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外交史料選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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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寄張之洞唐景崧有人奏日國内空虛若以水師深入使彼有内顧之憂着商奏電
直督李鴻章緻總署報日以我所赍國書文理不全不允開議加給國書似仍無濟電(三件)
使日張蔭桓邵友濂奏和戰相為表裹請饬統兵大員實力防剿折
閩督楊昌浚緻軍務處閩省饷绌懇饬撥百萬濟急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日議犯京攻台請遷幸熱河電
使日張蔭桓緻總署導旨回京并邵友濂請假電(附旨)
津道盛宣懷緻軍務處轉港電日兵船至台灣水線已斷電(附旨二件)
使英龔照瑗緻總署報俄法英有保大局杜侵占之約現集艦觀日動靜電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拟以台灣作保向英借款請其派兵輪保衛電
總署奏敵情叵測時勢阽危李鴻章應赴長門會議折
全權大臣李鴻章奏遵旨赴日本議約預籌大略折(附上谕)
特授李鴻章議和全權敕書
署江督張之洞緻軍務處請饬北洋大臣添辦電線以通軍報電(附旨)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請旨饬令林維源籌借軍饷百萬兩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報乘德船至馬關晤日全權函請停戰意似遊移請告
張之洞唐景崧緻軍務處報會商搗巢截寇辦法電
署江督張之洞奏押款保台如以為可當遵旨再電龔許兩使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請商各公使饬觀戰各兵輪勿入口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日船遊弋恒春已囑劉永福撥營策應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日船犯澎被我炮台擊沉電(附旨)
台撫唐景崧奏報與元豐順商借三百萬以應急需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澎湖電斷劉永福欲援無船甚屬可危電(附旨)
台撫唐景崧奏澎湖接仗情形遵旨饬劉永福援恒電
旨寄劉坤一王文韶據李鴻章唐景崧電日拟攻台并有日船将至大沽着嚴防電
閩督譚锺麟緻軍務處日攻澎湖經我軍擊傷百餘人電(附旨)
閩督譚锺麟緻軍務處有英輪過澎言澎無日輪并未失守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澎湖戰事閩省難助祗得就地募兵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報澎湖失守電(附旨)
閩督譚锺麟緻軍務處報閩省民情安定并台南北各軍布置情形電
江督劉坤一緻軍務處報日船遊弋秦皇島洋面南竄及籌慮台灣安慰遼沈居民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報台民憤駭謂北省停戰台獨向隅懇饬所有兵輪并粵省鎗彈運台援應電(四件、附旨三件)
幫辦軍務宋慶緻軍務處報停戰期内留銘嵩軍駐石山站自率毅軍移紮大淩河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和議條款可賠費不可割地又台民投效殺賊者日有數千人請增營添械電(二件)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有日策士獻計若停和議不允賠款彼計立窮又日瘟未息刻在澎抽兵電(二件)
閩督譚锺麟緻軍務處報日據澎疫盛台南北無事電
江督劉坤一緻軍務處現各軍鎗械略富兵勇銳氣可用賠款割地無此辦法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與日訂約經已畫押并傷已收口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台民呈稱願效死勿割台地電
津道盛宣懷緻總署巴蘭德稱德約俄法向日外部說不允馬關條約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台民不服割地恐激他變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奏中日會議和約已成折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派員咨送與日議和各條款文
換約大臣伍廷芳等呈總署換約事竣親赍約本請陳奏文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請廢約再戰并商各使公斷速罷前議電
署江督張之洞奏和議各條萬不可允電
閩督譚锺麟緻總署台地難交賠款難籌請動以情理寬展年限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懇将割台事請各使公斷電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日約極無理請商英俄相助電
台撫唐景崧奏陳台民萬衆一心請歸英保護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拟将全台密畀各國為租界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台民不願歸日拟與劉永福留台為民作主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據紳民血書稱誓不從日請照公法以民意為從違電(附旨)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台民願歸英保護請商英使以解倒懸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改約另議不敢孟浪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台民聞三國阻約人心稍定電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台灣民變正合西例可冀西洋各國動聽電
