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運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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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疾苦,路經高郵寶應等處,見民廬舍田疇被水淹沒,朕心甚為轸念。
詢問其故,具悉梗概。
高寶等處湖水下流,原有海口,以年久沙淤,遂緻壅塞。
今将入海故道浚治疏通,可免水患。
自是往還,每念及此,不忍于懷。
此一方生靈,必圖拯濟安全。
鹹使得所,始稱朕意。
爾同工部尚書薩本哈往被水災州縣逐一詳勘,期于旬日内覆奏。
務期濟民除患,縱有經費,在所不惜。
爾等體朕至意,速行。
”上回銮至淮安,又谕靳輔雲:“河道情形,我俱詳細曉得。
隻是下河之水,因無去路。
民田尚然淹著,應速開浚。
駕至天妃閘,問天妃閘險。
何不再造一閘,分殺水勢。
”靳輔奏:“已建有七裡閘一座。
”上見運口新閘,問:“此閘為何而造?”靳輔奏:“臣恐黃水大漲,天妃閘不能承當,所以又造此清水閘束水,專為天妃閘而設。
”上谕靳輔雲:“今年黃水倒灌運河,不可為訓。
爾須酌一治安之策,令永不内灌。
”十一月,上面谕吏部尚書伊桑阿等:“勘明泰州、興化、鹽城等處應挑浚海口。
”伊桑阿等回奏,奉旨。
九卿詹事科道會同确議具奏。
十二月,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龍浚高寶等州縣下河。
二十四年二月四日,上谕按察使于成龍:“茲以海口關系運河下流,特命爾督理高寶等處下河事務,管轄所屬附近海口州縣等處地方,車路等河,并串場河白駒丁溪草堰場等口,逐一确勘,挑浚深闊,使高郵等州縣減水壩一帶運河水口引流入海。
仍撫綏黎民,勤宣德意。
約束衙門官吏胥役恪遵法紀,勿緻作弊生事。
嚴饬所屬海口有司等官各循職掌,勿使糜費錢糧,怠弛曠廢。
一應海口俱宜善加挑浚,毋令沙土淤淺,以緻水勢漲漫,淹沒民間廬舍田疇。
其挑河一切事宜,并應設官分任之處,均申詳總河具題定奪。
敕中開載未盡應行事務,爾悉申詳總河題請遵行。
歲終将所修工程及支用錢糧細數,一并造冊轉報總河題銷。
仍昕總河節制。
爾膺茲委任,須持廉秉公,積心殚力,俾水患永除,民複舊業,惟爾之功。
如或執拗乖張,因循冒破,殃民誤國,責有所歸,爾其慎之。
故敕。
”二十五年,總河靳輔奏開中河。
二十六年正月,工部等衙門會覆。
監修下河侍郎孫在豐等疏稱:“先将近海口之石磁、白駒、丁溪等處估計興修。
”靳輔先前請修疏内稱:“高郵以北、車邏以南、邵伯鎮以北所有閘壩,于去歲堵塞。
高郵以北閘壩亦有可以閉塞。
”等語,奉旨修理下河成功,不在高郵州所有閘壩,而在乎堵塞高家堰之壩。
并黃河南岸毛城鋪等處所有減水閘壩皆堵塞,則黃河之水不流入洪澤湖。
如洪澤湖既無黃河流入之水,唯止有淮水,将高家堰之壩暫行堵塞,一年後,挑浚下河,方得有益。
”又奉旨:“下河工程,今年著止,将高郵州大小壩及高家堰閘壩,照靳輔等所奏,定限堵塞。
令孫在豐等挑浚海口,其黃河南岸閘壩,著于來年堵塞一年。
并高郵高堰等閘壩,俱仍照見議,限期堵塞。
令其預先備齊工料人夫,自今年十二月興工,挖浚下河。
勿緻違誤。
”二十七年正月,中河工竣。
(靳輔《治河書》)百川莫險于黃河,然自南北通運以來,浮黃河而達者,凡五百餘裡。
議者莫不以為治河即所以治漕,一似乎舍河别無所謂漕也。
雖然水性避高而就下地為之,不可逆也。
運道避險而就安,人為之。
所慮者為之或不當耳。
有明一代治河,莫善于洳河之績,然其議倡始于隆慶年間都禦史翁大立,而傅希摯繼之,再曆舒應龍、劉柬星兩河臣,屢興屢阻,迨至萬曆三十一年,河臣李化龍實始通運,卒避黃河三百裡之險,至今賴之。
嗣後直口塞,董口淤,駱馬湖又淺澀不行。
臣因有開皂河之請,而洳河之尾闾複通。
然自清口以達張莊運口,河道尚長二百裡。
重運泝黃而上,雇覓纖夫,艘不下二三十輩。
蟻行蚊負,日不過數裡。
每艘至費四五十金,遲者或至兩月有奇,方能進口。
而漂失沈溺,往往不免。
蓋風濤激駛,固非人力所能勝也。
康熙二十五年,題覆詞臣張鴻烈,聖心愛民已極。
案内加築北岸遙堤,後複加籌酌。
若于遙縷二堤之内,再挑中河一道,上接張莊運口,并駱馬湖之清水,下曆桃清山安,入平旺河以達于海。
而于清口對岸清河縣西仲家莊建大石閘一座,既可以洩山左諸山之水,而運道從此通行,避黃河之險溜,行有纖之穩途,大利也。
乃決計題請奉旨興工。
至二十七年正月而工竣。
連年重運一出清口,即截黃而北,由仲莊閘進中河以入皂河,風濤無阻,牽拽有路,又避黃河之險二百裡。
抵通之期,較曆年先一月不止。
回空船隻永無守凍之憂。
在國家歲免漂失漕米之患,在各運大則無沈溺之厄,小則省雇夫之費。
蓋自吳開邗溝,隋開禦河,曆唐宋元明,漕東南以濟西北者,無不仰藉黃河以為灌輸。
既欲去其害,又欲收其利,故治河愈難。
至我朝康熙二十七年,而運道之利黃河者僅七裡矣。
