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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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學問為何事矣。
世道愈趨愈劣,至于如此。
等而下之,譯書亦然。
海禁開後,士大夫稍稍講求新學,五台徐松龛譯《瀛寰志略》,無錫薛叔耘作為《續編》,侯官林文忠譯《四洲志》,邵陽魏默深益以曆代史書及明以後島志,鈎稽貫串而為《海國圖志》。
其後譯局盛開,京師之同文館,上海之制造局,以及教會附設,如廣學會、益智書局之類,譯出西籍,不下數百種。
鴻篇巨制,不乏其人,即天文、地輿、動植物、理化之類,何莫非專門之學。
較之近作寥寥短篇,不可同年而語矣。
至抄撮之教科書,猶之乎往日高頭講章,不在著述之列,當作别論。
南北風氣不同,性情亦異,微特滿、漢不能一家,即畿輔與江浙亦分兩派。
同光之際,南皮、高陽、東海、濟甯前後入值樞府,聲氣相應。
南皮之弟文襄及定興兩相繼之,均北方之學者。
壽州、常熟、嘉定世代久居京師,并不同化,合肥則更無論矣。
本朝入關之初,以異族入主中華,其視各省,一視同仁。
迨居京已久,漸染北俗,遂親北而疏南。
同一書房,常熟無論如何得君,終不若高陽之内外融洽。
同一樞府,善化無論如何有權,終不能出慶邸範圍之外。
合肥入閣辦事,幾有适從何來,遽集于此之狀。
日戰以後旋即屏鹹望大損,區區譯署出。
若非商務大臣之命移督兩粵,拳匪之禍必不能免,其能以功名終者,天也。
當戊戌之變,禮部六堂,同時奪職,朝貴洶懼,鹹慮自及。
或言憂亂,聞于合肥。
合肥笑曰:“未也必有紅頂白胡者見于菜市而亂始作。
”未及兩年而至庚子,言事諸臣均遭其禍,而南人為多。
仁和相國幾亦不免。
袁、許二公被參逮治之日,尚有附片留中,仁和幾得罪,賴榮相力為乞恩,上意解,仁和得幸而免。
未幾,奉诏懲辦首禍,留京者俱伏法。
合肥非預言先知者,而談言偶中,遂成語谶。
常熟當國既久,以古大臣自勵,頗不悅于維新異說之驟起,力诤于上前。
至稱康有為之才勝臣十倍,正負氣之語。
措詞切直,更失帝眷,放歸田裡。
慈聖重臨朝,憾者摭拾前說,以辭害意,遂獲譴。
然慈聖隐痛,在于甲午戰禍之首。
一日兩诏,與吳大異案同罰,尤見微旨。
常熟書法,在石庵、完白之間,于本朝可稱第一。
每歲春聯貼出,常有人抄錄,聯皆集句,都人傳誦。
茲錄所記憶者如下:最早一聯雲:“骐骥思千裡,鹪鹩守一枝。
”甲申一聯雲:“夔龍新治績,莺燕舊巢痕。
”丁酉一聯雲:“經濟慚長策,風雲入壯懷。
”戊戌一聯雲:“南圖卷雲水,北極捧星辰。
”都人以常熟門聯作預兆觀,曰:“今年殆有水災。
” 帝既親政,朝廷大事,慈聖初不與聞。
甲午戰役,知其必敗,苟不遽至于亡國,猶忍弗言焉,則下此者可知矣。
安維峻奏事,明明離間母子,而如弗聞焉,則等此者可類推已。
然維新急進之徒,未能唯所欲為,終不得志。
項城至京,譚嗣同往見,人心疑貳,于是有頤和園脅皇太後之風說。
未幾,項城果授侍郎,不複受直督節制,說者謂為有因,或奔告直督榮文忠,文忠使折歸,而由慶邸上達,且調聶軍駐津防變。
項城過西沽,見戎幕棋布于鐵路側,心知有異,趨詣榮文忠報密。
慈聖聞之,即夕還宮,翼日,下臨朝訓政之诏。
尋逮治康廣仁、楊深秀、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諸人,盡反帝變政之所為。
本朝垂簾之制遂與國同休。
魯伯陽以候選道員,特簡上海關道,谕旨自内出,樞府幾無從檢出其名。
命下之日,内外大嘩。
事聞于深宮,珍、瑾二妃,頗受慈聖申斥,降為貴人。
先是,内務府郎中玉桂授四川鹽茶道。
召見之日,德宗詢以公事,未能谙悉,降官同知。
