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運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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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三百五十五兩一錢有奇。

    縣丞劉永鑰承修。

    修築皂河石裹頭閘一座,金門寬十丈,高一丈八尺,挑月河一道,長二百丈。

    現今行漕。

    加修運口、平橋、清江三汛土埽磚石等工。

    七年七月,上谕:“江南運河堤岸曆年殘缺之處,應照黃河堤岸,分别緩急加高。

    浚通州如臯運河,自泰興交界三裡墩起,至丁堰鎮止,長一萬二千四百四十八丈三尺。

    ”八年加幫高郵寶應清江諸處運河堤岸,修築山陽沈家園堤岸,三月浚淮安澗河。

    自興文閘迄下至葫蘆套止,共一萬五千十六丈,面寬五丈,底寬二丈,深七尺。

    又自葫蘆套起,至馬家蕩湖邊止,一帶河形纡折,至易停沙。

    改向直東,起灣取直。

    創開新河長三百六十八丈。

    浚揚州通州鹽運河共二萬五千七百八十丈有奇。

    江都運河南岸董家溝地方,建單門石壩一座,白塔河建石涵一座,董家油房築土壩一道,設木涵洞二座。

    江都運河北岸高家老壩築土壩一道,中設木涵洞二座。

    徐家涵築土壩一道,中設木涵洞三座。

    楊家渡口築土壩一道,中設木涵洞一座。

    加幫羅鼓墩起洪家圩兩岸堤衛,運道攸賴。

    加高運口、清江、平橋三汛土工共三十七段。

    九年二月,總河嵇曾筠題準發帑,轉饬印河各官,修築江都汛東西二堤土工長三千二百五十丈八尺,寶應東西堤土工長二千九百五十四丈三尺,高郵東西堤土工長六千九百五十四丈三尺,浚湖河自宿遷起,曆桃源清河安東沭陽,下入海州龍溝,出義澤河,入孟家渡,出五丈河入海。