或有議于中河北岸宿遷境内建減水壩數座,以洩漲者。
臣曰:不可。
蓋中河之水,但患其弱而不患其強。
若北岸遙堤減壩一建,則清水弱而黃必有内灌之憂,河身立淤矣。
今當大工屢興之後,錢糧未敷,未敢 輕議。
若工帑稍充,再将遙堤加修高厚,更于中河之北挑重河一道,即以挑河之土築成重堤,于西甯錫成兩橋之間建閘一座,既以分洩東省之異漲,又以灌溉宿桃清等七州縣之田畝,即遇黃淮并漲亦可分洩入中河,以并出平旺歸海,真永賴之策。
而臣初議挑中河之舉,原拟如是,故有中河之名也。
又運艘自清口入仲家莊閘,雖日截流而北,然逆流而西者居多。
若于清河治東陶家莊再建一閘,重運則由陶莊而入,回空則由仲莊而出,則俱順流矣。
且兩閘并建,用備不虞,尤為萬全。
統志之以俟來者。
四月,上谕滿洲大臣學士九卿詹事府科道等及往看中河等官:“前于成龍奏雲:‘靳輔開中河無所裨益,甚為累民。
河道已為靳輔大壞。
’令凱音布往看中河。
雲:‘現有商賈船行不絕。
若塞支河之口,則駱馬湖支河之水彙流中河,水勢現大,漕艘可通。
’于成龍又奏,王新命曾向伊雲:‘靳輔從上河放水。
’今若以此問王新命,王新命其肯任受乎 ?前召九禦至乾清門會議,皆畏懼于成龍,無一人敢與辯難,悉順于成龍之說。
以河務盡為靳輔所壞,惟朕獨與衆人異,謂靳輔不為不盡心于河務,若雲靳輔治河不善,全無裨益,即靳輔亦不心服。
朕未親至下河,不甚深知。
若上河自宿遷至清河之兩岸,河底及高家堰以至廟灣并運河諸處,朕皆洞悉。
數年來河道未嘗沖決,漕艘亦未至有誤。
若謂靳輔治河全無裨益,朕亦不惬于心矣。
于成龍在直隸愛民緝盜,居官頗優。
但懷挾私仇阻撓河務,殊為不合。
朕非欲起用靳輔,祗以河工所關甚大耳。
今九卿已将靳輔議罪,皆言其治河無益。
若王新命聞之,亦必順從于成龍之說,以靳輔所治不善,因将原修之處盡行更改。
是伊等各各懷私忿,遂緻贻誤河工。
可乎 ?且使黃河自宿遷以下沖決,猶可修治。
若宿遷以上,或至泛濫,則為害甚大,所關非小。
今應遣明悉大臣看閱,将作何修河之處,詳确定議,此看閱河道,著圖讷馬奇、張玉書前去。
須将毛城鋪、高家堰等地方遍閱,就靳輔所築之處甚善而斷不可改者有幾,不善而應更治者有幾,詳悉商酌定議以聞。
靳輔以丈出民間餘田作為屯田,及沮抑開浚下河,其罪誠不可逭。
至有言黃河底漸高,此斷不可信。
譬之盆内貯水,遇風且溢出使黃河果高,一有風濤,其有不漫漲橫流決堤潰岸者乎。
爾等明晨速往同九卿會議具奏。
”二十八年正月,聖祖南巡,駐跸瓜洲陳家灣地方,命修理高郵州南北一帶殘缺磚石工程。
三月上谕:“朕前閱中河,初疑其狹隘。
今行經丹陽,閱視河道,亦複狹隘。
又聞衆官民俱言中河挑浚有益,所關甚大,爾等會同總河總漕确議具奏。
”八月,奉旨儀真河閘關系運道,著河道總督會同江南江西總督、漕運總督詳閱定議具奏。
二十九年,上谕:“河道關系最為重要。
以前一二年,雨水鮮少,河道官員必将河務視為常事。
今年景象,雨水似多,應行文總河嚴行曉示所屬官員,無分晝夜防守,務使河道不緻有危。
”三十一年十月,奉旨,中河張莊運口築堤建閘等情。
著河臣将工費估計。
三十二年,築中何兩岸束水堤。
修清河縣廣濟閘,在治西仲家莊,舊名仲家閘,至是修之,改今名。
閏五月十日,上谕内閣:“保護中河堤岸之子堤,總河于成龍前奏稱最為緊要。
請急行修築。
今奏言水勢盛長,難以興工。
俟水涸之時始行修治。
朕思河務所系甚重,必待水涸始修。
倘夏秋水澤泛漲,保無有沖決堤岸之事乎。
可速敕于成龍再加詳悉酌定具奏。
”三十四年,清河縣建永濟閘,在甘羅城南太山墩北,與惠濟相望。
又建康濟閘,在治東陶家莊右。
又建雙金門閘,在廣濟閘北。
又建小閘在雙金門閘北。
三十五年,總河董安國題改建高郵湖西堤易土為石。
三十八年三月,聖駕南巡閱河。
奉上谕河道總督于成龍:“朕自淮安起行,沿途細閱河堤。
除河底已高,東邊甚窪,毋庸置議外。
朕所駐跸界首鎮前湖邊,用水平測算,河水比湖水高五尺八寸。
揆此湖水似不能越此堤而入運河。
前往高郵未知若何。
但當湖之石堤,雖被水汕壞,朕細閱被人搬去損壞之處,亦複不少。
此固屬要工,修築亦不甚難。
爾差賢員作速查驗偻工修築。
”又傳旨予成龍:“朕自淮安一路詳閱河道,測算高郵以上河水比湖水高五尺八寸。
自高郵至邵伯,河水湖水始見平等。
應将高郵以上當湖堤岸修築堅固。
高郵以下河之東堤,亦應修築堅固。
至于邵伯地方因無當湖堤岸,而河湖合而為一矣。
不必修築堤岸,聽其流行。
高郵東岸之滾水壩涵洞,俱不必留用。
将湖水河水,俱由芒稻河人字河引出歸江。
入江之河口,如有淺處,責令挑深。
如此條治,則湖水河水俱歸大江,各河之水既不歸下河,下河不必排修。
”又谕于成龍等:“著将運河東岸堤工,凡有石工殘缺者仍補修石工。
其土工堤内有水之處,下埽幫築減水壩。
俱堵塞堅固,用心防護。
越壩更屬緊要,亦著加幫防護。
淮安府泾澗兩河,必須挑浚深通,毋任淤墊。
如有漫頂堤内積水之處,即釘排椿。
幫築減水各壩,俱著堵塞堅固,堤防要緊。
”又谕:“人字河若有窄狹處,可以相機挑挖。
凡有需水舊口,修砌涵洞,令民灌田。
堤岸單薄處,亦酌量加幫。