兩宮受人離間,潛生意見,近于尋隙,蓋自此始。
然玉桂以京察一等郎中,外放道府,不出常例之外。
事理不明,則旗人通病,非一人之咎。
專就以上兩端而論,則魯伯陽案重而玉桂案輕,不待智者而後知也。
惟當時帝猶親政,故慈甯宮禁,僅申家法而已,未及朝綱也。
及戊戌政變,追憶二妃之過,以文芸閣學士曾授之讀,且與妃兄志銳為友,亦遭波及而加逮治,已近于苛。
庚子西狩,崔監竟緻珍妃于死地,尤嫌其酷。
慈聖三次臨朝之诏,出于帝自請。
楊崇伊适有此奏,自居其功,或以勝保為例諷之,不悟。
及出為漢中府,逗留不往。
延至聯軍入京,文忠議和,崇伊以濟災會務居賢良寺,李文忠日夕見。
請自效往西安行在,通政府聲氣。
文忠笑謝之而已,亦不置可否也。
康有為以嚴旨促出,宋伯魯以褫職先行,幸免于罪,時案猶未顯也。
既而事洩,都中頻傳将有大獄。
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四人,逃出未晚。
林旭無家,不欲連累居停主人。
譚嗣同以父繼洵在任,歎曰:“天下豈有無父之國哉!” 殊有俠氣。
及檻車赴菜市論斬,嗣同大言曰:“官高者獲免,獨歸罪于末秩耶!” 參與新政四人,自命宰相之職,至此始露本來面目。
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同參新政。
上求治過急,太後弗善也。
上手诏密谕銳雲:“近日朕仰觀聖母意旨,不欲退此老耄昏庸大臣而進英勇通達之人,亦不欲将法盡變。
朕豈不知中國積弱不振,非力行新政不可。
然此時不惟朕權力所不及,若強行之,朕位且不能保。
爾與劉光第、譚嗣同、林旭等詳悉籌議,必如何而後能進用英達,使新政及時舉行,又不緻少拂聖意。
即具奏,候朕審擇,不勝焦慮之至。
”銳等複奏,前列四條,大緻冠冕堂皇。
末謂古天子有親軍,漢之期門、羽林屯兵、唐之宿衛皆是。
今立國之要,在乎強兵,宜身為之先,振起民風雲雲。
嗣為太後所見,妒者讒構其間,指為惡意,銳等以是得罪。
宣統初元,銳子慶昶繳手诏于都察院,而原摺殊不可得。
當時有人見者,述之如此。
康有為未出京時,侯官鄭孝胥被薦入都,召對獻策,練舉國人為兵,使朝内外群臣尚武,請上自習體操,都人謂之“三練”,謂練兵、練官、練皇上也。
或疑其内含宮中舉事之微旨,以訛傳訛,遂有圍攻頤和園之說。
适于斯際發見銳等請上自攬兵權之奏,其死也宜哉! 黨人被逮前一日,林旭遇丹徒馬建忠于途,亟下車,密問曰:“公自賢良寺李傅相處來與?曷回車複見傅相,為我乞命?”張樵野侍郎出京之日,上傅相書雲:“但得終老邊廷,于願足矣。
”李文忠之慈眷優隆,倘為二人掩護,未始不能稍動天聽。
惟公恥甲午戰敗,常思晚節自見,豈肯為他人用。
移督兩廣,雖承蘇元春交涉失敗之後,以重臣莅鎮,出自慈聖之意;然都人揣測,中實有捕康密诏。
于時希功求進之徒,日奔走于門,要約于公:生得有為者賞若幹,獻首級者賞若幹,大廷廣衆,言之無諱。
嘉定徐協揆曰:“公如得逆首,宜進封侯。
”有躁人在側,亻言曰:“或進封公。
”公笑曰:“且進封王。
”此猶出于戲言。
然公常雲:“慈聖之憾康、梁,甚于粵中洪、楊,撚中任、張。
粵撚為亂,欲得天下,康梁謀逆,欲脅太後。
此戰國所雲,河内、大梁,及身三者,以身為上‘也。
”公履粵督任後,除盜安民,勤政之聲,頗著中外,于人人心目中之黨案,視之蔑如也。
朝旨命掘康先茔,公明知故縱。
骐骥伏枥,志在千裡;烈士暮年,壯心未已。
于茲益信。
張樵野侍郎被逮之先,曾受虛驚二次。
是歲端午日,慈聖召見左翼總兵英年,令傳谕步軍統領崇禮雲:“張蔭恒有查辦事件,著先為預備。
”英年奉诏,使缇騎先至錫拉胡同待命。
崇禮與侍郎善,止之曰:“且候诏下。
”于是侍郎家室得免驚擾。
是日,慈聖駐跸頤和園,召見慶邸、剛毅、廖壽豐,皇上侍側。
