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外交史料選輯(二)

關燈
向英質問代法運饷械電 閱港報:英都已奉法廷命,不準接濟;是中國購軍械亦必不行。

    然果守局外例,亦是公法;何以台灣近禀稱「有英輪二隻為法人運軍械、糧食」?殊不合公法。

    香港既封,赴台之船系由何處開往?亦應确查辯論。

    (十二月二十六日)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法有擾粵信現籌防廉欽電 劉督辦催吳宏洛赴台,奉旨令速籌奏。

    此事甚為難,守台不比行隊;長洲最要,将領尤難,方恭未勝此任。

    法人有窺粵信,未敢輕舉。

    與彭、倪細商,移沙路守将提督蔡金章守長洲,抽湘将劉樹元接守沙路;添助湘劉二營,令将炮台兵勇酌留二、三百。

    惟全台交替,船到總需十數日;已定議。

    昨聞法船到閩馬祖澳;今日接港探:法船二到港口外,與法領事謀擾粵;孤拔到閩。

    西電言法因台病多、術窮,撤圍擾他口岸。

    是台圍已松,粵防正急;無抽動理。

    請暫緩數日,局勢定再商。

    方恭五營十五日已齊備,候船;然劉既不願,重費無益。

    廉州前告警請兵,即派此五營赴欽州;既為廉援,又為參将莫善喜後路,以便莫進兵入越。

    請代奏。

    (十二月二十七日) 閩撫劉銘傳緻樞垣法添兵連戰請派船速援電 法前後添兵二千,十一月二十五後日有小戰。

    初十日,法兵千餘攻大水窟、月矼山;另兵四百由八鬥把後東下,民練全潰。

    法攻昃眉山,曹部三百駐守,統圍一日一夜。

    十一,曹、蘇兩軍往援,敵又添兵來攻,鏖戰三日三夜,午、未刻鎗炮始息;敵退裡許,我軍傷亡二百餘人。

    大雨旬日如注,仍未收隊。

    吉春波現由彰化招募三營,無器械,由台北撥洋槍三百杆,商令駐守彰化;餘出口,金龍楚軍兩營迅來台北。

    台南海口經劉璈照會英領事後,十一月十五日複行封禁,巡查更嚴。

    閩、津共收銀三十餘萬元,饷可支至明年二月底。

    台北月需銀十一萬,仍求早日籌濟。

    現在軍械缺乏,求設法請旨饬催南、北洋兵輪船速來,以分敵勢;毋聽局外大言,贻誤事機。

    (十二月三十日) ——見原書卷五十一。

     江督曾國荃緻樞垣報援台各船行蹤電 連接鎮海電:援台五船徘徊浙之石矼洋,法輪北來邀截;二十六過定海,二十七泊吳淞外。

    二十八折回,複過定海;二十九到石浦,不知有無接仗。

    「開」、「琛」、「瑞」三船除夕退至鎮海遊山,昏夜出鎮口,損壞電線。

    元旦,有小法船在橫水洋遊弋;二十九夜,法船在定海口外遊弋:皆系尋我官輪。

    「澄」、「馭」兩船無确信。

    (正月初一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閩撫劉電稱台事危迫請運送饷械并撥兵輪電 閩撫劉電:『催毛瑟鎗兩磅彈子,請旨饬南洋迅速設法運送澎湖;饷款亦甚緊。

    盛道來信,謂旗昌可惜百萬鎊,分十年由閩關還;可借否?祈酌示!左相派王詩正三營、粵派方恭五營;此時各口偷渡頗難,添兵必須勁旅、利器,尤須帶饷。

    江陰續來一營,十六可到。

    目下台事危迫,求饬南、北洋兵輪來閩巡擋,使法船不敢肆散,方能運兵、運饷。

    龔道仍請留滬辦轉運,來亦難渡;劉道此時萬不能去。

    請轉電總署』。

    (正月初二日) 甘督楊嶽斌緻樞垣報所帶幹軍暫紮福州策應長門金牌電 嶽斌去臘二十八日到泉州,所帶幹軍十二營,經楊督商留六營暫紮福州省南六十裡之防口,策應長門、金牌一帶;餘六營尚未到泉。

    至如何設法渡台,屆時詳速密陳。

    (正月初二日) 旨寄李鴻章曾國荃着派南北洋兵輪援台電 旨:『南洋五船本為援台,仍應東渡;由浙、由閩,酌水道所宜前進。

    北洋一快船,仍着李鴻章派弁統帶開行。

    「澄」、「馭」兩船,速探查問』。

    (正月初二日) 旨寄曾國荃等着接濟龔照瑗援台電 旨:『寄曾國荃等:台事萬緊,饷、械萬不可缺。

    着曾國荃、張之洞趕解接濟龔照瑷渡台赴援』。

    (正月初二日) 旨寄劉銘傳已令左宗棠借洋款濟台防電 旨:『劉銘傳電稱「商借北洋旗昌銀款」等語;前據左宗棠請借洋款四百萬,業經允準。

    現如議妥,即先分濟台防。

    着左宗棠速即電奏,劉銘傳暫候谕旨遵行。

    閩省陸兵已多,楊嶽斌一軍着全行赴台,不準分留六營在省。

    該前督已到泉州,所統各營随到随渡;不得以察看營基為詞,轉形濡緩。

    程文炳一軍何日拔隊?務須分日潛渡,不準逗留』。

    (正月初三日) 旨着劉銘傳進攻基隆并查覆劉璈緻英領事照會電 旨:『劉銘傳電稱:「台南海口法已弛封兩月,劉璈忽照會英領事,責其廢弛;英據文轉法,複行封禁,巡查更嚴」等語;殊堪詫異!劉璈此舉是何意見?何以楊昌浚轉達劉銘傳僅叙「該道照會英領事」一語,殊屬含糊!着楊昌浚将照會原文查覆,不準一字徇隐。

