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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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趙爾豐奏、德格土舍多格生吉呈稱願将全境人民土地納還朝廷。
涕泣求請。
至于再三。
其部血■乣頭人亦屢以設官為請。
初猶疑其各有私心。
乃詳加體察。
始知該土舍素不以恩信結左右之心。
且惟恃掊克為制馭之術。
血■乣叛親離。
已成獨夫之勢。
若令仍行襲職。
誠如該土舍所言将有性命不保之虞。
且查德格地方。
自該土司家庭變故以來。
多格生吉與昂逆互争雄長。
幹戈相見。
十餘年來流血滿地。
小民迄無安居之日。
其且富者轉而為貧。
貧者流離至死。
百姓訴其冤苦。
令人耳不忍聞。
且其地近接察台。
幅員遼闊。
形勢險要。
土脈膏腴。
若能擘畫經營。
使成重鎮。
實可内屏川邊。
外控藏<?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
舍此不圖。
後患尤大。
應準俯如怕請。
将德格全境收回。
設官分治。
并拟請賞給該土舍都司實職。
準其世襲。
每年由德格徵糧項下撥銀二三千兩。
以資用度。
德格土司原有二品頂戴花翎。
并準照舊戴用。
以安蠻心而<?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邊境。
至德格應設流官。
應俟體察情形。
另行具奏。
得旨、會議政務處妥速議奏。
○又奏、舊疾複發。
精力難支。
懇請開去差使。
以免贻誤。
得旨、邊務緊要。
該大臣辦理深合機宜。
朝廷正資倚任。
未便遽易生手。
着仍力疾任事。
勉為其難。
以竟全功。
一俟邊務稍松。
再候降旨。
○以候補知府夏文炳署雲南開化鎮總兵官。
○命奉天度支使張錫銮開缺。
賞副都統銜。
充奉淮各軍翼長。
○以驅剿四川德格土司逆匪。
全境肅清。
予廣西候補知府石德芬以道員留川補用。
加二品頂戴。
賞都司程鳳翔等花翎。
五品軍功陳桂亭等藍翎。
餘升叙加銜開複有差。
○以東明黃河獲慶安瀾。
予大順廣道文沖存記。
總兵韓鳳易等分别升叙有差。
○以循聲卓着。
開複前四川越嶲廳同知孫锵職。
○辛醜。
太宗文皇帝誕辰。
遣官祭奉先殿。
○翰林院侍讀景潤奏、請饬京外各衙門一律設立憲政籌備處。
劃分界限。
标明職掌。
專派熟悉憲政人員分擔責任。
如此豫備。
約有數利。
向來各署辦事。
彼此不相聞問。
今同堂共處。
可以聯絡聲氣。
和衷共濟。
利一。
此項要政。
既有專責。
易奏功效。
庶免互相推诿。
利二。
職司繁肬■閑。
任事勤惰。
一望而知。
無從欺飾。
利三。
分任專司。
比較辦公。
精神易振。
進步必速。
利四。
應議要件。
随時集議。
免緻遲延。
有誤要公。
利五。
辦理各件。
列單咨明憲政館。
藉資鼓勵。
利六。
既同處辦事。
勝任與否。
無所假借。
憲政人才易于培植。
利七。
辦公不取秘密。
成績自易顯着。
憲政編查館便于稽核。
利八。
有此八利。
故敢冒昧渎請。
尤願皇上将此次谕旨。
令各衙門刊刻扁額。
恭懸該處。
俾籌備憲政諸臣觸目儆心。
知所戒懼。
或不至再勞聖訓殷殷诰誡。
下憲政編查館知之。
○出使大臣錢恂奏、西教流入中國。
始于唐代。
有碑可證。
前明正德以後。
教分新舊。
鬨争百年。
釀成三十年大戰。
至順治初年始定。
當鬨争劇烈時。
舊派有會名耶蘇乙脫者。
自揣西方勢力不振。
改轍而東。
