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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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奏、時局阽危。
敬陳管見。
竊見今日列強環伺。
外交已甚棘手。
而内患晶■宜起。
尤屬可憂。
莠民煽惑聚血■乣滋事之案。
幾于無歲無之。
上月湘省亂民。
又藉米禁為詞。
竟敢于省城重地。
肆其焚掠。
雖當時幸能解散。
不至燎原。
然可知人心思亂。
處處有一觸即發之機。
民氣之不靖。
亦由民生之日困也。
為今之計。
宜以重農足食為先務。
漢臣賈誼之言曰。
使天下各食其力。
末技遊食之民。
轉而緣南畝。
則蓄積足而人樂其所。
其語雖似迂闊。
按事理則非誣。
現在各省曠土為多。
拟請饬下度支部、農工商部、會同切實籌畫。
妥定章程。
奏請通行各督撫。
将所屬荒田。
概行招民墾種。
一切稅斂之法。
十年内暫行優免。
統俟成熟後再行從寬議訂。
以示體恤而廣招來。
總期目前之窮民。
樂區處之得所将來之儲蓄。
曆歲月而漸充。
如此則于治安之道。
思過半矣。
然以二十餘行省之大。
四百兆人民之血■乣。
智愚不一。
賢否不齊。
必欲使處處成立自治。
人人擔負責任。
誠恐未來之效。
茫如捕風。
徒見各省開會演說。
舉代表。
上請願書。
紛紛擾擾。
不可究诘。
轉緻宵小因以生心耳。
今固不能朝令夕改。
亦宜整饬紀綱。
慎重措置。
俾黎庶知服從之義。
政令泯反汗之嫌。
其中樞紐。
惟朝廷實主持之。
此民氣之亟宜鎮撫者一也。
自科舉停罷。
而聰明才智之士。
無不盡趨于學堂。
各省辦學之資。
官私合計。
多或一二百萬。
少亦數十餘萬。
其所造就。
宗旨純正者未嘗無人。
而倡為邪說搖惑觀聽者。
恒所時有。
近則東西遊學譯刊之書籍報紙。
往往以肆意譏評。
淆亂黑白。
陰市其句結煽惑之技。
雖經嚴饬查禁。
而輾轉傳播。
仍未淨絕根株。
人心世道之憂。
所關甚大。
今既不能因噎廢食。
即不得不求補救之方。
拟請饬下學部。
将一切教科書籍。
精心審訂。
務期範圍不過。
倫紀修明。
馴緻乎君子愛人小人易使之成效。
凡有宗尚稍偏易滋流弊者。
一律擯而弗取。
俾免習焉不察。
誤入奇衣<?虘阝>牙。
至學生出洋遊學。
嗣後非中學已有根柢者。
概不準行以示限制。
仍責成各省督撫督率提學使。
将所屬學堂。
随時認真稽察。
剀切訓迪。
設法防範。
勿任濡染惡習。
緻蹈匪彜。
此士風之亟宜挽救者二也。
各省編練新軍。
原以整軍經武。
乃軍人既難合格。
将領又複乏才。
于是于城腹心之任。
半以出洋學生承其乏。
其中品地不齊。
其不肖者無論矣。
即有一二賢者。
亦于軍事毫無曆練。
坐此弊端百出。
不可勝言。
自前年安慶兵變後。
曾幾何時。
而新軍滋鬧之案。
見于粵。
見于蘇。
又見于江北。
雖肇事輕重不同。
而軍心不靖。
其象顯然。
不有以整齊之。
恐禍亂之萌。
正未有已。
竊謂目下兵學未興。
将才尤少。
兼之各省饷力。
大都勉強支持與其多養敺■幾兵。
釀不戢自焚之患。
不如精練勁旅。
收以一當百之功。
應請就各省已有兵隊。
加意訓練。
其尚未照章編足之處。
暫勿迫以所難。
至約束各營士卒。
責在營官。
督率各營官長。
責在協鎮。
拟請饬由陸軍部申明定章。
會同督撫切實考核。
随時奏請勸懲。
持之以信賞必罰。
而戎行肅然矣。
此軍紀之亟宜整頓者三也。
各省财政。
現已逐漸清理。
就實在情形而論。
無一省不在窘鄉。
其稍能充裕不至竭蹶者。
曾無所聞焉。
夫各省庫藏如此艱窘。
而應籌之常款。
數钜而期迫。