”又谕于成龍等:“運河東岸再加高寬,不必開減水壩。
其涵洞與金灣滾壩,舊有河身,民間用水灌田,仍照例開放減水壩。
著河官堵塞堅固,用心防守。
至新加堤岸,亦著爾選擇官員。
或五十丈,或六十丈,責令加意防守。
西堤土石各工,亦上緊偻修。
高家堰亦速修完。
下河田地不過一二年,可以見出。
”叉谕于成龍:“爾回去即看歸仁堤高家堰清口甚屬緊要。
徐廷玺著往揚州去,往回查勘永安各石工,并東西岸各工,與堵塞減水壩。
将京中帶來各官,每員或五十丈六十丈,各責令用心防守,無得疏虞。
”八月,總河于成龍等題準清江大閘加高四層,又将大閘北岸下雁翅倒卸十丈,并越河閘東雁翅酥碎磚工十二丈,一并改砌石工。
又将闆閘關口埽工一百二十丈改建石工。
又将盤糧廳前埽工五十五丈,淮城西門外護城椿埽堤工三百六十丈,改建石工。
又估挑澗河,自興文閘起,至劉均溝止,長一萬四千零三十二丈八尺。
并泾河自閘下起至射陽湖邊止,長八千二百五十丈。
頭石工頭磚工長三十丈,中石工長一百五十七丈,尾石工尾磚工長一百三十一丈二尺,石工磚工長一百五十八丈,磚工仍修砌磚工,石工加高二層。
九月,建南運河滾水石壩。
加幫高堰堤工,自武家墩起,至小黃莊止;自小黃莊起,至周橋止;自周橋起,至棠梨樹止,分三段修築。
舊有唐梗南北中三壩,及毛家圩南北二壩,夏家橋減水壩,凡六座,皆堵塞。
挑挖王家營陶家莊引河二道,建陳家莊挑水壩一座,挑溜入陶莊引河,使黃水不至倒灌。
又改建惠濟祠後石堤一百六十二丈,以資防護。
是年,以中河南岸窪下,子堤不能堅久,盛家道口起挑新中河一道。
改北岸為南岸,另築北堤。
三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奉旨:“邵伯更樓決口,自去歲奏報,屢據奏稱偾工修築。
乃迄今尚未報完,以緻漕艘十有餘隻漂沒擊碎,其阻滞江幹及瓜揚一帶地方不能前進者甚多。
著該督設法倍料兼工堵築,刻期報完,勿緻再誤”。
十七日,河道總督張鵬翮面奉聖訓,“引河水使之由人字河芒稻河入江,朕所見最真,爾必須力行,不可忽也。
”四月,九卿詹事科道議準張鵬翮請挑浚下河。
奉旨,依議速行。
五月,上谕員外郎拖克拖和中書張古禮:“著馳驿前往河道總督張鵬翮處,将修過河工情形閱看,伊等無有專責,将工程令張鵬翮繕寫折子,交與伊等帶來啟奏。
”七月,總河張鵬翮請中河出口仍舊。
奉谕旨行。
九月,總河張鵬翮題改中河奉旨:“前于成龍奏稱将中河改移。
朕屢經谕其恐有未便。
今張鵬翮所奏中河事宜甚當。
著照所奏行。
打十二月,總河張鵬翮奏覆天妃閘建置中河石閘二座。
部議覆準。
奉旨依議速行。
四十年正月,從總河張鵬翮請,修高寶江都運河堤岸。
二十二日,張鵬翮題南河節宣豫防事宜奉旨:“這所奏已得河工秘要,著九卿詹事科道會同速議具奏。
”九卿等議覆,奉旨依議速行。
十一月,張鵬翮請将高郵州陸漫閘西岸改築土堤。
奉旨陸漫閘西岸改築土堤。
内外鑲柴,見今錢糧雖省,但蘆柴易緻朽爛,二三年後又緻重修。
張鵬翮在任時,雖無可虞。
若張鵬翮或離任,或黃淮水漲有危險之處,鑲柴工程朽爛,豈不更難。
著将這情由備寫,差員前往張鵬翮處,令其确議具奏。
張鵬翮遵旨确議奏聞,奉旨著修石工。
改建清江汛北岸版石工。
加高龍汪閘四層,見今鞏固行漕。
修清江汛北岸越河閘一座。
建中河口門南岸石閘一座,金門口寬二丈二尺,高三丈一尺二寸。
四十一年二月,建濟運閘一座,金門口寬八尺。
運河水小即行啟版開放,運河水大即行下版堵閉,以濟漕運。
又加幫武家墩後橫堤。
又築攔湖戗堤。
十一月從張鵬翮請浚運河。
四十二年正月,界首以下河道工竣。
二月聖祖南巡。
谕總河張鵬翮:“駱馬湖竹絡壩口門宜留。
”四日又奉上谕:“仲莊閘清水出口,逼溜使南,恐運口有礙。
應于陶家莊以下楊家莊挑引河,令中河之水從此出口。
于運口有益,雖楊家莊地勢低窪,即使倒灌,不過一二裡,清水仍然頂出。
著即相度形勢,估計具奏。
仲莊石閘暫停。
”五日,又奉上谕:“王公堤關系運河生民最為緊要。
堤岸單薄,樁工漸朽,應再加幫,以資捍禦。
不可因淤灘可恃而忽之。
築駱馬湖竹絡石閘東絡長二十二丈,西絡長十丈,各寬三丈。
口門二十三丈。
”是年,移運口于楊家莊,遂建禦示石閘一座。
四十四年,聖駕南巡。
三月十一日,奉上谕:“運河東堤保守最為緊要。
堤岸應行加幫。
高郵迤南河水高于湖水,東西兩堤卑薄,加幫修砌量建石工。
”三月十八日,上谕河道總督張鵬翮及河工官員:“今河工雖已告成,不可不預為修理防護,以圖善後之策。
朕見淮揚一帶堤岸卑薄,未為甚妥。
倘不加保護,以緻沖決,則淮揚地方百姓何以能安。
爾等宜急籌之。
”閏四月,上閱惠濟祠石工,谕總河張鵬翮等:“朕三十八年閱河,爾等所跪之處,俱屬黃水。
今清水暢流,逼黃,竟抵北岸,僅成一線,朕心甚為快然。
睹此形勢,朕之河工大成矣。
”是年,命于王家營迤下鮑家營疏引河,洩黃河漲水。
由張家集範家河三岔口,曆石項湖入五丈河,下潮河入海,兩岸築堤,于河口建壩,以時宣洩。
四十五年,總河張鵬翮題建文華寺閘一座。
閘下挑河一萬四千八百九十三丈,兩岸築堤。
(《裡河廳冊》)是年,因運河水勢大長,兩岸堤土難以容受。