    加高清河縣甘羅城、卞家汪天妃壩及山陽縣老壩口朱家溝大車路口等堤。

    又加幫韓家莊縷堤,增築宿遷中河汛内堤北岸,上自支河口起,下至桃源古城坡墩,一萬一千五百五十三丈。

    又自攔馬河接越河起,下至桃源古城坡墩,八千五百八十七丈零。

    浚清河縣楊家莊鹽河閘迤下鹽河。

    長二萬九千六百七十五丈。

    又創築兩岸子堰,長一萬一千二百餘丈。

    又築鮑家營引河頭壩一座,又修築舊遙堤。

    十年九月,大學士總河嵇曾筠題準建運河西堤石閘一座,金門寬一丈,兩牆由身各直長二丈,上迎水雁翅長一丈五尺,下分水雁翅長二丈五尺。

    每邊長六丈,兩牆共長十二丈,高一丈二尺。

    (《宿遷運河縣冊》)設版啟閉以通黃墩湖水濟運。

    又其中河汛内重建竹絡東壩,長二十九丈。

    壩後建築撐堤一道,長三十五丈五尺。

    竹絡西壩長十二丈。

    壩後建築撐堤一道,長十八丈,以束水勢。

    又補修劉老澗減水閘底并下口三合關石梅花等樁,以資鞏固。

    移建清河縣運口天圯閘于二草壩下北岸堤内,又挑引河并修築兩岸束水堤。

    是年,江督尹繼善議疏通串場河存水五尺為度。

    (按江南水利,揚州一帶河道必兼權運鹽民田。

    開人字河入芒稻閘,則鹽船有閘水過陡上下不便之說。

    再疏越河築三空閘底高于芒稻三尺,以平其流,又以芒稻洩水過大,恐掣鹽河之水,下洩水淺,不能任載。

    議建閘築壩二條。

    複經會議,閘壩俱不可行。

    惟加挑串場河,使蓄水常存五尺,毋礙鹽運,而議始定。

    至是疏稱鹽河蓄水須以五尺準。

    )十二年九月,大學士總河嵇曾筠題準重建芒稻河西石閘一座。

    十三年,修築山陽縣清江浦龍王閘一座。

    又挑挖鳳陽廠引河,修建儀征縣響水、攔潮二閘。

     乾隆元年,溶通州呂四等場河二萬六千八百餘丈。

    五年,河督高斌議增湖河入江之路,以保下河。

    (按:高郵湖受寶應湖華家灘五道引河洩水,由茅塘港王家港各水口入邵伯湖。

    通運引河分由灣頭壁虎鳳凰等橋東西灣金灣同歸董家溝、芒稻河、廖家溝、石羊溝下江。

    是年,高斌面奉聖訓,将邵伯以下入江之路勘議酌增,請于金灣滾壩下東西灣地方,建滾水壩二。

    壩下深挑引河,複增挑仙女廟金灣對過之越河。

    及通江之石羊溝董家溝。

    其原有之金灣壩下并鳳凰橋引河,及通江之廖家溝、秦家港、白塔河、百汊港各河道,均大加疏浚。

    并于各河頭建立閘壩。

    每年視水勢大小,相機啟閉,俾高寶湖水足資宣洩。

    十二年九月,工部議準高斌等奏。

    柳園頭另建三孔閘一座,開通湖引河。

    又于王家溝上遊建九孔減水閘,亦開通湖引河,并将未建之駝車頭曹家店馬莊集港河頭閘工料物,移為駱馬湖建閘之用。

    二十二年五月十一日,上谕:“芒稻一閘,乃歸江第一尾闾。

    向因淮南鹽艘皆由灣頭河轉運,必須芒稻閘門下闆,方可蓄水遄行,以緻不能啟放合宜。

    前據該督等奏,閘東有舊越河一道,應令鹽船由越河直走金灣北閘,是洩水與運鹽已分為兩途,芒稻閘自可常年啟放。

    夫蓄水運鹽不過少省纖挽之勞,所費在富厚商人,而下河數州縣之民生攸系。

    比其輕重,豈不較然耶。

    嗣後芒稻閘應永遠不許再下閘闆,俾得暢洩歸江。

    則諸湖積水自可減退。

    遇伏秋大汛,亦足以資容納。

    而下河一帶得永蒙樂利之休矣。

    該督将此旨勒石閘畔,俾知所遵守焉。

    ”二十四年正月,江督尹繼善等奏:“江南常鎮一屬徒陽運河揚州東關及桃源砂礓等處運道淤淺,宜預備章程,以垂永久。

    ”得旨允行。

    二十七年四月初六日,上谕行在内閣:“江南瀕臨河湖沮洳之區,南則高寶甘泉,北則宿清海沭,各屬最稱窪下,每遇伏秋大汛,霖潦堪虞。

    而下遊蓄洩機宜,惟洪澤一湖尤為橐鑰關鍵。

    昨駐跸蘇城時,先命大學士會同督撫河臣,将歸江歸海各路詳勘标志。

    朕回銮取道按閱。

    其在高寶一帶應宣導歸江者,自邵伯以下如灣頭閘、壁虎橋、鳳凰橋等處,河身寬展,足資分洩,惟金灣滾壩寬五十丈,而新挑引河僅寬十五丈,底寬八丈,未能暢達,應再為展寬,以河底十丈為率。