太後問曰:“張蔭桓遇事專擅,彈劾者衆,爾等有所聞否?”慶邸曰:“總理衙門惟蔭桓一人稱能,以此招忌,容或有之。
”慈聖怒曰:“若蔭桓死,将如之何?”皆莫敢對。
移時,慈聖色稍霁,曰:“予知蔭桓能,所詢者,專擅之迹耳。
”慶邸曰:“蔭桓在總理衙門,遇事,有與同官商者、有徑自決者。
蔭桓與外人私交往來,行蹤詭秘,局外不得而知。
”太後顧謂上曰:“其嚴斥蔭桓,使知警戒。
” 翼日,侍郎先至軍機處看參摺,旋與軍機大臣同召入見。
侍郎頗陳辯,上谕之退,得免罪。
八月,诏捕康有為日,缇騎至錫拉胡同,直入侍郎家,搜尋有為,不獲而去。
鄰人不知,鹹疑為抄沒。
或作谑語曰:“事不過三,殆将及矣。
”翼日,捕康黨六人,廖尚書拟旨,兩聖閱畢,久之始下,蓋上意尚躊躇也。
是日,慈聖問曰:“伊藤觐見,何以為贈?”上以寶星對。
慈聖曰:“務選其精者,令張蔭恒為之”若無其事。
又次日,侍郎始拿問至提署,複交刑部治罪。
伊藤博文薄高麗統監而不為,觀光大陸,有囊括四海之志,欲吾國聘為輔佐。
康有為作奏章,自薦為迎送專使,令李端上之,弗許。
先是,有為說上開懋勤殿列十坐,以李端、徐緻靖、宋伯魯、楊深秀、康廣仁、梁啟超、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為十友,有為言無不聽,則隐然公孤師保自任也。
及謀為迎送使而不得,心知有異,奉诏督促出京,幸免于禍。
伊藤旋去。
戊戌之事,因敗于日本而然,當時首禍之人,皆欲以日本為法。
伊藤欣然而來,廢然而去,政變于是乎畢。
葉曙卿軍門逮入都、張樵野侍郎出戍,皆房縣知縣曹景成阝任解役。
獄中住屋為鄰,飲食起居均甚安适,惟需費甚巨。
侍郎廣籍,且沾洋氣,吏望尤奢,一日之中,索至一萬以外。
侍郎無已,求教于軍門。
軍門曰:“餘入獄,日實用六千四百金。
”吏曰:“君數本八千,以二八折扣,減至此耳。
”獄吏尊嚴,二人皆嗟歎不已。
張樵野侍郎久為李文忠之門生下吏,外簡公使,内擢卿貳,皆文忠之力。
侍郎以吏員出身,而吐屬風雅,亞于詞林,臨事明敏,鄰邦人士鹹樂為歡,兼權譯署,居高而愈見才,歲久而益習事,都人共仰。
及文忠入署,相形之下,既尊且親。
侍郎攬權有年,不能複讓,遇事把持,文忠或有未允,辄曰:“吾師過矣。
” 旋令所司,如其意旨而行,竟不之顧,文忠無如之何。
吾鄉吳蕙吟詩郎同在署中,名位相埒。
偶批一稿,侍郎見之,大咤曰:“誤矣,誤矣!”吳侍郎為毀所批而後已。
戊戌政變,先以英國借款,受台谏攻擊,幾至籍沒。
慈聖聽政,與康黨諸人同捕入獄,嗣以查無實據,幸免骈戮。
然侍郎為德宗親臣,曾有進呈洋貨一單,為慈聖所見,終不慊意。
遣戍新疆,瀕行之時,上書文忠,乞哀求救,蓋悔之晚矣。
本朝舊制,六部滿、漢各六尚書、十二侍郎,一部六堂,常有大學士管部為七堂。
雖雲位尊為上,仍視乎其人而已。
薛雲階、趙展如、沈子敦為刑部侍郎時,即主部政。
常熟久绾财權,甲午之後,慈眷大替,不得不屈于麟相。
孫文正素性嚴正,戊戌變法,時有獻替。
及慈聖聽政,讒者以公曾進《校廬抗議》一書,遂有官制之改革,摭拾書中節目,上達天聽。
慈聖聞之,微愠雲:“不意孫家鼐亦附和。
”外間揣測,以為公将得罪。
是時公為吏部尚書,兼管順天府尹。
東海徐相,以大學士管吏部,恒藉故排擠。
公上疏乞罷,溫诏慰留,再請乃允。
李文忠戲曰:“請罷官而反得獎谕,吾亦胡不可以為此請也。
”然徐相竟以庇匪得罪以死,公複出,仍绾铨政。
天道好還如此。
孫文正請以《校廬抗議》發各衙門閱看,擇要施行。
岑西林時未得志,将上條奏。
望江餘壽平中丞方為侍禦,與西林交密,薦張鳳梧為之拟草。
鳳梧者,堅白制府之初字也。
拉雜成八款,西林欲足成十,問壽平。
壽平曰:“得當而已,八與十何别?”既上,以改官制一條,合乎馮氏《抗議》,制曰“可”,西林以裁缺京堂得簡粵藩,此疏之力也。