閩将軍穆圖善緻總署請朝廷俯察群言駁廢謬約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朝廷若不割地事猶可為電
道員易順鼎奏醜虜跳梁不宜遷就權奸誤國不可姑容請罷和議疏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台之存亡視批約準否乞密示消息電
張之洞陳寶箴譚繼洵德馨李秉衡唐景崧張聯桂等緻總署報日事各國商有辦法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詢已否與法使立約保台祈示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台灣變在俄頃請商法輪速來電
換約大臣伍廷芳聯芳緻總署遵旨與日使換約并日使送還照會三件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聞法廷欲制台澎日軍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請聯合各國公保台灣電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請借德商瑞記款一百五十萬鎊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請撥饷二百萬兩濟台電
台撫唐景崧奏請饬總署邀同各國公使與日本商安台民之策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伊藤對台事未覆法議保台似尚遊移電
總署與法使商保台事問答筆錄
旨寄張之洞着撥洋鎗一萬枝解台惟宜慎重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台事曾請英俄法調處獨未及德似未周到電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請拒日增索賠款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伊藤電日已派台灣巡撫請我派員辦理移交電
使英龔照瑗緻總署報法與他國密議台事暫不使華與聞恐生枝節電(附旨)
美使緻總署日政府派桦山為台澎巡撫請轉達中國照會所派欽差姓名函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報已請伊藤令桦山暫緩起程乞囑唐撫勿固執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倫敦電日派台督欲俟交款後撤遼駐軍電
署江督張之洞奏據台灣紳民公禀堅留唐撫劉提仍理台事電
台撫唐景崧奏懇饬商日外部令日員從緩來台電
使俄許景澄緻總署報俄德不及顧台并請由江省謝其好意電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王之春電法外部謂遼事力已盡不欲再舉援台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伊藤電桦山計日到台請告唐撫籌備電
旨派李經方前往台灣與日使商辦事件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德俄均未必與日興戎中朝必應慎籌電
德外部緻總署台灣華兵日增如再開仗損失更多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代李經方懇辭往台商辦事件請代奏電
駐法參贊慶常緻總署晤法外部謂台事難再申前議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德政府電稱伊藤謂中國已将台灣主權讓與日本勿庸會議電
旨普台撫唐景崧開缺來京及文武各員内渡電
旨着許景澄将台變各情詳告俄廷電
軍機處奏請饬李鴻章仍令李經方赴台辦理交割片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遵旨饬李經方赴台并請令顧肇熙楊岐珍科士達襄助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接伊藤電交接台灣專使彼此均有全權為妥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頃覆伊藤倘台民叛亂不已無法交接請原諒電
台撫唐景崧緻樞垣李經方來台交割台民憤極請押款贖回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法為保台起見派兵輪來台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伊藤稱兩國派員以淡水為會齊之所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奏唐撫不遵旨撤兵橫生異議請朝廷勿為所惑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奏已請伊藤知照桦山俟台地平靜李經方徑赴淡水會商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報台民強留攝行民主國總統事請代奏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伊藤請特派大員即赴淡水李經方應否速往電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台已自主未便接濟饷械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全台不服日願為華民請代奏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遵饬李經方往台密授辦法暨報起程日期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已電伊藤照約交出台灣主治權作為了結電
總署緻張之洞轉唐景崧宜設法早歸免生枝節電
