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水利治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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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諸國門。

    民遂刊木伐荊,負鋤荷畚以待。

    既役夫四至,疾于風雨,蜂屯蟻聚,萬衆齊施。

    長河蜿蜒,不曰而就。

    予每十日一巡。

    一巡而工有其五,再巡而工有其八,三巡而工已竟矣。

    創見之舉,遂克有濟。

    蓋用東南之民,疏東南之河,固其素願,而又仿範希文遺意。

    當農隙饑荒,勸田主出粟,田夫用力,既役既赈,故功倍焉。

    若夫開江之任,乃人與數相需,有其候焉。

    予有志而未逮也。

    ) 康熙十年,巡撫馬祜請浚劉河。

    恩準開劉家河淤道二十九裡,建閘三座。

    (詳見蘇州府。

    ) 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奉旨:據範時繹奏稱:太倉州鎮洋縣士民佥稱,境内劉河巨工,已蒙發帑開浚。

    而七浦一河,原系民田沾獲其利,今願照依舊例,業主給食,佃戶出力,不敢再費帑金等語。

    朕思君民原屬一體,民間之生計,即國計也。

    倘遇國用不敷之時,勢不得不資藉于民。

    今國家财用充足,朕為地方畫萬全之利,不惜多費帑金,興修巨工,養育百姓。

    若仍用民力以辦公事,非朕本心也。

    況小民效力工程,或緻荒其本業,而又不免官吏之督催煩擾,朕心實為不忍。

    著将範時繹所奏士民捐助之處停止,仍動用公帑辦理。

    并将朕旨遍行曉谕州縣士民等,當體朕愛養元元之心。

    于工程告成之後,加意照看,歲歲疏浚,俾地方永受其益,則勝于目前之趨事赴工多矣。

    六年,戶部議複郎中鄂禮條奏近海諸河,并設立犁船、混江龍,以疏積沙。

    九年,開浚江南蘇、松、常、鎮等各屬境内河道工竣。

     乾隆元年、二年,相繼請帑修築江南塘坦坡。

    (陳诜海潮議略:或曰築堤之法,向用木櫃,近用排樁,兼用草壩。

    乃排樁時築時傾,而草壩經年不動,豈石之堅反不如草之柔與 ?曰:治水之法,于河不同于湖,海又不同于河。

    湖之水渟滀,無風時不動,有風時軟浪磅礴,勢緩而弱,故坦水石可禦。

    河之水湍急,挾沙而行,沙淤則流必遷,故時有潰決,然不過頂沖之處而已。

    餘皆平溜中行,故用柴即可無虞。

    若海則朝潮夕汐,呼吸排蕩,非僅湖之波瀾,河之湍流已也。

    古人以木櫃治之,固不得已。

    蓋湖非隻木可支,亦非拳石可抵。

    拳石之大,不過萬觔;萬觔之重,百夫可舉。

    隻木之長,不能十丈;十丈之深,人力可搖。

    若潮之勢,人力所能舉者,潮無不舉;人力所能搖者,潮無不搖。

    惟以木櫃鈎連,使十裡二十裡連而為一,則雖潮亦有不能移者矣。

    今以十木置土中,一人拔之,以次可舉。

    若中有橫鎖,使十木為一,則非十人所能舉矣。

    曰:然則木櫃亦有倒卸者何 ?曰:木櫃倒卸,不過一櫃兩櫃,孤而無輔,是以不能獨完。

    若五櫃一聯,大木亘之,則合五櫃為一櫃矣;十櫃一聯,大木亘之,則以十櫃為一櫃矣。

    由此而一裡十裡,與夫數十裡鈎連不斷,豈尚有崩摧之患哉 !且木櫃禦潮,原非平列,自近而遠,自高而低,故曰陂陀塘,即湖堤之大坦水石也。

    湖之水靜,故坦水石順之使平。

    潮之水動,非木櫃層疊不能禦也。

