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外交史料選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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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方,虛實均應根究;乞一并饬令楊嶽斌密查,據實具奏。
現在恒春、新竹、鹿港各口處處可通,并懇谕令楊嶽斌不必守候全軍,緻稽時日。
另照錄基隆通判梁純夫、淡水新關稅務司法來格二禀呈覽,伏乞聖鑒。
謹奏。
光緒十年十一月初六日。
謹錄基隆通判梁純夫上台灣道禀,呈請禦覽。
敬禀者:日昨曾将爵帥于十三晚三更後漏夜傳令拔隊回援台北緣由,約略馳禀去後。
因匆匆未及詳細具禀,謹将當晚因何拔隊實在情形,為憲台陳之。
十三日已獲勝仗,法人均已驅逐下嶺。
是晚卑職到大營,與爵帥談及軍事;謂『明日當有一場惡戰,仙洞旁高山為敵人所必争。
幸我四十磅大炮兩尊已移,可以攻擊對面山頂之地。
且今日已經苦戰獲勝,士心已壯;再加賞犒,法人可以聚而殲旃矣』。
正在談議間,适章、曹、蘇三軍門到大營;所談者,亦系明日如何進剿、如何接應、奮力弁勇當如何獎賞之事。
其時,前敵營務處李彤恩即已兩度飛函謂:『法明日定攻滬尾,兵單,孫軍門之勇萬不能靠。
若不派兵救援,滬尾必失。
且領事費裡德、稅務司法來格雲:「法人十四日十點鐘定攻滬尾;緻破之後,長驅到台北。
台北空虛,料難抵禦。
若台北有失,則全台大局不可問」。
以洋人論,則基隆重而滬尾輕,以中國論則基隆輕而台北重;務請率師救滬尾以固台北根本』。
又引李傅相電信「基隆兵單力弱,可守則守,不必強争此孤注為難」。
一連兩信所雲,大略如是。
爵帥當親筆緻書孫軍門與李守,謂『基隆兵尚不敷,不能派隊馳救;現已飛調甫到新竹之武毅右軍左營赴滬。
基隆今日甫獲勝仗,諸将不肯拔隊,萬難分兵;請堅忍為一、兩日之守,以顧威名而全大局』。
爾時尚無拔營之意。
及三更時候,李彤恩又有八百裡排單來營告急;中間所雲如何,無從而知。
爵帥方寸已亂,漏夜密傳章、曹、蘇三軍門實時拔隊下艋舺;經各軍門力求,而帥意不肯,仍饬拔隊。
各統領無可如何,不得不勉遵将令。
三更後,傳卑職吩咐衆隊同大隊下台北,着即收拾行李。
卑職側聞之下,不勝駭異。
當經力請其暫免拔隊,待兩、三日後看滬尾信息如何再行打算;并回以『孫提督系久經戰陣、有勇之人,兼有劉統領新勇營弁,另柳春和一營、李彤恩三百,豈不能為一日之守!不日新勇到,又多生力數百;總請放心。
若棄基隆而不守,則基隆以逵宜蘭而蘇澳,非複國家土地矣。
況守基隆,即守艋舺;基隆不守,敵人即有立足之地,不獨可以直下艋舺,且到處可擾。
其關系大局,殊非淺鮮』。
言之至再,聲淚俱下。
而帥意難回,總以顧台北為言;且謂『各統領已經拔隊,我之軍裝、行李已發,毋須多談,作速起程可也』。
卑職無奈,星夜馳下台北。
十四上午到郡晤商陳守,知滬尾已經開仗,孫軍門勇氣異常;法人泊口之船不敢登岸。