    孤拔現在帶兵尋覓南洋五艘,劉銘傳務當乘此進攻基隆;倘再藉詞延宕、坐失機宜,國法具在,斷難寬假。

    懔之』!(正月初三日) 江督曾國荃緻樞垣澄馭兩船在石浦被轟電 據「馭遠」管弁電雲:『初一日早五點鐘,「澄」、「馭」兩船在石浦港内被魚雷轟沉,人未多傷。

    又,「馭遠」鐵櫃(機器職務)力尺生(機師姓名)回,兩船僅見桅。

    法船仍在石浦洋面遊弋』。

    薛福成電:『「琛」、「瑞」、「開」三輪回滬為是』。

    已饬吳安康相機辦理。

     正月初四日,奉旨:『據曾國荃電稱:南洋五船在鎮海、石浦兩處被困。

    該船所需煤、糧,關系緊要;着劉秉璋設法接濟,并添調勇營前往協力守禦。

    敵如登岸,痛加剿辦。

    至五船進止,俟法船退後候旨遵行』。

     粵督張之洞緻總署彙豐借款已議定并代鮑軍籌饷百萬由何處還請代奏電(二件) 前奏準借大東公司五十萬零五千鎊備台、越、氣炮用;疊接曾電:『東司礙法,不願借;前與彙豐議定再借五十萬鎊,照粵新借五十萬零五千鎊辦法,年息九厘、加閏、十年期,前五年還利、後五年本利并還,各省關還;各海關保,蓋粵關、粵藩印。