    迤下地勢稍仰,并一律挑濬深通,俾成建瓴之勢。

    又東灣滾壩,前年已改落低三尺,而西灣壩尚仍其舊。

    諸臣議請一體落低三尺。

    朕量該處洩水情形,至為便捷,應将西灣壩再加落一尺,共低四尺。

    則平日巳有尺水入江,循序而進,庶可預減暴漲之勢。

    其河頭亦加挑深寬,以資利導。

    設遇落水過多,運河間有淺澀,即宜将淺處深挖。

    以視小小切埂澇淤從事于河中者不猶愈乎。

    其金灣六閘,應折去中二閘添建石壩,接築土堤,并量挑引渠以備盛漲。

    湖水自無阏壅之患,然此節節措置,特為三湖旁疏曲引起見耳。

    若其溯源絮要,為釜底抽薪之計,則莫如廣疏清口,乃及今第一義。

    現在測驗洪湖高堰五壩高于水面七尺,及七尺五寸不等,清口口門現寬二十丈,當即此酌定成算,将來俟兩壩之水如再增長三尺,清口不必議展,仍存其蓄清之說。

    如由三尺長至四尺,即将清口拆寬十丈。

    湖水以次遞長,則清口以次遞寬。

    總以上壩增一尺之水,下口加開十丈之門為準。

    其或入夏後水勢一時不常,旋長旋落,則不必以口門既展,急事堵塞,以過秋汛為定。

    逐漸收束清口,仍至二十丈或十數丈。

    如此則全湖勢暢,以視求助于分支别派者,其功奚啻倍蓰哉。

    脫以清口拆堵費工,而鰓鰓過慮,獨不思全湖漫溢下流,所費更當何似。

    以彼絮此其門輕重大小,不待握算而知也。

    至駱馬湖水由永濟橋東注為六。

    塘河源流既遠;所受支河甚多。

    河中淤埂,阻滞溜勢,一遇暴漲,猝難容洩,田廬易淹,應視兩岸中間窄狹者,再加寬展。

    切去中河淤埂,俾遊波寬緩,不至出槽,堤身殘缺單薄者,量為修補,以資捍禦。

    其塘河尾闾,橫經鹽河,由東岸武障等河下洩入海。

    原設條石滾壩,為過水之準,其旁并設草壩,水小則蓄水運鹽,水漲則拆壩消水,商利蓄而民利消,彼此各争其便。

    當每年權其緩急利害,立定限期,以時啟閉,庶于渠政有裨。

    其草壩以下各有引河。

    六塘河北岸之丁家溝,南岸之馬家河、鮑營河,形勢纡曲阻塞者,均如諸臣所勘估挑辦理,務使通流以達于海。

    第六塘河修防事宜,向無專設之員,即鹽河各壩,亦非鹽務微員所能相機經理。

    該督撫可于通省事簡同知通判缺内議移一員,駐高家溝适中地方,仍應選能勝此任者奏聞補授。

    俾專司水利及修防啟閉之事,地方水利各員聽其調遣,仍歸淮徐海道總轄,亦昕總河節制,務令宣防無誤。

    蓄洩合宜,此皆朕目擊深維,集衆議而取裁,定制如此。

    地方大吏其善體朕意,實力奉行。

    所有應添石壩土堤,及一切挑挖疏浚各工,該撫河臣會同鹽政确估覆議以聞。

    刀二十八年江蘇巡撫莊有恭言:“太湖之水由三江歸海,經流蘇松太所屬之吳江震澤十二州縣境内。

    查吳江之十八港十七橋,吳縣之鲇魚口大缺口,為湖水穿運入江要道,不無淺阻。

    又入吳淞之龐山湖等處,向稱寬闊,迩來民間圖利,遍植茭菱,圈築魚蕩,亦多所侵占。

    劉河形勢大非昔比,舟楫來往,必舣舟待潮。

    昆山外濠為婁江正道,淺狹特甚,蘇州婁門外河為江源出運咽喉,河面僅寬三四丈不等。

    應自運河以西,凡太湖出水之口,就其有港可通有橋可洩之處,為之清厘占塞,務使分流迅速。

    其運河以東吳淞江自龐山湖以下,婁江自婁門以下,凡有淺狹阻滞處所,疏浚寬深,一切植蘆插簖及冒占水面之區,盡數鏟除,嚴為之禁。