卑職随與陳守會銜飛禀爵帥,請其傳令各隊伍仍回基隆;但大隊早發,已不及矣。
此事之誤,皆由李彤恩不滿孫軍門,專講孫軍門壞話;甚至謂孫軍門「三營之勇不及五百人,且斷不能戰」。
以緻将爵帥之心搖惑,直令數月苦守、苦戰之功廢于一旦;直合九州島鐵,不能鑄此一大錯矣。
大局已去,徒喚奈何!然不能不作亡羊補牢之計。
各統領到後,爵帥即饬令馳赴滬尾;而水返腳直通基隆一路,毫無議及。
卑職婉轉求懇,現始饬令曹軍門仍回水返腳以上擇地駐紮,以防敵人長驅而下。
基隆營盤經法人豎旗,并有洋兵駐守;然為數無多,尚可進取。
有土人竟請奮勇打基隆,而帥意不合,真無如何也。
刻下兵勇、土人怨聲載道,皆誤于李彤恩之張皇妄報;不斬李彤恩,無以謝台北及基隆百姓矣。
卑職未娴軍旅,昨由陳守禀請,準募土勇兩營,與卑職督帶防剿;卑職于土音素未習慣,且倉卒募勇,未經訓練,其?用與否尚不可知。
惟有盡心整頓,以效馳驅而已。
祗請勳安。
梁純夫謹禀。
八月十八日申。
謹錄淡水關稅務司法來格呈總稅務司文,恭呈禦覽。
法兵未登岸、未曾據有基隆之先,而基隆戰事實多奇異。
按法兵往攻基隆,派有一隊中國之天主教民首先登岸,為中國曹總鎮擊敗;而劉爵帥令曹總鎮退兵,随法之中國天主教民乘勢攻取基隆,散居民舍,行同野獸。
當本月初五日其中有一教民獲該地一十五歲幼女,強行奸辱;該地人大怒,群起同雠,殺僇随法之中國天主教民約二、三百人,餘皆逃回法船。
劉爵帥退至闆加地方,該地人民怒而圍之;捉爵帥發,由橋中拽出肆毆,且诟之為漢奸、為懦夫。
爵帥惟曰:『好!好!爾輩欲我戰乎?我今即回基隆去。
但爾輩誰為随我去者』?言甫畢,計挺身前立願随爵帥去者約有千五百人。
爵帥即以火鎗、銀錢分給此衆,率之而行;聞沿途添收樂從人民,已計有七千之多。
劉爵帥先令孫總鎮退回滬尾地方,孫鎮不遵,回言『吾今誓死于吾汛地内矣』!按孫鎮步兵三千,軍械甚精、軍容甚整,進退步伐皆有可觀;加以其兵久經訓練,殘糧按月支領無虧,士飽馬騰且皆愛戴孫鎮。
而孫鎮立營之地又多高下起伏不平,地利得矣;似無難擊退登岸之二千法兵也。
茲我亦急欲見此戰勝負之所在。
今法兵炮艦在淡水者七、在基隆者八。
法兵在基隆登岸時,告于海關,啟門入;查器物畢,仍付鑰匙于海關人而出。
惟将海關之轎借去,以備孤拔乘坐。
今在淡水之法水軍提督李士卑斯,凡商船上下貨物,一無所禁阻。
凡為海關存銀之諸銀号,其人皆逃;所有征進稅銀,我自行收存。
再者,近日傳聞少有不符:有言劉爵帥未回基隆,仍住于闆加地方,終日不出衙署,心身皆無所用;惟曹總鎮在基隆盡心辦事。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十月初七日、即中國八月十九日,由淡水新關具。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劉銘傳電稱川勇由恒春上岸鎗亦到電 省三電:『「威利」運川勇由恒春上岸,南洋糧船所運黎意鎗亦到;感謝』。
(十一月初七日) 旨着程文炳軍由江入閩速複基隆電 旨:『台事緊要,着派孫開華幫辦台灣軍務。
該提督滬尾一戰,聲威頗着;劉銘傳當同心協力,共濟艱難。
