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水利治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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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則易廛而徙,往來局促,行旅咨嗟,公私病之。

    牧守周侯士佐,白于代巡呂公光洵、憲司敖公璠、郡長範公慶,悉可其議。

    視厥庶民有偶爾犯科,情可矜疑者,條為法程,使分治之。

    計直而自用其财,鸠工而自食其力,耕夫無所徭,舶賈無所征。

    官不為勞,民不為擾。

    不三月而事竣。

    長可八百尺,廣仍如舊。

    甃石于激射之傍,柱木于沸奔之下,如岡如墉,弗潰弗崩,以遏亂流,以薄江怒,人皆樂而利之,召堰蘇堤不獨專美。

    侯之功,其永存哉 !佐斯役者,湯君拱、閻君儀、金君江;而贊之,則阮君洪也。

    )二十五年冬十有一月,新建七浦斜堰閘。

    二十六年冬十月,巡撫都禦史歐陽必進重浚七丫塘。

    自石橋圩至于直塘河頭,塗松橫泾,總丈四千五百六十有奇,深一丈,廣十丈至十五丈。

    民夫萬八千四百,糜銀兩七千八百二十三。

    計九十七日告成。

    共工五十一萬六千四百二十八。

     隆慶二年,巡鹽禦史蔚元康等重浚七浦、楊林塘、鹽鐵塘。

    (附王世貞《太倉州重浚七浦、楊林、鹽鐵三塘記》:前參政臣淩雲翼言,臣吳人,頗習知吳事。

    吳地固不能當天下五十之一,而歲賦十之二。

    漕粟給大司農,遂當天下半,其農比老死不能得一佚食,曰夜從事桔槔。

    而間者求故道多阏,無所灌洩,請一切治水,委之禦史。

    于是侍禦孝義蔚公元康議治水。

    而侍禦洛陽董公堯封以按來曰,是小借民力,而大裨之于永永。

    餘敢以自诿。

    及會蔚公及撫中丞巴陵謝公登之下按察使者湯公賓、按察使者下郡守蔡君國熙、丞金君柱、龍君慶雲、吳君宗吉議曰,水數治不能周南畝,以憂吳父老,至煩參政言。

    然曩者尚書李公用大興法辟召官屬遍四郡,甚屈縣官帑,不二十餘年而塞不腆。

    丁未之役,台使者以名任一悴,悴以丈報,至委數萬缗水土間,不二年而塞,即計之今未有能用大興者也。

    然使縣官不愛食,民不愛力,而使役者不愛耳目,則固未有不辦治者也。

    夫計之力,取民近利者,田二十而夫一,遠者三十而夫一。

    計之功夫,三而丈一,難者四而丈一。

    計之食,夫一而缗半。

    計之耳目,則丞等請以不肖驅任。

    三公曰:善。

    其申議,議四郡則先蘇,議蘇先常熟、太倉,次嘉定。

    議太倉先七浦,次楊林、鹽鐵。

    則為議七浦曰:夫七浦绾毂常熟之口,貫太倉而東注海者也,利最先。

    于是即以元年春金君任治七浦,其役夫合諸七浦之傍田者,而佐以楊林、鹽鐵之民,凡十八日而竣。

    為丈七千二百有奇,工六十一萬一千五百十九。

    食若金者六千一百五十有奇。

    外創壩以拒海潮,費若金一百二十八。

    閘一,以備止洩,費若金三百五十七。