旨着張之洞譚锺麟饬海口官弁禁止運械往台電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報粵軍與日戰獲勝仍進剿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報李經方已到淡水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龔照瑗報英廷接唐撫電告台灣自主拟不覆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據楊岐珍報台事實情帶營回廈電
旨着李鴻章告日使和議既定中國斷無嗾使台民自主之理電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基隆不守台城瓦解事不可為電
署直督王文韶緻樞垣黃遵憲陳台灣自主應将唐撫為民劫留向日聲明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報李經方到基隆商辦交接台灣問答電
閩督邊寶泉緻總署台灣城内紛亂唐撫赴滬尾日兵尚未入城電
旨着劉坤一等轉饬前敵各軍小心防守毋啟釁端電
慶裕邊寶泉緻總署唐景崧等拟往申被兵士扣留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報覆伊藤電款留林董現已到津赍有國書俟晤時再陳電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報唐景崧到滬日兵已入台北電
李鴻章王文韶緻總署報日使林董到津問答節略電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報唐景崧脫身内渡應否遵旨陛見電
閩督邊寶泉緻軍務處報日用兵輪八艘載兵萬餘由基隆上岸南進電
旨寄張之洞唐景崧有人奏日國内空虛若以水師深入使彼有内顧之憂着商奏電
電張之洞、唐景崧:有人奏「日人國内空虛,若以水師深入或遊弋各處,使彼有内顧之憂,即可緩其肆擾」。
着商酌奏聞。
(正月初九日) 直督李鴻章緻總署報日以我國所赍國書文理不全不允開議加給國書似仍無濟電 (三件) 密新。
路透來電:『日本以中國議和大臣所赍國書文理不全,不允開議;華使仍不即離日,日乃遣員護送。
該大臣前赴長崎,英、法、俄三國駐華、駐日使臣已接到各該國政府訓條出而調處,言歸于好』雲。
(正月十一日) 頃譯張、邵兩星使緻駐京美使電雲:『日以中國使臣議事須請示國家,無權議事,即非全權大臣。
且電報來往,必遲延日期;不肯議事。
如中國派便宜行事與全權大臣,毋庸請示國家,則願會議雲。
又因廣島系辦軍務首要之區,不允我等駐紮;即日拟繞長崎回滬』雲(正月十一日) 滬局密電:『加給張、邵國書,似仍無濟。
訪察各國有識者之論,日若犯至北京而後可公論相助;現時無策』雲。
(正月十五日) ——以上見原書卷一百零四。
使日張蔭桓邵友濂奏和戰相為表裡請饬統兵大員實力防剿折 議和專使張蔭桓、邵友濂奏:為和戰相為表裡,請旨饬下關内外統兵大員實力防剿,以冀事易就範事。
竊臣蔭桓初十日陛辭,十六日冒險出塘沽登舟。
十八日抵滬,晤臣友濂,謹将密旨暨國書敕書及田貝往來函電公閱;随即電達總署。
二十四日,欽奉電旨:『前據張蔭桓電奏「業經抵滬」,諒已與邵友濂會商一切;即着該侍郎等克日出洋,勿庸另候谕旨。
并将起程日期電覆。
欽此』。
即于是晚覆奏,電請總署代遞在案。
臣蔭桓出京行抵通州,接翰林院學士準良書;謂臣以一身任天下之怨,到滬後宜疏陳敵情貪狡、不可以和,兵氣轉圜、可以一戰,請命回京等語。
迨行抵滬上,匿名揭帖遍布通衢,肆口诋譏,互相傳播;雖于審度利害、衡量短長漫無一當,而人心思奮,具見同仇敵忾之誠。
溯查同治十年,日本遣其大藏卿伊逢宗城來求立約;逾年,又遣其外務大臣副島種臣來華換約;十三年台灣生番之役,兩軍相持,日本則有參議大久保利通之使;光緒十一年朝鮮之役,又有伊藤博文之使。
二十餘年間,中、日訂約重事,日本悉派其大臣前來,隐以有禮自處。
此次中國派員前往,援公法報施之義,亦交際之常;尚非刻意遷就。
特人情狃于習見,辄以臣等之行妄生訾議。
臣等仰體皇上維持國本、不忍生靈塗炭之意,人言在所不恤。
惟是禦侮之策,能戰而後能和。
當此敵焰方張,邊城屢陷,兇鋒曾未一挫;且自中外通好以來,日本每以所訂約章不得媲于泰西積怨,已非一日。
度此次多方要挾,早在聖明洞鑒之中。
臣等恪守訓谕,力持大體。
非特索及疆土,固當正言堅拒;即準韓自主、償日兵費曾經各國使臣居間調處,而索費過巨,臣等亦萬難與商。
停戰之說,更不敢輕發;縱彼舉以為言,仍當電候聖裁。
總之,和議之難易,必視戰事之利鈍為轉移。
現在各路大軍雲集,一聞和議,恐将士為之遲疑。
臣蔭桓行抵津、沽晤吳大澄,囑展緩行期以俟捷音,如果連獲勝仗,直可坐緻彼來;所言不為無見。
茲奉命克日起程,臣等訂定船期,束裝東渡。
惟有籲懇聖明,饬下關内外統兵大員一意籌戰,力求實效;勿以臣等之行,意存觀望。
他日和議可成,彼固不敢别有觊觎;即和議不成,我亦不至漫無準備。
不勝激切待命之至。
謹奏。
(光緒二十一年正月十二日) 閩督楊昌浚緻軍務處閩省饷绌懇饬撥百萬濟急電 閩省饷绌,所借五十萬早罄;續借則洋行多方刁難,已允複翻。
此際請撥部款,誠屬不達時務;而司道庫搜括殆盡,捐借亦鮮成效。
聞戶部已借洋款七千五百萬,已撥給台灣百萬兩;可否懇天恩饬部撥百萬以濟閩急?請代奏。
(正月十三日)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日議犯京攻台請遷幸熱河電 得密電,日相大鳥圭介議攻台,以萬數千兵先駐琉球,制有鐵牌車登岸為營,由台後山、或恒春、或據住琉球進攻台南;日主欲先犯京師,取威海由山東進兵等語。
伏查攻威海已有明征、又不就和議,志在犯京無疑;計無可禦,憂恻之至!乘輿遷幸,似萬不可遲;必求大駕安處無驚,而後臣民得以設謀洩憤。
遷陝太遠,不得已或請暫幸熱河,似去敵氛略遠。
海外僻遠,未知果有此議否?再,請敕下号召海内豪傑:無論海寇、馬賊,有能奪回失地一處者,予以爵賞,世守其土;有能捐輸鎗械助戰立功者,爵賞同。
東征之策,電商江督,尚未覆。
至後山綿亘與前山同,無力多布防營;且琉球距鳳山二百餘裡,孤島難守。
台無兵輪,此等小島甚多,防不勝防;駐兵亦置之絕地。
劉永福新募四營甫到,催其出駐鳳、恒一帶。
設有警信,臣惟竭力督守。
饷項奇窘,部撥洋款百萬兩,請旨饬下早議速交,以濟眉急。
(正月十四日) ——以上見原書卷一百零五。
使日張蔭桓緻總署遵旨回京并邵友濂請假電(附旨) 奉署傳谕旨,慚感曷勝。