有關運道民生,奉上谕造石閘一座,金門寬一丈五尺六寸,南岸閘牆共長十六丈,北岸閘牆共長十四丈,砌高二丈四尺。
閘下挑引河一道,由楊家廟單楊口至白馬湖。
一遇桃伏秋汛,運河水漲,随即開放。
宣洩水下白馬湖,水涸堵閉。
并将澗河挑浚深通。
又挑挖清溝河,使澗河水勢歸海。
四十六年,總河張鵬翮以前建南關車邏二壩不敷宣洩,更造五裡中壩一座。
壩下開挑引河,自中壩下起,由臨澤至寶應三王河射陽鎮,共長一萬七百三十六丈八尺。
是年,修築大墩分水處西岸草壩。
(《裡河廳冊》)總河張鵬翮奉上谕指授,将大墩分水處西岸草壩再加寬大,挑清水多出黃水一分,少入運河一分,不緻運河東壩受險。
張鵬翮即行題估,于四十七年修築,加寬二丈,周圍長二十九丈,分挑水勢,敵黃濟運。
六月六日,上谕工部:“頃朕閱視河工,見黃淮俱已安流,運河亦較前深通,重運無阻,但湖水大漲,則運河東壩尤屬緊要,應速興工加修。
這工程交與總河詳勘。
動用各省督撫捐輸河工銀兩,盡心堅築。
工完報部察核。
其天然壩建閘開河等工,亦著将此項錢糧動用。
乃四十七年,總河張鵬翮疏題,揚州府屬内江都東堤腰鋪、中腰鋪、南越潭三處,及邵伯蕭家涵起,至萬緣庵止。
萬緣庵起至壩口止,并黑魚塘諸處石工,及金灣三閘間堤東關對河沙壩石閘并皆坍卸,宜修築以資運道。
奉旨準行。
四十九年,總河趙世顯改建天妃閘外越河添置石閘一座。
五十一年,添建九裡岡談家莊水壩一座,拆建泾河閘,浚崇家灣等處運河。
五十二年,建築中河口門頭閘,南北兩壩建雁翅共長七十五丈。
五十三年,修惠通、惠濟二閘。
五十四年,宿遷中河口門頭壩,下及崔家宅柳園頭二處,建挑水壩四座,又桃源之九裡岡七裡溝二處建壩二座。
是年,修建邵伯鎮石工,自奶奶廟起,至蕭家石涵止,又修築壩巷口石工,丈尺一如前制。
五十五年,總漕施世綸将瓜洲繞城河開壩行漕。
(《江防廳冊》)向來漕運俱由瓜洲閘行。
其閘下運河南岸花園港一帶,乃糧艘之所停泊者。
至五十四年,江溜北趨,将花園港地方沖塌一百二丈,以至屯聚無多,總漕施世綸移咨河院,恐糧艘遲滞,權将繞城河開壩行漕,至雍正六年築塞。
建運口築壩以濟運行。
五十六年,加修山陽運口臨湖埽工二百九十丈。
又于吳家莊建挑水壩一座。
胡家莊、顔家莊、九裡岡諸處各建壩一座。
五十七年,宿遷龔家莊建魚鱗壩三座。
五十八年,堵築高郵擋車樓迤南缺口。
建築談家道挑水壩一座,建築九裡岡魚鱗壩二座,建築葉家莊迤下魚鱗壩一座。
五十九年,修築高寶江三邑西堤石工,于寶應西堤柳園頭迎湖險工二段,加幫下埽,以禦風浪。
修築平橋汛北岸洞口堤,建築窦家林挑水壩一座。
六十年,浚邳州運河徐塘口。
加修清江汛北岸小壩碑亭北角樓西門并三城壩等處堤工。
以保運道。
挑浚山陽縣澗河。
是年,總河趙世顯以寶應張家直對河等處并高郵護城堤工,為風浪所掣,漸次坍卸。
議于張家直對河起,至白田鋪止,長二百二十八丈,又秤鈎灣長四十丈下埽幫築。
其高郵護城東西堤補砌磚石。
奉旨依議行。
築山陽南岸韓家莊挑水壩一座。
建桃源北岸九裡岡挑水壩三座。
叉建宿遷吳家溝濟運草壩一座,長五丈。
内通湖挑挖引河一道 ,長一千二百六十三丈。
六十一年,署總河陳鵬年題準,徐塘口迤上挑挖越河一道,接入彭家河行運。
又浚宿遷王家岡西湖口正引河及東西支河各數百丈。
又浚九裡溝對岸及王家營二處引河。
添修駱馬湖竹絡閘東裹頭二十五丈,西裹頭十五丈,口門隻留十五丈,以遏黃水内注,而運河始免沙淤。
雍正元年,挑王家營正引河及東西支河,築清口東西束水壩。
二年總河齊蘇勒題準,宿遷西甯橋迤西建攔水三合土壩,兩頭築攔水堤六百丈。
建邳州運河河清、河定、河成三閘,閘旁并開月河以便漕。
河清閘一座,兩牆各長二十二丈四尺,高二丈八尺八寸,金門寬二丈二尺,閘旁月河一百二十丈。
河定閘一座,兩牆各長二十二丈四尺,高二丈八尺八寸,金門二丈二尺,閘旁月河一百二十丈。
河成閘一座,兩牆各長十六丈四尺,高二丈七尺六寸,金寬門二丈二尺,閘旁月河一百三十八丈。
十一月,總河齊蘇勒題準,瓜洲胡家觜運口東岸建護口埽工長一百十八丈,又于唐家莊建築束水草壩一座,兩岸各長二十丈。
三年,浚江口至奔牛閘一百六十裡運河。
四年七月,總河齊蘇勒疏奏:“高堰山盱一帶臨湖石堤高卑不等,請通行修理,以高出水面一丈為度。
背後土堤一律加高,并将大堤單薄處,擇段幫寬,接築湖心石堤,與石工高厚如一。
”十月,齊蘇勒議稱:“洪澤湖滾水石壩三座,安砌門檻太高,每遇湖水大漲,不能暢出分洩。
請将三壩門檻各落一尺五寸。
所需物料,即于沿河兩岸先年廢棄之閘越石塊内揀選添用。
”奉旨依議行。
五年,加幫江都、寶應東西二堤。
補修平橋汛東岸磚工,三百十九丈。
修宿遷中河南岸,上自支河口起,下至九龍廟止,并添築子堤一道。
建王家溝孔石閘一座。
駱馬湖經邦閘旁舊中門,築攔河閘一座,長十六丈。
竹絡壩迤北創築攔水撐堤一道一百一十丈。
是年署江南總督範時繹奏,會勘地勢水利情形,并應挑應建河道閘座涵洞堤壩等工。
六年五月,署江南總督範時繹條議,京口一帶運河,請檄杭嘉湖蘇松常鎮太八府州屬,按漕額協解,以充工費。
九月,郎中鄂禮疏請将蘇松境内凡糧艘經由之處低薄堤岸,悉開溝種樹。