    又拟請由粵代川借鮑饷百萬兩,利息、期滿、作保與彙豐兩款同;已與倫敦議妥』。

    鮑款另行電奏。

    如蒙尤準,請署知照巴使電港立約提銀。

    法禁英借兵債,彙豐言隻借一次;與商妥。

    新借各款共一合同,分注約上。

    曾電:『東司勸我速定』;事急,請代奏。

    (正月初六日) 旨令于借款内解二、三十萬濟鮑軍,焦急無措。

    查粵本省借,除還前欠本利六十萬,隻得百四十萬兩。

    用巨日久,台、越、氣炮之五十萬鎊,軍多用急;再抽濟鮑,少分無益、多分兩誤。

    若不撙節勻用,以後束手。

    朝廷因鮑已行,撥勇不及;懇籌專饷。

    現另借彙豐之百萬兩,利息、期限、作保與現議彙豐款同。

    拟請旨嚴切限定鮑軍月饷,大約每月不得過十萬,粵助借款八萬、川供二萬;加軍火各費,此款足支鮑軍一年。

    如數月凱撤,餘款供部撥用。

    此系粵代川借,歸川還,分為十年,川力較纾;較之責川現供巨款,事簡易辦。

    抑歸各省關還?統請聖裁!至照會巴使,隻重在各海關保。

    鮑饷宜限以月,不徒限以營。

    百萬之款,難支數月;既慮嘩潰,亦患漏卮。

    再,川許月認解鮑若幹?外省有無協款?鮑奏何日自何處起行?帶幾營?祈總署查明電洞知之,以便籌措。

    粵、黔咨:鮑于十一月二十一日自夔起行。

    請代奏。

    (正月初六日)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雲桂台饷械均經分别籌運電 旨恭悉。

    馮、王兩軍已早饬聽潘調度。

    冬、臘兩月,解過桂軍士乃得槍千五百杆、毛瑟各種彈百七十萬。

    聞諒急,電饬龍局截留唐到鎗千杆濟桂。

    現又挪粵省用黎暮精鎗千、彈百萬并新到士乃得鎗千、彈二十萬,皆濟桂、雲;亦湊銀十二萬分解桂、雲。

    去冬濟台軍火三批均到,現仍兼籌運械彙饷。

    毛瑟鎗聞日内可到,粵得輪即解。

    祈代奏。

    (正月初六日) 左宗棠穆圖善楊昌浚緻總署借定洋款四百萬電 洋款四百萬,頃據司美德畫押借定;每年九厘行息,前三年還利、第四年本利次第歸還。

    将來還本若幹,利即遞減;還款按海關勻撥。

    詳細情形,容奏明咨部立案。

    (正月初六日) 旨着劉銘傳等速籌方略将基隆克複電 旨:『李鴻章電稱:「接新嘉坡電:法到大戰船一、運兵船三,裝黑兵四千并糧、铳,分往東京、台灣」等語。

    基隆久被法據,疊經降旨嚴催進兵。

    劉銘傳如何布置?日久未據電奏。

    法人添兵思逞,情節昭著。

    刻下孤拔帶船他往,黨類未集;若不趁此迅複基隆、力挫兇鋒,更待何日!彼族鸷悍,添兵到後,必将悉力猛撲;防剿益形棘手。

    劉銘傳速籌方略,将基隆限日攻克;孫開華幫辦軍務,并着并力合謀,共奏膚功。

    朝廷宵旰焦勞,立盼捷音;該撫等當殚竭血誠,妥速籌辦。

    果能奏績,優加恩賞;倘敢延玩,執法嚴懲:惟該撫等自取。

    懔之!聞土勇打仗猛奮,所用土鎗亦能命中;滬尾之勝,亦頗得力。

    劉銘傳等當聯絡士紳加以激勵,申明賞罰;俾踴躍用命,戰勝攻取。

    基隆三面皆山、一面臨海,聞營壘大道法人皆埋伏地雷,不宜由此直攻;宜用土勇,由嚴壑深林乘隙潛攻。

    晝則多布旗鼓,虛張聲勢;夜則四山大舉烽火,聲東擊西:使敵防不勝防,然後四面兜剿,自可一鼓殲除。

    蘇澳口門平坦,倘法人竄越基隆嶺後梗我中路、分艦北截,則宜蘭一帶處處堪虞,台北不堪設想。

    劉銘傳等當由山路添設防兵,力扼蘇澳要隘,與淡水遙為聲援;均着該撫等相機妥辦。

    前谕左宗棠于所借洋款分濟台防,現聞訂借已妥;并已谕李鴻章饬盛宣懷向旗昌洋行借款解台。

    該撫等一意進取,毋庸顧慮饷事』。

    (正月初八日) 閩督楊昌浚緻樞垣王詩正等援台分期出發電 王詩正、陳鳴志援台之師,據彭楚漢來信:頭起于十二月二十二、三等日由布袋嘴登岸,二起尚在澎湖候船;三起六百人尚在泉州,俟設法徑渡卑南登岸。

    楊嶽斌前月二十八到泉州,所帶十二營均由省輪運,次第前進。

    程文炳頭起兩營已于本月初六拔行,程提督拟自守候船初九起程。

    (正月初九日) 旨寄曾國荃劉秉璋開濟三船饬回南洋電 旨:『曾國荃、劉秉璋電稱:「開濟」三船宜回南洋等語。

    着照所請行』。

    (正月初九日) 旨詢劉銘傳不令吳鴻源赴前敵意見電 旨:『聞吳鴻源已抵台南,募勇三營并随帶一營皆可成軍;劉銘傳谕令緩赴台北,欲留台南,複谕令留中路替防,行止未定。

    前疊據劉銘傳電稱:台北兵單、受困日久,求迅速濟兵;乃降旨催調援師前往助剿。

    吳鴻源軍已到,所募均系土勇,正資得力;該撫不令馳赴前敵,是何意見?迅即電聞』。

    (正月十二日) 江督曾國荃緻樞垣報開瑞琛三船回滬電 「開」、「瑞」、「琛」三船已于十二日亥刻,吳鎮安康帶領由鎮海回滬。

    (正月十三日) 粵督張之洞緻總署借彙豐款請催巴使電港電 粵用、台用、鮑用三次新借彙豐款共約合銀五百萬兩,頃奉電允準。

    刻倫敦電信:限今日定,方可成。

    懇即催巴使電港!萬緊。

    (正月十三日) 使法許景澄緻總署報法人示意肯退基隆電 法使介人來詢,語氣微露肯退基隆,不押關、不索費。

    不敢擅複,請速示!(正月十四日) 江督曾國荃緻樞垣法船在鎮口開炮電 浙省來電:『法船四隻在鎮口開炮;鎮标本單,乞速調吳淞曹德慶六營星夜赴乍浦』。

    曹營專守吳淞炮台,兩年來操防、布置皆其一手;未敢輕調。

    閩省兵力尚厚;浙防吃緊,程文炳尚未渡台,請旨饬調該提督六營由閩赴浙,較為妥便。

    (正月十八日)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報台北惡戰我軍奪回月眉山電 台北臘月十一、二、三惡戰三日夜,互有殺傷;我軍奪回月眉山雲。

    (正月十八日) 彭玉麐張之洞奏分遣廣軍大舉規越以緩台圍折 兵部尚書辦理廣東防務彭玉麐、兩廣總督張之洞、廣東巡撫倪文蔚奏:為分遣廣軍四枝大舉規越,以緩台圍而振全局事。

     竊惟法人犯順,擾閩以後,圍禁台灣;朝廷指授機宜,保全南峤。

    各省疆臣渡兵濟饷,百計俱施;然以阻隔重洋,艱難殊甚。

    粵東疊濟饷、械,派兵往助;俱已陳明。

    熟籌今日敵情事勢,我不能遽逐法人以去基隆,法亦不能遽破我軍而據台地。

    惟有力争越南,攻所必救,庶不緻率其醜類肆毒孤台;越圻漸恢,台圍自解。

    屢奉谕旨進兵越南牽制敵勢,明見萬裡,勝算無遺;前經臣之洞電奏争越南以振全局,複蒙俞旨允辦,欽遵在案。

     自十月以來,法屢添新兵來華,大率赴越者三之二、赴台者三之一。

    複據西電:法人決意并力先逐桂軍出越南,再圖上拒滇軍。

    誠以桂近、滇遠,北甯、河内等處眉睫之患。

    此時滇軍及提督劉永福方攻宣光,未能實時東下;桂軍扼守觀音橋、谷松、那陽三路,雖獲勝兩次,為敵所阻,兵力尚薄。

    必須由東路進兵,使敵首尾兼急,搗虛而入。

    查前廣西提督馮子材現在欽、廉本籍,奏辦團練。

    該提督老成宿将,久官粵西,曾征越匪,威望在人;罷任未久,舊部尚衆,派令募勇十營。

    繼因該提督帶練出疆征讨,兵力須厚;又準續募八營。

    計馮子材共統十八營,由欽州、上思州出邊入越,趨那陽一路。

    據報于十二月初五日到龍,先遣八營紮思陵隘口之外;惟續運八營,軍械須正月中旬始到。

    又查右江鎮總兵王孝祺,現在粵省防營;該總兵戎行穩練,派令帶本部四營,抽撥省防粵軍四營歸其并統。

    計王孝祺共統八營,由梧、浔溯江至龍州出關入越,趨諒山一路。

    據報于十二月十五日到龍州,軍裝、器械二十二日到龍州。

    又查欽州參将莫善喜素号能軍,自請率師圖越。

    意以法人屢來窺視欽境口岸,不如先發制人;因饬就所部二營外、增募三營,以為馮子材後路接應。

    又據參将陳榮輝疊次上禀,請出奇兵襲越;因饬率新募習于越情各陸軍一營,并由署雷瓊道王之春撥所部兩營助之,會合莫善喜并進,由臣玉麟抽省防湘軍一營填紮瓊防,俟明正馮軍深入,相機進兵。