    又拓月河以輔之,工萬一千六百五十二,食若金者百三十七。

    既報而謝公以遷去。

    今中丞莆田林公潤來曰:嗚呼,是餘所理賦,乃以勤二三子,亡何 ?侍禦慶陽麻公永吉以瓜代。

    蔚公曰,惟餘所奏玺書以嗣事,餘敢辭。

    則會林公、董公再下金君、吳君及悴吳君維京,則複為議楊林、鹽鐵曰:夫楊林者,橫州之北,其右多阜易涸。

    而鹽鐵固漕河也。

    是二河者,太倉榦也,丈各八千有奇。

    出七浦壩而外者,海沙所沮洳,不浚之即揚塵也,為丈三千八百五十,計之工四萬五千,食若金者五千四百有奇。

    俱報可。

    則又以戊辰春倅吳君與金君畫地而治之,其規模大抵眎七浦,其役夫合諸河之傍田者,而佐以七浦之民。

    凡三十日而竣。

    ) 萬曆五年,巡視下江禦史兼都水利林應訓浚昆山縣慢水港至嘉定縣徐公浦。

    (詳見蘇州府)十七年春,知州韓策浚七浦塘及顧門泾,又浚鹽鐵塘、楊林塘。

    二十六年,太倉州知州丁永祚浚吳塘、湖川塘。

    三十二年,太倉州知州陳随浚湖川塘、七浦塘。

    三十三年,太倉州判官李枝秀浚鹽鐵塘。

    三十四年,嘉定縣吳道長浚走馬塘。

    三十五年,嘉定縣知縣陳一元浚虬江東小練祁新泾。

    三十九年,嘉定縣知縣胡士容浚北橫瀝、鵝艉浦。

    四十年,太倉州知州王萬祺,浚七浦塘。

    是年,胡士容浚練祁塘、馬路塘、譚家浜。

    四十一年,胡士容浚走馬塘。

    四十六年,太倉州知州趙贊化浚楊林塘。

    是年,嘉定縣知縣柴紹勳浚練祁塘。

    四十七年,嘉定縣知縣卓邁浚沙浦,長三千一百一十丈、周家浜長一千二百一十四丈。

    四十八年,卓邁浚溫草浜,長三千一百一十九丈、袁張浜長二千五百一十一丈、小吉浦長七百丈。

     天啟元年,卓邁浚走馬塘,長三千九百丈。

    二年,卓邁浚北橫瀝、公塘,共長三千八百一十一丈、沙浦長三千一百一十一丈、川沙浦長二千一百一十一丈。

    三年,太倉州知州陳如松浚城濠長二千四百四十三丈,面闊八丈,底闊六丈,加深六尺。

    詳支民七軍三銀兩充費。

    是年,卓邁浚封家浜,長三千五百一十丈。

    五年,嘉定縣知縣謝三賓浚新泾長二千七百二十丈;陳華浜長二千四百丈;黃姑塘長一千五百三十丈。

    六年,謝三賓浚東練祁、馬路塘、譚家浜,共長八千二百一十三丈有奇。

    七年,巡撫都禦史李待問檄太倉州知州劉彥、昆山縣知縣秦士奇,同謝三賓會,詳導河夫等銀貼助民力,浚夏駕浦長五千五十八丈,面闊一十八丈不等,加深五尺。

    是年,謝三賓浚吳塘長四千一百一十丈、小溇塘長一千三百丈、挑木浦長一千七百丈。

     崇祯二年,太倉州知州劉彥浚七浦塘長四千八百三十丈、潞漕浜長一千六百四十丈。

    是年,謝三賓浚雙塘長二千一十丈,姑蘇浜長一千三十丈。

    三年,劉彥浚城濠,動支民七軍三銀兩,開深五尺。

    謝三賓浚東練祁、馬路塘、譚家浜、吳淞所城濠泗塘,共長九千一百一十丈。

    四年,嘉定縣知縣來方炜浚走馬塘,長三千九百丈、袁家浜長二千五百一十一丈、界浜長五百一十一丈。

    五年,來方炜浚北橫瀝公塘長三千八百一十一丈、段浦長八百二十一丈、俞泾浦長一千二百三十丈、東小練祁長二千一百四十丈、殷泾塘長一千一百丈、中心橫瀝長八百一十丈、謝塘長二千一百丈。

