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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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不叙用。
以示懲儆。
現月 ○内閣侍讀學士延昌奏、舉行法官考試。
請饬改定規則。
一各方審判檢察廳長。
宜令一律與考。
一與考之舉貢文職刑幕人員。
宜分别加以限制。
下所司議。
尋憲政編查館奏、所陳各節。
實早在臣等計慮之中。
應毋庸置議。
從之。
○禮部左參議曹廣權奏、豫備立憲。
宜及時整饬禮樂。
以正人心而厚風俗。
下所司議。
現月 ○壬午。
谕内閣、鑲黃旗滿洲都統那彥圖等會奏、議覆禦史玉壽奏開放八旗兵丁饷銀畫一辦法一摺。
八旗開放兵饷。
弊窦叢生。
亟應認真整頓。
以期食饷兵丁。
均沾實惠。
着各旗都統。
将從前積弊。
悉行剔除。
拟定畫一辦法。
請旨辦理。
所請原領一切辦公。
由部扣除。
按照六分數目發給。
專為阖署辦公之處。
着毋庸議。
現月官報 ○署湖南巡撫楊文鼎奏、此次長沙之亂。
雖以年饑米貴而起。
亦實有匪徒煽惑其閑。
發端甚微。
燎原頗巨。
臣到任後剀切曉喻。
首先安撫善良。
解散脅從。
責成藩臬兩司。
趕緊平粜購米接濟。
嚴緝匪徒滋事首要各犯。
盡法懲治。
一面調查外人損失财産确數。
以便議結。
其一切善後事宜。
亦均嚴饬各應地方官。
妥速布置。
力圖補救。
至饬查各節。
應俟查明會奏。
得旨、所有善後一切事宜。
均須妥速籌辦。
暨前經饬查各節。
亦當迅速徹查。
會同具奏。
毋得遲延。
用副委任之重。
摺包 ○以虧欠公款。
革已故代理河南輝縣知縣戴宗<?辶黎>吉職。
提屬勒追。
摺包 ○癸未。
谕内閣、各省添設巡警勸業兩道缺。
所以保<?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治安。
振興實業。
皆屬新政要圖。
而各省或将裁缺人員改授。
或于候補班中按資請補。
名為公道。
而人不稱職。
則事多廢弛。
闾閻無以保治安。
實業亦無振興之望。
此豈設官本意耶。
着各督撫于已補之巡警勸業兩道人員。
悉心考核。
如其不能勝任。
或于此缺不宜。
即行奏明開缺另補。
毋得回護瞻徇。
總期為缺擇人。
不為人擇缺。
庶于地方有益。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瑞澂電奏、湖北奉派新案賠款。
原籌各款。
已将盡歸無着。
現拟籌措抵補。
并将簽捐分年遞減等語。
度支部知道。
電寄 ○山西巡撫丁寶铨奏、遵章設立會議廳。
拟定肬■閑章。
通行各屬。
下所司知之。
官報 ○開缺河南巡撫吳重喜■心奏、遵章裁改警員名稱。
并将省垣及鐵路各站官警。
從新編制。
得旨、着寶棻到任後。
查核具奏。
摺包 ○甲申。
谕内閣。
督辦鹽政大臣載澤奏、遵旨會商一摺。
朝廷慎重鹽政。
特派大臣督辦。
原令直接管理。
以一事權而資整頓。
惟因疏銷緝私。
關涉地方。
故命各督撫會同辦理。
将據錫良等電奏、鹽政章程。
諸多窒礙。
當經谕令該大臣會商各督撫。
詳議具奏。
茲據覆陳會商各節。
朕詳加披覽。
該督等拟将用人行政。
悉歸會辦之督撫。
是與從前督撫兼管鹽政無異。
朝廷何貴有此特舉耶。
且于前兩次谕旨。
毫未仰體。
至該督辦大臣。
受國重寄。
應如何力任其難。
認真籌辦。
乃此次僅據該督等覆電具奏。
意存诿卸。
殊負委任。
均着傳旨申饬。
所有鹽務用人行政一切事宜。
仍着照奏定章程辦理。
将來如有應行變通之處。
着該督辦大臣随時體察情形。
奏明請旨遵行。
鹽務關系重要。
自此次嚴切申谕後。
務各懔遵前兩次谕旨。
和衷共濟。
相與有成。
若各懷挾成見。
因循積習。
斷斷權限。
贻誤要政。
