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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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送處。
量為請獎。
至各局編譯人員。
及軍人學生。
有能發明新學新械者。
亦準将所着之書。
或新械書模型圖式。
送處考核。
分别請獎。
如此庶軍學日精。
而人材日出矣。
又奏、特立軍事宜報避。
隸屬于第五廳。
所出之報。
拟名為軍事官報。
均從之。
摺 包 ○閩浙總督松壽奏、閩省禁種罂粟。
一律淨絕。
在事出力各員。
擇尤保獎。
得旨。
着暫緩保獎。
該衙門知道。
摺包 ○又奏、遵照續訂官制。
拟裁福建糧道。
增設巡警勸業兩道。
如所請行。
并下部知之。
摺包 ○丁醜。
谕軍機大臣等、陸軍部右侍郎那晉、差務較繁。
毋庸進文職班。
現月 ○法部會奏、詳訂檢察廳調度司法巡警章程。
計分八節。
都十八條。
第一節總綱十六條。
第二節逮捕人犯十四條。
第三節<?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索證據十六條。
第四節護送人犯九條。
第五節取保傳人八條。
第六節檢驗屍傷五條。
第七節接收呈詞五條。
第八節附則六條。
從之。
官報 ○禦史蕭丙炎奏、各省厘金。
積弊太甚。
請饬嚴加整頓。
一曰厘金總局。
有督辦以享其成。
複有會辦幫辦以分其潤。
巧立名目。
厚支薪水挂名者得領乾修。
當事莫不肥己。
此總局之積弊。
不得不嚴加整頓者也。
一曰厘金分局。
或十餘裡設一所。
或數十裡設一所。
委員迫于比較。
不憚苛斂以取盈。
司事工于詳銷。
又複多收而少報。
甚且任土豪陰為包攬。
不顧額外浮徵。
縱巡丁黑夜放行。
擅敢暗中受賄。
此分局之積弊。
不得不嚴加整頓者也。
若夫商民完厘。
其需索刁難。
尤堪痛恨。
譬如一船到卡。
未完厘以前。
必須花錢報到。
名曰挂号。
既完厘以後。
又須花錢請行。
名曰打号。
否則将船扣留不得行。
是為需索之類。
又如一貨到卡。
初卡既已全完。
至中卡必照數而議如。
名曰補票。
中卡業經補過。
至未卡又必照數請益。
名曰加票。
否則将貨盤查。
必至稽延時日。
而損傷更多。
是為刁難之類。
此外如任意取貨曰叨光。
無故挑錢曰加水。
強名偷漏而議罰。
妄指用物而充公。
種種節外生枝。
無非于中取利。
此通同局所之積弊。
不得不嚴加整頓者也。
拟請饬各省督撫。
分别查明辦理。
或慎選妥員。
或裁并厘卡。
或另訂局章。
嚴加整頓。
庶幾弊絕風清。
并請饬下度支部會同稅務大臣。
速訂稅章。
将各省厘卡。
概行裁撤以歸畫一。
下所司知之。
現月 ○派郡王銜貝勒載濤充專使大臣。
前往英國吊唁。
電寄 ○以功在桑梓。
予故河南遇缺題奏道開封府知府孫雲錦。
附祀曾國荃安慶專祠。
現月 ○戊寅。
蠲緩兩淮泰海二州屬被風被潮各場穴■士■黾折價錢糧。
官報 ○己卯。
谕軍機大臣等、農工商部奏、北京制造玻王滟黎公司虧欠钜款請按公司律将公司承辦人已革福建知府蔣唐祜交京師地方檢察廳押追并遴員清理公司事務一摺。
着依議。
現月 ○驗看學部考驗遊學畢業生。
得旨、吳匡時着賞給工科進士。
魏宸組、金保康、金鴻翔、張更生、郝延鐘、龔廷棟、均着賞給法政科舉人。
摺包 ○署兩廣總督袁樹勳奏、造就憲政急需人材。
請設廣東大學。
先辦法政分科。
續辦商工兩分科。
以符大學至少須置三科之制。
下學部議。
現月 ○庚辰。
谕内閣、上年據修律大臣奏進編定現行律。
當經谕令憲政編查館覆核奏準。