    ”疏入得旨報可。

    二十九年九月,尹繼善等奏:“酌借公帑挑浚孟渎、德勝兩河,德勝河工長六千六百餘丈。

    孟渎河旁舊有小河一道,潮退盡由小河洩瀉,正河水緩沙停易淤。

    于小河分流處,添建石閘,依時啟閉,使潮退全歸正河,以免停壅。

    又借帑挑溶丹陽之九曲河,工長九千五百餘丈。

    内有橋閘坍塌,一律修整。

    ”三十一年,尚書裘日修會勘江省水利河道挖浚淤墊事宜。

    三十五年,江督高晉、江撫薩載題準興挑海州境内河道,兼修江浦溝洫圩岸。

    (按自二十二年大修水利,議定章程,責令道府直隸州率同州縣秋冬水落,勘有淤淺,督民挑溶。

    至是高晉等疏稱:“海州春夏大潮,由漣河貫注,挾沙湧入各河。

    又值上遊清河源弱,沖刷不力。

    水退沙停,緻州境薔薇王宮口下坊口王家溝淤墊,計四河應挑工段長一萬二千一百餘丈。

    各築攔潮柴壩一道。

    工費浩繁,民力不勝。

    請照三江孟渎河例,借帑興挑,分征還款。

    又江甯府江浦地方,有和尚圩一道,濱河堤身單薄,一遇河水稍大,即緻漫淹沖決,居民不谙作法,辦不如式。

    應調委谙練河弁督修,并撥河工券硪兵夫備帶器具到工,合力攢築。

    ”)四十年三月,高晉浚丹徒境運河。

    四十二年八月,上谕:“聞淮揚運河久未挑浚,河身逐漸淤高,不特有礙漕船,或遇水大之年,河淤則易緻泛溢,所系甚大。

    著傳谕高晉、薩載,即速将淮揚運河逐段查勘測量。

    有應行挑浚者,迅即确實勘估。

    一面擇日興工,一面奏聞。

    不可稍存惜費之見,緻有遺誤。

    務使河身一律寬深,期于運道河防均有裨益。

    ”四十七年,薩載等奏:“開放潘家屯及展寬駱馬湖五道引河。

    ”十二月,薩載李奉翰奏挑漣河引渠。

    四十八年正月,李奉翰奏:補培邳州宿桃運中河纖堤。

    五十年十月,阿桂奏準疏浚運河,暨酌立戽水限制。

    五十二年八月,黃水倒漾,清口淤阻,開放祥符五瑞二閘,以濟空運。

    五十三年五月,李奉翰題挑挖駱馬湖三道引渠。

    六月,李奉翰題加幫駱馬湖五壩。

    李奉翰又題撈浚王母山等處工程。

    是年,河督李奉翰奏銅沛廳茅家堤閘口錾石開河以濟運行。

    五十四年十二月,書麟奏準借帑興挑運澄河,高郵南澄子河工長一千一百五十丈,運鹽官河工長三千二百一十丈,新河接連北關河工長三千一百九十三丈。

    五十五年十二月孫士毅奏準借帑興挑順堤食城等河,沛縣順堤河工長一萬六百九十丈,食城河沛縣境工長五千八百五十丈,銅山縣境工長四千四百七十丈。

     嘉慶十年四月,鐵保徐端奏加築運河廳宿遷汛潆流石閘。

    閏六月,鐵保徐端奏:“清口河身淤高,洪湖仁義等五壩壩底多壞,經風浪沖掀,洩水太猛,下遊州縣被淹,須于秋汛後趕緊修理。

    十一月,保甯等奏準南河應修閘壩各工,将惠濟越閘、通濟正閘、清江正越閘先行修砌。

    至各閘向有兩閘分流,今所修之閘,皆築壩攔截水勢全歸一閘。

    明春重運北上,應在惠濟正越兩閘中北裹頭地方,及通濟閘上東岸張王廟舊涵洞處,另開越河,俾閘門之水稍平,仍層層築壩收束,不使過于分洩。

    十二年四月,鐵保修築江都縣運河東西兩岸民堰。

    十三年,鐵保徐端那彥成奏:“洪湖盛漲,搶護平穩。

    ”是年六月,江蘇荷花塘運河及七裡溝運河溢。

