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運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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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疾苦,路經高郵寶應等處,見民廬舍田疇被水淹沒,朕心甚為轸念。

    詢問其故,具悉梗概。

    高寶等處湖水下流,原有海口,以年久沙淤,遂緻壅塞。

    今将入海故道浚治疏通,可免水患。

    自是往還,每念及此,不忍于懷。

    此一方生靈,必圖拯濟安全。

    鹹使得所,始稱朕意。

    爾同工部尚書薩本哈往被水災州縣逐一詳勘,期于旬日内覆奏。

    務期濟民除患,縱有經費,在所不惜。

    爾等體朕至意,速行。

    ”上回銮至淮安,又谕靳輔雲:“河道情形,我俱詳細曉得。

    隻是下河之水,因無去路。

    民田尚然淹著,應速開浚。

    駕至天妃閘,問天妃閘險。

    何不再造一閘,分殺水勢。

    ”靳輔奏:“已建有七裡閘一座。

    ”上見運口新閘,問:“此閘為何而造?”靳輔奏:“臣恐黃水大漲,天妃閘不能承當,所以又造此清水閘束水,專為天妃閘而設。

    ”上谕靳輔雲:“今年黃水倒灌運河,不可為訓。

    爾須酌一治安之策,令永不内灌。

    ”十一月,上面谕吏部尚書伊桑阿等:“勘明泰州、興化、鹽城等處應挑浚海口。

    ”伊桑阿等回奏,奉旨。

    九卿詹事科道會同确議具奏。

    十二月,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龍浚高寶等州縣下河。

    二十四年二月四日,上谕按察使于成龍:“茲以海口關系運河下流,特命爾督理高寶等處下河事務,管轄所屬附近海口州縣等處地方,車路等河,并串場河白駒丁溪草堰場等口,逐一确勘,挑浚深闊,使高郵等州縣減水壩一帶運河水口引流入海。