是年,仍開瓜洲舊閘河漕,浚吳江震澤兩縣運河,共五千五百七十九丈,河面闊十丈,河底五丈,連水面浚深一丈。
又修築傾圮堤岸,改建如臯唐家閘,并南北石涵洞,及挑挖引河等,共計夫料銀
詢問其故,具悉梗概。
高寶等處湖水下流,原有海口,以年久沙淤,遂緻壅塞。
今将入海故道浚治疏通,可免水患。
自是往還,每念及此,不忍于懷。
此一方生靈,必圖拯濟安全。
鹹使得所,始稱朕意。
爾同工部尚書薩本哈往被水災州縣逐一詳勘,期于旬日内覆奏。
務期濟民除患,縱有經費,在所不惜。
爾等體朕至意,速行。
”上回銮至淮安,又谕靳輔雲:“河道情形,我俱詳細曉得。
隻是下河之水,因無去路。
民田尚然淹著,應速開浚。
駕至天妃閘,問天妃閘險。
何不再造一閘,分殺水勢。
”靳輔奏:“已建有七裡閘一座。
”上見運口新閘,問:“此閘為何而造?”靳輔奏:“臣恐黃水大漲,天妃閘不能承當,所以又造此清水閘束水,專為天妃閘而設。
”上谕靳輔雲:“今年黃水倒灌運河,不可為訓。
爾須酌一治安之策,令永不内灌。
”十一月,上面谕吏部尚書伊桑阿等:“勘明泰州、興化、鹽城等處應挑浚海口。
”伊桑阿等回奏,奉旨。
九卿詹事科道會同确議具奏。
十二月,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龍浚高寶等州縣下河。
二十四年二月四日,上谕按察使于成龍:“茲以海口關系運河下流,特命爾督理高寶等處下河事務,管轄所屬附近海口州縣等處地方,車路等河,并串場河白駒丁溪草堰場等口,逐一确勘,挑浚深闊,使高郵等州縣減水壩一帶運河水口引流入海。
仍撫綏黎民,勤宣德意。
約束衙門官吏胥役恪遵法紀,勿緻作弊生事。
嚴饬所屬海口有司等官各循職掌,勿使糜費錢糧,怠弛曠廢。
一應海口俱宜善加挑浚,毋令沙土淤淺,以緻水勢漲漫,淹沒民間廬舍田疇。
其挑河一切事宜,并應設官分任之處,均申詳總河具題定奪。
敕中開載未盡應行事務,爾悉申詳總河題請遵行。
歲終将所修工程及支用錢糧細數,一并造冊轉報總河題銷。
仍昕總河節制。
爾膺茲委任,須持廉秉公,積心殚力,俾水患永除,民複舊業,惟爾之功。
如或執拗乖張,因循冒破,殃民誤國,責有所歸,爾其慎之。
故敕。
”二十五年,總河靳輔奏開中河。
二十六年正月,工部等衙門會覆。
監修下河侍郎孫在豐等疏稱:“先将近海口之石磁、白駒、丁溪等處估計興修。
”靳輔先前請修疏内稱:“高郵以北、車邏以南、邵伯鎮以北所有閘壩,于去歲堵塞。
高郵以北閘壩亦有可以閉塞。
”等語,奉旨修理下河成功,不在高郵州所有閘壩,而在乎堵塞高家堰之壩。
并黃河南岸毛城鋪等處所有減水閘壩皆堵塞,則黃河之水不流入洪澤湖。
如洪澤湖既無黃河流入之水,唯止有淮水,将高家堰之壩暫行堵塞,一年後,挑浚下河,方得有益。
”又奉旨:“下河工程,今年著止,将高郵州大小壩及高家堰閘壩,照靳輔等所奏,定限堵塞。
令孫在豐等挑浚海口,其黃河南岸閘壩,著于來年堵塞一年。
并高郵高堰等閘壩,俱仍照見議,限期堵塞。
令其預先備齊工料人夫,自今年十二月興工,挖浚下河。
勿緻違誤。
”二十七年正月,中河工竣。
(靳輔《治河書》)百川莫險于黃河,然自南北通運以來,浮黃河而達者,凡五百餘裡。
議者莫不以為治河即所以治漕,一似乎舍河别無所謂漕也。
雖然水性避高而就下地為之,不可逆也。
運道避險而就安,人為之。
所慮者為之或不當耳。
有明一代治河,莫善于洳河之績,然其議倡始于隆慶年間都禦史翁大立,而傅希摯繼之,再曆舒應龍、劉柬星兩河臣,屢興屢阻,迨至萬曆三十一年,河臣李化龍實始通運,卒避黃河三百裡之險,至今賴之。
嗣後直口塞,董口淤,駱馬湖又淺澀不行。
臣因有開皂河之請,而洳河之尾闾複通。
然自清口以達張莊運口,河道尚長二百裡。
重運泝黃而上,雇覓纖夫,艘不下二三十輩。
蟻行蚊負,日不過數裡。
每艘至費四五十金,遲者或至兩月有奇,方能進口。
而漂失沈溺,往往不免。
蓋風濤激駛,固非人力所能勝也。
康熙二十五年,題覆詞臣張鴻烈,聖心愛民已極。
案内加築北岸遙堤,後複加籌酌。
若于遙縷二堤之内,再挑中河一道,上接張莊運口,并駱馬湖之清水,下曆桃清山安,入平旺河以達于海。
而于清口對岸清河縣西仲家莊建大石閘一座,既可以洩山左諸山之水,而運道從此通行,避黃河之險溜,行有纖之穩途,大利也。
乃決計題請奉旨興工。
至二十七年正月而工竣。
連年重運一出清口,即截黃而北,由仲莊閘進中河以入皂河,風濤無阻,牽拽有路,又避黃河之險二百裡。
抵通之期,較曆年先一月不止。
回空船隻永無守凍之憂。
在國家歲免漂失漕米之患,在各運大則無沈溺之厄,小則省雇夫之費。
蓋自吳開邗溝,隋開禦河,曆唐宋元明,漕東南以濟西北者,無不仰藉黃河以為灌輸。
既欲去其害,又欲收其利,故治河愈難。
至我朝康熙二十七年,而運道之利黃河者僅七裡矣。
或有議于中河北岸宿遷境内建減水壩數座,以洩漲者。
臣曰:不可。
蓋中河之水,但患其弱而不患其強。
若北岸遙堤減壩一建,則清水弱而黃必有内灌之憂,河身立淤矣。
今當大工屢興之後,錢糧未敷,未敢 輕議。