而中國西教由此遂盛。
明臣徐光啟、即此會中人也。
乾隆以後。
新派接踵而來。
就今日統計上言之。
猶新少而舊多。
中國俗稱天主教者。
即舊教。
俗稱耶蘇教者。
即新教也。
傳舊教者重禮節。
重皈依。
傳新教者重演說。
重周濟。
其用不同。
其體則一。
舊教奉教王為進退。
故昔盛而今衰。
新教恃國力以蔓延。
故今強而昔弱。
東方舊教自救王力微以後。
頗為法國政府所主持。
光緒三十三年法國裁抑舊教。
沒其産。
逐其人。
事極嚴厲。
教主不悅。
彼此撤使。
法國遂不問東方舊教事。
而德以尊崇新教、素排舊教之國。
起而攬任東方舊教事。
用意至為深摯。
中國失此機會。
未将舊教事權主張擔任。
緻柄仍外操。
誠為可惜。
今猶幸舊教之徒。
未盡傾心于新教之國。
補牢未晚。
查舊教之在東亞者。
以香港為總彙之地。
劃中國版圖為五部。
第一部乃直隸全省。
滿蒙全境。
及河南<?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輝一府。
第二部乃山東山西甘肅陝西及新疆。
第三部乃浙江江南江西湖南湖北河南。
第四部乃雲南貴州四川及二藏。
第五部乃福建廣東廣西也。
此五部中又各分為十區、十二區、六區、四區不等。
都凡四十二區。
區各有長。
掌區之行教。
即如直隸省分為四區。
區長一駐順天。
二駐永平。
三駐河閑。
四駐正定。
在順天永平正定者為拉薩裡派。
在河閑者即耶蘇乙脫派也。
華民受其學校教育、及蒙其慈善恩惠者。
人數之多。
閱之增駭。
謹将光緒三十三年統計數開列清單。
恭呈禦覽。
此不過就臣在洋所調查者而言。
恐未盡确。
且不過就直隸一省而言。
他省尚不在内。
他區更不可勝計。
約略言之。
中國全境信舊教者當不下百一十萬人。
臣又見教王文庫藏有福建人控訴案牍多件。
夫以中國食毛踐土之人。
而遠越數萬裡控訴于教王。
則中國主權安在。
将欲收拾此輩人心。
自非洞悉其教業之盛衰。
與教政之施行不可。
而欲悉教業教政。
又非确查其教地所駐在。
與教派所區分不可。
教派在中國。
曰拉薩裡者六區。
曰耶蘇乙脫者二區。
曰米蘭者三區。
曰巴黎者十區。
曰興脫者六區。
曰佛朗昔斯者九區。
曰羅馬者。
曰司堆爾其者。
曰巴爾母者。
曰奧古士丁者各一區。
曰多迷尼加者二區。
雖同奉天主。
而宗旨既微有不同。
事業亦各随而異。
方今豫備立憲。
則教民統計。
應所必詳。
有統計乃可以施撫馭之策。
舊教無國力以為之助。
收拾較易着手。
果先将舊教撫馭得法。
不使龃龉。
更推而收拾新教。
亦未始竟不可成之事。
臣于光緒二十四年仰蒙德宗景皇帝特旨召見時。
垂詢教務甚詳。
追憶聖訓教案我最擔心一語。
臣久欲于教務上謀所裨益。
以上慰先帝在天之靈。
奉使義邦。
又舊教根本之地。
雖為時僅及一歲。
敢不竭誠謀和民教方法。
臣愚以為宜先于畿輔調查入手。
作一模範。
然後推行于各直省。
選擇明于教學。
明于外交之官員。
與各區教長聯絡往來。
務盡悉其情狀。
以聞于朝。
以布于世。
俾外人知我中國既非排斥教人。
亦非藐視教務。
庶幾民教意見消融較易。
而不至因教案釀成國際交涉。
實中國莫大之幸。
如蒙采擇。
請先饬直省詳細調查。
以為外省先導。
下部知之。
○又奏、舊教奉教王為進退。
新教恃國力以蔓延。
臣于正摺内業經聲叙。
所謂國力者。
有補助之财。
以供其揮霍。
有武力之援。
以恣其要求。
故辦理新教。
動關國際。
一涉國際。
辄形棘手。
然新教教派。
持論每平易近人。
且多通曉普通科學。
樂于親近中國文人。
果有明于教學者不為忤教昧教之談。
以與晉接。
亦可藉通民教隔閡之氣。