    仍撫綏黎民,勤宣德意。

    約束衙門官吏胥役恪遵法紀,勿緻作弊生事。

    嚴饬所屬海口有司等官各循職掌,勿使糜費錢糧,怠弛曠廢。

    一應海口俱宜善加挑浚,毋令沙土淤淺,以緻水勢漲漫,淹沒民間廬舍田疇。

    其挑河一切事宜,并應設官分任之處,均申詳總河具題定奪。

    敕中開載未盡應行事務,爾悉申詳總河題請遵行。

    歲終将所修工程及支用錢糧細數,一并造冊轉報總河題銷。

    仍昕總河節制。

    爾膺茲委任,須持廉秉公,積心殚力,俾水患永除,民複舊業,惟爾之功。

    如或執拗乖張,因循冒破,殃民誤國,責有所歸,爾其慎之。

    故敕。

    ”二十五年,總河靳輔奏開中河。

    二十六年正月,工部等衙門會覆。

    監修下河侍郎孫在豐等疏稱:“先将近海口之石磁、白駒、丁溪等處估計興修。

    ”靳輔先前請修疏内稱:“高郵以北、車邏以南、邵伯鎮以北所有閘壩,于去歲堵塞。

    高郵以北閘壩亦有可以閉塞。

    ”等語,奉旨修理下河成功,不在高郵州所有閘壩,而在乎堵塞高家堰之壩。

    并黃河南岸毛城鋪等處所有減水閘壩皆堵塞,則黃河之水不流入洪澤湖。

    如洪澤湖既無黃河流入之水,唯止有淮水,将高家堰之壩暫行堵塞,一年後,挑浚下河,方得有益。

    ”又奉旨:“下河工程,今年著止,将高郵州大小壩及高家堰閘壩,照靳輔等所奏,定限堵塞。

    令孫在豐等挑浚海口,其黃河南岸閘壩,著于來年堵塞一年。

    并高郵高堰等閘壩,俱仍照見議,限期堵塞。

    令其預先備齊工料人夫,自今年十二月興工,挖浚下河。

    勿緻違誤。

    ”二十七年正月,中河工竣。

    (靳輔《治河書》)百川莫險于黃河,然自南北通運以來,浮黃河而達者,凡五百餘裡。

    議者莫不以為治河即所以治漕,一似乎舍河别無所謂漕也。

    雖然水性避高而就下地為之,不可逆也。

    運道避險而就安,人為之。

    所慮者為之或不當耳。

    有明一代治河,莫善于洳河之績,然其議倡始于隆慶年間都禦史翁大立,而傅希摯繼之,再曆舒應龍、劉柬星兩河臣,屢興屢阻,迨至萬曆三十一年,河臣李化龍實始通運,卒避黃河三百裡之險,至今賴之。

    嗣後直口塞,董口淤,駱馬湖又淺澀不行。

    臣因有開皂河之請,而洳河之尾闾複通。

    然自清口以達張莊運口,河道尚長二百裡。

    重運泝黃而上,雇覓纖夫,艘不下二三十輩。

    蟻行蚊負,日不過數裡。

    每艘至費四五十金,遲者或至兩月有奇,方能進口。

    而漂失沈溺,往往不免。

    蓋風濤激駛,固非人力所能勝也。

    康熙二十五年,題覆詞臣張鴻烈,聖心愛民已極。

    案内加築北岸遙堤,後複加籌酌。

    若于遙縷二堤之内,再挑中河一道,上接張莊運口,并駱馬湖之清水,下曆桃清山安,入平旺河以達于海。

    而于清口對岸清河縣西仲家莊建大石閘一座,既可以洩山左諸山之水,而運道從此通行,避黃河之險溜,行有纖之穩途,大利也。

    乃決計題請奉旨興工。

    至二十七年正月而工竣。

    連年重運一出清口,即截黃而北,由仲莊閘進中河以入皂河,風濤無阻,牽拽有路,又避黃河之險二百裡。

    抵通之期,較曆年先一月不止。

    回空船隻永無守凍之憂。

    在國家歲免漂失漕米之患,在各運大則無沈溺之厄,小則省雇夫之費。

    蓋自吳開邗溝,隋開禦河,曆唐宋元明,漕東南以濟西北者,無不仰藉黃河以為灌輸。

    既欲去其害,又欲收其利,故治河愈難。

    至我朝康熙二十七年,而運道之利黃河者僅七裡矣。

    或有議于中河北岸宿遷境内建減水壩數座,以洩漲者。

    臣曰:不可。

    蓋中河之水,但患其弱而不患其強。

    若北岸遙堤減壩一建,則清水弱而黃必有内灌之憂,河身立淤矣。

    今當大工屢興之後,錢糧未敷,未敢 輕議。

    若工帑稍充,再将遙堤加修高厚,更于中河之北挑重河一道,即以挑河之土築成重堤,于西甯錫成兩橋之間建閘一座,既以分洩東省之異漲,又以灌溉宿桃清等七州縣之田畝,即遇黃淮并漲亦可分洩入中河,以并出平旺歸海,真永賴之策。