若工帑稍充,再将遙堤加修高厚,更于中河之北挑重河一道,即以挑河之土築成重堤,于西甯錫成兩橋之間建閘一座,既以分洩東省之異漲,又以灌溉宿桃清等七州縣之田畝,即遇黃淮并漲亦可分洩入中河,以并出平旺歸海,真永賴之策。
而臣初議挑中河之舉,原拟如是,故有中河之名也。
又運艘自清口入仲家莊閘,雖日截流而北,然逆流而西者居多。
若于清河治東陶家莊再建一閘,重運則由陶莊而入,回空則由仲莊而出,則俱順流矣。
且兩閘并建,用備不虞,尤為萬全。
統志之以俟來者。
四月,上谕滿洲大臣學士九卿詹事府科道等及往看中河等官:“前于成龍奏雲:‘靳輔開中河無所裨益,甚為累民。
河道已為靳輔大壞。
’令凱音布往看中河。
雲:‘現有商賈船行不絕。
若塞支河之口,則駱馬湖支河之水彙流中河,水勢現大,漕艘可通。
’于成龍又奏,王新命曾向伊雲:‘靳輔從上河放水。
’今若以此問王新命,王新命其肯任受乎 ?前召九禦至乾清門會議,皆畏懼于成龍,無一人敢與辯難,悉順于成龍之說。
以河務盡為靳輔所壞,惟朕獨與衆人異,謂靳輔不為不盡心于河務,若雲靳輔治河不善,全無裨益,即靳輔亦不心服。
朕未親至下河,不甚深知。
若上河自宿遷至清河之兩岸,河底及高家堰以至廟灣并運河諸處,朕皆洞悉。
數年來河道未嘗沖決,漕艘亦未至有誤。
若謂靳輔治河全無裨益,朕亦不惬于心矣。
于成龍在直隸愛民緝盜,居官頗優。
但懷挾私仇阻撓河務,殊為不合。
朕非欲起用靳輔,祗以河工所關甚大耳。
今九卿已将靳輔議罪,皆言其治河無益。
若王新命聞之,亦必順從于成龍之說,以靳輔所治不善,因将原修之處盡行更改。
是伊等各各懷私忿,遂緻贻誤河工。
可乎 ?且使黃河自宿遷以下沖決,猶可修治。
若宿遷以上,或至泛濫,則為害甚大,所關非小。
今應遣明悉大臣看閱,将作何修河之處,詳确定議,此看閱河道,著圖讷馬奇、張玉書前去。
須将毛城鋪、高家堰等地方遍閱,就靳輔所築之處甚善而斷不可改者有幾,不善而應更治者有幾,詳悉商酌定議以聞。
靳輔以丈出民間餘田作為屯田,及沮抑開浚下河,其罪誠不可逭。
至有言黃河底漸高,此斷不可信。
譬之盆内貯水,遇風且溢出使黃河果高,一有風濤,其有不漫漲橫流決堤潰岸者乎。
爾等明晨速往同九卿會議具奏。
”二十八年正月,聖祖南巡,駐跸瓜洲陳家灣地方,命修理高郵州南北一帶殘缺磚石工程。
三月上谕:“朕前閱中河,初疑其狹隘。
今行經丹陽,閱視河道,亦複狹隘。
又聞衆官民俱言中河挑浚有益,所關甚大,爾等會同總河總漕确議具奏。
”八月,奉旨儀真河閘關系運道,著河道總督會同江南江西總督、漕運總督詳閱定議具奏。
二十九年,上谕:“河道關系最為重要。
以前一二年,雨水鮮少,河道官員必将河務視為常事。
今年景象,雨水似多,應行文總河嚴行曉示所屬官員,無分晝夜防守,務使河道不緻有危。
”三十一年十月,奉旨,中河張莊運口築堤建閘等情。
著河臣将工費估計。
三十二年,築中何兩岸束水堤。
修清河縣廣濟閘,在治西仲家莊,舊名仲家閘,至是修之,改今名。
閏五月十日,上谕内閣:“保護中河堤岸之子堤,總河于成龍前奏稱最為緊要。
請急行修築。
今奏言水勢盛長,難以興工。
俟水涸之時始行修治。
朕思河務所系甚重,必待水涸始修。
倘夏秋水澤泛漲,保無有沖決堤岸之事乎。
可速敕于成龍再加詳悉酌定具奏。
”三十四年,清河縣建永濟閘,在甘羅城南太山墩北,與惠濟相望。
又建康濟閘,在治東陶家莊右。
又建雙金門閘,在廣濟閘北。
又建小閘在雙金門閘北。
三十五年,總河董安國題改建高郵湖西堤易土為石。
三十八年三月,聖駕南巡閱河。
奉上谕河道總督于成龍:“朕自淮安起行,沿途細閱河堤。
除河底已高,東邊甚窪,毋庸置議外。
朕所駐跸界首鎮前湖邊,用水平測算,河水比湖水高五尺八寸。
揆此湖水似不能越此堤而入運河。
前往高郵未知若何。
但當湖之石堤,雖被水汕壞,朕細閱被人搬去損壞之處,亦複不少。
此固屬要工,修築亦不甚難。
爾差賢員作速查驗偻工修築。
”又傳旨予成龍:“朕自淮安一路詳閱河道,測算高郵以上河水比湖水高五尺八寸。
自高郵至邵伯,河水湖水始見平等。
應将高郵以上當湖堤岸修築堅固。
高郵以下河之東堤,亦應修築堅固。
至于邵伯地方因無當湖堤岸,而河湖合而為一矣。
不必修築堤岸,聽其流行。
高郵東岸之滾水壩涵洞,俱不必留用。
将湖水河水,俱由芒稻河人字河引出歸江。
入江之河口,如有淺處,責令挑深。
如此條治,則湖水河水俱歸大江,各河之水既不歸下河,下河不必排修。
”又谕于成龍等:“著将運河東岸堤工,凡有石工殘缺者仍補修石工。
其土工堤内有水之處,下埽幫築減水壩。
俱堵塞堅固,用心防護。
越壩更屬緊要,亦著加幫防護。
淮安府泾澗兩河,必須挑浚深通,毋任淤墊。
如有漫頂堤内積水之處,即釘排椿。
幫築減水各壩,俱著堵塞堅固,堤防要緊。
”又谕:“人字河若有窄狹處,可以相機挑挖。
凡有需水舊口,修砌涵洞,令民灌田。
堤岸單薄處,亦酌量加幫。
”又谕于成龍等:“運河東岸再加高寬,不必開減水壩。
其涵洞與金灣滾壩,舊有河身,民間用水灌田,仍照例開放減水壩。
著河官堵塞堅固,用心防守。
至新加堤岸,亦著爾選擇官員。
或五十丈,或六十丈,責令加意防守。
西堤土石各工,亦上緊偻修。
高家堰亦速修完。
下河田地不過一二年,可以見出。