    十四年二月,鐵保等奏荷花塘合龍穩固。

    十六年正月,陳鳳翔奏勘明裡河揚河揚糧各廳工程,分别急辦次辦,列條陳覽。

    十二月,奉上谕:“百齡奏通籌黃運河湖利病拟借善後一折,河工關系重大,當師古而不泥古,須參核今昔情形,相機籌辦,始能動出萬全。

    該督與陳鳳翔吳馓等悉心籌畫,意見相同。

    再詳晰奏請興辦,逐條開列覆奏。

    ”二十年四月,百齡、張師誠、黎世序奏準借帑興修山陽運河東岸石閘,并接挑閘下泾河。

    二十一年二月,巡漕給事中陶澍奏請修複鎮江湖閘。

    奏入,奉上谕:“著百齡勘明核議具奏。

    ”二十二年七月,奉上谕:“孫玉庭奏,查明鎮江運河應辦各工請借項挑修攤捐還款一折,鎮江府屬徒陽運河,為江浙漕船所必由之路。

    江潮灌注,易緻停淤。

    前給事中陶澍條奏浚治修建事宜,發交該省确勘。

    今據該督勘明,分别應緩應修詳議具奏。

    其應辦各工,著即照所議辦理。

    ”二十三年三月,孫玉庭、黎世序奏“裡河惠濟正閘金門水勢高下三十餘寸,湍溜倍常,幫船提挽未能迅速,督率道廳複于閘上添建鉗水壩一道,以平閘門溜勢。

    并于鉗水壩上添築升關壩一道,以便安關提挽幫船。

    揚河廳西岸圮水汛風水涸堤工長二百四十餘丈。

    高郵汛三元閣對過石工長二百三十餘丈。

    二處西面臨湖,水勢寬闊,犯風最甚,土石各工易緻掣塌。

    議用碎石,于臨湖一面砌築坦坡,以禦風浪,而資穩固。

    ” 道光元年六月,揚河揚糧兩廳屬西岸宋家寨崇家溝地方抛填碎石。

    二年十一月,築義禮兩河石壩,修昭關石壩。

    四年四月,添建六安溝清水潭石閘等。

    十一月,堰圩要工潰決,下注之水入高郵寶應諸湖。

    六年,修揚糧廳甘泉汛東西兩岸塌卸磚工。

    七月,啟放昭關壩等。

    十月,昭關壩及攔河壩等均堵合。

    七年五月,琦善奏修歸江諸水之金灣等。

    八年,增挑瓦窯鋪新河。

    九年二月,蔣攸鋸等奏籌浚練湖。

    原奏略曰:“丹陽縣練湖在運河西岸,收納長骊諸山八十四漢之水,周圍一百六十裡。

    康熙年間,始将上練一百二十裡改為民田升科,下練湖亦逐漸就湮。

    百十年來,湖存無幾,閘堰亦俱壞阙,收水無多。

    臣陶澍道光七年冬,因挑河之便,親履勘,始知練湖居高臨下,正得瀉水濟運之宜,本可無須挑浚,但當加築堤埂,方能多蓄。

    其湖身正北之黃金閘,地近莊前河,上承馬陵橋來水,下連範家溝入運,尤為咽喉,必須修複。

    其瀉水入運之範家溝,在丹陽縣上遊二十五裡,切近黃泥閘地方。

    應将黃泥閘移建,移南五裡之張官渡。

    其地在範家溝下遊,系練湖東北角。

    舊有涵洞,遇緊急時,将閘闆堅閉,或從黃金閘放水,或從濱湖涵洞放水,均可回激北上,源源接濟,應即擇要趕辦。

    惟采置新石有需時日,據鎮江府趙光祿查得下練湖東堤舊有四閘,地勢稍高,未能放水入運,久或虛設。

    酌留其一以存舊迹,其餘三閘石料,即可全行拆運,為修建黃金閘及張官渡新閘之用。

    ”三月十一,谕照所請。

    十年四月,修新南中三壩耳閘,浚市河、北關河、新河、運鹽河、頭閘五處引河。

    閏四月,允張井奏:拆除揚糧廳境内芒稻河東西兩閘,增寬河面。

    挑挖金灣四壩淤灘。

    十一年六月十八日,揚河廳求安汛馬棚迤南及十四堡無工處所漫溢。

