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密雲副都統德麟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調浙江溫州鎮總兵沈大鳌為衢州鎮總兵官。
以記名總兵何祥麟為溫州鎮總兵官。
○丁酉。
德宗景皇帝忌辰。
遣官祭暫安寝殿。
○護理雲貴總督沈秉<?辶黎>方■土奏、遵章酌定司道各官經費。
得旨、該部覆核具奏。
○又奏、暫定總督衙門公費。
下部知之。
○以雲南禁種土藥一律肅清。
予候補道郭燦軍機處存記。
○以窩賭釀命。
獲迅逃脫。
革雲南在籍騎都尉兼一雲騎尉世職尉遲晏賓職。
歸案懲辦。
○豁免雲南元江州屬上年被水田畝銀米。
○戊戌。
孝欽顯皇後忌辰。
遣官祭奉先殿。
○郵傳部奏、湖北赈粜米捐備還粵漢鐵路本息。
暨充鐵路經費。
請饬該省仍照原案支付。
得旨、着度支部妥議具奏。
○又奏、請由部派員随時前往各路察看。
從之。
○署馬蘭鎮總兵貝勒載瀛奏、向章沿途行宮照料。
皆有定期。
此次内廷主位欠安。
暫住白<?走畢>滟閑。
行期難以豫定。
奴才所管承辦衙門。
均系陵寝祀典。
至為重要。
傥有贻誤。
關系匪輕。
拟請由京内務府大臣内派員迅速接管。
以專責成。
得旨、仍着載瀛妥為照料。
○安徽巡撫朱家寶奏、皖省财政竭蹶。
羅掘無從。
請将認解北洋練兵經費。
東三省俸饷。
河南協饷。
雲南銅本四款。
共計銀二十四萬兩。
一律停解數年。
以輕擔負。
并将撥解江甯司織二倉荒緩屯匠米折。
采辦京棕二款。
一并停免。
此外不敷各款。
尚在百萬以外。
應再力籌開源節流緻策。
庶開辟一分利源。
即彌補一分虧欠。
得旨、度支部妥議具奏。
○又奏、加收出口米捐。
下部知之。
○河南巡撫吳重喜■心奏、豫省栽種土藥。
經限本年内一律禁絕。
惟鄰省煙土。
尚複販運如常。
自應嚴杜運銷。
使新土不生。
存土日少。
吸煙者将不禁而自絕。
應請由臣分咨各省。
谕令商民自奉準之日起。
不得再将煙土銷售豫境。
并責成沿邊各州縣實力稽查。
以遏來源而收實效。
下所司知之。
○貴州巡撫龐鴻書奏、貢州禁種煙土。
晶■宜經通饬各屬改種雜糧。
惟利之所在。
終難盡絕根株。
并以厘稅照常徵收。
民閑誤會公家藉此籌款。
相率觀望。
前準度支部咨催徵收吸戶牌照捐款。
而鄉農均系自種自吸。
購買既屬無多。
牌照幾同虛設。
<?圭黾>滟兄徵收厘稅。
民閑尚多懷疑。
若再加捐。
益将啟其口實。
為今之計。
惟有拔本塞源。
毫無瞻顧。
将土厘一項先行停止。
使民閑曉然于禁令之必行。
而後能收其效。
現拟仿照雲南辦法。
截至本年年底止。
即将土藥厘稅停收。
所有存土。
限期出境。
過期由厘卡<?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獲。
即報明總局全行焚毀。
一面将辦法通饬府廳州縣及各厘局、剀切出示曉谕。
庶幾種煙吸煙販煙之人。
無可希冀。
及早改圖。
數十年沉痼自不難一旦廓清。
下部議。
○又奏、遵義等屬股匪拒斃巡防隊第三營管帶張功成。
并弁兵五人。
旋派隊緝捕。
獲匪熊吉安等。
盡法懲辦。
報聞。
○署貴州提學使陳骧奏謝寬免處分恩。
得旨、知道了。
嗣後凡關于學務。
當加矜慎。
不準再涉疏忽。
○己亥。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電奏、請嚴催前奏調之夏文炳、張繼良赴滇差委等語。