    且木櫃漸收,下闊上狹,則以櫃壓櫃,勢如累棊,即駕空尚不能墜,況又可橫木為之底哉 !)(陳宏謀通饬海塘禦浪檄:沿海所築各塘,專防潮水為患。

    每遇潮來之期,又值東北風,海水風浪,拍岸漫塘,柳枝不能堵禦,蘆葦亦席卷而去。

    本部院連日經見有海灘所生之草,土名甘柯,草根盤結,枝葉叢生,且柔弱棉軟,可以随波上下。

    若于土塘坦坡遍種甘柯,護衛塘身,再于塘外三丈餘地遍種甘柯,則潮水至此不能起浪飛花。

    現在自寶山之川沙以及太倉昭文境内,塘身有此草者,上年水到無浪,不能傷塘,已有明驗。

    又有一種枝楊,又名白楊,種地即生,柔條長藤,用繩紮結,俨如竹籬。

    随長随編,數年之間,俨如牆壁;而又稀疏柔軟,可以随波起立,不緻激水生怒,均屬以柔治剛之一策。

    此二物者,當此春融,正宜種植,仰該官吏立即饬行管塘印官佐雜督率塘長遍種此物。

    塘身則多種甘柯,塘外皆有除糧餘地三丈,皆可遍種甘柯。

    其枝楊不宜種塘身,止宜種于塘根,編籬衛護,塘外餘地亦可兼種枝楊。

    總以塘身塘外數尺皆有此二物,以作衛護,俾潮水至此不能鼓浪興波,塘身自然受益。

    如塘外餘地原止減則未曾除種者,今既種草,即為除糧,或宜甘柯,或宜枝楊,随地酌種,應變通者,亦即變通,總期可以禦浪衛塘。

    至塘長原無工食,不能枵腹辦公。

    地方官每丈給銀,以資種力,已種未足者補之。

    務令如法種植,小心照管,期于成活,不得虛應草率,有種無成。

    所需種力,縣佐等官酌定數目,不掏何項發給,事竣詳候一面撥給,一面委驗。

    甘柯成叢之後,潮泛已過,仍準塘長刈割賣用,以作工食,不妨使之便宜踴躍從事。

    有能設法變通漸緻廣盛者,另行給賞。

    急宜及時種植,以待潮汛,不可因循遲誤。

    柳株不能禦浪,有傷塘根,不必種植。

    )(尹繼善石塘添用筍箫疏略:總理塘工太仆寺卿俞兆嶽所築樣塘二尤堅穩,非僅由于灰漿充足,蓋因工内俱用鐵筍鐵箫。

    臣等細心講究,海水吞吐為力甚大,倘一石移動欹斜,則全身動搖。

    惟于兩石層累之處各鑿一孔,用鐵筍穿合,則上下連結,于橫石、排結之處,各于頭尾穿孔,用鐵箫關住,則左右貫穿,通身之石聯絡一片,雖有風浪沖激,不能撼動。

    較之用鐵錠搭釘浮面易脫落者相去懸殊。

    今除已築塘一千八百七十餘丈外,尚有未足塘工二千七百五十餘丈,請将此未築塘工,外層縱橫鋪砌之石,俱用鐵筍鐵箫。

    每丈需用鐵箫鐵筍三十二枚,每枚重二斤,每斤價銀一分五厘,每件鑿孔銀一分,共需筍箫十五萬七千六百五十六枚,約需筍箫連工銀五千九百餘兩。

    所費無多,塘工大為得力。

    但石有長短,筍箫或有增減,工竣核實報銷。

    )(趙宏恩請石塘外增築土塘疏略:查石塘長至七千餘丈,面寬五尺,底寬一丈。

    以臣愚見,尚覺單薄。

    其外護土塘相離石塘有十餘丈及數十丈之遠,新築貼石内土塘系緊貼石塘裡面,而石塘外面慮少幫扶。

    誠恐日久潮浸雨淋,剝落擦損,亦應仿照貼石内土塘之法,緊貼石塘之外,再築土塘一層,上寬五尺,下寬二丈,高一丈餘,庶内外俱有包裹扶襯,愈可經久。

    又查石塘以外厚築之外護土塘,其内隙地原廣,雨水頗多積注。

    寺臣俞兆嶽欲于石塘開三四洞,以消積水,前督臣範時繹、尹繼善俱以恐傷塘根阻止。

    然現據百姓群籲疏洩,臣愚以為積水不消,浸泡塘根,亦有幹系。

    若開挖數洞,實恐有傷塘身。

    細詢工員匠民,欲于隙地中間酌開小河一道,圍繞石塘之外,仍不緻逼近塘根。

    于石塘與土塘交接之處,開一石洞引水,以入石塘内之引河,于塘工民田俱有裨益。

    而開河之土,即可以築貼石之外土塘,又外護土塘以内隙地,開河之外猶多空閑,宜酌種蘆葦柳株,曰久根深盤結,既可以固塘基,而枝葉暢發,又可以資民用。