    而臣初議挑中河之舉,原拟如是,故有中河之名也。

    又運艘自清口入仲家莊閘,雖日截流而北,然逆流而西者居多。

    若于清河治東陶家莊再建一閘,重運則由陶莊而入,回空則由仲莊而出,則俱順流矣。

    且兩閘并建,用備不虞,尤為萬全。

    統志之以俟來者。

    四月,上谕滿洲大臣學士九卿詹事府科道等及往看中河等官:“前于成龍奏雲:‘靳輔開中河無所裨益,甚為累民。

    河道已為靳輔大壞。

    ’令凱音布往看中河。

    雲:‘現有商賈船行不絕。

    若塞支河之口,則駱馬湖支河之水彙流中河,水勢現大,漕艘可通。

    ’于成龍又奏,王新命曾向伊雲:‘靳輔從上河放水。

    ’今若以此問王新命,王新命其肯任受乎 ?前召九禦至乾清門會議,皆畏懼于成龍,無一人敢與辯難,悉順于成龍之說。

    以河務盡為靳輔所壞,惟朕獨與衆人異,謂靳輔不為不盡心于河務,若雲靳輔治河不善,全無裨益,即靳輔亦不心服。

    朕未親至下河,不甚深知。

    若上河自宿遷至清河之兩岸,河底及高家堰以至廟灣并運河諸處,朕皆洞悉。

    數年來河道未嘗沖決,漕艘亦未至有誤。

    若謂靳輔治河全無裨益,朕亦不惬于心矣。

    于成龍在直隸愛民緝盜,居官頗優。

    但懷挾私仇阻撓河務,殊為不合。

    朕非欲起用靳輔,祗以河工所關甚大耳。

    今九卿已将靳輔議罪,皆言其治河無益。

    若王新命聞之,亦必順從于成龍之說,以靳輔所治不善,因将原修之處盡行更改。

    是伊等各各懷私忿,遂緻贻誤河工。

    可乎 ?且使黃河自宿遷以下沖決,猶可修治。

    若宿遷以上,或至泛濫,則為害甚大,所關非小。

    今應遣明悉大臣看閱,将作何修河之處,詳确定議,此看閱河道,著圖讷馬奇、張玉書前去。

    須将毛城鋪、高家堰等地方遍閱,就靳輔所築之處甚善而斷不可改者有幾,不善而應更治者有幾,詳悉商酌定議以聞。

    靳輔以丈出民間餘田作為屯田,及沮抑開浚下河,其罪誠不可逭。

    至有言黃河底漸高,此斷不可信。

    譬之盆内貯水,遇風且溢出使黃河果高,一有風濤,其有不漫漲橫流決堤潰岸者乎。

    爾等明晨速往同九卿會議具奏。

    ”二十八年正月,聖祖南巡,駐跸瓜洲陳家灣地方,命修理高郵州南北一帶殘缺磚石工程。

    三月上谕:“朕前閱中河,初疑其狹隘。

    今行經丹陽,閱視河道,亦複狹隘。

    又聞衆官民俱言中河挑浚有益,所關甚大,爾等會同總河總漕确議具奏。

    ”八月,奉旨儀真河閘關系運道,著河道總督會同江南江西總督、漕運總督詳閱定議具奏。

    二十九年,上谕:“河道關系最為重要。

    以前一二年,雨水鮮少,河道官員必将河務視為常事。

    今年景象,雨水似多,應行文總河嚴行曉示所屬官員,無分晝夜防守,務使河道不緻有危。

    ”三十一年十月,奉旨,中河張莊運口築堤建閘等情。

    著河臣将工費估計。

    三十二年,築中何兩岸束水堤。

    修清河縣廣濟閘,在治西仲家莊,舊名仲家閘,至是修之,改今名。

    閏五月十日,上谕内閣:“保護中河堤岸之子堤,總河于成龍前奏稱最為緊要。

    請急行修築。

    今奏言水勢盛長,難以興工。

    俟水涸之時始行修治。

    朕思河務所系甚重,必待水涸始修。

    倘夏秋水澤泛漲,保無有沖決堤岸之事乎。

    可速敕于成龍再加詳悉酌定具奏。