    計莫善喜共五營、陳榮輝等共三營,由欽州東興出邊,趨海陽一路。

    又查五品卿銜吏部主事唐景崧,前經臣之洞奏派統帶四營入越,會合劉永福攻剿;嗣于十一月内宣光攻剿吃緊,準添二營。

    該主事由桂入越,缒幽踰險千二百裡,非複人行之境;到防以來,勇略殊常,屢挫強敵。

    閱岑毓英奏稿,亦贊其「奮不顧身,有膽有識」。

    将滇軍潘德繼三營歸其兼統;且宜厚其兵力以資展布,已饬俟宣光克複,添足十營。

    計唐景崧現有六營正攻宣光,攻克後即下趨端雄一路。

    通計廣軍進規越南,馮子材十八營,王孝祺、莫善喜、陳榮輝等并瓊軍共八營,唐景崧現有六營,共四十營;分為四枝分道進攻,遙相呼應,會合滇軍、桂軍、劉軍互為奇正,優懸賞格、嚴申軍律,教民固不可濫誅、法亦許其歸命,斷不準騷擾妄殺、驅衆資敵。

    現因諒山各路告警,已電饬馮子材、王孝祺飛速分道往援。

    俟明年正月以後各軍俱齊,械到、饷足,事機當可漸順。

    惟軍資浩繁,饷固不赀,械尤難購;内防外協,日不暇給。

    即使有饷、有械,而上水轉運甚遲,關外辦糧甚苦。

    特是權衡時勢之緩急、上體宵旰之憂勤,不得不勉為其難;現将藩運各庫之存儲、軍火各局之造辦,搜羅殆罄,應接邊軍。

    幸蒙聖恩準借商款,已奉電旨;俟陸續提到,當可支持。

    自十月以來七接密報,法人将窺伺廣東;曾紀澤自英來電亦同。

    蓋深惡廣東為台、越各單饷械之所資,力欲擾我以圖牽制;然制敵機要所在,斷不能為之搖動也。

    謹合詞具奏。

    (光緒十年正月二十日) ——以上見原書卷五十三。

     幫辦福建軍務楊嶽斌緻樞垣報帶隊渡台電 嶽斌已于正月十八日先帶衛隊暗繞渡台,派營務處主事楊秀實駐泉催隊、催械繼進。

    (正月二十一日) 浙撫劉秉璋緻樞垣請派程文炳來浙防守電 程文炳前在江西與璋共事,情義易于聯絡;自泉來浙,亦不過多數日程。

    頃電商閩督、撫,其複電亦雲援台兵力已厚,可無須程文炳一軍,屬璋自行奏請等語。

    請代奏,以固浙防。

    (正月二十二日) 江督曾國荃緻樞垣報法人棄基隆駐普陀電 據普陀僧報告:基隆疫重,法人全退;現在普泊法船七、大赤山鎮口外鐵甲二,共十三艘。

    又接浙提電:『法人水陸棄台駐普』雲。

    查法兵水陸駐陀,倘以數路來犯,我軍均形單薄;已電商閩督、浙撫添營來助等語。

    看來江、浙洋面必有惡戰,據上海洋行報稱『承購閩省後膛鎗已到三千杆,海道阻塞難解』;拟請截留分給各營,續後買補解還。

    請代奏。

    (正月二十三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法兵在基隆前進奪營我兵傷亡千餘電 正月十八日法兵在基隆前進,行程四日,山路崎岖,遇華兵接仗數次,華所駐營概行攻奪;華兵退至向淡水之路,傷亡華兵一千五百雲。

    (正月二十九日) 谕派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法使議約電 上谕:『大學士直隸總督李鴻章,著作為全權大臣,與法國使臣辦理詳細條約事務。

    刑部尚書錫珍、鴻胪寺卿鄧承修,并着馳驿前往天津會同商辦』。

    (二月初六日) 閩撫劉銘傳提督孫開華奏台防戰勝并戰守情形折 督辦台灣防務福建巡撫劉銘傳、陸路提督孫開華奏:為法兵攻犯暖暖、月眉山一帶連日接戰獲勝,并現在戰守情形事。

     竊臣等前将法人添兵并上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暖暖接仗各情形,附片陳報在案。

    查法人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初九日,陸續增兵二千名;上月二十五日以後,日有小戰。