蔭桓遵即回京,友濂現在患病;除另行奏請假、餘恭折奏陳外,先電聞。
正月二十三日,奉旨:『電張蔭桓、邵友濂:張蔭桓着即回京供職,邵友濂即赴湖南巡撫署任。
此次日本不允開議,非該侍郎等之咎;所請即毋庸議』。
津道盛宣懷緻軍務處轉港電日兵船至台灣水線已斷電(附旨二件) 港電:『澎湖相近,見日兵船六艘至台灣。
水線昨日午後已斷』雲。
正月二十七日,奉旨:『電譚鐘麟:據盛宣懷電稱香港電雲:「澎湖相近,見日兵船六隻〔至〕台灣。
水線已斷」。
唐景崧久未來電,恐因線斷之故。
該處饷力未敷,如因戰事封口,譚當設法兌給應用;并谕唐景崧督饬劉永福等嚴防』。
『電譚鐘麟:澎湖既有日船,水線已斷。
戶部所撥台饷百萬,設台灣不能彙兌,祗能彙至福建,着譚鐘麟設法運解』。
(正月二十八日) ——以上見原書卷一百零六。
使英龔照瑗緻總署報俄法英有保大局杜侵占之約現集艦觀日動靜電 俄使持主電密告慶常:俄、法、英有「保大局、杜侵占」之約,應俟日說出索項,如華不允,再出評論方能得力等語。
法外部告慶常:前電催日速和,日複願和;未知誠心否?戰守難松,京兵宜用快鎗炮,重根本;奉、直宜防日登岸,抄襲山海、津、沽。
英、法各遣一艦赴台、澎,探日船行蹤。
英、法、俄現集戰艦六十,不難立斷日路;因不欲輕發,姑觀日動靜等語。
李相三十電悉,即赴英、法外部商。
複電聞,乞告知。
(二月初二日)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拟以台灣作保向英借款請其派兵輪保衛電 傳聞日有索台灣之說,或雲借台灣開礦十年等語。
查台灣偪近閩、浙,若為敵據,南洋事事掣肘。
且其地精華所萃,美利無窮;去年洞向寓居美國之道員容闳借洋款,容複電雲:若肯以台灣作押,可借美國銀元十萬萬元等語。
又上海英律師丹文來言:若中國需銀,可将台灣押與英人借款等語。
洞以其言不得體,峻詞斥之。
但即此兩說,可見外洋豔羨台灣之至。
近來日輪遊弋台、澎,顯系意有專屬。
竊謂此時正可就外洋豔羨之意,另設一權宜救急之方;似可與英公使、外部商之,即向英外部借二、三千萬,以台灣作保。
台灣既以保借款,英必不肯任日人盤據,必派兵輪保衛;台防可緩。
将來借款還清,英國無從觊觎台灣,其權在我。
如照此辦法,英尚不肯為我保台灣;則更有一策,除借巨款外,并請英在台灣開礦一、二十年。
此乃于英國有大益之事,必肯保台灣矣。
總之,英遠日近、英緩日急,英乃強鄰,尚顧大體;日直兇盜,不近人情。
古人所雲「遠交近攻」,此理确然不易。
惟外間耳食之人,恐誤以為将台灣押與英國,橫生訾議;不知曆年借洋款皆寫海關作保押,借款已清,英國何嘗有據我海關而收稅之事。
大局十分緊急,謹陳管見;是否可行?尚候聖裁!請代奏。
(二月初四日) 總署奏敵情叵測時勢阽危李鴻章應赴長門會議折 總理各國事務慶親王奕劻等奏:為敵情叵測,時勢阽危,皇上特遺重臣再申和議;而日本屢次延宕,大學士李鴻章尚未成行。
誠恐日人俟河凍一開,分兵沖突畿輔,則可憂者大矣。
臣等伏思日奴乘勝驕縱,其奢望不可億計;現在勉就和局,所最注意者惟在讓地一節。
若駁斥不允,則都城之危,即在指顧;以今日情勢而論,宗社為重、邊徼為輕,利害相懸,無煩數計。
臣等前日懇請召見,旋奉傳谕,命臣等恭請谕旨。
皇上深維至計,洞燭時宜;令臣等谕知李鴻章予以商讓土地之權,令其斟酌重輕,與日磋磨定議。
昨據田貝送到日本覆電,定于長門會議;李鴻章自應迅速起程,免緻另生枝節。
謹奏。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七日。
全權大臣李鴻章奏遵旨赴日本議約預籌大略折(附上谕) 欽差大臣李鴻章奏:為遵旨馳赴日本議約,預籌大略情形事。
竊臣欽奉谕旨作為頭等全權大臣,與日本商定和約。
當即趱程進京,仰蒙召見三次,誨示周靜,莫名欽感。
連日據美使田貝函稱:『日本來電:中國另派大臣議和,除先允償兵費并朝鮮由其自主外,若無商讓土地及辦理條約畫押之全權,即無庸前往』等語。
疊與王大臣等會議,均以敵欲甚奢,注意尤在割地;現在事機緊迫,非此不能開議。
當經總理衙門函覆田貝,以日本電内欲商各節,均有此全權重任;尚未接準複電。
頃軍機大臣傳奉皇上面谕,予臣以商讓土地之權;聞命之餘,曷勝悚懼。
竊以中國壤地,固難輕以予人。
至于戎狄窺邊,古所恒有:唐棄河湟之地,而無損于靈武之中興;宋有遼、夏之侵,而不失為仁、英之全盛。
征以西國近事,普、法之戰疊為勝負,即互有割讓疆場之事,一彼一此。
但能力圖自強之計,原不嫌暫屈以求伸。
此次日本乘屢勝之勢、逞無厭之求,若竟不與通融,勢難解紛纾急。
詳閱日本緻田貝兩電,于兵費及「朝鮮自主」兩節,均認為已得之權利;而齒龂龂争執,尤在讓地一層。
惟論形勢,則有要散;論方域,則有廣狹:有暫可商讓者,即有礙難允許者。
臣必當斟酌輕重,力與辨争。
所慮者,會議之初,先議停戰,西例隻有議停數日或一兩旬之案;設磋磨未定而停戰限期已滿,彼仍照奮進兵直犯近畿,又當如何處置?至兵費如允償還,多寡懸殊,亦須從容酌定數目。
其所雲「日本想有别事應行整辦」,包藏非止一端,并當相機迎拒;但能争回一分,即少一分之害。
伏念此行系萬不得已之舉,皇上轸念生靈,不恤俯從群議;臣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苟有利于國家,何暇更避怨謗!惟是事機之迫、關系之重、轉圜之難,均在朝廷洞鑒之中;臣自應竭心力以圖之。
倘彼要挾過甚,固不敢曲為遷就,以贻後日之憂;亦不敢稍有遊移,以速目前之禍。
敵情最為兇悍,倘于臣将行之時、既往之後遽以大股北擾,應如何密為籌備之處?聖明自有權衡。
此則區區之愚,尤不敢不預為顧慮者也。
臣俟日本覆電定在何處會議,即行出都,取道天津乘輪東渡,再求面聆訓誨,俾有遵循。
謹奏。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七日,電寄上谕:『李鴻章奏「遵旨與日本議約,預籌大略情形」一折,據稱「日人注意,尤在讓地一層;事機緊迫,非此不能開議。
拟就形勢、方域斟酌輕重,力與辯争;此外所求非止一端,并當相機迎拒」等語。
此次特派李鴻章與日本議約,原系萬不得已之舉;關系之大、轉圜之難,朝廷亦所洞鑒。
該大臣膺茲重任,惟當權衡于利害之輕重、情勢之緩急,即與議定條約,以纾宵旰之憂而慰中外之望,實有厚期焉。
将此密谕知之』。
特授李鴻章議和全權敕書 大清國大皇帝敕谕:現因欲與大日本國重敦睦誼,特授文華殿大學士、直隸總督、北洋大臣、一等肅毅伯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與日本國所派全權大臣會同商議,便宜行事;定立和約條款,予以署名畫押之全權。