    六年,來方炜浚虬江長三千六百二十一丈、俨傥浦長二千二百一十一丈、彭越浦長二千七百一十一丈。

    嘉定縣知縣萬任浚東練祁、馬路塘、譚家浜,共長八千二百一十三丈。

    兵備兼水利副使馮元飏浚太倉州城濠,将民七軍三分段派浚,督令趨工,軍三錢糧令泥夫徑赴道支領,其民七下項下檄署州事知縣萬任調度支領。

    九年,巡撫都禦史張國維檄太倉州知州錢肅樂修湖川塘。

    十七年,太倉州知州朱喬秀重浚七浦塘。

    嘉定縣知縣錢默浚鹽鐵塘、顧浦、吳塘、練祁、直城之西環南北及城中河。

     (附《侯峒曾治河記》:東吳水區,邑宅海堧,以殿厥足,無分山洪川原,泉之所自出。

    外卯江湖之流,以股引為陂澤塘浦,其水絪而繁,環纡以弱,上流以阏;潮納沙出之不力,壤辄墳衍,歲殺水道什之一,下流以竭。

    憂水也于阏,憂旱也于竭。

    先是曆數十百年無大議鑿浚者,吏嚣嚣高坐不事事,前之人憚其勞且咎也,以俟後之人,曰前積是,吾何恤焉 ?既害之也,又利之。

    每議役其地之緩急也,畔道之遠迩也,誣工之衆寡也,匿而役之,勞役也畸,以是雖大作将必無成。

    其小成也,财诎力勯,而人不得一日之利。

    水則如故。

    嗚呼 !民其不生己乎。

    歲甲申,錢侯默始來問疾苦,竟首議河。

    以其冬浚鹽鐵塘,其明年春疏顧浦,次吳塘,次練祁,直城之西環南北,次及城中河。

    播導得序,視役必躬必親,而厥田之家隸卒無一迹焉。

    其畚挶必良,其楗防必堅,其钷縬必齊,笤礫筊土必潔以完,其表必準,其繩必平,其期會必疾,其深廣衡縮之功必核,凡是者,鹹躬親之力。

    于是萬夫嗷呼,雷斤雨舀,曰咫月仞,往往不待期而畢。

    為地凡五,為道裡凡一百三十有奇,訖月六,而為日八十有六,其為工凡一萬八千五百十有奇。

    功既成,水于是乎大出,延道平陸,艨艘歘湊,農賈競賀,酌酒歡喜,镡夫榜人唱歎而如志,蓋百十年童顔兒齒之叟未或見也。

    烏乎 !可以觀政矣。

    其時省而功倍,其費儉而利侈,其水複故道而民不擾,其民力盡而不癉。

    且怨賞釀罰薄、大蠲其祿,而民用歌樂。

    入其境者,觀斯流也,則侯之為政,其所用心,舉可知也己。

    ) 清順治三年,浚鵝旒浦、袁張浜、張家浜、陳泾。

    五年,浚東練祁、泗塘。

    六年,浚新泾、陳華浜、雙塘、彭越浦、俞泾浦。

    七年,浚溫草浜、小練祁、吳塘、徐公浦。

    九年,工科給事中胡之駿請浚劉河,以洩巴陽之水。

    奉旨允行。

     (附吳偉業《論開劉河》:夫劉河者,婁江入海之口也。

    《禹貢》曰:三江既入,震澤底定,震澤者,太湖。

    三江者,淞江,婁江、東江也。

    必三江入而震澤始可底定,則以東南之水,太湖不足以受之,而用大海以為歸也。

    案令甲,三江淤塞,起六郡人夫挑浚。

    夫淞江、婁江,其地在蘇、松兩郡,而起六郡人夫者,則以三江所受之水,非一郡之水,而三江所救之田,亦非一郡之田也。

    今劉河塞矣,太倉、嘉定沿河腴産,皆化為石田焦土,不可複耕,則其患在兩邑為尤切。

    然兩邑之所資者,獨有灌溉耳。

    若夫宣洩之不通,其害之遠且大有百倍于灌溉者,不可不察也。

    今即以昆山、常熟之近者觀之,其田潴為巨浸,以彼堤堰圩捍之防,非不力也,塘浦泾瀝,其流非不疏也,害且彌甚,則以劉河之塞扼之于口也,且非獨此也。

    前此冬月水涸,今冬月水不涸矣;前此一年旱,一年水,今連年大水矣,湖汛溪泖泛漲之勢日增,而其民不得已乃争尺寸之地,晝夜與水相持,以益其怒。

    萬一澤腹太滿,挾五六月之淫潦,衡齧奔潰,則漕賦于何而出 ?民生于何而救?故劉河之應開,不待再計而決者也。

    雖然所以開之之道,其難于五,而小者不與焉。

    一曰“議費”。

    夫以七十五裡之河,而人工、物價又百倍于往年,此其費非可以數計而臆度也。

    東南為财賦重地,誠慨然發帑金,截部饷,捐數十萬金錢于洪流之中,而為民生建不世之績,此在公卿大臣之謀畫,非草野之中所可揣摩而想望者也。

    其次則責之六郡。

    譬如一人之身,血脈扡格不通,必其頭目手足聯絡呼應而疾乃可治。

    顧人情各私其己,而又各為其鄉,今以昆山、常熟之人督以治河,其田之稍高者曰,我無所事河也;其田之低窪者曰,我田在水底,尚用力于數十裡外之劉河哉 !數十裡如此,況于嘉湖之三四百裡者哉!雖然此其人未睹治河之利也。