    初五日,以兵百餘名于暖暖附近之大武侖探路,經勇團擊退;該處兵力單薄,當經曹志忠派撥王三星、陳士貴兩營前往助防。

    初十日卯刻,法兵千餘分攻大水窟、圓窗嶺一帶;另以船裝兵四百,由八鬥山岸抄襲深澳坑後路。

    該處僅有民團守隘,前後受敵,一時俱潰;敵兵乘勢進犯暖暖對河之月眉山。

    林朝棟、桂占彪等分頭迎擊,義勇中營營官張仁貴率勇二百名沖至山下竹林之中,與敵相持一日;衆寡不敵,當被圍困。

    幸大雨昏夜,敵不敢逼。

    十一日卯刻,林朝棟、桂占彪等下山救援。

    正在對敵吃緊之際,曹志忠所部營官廖得勝、葉友勝各帶楚勇三百名相繼趕至,奮力夾攻;敵兵稍退,始将張仁貴救出。

    敵又增兵千餘來戰,當以百人奪據月眉山頂,并分兵攻犯大水窟、圓窗嶺。

    月眉山綿亘數裡,山勢最高;若為敵據,暖暖、大水窟各隘皆不能守。

    廖得勝等督帶張仁貴奮力攻擊,鎗斃山上敵兵十餘名,接戰一日,始将山頂奪回。

    酉刻,法兵退伏山腰對敵。

    其分犯大水窟之寇,連放排鎗,猛撲營隘;皆為林朝棟開鎗擊退。

    敵攻圓窗嶺,該處本有桂占彪楚勇一哨、蘇樹森土勇一營,适蘇德勝所派營官鄧長安、胡德洪土勇三百餘名趕至,會同暖暖練勇百餘人奮力拒戰,于月眉山、圓窗嶺、大水窟三路環攻;自巳至酉大雨淋漓,入夜後兩軍不能收隊。