    ”三十四年,清河縣建永濟閘,在甘羅城南太山墩北,與惠濟相望。

    又建康濟閘,在治東陶家莊右。

    又建雙金門閘,在廣濟閘北。

    又建小閘在雙金門閘北。

    三十五年,總河董安國題改建高郵湖西堤易土為石。

    三十八年三月,聖駕南巡閱河。

    奉上谕河道總督于成龍:“朕自淮安起行,沿途細閱河堤。

    除河底已高,東邊甚窪,毋庸置議外。

    朕所駐跸界首鎮前湖邊,用水平測算,河水比湖水高五尺八寸。

    揆此湖水似不能越此堤而入運河。

    前往高郵未知若何。

    但當湖之石堤,雖被水汕壞,朕細閱被人搬去損壞之處,亦複不少。

    此固屬要工,修築亦不甚難。

    爾差賢員作速查驗偻工修築。

    ”又傳旨予成龍:“朕自淮安一路詳閱河道,測算高郵以上河水比湖水高五尺八寸。

    自高郵至邵伯,河水湖水始見平等。

    應将高郵以上當湖堤岸修築堅固。

    高郵以下河之東堤,亦應修築堅固。

    至于邵伯地方因無當湖堤岸,而河湖合而為一矣。

    不必修築堤岸,聽其流行。

    高郵東岸之滾水壩涵洞,俱不必留用。

    将湖水河水,俱由芒稻河人字河引出歸江。

    入江之河口,如有淺處,責令挑深。

    如此條治,則湖水河水俱歸大江,各河之水既不歸下河,下河不必排修。

    ”又谕于成龍等:“著将運河東岸堤工,凡有石工殘缺者仍補修石工。

    其土工堤内有水之處,下埽幫築減水壩。

    俱堵塞堅固,用心防護。

    越壩更屬緊要,亦著加幫防護。

    淮安府泾澗兩河,必須挑浚深通,毋任淤墊。

    如有漫頂堤内積水之處,即釘排椿。

    幫築減水各壩,俱著堵塞堅固,堤防要緊。

    ”又谕:“人字河若有窄狹處,可以相機挑挖。

    凡有需水舊口,修砌涵洞,令民灌田。

    堤岸單薄處,亦酌量加幫。

    ”又谕于成龍等:“運河東岸再加高寬,不必開減水壩。

    其涵洞與金灣滾壩,舊有河身,民間用水灌田,仍照例開放減水壩。

    著河官堵塞堅固,用心防守。

    至新加堤岸,亦著爾選擇官員。

    或五十丈,或六十丈,責令加意防守。

    西堤土石各工,亦上緊偻修。

    高家堰亦速修完。

    下河田地不過一二年,可以見出。

    ”叉谕于成龍:“爾回去即看歸仁堤高家堰清口甚屬緊要。

    徐廷玺著往揚州去,往回查勘永安各石工,并東西岸各工,與堵塞減水壩。

    将京中帶來各官,每員或五十丈六十丈,各責令用心防守,無得疏虞。

    ”八月,總河于成龍等題準清江大閘加高四層,又将大閘北岸下雁翅倒卸十丈,并越河閘東雁翅酥碎磚工十二丈,一并改砌石工。

    又将闆閘關口埽工一百二十丈改建石工。

    又将盤糧廳前埽工五十五丈,淮城西門外護城椿埽堤工三百六十丈,改建石工。

    又估挑澗河,自興文閘起,至劉均溝止,長一萬四千零三十二丈八尺。

    并泾河自閘下起至射陽湖邊止,長八千二百五十丈。

    頭石工頭磚工長三十丈,中石工長一百五十七丈,尾石工尾磚工長一百三十一丈二尺,石工磚工長一百五十八丈,磚工仍修砌磚工,石工加高二層。

    九月,建南運河滾水石壩。

    加幫高堰堤工,自武家墩起,至小黃莊止;自小黃莊起,至周橋止;自周橋起,至棠梨樹止,分三段修築。

    舊有唐梗南北中三壩,及毛家圩南北二壩,夏家橋減水壩,凡六座,皆堵塞。

    挑挖王家營陶家莊引河二道,建陳家莊挑水壩一座,挑溜入陶莊引河,使黃水不至倒灌。