吳鴻源一營已由廈渡台;台北兵力尚單,程文炳一軍由江入閩,到後即令照吳鴻源渡台之路迅往台北助剿,速複基隆』。
(十一月初七日) 旨龔照瑗交劉銘傳差委着邵友濂辦理援台事宜電 旨:『龔照瑗赴台,交劉銘傳差委;上海應辦援台各事,着責成邵友濂經理』(十一月初八日) 台道劉璈奏法違公法封禁台口阻礙通商請咨各國理論折 台灣道劉璈奏:為法人違背公法,虛聲封禁台灣口岸,專礙通商;請先咨明各國理論事。
竊本年九月初九日,奉督辦提臣劉銘傳行知:法船定九月初五日封禁全台海口。
旋接法酋文稱:『封禁台灣海口,由南、西、北、東至外國名叫普安得島麥為止』等情到臣。
伏查法人無禮索詐,背約開兵,擾害通商、殘虐百姓,實為公法所不容,應亦各國所不齒。
我朝廷笃交柔遠,屢示寬容;而法人愈肆驕橫,不自改悔。
業經明降谕旨,布告中外;并嚴饬各省地方文武保護和好各國商民,即法人安分願留者亦在保護之列。
中國于法人,可謂仁至義盡;至不得已而接戰,仍孜孜保護通商為先、絕不議及封口者,無非顧全各國通商起見,不忍以法逆之故,贻累我和好各國也。
茲法人突稱封口;查「萬國公法」本有戰國封堵敵國海口之例,局外各國原不能禁。
惟論法人今日情形,其不合公法、不應封口者五,不應封而準封、有礙各國今後通商者亦五;不能不先請咨明各國,一為理論。
查公法例載:交戰師出有名者謂義戰,若違背公法即謂不義之戰;局外諸國例得辯問。
法人始則無理侵我屬國、繼則無理撲我防營,反索我賠款;又先攻我基隆及福州船廠,迨基隆、滬尾敗後又封禁。
試問封口先憑義戰;戰且不義,口何由封?台灣原止提出基隆、滬尾、安平、旗後四口留與各友國通商,各國行棧林立,獨無法國商人。
法果理直兵強,專欲奪占台地,則台、澎沿海四千餘裡無處不可登岸,所建城池無處不可進攻;乃法兵到處畏縮,偏于各國通商不過二、三十裡之口岸肆意騷擾。
可知法人固不能得利台灣,特陷害各國通商耳:其不合義戰封口之例一。
又例載:軍旅虐待居民,擄搶燒殺、奸污婦女、毀壞房屋及一切殘忍之事,皆為戰例嚴禁。
并載:陸路交戰有散兵劫掠,必以強盜論等語。
今法人占基,弁兵奸擄入兵船有百數十名之多;又在南北海面假稽查之名,截劫民船魚米、雜物,擄掠民人。
此等暴行,實同強盜;尚何配為敵國而公然封口乎?其不合戰例封口之例二。
又例載:城池地方被戰者圍困,局外者不得與之貿易;封港亦同一例。
今法兵聲言攻台,不能為竟日岸戰與我中兵争尺寸土,僅竊據我所自棄之基隆偏隅,隔離城池遠甚;何謂圍困?抑知公法必待圍困而後準封口者,原以敵國軍械、糧草缺乏,必仰濟于通商,戰國始乘勝封口以困之,使速求和;故局外各國甘受禁商之損而莫違。
今台灣兵精糧足、器械裕如,已非法兵所敢近犯。
即再征兵,全台義民百萬、素習刀鎗,一聞君父之雠,随呼随應,靡不裹糧、坐甲,誓與雠寇不共戴天;一切軍需,就地取用不竭,并無須求助外人。
是困之無可速和,轉速戰也;法人封口果何為者?其不合圍困封口之例三。
例載:戰國徒以出示禁絕往來,則非實力封堵;與祗派數船在洋面梭巡而無定所者,亦不作封堵論。
今台灣沿海商民船隻四通八達,若實力封堵,非有累百兵船不能;法艦犯台統計不過十餘艘,其遊弋台南安、旗二口者僅一、二艘,時去時來,渺無定所:其不合實力封堵者之例四。