     )元年二年,谕江南督撫,令濱海州縣各于所屬境内,相視淺阻,農隙挑浚,逐年舉行。

    (二年,奏定分别官民挑浚河道。

    太倉州七鴉浦,系宣洩太湖、巴城、陽城諸河之水。

    鎮洋縣太倉塘,系漕艘經行之道。

    劉家港,系宣洩湖海之道,遇有淤墊,應動藩庫匣費修浚。

     )四年三月,知州江之炜、署鎮洋縣謝錫侯浚漕頭塘。

    六年,知州傳椿、鎮洋縣金鴻浚七鴉浦。

    又浚城濠。

    海防同知張漢平浚北治漕。

    八年,署知州王延熙、鎮洋縣金鴻浚劉家港。

    十一年,知州蔡長沄浚七鴉浦。

    十七年,知州宋楚望請帑築海塘。

     (知州詳文:劉河以南,已于乾隆五年以後節次興修。

    惟劉河以北,由縣接州直至昭文,約五十餘裡,近來岸土漸坍,業佃人等亟請修築。

    茲據該工員逐段丈勘,凡通塘五十裡,離海遠者一百八十丈,近者百二十丈,一律簽釘。

    遇有房屋、墳茔讓包塘内。

    惟田業中有田僅數畝,一旦估壓挑廢,糧雖請豁,不無失業之苦,似應酌給地價。

    所有應築塘身,公同酌量,面寬一丈,底寬二丈六尺,高八尺,足可抵禦。

    計長九千四百七十丈五尺。

    内騎溝跨港之處,均須填土,溝旁塘腳釘樁包護,并應留涵洞以備旱潦蓄洩。

    其新塘、楊林、雙鳴、浪港蕩、茜泾、錢泾六口河身稍寬,須建橋梁,以通馬路。

    估計土方土石工料地價約需銀一萬六千餘兩。

    附錄劉家港七鴉口築塘工段。

    查劉河口港面寬闊,潮自東西來,正當頂沖,舊築之塘未至岸邊,以緻北岸現築之新塘首,亦系直形遙對不抵港岸。

    若不添築接至岸邊,則必大潮内灌,浸損塘根。

    随于兩岸塘尾逐加丈量。

    南岸自塘頭至楚城泾止,應添築一百十七丈五尺;北岸新塘工首直抵港岸,應接築一百六十丈。

    又七鴉口港面亦寬,若東北風緊,大潮直入,該處亦當其沖。

    所有兩岸塘頭,必須斜灣繞進,庶水由港行,不緻散漫。

    緻應各抵港岸接築以束水勢,并加丈量,南岸添築一百五丈,北岸添築七十丈。

    以上共四百五十二丈五尺。

    現在一體挑築,仍請于扣存八分銀内撥抵。

     )十七年,署知州冷時松浚劉家港。

    十八年,知州宋楚望浚璜泾鎮市河。

    是年,嘉定浚南鹽鐵。

    太倉州鎮洋縣仍助工值。

    二十年,知州德安浚七鴉浦。

    二十三年,知州王鎬浚南北橫瀝。

    二十四年,知州邵豐缑浚七鴉浦。

    二十五年,知州邵豐銀築海塘。

    二十八年,邵豐銀培築海塘基。

    二十八年,邵豐堠浚七鴉浦。

    二十九年,邵豐缑浚劉家港。

    又濬東勒馬泾、項脊泾。

    三十二年,知州貴中孚浚七鴉浦。

    三十五年,貴中孚浚陳大港。

    三十七年,貴中孚浚城内太倉塘。

    三十八年,知州陳炎浚七鴉浦。

    三十九年,知州褚邦禮浚北六尺港。

    四十年,褚邦禮浚漕頭塘。

    是年冬,知州秦廷堃浚南北橫瀝。

    四十一年,嘉定浚南鹽鐵。

    太倉鎮洋協貼工值如前。

    四十三年,知州李龍湛浚鹽鐵塘、緻和塘、七鴉浦。

    四十四年,知州王廷燮浚劉家港。

    五十年,知州範國泰浚劉家港。

    是年冬,知州西琳浚錢泾蕩、茜泾、陳大港。

    五十四年,西琳浚楊林塘、麋場河。

    五十五年,西琳浚七鴉浦。

     (王昶志:按七浦受西來之水以洩于海。

    自西水漸塞,力不足以刷沙,故疏之甚難,而淤之甚易。

    若非留東壩以堵遏渾潮,則一日兩至之沙,逾年而以尺計。