    當夜曹志忠聞報,由五堵趕到,率帶生營于十二日黎明親臨督陣。

    義勇中營張仁貴率勇百餘沖鋒陷陣,讵被敵炮擊中,登時陣亡;各勇并力向前,奪回屍首。

    兩軍冒雨接戰,直至十三日未刻鎗斃兵酋,敵兵始退裡許;猶在月眉山、圓窗嶺兩山之下整隊,埋伏不動。

    我軍紮于月眉山頂,彼此用鎗對擊。

    十五日,曹志忠于月眉山嶺趕造土壘,敵亦山下築營對壘,鎗炮始息。

    統計初十日起、至十四日止,我軍與敵相持五日,惡戰三日夜;敵兵皆着雨衣,更番接仗。

    我軍力薄,無可更換;将士忍饑冒雨,目不交睫,遍身淋濕。

    曹志忠、林朝棟與各營官皆跣足督戰,泥淖滿身:實屬勞苦異常,言之下淚。

    我軍計陣亡九十餘名、受傷百餘人;聞敵兵傷亡三百餘人,陣斃七畫、三畫兵酋各一名。

    十六夜,曹志忠會商林朝棟拟乘敵營未成之際,設法攻取。

    曹志忠親率廖得勝、鄧長安等分四路往攻,已得其頭營;基隆敵兵全隊來争。

    戰至黎明,始行收隊;各傷亡數十人。

    二十日,敵兵四百餘複犯大武侖一路;經駐紮該處營官陳士貴、林則榮會同練勇合力拒擊,法兵傷亡二十餘人,始行退去。

    查敵自添兵後,冒雨鏖戰數日夜,勢極猖獗;幸得曹志忠、林朝棟等督率将士苦守惡戰,力保月眉山頂,稍能支持危局。

     惟敵兵日有加增,現在基岸已有四千名;開路拉炮,向我營壘轟擊。

    臣令曹志忠不惜經費,多雇民夫,自大水窟至月眉山一帶十餘裡,連夜修浚深溝,挖洞住兵以避敵炮;惟軍士久戰疲勞,苦無後繼,祗能堅守待援。

    且自月眉山前敵以至暖暖而達六、七堵,橫亘大武侖,周回三十餘裡,最要險隘十餘處皆須嚴密防禦;地闊兵單,顧此失彼。

    前因暖暖戰事緊要,曹志忠、蘇得勝所部全行抽撥赴暖,後路空虛。

    誠恐敵人分兵來犯,則前軍歸路斷絕;當饬駐守台北郡防劉朝祜所部淮勇千人、臣開華亦由滬尾抽調土勇一百名,分赴暖暖、六堵協同戰守。

    前由彰化調換楊金龍楚軍兩營甫經到防,因吳鴻源需用鎗械,曾饬楊金龍于彰化啟行時将所部洋鎗撥交吳鴻源應用;俟廣東由台南解到士乃得鎗五百杆運到,再歸楊金龍領用。

    現令駐紮關渡,修築炮台。

    吳鴻源新軍甫抵彰化接防,臣等拟商之該鎮料理妥協,抽撥兩營來此助剿:皆系于無可調撥之中,為勉強騰挪之計。

    前已将屢次接仗急切待援情形,電請左宗棠、楊昌浚轉請總理衙門代奏。

    旋接左宗棠等來電,知南、北洋兵輪有初三日自滬啟行之說,計期當早已抵閩。

    并悉楊嶽斌、程文炳亦均先後到閩等語;當系等候兵輪設法東渡,無任企盼。

    現左宗棠所派王詩正四營、兩旗前抵澎湖,據報于二十日先帶三營已抵嘉義,即拟啟行前來;李鴻章所派聶士成帶來淮勇八百五十人,二十四日接據卑南禀報:于十三日自卑南登岸。

    臣等已飛催兼程趱行前來,須一月後始能到防。

     查義勇營官張仁貴,本系宜蘭巨盜;經曹志忠設法招緻來營,選帶精壯二百名,屢告奮勇,夜襲敵營。

    奈山高路滑,兩次襲取未能得手;該營官憤懑之至。

    此次每戰必先,奮勇絕倫;竟中炮陣亡,深堪憫惜!相應請旨,将陣亡張仁貴等各員從優議恤,以慰忠魂。

    所有尤為出力将官廖得勝、桂占彪等,容俟查明彙案請獎。

    謹奏。

     光緒十一年二月初七日,奉旨:『覽奏已悉。

    着該撫懔遵疊次電寄谕旨辦理。

    張仁貴等均着分别從優議恤。

    尤為出力之廖得勝、桂占彪等,準其彙案請獎。

    該部知道』。

     ——見原書卷五十四。

     軍機處奏酌核赫德所遞法國拟訂善後事宜折 軍機大臣醇親王臣奕譞、慶郡王臣奕劻等奏:為請旨事。

     竊臣等公同酌核赫德所遞法拟善後事宜,謹分條詳議,恭呈聖覽。

    如蒙俞允,即交總理衙門分别辦理。

    謹奏。

     光緒十一年二月十四日。

     照錄赫德呈遞法國所拟善後專條 一、中國奉旨允準津約,即将北圻各防營調回邊界。

    彼此停戰,由兩國速電各處軍營将官照行,以免歧誤;法國不得擾中國邊界。

     一、中國之兵調回邊界之文一到,法國即開台灣及北海封口,并派大臣前來會同中國之大臣商訂修好通商詳細條約,并訂法兵由台灣回國日期。

     一、兩國大臣會商之時,兩國言明彼此将調兵以及運軍火前往台灣等事停止不辦。

     一、詳細條約商妥由兩國批準後,法國即将搜查海面兵船全數撤回本國。

     再,拟和之三條内第一條「法國于津約外,别無所索」;茹斐禮改作「别無他 意」,隻欲将津議各條施行照辦,其餘未改一字。

    法國特派與稅務司金登幹畫押之 大臣,系外務衙門侍郎畢樂。

     查第一條「彼此停戰,由兩國速電各處軍營将官照行」,誠恐兩國電信到有遲速、且有電報不通之處,以緻歧誤;拟改為「彼此訂明停戰日期,由兩國速饬各處軍營将官照行」。

     查第二條「中國之兵調回邊界之文一到,法國即開台灣及北海封口」等語,拟準其照辦。

    惟廣西關外之兵調回甚近,雲南則兵數多而路又遠,斷難同時撤盡;必須兩國訂明日期,停戰之期宜速、撤兵之期宜寬。

    既免參差歧誤,且計滇、桂撤盡之時,條議亦可屆期議妥,距彼撤基隆之期亦不相先後矣。

     查第三條「兩國會商之時,彼此停運軍火前往台灣」一節,但台灣乃巡撫、鎮、道駐紮之地,尋常操防、運解軍火與戰事無涉,拟令赫德再與言明「不在停運之例」。

     查第四條「詳細條約商妥由兩國批準後,法國即将搜查海面兵船全數撤回本國」,查現在兩國議定條約,真心和好;如法國兵船不即撤回,迹近要挾,于中、法兩國體面均有關礙。

    且海面搜查,尤于各國商船不便。

    拟改為「兩國訂明停戰日期,法國即将搜查海面兵船全數撤回本國」。

    又,法國必欲照此條約辦理,則中國開通海口等事亦應俟法國兵船全數撤回後再行辦理。

     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緻樞垣台軍接戰失利電 據劉璈禀:『探報十九之戰,系蘇軍接應曹軍;乃直向曹軍前與敵戰,不勝而潰,曹軍亦相繼潰。

    二十日、法兵在深澳坑、月眉山腳攻大水窟義勇營盤,義勇伏濠内奮禦;林朝棟及曹軍共千餘為接應。

    寇由月眉山攻我軍煤廠,張仁熙帶奮勇抄月眉山尾,曹軍為接應。

    戰兩時久,彼此傷亡甚多。

    王詩正、韋良成二營六成隊接應,抄月眉山後路進至山頂,奮勇奪回險隘。

    二十一早,寇分路攻擊,一由月眉山直沖上大坑坡,用大炮擊退威、良兩營;曹志忠接應,又被擊退,即退紮大水窟。

    寇分三路攻暖暖街,義勇均退散;淮、楚各軍血戰,自卯至未,士卒死傷約千餘,收隊退五、六堵』雲雲。

    當即催程文炳及厚帥軍速進雲。

    (二月十四日) 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緻樞垣向彙豐借款百萬鎊電 據彙豐洋行稱:接英公使電,必欲借一百萬鎊扣成上海規平銀三百九十三萬四千四百兩零,非此不能辦。

    現台北待饷急,祗好将原約添改;其行息諸款照舊。

    該行又必俟英公使電命交銀,始能交。

    乞知照力催。

    (二月十五日) 辦理援台事宜邵友濂緻樞垣法統領斃命孤拔據澎湖電 邵友濂電:『法統領尼格裡因傷斃命,孤拔已攻據澎湖』雲。

    (二月十八日) 旨寄左宗棠着将王詩正失事情形據實參奏電 旨:『前據左宗棠奏:王詩正統營渡台;當谕劉銘傳察看。

    茲據奏恪靖各營一敗氣餒,是王詩正之不能得力已可概見。

    着即将失事情形據實參奏,毋得瞻顧』。

    (二月十九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劉銘傳楊昌浚報台防危急并澎湖失守電(二件) 現得劉銘傳報:『正月十二日電旨敬悉。