    使其人睹治河之利,則苟非并心合力,其功何由而成哉!語曰:愚民可與樂成,難于慮始。

    然則為此者,惟有于紛纭議論之際,直以身當之,而有所不顧。

    如此則費集,費集而事易辦矣。

    故曰,議費之難也。

    一曰“度工”。

    夫地方興一大役,須其工力寬然有餘,俾公私煩費鹹出其中,而事乃可就。

    非可據尋丈之溝,約其分寸,層累而計者也。

    今姑以土方之法算之,劉河七十五裡,裡一百八十丈,是長一萬三千五百丈也。

    河面狹,則易塞,海忠介以十五丈為率,今縱不能及額,在十丈不可複減。

    土方之法,上下四旁各一丈,曰一方。

    是十萬五千方也。

    使其深一丈而又五尺。

    則此五尺者,舉前數折而計之,又六萬七千五百方也。

    雖然此乃就河身言之也,河之口乃有陰沙,令河通而沙尚為之梗,則渾潮之入者,退必緩弱,淤泥不去,河即旋塞耳。

    如欲疏而去之,則必用巨艦纜大海中,木犁鐵齒,栉爬澇掃,随風潮大下。

    是若有鬼神焉,非全藉人力者也。

    不則避其漲口,别鑿東南一道入海,勢必穿城堡,犯村落,置鬥門,築堤岸,其事又至重,不敢輕議也。

    故曰,度工之難也。

    一曰“派夫”。

    約略開挑之例,以十五工開一方,分段之例,以十裡分一段;省計之例,以一月開一程。

    就一裡算之,其廣十丈,其深一丈五尺,得二千七百方,則四萬五百工也。

    工程一月,是每一夫分三十工矣。

    統計一千四百夫,一月可開一裡,積算一月之中,若開十裡,則當用一萬四千夫矣。

    他若車戽有夫,樁壩有夫,搭廠主 爨有夫,一切轉移執事之人不在此數。

    夫沿河之地至硗瘠也,一旦聚幾萬人于其間,物價騰躍,将何以支?惟有貯粟數百石,官為之主粜,準其工力而給之以粟,庶公私上下可以不困。

    故曰派夫之難也。

    一曰“銷田”。

    向者以河為田,而其民已受無窮之累,今者以田為河,而其民又失有形之利。

    則謂之何 ?曰:否否。

    凡民之有蘆蕩者,必其老田者也,河開則民之老田盡熟,彼不喜田之熟,而惜此蘆蕩者!則又有疑之者曰,蘆政自有專管衙門,設令上請,而所司堅持中撓,則奈之何?曰:兩邑之稅,收之公家甚少也。

    苟興此役,當捐數十萬金為之。

    以為不大費者,不大利耳,豈在區區兩邑之蘆稅耶?所患開河之初,丈量不清,冊籍不立,其後衙門吏胥之生事者,今日一查,明日一勘,是又一重糧矣,不可不慮也。

    且其中有永捐之稅,有暫免之租。

    夫永捐者河身開去之田,所不必言者也。

    有暫免則以七十餘裡之河,開二十萬方之土,其積之也廣矣,其壞田也多矣。

    即岡身高仰,種之仍可薄收,亦必三四年後,農民以漸鋤钯,才堪播種。

    故曰,銷田之難也。

    一曰“定法”。

    鄉耆塘保開二三裡陂渠,尚有賣段緩挑需索科擾之弊,而況于劉河乎 ?故為之算土以正其界,為之立長以總其成,為之編号樁以量其淺深,為之打水線以平其闊狹,為之設接挑之擔以節其勞,為之表堆泥之處以警其惰法。

    如是備矣,猶未也。

    官吏之踏勘,文書之催督,預定其制;錢糧之支放,物件之領辦,審擇其人。

    故曰,定法之難也。

     )十二年,太倉州知州白登明因婁江塞,開鑿朱泾,自東濠至和塘起,由界泾、石婆港、湖川塘、楊家浜、南治漕東出江口。

    旁浚北撸漕至茜泾之新塘,延袤六十餘裡。

    (附陳瑚新劉河記:弘治初,割三邑壤建州治。

    維時德寓天覆,陰陽交和,生息涵煦。

    百五十年,物盛而衰,蠹生其中,百務庋閣,農政不理。

    既丁變革,綱維縱弛,狼貪鼠竊,因緣盤踞。

    民怨作雠,國有大恐。

    忽一日白公登明至,廉而刿,仁而有體,栉垢爬癢,與民更始。

    凡1日令之不如古者,悉罷之。

    首清徭賦,歲省裡甲金以萬計。

    絢緻大憝,殲之于市。

    月朝十五,懸法鄉遂。

    申孝弟之教,立保甲,興社學,風俗丕變,頌聲大作。

    公以為未足,乃召諸生而诹之曰:“予奉職守土,幸無獲戾于父老子弟。

    雖然田賦重,民生蹙,辛苦墊隘,無所控告,其無乃有慚德。

    且聞之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于是顧君士琏披圖考志,畫策進曰:“水利者,農田之本;劉河者,三江之一。

