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閩紀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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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軍尚統師征剿;此種短狐,不延頸就戮,即束手歸降耳。

    但爾等各有祖宗墳墓、父兄子弟,乃抛棄骨肉,飄泊風濤,際此天時嚴寒,體無完衣,食無宿飽,乃甘為逆賊所驅使;大兵不日将至,鋒镝難逃,生不得見眷屬,死無顔見祖宗,敦得孰失,何不深思!近據投誠人員口供,賊首劉國軒等诳聳爾等,謂來歸人員俱遭官兵所殺。

    此乃逆孽恐爾等散回勢潰,駕詞恐吓。

    本将軍為爾全閩統帥,不忍爾等終堕迷途,合再開誠申谕。

    為此示仰一切脅從僞官兵目人等知悉:各宜早自為計,相率來歸。

    若系僞官,則給與俸銀,随材器使;若系僞兵願歸農者,即為檄行府縣,安插得所,不許鄉裡以舊仇告害;願食糧者,即分發入伍,給以糧饷。

    本将軍以信義待人,斷不爾負。

    爾等當自猛省,不得聽信賊首煽惑,忍棄祖宗眷屬,蟻聚不回。

    大兵所至,殺戮無遺,噬臍之悔,嗟何及矣!思之慎之,毋忽!特示。

     康熙十八年十一月初四日。

     ·示各營汛 為嚴饬押解逃人逃兵之法,以杜擾害、以安民生事。

    照得各旗逃人與各營逃兵皆身犯法紀,例有應得罪名。

    既經緝獲,則長解之原差與沿途汛防護解官兵,自當照例嚴加鎖杻,以防遯逸,以免贻累;久有成規,豈容疏懈。

    乃近日訪聞沿途押解逃人,漫無拘束,聽其逍遙道上。

    遇有單身孤客,辄搶奪其衣服、銀錢,緻其呼天搶地,哀号莫訴。

    甚至各标營護解逃兵者,因見逃人攫取随意,莫敢誰何,遂以逃兵自冒為逃人,尤而效之,沿途搜搶,肆行無忌,以緻道旁貿易小民,一聞前途逃人将至,相率驚走,同于避寇;而孤蹤行旅,裹足戒心,藏身無地。

    揆厥所由,皆因長解原差及押護官兵利其所得,可以分肥,故松杻鎖,縱之搶掠,多方呵護,濟惡行兇,藐功令而逞奸貪,莫此為甚。

    除經饬行各協營将領嚴禁外,合再示谕。

    為此示仰沿途各營塘汛弁兵并地方士民人等知悉:嗣後各協營遇有長解押解逃人逃兵差使,務須照例鎖杻,加謹押護,不得明謀肆惡,縱其掠取,擾害孤客窮民。

    如有前項逃人逃兵擅行搶奪者,許爾被害諸人即于該管汛塘防官衙門喊禀究追。

    如該汛弁目不行追究,即着在汛将弁照數賠還。

    敢有故違,許被害之人奔赴本軍門轅門陳告,立将該汛弁目鎖拿軍前,盡法處死,該管将領定以钤束不嚴,飛章參處,決不經貸。

    本将軍令在必行,各宜凜遵!毋忽! ·示谕東豫兵丁 為呈請緝拿逃兵事。

    十二月初三日,準兵部咨開:『職方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準昭武将軍楊咨送所調山東、河南二省兵丁在途、在閩陸續脫逃花名冊一本,請部移咨山東、河南督撫查緝解閩等因。

    查東、豫二省赴閩兵丁,該将軍既稱陸續脫逃,移咨山東、總河巡撫暨河南撫院按名查緝等語,應仍咨東、豫二省督撫照依該将軍送到名數逐一嚴緝解赴閩省,聽該将軍收伍可也等因呈堂,奉批照咨送司,案呈到部,拟合就行。

    為此合咨貴将軍,煩為查照施行』等因到本将軍。

     準此,案照先據本标五營參遊馬勝等呈報東、豫調到兵丁紛紛脫逃,請乞嚴行緝拿等情,業經本将軍彙冊咨部去後,今準咨覆前因,除再移咨東、豫督、撫部院檄行各該原營按冊勒限各兵家屬嚴拿解赴軍前究處外,合行曉谕。