雲南邊防緊要。
将材乏人。
着袁樹勳、趙爾巽轉饬該員等迅速起程。
毋任遲延。
○命河南歸德鎮總兵官玉壽來京陛見。
○以營私舞弊。
革福建雲騎尉世職陳承恩、補用守備遊恒勝職。
歸案審辦。
○以戰功卓着。
遺愛在民。
予故安徽記名總兵李經綸照軍營立功後積勞病故例議恤。
并附祀大學士李鴻章原籍專祠。
從巡撫朱家寶請也。
○予安徽兵變案内陣亡排長周天章照副軍校陣亡例議恤。
○賞福建高等巡警學堂教習日本人佐倉孫三寶星。
○庚子。
以東明黃河秋汛安瀾。
發大藏香十枝。
交大順廣道文沖祗領。
虔詣河神廟祀謝。
○谕内閣、監國攝政王面奉隆裕皇太後懿旨、現據内務府大臣奏稱慈甯宮工程為期較近。
修理不及等語。
十一月初三日崇上徽号。
王大臣均着在養性殿行禮。
三品以下文武官員仍在午門外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趙爾巽、電奏悉。
張繼良着俟川藏軍事稍松後。
仍饬赴滇差委。
○東三省總督錫良奏、奉省東南邊境近接韓國。
從前奉吉省界。
以臨江為限。
奉省與韓分界者。
尚祗鴨綠一江。
自新設長白府治。
分劃吉省西南以隸奉天。
于是奉省邊境。
西盡鴨綠。
東盡圖們。
中抱松花江。
處處與韓毗連。
策邊事者遂以長白為重要地域。
查長白一府總控三江。
長白山脈由西南直趨東北。
橫亘其中。
山之西北。
名曰岡後。
松花江源出焉。
山之西南。
名曰岡前。
鴨綠江源出焉。
府治據鴨綠上遊。
背負長白山。
居中控制。
頗占勝勢。
然而松江既隔岡後。
圖們又偏絕東北。
三江相距各數百裡。
其閑林巒錯雜。
萬壑奔赴。
危崖峭壁。
交通未便。
實有鞭長莫及之勢。
前督臣徐世昌曾派員分赴松花圖們兩江上源。
确查詳報。
臣等一再考核。
審知鴨圖兩江之閑。
水蝱滟戋中斷。
國界混淆。
即由于此。
現界務雖已解決。
而日韓對岸開埠駐兵。
經營一切。
兼以韓人越墾盜木。
易啟争端。
拟即于圖們江上源。
自紅旗以西。
北循省界。
南至石乙水。
中包布爾湖裡聖朝發祥之地。
設一縣缺。
名曰安圖縣。
建治于紅旗河西南岸。
近接韓境。
以樹國界之大防。
又岡後之地。
深林叢薄。
素為盜賊出沒淵薮。
府治岡前。
防遏韓邊。
已虞不給。
勢難兼顧岡後。
拟即于松花江上源。
循下兩江以東。
上兩江以南。
盡緊江漫江流域。
設一縣缺。
名曰撫松縣。
建治于下兩江東岸之雙甸子。
與吉林之蒙江縣隔江相望。
俾靖省界之匪類。
以上兩縣員缺。
統歸長白府管轄。
一以防邊。
一以靖内。
各就天然流域劃疆分治。
以與長白府相掎角。
形勢便利。
無逾于此。
下會議政務處議。
○四川總督趙爾巽奏、籌議川省鹽務廢票複引。
改行官運辦法。
第一清查廠岸。
其目四曰嚴限井穴■士■黾。
編聯團圖。
改徵鍋課。
查勘運道。
第二權衡銷産。
其日四。
曰統計産額銷數。
通攤水陸引羨。
酌計運本雜款。
融消兩局積引。
第三推行宮運。
其目七。
曰劃路分廠、逐段推辦。
回配富鹽。
騰出引地。
分立廠局、酌增驗卡。
分岸招商、先課後鹽。
報販歸店、領運給力。
試辦三月、續報成立。
随同銷冊、造報鹽本。
第四統一鹽法。
其目五。
曰裁并局所、統歸鹽道。
設立公所、分科治事。
添設鹽官、專管井穴■士■黾。
原額陸引通改水引。
提前發引、豫運到岸。
下部議。
○又奏、四川計岸官運戊申綱銷冊。
拟請援照滇黔邊計官運成案。
隔綱造報。
免紊鹽綱。
下部議。