    吳鴻源年近七十,素帶水師,所部皆水師将官,新募土勇器械不精,兵将又不得力,防守中路聯絡民團;騰出楊金龍楚勇兩營來台北,較得力。

    吳軍本議廣東濟饷,至今未解;仍由台發饷。

    王詩正所部三千、又抽土勇二千,饷由台發五萬。

    軍火、器械搜發一空,援軍皆徒手渡台,更增台急。

    左相不明夷情如彼,強敵豈素不知兵之貴戚少年所能圖功徼■〈彳幸〉。

    恪靖各營,一敗氣餒。

    土勇敗後難整,現裁去千餘,曹部亦裁并兩營;以節饷需。

    閩省久無信來,亦無兌款;若一月後無大批饷至,兵必嘩潰。

    台北借款每月允繳三萬元,無濟。

    目前内潰重于外患,傳實無法支持。

    楊宮保已抵台南,請旨饬楊接辦;彼無内掣之憂,上下一氣,或可勉支危局。

    請将傳罷斥治罪。

    自上月二十日敗後,河水驟漲,敵不得渡;我軍冒雨添修營壘,布置旬日,軍心稍定。

    昨有英照會:調集兵船聚香港;法船于上月杪開去十隻,不知何往。

    基岸法兵五千據守各隘口,隔河對壘。

    毛瑟鎗子、饷項二事最急,若無接濟,束手待斃;以後援軍不帶巨饷、利鎗,愈來則台危愈急。

    日日冒雨督修營隘,目疾更重;艱危情形,王詩正、陳鳴志皆共相嗟歎。

    傳惟竭力支持,以待楊至。

    請轉電』。

    (二月十九日) 楊閩督電:『法以七艘攻澎湖,戰三日;兵力不支。

    十三,澎湖失守』。

    法領事林椿面稱:系孤拔帶兵船攻據澎湖,官軍傷亡頗多。

    (二月二十日) 使法許景澄緻總署赫議各條已在巴黎畫押電(二件) 赫議各條已列報,法主令茹留交後任。

    又傳法來西讷為首相兼外部;而古使遣告:伊仍有權可就赫議商定。

    我願金某接辦。

    (二月二十日) 赫、茹所議,法主派畢樂、中國派金登幹,已于十九日在巴黎畫押矣。

    (二月二十日) 谕法允修好各路軍營着撤回邊境電 上谕:『中、法既議修好、允準津約,各路軍營着即定期停戰。

    滇、粵各軍,并着照約定期撤回邊境』。

    (二月二十一日) ——見原書卷五十五。

     幫辦援台事宜龔照瑗緻樞垣報饷械運台電 去臘禀糧船運台鎗炮、子彈各件三百二十五箱,頃接該船主自台來函:『正月二十七日冒險入鹿港交卸,奉公文』雲。

    此系饬查之件,乞電奏。

    (二月二十一日) 旨寄各督撫法來請和定期停戰條款未定之先仍嚴密整備電 旨:『法人現來請和,于津約外别無要求;業經允其所請。

    約定越南宣光以東,三月初一日停戰,十一日華兵拔隊撤回,二十一日齊抵廣西邊界;宣光以西,三月十一日停戰,二十一日華兵拔隊撤回,四月二十二日齊抵雲南邊界;台灣定于三月初一日停戰,法國即開各處封口:已由李鴻章分電沿海、滇、桂各督撫如約遵行矣。

    惟條款未定之先,仍恐彼族挾詐背盟,伺隙猝發;不可不嚴加防範。

    傳谕沿海各省将軍、督撫并雲南、廣西督撫及各路統兵大臣督饬防軍随時加意探查,嚴密整備,毋稍疏懈;是為至要』。

    (二月二十二日)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停戰則可撤兵則不可電(附旨) 頃北洋電:和議已畫押,奉旨撤兵。

    竊謂停戰則可,撤兵則不可;撤至邊界尤不可。

    關外兵機方利,法寇大創;中、法用兵年餘,未有如今日之得勢者。

    我撤彼進,徒中狡謀,悔不可追。

    桂邊必扼諒山外谷松、觀音橋等處;若棄諒堵高平,法必屯兵沿邊,無險無從防守。

    欽、廉亦逼兩廣,永與法為鄰,以後兵力、饷力難支。

    且電線斷數日,連日雷雨,忽通忽阻;前敵諸軍斷難速達。

    初一停戰,斷難接到;糧械繁重,十日亦難撤至界上。

    伏望展限詳議,令彼撤基隆、澎湖之兵,我方可撤;看北甯能否攻克,再定。

    若得手,更易商。

    邊事重大,伏候聖裁。

    再,正發電間,接馮十九電:『已于二十一日親率本部并王孝祺軍攻郎甲,繞襲北甯』。

    洞昨聞法調海防兵往助,當經馮添兵援剿,并饬欽州進兵,欲停不及;隻可俟續報戰情,再請旨。

    請代奏。

     二月二十四日,奉旨:『撤兵載在津約,現既允照津約兩國畫押,斷難失信。

    現在桂甫複諒,法即據澎;馮、王若不乘勝即收,不惟全局敗壞,且孤軍深入,戰事益無把握。

    縱再有進步,越地終非我所有;而全台隸我版圖,援斷饷絕,一失難複。

    彼時和戰兩難,更将何以為計!且該督前于我軍失利時,奏稱祗可保境堅守;此時得勝,何又不圖收束耶?着該督遵旨亟電各營;如電信不達之處,即發急遞飛達,如期停戰撤兵。

    倘有違誤,惟該督是問』。

     直督李鴻章緻總署法使來電言停戰并啟封口岸電 頃林椿函稱:『接巴使電,法國已電饬水師提督孤拔于西本月十五日停戰,并令伊刻即在台灣開弛所封口岸;又電饬在越法國統領定期停戰,亦命伊将所封口岸開封』。

    屬告李中堂雲。

    已分電南洋、閩、粵各督撫及統兵諸臣矣。

    (二月二十六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報淡水及宣泰均獲大勝電 法電:『西四月三号法攻淡水,兩次登岸,俱失利;五畫兵頭死傷各一、死者千二百六十八名。