    為此示仰東、豫調到各目兵知悉:朝廷于太平無事之日,給饷養兵,多方訓練,原為一旦有警,足資征剿調遣。

    本将軍素知爾等義勇超群,特行調取。

    今當滿、漢大兵克期平海,正爾等立功膺賞之秋。

    爾等嗣後務要恪遵紀律,安心營伍。

    一俟海疆平定,本将軍自當為爾題明發歸原營,以遂完聚;慎勿過為疑畏,相率逃走,緻累父母妻兒親戚監禁責比,解閩之日,自身又罹軍法責治也。

    思之慎之!毋違!特谕。

     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初五日。

     ·示泉州四門 為饬谕閉籴包折之弊,以平米價,以蘇兵民事。

    照得海逆未滅,兵馬雲屯,日用所需糧料,勢必就地采買。

    但所産不逾于平時,而所給有倍于曩昔,價值稍長,理或有之。

    即如漳郡現駐滿、漢官兵不下數萬,米價每石不過一兩八錢,兵民猶以為貴。

    今泉郡駐防兵馬,較之漳南已少數倍,又有安溪、永德諸邑深溪大河,稻船可以通運;近聞米價陡湧,每石長至三兩五錢。

    日據各将弁禀報,闾閻告籴無門,營兵宿飽難繼。

    睹此彷徨無措情形,本将軍為之食不下咽。

    查上年海寇圍泉三月有餘,正值青黃不接之日,兵馬調集防守又極衆多,爾時米價亦止二兩内外。

    茲當郡邑安定,冬稻登場,城中所駐滿、漢官兵,又非昔比,米價反如此驟貴。

    總由俗薄民愚,圍城之際,懼禍心勝,各将所有之米谷以為市,故價無騰湧;安定之時,好利心勝,各閉所有之米谷以營私,斯價至頓增。

    更有積棍奸胥,将各縣應解之糧料,計算工腳雜費,悉為包折在府代辦,反乘此價高掯勒,以飽私橐。

    在安、永各邑,因買籴者多,遂行禁止溪船,不許裝運入府,以緻兵民窮苦難支,呼籲載道。

    本将軍業已咨商督、撫兩院嚴饬平價外,合行曉谕。

    為此示谕紳衿士民并胥役人等知悉:人必懲前毖後,然後可以轉禍為福。

    如舊歲海逆圍攻,兵馬用心戰守,窮民盡力差徭,今日爾等得以保全身家;若本将軍提師解圍,稍遲半月不至,不知爾等作可流離星散,尚何有于赀财米谷。

    目今海寇尚未盡平,兵丁為爾固守邊圉,貧民為爾勉支差役,自應痛癢相關,何忍坐視其饑困!況專利自殖,乃衆怒群怨之所歸,天下亦無衆饑獨飽之理。

    萬一升鬥難覓,凍餒莫支,激成事變,悔之何及!在市井富民或未識事理,若搢紳衿士當知為桑梓之計,率先平粜,以安地方;豈得膜然自外,贻笑于處堂燕雀耶?本将軍駐節茲土,惟欲爾等地方人民相安和協,不厭諄諄勸勉。

    爾等各宜猛省,勿複貪圖高價,并痛改包折陋弊,庶米價得平,兵民無恙,地方安靜,爾等之富厚永保無虞矣。

    倘執迷不悟,本将軍定行咨會督、撫部院嚴拿重處,斷不容此奸貪匪類坐困兵民,贻患岩疆也。

    慎之,毋忽! 康熙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示興化、惠安等處 為知會事。

    本年二月十三日,準兵部咨開:『照得勇略将軍趙良棟于正月初十日大敗賊衆,恢複四川成都省城,招撫僞将軍汪文元、僞巡撫張文德。

    又奮勇将軍王進寶、建威将軍吳丹于正月十三日大敗賊衆,恢複保甯府,僞将軍王屏藩情迫自缢身死,生擒僞将軍吳之茂、張起龍。

    為此合咨貴将軍,煩為通行所屬施行』等因到本将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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