    欲其不淤澱成陸,豈可得哉 !是年,開浚之初,本議堵塞海口,為農田灌溉之利,而傍海居民不知遠慮,仍開東壩。

    今河流漸狹,甚者僅如一線,澇不可洩,旱不可溉,兩岸塘身高于雉堞,留心民事者為之撫膺。

    自今以往,治七浦者,能盡道西來之水仍歸七浦,使清水刷沙,潮無淤積,則東壩或可開放。

    然而費大,勢所不能。

    若為七浦兩旁田畝及諸支河謀蓄洩灌溉之利,則東壩以蓄清水,啟閉以救旱澇,誠不易易之論也。

     )五十七年,署知州王錦浚石婆港,兼浚城濠。

    六十年,知州鳌圖、鎮洋縣何曾浚小塘于湖川塘。

     嘉慶二年,鳌圖詳請借帑浚劉家港。

    六年,濬七鴉浦。

    七年,濬劉家港。

    十五年,知州倉斯升浚七鴉浦。

    十八年,請帑浚劉家河。

     道光二年,知州張作楠浚七鴉浦。

    三年,知州張作楠、鎮洋縣鄭光炜濬劉家港、七鴉浦、朱泾。

    是年,知州張作楠建涪漕閘。

    (在劉河鎮,即朱泾東口。

     )是年,大水,作楠勤于撫字,以工代赈,民不告勞。

    四年至七年,浚石婆港、西朱泾、湖川塘、小塘子、橫瀝、陸窯塘。

    十四年,巡撫林則徐奏浚劉家港,建閘海口。

    十五年,知州李正鼎、鎮洋縣孔昭顯浚七鴉浦、朱泾、南浩漕、西十八港、直塘市河、孔泾。

    十六年,知州李正鼎、鎮洋縣孔昭顯浚楊林、南蕭塘、北蕭塘、陸窯塘、錢泾、窯塘、南石婆、北石婆、南北洛漕湖、川南十八港、大淩門。

    二十四年,浚新泾。

    二十五年,浚直塘市河。

     鹹豐七年,知州王如林、鎮洋縣普文浚楊林灣、茜泾、鹿鳴泾、璜泾鎮市河。

     同治二年,浚城河。

    三年,知州蔡振武、鎮洋縣李萼馨浚朱泾、南小塘子。

    四年,知州方傳書、李萼馨浚南洛漕、朱泾、北撸漕、西黃姑塘、茜泾、城外洛漕、六裡塘、倉河、潮泾、北小塘子、陸窯塘、樊村泾、玉帶河、勒馬泾。

    五年,方傳書、李萼馨浚七鴉浦、廟泾、千步泾、東港。

    是年,巡撫郭伯蔭奏浚劉家港。

    七年,署知州沈玮寶、鎮洋縣俞明厚浚老劉河 (道光十四年,老虎灣、虹橋灣取直開挑兩灣。

    俗以老劉河名之)、新泾(塘在茜泾城外)。

    八年,署知州蒯德模浚蕩茜泾、石孔泾(系七浦支河)、北城河。

    (即城中鹽鐵塘,嘗為朱氏所塞。

    元泰定間浚鹽鐵塘,塘始通。

    後張士誠築城,塞橋為垣。

    是年,鑿通橋門,即因橋門建水關,令鹽鐵水入北水關達太倉塘。

    康熙年間,州人黃與堅浚鹽鐵塘記雲:鹽鐵在州境,彙諸水以貫穿于城之南北,此南北水關所由設。

    自水關廢,城中水漸塞。

    據此,則州城南北本皆有水關。

    其為泰定浚鹽鐵塘,或張氏築城時設,均未可知。

    而其廢斷在明代,特未審的在何時。

    然則今之有南北水關修廢耳,非創造也。

    爰附志其說如此。

     )九年,署知州蒯德模,署鎮洋縣恩溥浚朱泾。

    十年,知州吳承潞、鎮洋縣劉端凝浚楊林(太鎮回幹河之一。

    東達于海,西洩陽城、巴城、王泾諸河之水)、蔣泾、陳泾、羅泾(各支河系在璜泾鎮東。

    河道毗連,直達錢泾海口。

    西河南通七浦,北接浪港 )。

    十一年,吳承潞浚七鴉浦(七浦幹河綿長五十裡,西洩太湖、巴城、陽城之水,東出七鴉口入海。

    不特州境民田所賴,亦上遊水利攸關。

    是以從前奏定分别官民開竣河道)、璜泾鎮市河、姚蕩、東上城河。

    是年,浚吳松江。

    十二年,吳承潞浚新泾、鹿鳴泾、毛家鎮市河、沙溪鎮市河、直塘市河、東洋泾 (七浦支河)、南漕頭塘、北漕頭塘、王泾、石家泾、戴浦、桑樹泾(以上俱系七浦支河)、陳智泾、孔泾、南姚泾、勒馬泾。