茲據該館及該大臣等、将現行刑律黃冊。
并按照新章修改各條。
繕具進呈。
朕詳加批覽。
尚屬妥協。
着即刊刻成書。
頒行京外。
一律遵守。
國家律令。
因時損益。
此項刑律。
為改用新律之豫備。
内外問刑各衙門。
務當悉心講求。
依法聽斷。
毋得任意出入。
緻滋枉縱。
以副朝廷慎刑協中之意。
現月 ○又谕、前據禦史胡思敬奏、疆臣縱庇私人濫殺多命請饬查辦一摺。
當經谕令陳夔襲确查。
茲據查明覆奏。
已革文水縣知縣劉彤光、于人民要求種煙。
既不早為勸導。
臨時又甚張惶。
緻釀重案。
業經革職。
着永不叙用。
署交城縣知縣直隸州知州徐星朗、查禁敷衍。
坐任部民聚血■乣滋事。
着即行革職。
陸軍教練處幫辦布理問銜江蘇武備畢業生夏學津、鹵莽圖功。
誤傷多命。
陸軍步隊第一營管帶武備畢業生李逢春、縱令所部騷擾闾閻。
着一并撤差褫革。
山西巡撫丁寶铨兩次奏陳。
但就各文武等所禀情形。
據以入告。
僅将劉彤光倢■<?曰融>■<?石木>革。
而于此外辦理不善之文武。
概未議及。
亦難辭疏忽之咎。
丁寶铨着交部察議。
朝廷于禁煙一事。
志在必行。
此次該省釀亂。
始由于地方之查禁不力。
而統兵官亦未能審慎辦理。
故予以處分。
至于民閑種煙。
希圖弛禁。
膽敢聚血■乣抗官。
此等刁風。
斷不可長。
自應嚴加懲治。
嗣後仍着各該地方官嚴切查票。
毋稍懈弛。
現 月 ○谕軍機大臣等、法部奏、交審要案先就現訊命案情形按律酌拟罪名一摺。
據稱綏遠城将軍贻谷。
因墾員姚學鏡等呈報丹丕爾阻墾聚血■乣搶局。
并不訊取确供。
即将台吉大員率請斬決。
與增輕作重無殊。
惟該革員入告。
均有各禀可憑。
丹丕爾任性妄為。
亦與妄殺無辜有别。
酌拟罪名。
請旨定奪等語。
已革綏遠城将軍贻谷。
已革知府姚學鏡、均着照所拟。
從重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仍着監禁。
俟将墾務款項查齊覆奏。
再行請旨。
現月 ○直隸總督陳夔
量為請獎。
至各局編譯人員。
及軍人學生。
有能發明新學新械者。
亦準将所着之書。
或新械書模型圖式。
送處考核。
分别請獎。
如此庶軍學日精。
而人材日出矣。
又奏、特立軍事宜報避。
隸屬于第五廳。
所出之報。
拟名為軍事官報。
均從之。
摺 包 ○閩浙總督松壽奏、閩省禁種罂粟。
一律淨絕。
在事出力各員。
擇尤保獎。
得旨。
着暫緩保獎。
該衙門知道。
摺包 ○又奏、遵照續訂官制。
拟裁福建糧道。
增設巡警勸業兩道。
如所請行。
并下部知之。
摺包 ○丁醜。
谕軍機大臣等、陸軍部右侍郎那晉、差務較繁。
毋庸進文職班。
現月 ○法部會奏、詳訂檢察廳調度司法巡警章程。
計分八節。
都十八條。
第一節總綱十六條。
第二節逮捕人犯十四條。
第三節<?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索證據十六條。
第四節護送人犯九條。
第五節取保傳人八條。
第六節檢驗屍傷五條。
第七節接收呈詞五條。
第八節附則六條。
從之。
官報 ○禦史蕭丙炎奏、各省厘金。
積弊太甚。
請饬嚴加整頓。
一曰厘金總局。
有督辦以享其成。
複有會辦幫辦以分其潤。
巧立名目。
厚支薪水挂名者得領乾修。
當事莫不肥己。
此總局之積弊。
不得不嚴加整頓者也。
一曰厘金分局。
或十餘裡設一所。
或數十裡設一所。
委員迫于比較。
不憚苛斂以取盈。
司事工于詳銷。
又複多收而少報。
甚且任土豪陰為包攬。
不顧額外浮徵。
縱巡丁黑夜放行。
擅敢暗中受賄。
此分局之積弊。
不得不嚴加整頓者也。
若夫商民完厘。
其需索刁難。
尤堪痛恨。
譬如一船到卡。
未完厘以前。
必須花錢報到。
名曰挂号。
既完厘以後。