又例載:封堵敵國口岸,其勢衰弱而不實力辦理,即作為廢弛。
又載:師敗,歸為廢紙。
今法人一敗于基、再敗于滬,屢戰屢北;于台南并不敢登岸交兵:其衰弱已可概見。
各國應即作為廢弛;法人何得腼然封禁,徒礙通商:其不合實力辦理之例五。
此五者,皆法人自外于公法。
原不應有封口之舉而于各國通商有五礙者,祗得更申其說。
如通商口岸教堂、洋行、貨物、商民所在甚多,素由中國保護;今法偏欲攻犯商岸作為戰場,彼此鎗炮相加,更何分辨某國某行某人,勢必至互有毀傷,保護不及。
其各國受害商民,自應向法國理賠,不與中國相幹;即中國受害之處,亦應取償于法。
因法人違例擅禁,偏擾商岸:其礙一。
通商交涉,所欠洋行各款向由地方官提追。
今商岸禁,原欠商民皆借口于生計已絕,莫能歸還;且有遷徙他處,官中無可提追者,勢不能不概從緩辦:其礙二。
通商以洋藥為大宗,台灣每年進口洋藥售銀計在四、五百萬兩。
法人封口,洋藥不通;曾經紳耆公請從權劃出官莊,準民自種鷹粟,照例納稅助饷,無礙民地五谷,免贻洋銀漏卮。
言本有理,事亦至公。
地方官自應準如所請;将來鷹粟廣種,洋藥勢必禁銷:其礙三。
中國各省通商口岸甚多,若盡如台灣法人僅以數船虛聲便聽封禁,則何口不可虛言示封;恐各口商民均有坐困之虞,大為通商之害:其礙四。
各國派撥兵船保護商民,原系公法正辦。
今法船突來封港,中國官照例嚴禁探水引港接濟,有犯立斬;各國兵船自不得與法船往來、同泊一處,以避嫌疑而免誤傷。
惟護船離岸太遠,保護困難;若泊岸太近,法兵犯及近岸,中兵必盡力開炮抵擊,恐有鎗炮誤傷,均不得歸咎中兵:其礙五。
法人于公法既有五違、于各國通商又有五礙,要皆于中國無損;中國原不值與辯。
祗以臣曆奉保護友國商民之恩旨,今法逞兵台灣、專擾商民,倘各國未能執公法以全通商之區,台官亦祗能照戰例稍謝保護之責;非不設法保護而勢有礙難,不得不先以直告。
法兵現據基隆,口原封禁;此外各口應否一概聽其虛言示封及應否專攻通商口岸以全友邦之處?應請旨饬令總理衙門咨明通商和好各國,以申公論而顧大局。
至法人竄擾台灣,形同盜賊;臣責在守土,惟有拚此微軀,随督辦臣協同在事文武率我義兵專待法人登岸,與之決一勝負。
若輪船炮台,早經禀呈多不足恃;台防并不藉此為短長,他非所敢知也。
彼法人傳教互市,在所必絕;萬無縱寇枉和之理。
早知廷議嚴饬臣民一心,亦無俟微臣渎陳。
謹奏。
光緒十年十一月初八日,奉旨:『……』。
台道劉璈奏請與德國立互助盟約以保全台片 劉璈片: 再,自基隆退守後,滬尾雖經報捷而彼族恃據基隆,頗有席卷全台之勢。
日來分遣兵輪數号遊弋台南各海口,并常泊于安平、旗後口外,封禁中外船隻,不容往來;意在圍困全台,要挾和款。
幸蒙聖明洞鑒,堅持戰議;并饬南、北洋暨閩、粵兩省疆臣設法援台,緻足彰國威而作士氣。
惟馬江之失,官輪盡焚;基隆之地,寇據已穩。
若無大隊鐵甲兵輪與之折沖海上,亦恐援台之法有時而窮。
至招土勇,未始非救急之謀;而器械不齊、紀律未谙,烏合尤難得力。
海口一封,關稅全無;統搜庫儲,不過勉支一、二日。
設再兵增饷乏,嘩潰滋虞;欲制鸱張,苦無良策。