未幾,慈聖臨朝,制度複舊,談新政者皆得罪,孫相且以馮書引嫌去官。
西林以中興勳舊後裔,仍得調陝西,鳳梧從行,改字堅白,二人遇合甚奇。
戊戌黨禍,李端、陳寶箴、徐緻靖濫保匪人,皆獲嚴譴。
長白榮文忠曾保陳寶箴,長沙張文達亦曾保譚嗣同,各自請罪,先後交部議。
吏部将兩案同日上奏,時文忠極蒙主眷,文達因緣,獲以一并減等。
戊戌秋,茲聖曾有電旨,召先臣入都,以疾不能赴。
未幾,宗室贻谷,以長白榮相國之命來曰:“上意向用甚殷,能以私詢勉一行否?”餘辭不敢言,既而悔之。
以父執中李文忠、孫文正、嘉定徐相國,皆至戚也,未以情告而自專,可乎?次年拳亂作,遂不複出。
文莊電奏未至之時,文忠曾力勸之來,且預為計劃,将到京事宜,先至宮門請安。
又為訪樞臣,問請安召見後,如何待之。
皆雲:“上意可知,或先賞還原銜翎枝,以待後命。
”時文忠已老,猶為此奔走不遑,可見舊誼之厚。
德藩亨利親王來遊,非聘也。
西法可以禮,可以不禮之。
宜如親王例,與國君相為賓主,輿衛用帝制。
在中國為前所未有,《會典》不載。
樞垣、譯署聚議,久之乃定。
使慶邸、禮邸迎于郊外,載以黃缰綠轎。
觌見時太後坐、上侍側,德藩三折腰,弗答,宴之于樂壽堂。
宴畢遊園,上往相遇,以示答禮,乃曠典也。
外人意猶不滿。
庚子和約成,外邦大使,均待以敵體,漸染西俗矣。
剛毅為蘇撫,以清剛著。
初與榮相比,專排常熟。
政務處設于甲午之後,三人皆在焉。
偶因議事不協,榮相怒曰:“公奏上,治榮祿罪,所不敢辭。
”常熟雖受聖眷,而绌于慈甯,避弗與校,乃已。
及太後複垂簾聽政,常熟已去位,榮、剛勢均力敵,各不相下,因是有隙。
一日,剛毅薦龍殿揚之材勇,上問如何,對曰:“若昔之黃天霸。
”上知其未學,滿人本不以文重,弗之責也。
既退,榮相哂曰:“公以龍殿揚喻黃天霸,公得毋以施世綸自命乎?”世綸在當日誠為喧赫,而今日伶人演劇,則以下等戲角充數。
相與一笑,而罷。
榮祿、剛毅同時在樞府。
榮祿簡為武衛軍帥,宋慶、聶士成、袁世凱、董福祥各師隸焉。
剛毅奉使兩江、兩廣,清查外銷各款,悉使報部,供給軍用。
京師為之語曰:“榮祿練兵,剛毅籌饷。
”猶是外人揣測之詞。
兩相同直,勢不相下,特假寵命,以出剛相于外。
兩江方畢,兩廣電旨即下,兩廣事竣,剛相拜表即還,亦知遲則有變也。
近年,吾邑賢令,以楊霈霖、張琴為最。
霈霖日巡于鄉,凡溝洫之淺者,督令掘深;道路不平,責其修治。
民不從命,霈霖複往過,即予鞭樸。
捕務嚴厲,一盜就獲,辄施五木鞫實,窮治黨與,以故賊盜絕迹,四境安然。
琴葺治書院,勸誘諸生,講求實學。
二公皆得罪邑紳,賄買禦史,毛舉細故,彈劾落職。
禦史風聞言事,本武後制度,流弊如此。
蘇元春,湘軍舊将,所謂依草附木,因人成事者也。
當時帥節握于文人之手,曾、胡、李、左皆以科第中人躬親師旅,武功多有可觀。
于是武人好文,寝成風氣。
豫軍之張勤果,淮軍之吳武壯,結交詞人墨客,頗受虛譽而能得溢美之辭。
湘軍之鮑忠壯,英雄末路,李文忠公函稿言其欲為總督,皆是類也。
元春行輩較後,模仿前輩,不遺餘力。
光緒乙亥入朝,京朝宮中,鄉寅世戚,均有贈贻。
揮金如土,至于不能自給,時人稱為“叫化孟嘗君”。
元春已奉淮徐練兵之命,未幾,與法人交涉失利,言路糾參,遂敗。
光緒己亥十二月己酉,诏立多羅端郡王載漪之子溥攜為大阿哥,承繼穆宗毅皇帝。
下诏之日,召見朝臣于文華殿,六部、九卿鹹與焉。
諸臣畢入,太後先言曰:“皇帝有旨。
”帝乃出诏書于袖,樞府領班、禮親王世铎捧之而下。
其時惟一二要人知其事,餘者默默而已。
既出,群趨禮邸就觀,随班者衆,秩次頗亂。
徐小雲侍郎取诏書于禮邸之手,朗誦一過,聞者鹹悉,乃散。
古今中外各國,子立為帝,而本生父以天倫之愛引入政治之中者,自醇賢王為始。
王當國十餘年,所設施者有三大政:增加旗饷,以固本也;興辦園工,以希寵也;大練海軍,以強國也。