查有路德派者。
德意志瑞典等國人為多。
新教本宗也。
有喀爾維派者。
和蘭等國人為多。
有英吉利派者。
英國國教也。
有梅秃特派者
涕泣求請。
至于再三。
其部血■乣頭人亦屢以設官為請。
初猶疑其各有私心。
乃詳加體察。
始知該土舍素不以恩信結左右之心。
且惟恃掊克為制馭之術。
血■乣叛親離。
已成獨夫之勢。
若令仍行襲職。
誠如該土舍所言将有性命不保之虞。
且查德格地方。
自該土司家庭變故以來。
多格生吉與昂逆互争雄長。
幹戈相見。
十餘年來流血滿地。
小民迄無安居之日。
其且富者轉而為貧。
貧者流離至死。
百姓訴其冤苦。
令人耳不忍聞。
且其地近接察台。
幅員遼闊。
形勢險要。
土脈膏腴。
若能擘畫經營。
使成重鎮。
實可内屏川邊。
外控藏<?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
舍此不圖。
後患尤大。
應準俯如怕請。
将德格全境收回。
設官分治。
并拟請賞給該土舍都司實職。
準其世襲。
每年由德格徵糧項下撥銀二三千兩。
以資用度。
德格土司原有二品頂戴花翎。
并準照舊戴用。
以安蠻心而<?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邊境。
至德格應設流官。
應俟體察情形。
另行具奏。
得旨、會議政務處妥速議奏。
○又奏、舊疾複發。
精力難支。
懇請開去差使。
以免贻誤。
得旨、邊務緊要。
該大臣辦理深合機宜。
朝廷正資倚任。
未便遽易生手。
着仍力疾任事。
勉為其難。
以竟全功。
一俟邊務稍松。
再候降旨。
○以候補知府夏文炳署雲南開化鎮總兵官。
○命奉天度支使張錫銮開缺。
賞副都統銜。
充奉淮各軍翼長。
○以驅剿四川德格土司逆匪。
全境肅清。
予廣西候補知府石德芬以道員留川補用。
加二品頂戴。
賞都司程鳳翔等花翎。
五品軍功陳桂亭等藍翎。
餘升叙加銜開複有差。
○以東明黃河獲慶安瀾。
予大順廣道文沖存記。
總兵韓鳳易等分别升叙有差。
○以循聲卓着。
開複前四川越嶲廳同知孫锵職。
○辛醜。
太宗文皇帝誕辰。
遣官祭奉先殿。
○翰林院侍讀景潤奏、請饬京外各衙門一律設立憲政籌備處。
劃分界限。
标明職掌。
專派熟悉憲政人員分擔責任。
如此豫備。
約有數利。
向來各署辦事。
彼此不相聞問。
今同堂共處。
可以聯絡聲氣。
和衷共濟。
利一。
此項要政。
既有專責。
易奏功效。
庶免互相推诿。
利二。
職司繁肬■閑。
任事勤惰。
一望而知。
無從欺飾。
利三。
分任專司。
比較辦公。
精神易振。
進步必速。
利四。
應議要件。
随時集議。
免緻遲延。
有誤要公。
利五。
辦理各件。
列單咨明憲政館。
藉資鼓勵。
利六。
既同處辦事。
勝任與否。
無所假借。
憲政人才易于培植。
利七。
辦公不取秘密。
成績自易顯着。
憲政編查館便于稽核。
利八。
有此八利。
故敢冒昧渎請。
尤願皇上将此次谕旨。
令各衙門刊刻扁額。
恭懸該處。
俾籌備憲政諸臣觸目儆心。
知所戒懼。
或不至再勞聖訓殷殷诰誡。
下憲政編查館知之。
○出使大臣錢恂奏、西教流入中國。
始于唐代。
有碑可證。
前明正德以後。
教分新舊。
鬨争百年。
釀成三十年大戰。
至順治初年始定。
當鬨争劇烈時。
舊派有會名耶蘇乙脫者。
自揣西方勢力不振。
改轍而東。
而中國西教由此遂盛。
明臣徐光啟、即此會中人也。
乾隆以後。
新派接踵而來。
就今日統計上言之。
猶新少而舊多。
中國俗稱天主教者。
即舊教。
俗稱耶蘇教者。
即新教也。
傳舊教者重禮節。
重皈依。
傳新教者重演說。
重周濟。
其用不同。