惟有舍經行權,以借用洋款為名,将法人所未及封之後山番地口岸或澎湖一島酌定年限,仿照香港、澳門例出賃與國開設碼頭。
所有台、澎利源所在曾經禀辦、屢奉督臣批駁之煤務、五金各礦,皆令包采納稅或與我合辦,辦法有數端;必須通籌利害、權衡緩急,切實妥商,似亦暗中借援之一法。
查泰西各國勢均力敵,互相猜忌,從不容獨肆鲸吞。
法人逞強歐洲,其目為世雠、兩不相下者莫如德意志一國。
德自同治九年勝法以來,憂盛危明,無日不以防法報複為患;法果得志亞洲,德患愈甚。
而德又與我最稱和好,凡屬軍艦、器械,緩急皆肯代為照應;豈真愛我中國,蓋忌法者深也。
又,德雖稱雄西土,航海東來,常以未得亞細亞片土為其駐足為憾。
今得于台灣前後開立碼頭,大利在握,彼必樂從。
顧或者謂彼獲其利、我即失其利也;此說誠然。
臣愚以為兩害相衡,則取其輕。
同為他族,一好一仇;同為失地,一讓一奪:異日圖之,當有曲直難易之别。
應請斷自宸衷,饬令總理衙門王大臣等速議覆奏,一面電饬駐德使臣密商該國朝廷及早定議。
或按「萬國公法」與德國另立互助盟約,除此次中、法戰事不與外,此後兩國遇戰互相助兵。
而助兵本國仍得自居局外,公法确有明條;德亦似可照允。
果如所拟,俾得迅撥兵船來台指名扼守,藉開碼頭,庶全台機勢通活;是為不援之援在。
德船遊曆台灣,不助軍裝、不幹戰事,并不入法船所封各口,于公法無所違礙:德人既師出有名,法人更無辭可阻。
從此台防藉德勢以永固,德人益藉台利以全交:似為兩得。
況後山撫番開墾,糜費多年;格于治法難行,終歸不治。
澎湖便于泊船,兼有煤礦;第風沙四遍、百物不生,窮島孤懸,尤易坐困。
一系台前、一系台後,棄之均較基隆為輕。
現皆為法人所不經意,我甘出賃,德固有利可興、我亦無所不利。
即有不利于我,與其全台淪為法有,終贻海疆無窮之患;何若權分與國,聊解目前孤困之危。
萬一德與法鹬蚌相持,我尚可相機行事。
此所謂兩害相衡,則取其輕者也。
謹奏。
光緒十年十一月初八日,奉旨:『……』。
——以上見原書卷五十。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劉銘傳電稱法到七輪攻滬尾并劉璈跋扈請轉達電 台撫劉電:『奉旨恩補撫缺,喜從天降;寄稿由楊轉奏謝恩。
敵人聲言添兵四百五十,十月初六到小輪船七隻;雲俟兵到,齊攻滬尾。
将士病漸愈,能戰尚少;孫病未痊,傳亦病。
饷由廈兌;全台現銀不多,經李彤恩、鄭建忠設法借用錢票能行,即可周轉。
龔道催「威利」由恒春運淮勇五百,月底可到。
左相奏募兵萬人,饷從何出?此間饷拼湊,敷至年底。
土匪現平,焚擄英國教堂六、七處;恐英人又将束手。
南、北洋兵輪能否來援?船炮不敵,或護送兵輪濟台、或到上海退作來勢,使敵不敢四散,不可輕戰。
劉璈近更跋扈,自行發折奏事。
孤島久困,内哄外患,萬難久支;一旦決裂,不可收拾。
盼速援!請轉電。
(十一月初九日) 閩督楊昌浚緻樞垣報到任後收支數目及存款電 旨遵查自浚到任後台北彙去銀六萬一千六百餘兩,台南彙去四萬二千六百餘兩,澎湖兌去銀五萬兩。
又,葉文瀾代津彙去北洋銀十二萬兩。
李傅相傳知福藩司于津款内劃出四萬八千餘兩作為閩解台之款,由廈門撥還;葉文瀾現尚存廈十餘萬兩,由劉撫委員在廈陸續彙兌。