李文忠特為緻書各省督撫,協取土木之資,而猶不足,則盡移海軍經費而用之。
戶部希旨,奏定光緒十四年之後不購軍械。
七年而至甲午,日本開釁,
世道愈趨愈劣,至于如此。
等而下之,譯書亦然。
海禁開後,士大夫稍稍講求新學,五台徐松龛譯《瀛寰志略》,無錫薛叔耘作為《續編》,侯官林文忠譯《四洲志》,邵陽魏默深益以曆代史書及明以後島志,鈎稽貫串而為《海國圖志》。
其後譯局盛開,京師之同文館,上海之制造局,以及教會附設,如廣學會、益智書局之類,譯出西籍,不下數百種。
鴻篇巨制,不乏其人,即天文、地輿、動植物、理化之類,何莫非專門之學。
較之近作寥寥短篇,不可同年而語矣。
至抄撮之教科書,猶之乎往日高頭講章,不在著述之列,當作别論。
南北風氣不同,性情亦異,微特滿、漢不能一家,即畿輔與江浙亦分兩派。
同光之際,南皮、高陽、東海、濟甯前後入值樞府,聲氣相應。
南皮之弟文襄及定興兩相繼之,均北方之學者。
壽州、常熟、嘉定世代久居京師,并不同化,合肥則更無論矣。
本朝入關之初,以異族入主中華,其視各省,一視同仁。
迨居京已久,漸染北俗,遂親北而疏南。
同一書房,常熟無論如何得君,終不若高陽之内外融洽。
同一樞府,善化無論如何有權,終不能出慶邸範圍之外。
合肥入閣辦事,幾有适從何來,遽集于此之狀。
日戰以後旋即屏鹹望大損,區區譯署出。
若非商務大臣之命移督兩粵,拳匪之禍必不能免,其能以功名終者,天也。
當戊戌之變,禮部六堂,同時奪職,朝貴洶懼,鹹慮自及。
或言憂亂,聞于合肥。
合肥笑曰:“未也必有紅頂白胡者見于菜市而亂始作。
”未及兩年而至庚子,言事諸臣均遭其禍,而南人為多。
仁和相國幾亦不免。
袁、許二公被參逮治之日,尚有附片留中,仁和幾得罪,賴榮相力為乞恩,上意解,仁和得幸而免。
未幾,奉诏懲辦首禍,留京者俱伏法。
合肥非預言先知者,而談言偶中,遂成語谶。
常熟當國既久,以古大臣自勵,頗不悅于維新異說之驟起,力诤于上前。
至稱康有為之才勝臣十倍,正負氣之語。
措詞切直,更失帝眷,放歸田裡。
慈聖重臨朝,憾者摭拾前說,以辭害意,遂獲譴。
然慈聖隐痛,在于甲午戰禍之首。
一日兩诏,與吳大異案同罰,尤見微旨。
常熟書法,在石庵、完白之間,于本朝可稱第一。
每歲春聯貼出,常有人抄錄,聯皆集句,都人傳誦。
茲錄所記憶者如下:最早一聯雲:“骐骥思千裡,鹪鹩守一枝。
”甲申一聯雲:“夔龍新治績,莺燕舊巢痕。
”丁酉一聯雲:“經濟慚長策,風雲入壯懷。
”戊戌一聯雲:“南圖卷雲水,北極捧星辰。
”都人以常熟門聯作預兆觀,曰:“今年殆有水災。
” 帝既親政,朝廷大事,慈聖初不與聞。
甲午戰役,知其必敗,苟不遽至于亡國,猶忍弗言焉,則下此者可知矣。
安維峻奏事,明明離間母子,而如弗聞焉,則等此者可類推已。
然維新急進之徒,未能唯所欲為,終不得志。
項城至京,譚嗣同往見,人心疑貳,于是有頤和園脅皇太後之風說。
未幾,項城果授侍郎,不複受直督節制,說者謂為有因,或奔告直督榮文忠,文忠使折歸,而由慶邸上達,且調聶軍駐津防變。
項城過西沽,見戎幕棋布于鐵路側,心知有異,趨詣榮文忠報密。
慈聖聞之,即夕還宮,翼日,下臨朝訓政之诏。
尋逮治康廣仁、楊深秀、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諸人,盡反帝變政之所為。
本朝垂簾之制遂與國同休。
魯伯陽以候選道員,特簡上海關道,谕旨自内出,樞府幾無從檢出其名。
命下之日,内外大嘩。
事聞于深宮,珍、瑾二妃,頗受慈聖申斥,降為貴人。
先是,内務府郎中玉桂授四川鹽茶道。
召見之日,德宗詢以公事,未能谙悉,降官同知。
兩宮受人離間,潛生意見,近于尋隙,蓋自此始。
然玉桂以京察一等郎中,外放道府,不出常例之外。
事理不明,則旗人通病,非一人之咎。
專就以上兩端而論,則魯伯陽案重而玉桂案輕,不待智者而後知也。