○又奏、加給裡巴兩台經費。
以資辦公。
下部知之。
○督辦川滇邊務
○調浙江溫州鎮總兵沈大鳌為衢州鎮總兵官。
以記名總兵何祥麟為溫州鎮總兵官。
○丁酉。
德宗景皇帝忌辰。
遣官祭暫安寝殿。
○護理雲貴總督沈秉<?辶黎>方■土奏、遵章酌定司道各官經費。
得旨、該部覆核具奏。
○又奏、暫定總督衙門公費。
下部知之。
○以雲南禁種土藥一律肅清。
予候補道郭燦軍機處存記。
○以窩賭釀命。
獲迅逃脫。
革雲南在籍騎都尉兼一雲騎尉世職尉遲晏賓職。
歸案懲辦。
○豁免雲南元江州屬上年被水田畝銀米。
○戊戌。
孝欽顯皇後忌辰。
遣官祭奉先殿。
○郵傳部奏、湖北赈粜米捐備還粵漢鐵路本息。
暨充鐵路經費。
請饬該省仍照原案支付。
得旨、着度支部妥議具奏。
○又奏、請由部派員随時前往各路察看。
從之。
○署馬蘭鎮總兵貝勒載瀛奏、向章沿途行宮照料。
皆有定期。
此次内廷主位欠安。
暫住白<?走畢>滟閑。
行期難以豫定。
奴才所管承辦衙門。
均系陵寝祀典。
至為重要。
傥有贻誤。
關系匪輕。
拟請由京内務府大臣内派員迅速接管。
以專責成。
得旨、仍着載瀛妥為照料。
○安徽巡撫朱家寶奏、皖省财政竭蹶。
羅掘無從。
請将認解北洋練兵經費。
東三省俸饷。
河南協饷。
雲南銅本四款。
共計銀二十四萬兩。
一律停解數年。
以輕擔負。
并将撥解江甯司織二倉荒緩屯匠米折。
采辦京棕二款。
一并停免。
此外不敷各款。
尚在百萬以外。
應再力籌開源節流緻策。
庶開辟一分利源。
即彌補一分虧欠。
得旨、度支部妥議具奏。
○又奏、加收出口米捐。
下部知之。
○河南巡撫吳重喜■心奏、豫省栽種土藥。
經限本年内一律禁絕。
惟鄰省煙土。
尚複販運如常。
自應嚴杜運銷。
使新土不生。
存土日少。
吸煙者将不禁而自絕。
應請由臣分咨各省。
谕令商民自奉準之日起。
不得再将煙土銷售豫境。
并責成沿邊各州縣實力稽查。
以遏來源而收實效。
下所司知之。
○貴州巡撫龐鴻書奏、貢州禁種煙土。
晶■宜經通饬各屬改種雜糧。
惟利之所在。
終難盡絕根株。
并以厘稅照常徵收。
民閑誤會公家藉此籌款。
相率觀望。
前準度支部咨催徵收吸戶牌照捐款。
而鄉農均系自種自吸。
購買既屬無多。
牌照幾同虛設。
<?圭黾>滟兄徵收厘稅。
民閑尚多懷疑。
若再加捐。
益将啟其口實。
為今之計。
惟有拔本塞源。
毫無瞻顧。
将土厘一項先行停止。
使民閑曉然于禁令之必行。
而後能收其效。
現拟仿照雲南辦法。
截至本年年底止。
即将土藥厘稅停收。
所有存土。
限期出境。
過期由厘卡<?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獲。
即報明總局全行焚毀。
一面将辦法通饬府廳州縣及各厘局、剀切出示曉谕。
庶幾種煙吸煙販煙之人。
無可希冀。
及早改圖。
數十年沉痼自不難一旦廓清。
下部議。
○又奏、遵義等屬股匪拒斃巡防隊第三營管帶張功成。
并弁兵五人。
旋派隊緝捕。
獲匪熊吉安等。
盡法懲辦。
報聞。
○署貴州提學使陳骧奏謝寬免處分恩。
得旨、知道了。
嗣後凡關于學務。
當加矜慎。
不準再涉疏忽。
○己亥。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電奏、請嚴催前奏調之夏文炳、張繼良赴滇差委等語。
雲南邊防緊要。
将材乏人。
着袁樹勳、趙爾巽轉饬該員等迅速起程。
毋任遲延。
○命河南歸德鎮總兵官玉壽來京陛見。
○以營私舞弊。