    又改建惠濟祠後石堤一百六十二丈,以資防護。

    是年,以中河南岸窪下,子堤不能堅久,盛家道口起挑新中河一道。

    改北岸為南岸,另築北堤。

    三十九年三月十五日,奉旨:“邵伯更樓決口,自去歲奏報,屢據奏稱偾工修築。

    乃迄今尚未報完,以緻漕艘十有餘隻漂沒擊碎,其阻滞江幹及瓜揚一帶地方不能前進者甚多。

    著該督設法倍料兼工堵築,刻期報完,勿緻再誤”。

    十七日,河道總督張鵬翮面奉聖訓,“引河水使之由人字河芒稻河入江,朕所見最真,爾必須力行,不可忽也。

    ”四月,九卿詹事科道議準張鵬翮請挑浚下河。

    奉旨,依議速行。

    五月,上谕員外郎拖克拖和中書張古禮:“著馳驿前往河道總督張鵬翮處,将修過河工情形閱看,伊等無有專責,将工程令張鵬翮繕寫折子,交與伊等帶來啟奏。

    ”七月,總河張鵬翮請中河出口仍舊。

    奉谕旨行。

    九月,總河張鵬翮題改中河奉旨:“前于成龍奏稱将中河改移。

    朕屢經谕其恐有未便。

    今張鵬翮所奏中河事宜甚當。

    著照所奏行。

    打十二月,總河張鵬翮奏覆天妃閘建置中河石閘二座。

    部議覆準。

    奉旨依議速行。

    四十年正月,從總河張鵬翮請,修高寶江都運河堤岸。

    二十二日,張鵬翮題南河節宣豫防事宜奉旨:“這所奏已得河工秘要,著九卿詹事科道會同速議具奏。

    ”九卿等議覆,奉旨依議速行。

    十一月,張鵬翮請将高郵州陸漫閘西岸改築土堤。

    奉旨陸漫閘西岸改築土堤。

    内外鑲柴,見今錢糧雖省,但蘆柴易緻朽爛,二三年後又緻重修。

    張鵬翮在任時,雖無可虞。

    若張鵬翮或離任,或黃淮水漲有危險之處,鑲柴工程朽爛,豈不更難。

    著将這情由備寫,差員前往張鵬翮處,令其确議具奏。

    張鵬翮遵旨确議奏聞,奉旨著修石工。

    改建清江汛北岸版石工。

    加高龍汪閘四層,見今鞏固行漕。

    修清江汛北岸越河閘一座。

    建中河口門南岸石閘一座,金門口寬二丈二尺,高三丈一尺二寸。

    四十一年二月,建濟運閘一座,金門口寬八尺。

    運河水小即行啟版開放,運河水大即行下版堵閉,以濟漕運。

    又加幫武家墩後橫堤。

    又築攔湖戗堤。

    十一月從張鵬翮請浚運河。

    四十二年正月,界首以下河道工竣。

    二月聖祖南巡。

    谕總河張鵬翮:“駱馬湖竹絡壩口門宜留。

    ”四日又奉上谕:“仲莊閘清水出口,逼溜使南,恐運口有礙。

    應于陶家莊以下楊家莊挑引河,令中河之水從此出口。

    于運口有益,雖楊家莊地勢低窪,即使倒灌,不過一二裡,清水仍然頂出。

    著即相度形勢,估計具奏。

    仲莊石閘暫停。

    ”五日,又奉上谕:“王公堤關系運河生民最為緊要。

    堤岸單薄,樁工漸朽,應再加幫,以資捍禦。

    不可因淤灘可恃而忽之。

    築駱馬湖竹絡石閘東絡長二十二丈,西絡長十丈,各寬三丈。

    口門二十三丈。

    ”是年,移運口于楊家莊,遂建禦示石閘一座。

    四十四年,聖駕南巡。

    三月十一日,奉上谕:“運河東堤保守最為緊要。

    堤岸應行加幫。

    高郵迤南河水高于湖水,東西兩堤卑薄,加幫修砌量建石工。

    ”三月十八日,上谕河道總督張鵬翮及河工官員:“今河工雖已告成,不可不預為修理防護,以圖善後之策。