惟該大臣與各督撫等是問。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通谕知之。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禁煙大臣溥偉等奏、廣東高州鎮總兵陸建章、應否由禁煙大臣調京查驗。
抑由該督照章取結等語。
陸建章着由袁樹勳按照定章。
認真查驗。
現月 ○又谕、電寄張人駿。
現在長江一帶。
春雨過多。
米價騰貴。
又值江甯省城開辦勸業會。
中外商民。
陸續鹿<?虘阝>囷集。
晶■宜據英美德等國使臣。
向外務部聲稱、該處于長沙亂事後。
人心浮動。
匪黨這潛滋。
近複有翦發辮。
割雞尾。
小孩身佩符箓。
學生懷挾槍彈等事。
外人性命财産。
在在堪虞。
各拟商派兵輪。
前往觀會。
藉可隐為保護等語。
沿江地方不靖。
訛言繁興。
各國鹹有戒心。
伏莽時虞蠢動。
亟應切實防範。
豫遏亂萌。
該督前調兩營。
彈壓會場。
如果不敷分布。
仍着酌添水陸數營。
随時嚴密梭巡。
加意偵緝。
如有不法匪徒。
句結煽惑。
以至施行邪術。
擾亂闾閻。
務當協力查拏。
一經訊實。
即行就地正法。
勿稍輕縱。
以緝事變而保治安。
并将辦理情形。
詳晰電奏。
是為至要。
電寄 ○督辦鹽政大臣載澤奏、江西鹽法道移駐萍鄉。
專任分巡請将所管鹽法事宜。
歸并藩司兼管。
從之。
電寄 ○開缺河南巡撫吳重喜■心奏、豫省候補人員過多。
請暫停分發二年。
俾得稍就疏通。
得旨、着寶棻到任後。
體察情形。
具奏候旨。
摺包 ○又奏、禁煙漸着成效。
仍請禁止鄰省土藥入境。
下部議。
摺包 ○察哈爾都統溥良奏、遵設憲政籌備處。
下所司知之。
摺包 ○庫倫辦事大臣三多等奏、内盟馬賊猖獗。
拏獲匪犯托克托呼正法。
得旨、仍着嚴行<?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逸匪。
以靖地方。
摺包 ○以政績卓着。
遺愛在民。
複已革故河南洛陽縣知縣路璜原官。
摺包 ○乙酉。
引見
永不叙用。
以示懲儆。
現月 ○内閣侍讀學士延昌奏、舉行法官考試。
請饬改定規則。
一各方審判檢察廳長。
宜令一律與考。
一與考之舉貢文職刑幕人員。
宜分别加以限制。
下所司議。
尋憲政編查館奏、所陳各節。
實早在臣等計慮之中。
應毋庸置議。
從之。
○禮部左參議曹廣權奏、豫備立憲。
宜及時整饬禮樂。
以正人心而厚風俗。
下所司議。
現月 ○壬午。
谕内閣、鑲黃旗滿洲都統那彥圖等會奏、議覆禦史玉壽奏開放八旗兵丁饷銀畫一辦法一摺。
八旗開放兵饷。
弊窦叢生。
亟應認真整頓。
以期食饷兵丁。
均沾實惠。
着各旗都統。
将從前積弊。
悉行剔除。
拟定畫一辦法。
請旨辦理。
所請原領一切辦公。
由部扣除。
按照六分數目發給。
專為阖署辦公之處。
着毋庸議。
現月官報 ○署湖南巡撫楊文鼎奏、此次長沙之亂。
雖以年饑米貴而起。
亦實有匪徒煽惑其閑。
發端甚微。
燎原頗巨。
臣到任後剀切曉喻。
首先安撫善良。
解散脅從。
責成藩臬兩司。
趕緊平粜購米接濟。
嚴緝匪徒滋事首要各犯。
盡法懲治。
一面調查外人損失财産确數。
以便議結。
其一切善後事宜。
亦均嚴饬各應地方官。
妥速布置。
力圖補救。
至饬查各節。
應俟查明會奏。
得旨、所有善後一切事宜。
均須妥速籌辦。
暨前經饬查各節。
亦當迅速徹查。
會同具奏。
毋得遲延。
用副委任之重。
摺包 ○以虧欠公款。
革已故代理河南輝縣知縣戴宗<?辶黎>吉職。
提屬勒追。
摺包 ○癸未。
谕内閣、各省添設巡警勸業兩道缺。
所以保<?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治安。
振興實業。
皆屬新政要圖。
而各省或将裁缺人員改授。
或于候補班中按資請補。
名為公道。
而人不稱職。
則事多廢弛。
闾閻無以保治安。