惟當時帝猶親政,故慈甯宮禁,僅申家法而已,未及朝綱也。
及戊戌政變,追憶二妃之過,以文芸閣學士曾授之讀,且與妃兄志銳為友,亦遭波及而加逮治,已近于苛。
庚子西狩,崔監竟緻珍妃于死地,尤嫌其酷。
慈聖三次臨朝之诏,出于帝自請。
楊崇伊适有此奏,自居其功,或以勝保為例諷之,不悟。
及出為漢中府,逗留不往。
延至聯軍入京,文忠議和,崇伊以濟災會務居賢良寺,李文忠日夕見。
請自效往西安行在,通政府聲氣。
文忠笑謝之而已,亦不置可否也。
康有為以嚴旨促出,宋伯魯以褫職先行,幸免于罪,時案猶未顯也。
既而事洩,都中頻傳将有大獄。
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四人,逃出未晚。
林旭無家,不欲連累居停主人。
譚嗣同以父繼洵在任,歎曰:“天下豈有無父之國哉!” 殊有俠氣。
及檻車赴菜市論斬,嗣同大言曰:“官高者獲免,獨歸罪于末秩耶!” 參與新政四人,自命宰相之職,至此始露本來面目。
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同參新政。
上求治過急,太後弗善也。
上手诏密谕銳雲:“近日朕仰觀聖母意旨,不欲退此老耄昏庸大臣而進英勇通達之人,亦不欲将法盡變。
朕豈不知中國積弱不振,非力行新政不可。
然此時不惟朕權力所不及,若強行之,朕位且不能保。
爾與劉光第、譚嗣同、林旭等詳悉籌議,必如何而後能進用英達,使新政及時舉行,又不緻少拂聖意。
即具奏,候朕審擇,不勝焦慮之至。
”銳等複奏,前列四條,大緻冠冕堂皇。
末謂古天子有親軍,漢之期門、羽林屯兵、唐之宿衛皆是。
今立國之要,在乎強兵,宜身為之先,振起民風雲雲。
嗣為太後所見,妒者讒構其間,指為惡意,銳等以是得罪。
宣統初元,銳子慶昶繳手诏于都察院,而原摺殊不可得。
當時有人見者,述之如此。
康有為未出京時,侯官鄭孝胥被薦入都,召對獻策,練舉國人為兵,使朝内外群臣尚武,請上自習體操,都人謂之“三練”,謂練兵、練官、練皇上也。
或疑其内含宮中舉事之微旨,以訛傳訛,遂有圍攻頤和園之說。
适于斯際發見銳等請上自攬兵權之奏,其死也宜哉! 黨人被逮前一日,林旭遇丹徒馬建忠于途,亟下車,密問曰:“公自賢良寺李傅相處來與?曷回車複見傅相,為我乞命?”張樵野侍郎出京之日,上傅相書雲:“但得終老邊廷,于願足矣。
”李文忠之慈眷優隆,倘為二人掩護,未始不能稍動天聽。
惟公恥甲午戰敗,常思晚節自見,豈肯為他人用。
移督兩廣,雖承蘇元春交涉失敗之後,以重臣莅鎮,出自慈聖之意;然都人揣測,中實有捕康密诏。
于時希功求進之徒,日奔走于門,要約于公:生得有為者賞若幹,獻首級者賞若幹,大廷廣衆,言之無諱。
嘉定徐協揆曰:“公如得逆首,宜進封侯。
”有躁人在側,亻言曰:“或進封公。
”公笑曰:“且進封王。
”此猶出于戲言。
然公常雲:“慈聖之憾康、梁,甚于粵中洪、楊,撚中任、張。
粵撚為亂,欲得天下,康梁謀逆,欲脅太後。
此戰國所雲,河内、大梁,及身三者,以身為上‘也。
”公履粵督任後,除盜安民,勤政之聲,頗著中外,于人人心目中之黨案,視之蔑如也。
朝旨命掘康先茔,公明知故縱。
骐骥伏枥,志在千裡;烈士暮年,壯心未已。
于茲益信。
張樵野侍郎被逮之先,曾受虛驚二次。
是歲端午日,慈聖召見左翼總兵英年,令傳谕步軍統領崇禮雲:“張蔭恒有查辦事件,著先為預備。
”英年奉诏,使缇騎先至錫拉胡同待命。
崇禮與侍郎善,止之曰:“且候诏下。
”于是侍郎家室得免驚擾。
是日,慈聖駐跸頤和園,召見慶邸、剛毅、廖壽豐,皇上侍側。
太後問曰:“張蔭桓遇事專擅,彈劾者衆,爾等有所聞否?”慶邸曰:“總理衙門惟蔭桓一人稱能,以此招忌,容或有之。
”慈聖怒曰:“若蔭桓死,将如之何?”皆莫敢對。
移時,慈聖色稍霁,曰:“予知蔭桓能,所詢者,專擅之迹耳。