該大臣公忠體國,夙着勳勞;定能詳慎将事,締結邦交,不負朕之委任。
所定條款,朕親加查閱,果為妥善,便行批準。
特敕。
(二月初七日) 署江督張之洞緻軍務處請饬北洋大臣添辦電線以通軍報電(附旨) 軍報緊要,由京達外省之電線設有阻滞,必誤事機;宜多設一兩條,乃為周妥。
查湖北襄陽老河口久已通電,似宜将此線接通陝西,由商州達西安或由襄陽達潼關;保定至京,似宜專設一線,不必繞由天律。
拟請饬北洋大臣速辦。
請代奏。
二月初十日,奉旨:『電張之洞:據奏「由襄陽至京另設電線」等語,本日已據王文韶折饬盛宣懷妥辦矣。
前據張之洞電,以台灣作押借用洋款藉資保衛一節,經總署詢問赫德,據雲:「各國守局外例,此議萬不能行」。
該督所奏,究竟有無确實辦法?詳細電覆』。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請旨饬令林維源籌借軍饷百萬兩電 戶部撥付台款百萬,暫補防費。
欲添防兵則苦不能,撤防則無期;亟應預籌接濟。
續借洋債無應;其借華債,則本地紳民皆推太仆寺卿林維源為首。
維源自上年七月報效兩營,月饷五千兩;今與商,僅肯再捐四萬兩。
該京卿巨富,應請旨饬令林維源籌借百萬兩。
如撤防後,其款未經用完,即先退還。
在維源力所能為,在公家不失情理。
伏乞恩準。
(二月初十日)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報乘德船至馬關晤日全權函請停戰意似遊移請告 美使并示軍情電(五件) 真電敬悉。
田貝寄到初八原電:約于西三月十九(即華二月二十三日)到馬關後,再訂兩國欽差會晤日期。
是起程須扣算到日不先不後,乃得體。
鴻定于十九日由津登輪,出沽口後,計四日可到馬關;拟到彼,即駐船上。
随員十餘人,現尚未到。
請斟酌:若田使轉緻日電内有「停戰定約」字樣,宜令各駐使速呈。
遼、渖危急,津、榆亦有警報,藉此或可纾急。
請代奏。
(二月十二日) 田電雲:『據原文,應于西三月十九(即華二月二十三)到馬關,并有不應早到之說』;是以拟于十九日開船。
茲承電示,系華二十一、二日;似可于十七晚登舟、十八日開船。
請酌覆田貝。
(二月十三日) 十二日電詢所坐船名、旗号,拟賃用德商「禮裕」、「生義」兩船,挂有德國旗号,并挂「中國頭等全權大臣」之旗。
望函緻田使轉緻。
(二月十三日) 十七日晚登舟、十八日開駛,随帶文武員弁三十三人。
祈代奏并知照田貝。
(二月十五日) 廿三辰抵馬關,日派全權伊藤、陸奧約期會晤。
二十四日申齊集公所,互閱敕書。
伊、陸言住船不便,諄囑移寓;公館豫備整潔,允明日暫移,以便就近議事。
函請先停戰,意似遊移。
約二十五日再會議,并開所索條款;容俟電聞。
伊藤言别來十年,中國毫未改變成法以至于此,深為抱歉。
探知前六、七日有運兵船多隻出馬關,約五千人,雲往台、澎;确否?遼、渖、榆關軍情若何?乞示。
(二月二十五日) 張之洞唐景崧緻軍務處報會商搗巢截寇辦法電 前奉電旨會商搗巢截寇一節,往返屢商。
之洞意:拟購穹甲快艦數艘、合漢納根兩艘,并趕造極快魚雷炮船十艘、極快公司船三艘改為運船,載兵兩千人,煤數千噸随之,乘虛攻襲;步隊上岸,或毀其台炮、或殲其守兵、或焚其積儲。
若敵内地之兵大至及敵輪還救,則移攻他處。
如海面遇敵,船少則攻、船多則避;遇其運兵、運械之船,則截奪之。
我船駛快,敵不能追;敵若窮追,則收入閩之長門、浙之鎮海、粵之虎門、江之吳淞等處,皆有炮台可以依護。
至造船到華,至速須七、八個月;購船到華較早,駛行不快。
極快雷船,必須定造。
購船多少未定,造船已有成議;惟選将難得其人。
景崧意:欲招募粵邊悍勇遊匪數千,先用此船運往;如有兵船運往繼進,意在深入攻據。
惟募練必須四個月,須有巨饷、利械。
兩人所拟辦法不同;之洞意,總謂民船難往。
竊拟分股,各自籌辦;俟勇齊船到,再看情形商酌。
台灣練成此項兵勇,無論攻日與否,總屬有用;饷械江南籌給。
至購船、定船詳細辦法,另行電奏。
謹遵旨覆陳,請代奏。
(二月十三日) 署江督張之洞奏押款保台如以為可當遵旨再電龔許兩使電 押款保台一節,奉旨詢确實辦法。
竊思惟有探詢外部,方能得其真際。
洞已電龔、許兩使,照兩豪電所陳探詢英、俄外部意思。
或保台,或多予利益如開鐵路、内地開礦、興商務工作等事,肯用勢力助我脅和否?并探詢英、俄另有何欲,令其自言,作為洞之私見空論。
如朝廷以為可商,懇電饬龔、許兩使籌商,方能切實與議。
是否有當?恭候聖裁!(二月十三日)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請商各公使饬觀戰各兵輪勿入口電 各國兵輪來台觀戰,澎湖停有法船;可否鈞處商各國公使,務饬各兵輪遠停口外,勿入口?一恐日船混入,二恐百姓疑駭。
乞酌裁示下! 二月二十三日,奉旨:『電唐景崧:日圖犯台,自在意中。
澎湖所停法船,是否假冒?确查具奏』。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日船遊弋恒春已囑劉永福撥營策應電 恒春見日輪十餘艘遊弋港口;該處無炮台,有防軍三營。
上年十月籌設電報,購線甫到,竣工尚早;消息不靈。
劉永福駐鳳山,距恒春兩日程;已電囑其撥營策應。
澎湖西嶺複見日輪五艘,離炮台尚遠;并饬各軍度鎗炮不能中,勿輕開。
(二月二十六日)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日船犯澎被我炮台擊沉電(附旨) 本日日輪十二隻犯澎城之大城北地方,被我炮台擊沉二隻、壞二隻,餘逃;複回撲,各軍力戰,寇稍退。
恐複來,一切續呈。
二月二十七日,奉旨:『電唐景崧:日犯澎湖,經炮台擊沉二船、壞二船;該逆尚未遠遁,恐其複來,嚴防。
昨據電奏恒春有船遊弋,可饬劉永福妥籌兼顧』。
台撫唐景崧奏報與元豐順商借三百萬以應急需電 需用極急,茲由後路道員賴鶴年與元豐順洋商議準借鎊銀三百萬兩,九五折,周年息七厘,耗用二分;關稅作抵,十年本息攤還。
伏乞恩準饬戶部核準,轉總署電令該行立約交收。
(二月二十七日)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澎湖電斷劉永福欲援無船甚屬可危電(附旨) 二十八日午刻澎電斷,南路竟日聞炮聲;是我軍正力戰,似未失。
惟百計無從策應,劉永福欲援無船;相持日久糧盡援絕,甚屬可危。
二月二十八日,奉旨:『電譚鐘麟、唐景崧:澎湖電斷,又無兵輪接應,将士被困;能否募漁船往探情形?着該督酌辦。