    十三年,補築茜泾口土塘,增建鎮洋縣護塘壩。

    是年,吳承潞浚白泾、管潭 (兩河均白茆支河,系太倉昭文接界)、時泾、孟河、菜花泾、橫塘河、漕泾。

     光緒元年,吳承潞浚蔣泾、陳泾、羅泾。

    二年九月,增建茜泾塘外護灘樁壩。

    五年,署知州萬葉封、鎮洋縣譚明經浚南倉河、南鹽鐵河。

    九年七月,增築錢泾口護灘石壩。

    十二年四月,修築蕩泾口土塘,增袁家港郁家宅護塘石壩。

    十四年二月,署知州莫祥芝、署鎮洋縣劑葆宸浚湖川塘、朱泾、六窯塘。

    十七年,知州程其珏、鎮洋縣英鏡沅浚楊林。

    十九年,程其珏浚石頭塘 (南通七浦,北達蕩茜)、新泾塘、藉婁黃潮洪,賣柴泾。

    二十二年,署知州陳谟浚朱泾(南通七浦,北達璜泾)、南窯泾、北窯泾、南橫瀝,北橫瀝、禦浜、宋家港、東花婆。

    二十四年,江蘇即補道錢志澄浚劉家港。

    知州蔣體梅、鎮洋縣吳鏡沅浚老劉河。

    二十七年二月,蔣體梅浚六公市河六尺花婆。

     通州 宋紹熙中,淮東提舉陳損之言:楚州、高郵聞,陂潮渺漫,宜創堤堰,以為潴洩。

    乃築堰自江都經高郵、楚州、寶應,北至淮陰達于淮,鑿新河自高郵入興化,東至鹽城極于海。

    又于揚州墟鎮創鬥門,引水由泰州海陵南至泰興徹于江。

    所經畫甚具,溉澤鹵田百萬頃,兩淮之民賴焉。

     (互見揚州府) 明嘉靖中,泰興縣令朱篪浚馬橋诃。

    泰興縣令許希盂竣通泰河。

     萬曆十年,築範公堤,浚串場支河。

     (附淩雲翼疏;維揚古稱沃壤,而地形低下,大海環其東,諸湖繞于西,所賴堤厚河通,期田地可耕,民竈俱利。

    自範堤坍壞,高寶堤亦沖決不守,其中大小支河所在淤塞,于是以高、寶、興、泰死州縣為壑。

    而洩水無路,民竈罷于昏墊矣。

    臣等躬親勘視,度地形,探水勢,其治之之道有二;惟疏上流使入江,洩下流入海,沿漕堤一帶之水為上流,沿範堤一帶之道為下流。

    如西引邵伯湖之水,轉南至薪安湖,複東入運河至芒稻河入江有餘,則聽其直洩,不足則引以濟漕,則上流疏矣。

    如牛灣河、姜家堰、廟灣為三大海口,引各支河東會于串場河,北會于射陽湖俱入海,則下流疏矣。

    而興化之堂子鎮,戴家窯、海溝河、白駒、三十團竈,則牛灣河之支河也。

    黃土溝,皂角溝至岡門登瀛橋河,則姜堰之支河也。

    安豐鎮至清備灌鋪,則廟灣之支河也。

    其河垛場至白駒場一帶阻淺尤甚。

    又河東一帶舊系糧鹽大河,洪水沖決,河身與岸相平,故水不循軌。

    而淤溪、秦潼、艾陵、葑子諸河之水,北淹民田億千萬頃,處處俱當挑浚,俱當經營,惟是工有先後,勢有緩急。

    今将範堤數十裡先行修築,使外潮不得入。

    串場支河六七道盡行疏浚,使内水有所出。

    果蓄洩便利,積水可消,則海口不開亦可。

    如支河既通之後,水患如故,即并開海口,置閘以備蓄洩。

    ) 萬曆中,泰興縣令馮渠建天井河。

     天啟間,如臯令李衷純建石跳于江中。

     清康熙六年,開浚暇思港。

     乾隆元年,浚通州呂四等場河長二萬六千八百八十四丈五尺。

     海洲 宋天禧四年,淮南勸農使王貫之導海州石越堰水入漣以溉田。

     清康熙初,浚薔蔽河。

    (改名玉帶河) 乾隆八年,疏通六塘河并修堤堰。

    又浚玉帶河、闆浦河。

    十一年,浚大沙河、六裡河。

    十八年,浚武障河、義澤河、高墟河。

    是年,修築沭河南岸堰工。

    二十二年,加築沭河、六塘河堤堰。

    浚砂礓河。

    二十七年,修六塘河,南河北堰、北河南堰。

     三十年,修六塘河北岸丁家淘、湯家道口等處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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