”慶邸曰:“蔭桓在總理衙門,遇事,有與同官商者、有徑自決者。
蔭桓與外人私交往來,行蹤詭秘,局外不得而知。
”太後顧謂上曰:“其嚴斥蔭桓,使知警戒。
” 翼日,侍郎先至軍機處看參摺,旋與軍機大臣同召入見。
侍郎頗陳辯,上谕之退,得免罪。
八月,诏捕康有為日,缇騎至錫拉胡同,直入侍郎家,搜尋有為,不獲而去。
鄰人不知,鹹疑為抄沒。
或作谑語曰:“事不過三,殆将及矣。
”翼日,捕康黨六人,廖尚書拟旨,兩聖閱畢,久之始下,蓋上意尚躊躇也。
是日,慈聖問曰:“伊藤觐見,何以為贈?”上以寶星對。
慈聖曰:“務選其精者,令張蔭恒為之”若無其事。
又次日,侍郎始拿問至提署,複交刑部治罪。
伊藤博文薄高麗統監而不為,觀光大陸,有囊括四海之志,欲吾國聘為輔佐。
康有為作奏章,自薦為迎送專使,令李端上之,弗許。
先是,有為說上開懋勤殿列十坐,以李端、徐緻靖、宋伯魯、楊深秀、康廣仁、梁啟超、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為十友,有為言無不聽,則隐然公孤師保自任也。
及謀為迎送使而不得,心知有異,奉诏督促出京,幸免于禍。
伊藤旋去。
戊戌之事,因敗于日本而然,當時首禍之人,皆欲以日本為法。
伊藤欣然而來,廢然而去,政變于是乎畢。
葉曙卿軍門逮入都、張樵野侍郎出戍,皆房縣知縣曹景成阝任解役。
獄中住屋為鄰,飲食起居均甚安适,惟需費甚巨。
侍郎廣籍,且沾洋氣,吏望尤奢,一日之中,索至一萬以外。
侍郎無已,求教于軍門。
軍門曰:“餘入獄,日實用六千四百金。
”吏曰:“君數本八千,以二八折扣,減至此耳。
”獄吏尊嚴,二人皆嗟歎不已。
張樵野侍郎久為李文忠之門生下吏,外簡公使,内擢卿貳,皆文忠之力。
侍郎以吏員出身,而吐屬風雅,亞于詞林,臨事明敏,鄰邦人士鹹樂為歡,兼權譯署,居高而愈見才,歲久而益習事,都人共仰。
及文忠入署,相形之下,既尊且親。
侍郎攬權有年,不能複讓,遇事把持,文忠或有未允,辄曰:“吾師過矣。
” 旋令所司,如其意旨而行,竟不之顧,文忠無如之何。
吾鄉吳蕙吟詩郎同在署中,名位相埒。
偶批一稿,侍郎見之,大咤曰:“誤矣,誤矣!”吳侍郎為毀所批而後已。
戊戌政變,先以英國借款,受台谏攻擊,幾至籍沒。
慈聖聽政,與康黨諸人同捕入獄,嗣以查無實據,幸免骈戮。
然侍郎為德宗親臣,曾有進呈洋貨一單,為慈聖所見,終不慊意。
遣戍新疆,瀕行之時,上書文忠,乞哀求救,蓋悔之晚矣。
本朝舊制,六部滿、漢各六尚書、十二侍郎,一部六堂,常有大學士管部為七堂。
雖雲位尊為上,仍視乎其人而已。
薛雲階、趙展如、沈子敦為刑部侍郎時,即主部政。
常熟久绾财權,甲午之後,慈眷大替,不得不屈于麟相。
孫文正素性嚴正,戊戌變法,時有獻替。
及慈聖聽政,讒者以公曾進《校廬抗議》一書,遂有官制之改革,摭拾書中節目,上達天聽。
慈聖聞之,微愠雲:“不意孫家鼐亦附和。
”外間揣測,以為公将得罪。
是時公為吏部尚書,兼管順天府尹。
東海徐相,以大學士管吏部,恒藉故排擠。
公上疏乞罷,溫诏慰留,再請乃允。
李文忠戲曰:“請罷官而反得獎谕,吾亦胡不可以為此請也。
”然徐相竟以庇匪得罪以死,公複出,仍绾铨政。
天道好還如此。
孫文正請以《校廬抗議》發各衙門閱看,擇要施行。
岑西林時未得志,将上條奏。
望江餘壽平中丞方為侍禦,與西林交密,薦張鳳梧為之拟草。
鳳梧者,堅白制府之初字也。
拉雜成八款,西林欲足成十,問壽平。
壽平曰:“得當而已,八與十何别?”既上,以改官制一條,合乎馮氏《抗議》,制曰“可”,西林以裁缺京堂得簡粵藩,此疏之力也。
未幾,慈聖臨朝,制度複舊,談新政者皆得罪,孫相且以馮書引嫌去官。
西林以中興勳舊後裔,仍得調陝西,鳳梧從行,改字堅白,二人遇合甚奇。
戊戌黨禍,李端、陳寶箴、徐緻靖濫保匪人,皆獲嚴譴。
長白榮文忠曾保陳寶箴,長沙張文達亦曾保譚嗣同,各自請罪,先後交部議。