實業亦無振興之望。
此豈設官本意耶。
着各督撫于已補之巡警勸業兩道人員。
悉心考核。
如其不能勝任。
或于此缺不宜。
即行奏明開缺另補。
毋得回護瞻徇。
總期為缺擇人。
不為人擇缺。
庶于地方有益。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瑞澂電奏、湖北奉派新案賠款。
原籌各款。
已将盡歸無着。
現拟籌措抵補。
并将簽捐分年遞減等語。
度支部知道。
電寄 ○山西巡撫丁寶铨奏、遵章設立會議廳。
拟定肬■閑章。
通行各屬。
下所司知之。
官報 ○開缺河南巡撫吳重喜■心奏、遵章裁改警員名稱。
并将省垣及鐵路各站官警。
從新編制。
得旨、着寶棻到任後。
查核具奏。
摺包 ○甲申。
谕内閣。
督辦鹽政大臣載澤奏、遵旨會商一摺。
朝廷慎重鹽政。
特派大臣督辦。
原令直接管理。
以一事權而資整頓。
惟因疏銷緝私。
關涉地方。
故命各督撫會同辦理。
将據錫良等電奏、鹽政章程。
諸多窒礙。
當經谕令該大臣會商各督撫。
詳議具奏。
茲據覆陳會商各節。
朕詳加披覽。
該督等拟将用人行政。
悉歸會辦之督撫。
是與從前督撫兼管鹽政無異。
朝廷何貴有此特舉耶。
且于前兩次谕旨。
毫未仰體。
至該督辦大臣。
受國重寄。
應如何力任其難。
認真籌辦。
乃此次僅據該督等覆電具奏。
意存诿卸。
殊負委任。
均着傳旨申饬。
所有鹽務用人行政一切事宜。
仍着照奏定章程辦理。
将來如有應行變通之處。
着該督辦大臣随時體察情形。
奏明請旨遵行。
鹽務關系重要。
自此次嚴切申谕後。
務各懔遵前兩次谕旨。
和衷共濟。
相與有成。
若各懷挾成見。
因循積習。
斷斷權限。
贻誤要政。
惟該大臣與各督撫等是問。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通谕知之。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禁煙大臣溥偉等奏、廣東高州鎮總兵陸建章、應否由禁煙大臣調京查驗。
抑由該督照章取結等語。
陸建章着由袁樹勳按照定章。
認真查驗。
現月 ○又谕、電寄張人駿。
現在長江一帶。
春雨過多。
米價騰貴。
又值江甯省城開辦勸業會。
中外商民。
陸續鹿<?虘阝>囷集。
晶■宜據英美德等國使臣。
向外務部聲稱、該處于長沙亂事後。
人心浮動。
匪黨這潛滋。
近複有翦發辮。
割雞尾。
小孩身佩符箓。
學生懷挾槍彈等事。
外人性命财産。
在在堪虞。
各拟商派兵輪。
前往觀會。
藉可隐為保護等語。
沿江地方不靖。
訛言繁興。
各國鹹有戒心。
伏莽時虞蠢動。
亟應切實防範。
豫遏亂萌。
該督前調兩營。
彈壓會場。
如果不敷分布。
仍着酌添水陸數營。
随時嚴密梭巡。
加意偵緝。
如有不法匪徒。
句結煽惑。
以至施行邪術。
擾亂闾閻。
務當協力查拏。
一經訊實。
即行就地正法。
勿稍輕縱。
以緝事變而保治安。
并将辦理情形。
詳晰電奏。
是為至要。
電寄 ○督辦鹽政大臣載澤奏、江西鹽法道移駐萍鄉。
專任分巡請将所管鹽法事宜。
歸并藩司兼管。
從之。
電寄 ○開缺河南巡撫吳重喜■心奏、豫省候補人員過多。
請暫停分發二年。
俾得稍就疏通。
得旨、着寶棻到任後。
體察情形。
具奏候旨。
摺包 ○又奏、禁煙漸着成效。
仍請禁止鄰省土藥入境。
下部議。
摺包 ○察哈爾都統溥良奏、遵設憲政籌備處。
下所司知之。
摺包 ○庫倫辦事大臣三多等奏、内盟馬賊猖獗。
拏獲匪犯托克托呼正法。
得旨、仍着嚴行<?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逸匪。
以靖地方。
摺包 ○以政績卓着。
遺愛在民。
複已革故河南洛陽縣知縣路璜原官。
摺包 ○乙酉。
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