待興之庶政。
日出而不窮。
不有維持之策。
将何以善其後。
特自來理财之道。
不外開源節流二端。
當此民力已竭。
雖有工于心計者。
亦無所施其長。
惟有内外同心。
本大學末章生血■乣食寡為疾用舒之義。
朝夕孳孳以圖之而已。
獨是地方稅國家稅章程。
現在尚未議定。
督撫既負行政之責。
一切支配應付。
不容不擔任經營。
部臣綜核名實。
但宜問其為公為私耳。
用屬于私。
較之宜也。
若用屬于公。
亦複拘定故常。
不許絲毫通融挹注。
未免近于束縛馳驟之為。
此後地方要政。
或以瞻顧而未遑舉辦。
勢必後時贻誤。
咎将誰執。
拟請饬下度支部通籌全局。
力予維持。
此财政之亟宜規畫者四也。
得旨、各該部按照所陳查核情形具奏。
候朕裁酌。
尋陸軍部奏、自上年以來。
各省陸軍祇奉天改編一混成協。
福建添練步隊兩營。
其餘各省。
均未照章增練。
是軍咨處與臣部原屬體察各省情形辦理。
各省所派陸軍人員。
或用畢業學生。
或用舊日将領。
臣部從未繩以專章。
至皖粵已事。
苟使教育得法。
将士任用得當。
何至贻養兵釀亂之譏。
應請饬下各督撫臣。
按照定章。
力任責成。
認真考核。
農工商部度支部會奏、招墾章程。
臣部既經奏準通行。
各省亦陸續舉辦。
至稅斂之法。
拟請優免一節。
度支部查、該督自系為寬民力興地利起見。
應請饬下各督撫将軍。
就各該省墾務情形。
審時度勢。
盡心籌畫。
除已報竣事未屆升科年限者照舊啟徵外。
其方經開辦未觀厥成。
及甫經奏報未定章程。
暨各省荒蕪田地有可開墾者。
迅即開墾。
應照何則定賦。
應限何年計科。
斟酌盡善。
奏明辦理。
從之。
○派吏部尚書李殿林、吏部左侍郎唐景崇、禮部右侍郎郭曾炘、學部左侍郎寶熙、内閣學士署法部右侍郎王垿、内閣學士陳寶琛、為考試舉貢閱卷大臣。
早事 ○辛巳。
谕内閣、瑞澂奏、巡警道溺職殃民據實糾倢■<?曰融>■<?石木>一摺。
湖北巡警道馮啟鈞、徇利忘義。
警政廢弛。
縱容劣弁。
擾害商民。
着即行地職
敬陳管見。
竊見今日列強環伺。
外交已甚棘手。
而内患晶■宜起。
尤屬可憂。
莠民煽惑聚血■乣滋事之案。
幾于無歲無之。
上月湘省亂民。
又藉米禁為詞。
竟敢于省城重地。
肆其焚掠。
雖當時幸能解散。
不至燎原。
然可知人心思亂。
處處有一觸即發之機。
民氣之不靖。
亦由民生之日困也。
為今之計。
宜以重農足食為先務。
漢臣賈誼之言曰。
使天下各食其力。
末技遊食之民。
轉而緣南畝。
則蓄積足而人樂其所。
其語雖似迂闊。
按事理則非誣。
現在各省曠土為多。
拟請饬下度支部、農工商部、會同切實籌畫。
妥定章程。
奏請通行各督撫。
将所屬荒田。
概行招民墾種。
一切稅斂之法。
十年内暫行優免。
統俟成熟後再行從寬議訂。
以示體恤而廣招來。
總期目前之窮民。
樂區處之得所将來之儲蓄。
曆歲月而漸充。
如此則于治安之道。
思過半矣。
然以二十餘行省之大。
四百兆人民之血■乣。
智愚不一。
賢否不齊。
必欲使處處成立自治。
人人擔負責任。
誠恐未來之效。
茫如捕風。
徒見各省開會演說。
舉代表。
上請願書。
紛紛擾擾。
不可究诘。
轉緻宵小因以生心耳。
今固不能朝令夕改。
亦宜整饬紀綱。
慎重措置。
俾黎庶知服從之義。
政令泯反汗之嫌。
其中樞紐。
惟朝廷實主持之。
此民氣之亟宜鎮撫者一也。
自科舉停罷。
而聰明才智之士。
無不盡趨于學堂。
各省辦學之資。
官私合計。
多或一二百萬。
少亦數十餘萬。
其所造就。
宗旨純正者未嘗無人。
而倡為邪說搖惑觀聽者。
恒所時有。
近則東西遊學譯刊之書籍報紙。
往往以肆意譏評。
淆亂黑白。
陰市其句結煽惑之技。
雖經嚴饬查禁。
而輾轉傳播。
仍未淨絕根株。
人心世道之憂。
所關甚大。