吏部将兩案同日上奏,時文忠極蒙主眷,文達因緣,獲以一并減等。
戊戌秋,茲聖曾有電旨,召先臣入都,以疾不能赴。
未幾,宗室贻谷,以長白榮相國之命來曰:“上意向用甚殷,能以私詢勉一行否?”餘辭不敢言,既而悔之。
以父執中李文忠、孫文正、嘉定徐相國,皆至戚也,未以情告而自專,可乎?次年拳亂作,遂不複出。
文莊電奏未至之時,文忠曾力勸之來,且預為計劃,将到京事宜,先至宮門請安。
又為訪樞臣,問請安召見後,如何待之。
皆雲:“上意可知,或先賞還原銜翎枝,以待後命。
”時文忠已老,猶為此奔走不遑,可見舊誼之厚。
德藩亨利親王來遊,非聘也。
西法可以禮,可以不禮之。
宜如親王例,與國君相為賓主,輿衛用帝制。
在中國為前所未有,《會典》不載。
樞垣、譯署聚議,久之乃定。
使慶邸、禮邸迎于郊外,載以黃缰綠轎。
觌見時太後坐、上侍側,德藩三折腰,弗答,宴之于樂壽堂。
宴畢遊園,上往相遇,以示答禮,乃曠典也。
外人意猶不滿。
庚子和約成,外邦大使,均待以敵體,漸染西俗矣。
剛毅為蘇撫,以清剛著。
初與榮相比,專排常熟。
政務處設于甲午之後,三人皆在焉。
偶因議事不協,榮相怒曰:“公奏上,治榮祿罪,所不敢辭。
”常熟雖受聖眷,而绌于慈甯,避弗與校,乃已。
及太後複垂簾聽政,常熟已去位,榮、剛勢均力敵,各不相下,因是有隙。
一日,剛毅薦龍殿揚之材勇,上問如何,對曰:“若昔之黃天霸。
”上知其未學,滿人本不以文重,弗之責也。
既退,榮相哂曰:“公以龍殿揚喻黃天霸,公得毋以施世綸自命乎?”世綸在當日誠為喧赫,而今日伶人演劇,則以下等戲角充數。
相與一笑,而罷。
榮祿、剛毅同時在樞府。
榮祿簡為武衛軍帥,宋慶、聶士成、袁世凱、董福祥各師隸焉。
剛毅奉使兩江、兩廣,清查外銷各款,悉使報部,供給軍用。
京師為之語曰:“榮祿練兵,剛毅籌饷。
”猶是外人揣測之詞。
兩相同直,勢不相下,特假寵命,以出剛相于外。
兩江方畢,兩廣電旨即下,兩廣事竣,剛相拜表即還,亦知遲則有變也。
近年,吾邑賢令,以楊霈霖、張琴為最。
霈霖日巡于鄉,凡溝洫之淺者,督令掘深;道路不平,責其修治。
民不從命,霈霖複往過,即予鞭樸。
捕務嚴厲,一盜就獲,辄施五木鞫實,窮治黨與,以故賊盜絕迹,四境安然。
琴葺治書院,勸誘諸生,講求實學。
二公皆得罪邑紳,賄買禦史,毛舉細故,彈劾落職。
禦史風聞言事,本武後制度,流弊如此。
蘇元春,湘軍舊将,所謂依草附木,因人成事者也。
當時帥節握于文人之手,曾、胡、李、左皆以科第中人躬親師旅,武功多有可觀。
于是武人好文,寝成風氣。
豫軍之張勤果,淮軍之吳武壯,結交詞人墨客,頗受虛譽而能得溢美之辭。
湘軍之鮑忠壯,英雄末路,李文忠公函稿言其欲為總督,皆是類也。
元春行輩較後,模仿前輩,不遺餘力。
光緒乙亥入朝,京朝宮中,鄉寅世戚,均有贈贻。
揮金如土,至于不能自給,時人稱為“叫化孟嘗君”。
元春已奉淮徐練兵之命,未幾,與法人交涉失利,言路糾參,遂敗。
光緒己亥十二月己酉,诏立多羅端郡王載漪之子溥攜為大阿哥,承繼穆宗毅皇帝。
下诏之日,召見朝臣于文華殿,六部、九卿鹹與焉。
諸臣畢入,太後先言曰:“皇帝有旨。
”帝乃出诏書于袖,樞府領班、禮親王世铎捧之而下。
其時惟一二要人知其事,餘者默默而已。
既出,群趨禮邸就觀,随班者衆,秩次頗亂。
徐小雲侍郎取诏書于禮邸之手,朗誦一過,聞者鹹悉,乃散。
古今中外各國,子立為帝,而本生父以天倫之愛引入政治之中者,自醇賢王為始。
王當國十餘年,所設施者有三大政:增加旗饷,以固本也;興辦園工,以希寵也;大練海軍,以強國也。
李文忠特為緻書各省督撫,協取土木之資,而猶不足,則盡移海軍經費而用之。
戶部希旨,奏定光緒十四年之後不購軍械。
七年而至甲午,日本開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