台省布置能否周密?如兵力不敷,能否設法渡往助剿之處?着妥籌』。
台撫唐景崧奏澎湖接仗情形遵旨饬劉永福援恒電 澎湖大城北炮台,昨苦戰半日,敵輪敗退。
由文良港登岸千餘人,我軍接戰,互有殺傷。
查文良港距澎湖二十裡,總兵周振邦帶隊出城策應,未報勝負;炮台、電線均無恙。
湖四面水深,皆可停輪,登岸兵難遍布;倘日再以大隊深入,恐力竭援絕。
遵旨令饬劉永福援恒;凡電可通者,有警尚能籌濟。
(二月二十八日) 旨寄劉坤一王文韶據李鴻章唐景崧電日拟攻台并有日船将至大沽着嚴防電 旨:『本日據李鴻章電奏日人所欲甚奢,恐難就範;伊藤所稱現要攻取台灣。
日新報雲:兵船二十隻在大沽、北塘海面遊弋,查察商船;日主派小弁親王赴旅順督師等語。
連日遽唐景崧電稱:日攻澎湖,已由文良港登岸;台灣恒春亦有日船停泊:是其欲攻台灣之說已确。
津、沽南北口外有無日船來往?着劉坤一随時确探,加意嚴防。
據王文韶電稱:體察聶士成、曹克忠等軍,戰守頗有把握。
但期臨敵果能痛剿得勝、掃蕩賊氛,軍事方有轉機。
該大臣等其熟籌調度,以纾宵旰之憂;是為至要』。
(二月十九日) ——以上見原書卷一百零七。
閩督譚锺麟緻軍務處日攻澎湖經我軍擊傷百餘人電(附
着商酌奏聞。
(正月初九日) 直督李鴻章緻總署報日以我國所赍國書文理不全不允開議加給國書似仍無濟電 (三件) 密新。
路透來電:『日本以中國議和大臣所赍國書文理不全,不允開議;華使仍不即離日,日乃遣員護送。
該大臣前赴長崎,英、法、俄三國駐華、駐日使臣已接到各該國政府訓條出而調處,言歸于好』雲。
(正月十一日) 頃譯張、邵兩星使緻駐京美使電雲:『日以中國使臣議事須請示國家,無權議事,即非全權大臣。
且電報來往,必遲延日期;不肯議事。
如中國派便宜行事與全權大臣,毋庸請示國家,則願會議雲。
又因廣島系辦軍務首要之區,不允我等駐紮;即日拟繞長崎回滬』雲(正月十一日) 滬局密電:『加給張、邵國書,似仍無濟。
訪察各國有識者之論,日若犯至北京而後可公論相助;現時無策』雲。
(正月十五日) ——以上見原書卷一百零四。
使日張蔭桓邵友濂奏和戰相為表裡請饬統兵大員實力防剿折 議和專使張蔭桓、邵友濂奏:為和戰相為表裡,請旨饬下關内外統兵大員實力防剿,以冀事易就範事。
竊臣蔭桓初十日陛辭,十六日冒險出塘沽登舟。
十八日抵滬,晤臣友濂,謹将密旨暨國書敕書及田貝往來函電公閱;随即電達總署。
二十四日,欽奉電旨:『前據張蔭桓電奏「業經抵滬」,諒已與邵友濂會商一切;即着該侍郎等克日出洋,勿庸另候谕旨。
并将起程日期電覆。
欽此』。
即于是晚覆奏,電請總署代遞在案。
臣蔭桓出京行抵通州,接翰林院學士準良書;謂臣以一身任天下之怨,到滬後宜疏陳敵情貪狡、不可以和,兵氣轉圜、可以一戰,請命回京等語。
迨行抵滬上,匿名揭帖遍布通衢,肆口诋譏,互相傳播;雖于審度利害、衡量短長漫無一當,而人心思奮,具見同仇敵忾之誠。
溯查同治十年,日本遣其大藏卿伊逢宗城來求立約;逾年,又遣其外務大臣副島種臣來華換約;十三年台灣生番之役,兩軍相持,日本則有參議大久保利通之使;光緒十一年朝鮮之役,又有伊藤博文之使。
二十餘年間,中、日訂約重事,日本悉派其大臣前來,隐以有禮自處。
此次中國派員前往,援公法報施之義,亦交際之常;尚非刻意遷就。
特人情狃于習見,辄以臣等之行妄生訾議。
臣等仰體皇上維持國本、不忍生靈塗炭之意,人言在所不恤。
惟是禦侮之策,能戰而後能和。
當此敵焰方張,邊城屢陷,兇鋒曾未一挫;且自中外通好以來,日本每以所訂約章不得媲于泰西積怨,已非一日。
度此次多方要挾,早在聖明洞鑒之中。
臣等恪守訓谕,力持大體。
非特索及疆土,固當正言堅拒;即準韓自主、償日兵費曾經各國使臣居間調處,而索費過巨,臣等亦萬難與商。
停戰之說,更不敢輕發;縱彼舉以為言,仍當電候聖裁。
總之,和議之難易,必視戰事之利鈍為轉移。
現在各路大軍雲集,一聞和議,恐将士為之遲疑。
臣蔭桓行抵津、沽晤吳大澄,囑展緩行期以俟捷音,如果連獲勝仗,直可坐緻彼來;所言不為無見。
茲奉命克日起程,臣等訂定船期,束裝東渡。
惟有籲懇聖明,饬下關内外統兵大員一意籌戰,力求實效;勿以臣等之行,意存觀望。
他日和議可成,彼固不敢别有觊觎;即和議不成,我亦不至漫無準備。
不勝激切待命之至。
謹奏。
(光緒二十一年正月十二日) 閩督楊昌浚緻軍務處閩省饷绌懇饬撥百萬濟急電 閩省饷绌,所借五十萬早罄;續借則洋行多方刁難,已允複翻。
此際請撥部款,誠屬不達時務;而司道庫搜括殆盡,捐借亦鮮成效。
聞戶部已借洋款七千五百萬,已撥給台灣百萬兩;可否懇天恩饬部撥百萬以濟閩急?請代奏。
(正月十三日)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日議犯京攻台請遷幸熱河電 得密電,日相大鳥圭介議攻台,以萬數千兵先駐琉球,制有鐵牌車登岸為營,由台後山、或恒春、或據住琉球進攻台南;日主欲先犯京師,取威海由山東進兵等語。
伏查攻威海已有明征、又不就和議,志在犯京無疑;計無可禦,憂恻之至!乘輿遷幸,似萬不可遲;必求大駕安處無驚,而後臣民得以設謀洩憤。
遷陝太遠,不得已或請暫幸熱河,似去敵氛略遠。
海外僻遠,未知果有此議否?再,請敕下号召海内豪傑:無論海寇、馬賊,有能奪回失地一處者,予以爵賞,世守其土;有能捐輸鎗械助戰立功者,爵賞同。
東征之策,電商江督,尚未覆。
至後山綿亘與前山同,無力多布防營;且琉球距鳳山二百餘裡,孤島難守。
台無兵輪,此等小島甚多,防不勝防;駐兵亦置之絕地。
劉永福新募四營甫到,催其出駐鳳、恒一帶。
設有警信,臣惟竭力督守。
饷項奇窘,部撥洋款百萬兩,請旨饬下早議速交,以濟眉急。
(正月十四日) ——以上見原書卷一百零五。
使日張蔭桓緻總署遵旨回京并邵友濂請假電(附旨) 奉署傳谕旨,慚感曷勝。
蔭桓遵即回京,友濂現在患病;除另行奏請假、餘恭折奏陳外,先電聞。
正月二十三日,奉旨:『電張蔭桓、邵友濂:張蔭桓着即回京供職,邵友濂即赴湖南巡撫署任。
此次日本不允開議,非該侍郎等之咎;所請即毋庸議』。
津道盛宣懷緻軍務處轉港電日兵船至台灣水線已斷電(附旨二件) 港電:『澎湖相近,見日兵船六艘至台灣。
水線昨日午後已斷』雲。
正月二十七日,奉旨:『電譚鐘麟:據盛宣懷電稱香港電雲:「澎湖相近,見日兵船六隻〔至〕台灣。
水線已斷」。
唐景崧久未來電,恐因線斷之故。
該處饷力未敷,如因戰事封口,譚當設法兌給應用;并谕唐景崧督饬劉永福等嚴防』。
『電譚鐘麟:澎湖既有日船,水線已斷。
戶部所撥台饷百萬,設台灣不能彙兌,祗能彙至福建,着譚鐘麟設法運解』。
(正月二十八日) ——以上見原書卷一百零六。