”叉谕于成龍:“爾回去即看歸仁堤高家堰清口甚屬緊要。
徐廷玺著往揚州去,往回查勘永安各石工,并東西岸各工,與堵塞減水壩。
将京中帶來各官,每員或五十丈六十丈,各責令用心防守,無得疏虞。
”八月,總河于成龍等題準清江大閘加高四層,又将大閘北岸下雁翅倒卸十丈,并越河閘東雁翅酥碎磚工十二丈,一并改砌石工。
又将闆閘關口埽工一百二十丈改建石工。
又将盤糧廳前埽工五十五丈,淮城西門外護城椿埽堤工三百六十丈,改建石工。
又估挑澗河,自興文閘起,至劉均溝止,長一萬四千零三十二丈八尺。
并泾河自閘下起至射陽湖邊止,長八千二百五十丈。
頭石工頭磚工長三十丈,中石工長一百五十七丈,尾石工尾磚工長一百三十一丈二尺,石工磚工長一百五十八丈,磚工仍修砌磚工,石工加高二層。
九月,建南運河滾水石壩。
加幫高堰堤工,自武家墩起,至小黃莊止;自小黃莊起,至周橋止;自周橋起,至棠梨樹止,分三段修築。
舊有唐梗南北中三壩,及毛家圩南北二壩,夏家橋減水壩,凡六座,皆堵塞。
挑挖王家營陶家莊引河二道,建陳家莊挑水壩一座,挑溜入陶莊引河,使黃水不至倒灌。
又改建惠濟祠後石堤一百六十二丈,以資防護。
是年,以中河南岸窪下,子堤不能堅久,盛家道口起挑新中河一道。
改北岸為南岸,另築北堤。
三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奉旨:“邵伯更樓決口,自去歲奏報,屢據奏稱偾工修築。
乃迄今尚未報完,以緻漕艘十有餘隻漂沒擊碎,其阻滞江幹及瓜揚一帶地方不能前進者甚多。
著該督設法倍料兼工堵築,刻期報完,勿緻再誤”。
十七日,河道總督張鵬翮面奉聖訓,“引河水使之由人字河芒稻河入江,朕所見最真,爾必須力行,不可忽也。
”四月,九卿詹事科道議準張鵬翮請挑浚下河。
奉旨,依議速行。
五月,上谕員外郎拖克拖和中書張古禮:“著馳驿前往河道總督張鵬翮處,将修過河工情形閱看,伊等無有專責,将工程令張鵬翮繕寫折子,交與伊等帶來啟奏。
”七月,總河張鵬翮請中河出口仍舊。
奉谕旨行。
九月,總河張鵬翮題改中河奉旨:“前于成龍奏稱将中河改移。
朕屢經谕其恐有未便。
今張鵬翮所奏中河事宜甚當。
著照所奏行。
打十二月,總河張鵬翮奏覆天妃閘建置中河石閘二座。
部議覆準。
奉旨依議速行。
四十年正月,從總河張鵬翮請,修高寶江都運河堤岸。
二十二日,張鵬翮題南河節宣豫防事宜奉旨:“這所奏已得河工秘要,著九卿詹事科道會同速議具奏。
”九卿等議覆,奉旨依議速行。
十一月,張鵬翮請将高郵州陸漫閘西岸改築土堤。
奉旨陸漫閘西岸改築土堤。
内外鑲柴,見今錢糧雖省,但蘆柴易緻朽爛,二三年後又緻重修。
張鵬翮在任時,雖無可虞。
若張鵬翮或離任,或黃淮水漲有危險之處,鑲柴工程朽爛,豈不更難。
著将這情由備寫,差員前往張鵬翮處,令其确議具奏。
張鵬翮遵旨确議奏聞,奉旨著修石工。
改建清江汛北岸版石工。
加高龍汪閘四層,見今鞏固行漕。
修清江汛北岸越河閘一座。
建中河口門南岸石閘一座,金門口寬二丈二尺,高三丈一尺二寸。
四十一年二月,建濟運閘一座,金門口寬八尺。
運河水小即行啟版開放,運河水大即行下版堵閉,以濟漕運。
又加幫武家墩後橫堤。
又築攔湖戗堤。
十一月從張鵬翮請浚運河。
四十二年正月,界首以下河道工竣。
二月聖祖南巡。
谕總河張鵬翮:“駱馬湖竹絡壩口門宜留。
”四日又奉上谕:“仲莊閘清水出口,逼溜使南,恐運口有礙。
應于陶家莊以下楊家莊挑引河,令中河之水從此出口。
于運口有益,雖楊家莊地勢低窪,即使倒灌,不過一二裡,清水仍然頂出。
著即相度形勢,估計具奏。
仲莊石閘暫停。
”五日,又奉上谕:“王公堤關系運河生民最為緊要。
堤岸單薄,樁工漸朽,應再加幫,以資捍禦。
不可因淤灘可恃而忽之。
築駱馬湖竹絡石閘東絡長二十二丈,西絡長十丈,各寬三丈。
口門二十三丈。
”是年,移運口于楊家莊,遂建禦示石閘一座。
四十四年,聖駕南巡。
三月十一日,奉上谕:“運河東堤保守最為緊要。
堤岸應行加幫。
高郵迤南河水高于湖水,東西兩堤卑薄,加幫修砌量建石工。
”三月十八日,上谕河道總督張鵬翮及河工官員:“今河工雖已告成,不可不預為修理防護,以圖善後之策。
朕見淮揚一帶堤岸卑薄,未為甚妥。
倘不加保護,以緻沖決,則淮揚地方百姓何以能安。
爾等宜急籌之。
”閏四月,上閱惠濟祠石工,谕總河張鵬翮等:“朕三十八年閱河,爾等所跪之處,俱屬黃水。
今清水暢流,逼黃,竟抵北岸,僅成一線,朕心甚為快然。
睹此形勢,朕之河工大成矣。
”是年,命于王家營迤下鮑家營疏引河,洩黃河漲水。
由張家集範家河三岔口,曆石項湖入五丈河,下潮河入海,兩岸築堤,于河口建壩,以時宣洩。
四十五年,總河張鵬翮題建文華寺閘一座。
閘下挑河一萬四千八百九十三丈,兩岸築堤。
(《裡河廳冊》)是年,因運河水勢大長,兩岸堤土難以容受。
有關運道民生,奉上谕造石閘一座,金門寬一丈五尺六寸,南岸閘牆共長十六丈,北岸閘牆共長十四丈,砌高二丈四尺。
閘下挑引河一道,由楊家廟單楊口至白馬湖。
一遇桃伏秋汛,運河水漲,随即開放。
宣洩水下白馬湖,水涸堵閉。
并将澗河挑浚深通。
又挑挖清溝河,使澗河水勢歸海。
