通商徵稅為輕。
現在情勢已殊。
邊境交通。
漸形利便。
商務亦較前興旺。
曩于光緒三十四年閑。
俄請設立烏裡雅蘇台領事。
外務部以照約設領。
是已認為商務興旺。
應即同時議訂稅則。
俄使謂應先行認允設領。
稅則可俟厘訂商約時再議。
其時俄外外照會我駐俄使臣。
亦有日後議約。
對此事決不拒絕等語。
故此次修約。
臣等竊以為應先提議商訂稅則。
就其所已允許。
以取因勢利導之功。
果能将舊約免稅之條作廢。
裨益亦非淺鮮。
此外凡關于通商各事宜。
均應逐加詳酌。
彼此有所商改。
必求取益防損。
如有未能解決之問題。
即仍暫照舊約辦理。
蓋商務雖較前興旺。
究竟邊陲與腹地不同。
祇當揆度時宜。
未便過事強争。
以免有妨兩國睦誼。
依議行。
摺包 ○又奏、中和領事條約。
業已劃押。
請旨批準互換。
從之。
随手 ○以襄助考查憲政。
賞日本大藏省主稅局長管原通敬。
行政裁判所評定官清水澄。
司法省參事泉二新熊、寶星。
随手 ○乙未。
谕内閣、電寄楊文鼎、據電奏、浏陽縣匪徒。
因米貴糾集多人。
入縣要挾。
并将警察總分各局所搗毀無存。
又擁入各碓坊米鋪及紳士家兇鬧。
旋複愈聚愈血■乣。
聲言放火焚燒。
并向防隊兵勇奪取槍械。
當将為首之黃興三張二兩犯。
拏獲正法。
餘黨退散等語。
仍着該撫查拏匪要。
盡法懲辦。
并嚴密防範。
毋任再生事端。
電寄 ○湖廣總督瑞澂奏、裁撤土藥統稅部局。
拟即責成通省州縣。
會同地方紳董。
先将本省囤土之戶。
清查一次。
凡未經報稅者。
均令按照部定稅則。
克日措繳。
一律将土寄儲公棧。
或殷實行店。
不準再行在家囤積。
其販土外銷者。
先将商名及運銷處所。
及土藥件數斤重。
報由起運地方填發執照。
始準入境。
不論為專運鄂省。
及由鄂經過運往他省之土。
但入鄂境。
由首境驗明。
按則完稅。
發貼藩司印花。
以杜影射灑賣之弊。
至運赴他省之土。
仍由收稅處另給兩聯憑單。
由出境關局驗放。
截取一聯送原處查核。
庶于徵禁兩途。
均有裨益。
下所司知之。
摺包 ○以博多勒噶台親王阿穆爾靈圭兼署鑲紅旗蒙古都統。
官報 ○以修訂宗室覺羅現行律例告成。
予提調官宗室松溥等升叙加銜有差。
官報 ○賞農工商部右參議邵福瀛外務部參議上行走廖恩焘、寶星。
現月 ○丙申。
谕内閣、此次引見之覆帶京察一等未經記名人員陸嘉晉等共七十三員。
着于五月初三日起。
按照名次先後。
每日五員。
呈遞膳牌。
伺候召見。
如是日未經召見。
仍于次日豫備。
其餘各員。
以次遞推。
每遇星期。
亦遞推一日。
現月 ○郵傳部會奏、郵政附屬稅務司。
本系未設專部以前。
暫歸兼轄。
現經咨商稅務大臣定期移交郵傳部接客。
以歸統一而符名實。
依議行。
摺包 ○兩江總督張人駿奏、江蘇咨議局決議豫算案。
删減增補。
強迫施行。
并以辭職相要挾。
查豫算歲出。
雖有國家地方之類别而歲入尚未劃分。
國家與地方經費。
取資同在表列歲入各款之内。
自治費亦無專項可指。
實屬無從剖析。
此次議删甯省補助上江公學經費。
該局常駐員呈請解職文内。
并請在國家行政費内撥補。
以為于地方行政經費。
及此項豫算案無涉。
如此持論。
似于目下帑藏竭蹶情形。
茫未計及。
按局章第二十四條二十九條所載。
自不能令該局再議。
所有該局常會臨時會兩次執議豫算案删減增補。
均覺窒礙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