又,道濟公棧傳遞台南北文報,或四、五日至,或七、八日至;來易去難。
(十一月初十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據邵友濂電援台各事亟須秘密請留龔照瑗籌辦電(附旨) 邵友濂來電:『援台各事亟須秘密,全仗龔道熟悉情形,向洋行往返苦探;惟議多成少,而轉運八、九次,尚無漏洩、阻撓吃虧等弊。
若改付友濂經理,道署與洋行無往來,勢必經手旁人;事未諧而風聲已播,必緻贻誤,關系綦重。
友濂顧慮大局,非敢推诿。
乞奏請暫留龔道,庶前敵、後路均獲實濟。
伏求洞察』! 十一月十二日,奉旨:『李鴻章電稱邵友濂請暫留龔照瑗,尚系實情?龔照瑗,着準其暫留上海辦理援台事宜』。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報運台饷械并法兵病斃過半電 近運兩次營饷,一、三萬兩,一、二萬兩,均由布袋運港登岸;請奏聞。
又,由華商分三起彙銀五萬元。
至軍火,乃派員弁四出于汕、澳、泉、廈一帶設法,船難而小;現起解者兩批。
已到越之法新兵止一千一百,舊兵病斃過半;兩法酋甚惶急。
(十一月十二日)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吳鴻源渡澎募勇拟為力籌饷械電 吳鴻源隻身潛渡,拟到澎募土勇為用。
該鎮習台事,以克複基隆自任;然無饷械,洞當設法助之。
上海新購雲者士鎗千杆,即将此鎗給吳用。
該鎮之子吳文彬現在廈;若由滬運廈,由彭交文彬,自能運往。
該鎮言此械系自用;伊交土人,自當百計運送。
若此械尚阻,官運尤難;其理甚明。
再,用吳必須厚饷大隊方有功。
懇請撥專饷,亦交廈紳葉文瀾及吳文彬籌運;似較委員解彙尤捷。
請饬左、穆、楊等酌辦。
以後,洞仍當設法濟以利械。
西報言『土勇守隘,當與法戰;孫、章多病,弁勇日損』等語。
若不多備閩将土勇,恐難持久。
故為吳力籌饷械,方可保台逐虜。
敬陳管見,備采擇。
(十一月十二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台道劉璈不肯接濟台北電 閩撫劉電:『津饷十萬廈兌到,感謝。
台北兌饷,現設法用票能行,稍可周轉。
劉璈遽以全台捐借二百萬通禀各處請奏:倘左相即據以告,各省皆不協濟,自絕饷援。
台南六月報存庫款八十萬,台北僅用七萬,不肯接濟。
台北若無内地接濟,萬不能支。
該道尚未奉辦,先估大價阻遏饷援,意在掣肘台北。
法迫于外、劉攻于内,不可終日。
旨令迅複基隆,精銳無多,難以力取。
敵有兵船守護營壘,攻固難,備尤難。
兵銳不能稍挫,一敗不可收拾;惟相機防剿,期保危局』。
(十一月十八日) 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抵閩詳查台灣防務并籌赴援折(附上谕) 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為抵閩詳查台灣現在情形,妥籌赴援事。
竊臣于十月十四日行抵延平暫紮齊隊,業經電請總理衙門代奏在案。