使英龔照瑗緻總署報俄法英有保大局杜侵占之約現集艦觀日動靜電 俄使持主電密告慶常:俄、法、英有「保大局、杜侵占」之約,應俟日說出索項,如華不允,再出評論方能得力等語。
法外部告慶常:前電催日速和,日複願和;未知誠心否?戰守難松,京兵宜用快鎗炮,重根本;奉、直宜防日登岸,抄襲山海、津、沽。
英、法各遣一艦赴台、澎,探日船行蹤。
英、法、俄現集戰艦六十,不難立斷日路;因不欲輕發,姑觀日動靜等語。
李相三十電悉,即赴英、法外部商。
複電聞,乞告知。
(二月初二日) 署江督張之洞緻總署拟以台灣作保向英借款請其派兵輪保衛電 傳聞日有索台灣之說,或雲借台灣開礦十年等語。
查台灣偪近閩、浙,若為敵據,南洋事事掣肘。
且其地精華所萃,美利無窮;去年洞向寓居美國之道員容闳借洋款,容複電雲:若肯以台灣作押,可借美國銀元十萬萬元等語。
又上海英律師丹文來言:若中國需銀,可将台灣押與英人借款等語。
洞以其言不得體,峻詞斥之。
但即此兩說,可見外洋豔羨台灣之至。
近來日輪遊弋台、澎,顯系意有專屬。
竊謂此時正可就外洋豔羨之意,另設一權宜救急之方;似可與英公使、外部商之,即向英外部借二、三千萬,以台灣作保。
台灣既以保借款,英必不肯任日人盤據,必派兵輪保衛;台防可緩。
将來借款還清,英國無從觊觎台灣,其權在我。
如照此辦法,英尚不肯為我保台灣;則更有一策,除借巨款外,并請英在台灣開礦一、二十年。
此乃于英國有大益之事,必肯保台灣矣。
總之,英遠日近、英緩日急,英乃強鄰,尚顧大體;日直兇盜,不近人情。
古人所雲「遠交近攻」,此理确然不易。
惟外間耳食之人,恐誤以為将台灣押與英國,橫生訾議;不知曆年借洋款皆寫海關作保押,借款已清,英國何嘗有據我海關而收稅之事。
大局十分緊急,謹陳管見;是否可行?尚候聖裁!請代奏。
(二月初四日) 總署奏敵情叵測時勢阽危李鴻章應赴長門會議折 總理各國事務慶親王奕劻等奏:為敵情叵測,時勢阽危,皇上特遺重臣再申和議;而日本屢次延宕,大學士李鴻章尚未成行。
誠恐日人俟河凍一開,分兵沖突畿輔,則可憂者大矣。
臣等伏思日奴乘勝驕縱,其奢望不可億計;現在勉就和局,所最注意者惟在讓地一節。
若駁斥不允,則都城之危,即在指顧;以今日情勢而論,宗社為重、邊徼為輕,利害相懸,無煩數計。
臣等前日懇請召見,旋奉傳谕,命臣等恭請谕旨。
皇上深維至計,洞燭時宜;令臣等谕知李鴻章予以商讓土地之權,令其斟酌重輕,與日磋磨定議。
昨據田貝送到日本覆電,定于長門會議;李鴻章自應迅速起程,免緻另生枝節。
謹奏。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七日。
全權大臣李鴻章奏遵旨赴日本議約預籌大略折(附上谕) 欽差大臣李鴻章奏:為遵旨馳赴日本議約,預籌大略情形事。
竊臣欽奉谕旨作為頭等全權大臣,與日本商定和約。
當即趱程進京,仰蒙召見三次,誨示周靜,莫名欽感。
連日據美使田貝函稱:『日本來電:中國另派大臣議和,除先允償兵費并朝鮮由其自主外,若無商讓土地及辦理條約畫押之全權,即無庸前往』等語。
疊與王大臣等會議,均以敵欲甚奢,注意尤在割地;現在事機緊迫,非此不能開議。
當經總理衙門函覆田貝,以日本電内欲商各節,均有此全權重任;尚未接準複電。
頃軍機大臣傳奉皇上面谕,予臣以商讓土地之權;聞命之餘,曷勝悚懼。
竊以中國壤地,固難輕以予人。
至于戎狄窺邊,古所恒有:唐棄河湟之地,而無損于靈武之中興;宋有遼、夏之侵,而不失為仁、英之全盛。
征以西國近事,普、法之戰疊為勝負,即互有割讓疆場之事,一彼一此。
但能力圖自強之計,原不嫌暫屈以求伸。
此次日本乘屢勝之勢、逞無厭之求,若竟不與通融,勢難解紛纾急。
詳閱日本緻田貝兩電,于兵費及「朝鮮自主」兩節,均認為已得之權利;而齒龂龂争執,尤在讓地一層。
惟論形勢,則有要散;論方域,則有廣狹:有暫可商讓者,即有礙難允許者。
臣必當斟酌輕重,力與辨争。
所慮者,會議之初,先議停戰,西例隻有議停數日或一兩旬之案;設磋磨未定而停戰限期已滿,彼仍照奮進兵直犯近畿,又當如何處置?至兵費如允償還,多寡懸殊,亦須從容酌定數目。
其所雲「日本想有别事應行整辦」,包藏非止一端,并當相機迎拒;但能争回一分,即少一分之害。
伏念此行系萬不得已之舉,皇上轸念生靈,不恤俯從群議;臣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苟有利于國家,何暇更避怨謗!惟是事機之迫、關系之重、轉圜之難,均在朝廷洞鑒之中;臣自應竭心力以圖之。
倘彼要挾過甚,固不敢曲為遷就,以贻後日之憂;亦不敢稍有遊移,以速目前之禍。
敵情最為兇悍,倘于臣将行之時、既往之後遽以大股北擾,應如何密為籌備之處?聖明自有權衡。
此則區區之愚,尤不敢不預為顧慮者也。
臣俟日本覆電定在何處會議,即行出都,取道天津乘輪東渡,再求面聆訓誨,俾有遵循。
謹奏。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七日,電寄上谕:『李鴻章奏「遵旨與日本議約,預籌大略情形」一折,據稱「日人注意,尤在讓地一層;事機緊迫,非此不能開議。
拟就形勢、方域斟酌輕重,力與辯争;此外所求非止一端,并當相機迎拒」等語。
此次特派李鴻章與日本議約,原系萬不得已之舉;關系之大、轉圜之難,朝廷亦所洞鑒。
該大臣膺茲重任,惟當權衡于利害之輕重、情勢之緩急,即與議定條約,以纾宵旰之憂而慰中外之望,實有厚期焉。
将此密谕知之』。
特授李鴻章議和全權敕書 大清國大皇帝敕谕:現因欲與大日本國重敦睦誼,特授文華殿大學士、直隸總督、北洋大臣、一等肅毅伯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與日本國所派全權大臣會同商議,便宜行事;定立和約條款,予以署名畫押之全權。
該大臣公忠體國,夙着勳勞;定能詳慎将事,締結邦交,不負朕之委任。
所定條款,朕親加查閱,果為妥善,便行批準。
特敕。
(二月初七日) 署江督張之洞緻軍務處請饬北洋大臣添辦電線以通軍報電(附旨) 軍報緊要,由京達外省之電線設有阻滞,必誤事機;宜多設一兩條,乃為周妥。
查湖北襄陽老河口久已通電,似宜将此線接通陝西,由商州達西安或由襄陽達潼關;保定至京,似宜專設一線,不必繞由天律。
拟請饬北洋大臣速辦。
請代奏。
二月初十日,奉旨:『電張之洞:據奏「由襄陽至京另設電線」等語,本日已據王文韶折饬盛宣懷妥辦矣。
前據張之洞電,以台灣作押借用洋款藉資保衛一節,經總署詢問赫德,據雲:「各國守局外例,此議萬不能行」。
該督所奏,究竟有無确實辦法?詳細電覆』。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請旨饬令林維源籌借軍饷百萬兩電 戶部撥付台款百萬,暫補防費。