    朕見淮揚一帶堤岸卑薄,未為甚妥。

    倘不加保護,以緻沖決,則淮揚地方百姓何以能安。

    爾等宜急籌之。

    ”閏四月,上閱惠濟祠石工,谕總河張鵬翮等:“朕三十八年閱河,爾等所跪之處,俱屬黃水。

    今清水暢流,逼黃,竟抵北岸,僅成一線,朕心甚為快然。

    睹此形勢,朕之河工大成矣。

    ”是年,命于王家營迤下鮑家營疏引河,洩黃河漲水。

    由張家集範家河三岔口,曆石項湖入五丈河,下潮河入海,兩岸築堤,于河口建壩,以時宣洩。

    四十五年,總河張鵬翮題建文華寺閘一座。

    閘下挑河一萬四千八百九十三丈,兩岸築堤。

    (《裡河廳冊》)是年,因運河水勢大長,兩岸堤土難以容受。

    有關運道民生,奉上谕造石閘一座,金門寬一丈五尺六寸,南岸閘牆共長十六丈,北岸閘牆共長十四丈,砌高二丈四尺。

    閘下挑引河一道,由楊家廟單楊口至白馬湖。

    一遇桃伏秋汛,運河水漲,随即開放。

    宣洩水下白馬湖,水涸堵閉。

    并将澗河挑浚深通。

    又挑挖清溝河,使澗河水勢歸海。

    四十六年,總河張鵬翮以前建南關車邏二壩不敷宣洩,更造五裡中壩一座。

    壩下開挑引河,自中壩下起,由臨澤至寶應三王河射陽鎮,共長一萬七百三十六丈八尺。

    是年,修築大墩分水處西岸草壩。

    (《裡河廳冊》)總河張鵬翮奉上谕指授,将大墩分水處西岸草壩再加寬大,挑清水多出黃水一分,少入運河一分,不緻運河東壩受險。

    張鵬翮即行題估,于四十七年修築,加寬二丈,周圍長二十九丈,分挑水勢,敵黃濟運。

    六月六日,上谕工部:“頃朕閱視河工,見黃淮俱已安流,運河亦較前深通,重運無阻,但湖水大漲,則運河東壩尤屬緊要,應速興工加修。

    這工程交與總河詳勘。

    動用各省督撫捐輸河工銀兩,盡心堅築。

    工完報部察核。

    其天然壩建閘開河等工,亦著将此項錢糧動用。

    乃四十七年,總河張鵬翮疏題,揚州府屬内江都東堤腰鋪、中腰鋪、南越潭三處,及邵伯蕭家涵起,至萬緣庵止。

    萬緣庵起至壩口止,并黑魚塘諸處石工,及金灣三閘間堤東關對河沙壩石閘并皆坍卸,宜修築以資運道。

    奉旨準行。

    四十九年,總河趙世顯改建天妃閘外越河添置石閘一座。

    五十一年,添建九裡岡談家莊水壩一座,拆建泾河閘,浚崇家灣等處運河。

    五十二年,建築中河口門頭閘,南北兩壩建雁翅共長七十五丈。

    五十三年,修惠通、惠濟二閘。

    五十四年,宿遷中河口門頭壩,下及崔家宅柳園頭二處,建挑水壩四座,又桃源之九裡岡七裡溝二處建壩二座。

    是年,修建邵伯鎮石工,自奶奶廟起,至蕭家石涵止,又修築壩巷口石工,丈尺一如前制。

    五十五年,總漕施世綸将瓜洲繞城河開壩行漕。

    (《江防廳冊》)向來漕運俱由瓜洲閘行。

    其閘下運河南岸花園港一帶,乃糧艘之所停泊者。

    至五十四年,江溜北趨,将花園港地方沖塌一百二丈,以至屯聚無多,總漕施世綸移咨河院,恐糧艘遲滞,權将繞城河開壩行漕,至雍正六年築塞。

    建運口築壩以濟運行。

    五十六年,加修山陽運口臨湖埽工二百九十丈。

    又于吳家莊建挑水壩一座。

    胡家莊、顔家莊、九裡岡諸處各建壩一座。

    五十七年,宿遷龔家莊建魚鱗壩三座。

    五十八年,堵築高郵擋車樓迤南缺口。

    建築談家道挑水壩一座,建築九裡岡魚鱗壩二座,建築葉家莊迤下魚鱗壩一座。