今既不能因噎廢食。
即不得不求補救之方。
拟請饬下學部。
将一切教科書籍。
精心審訂。
務期範圍不過。
倫紀修明。
馴緻乎君子愛人小人易使之成效。
凡有宗尚稍偏易滋流弊者。
一律擯而弗取。
俾免習焉不察。
誤入奇衣<?虘阝>牙。
至學生出洋遊學。
嗣後非中學已有根柢者。
概不準行以示限制。
仍責成各省督撫督率提學使。
将所屬學堂。
随時認真稽察。
剀切訓迪。
設法防範。
勿任濡染惡習。
緻蹈匪彜。
此士風之亟宜挽救者二也。
各省編練新軍。
原以整軍經武。
乃軍人既難合格。
将領又複乏才。
于是于城腹心之任。
半以出洋學生承其乏。
其中品地不齊。
其不肖者無論矣。
即有一二賢者。
亦于軍事毫無曆練。
坐此弊端百出。
不可勝言。
自前年安慶兵變後。
曾幾何時。
而新軍滋鬧之案。
見于粵。
見于蘇。
又見于江北。
雖肇事輕重不同。
而軍心不靖。
其象顯然。
不有以整齊之。
恐禍亂之萌。
正未有已。
竊謂目下兵學未興。
将才尤少。
兼之各省饷力。
大都勉強支持與其多養敺■幾兵。
釀不戢自焚之患。
不如精練勁旅。
收以一當百之功。
應請就各省已有兵隊。
加意訓練。
其尚未照章編足之處。
暫勿迫以所難。
至約束各營士卒。
責在營官。
督率各營官長。
責在協鎮。
拟請饬由陸軍部申明定章。
會同督撫切實考核。
随時奏請勸懲。
持之以信賞必罰。
而戎行肅然矣。
此軍紀之亟宜整頓者三也。
各省财政。
現已逐漸清理。
就實在情形而論。
無一省不在窘鄉。
其稍能充裕不至竭蹶者。
曾無所聞焉。
夫各省庫藏如此艱窘。
而應籌之常款。
數钜而期迫。
待興之庶政。
日出而不窮。
不有維持之策。
将何以善其後。
特自來理财之道。
不外開源節流二端。
當此民力已竭。
雖有工于心計者。
亦無所施其長。
惟有内外同心。
本大學末章生血■乣食寡為疾用舒之義。
朝夕孳孳以圖之而已。
獨是地方稅國家稅章程。
現在尚未議定。
督撫既負行政之責。
一切支配應付。
不容不擔任經營。
部臣綜核名實。
但宜問其為公為私耳。
用屬于私。
較之宜也。
若用屬于公。
亦複拘定故常。
不許絲毫通融挹注。
未免近于束縛馳驟之為。
此後地方要政。
或以瞻顧而未遑舉辦。
勢必後時贻誤。
咎将誰執。
拟請饬下度支部通籌全局。
力予維持。
此财政之亟宜規畫者四也。
得旨、各該部按照所陳查核情形具奏。
候朕裁酌。
尋陸軍部奏、自上年以來。
各省陸軍祇奉天改編一混成協。
福建添練步隊兩營。
其餘各省。
均未照章增練。
是軍咨處與臣部原屬體察各省情形辦理。
各省所派陸軍人員。
或用畢業學生。
或用舊日将領。
臣部從未繩以專章。
至皖粵已事。
苟使教育得法。
将士任用得當。
何至贻養兵釀亂之譏。
應請饬下各督撫臣。
按照定章。
力任責成。
認真考核。
農工商部度支部會奏、招墾章程。
臣部既經奏準通行。
各省亦陸續舉辦。
至稅斂之法。
拟請優免一節。
度支部查、該督自系為寬民力興地利起見。
應請饬下各督撫将軍。
就各該省墾務情形。
審時度勢。
盡心籌畫。
除已報竣事未屆升科年限者照舊啟徵外。
其方經開辦未觀厥成。
及甫經奏報未定章程。
暨各省荒蕪田地有可開墾者。
迅即開墾。
應照何則定賦。
應限何年計科。
斟酌盡善。
奏明辦理。
從之。
○派吏部尚書李殿林、吏部左侍郎唐景崇、禮部右侍郎郭曾炘、學部左侍郎寶熙、内閣學士署法部右侍郎王垿、内閣學士陳寶琛、為考試舉貢閱卷大臣。
早事 ○辛巳。
谕内閣、瑞澂奏、巡警道溺職殃民據實糾倢■<?曰融>■<?石木>一摺。
湖北巡警道馮啟鈞、徇利忘義。
警政廢弛。
縱容劣弁。
擾害商民。
着即行地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