    七月初三日,陶澍等奏揚河廳馬棚灣及十四堡等處運河漫溢。

    七月初八,江蘇巡撫程祖洛奏:臣漏夜趕至高郵河馬棚灣以南及十四堡無工處所,漫缺處所,約有二百數十丈。

    七月張井奏:山盱廳智信兩壩之間林家西地方漫溢。

    八月二十四,十四堡決口合龍。

    十二年四月十日,馬棚灣運河決口合龍。

    陶澍原奏略曰:河營參将張兆棟會同營廳禀,馬棚灣工已堅。

    擇于本月初十日啟放正河。

    臣陶澍自省所赴清江,是日行抵馬棚灣,即親饬啟,除兩頭攔壩,刨挖深通,挽河歸正,溜勢直趨,即提漕船由故道行,極為暢順。

    十一月,陶澍等奏:“山盱兩壩堵合後,旋據報五裡中壩于十月初五日堵合。

    南關大壩、南關新壩及車邏壩于初八、十五、二十一日堵合,揚糧廳昭關壩先緒堵合,下河田畝,均經涸出,不緻有誤。

    春耕仁禮兩河于初十及二十六日先後堵閉。

    義字河接手趕堵。

    ”十三年四月陶澍等奏:堰盱石工倒塌數百丈。

    十五年林則徐奏:籌辦通漕要道練湖堵壩,勸谕民修,運河閘工,由官捐辦。

    原奏略曰:十四年四月,陶澍閱兵,過彼履勘,意見相同,定議籌辦。

    饬常鎮道李章在該湖頂沖之黃金壩及東岡一帶,先築兩重蓄水壩,加培圩埂,使山水皆得入湖。

    又于湖之東堤添建減水石壩兩坐。

    如遇暴漲,有所分洩。

    其通入運河之處,勘得有念七家古涵,較舊浚之範家溝,機勢更須修複,以作水門。

    并就近建設濟運石閘一坐,于運送軍船時,放水接濟。

    漕過之後,用土填築,留一涵洞,以灌堤外民田。

    臣即饬道督縣勸谕得霑水利之業佃,或出力,或籌資,令舉董經理,官為督率。

    輿情鹹知利益,踴躍急公。

    自夏至冬,陸續報竣。

    是冬丹徒水涸回空,全進橫閘。

    臣林則徐親駐鎮江,督催堤挽饬試放濟運。

    新閘由二十七家古涵引水,而竟能倒漾上行,至數十裡之遠。

    運放數次,軍船得以銜尾南行,其效頗為顯著。

    複查下遊張官渡為漕船經過要津。

    二十二年二月,改江蘇揚州府總捕同知為糧捕同知,通州糧河通判為運河通判。

    二十三年正月,修徒陽運河。

    是月,堵合山盱各壩工竣。

    二十五年六月,江蘇中河廳桃源汛河溢。

    八月二十,潘錫恩奏:中河挑挖越河堵築口門各工完竣。

    九月十一,以潘錫恩奏中河利運等工限前報竣,降調淮海道周壽,仍留本任。

    十二月,浚徒陽運河。

    二十六年正月六日,允潘錫恩修運河中河纖堤。

    二月,李星沅奏驗收徒陽運河。

    十一月八日,除靖江縣坍地賦。

    (允潘錫恩奏撥中河廳建滾水壩銀十一萬兩)。

    二十七年十二月,修沛縣夏鎮運河寨子民堰。

    二十八年七月,李星沅奏。

    裡河廳屬之張王廟缺口堵合複溢。

    是月二十九,張王廟缺口合龍。

    七月,李星沅奏,初三啟放林家西壩,仍消不敵長。

    接啟義河,水始見消。

    又将揚運廳昭關壩啟放,水勢消動,得保無虞。

    八月二十三,以裡河運口汛漫口賠修完,因開複淮海道周壽,摘頂處分。

    十月,堵合義河直壩。

    十二月初一,李星沅奏。

    山盱智信兩壩堵築二壩及禮字河早經堵閉,仁字河亦早斷流。

    初十又奏:山盱義河越壩廂築工竣。

    二十九年正月,修徒陽運河。