其體則一。
舊教奉教王為進退。
故昔盛而今衰。
新教恃國力以蔓延。
故今強而昔弱。
東方舊教自救王力微以後。
頗為法國政府所主持。
光緒三十三年法國裁抑舊教。
沒其産。
逐其人。
事極嚴厲。
教主不悅。
彼此撤使。
法國遂不問東方舊教事。
而德以尊崇新教、素排舊教之國。
起而攬任東方舊教事。
用意至為深摯。
中國失此機會。
未将舊教事權主張擔任。
緻柄仍外操。
誠為可惜。
今猶幸舊教之徒。
未盡傾心于新教之國。
補牢未晚。
查舊教之在東亞者。
以香港為總彙之地。
劃中國版圖為五部。
第一部乃直隸全省。
滿蒙全境。
及河南<?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輝一府。
第二部乃山東山西甘肅陝西及新疆。
第三部乃浙江江南江西湖南湖北河南。
第四部乃雲南貴州四川及二藏。
第五部乃福建廣東廣西也。
此五部中又各分為十區、十二區、六區、四區不等。
都凡四十二區。
區各有長。
掌區之行教。
即如直隸省分為四區。
區長一駐順天。
二駐永平。
三駐河閑。
四駐正定。
在順天永平正定者為拉薩裡派。
在河閑者即耶蘇乙脫派也。
華民受其學校教育、及蒙其慈善恩惠者。
人數之多。
閱之增駭。
謹将光緒三十三年統計數開列清單。
恭呈禦覽。
此不過就臣在洋所調查者而言。
恐未盡确。
且不過就直隸一省而言。
他省尚不在内。
他區更不可勝計。
約略言之。
中國全境信舊教者當不下百一十萬人。
臣又見教王文庫藏有福建人控訴案牍多件。
夫以中國食毛踐土之人。
而遠越數萬裡控訴于教王。
則中國主權安在。
将欲收拾此輩人心。
自非洞悉其教業之盛衰。
與教政之施行不可。
而欲悉教業教政。
又非确查其教地所駐在。
與教派所區分不可。
教派在中國。
曰拉薩裡者六區。
曰耶蘇乙脫者二區。
曰米蘭者三區。
曰巴黎者十區。
曰興脫者六區。
曰佛朗昔斯者九區。
曰羅馬者。
曰司堆爾其者。
曰巴爾母者。
曰奧古士丁者各一區。
曰多迷尼加者二區。
雖同奉天主。
而宗旨既微有不同。
事業亦各随而異。
方今豫備立憲。
則教民統計。
應所必詳。
有統計乃可以施撫馭之策。
舊教無國力以為之助。
收拾較易着手。
果先将舊教撫馭得法。
不使龃龉。
更推而收拾新教。
亦未始竟不可成之事。
臣于光緒二十四年仰蒙德宗景皇帝特旨召見時。
垂詢教務甚詳。
追憶聖訓教案我最擔心一語。
臣久欲于教務上謀所裨益。
以上慰先帝在天之靈。
奉使義邦。
又舊教根本之地。
雖為時僅及一歲。
敢不竭誠謀和民教方法。
臣愚以為宜先于畿輔調查入手。
作一模範。
然後推行于各直省。
選擇明于教學。
明于外交之官員。
與各區教長聯絡往來。
務盡悉其情狀。
以聞于朝。
以布于世。
俾外人知我中國既非排斥教人。
亦非藐視教務。
庶幾民教意見消融較易。
而不至因教案釀成國際交涉。
實中國莫大之幸。
如蒙采擇。
請先饬直省詳細調查。
以為外省先導。
下部知之。
○又奏、舊教奉教王為進退。
新教恃國力以蔓延。
臣于正摺内業經聲叙。
所謂國力者。
有補助之财。
以供其揮霍。
有武力之援。
以恣其要求。
故辦理新教。
動關國際。
一涉國際。
辄形棘手。
然新教教派。
持論每平易近人。
且多通曉普通科學。
樂于親近中國文人。
果有明于教學者不為忤教昧教之談。
以與晉接。
亦可藉通民教隔閡之氣。
查有路德派者。
德意志瑞典等國人為多。
新教本宗也。
有喀爾維派者。
和蘭等國人為多。
有英吉利派者。
英國國教也。
有梅秃特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