二十二日,接奉電旨:『南、北洋援台八輪克日進發』等因,欽此;仰見朝廷垂念海疆至意。
現在臣所調江南各營,業已取齊;惟江西之營未到。
臣于二十四日起程赴福州,二十七日晉省與将軍、督、撫臣面商進兵事宜,不敢遲回緻誤。
惟以臣所聞台灣近日軍情,證以台灣道、府及印委各員禀報,則辦理實未盡合;有不敢不陳于聖主之前者。
查法人犯台,兵不過四、五千,船不及二十艘。
我兵之駐基隆、滬尾者數且盈萬,雖水戰無具,而陸戰則倍之。
撫臣劉銘傳系老于軍旅之人,何以一失基隆,遂至困守台北,日久無所設施!臣接見閩中官紳逐加詢訪,并據台灣道劉璈鈔呈台北府知府陳星聚所奉劉銘傳禀批,始知八月十三日基隆之戰,官軍已獲勝仗;因劉銘傳營務處知府李彤恩帶兵駐紮滬尾,平日以提督孫開華諸軍為不能戰,是夕三次飛書告急,堅稱「法人明日來攻滬尾,兵單将弱,萬不可靠」,劉銘傳為其所動,遽拔大隊往援,而基隆遂不可複問。
其實二十日滬尾之捷,仍系孫開華諸營之功;即無大隊往援,亦未必失滬尾也。
滬尾距台北府城僅三十裡,如果岌岌可危,地方官有守土之責,其慎重當有過于他人者;而該府陳星聚屢次禀請進攻基隆,劉銘傳竟以無此膽識、無此兵力謝之。
獅球嶺為台北要隘,所駐法兵不過三百;曹志忠所部土勇、客軍駐紮水返腳一路者共八、九營,因劉銘傳有「不許孟浪進兵」之語,即亦不敢仰攻。
且聞台北各營将領及其土著之人,尚有願告奮勇、往攻基隆者。
劉銘傳始則為李彤恩所誤、繼又坐守台北,不圖進取:皆機宜之坐失者也。
恭譯電旨,劉銘傳仍應激勵兵勇收複基隆,不得懦怯株守,緻敵滋擾等因;仰見聖明洞燭,不稍寬貸。
臣思劉銘傳之懦怯株守,或一時任用非人、運籌未協所緻。
李彤恩不審敵情,虛詞謠惑;基隆久陷,厥惟罪魁。
拟請旨将知府李彤恩即行革職,遞解回籍,不準逗留台灣,以肅軍政;并密饬劉銘傳速督所部克日進兵規複基隆,毋任該夷久于盤據。
又,法人自九月初五日封禁全台海口,由南、西、北、東至外國名普安得島麥地方為止。
查「萬國公法」雖有戰國封堵敵國海口之例,然如系不義之戰,諸國例得辯問。
公法所載城池地方被戰者圍困,局外者不得與之貿易,固也;若台灣僅失基隆偏隅,旦夕可以收複,豈得以圍困論!乃僅憑法人一紙空文,遽準堵塞;在我固多不便,而于各國商務尤有窒礙。
台灣道劉璈呈請奏咨前來,理合請旨饬下總理衙門照會各國駐京公使據理辯論,立開台灣海口,以保商局而重邦交。
臣現派已革總兵楊在元密赴廈門一帶确探情形,設法雇船暗渡營勇援台。
一俟南洋兵輪赴閩有期,再行調兵分擊馬祖澳、芭蕉山等處,以圖首尾牽制,不任其肆意久據。
至一切應辦事宜,臣既有聞見,尤不敢緘默不言;仍當與幫辦軍務将軍臣穆圖善、督臣楊昌浚等妥商籌辦,以維大局。
謹奏。
光緒十年十一月十八日,奉上谕:『左宗棠奏「詳察台灣情形,妥籌赴援」一折,據稱「八月十三日基隆之戰,官軍已獲勝仗;因劉銘傳營務處知府李彤恩駐兵滬尾,以孫開華諸軍為不能戰,三次飛書告急,堅稱滬尾兵單将弱、萬不可靠,劉銘傳為其所動,遽拔大隊往援,基隆遂不可複問。
李彤恩不審敵情,虛詞搖惑;拟請即行革職,遞解回籍」等語。
前敵軍情關系極重,着楊嶽斌到台後查明參奏。