    六月二十,楊以增奏:洪湖及運河水勢積漲,酌籌分減。

    七月七日,裁揚州府揚運通判,改揚州府江防同知為江運同知。

    十一月二十,以運河受淤漕船羁阻,楊以增淮揚道查文經暫革,勒限趕辦。

    二十一,楊以增會奏現挑引河即可放水歸漕。

    三十年二月,溶徒陽運河。

    四月四日,陸建瀛楊以增奏:挑挖天然引河見已如式完竣。

    補築淮揚西堤,勒限四月初旬辦結。

    七月十三,陸建瀛楊以增奏:“淮揚水勢有盈無绌,無庸議挑。

    ”允之。

    十二月二十三,陸建瀛楊以增奏:“海口坍陷,系在兩岸河渎,礙難逼溜平水。

    惠濟通濟福興三閘,不可議廢。

    ”允之。

    八月二十四,堡漫口合龍。

    十一月,馬棚灣漫口合龍。

     鹹豐十年七月,高郵露筋鎮至金灣一帶漫溢。

    十一月,晏端書王夢齡奏:“高郵甘泉團灣金灣等處缺口次第補還,邵伯鎮迤南漫口一律堵合。

    ”十一年二月初九日,小六堡工于初九十四等日先後堵合。

     同治五年六月,湖水盛漲,高郵汛清水潭迤南二閘漫溢。

    八月,清水潭補還東堤善後工程竣。

    浚上遊馬棚灣、下遊四港泌二馬橋、越河港、邵家灣等處通湖港口。

    是年九月初七,署兩江總督李鴻章奏築清水潭二閘漫口。

    原奏略曰:“本年夏間雨水過多,湖河漫溢,清水潭二閘決口,江北高郵、興化、寶應、泰州、鹽城、山陽、阜甯各屬悉被淹沒。

    當經派員往勘,挪款撫恤。

    一面饬令江甯藩司預籌堵築巨款。

    茲據藩司李宗羲詳稱,堵築漫口須東西兩堤并舉。

    蓋西堤為東堤之屏障,西堤不築,則東堤毫無收束。

    東堤口門刷寬已将三百丈,遲堵一月,明年春汛湖水複多,不但春花無望,并秋禾亦不能種。

    此堤工萬不可緩者。

    如于今冬水落之時并力趕堵,則費半功倍。

    約須銀二十餘萬兩。

    ”十一月,李鴻章、張之萬奏訂揚軍廳屬五壩等啟放之期。

    原奏:“揚軍廳屬建設五壩,道光八年前河臣張、并潘錫恩酌:高郵志樁長至一丈二尺八寸,啟放車邏壩。

    每長四寸,再遞放南中新三壩。

    嗣于道光十二年,複又酌定。

    七月中旬以前,仍照原奏辦理。

    查從前六月初一日,即有啟放之案。

    是七月中旬以前,未必專指七月而言。

    然壩下農民皆不願早放,若不明定章程,恐緩急無可遵循。

    茲拟立秋前高郵汛志樁長至一丈四尺,啟放車邏壩。

    仍每加四寸,遞行接放南中新壩。

    如逾立秋,則照一丈二尺八寸照章啟放,報聞。

    ”十二月初九,清水潭漫口合龍。

    上下攔河壩于十一日同時堵合。

    六年,漕運總督張之萬浚舊黃河及張福碎石等河。

    (光緒十年二月,左宗棠會勘引淮入海河道奏有曰:“前漕臣張之萬抽挑舊黃河及張福碎石等河,實為導淮權輿。

    ”又曰:“同治六年抽挑以後,又經擇挑數次,漸疏漸遠,河底甚寬,斷不能挑。

    至老灘又有飛陷沙、間有稀淤,水小之時易于阻塞。

    ”)七年七月,永安汛馬棚灣一帶加幫東堤土工、西堤土工。

    補臨湖一面碎石坦坡工竣。

    十二月,兩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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