欲添防兵則苦不能,撤防則無期;亟應預籌接濟。
續借洋債無應;其借華債,則本地紳民皆推太仆寺卿林維源為首。
維源自上年七月報效兩營,月饷五千兩;今與商,僅肯再捐四萬兩。
該京卿巨富,應請旨饬令林維源籌借百萬兩。
如撤防後,其款未經用完,即先退還。
在維源力所能為,在公家不失情理。
伏乞恩準。
(二月初十日) 全權大臣李鴻章緻總署報乘德船至馬關晤日全權函請停戰意似遊移請告 美使并示軍情電(五件) 真電敬悉。
田貝寄到初八原電:約于西三月十九(即華二月二十三日)到馬關後,再訂兩國欽差會晤日期。
是起程須扣算到日不先不後,乃得體。
鴻定于十九日由津登輪,出沽口後,計四日可到馬關;拟到彼,即駐船上。
随員十餘人,現尚未到。
請斟酌:若田使轉緻日電内有「停戰定約」字樣,宜令各駐使速呈。
遼、渖危急,津、榆亦有警報,藉此或可纾急。
請代奏。
(二月十二日) 田電雲:『據原文,應于西三月十九(即華二月二十三)到馬關,并有不應早到之說』;是以拟于十九日開船。
茲承電示,系華二十一、二日;似可于十七晚登舟、十八日開船。
請酌覆田貝。
(二月十三日) 十二日電詢所坐船名、旗号,拟賃用德商「禮裕」、「生義」兩船,挂有德國旗号,并挂「中國頭等全權大臣」之旗。
望函緻田使轉緻。
(二月十三日) 十七日晚登舟、十八日開駛,随帶文武員弁三十三人。
祈代奏并知照田貝。
(二月十五日) 廿三辰抵馬關,日派全權伊藤、陸奧約期會晤。
二十四日申齊集公所,互閱敕書。
伊、陸言住船不便,諄囑移寓;公館豫備整潔,允明日暫移,以便就近議事。
函請先停戰,意似遊移。
約二十五日再會議,并開所索條款;容俟電聞。
伊藤言别來十年,中國毫未改變成法以至于此,深為抱歉。
探知前六、七日有運兵船多隻出馬關,約五千人,雲往台、澎;确否?遼、渖、榆關軍情若何?乞示。
(二月二十五日) 張之洞唐景崧緻軍務處報會商搗巢截寇辦法電 前奉電旨會商搗巢截寇一節,往返屢商。
之洞意:拟購穹甲快艦數艘、合漢納根兩艘,并趕造極快魚雷炮船十艘、極快公司船三艘改為運船,載兵兩千人,煤數千噸随之,乘虛攻襲;步隊上岸,或毀其台炮、或殲其守兵、或焚其積儲。
若敵内地之兵大至及敵輪還救,則移攻他處。
如海面遇敵,船少則攻、船多則避;遇其運兵、運械之船,則截奪之。
我船駛快,敵不能追;敵若窮追,則收入閩之長門、浙之鎮海、粵之虎門、江之吳淞等處,皆有炮台可以依護。
至造船到華,至速須七、八個月;購船到華較早,駛行不快。
極快雷船,必須定造。
購船多少未定,造船已有成議;惟選将難得其人。
景崧意:欲招募粵邊悍勇遊匪數千,先用此船運往;如有兵船運往繼進,意在深入攻據。
惟募練必須四個月,須有巨饷、利械。
兩人所拟辦法不同;之洞意,總謂民船難往。
竊拟分股,各自籌辦;俟勇齊船到,再看情形商酌。
台灣練成此項兵勇,無論攻日與否,總屬有用;饷械江南籌給。
至購船、定船詳細辦法,另行電奏。
謹遵旨覆陳,請代奏。
(二月十三日) 署江督張之洞奏押款保台如以為可當遵旨再電龔許兩使電 押款保台一節,奉旨詢确實辦法。
竊思惟有探詢外部,方能得其真際。
洞已電龔、許兩使,照兩豪電所陳探詢英、俄外部意思。
或保台,或多予利益如開鐵路、内地開礦、興商務工作等事,肯用勢力助我脅和否?并探詢英、俄另有何欲,令其自言,作為洞之私見空論。
如朝廷以為可商,懇電饬龔、許兩使籌商,方能切實與議。
是否有當?恭候聖裁!(二月十三日) 台撫唐景崧緻總署請商各公使饬觀戰各兵輪勿入口電 各國兵輪來台觀戰,澎湖停有法船;可否鈞處商各國公使,務饬各兵輪遠停口外,勿入口?一恐日船混入,二恐百姓疑駭。
乞酌裁示下! 二月二十三日,奉旨:『電唐景崧:日圖犯台,自在意中。
澎湖所停法船,是否假冒?确查具奏』。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日船遊弋恒春已囑劉永福撥營策應電 恒春見日輪十餘艘遊弋港口;該處無炮台,有防軍三營。
上年十月籌設電報,購線甫到,竣工尚早;消息不靈。
劉永福駐鳳山,距恒春兩日程;已電囑其撥營策應。
澎湖西嶺複見日輪五艘,離炮台尚遠;并饬各軍度鎗炮不能中,勿輕開。
(二月二十六日)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日船犯澎被我炮台擊沉電(附旨) 本日日輪十二隻犯澎城之大城北地方,被我炮台擊沉二隻、壞二隻,餘逃;複回撲,各軍力戰,寇稍退。
恐複來,一切續呈。
二月二十七日,奉旨:『電唐景崧:日犯澎湖,經炮台擊沉二船、壞二船;該逆尚未遠遁,恐其複來,嚴防。
昨據電奏恒春有船遊弋,可饬劉永福妥籌兼顧』。
台撫唐景崧奏報與元豐順商借三百萬以應急需電 需用極急,茲由後路道員賴鶴年與元豐順洋商議準借鎊銀三百萬兩,九五折,周年息七厘,耗用二分;關稅作抵,十年本息攤還。
伏乞恩準饬戶部核準,轉總署電令該行立約交收。
(二月二十七日) 台撫唐景崧緻軍務處澎湖電斷劉永福欲援無船甚屬可危電(附旨) 二十八日午刻澎電斷,南路竟日聞炮聲;是我軍正力戰,似未失。
惟百計無從策應,劉永福欲援無船;相持日久糧盡援絕,甚屬可危。
二月二十八日,奉旨:『電譚鐘麟、唐景崧:澎湖電斷,又無兵輪接應,将士被困;能否募漁船往探情形?着該督酌辦。
台省布置能否周密?如兵力不敷,能否設法渡往助剿之處?着妥籌』。
台撫唐景崧奏澎湖接仗情形遵旨饬劉永福援恒電 澎湖大城北炮台,昨苦戰半日,敵輪敗退。
由文良港登岸千餘人,我軍接戰,互有殺傷。
查文良港距澎湖二十裡,總兵周振邦帶隊出城策應,未報勝負;炮台、電線均無恙。
湖四面水深,皆可停輪,登岸兵難遍布;倘日再以大隊深入,恐力竭援絕。
遵旨令饬劉永福援恒;凡電可通者,有警尚能籌濟。
(二月二十八日) 旨寄劉坤一王文韶據李鴻章唐景崧電日拟攻台并有日船将至大沽着嚴防電 旨:『本日據李鴻章電奏日人所欲甚奢,恐難就範;伊藤所稱現要攻取台灣。
日新報雲:兵船二十隻在大沽、北塘海面遊弋,查察商船;日主派小弁親王赴旅順督師等語。
連日遽唐景崧電稱:日攻澎湖,已由文良港登岸;台灣恒春亦有日船停泊:是其欲攻台灣之說已确。
津、沽南北口外有無日船來往?着劉坤一随時确探,加意嚴防。
據王文韶電稱:體察聶士成、曹克忠等軍,戰守頗有把握。
但期臨敵果能痛剿得勝、掃蕩賊氛,軍事方有轉機。
該大臣等其熟籌調度,以纾宵旰之憂;是為至要』。
(二月十九日) ——以上見原書卷一百零七。
閩督譚锺麟緻軍務處日攻澎湖經我軍擊傷百餘人電(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