四十六年,總河張鵬翮以前建南關車邏二壩不敷宣洩,更造五裡中壩一座。
壩下開挑引河,自中壩下起,由臨澤至寶應三王河射陽鎮,共長一萬七百三十六丈八尺。
是年,修築大墩分水處西岸草壩。
(《裡河廳冊》)總河張鵬翮奉上谕指授,将大墩分水處西岸草壩再加寬大,挑清水多出黃水一分,少入運河一分,不緻運河東壩受險。
張鵬翮即行題估,于四十七年修築,加寬二丈,周圍長二十九丈,分挑水勢,敵黃濟運。
六月六日,上谕工部:“頃朕閱視河工,見黃淮俱已安流,運河亦較前深通,重運無阻,但湖水大漲,則運河東壩尤屬緊要,應速興工加修。
這工程交與總河詳勘。
動用各省督撫捐輸河工銀兩,盡心堅築。
工完報部察核。
其天然壩建閘開河等工,亦著将此項錢糧動用。
乃四十七年,總河張鵬翮疏題,揚州府屬内江都東堤腰鋪、中腰鋪、南越潭三處,及邵伯蕭家涵起,至萬緣庵止。
萬緣庵起至壩口止,并黑魚塘諸處石工,及金灣三閘間堤東關對河沙壩石閘并皆坍卸,宜修築以資運道。
奉旨準行。
四十九年,總河趙世顯改建天妃閘外越河添置石閘一座。
五十一年,添建九裡岡談家莊水壩一座,拆建泾河閘,浚崇家灣等處運河。
五十二年,建築中河口門頭閘,南北兩壩建雁翅共長七十五丈。
五十三年,修惠通、惠濟二閘。
五十四年,宿遷中河口門頭壩,下及崔家宅柳園頭二處,建挑水壩四座,又桃源之九裡岡七裡溝二處建壩二座。
是年,修建邵伯鎮石工,自奶奶廟起,至蕭家石涵止,又修築壩巷口石工,丈尺一如前制。
五十五年,總漕施世綸将瓜洲繞城河開壩行漕。
(《江防廳冊》)向來漕運俱由瓜洲閘行。
其閘下運河南岸花園港一帶,乃糧艘之所停泊者。
至五十四年,江溜北趨,将花園港地方沖塌一百二丈,以至屯聚無多,總漕施世綸移咨河院,恐糧艘遲滞,權将繞城河開壩行漕,至雍正六年築塞。
建運口築壩以濟運行。
五十六年,加修山陽運口臨湖埽工二百九十丈。
又于吳家莊建挑水壩一座。
胡家莊、顔家莊、九裡岡諸處各建壩一座。
五十七年,宿遷龔家莊建魚鱗壩三座。
五十八年,堵築高郵擋車樓迤南缺口。
建築談家道挑水壩一座,建築九裡岡魚鱗壩二座,建築葉家莊迤下魚鱗壩一座。
五十九年,修築高寶江三邑西堤石工,于寶應西堤柳園頭迎湖險工二段,加幫下埽,以禦風浪。
修築平橋汛北岸洞口堤,建築窦家林挑水壩一座。
六十年,浚邳州運河徐塘口。
加修清江汛北岸小壩碑亭北角樓西門并三城壩等處堤工。
以保運道。
挑浚山陽縣澗河。
是年,總河趙世顯以寶應張家直對河等處并高郵護城堤工,為風浪所掣,漸次坍卸。
議于張家直對河起,至白田鋪止,長二百二十八丈,又秤鈎灣長四十丈下埽幫築。
其高郵護城東西堤補砌磚石。
奉旨依議行。
築山陽南岸韓家莊挑水壩一座。
建桃源北岸九裡岡挑水壩三座。
叉建宿遷吳家溝濟運草壩一座,長五丈。
内通湖挑挖引河一道 ,長一千二百六十三丈。
六十一年,署總河陳鵬年題準,徐塘口迤上挑挖越河一道,接入彭家河行運。
又浚宿遷王家岡西湖口正引河及東西支河各數百丈。
又浚九裡溝對岸及王家營二處引河。
添修駱馬湖竹絡閘東裹頭二十五丈,西裹頭十五丈,口門隻留十五丈,以遏黃水内注,而運河始免沙淤。
雍正元年,挑王家營正引河及東西支河,築清口東西束水壩。
二年總河齊蘇勒題準,宿遷西甯橋迤西建攔水三合土壩,兩頭築攔水堤六百丈。
建邳州運河河清、河定、河成三閘,閘旁并開月河以便漕。
河清閘一座,兩牆各長二十二丈四尺,高二丈八尺八寸,金門寬二丈二尺,閘旁月河一百二十丈。
河定閘一座,兩牆各長二十二丈四尺,高二丈八尺八寸,金門二丈二尺,閘旁月河一百二十丈。
河成閘一座,兩牆各長十六丈四尺,高二丈七尺六寸,金寬門二丈二尺,閘旁月河一百三十八丈。
十一月,總河齊蘇勒題準,瓜洲胡家觜運口東岸建護口埽工長一百十八丈,又于唐家莊建築束水草壩一座,兩岸各長二十丈。
三年,浚江口至奔牛閘一百六十裡運河。
四年七月,總河齊蘇勒疏奏:“高堰山盱一帶臨湖石堤高卑不等,請通行修理,以高出水面一丈為度。
背後土堤一律加高,并将大堤單薄處,擇段幫寬,接築湖心石堤,與石工高厚如一。
”十月,齊蘇勒議稱:“洪澤湖滾水石壩三座,安砌門檻太高,每遇湖水大漲,不能暢出分洩。
請将三壩門檻各落一尺五寸。
所需物料,即于沿河兩岸先年廢棄之閘越石塊内揀選添用。
”奉旨依議行。
五年,加幫江都、寶應東西二堤。
補修平橋汛東岸磚工,三百十九丈。
修宿遷中河南岸,上自支河口起,下至九龍廟止,并添築子堤一道。
建王家溝孔石閘一座。
駱馬湖經邦閘旁舊中門,築攔河閘一座,長十六丈。
竹絡壩迤北創築攔水撐堤一道一百一十丈。
是年署江南總督範時繹奏,會勘地勢水利情形,并應挑應建河道閘座涵洞堤壩等工。
六年五月,署江南總督範時繹條議,京口一帶運河,請檄杭嘉湖蘇松常鎮太八府州屬,按漕額協解,以充工費。
九月,郎中鄂禮疏請将蘇松境内凡糧艘經由之處低薄堤岸,悉開溝種樹。
是年,仍開瓜洲舊閘河漕,浚吳江震澤兩縣運河,共五千五百七十九丈,河面闊十丈,河底五丈,連水面浚深一丈。
又修築傾圮堤岸,改建如臯唐家閘,并南北石涵洞,及挑挖引河等,共計夫料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