    船名「拉泥付」,被重傷』等語。

    三号(即二月二十八)所言各軍接仗,似太過;未敢遽信。

    請先上聞。

    又海防電,言宣泰開仗,華軍大利;地方尚未克複。

    查宣泰在北甯西數十裡,不知何軍前敵。

    (二月二十六日) 左宗棠楊昌浚緻總署法請和有無翻覆殊難逆料電 養電敬悉,遵即轉電。

    法請和,奉旨允準;仰見聖慈寬大。

    但退兵停戰,在我有期;而基隆、澎湖歸地之說,在法不知究竟如何辦理。

    此次請和有無翻覆,殊難逆料;彼族狡詐,或為緩兵之計亦未可知。

    台灣無電可通,未開港之前,文報不能克期而至;即設法至台,轉遞前敵尚須兼旬。

    三月初一日文報未到前敵,适有攻戰,彼必有所借口;似台灣停戰,定約在開港、法船盡行退出以後。

    請代奏。

    (二月二十七日) 軍機處緻楊昌浚張之洞請派員知照台防越防各軍停戰電(二件) 法定初一撤封口,商船即可至台;停戰之信即派員附輪知照楊、劉、孫各營遵照,勿誤!(二月二十八日) 停戰撤兵之旨,必須速達;希即備文派員偕粵關稅司乘輪往河内前赴諒山、宣光軍營分投知照。

    切勿遲誤!(二月二十八日) 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為要盟宜慎防兵難撤折 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為密陳事。

     本年二月二十三日奉電旨:『法人現來請和,于津約外别無要求;業經允其所請。

    約定越南宣光以東,三月初一日停戰,十一日華兵拔隊撤回,二十一日齊抵廣西邊界;宣光以西,三月十一日停戰,二十一日華兵拔隊撤回,四月二十二日齊抵雲南邊界;台灣定于三月初一日停戰,法國即開各處封口:已由鴻章分咨沿海、雲、粵各督撫如約遵行矣。

    惟條款未定之前,仍恐彼族狡詐背盟,伺隙猝發;不可不嚴加防範。

    着傳谕沿海各省将軍、督撫并雲南、廣西督撫及各路統兵大臣督饬防軍随時加意探察、嚴密戒備,毋稍疏懈;是為至要』等因,欽此。

    仰見廟谟宏遠、懷柔休息之至意;欽佩莫名。

    然臣愚以為用兵之道,宜防爾詐我虞;馭夷之方,貴在有備無患。

    今日之事,實有宜慎之于先、防之于後者。

    謹就管見所及陳之。

     法人犯順以來,以忽戰忽和誤我大局。

    上年四月十三日之約口血未幹,即來挑釁。

    甚且逞其無賴,以為觀音橋之戰自我先開;福祿諾之據,系我捏造。

    要求恫喝,無所不為。

    朝廷方遣使議和,而彼已一面據我基隆、一面駛入馬尾,乘瑕蹈隙,馴緻潰壞而難于收拾。

    此次複請議和,意似悔禍;然何以宣光既有退兵之語,而台灣止有停戰之文?言停戰,則基隆一隅果否交還,尚似未定;言退兵,則北圻全境拱手而去,不問可知。

    臣遠隔海濱,固不敢妄測當局羁縻之苦心、轉圜之至計;而前車可鑒,大局攸關。

    津約五條,已置越南于度外;占據之基隆與新失之澎湖,豈可再涉含糊耶!自去秋至今,沿海、沿邊各省慘淡經營,稍為周密;今忽隐忍出此,日後辦理洋務,必有承其敝者。

    如果基隆不遽退還,則當道豺狼,必将乘機起噬;全台南北,不獨守無可守,抑且防不勝防。

    此要地之不得不争,所宜慎之于先者也。

     法人利在緩戰,而不在言和。

    其忽然言和者,大抵越南夏令将交,瘟疫流行,軍無鬥志;尼格裡喪師于外、茹斐禮避位于内,新舊更替,議論紛歧,增饷、征兵動需時日。

    且三月新茶瞬将上市,英、俄兩國向以茶務為大宗,各口茶商不能任其撓亂。

    有此數端,故陽餂我以請和之名,實陰便其一舉兩得之計。

    我若概從所請,則失地未還,防兵先撤;萬一該夷狡焉思逞,而時機已失,言戰則要害已為所乘、言和則口舌何能有濟,悔無及矣!況上海法租界換豎俄旗,旦夕窺我,舉動既多不便;倘因别端肇釁,俄人複藉此生端,則辯論愈難。

    言戰、言和悉聽彼族之挾持,而不能自主矣。

    臣竊謂沿海重兵不可因目前請和遽議裁撤,蓋曾經戰陣之兵,緩急可恃;即和約已定,而糜三數月饷項以防叵測而備折沖,較之臨時周章當有間矣。

    此邊軍之不能遽散,所宜防之于後者也。

     臣衰年承乏,無補時艱。

    深願我皇上念師旅之何以不振,則制船、造炮,請求不可不精;念庫帑之何以不饒,則冶鐵、探煤,利源不可不浚;念人材之何以不出,則官階資格,亟宜量為變通;念風氣之何以不開,則藝術學堂,尤應廣為建設;念藩屬之何以日削,則卧薪嘗膽,當戒因循;念要求之何以日多,則求艾補牢,必思善後:凡此用人行政,即為強弱之樞機。

    區區愚忱,不敢不盡披瀝渎陳。

    倘蒙采擇施行,于大局不為無補。

     再,臣奉電旨後,即将基隆是否交還一節,電詢總署;數日未奉電複。

    合并陳明。

    謹奏。

    (光緒十一年三月初二日) 閩撫劉銘傳等奏法兵分攻月眉山我軍衆寡不敵退守河南布置情形折(附上谕) 督辦台灣防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幫辦台灣軍務署福建陸路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