    五十九年,修築高寶江三邑西堤石工,于寶應西堤柳園頭迎湖險工二段,加幫下埽,以禦風浪。

    修築平橋汛北岸洞口堤,建築窦家林挑水壩一座。

    六十年,浚邳州運河徐塘口。

    加修清江汛北岸小壩碑亭北角樓西門并三城壩等處堤工。

    以保運道。

    挑浚山陽縣澗河。

    是年,總河趙世顯以寶應張家直對河等處并高郵護城堤工,為風浪所掣,漸次坍卸。

    議于張家直對河起,至白田鋪止,長二百二十八丈,又秤鈎灣長四十丈下埽幫築。

    其高郵護城東西堤補砌磚石。

    奉旨依議行。

    築山陽南岸韓家莊挑水壩一座。

    建桃源北岸九裡岡挑水壩三座。

    叉建宿遷吳家溝濟運草壩一座,長五丈。

    内通湖挑挖引河一道 ,長一千二百六十三丈。

    六十一年,署總河陳鵬年題準,徐塘口迤上挑挖越河一道,接入彭家河行運。

    又浚宿遷王家岡西湖口正引河及東西支河各數百丈。

    又浚九裡溝對岸及王家營二處引河。

    添修駱馬湖竹絡閘東裹頭二十五丈,西裹頭十五丈,口門隻留十五丈,以遏黃水内注,而運河始免沙淤。

     雍正元年,挑王家營正引河及東西支河,築清口東西束水壩。

    二年總河齊蘇勒題準,宿遷西甯橋迤西建攔水三合土壩,兩頭築攔水堤六百丈。

    建邳州運河河清、河定、河成三閘,閘旁并開月河以便漕。

    河清閘一座,兩牆各長二十二丈四尺,高二丈八尺八寸,金門寬二丈二尺,閘旁月河一百二十丈。

    河定閘一座,兩牆各長二十二丈四尺,高二丈八尺八寸,金門二丈二尺,閘旁月河一百二十丈。

    河成閘一座,兩牆各長十六丈四尺,高二丈七尺六寸,金寬門二丈二尺,閘旁月河一百三十八丈。

    十一月,總河齊蘇勒題準,瓜洲胡家觜運口東岸建護口埽工長一百十八丈,又于唐家莊建築束水草壩一座,兩岸各長二十丈。

    三年,浚江口至奔牛閘一百六十裡運河。

    四年七月,總河齊蘇勒疏奏:“高堰山盱一帶臨湖石堤高卑不等,請通行修理,以高出水面一丈為度。

    背後土堤一律加高,并将大堤單薄處,擇段幫寬,接築湖心石堤,與石工高厚如一。

    ”十月,齊蘇勒議稱:“洪澤湖滾水石壩三座,安砌門檻太高,每遇湖水大漲,不能暢出分洩。

    請将三壩門檻各落一尺五寸。

    所需物料,即于沿河兩岸先年廢棄之閘越石塊内揀選添用。

    ”奉旨依議行。

    五年,加幫江都、寶應東西二堤。

    補修平橋汛東岸磚工,三百十九丈。

    修宿遷中河南岸,上自支河口起,下至九龍廟止,并添築子堤一道。

    建王家溝孔石閘一座。

    駱馬湖經邦閘旁舊中門,築攔河閘一座,長十六丈。

    竹絡壩迤北創築攔水撐堤一道一百一十丈。

    是年署江南總督範時繹奏,會勘地勢水利情形,并應挑應建河道閘座涵洞堤壩等工。

    六年五月,署江南總督範時繹條議,京口一帶運河,請檄杭嘉湖蘇松常鎮太八府州屬,按漕額協解,以充工費。

    九月,郎中鄂禮疏請将蘇松境内凡糧艘經由之處低薄堤岸,悉開溝種樹。

    是年,仍開瓜洲舊閘河漕,浚吳江震澤兩縣運河,共五千五百七十九丈,河面闊十丈,河底五丈,連水面浚深一丈。

    又修築傾圮堤岸,改建如臯唐家閘,并南北石涵洞,及挑挖引河等,共計夫料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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