    劉河之議,且數十年,然役大力艱,不潰于成。

    竊謂東有朱泾,可以代之,厥便相埒。

    ”公然其言,即以其任任之。

    令甫下,難者蠢起,公不為動。

    乃鸠聚徒衆,立表刻期,授之以法,罔有挂漏。

    公單騎周巡,賞罰其用命不用命者,逾月而報績。

    浚河五十裡,廣為丈者五,深一丈有五尺,用民工三十六萬有奇。

    謂之新劉河雲。

    此一役也,蓋公之真實心誠信于國人,又知人而善使之,故能調一州之夫,建百世之利,拯鄰邦之溺,成全吳之安,非偶然而已也。

    嗚呼 !民命至重,帝德好生。

    雖時有升降,俗有因革,而吏能養人,謂之勝任。

    野多曠土,是為溺職,亘古迄今,未之或改。

    當夫有明之盛也,夏忠靖、周文襄諸公,絡繹道途,問民疾苦,疏滌三江,百川歸壑。

    及其衰也,朝廷以水利為閑官,有司以治農為迂務,災祲疊告,膏澤不通,煙火蕭條,公私交涸,興亡治亂之故。

    縱曰天命,要有人事焉。

    俛仰今昔,可為啜泣者也。

    是用作詩,銘之永久,不獨贊揚仁政,亦俾後之為牧者,急所先務,而毋替前人之功也。

    其辭曰:夏周既徂,水道湮塞,潦則為魚,暵乃龜坼。

    農愁于原,婦歎于澤,不謀同辭,劉河是亟。

    設官擾民,财又誰出,三年不成,道旁築室。

    賢哉我公,獨有憂之,政通人和,與衆诹之。

    諸生士琏,抱圖來前,劉河之北,朱泾在焉。

    東迎潮汐,西酾湖川,疏以代之,其利百年。

    惟斷乃成,毋惑衆言,乃相形勢,乃定猷畫。

    世業出資,穑人出力,歡聲雷動,畚锸雲集。

    湯湯者流,浸潤衍溢,用民之勞,二十五日。

    公心如水,公才如龍,昔漢本始,亦有白公。

    穿渠溉田,人頌其功,以今況古,讵日不同。

    婁人苦饑,公始饫之;婁人苦寒,公始被之。

    既富方谷,以禮莅之。

     )十四年,巡撫禦史李森先用太倉州知州白登明議,開劉河中段鹽鐵河起,石家塘止。

     (附白登明開婁江說:财賦關乎農田,農田關乎水利。

    自劉河塞而邑之東南皆成石田,岡身之水倒注西北,是高低俱困也。

    甲午夏,飓風駕漕,沸溢無歸,木棉淹盡。

    予拊膺曰:“是予過也。

    ”易曰:“窮則變,變則通。

    通則昔禹開三江鑿斷岡身,曾何因襲。

    且古今異宜,不當别開新道,稍代婁江之任耶。

    ”适顧生士琏策浚東朱泾,繪圖以進,曰:“此十年之所究思,婁民之所相望也。

    有四大益焉:救本邑旱潦一也;洩鄰邦泛濫二也;通東南舟楫三也;開巽方形勝四也。

    ”予覽厥原委,西起于至和塘,東盡天妃鎮,旁及茜泾市,貫穿數支,以成全河。

    或仍舊迹用疏,或創新道用鑿,長六十裡,約計萬丈,縱橫界至,鹹就條理。

    于是受幹河協浚之規,斟酌派段;絕泥頭包攬之弊,給食佃夫;銷各圩實田,以杜規避;照魚鱗号冊,以免賄藏。

    革塘長舊例,而私耗可省;開新榉河尺,而虛冒無庸。

    别難段易段之繁簡,均坐區客區之勞逸。

    分督則有層級,稽工則有标記。

    以及立限分程,賞勤罰惰。

    測深量闊,堆築開挑。

    纖悉胪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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