革福建雲騎尉世職陳承恩、補用守備遊恒勝職。
歸案審辦。
○以戰功卓着。
遺愛在民。
予故安徽記名總兵李經綸照軍營立功後積勞病故例議恤。
并附祀大學士李鴻章原籍專祠。
從巡撫朱家寶請也。
○予安徽兵變案内陣亡排長周天章照副軍校陣亡例議恤。
○賞福建高等巡警學堂教習日本人佐倉孫三寶星。
○庚子。
以東明黃河秋汛安瀾。
發大藏香十枝。
交大順廣道文沖祗領。
虔詣河神廟祀謝。
○谕内閣、監國攝政王面奉隆裕皇太後懿旨、現據内務府大臣奏稱慈甯宮工程為期較近。
修理不及等語。
十一月初三日崇上徽号。
王大臣均着在養性殿行禮。
三品以下文武官員仍在午門外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趙爾巽、電奏悉。
張繼良着俟川藏軍事稍松後。
仍饬赴滇差委。
○東三省總督錫良奏、奉省東南邊境近接韓國。
從前奉吉省界。
以臨江為限。
奉省與韓分界者。
尚祗鴨綠一江。
自新設長白府治。
分劃吉省西南以隸奉天。
于是奉省邊境。
西盡鴨綠。
東盡圖們。
中抱松花江。
處處與韓毗連。
策邊事者遂以長白為重要地域。
查長白一府總控三江。
長白山脈由西南直趨東北。
橫亘其中。
山之西北。
名曰岡後。
松花江源出焉。
山之西南。
名曰岡前。
鴨綠江源出焉。
府治據鴨綠上遊。
背負長白山。
居中控制。
頗占勝勢。
然而松江既隔岡後。
圖們又偏絕東北。
三江相距各數百裡。
其閑林巒錯雜。
萬壑奔赴。
危崖峭壁。
交通未便。
實有鞭長莫及之勢。
前督臣徐世昌曾派員分赴松花圖們兩江上源。
确查詳報。
臣等一再考核。
審知鴨圖兩江之閑。
水蝱滟戋中斷。
國界混淆。
即由于此。
現界務雖已解決。
而日韓對岸開埠駐兵。
經營一切。
兼以韓人越墾盜木。
易啟争端。
拟即于圖們江上源。
自紅旗以西。
北循省界。
南至石乙水。
中包布爾湖裡聖朝發祥之地。
設一縣缺。
名曰安圖縣。
建治于紅旗河西南岸。
近接韓境。
以樹國界之大防。
又岡後之地。
深林叢薄。
素為盜賊出沒淵薮。
府治岡前。
防遏韓邊。
已虞不給。
勢難兼顧岡後。
拟即于松花江上源。
循下兩江以東。
上兩江以南。
盡緊江漫江流域。
設一縣缺。
名曰撫松縣。
建治于下兩江東岸之雙甸子。
與吉林之蒙江縣隔江相望。
俾靖省界之匪類。
以上兩縣員缺。
統歸長白府管轄。
一以防邊。
一以靖内。
各就天然流域劃疆分治。
以與長白府相掎角。
形勢便利。
無逾于此。
下會議政務處議。
○四川總督趙爾巽奏、籌議川省鹽務廢票複引。
改行官運辦法。
第一清查廠岸。
其目四曰嚴限井穴■士■黾。
編聯團圖。
改徵鍋課。
查勘運道。
第二權衡銷産。
其日四。
曰統計産額銷數。
通攤水陸引羨。
酌計運本雜款。
融消兩局積引。
第三推行宮運。
其目七。
曰劃路分廠、逐段推辦。
回配富鹽。
騰出引地。
分立廠局、酌增驗卡。
分岸招商、先課後鹽。
報販歸店、領運給力。
試辦三月、續報成立。
随同銷冊、造報鹽本。
第四統一鹽法。
其目五。
曰裁并局所、統歸鹽道。
設立公所、分科治事。
添設鹽官、專管井穴■士■黾。
原額陸引通改水引。
提前發引、豫運到岸。
下部議。
○又奏、四川計岸官運戊申綱銷冊。
拟請援照滇黔邊計官運成案。
隔綱造報。
免紊鹽綱。
下部議。
○又奏、加給裡巴兩台經費。
以資辦公。
下部知之。
○督辦川滇邊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