又須花錢請行。
名曰打号。
否則将船扣留不得行。
是為需索之類。
又如一貨到卡。
初卡既已全完。
至中卡必照數而議如。
名曰補票。
中卡業經補過。
至未卡又必照數請益。
名曰加票。
否則将貨盤查。
必至稽延時日。
而損傷更多。
是為刁難之類。
此外如任意取貨曰叨光。
無故挑錢曰加水。
強名偷漏而議罰。
妄指用物而充公。
種種節外生枝。
無非于中取利。
此通同局所之積弊。
不得不嚴加整頓者也。
拟請饬各省督撫。
分别查明辦理。
或慎選妥員。
或裁并厘卡。
或另訂局章。
嚴加整頓。
庶幾弊絕風清。
并請饬下度支部會同稅務大臣。
速訂稅章。
将各省厘卡。
概行裁撤以歸畫一。
下所司知之。
現月 ○派郡王銜貝勒載濤充專使大臣。
前往英國吊唁。
電寄 ○以功在桑梓。
予故河南遇缺題奏道開封府知府孫雲錦。
附祀曾國荃安慶專祠。
現月 ○戊寅。
蠲緩兩淮泰海二州屬被風被潮各場穴■士■黾折價錢糧。
官報 ○己卯。
谕軍機大臣等、農工商部奏、北京制造玻王滟黎公司虧欠钜款請按公司律将公司承辦人已革福建知府蔣唐祜交京師地方檢察廳押追并遴員清理公司事務一摺。
着依議。
現月 ○驗看學部考驗遊學畢業生。
得旨、吳匡時着賞給工科進士。
魏宸組、金保康、金鴻翔、張更生、郝延鐘、龔廷棟、均着賞給法政科舉人。
摺包 ○署兩廣總督袁樹勳奏、造就憲政急需人材。
請設廣東大學。
先辦法政分科。
續辦商工兩分科。
以符大學至少須置三科之制。
下學部議。
現月 ○庚辰。
谕内閣、上年據修律大臣奏進編定現行律。
當經谕令憲政編查館覆核奏準。
茲據該館及該大臣等、将現行刑律黃冊。
并按照新章修改各條。
繕具進呈。
朕詳加批覽。
尚屬妥協。
着即刊刻成書。
頒行京外。
一律遵守。
國家律令。
因時損益。
此項刑律。
為改用新律之豫備。
内外問刑各衙門。
務當悉心講求。
依法聽斷。
毋得任意出入。
緻滋枉縱。
以副朝廷慎刑協中之意。
現月 ○又谕、前據禦史胡思敬奏、疆臣縱庇私人濫殺多命請饬查辦一摺。
當經谕令陳夔襲确查。
茲據查明覆奏。
已革文水縣知縣劉彤光、于人民要求種煙。
既不早為勸導。
臨時又甚張惶。
緻釀重案。
業經革職。
着永不叙用。
署交城縣知縣直隸州知州徐星朗、查禁敷衍。
坐任部民聚血■乣滋事。
着即行革職。
陸軍教練處幫辦布理問銜江蘇武備畢業生夏學津、鹵莽圖功。
誤傷多命。
陸軍步隊第一營管帶武備畢業生李逢春、縱令所部騷擾闾閻。
着一并撤差褫革。
山西巡撫丁寶铨兩次奏陳。
但就各文武等所禀情形。
據以入告。
僅将劉彤光倢■<?曰融>■<?石木>革。
而于此外辦理不善之文武。
概未議及。
亦難辭疏忽之咎。
丁寶铨着交部察議。
朝廷于禁煙一事。
志在必行。
此次該省釀亂。
始由于地方之查禁不力。
而統兵官亦未能審慎辦理。
故予以處分。
至于民閑種煙。
希圖弛禁。
膽敢聚血■乣抗官。
此等刁風。
斷不可長。
自應嚴加懲治。
嗣後仍着各該地方官嚴切查票。
毋稍懈弛。
現 月 ○谕軍機大臣等、法部奏、交審要案先就現訊命案情形按律酌拟罪名一摺。
據稱綏遠城将軍贻谷。
因墾員姚學鏡等呈報丹丕爾阻墾聚血■乣搶局。
并不訊取确供。
即将台吉大員率請斬決。
與增輕作重無殊。
惟該革員入告。
均有各禀可憑。
丹丕爾任性妄為。
亦與妄殺無辜有别。
酌拟罪名。
請旨定奪等語。
已革綏遠城将軍贻谷。
已革知府姚學鏡、均着照所拟。
從重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仍着監禁。
俟将墾務款項查齊覆奏。
再行請旨。
現月 ○直隸總督陳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