李彤恩着先行革職,聽候查辦』。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請派淮勇援台電 閩撫劉屢電台北兵單,法添兵赴基;盼援甚急。
楊、程各隊一時難抵台,又系新募,少利器;頃與諸将籌商,拟由直防銘、盛兩軍選戰将帶新練淮勇七、八百人,配給鎗彈,雇船至山海關放大洋,繞赴台地之卑南港登岸。
惟弁勇須給三個月足饷,船價亦昂。
拟饬長蘆運司在庫置備放各饷内移緩就急,撥銀五萬兩;除付勇饷、船價外,有餘即交船帶往交劉撫,以備接濟。
各台撥出老勇,仍令就地募補,歸隊操練。
乞代奏。
(十一月二十三日) 旨着楊昌浚與台灣各官通力合籌電 旨:『據楊昌浚電稱:「台事可慮,半在法寇、半在堂屬不和。
劉璈布置不錯,劉銘傳惡之;若易生手,恐台南不保」等語。
全台均形吃緊,而台北尤急。
前據劉鉻傳電:台道六月報庫存八十萬,僅借台北七萬,顯系膜視台北防軍;着楊昌浚确查具奏,不得稍涉袒護。
總之,現在情形,不獨台南、北宜聯一氣,即楊昌浚亦必須與劉銘傳通力合籌;師克在和,萬不準各存意見,緻有贻誤』。
(十一月二十六日) 旨寄左宗棠等法船聚泊基滬着各軍迅速援台電 旨:『據劉銘傳粵電陳:「法船聚泊基、滬,日内添兵将到,急盼救援」等語。
台防關系大局,曾饬楊嶽斌、程文炳帶營馳援,尚恐緩不濟急;恪靖五營、方恭三營赴台較近,着左宗棠、張之洞加緊饬催,覓船前渡。
吳鴻源募勇,楊昌浚催令速到。
李鴻章所挑壯勇,并着克日遄行;安平、旗後、卑南等處均可登岸,着探明酌辦。
南洋五船起程前進,以助聲勢。
南洋所解雲者士鎗,何日到齊?楊嶽斌、程文炳兩軍迅速趱程,現在行抵何處?并即電聞』。
(十一月二十七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據福州電恪靖營渡台電 接福州電雲:『朝鮮事了,稍慰;不提中國,想外視之。
台北乞援急,屢奉旨嚴催;左相急到萬分,欲急渡台。
今日陳道鳴志及王詩正率恪靖千人,用重價搭商輪赴廈,由澎湖直抵璃渡;尚有兩營随後發。
事本險極,不得不然;好在台南與馬祖澳近日法船少至。
請轉電總署』。
(十二月初一日)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規越援台饷無所出拟借德款電 規越廣軍三十八營,月需約十三、四萬兩;因桂軍甚急、鮑軍無期,粵自不能不設法急籌,其款皆無所出。
現援台、援閩饷械費已不赀,約三十萬。
以上各項或暫挪、或期票,刻皆索還。
以台、越關大局,系聖廑;特先墊後籌,舍己芸人,不暇顧慮。
目前尤需巨款,台饷始敢托彙、五營始能早渡。
内窘外迫,司局束手。
數月來電商英、美各商,皆不諧;今與駐德許、李兩使訂借德商狄士府、德意志兩銀行五十萬鎊,仿九扣、九厘半、一年還、各關分認,現與議作九五扣。
每鎊約計四兩,共約二百萬兩;除扣外,約一百九十萬兩。
利随本還,五年息約共五十萬兩;實計息九厘,與彙豐同。
以省關每年分攤本息十餘萬,事尚易舉。
其扣頭(即其行用),不能不給。
鎊價金漲落,有澳市,無弊窦。
法事已成騎虎,洋商罕借兵債。
拟借此款以百萬兩彙粵為規越、援台之用,以六十餘萬彙美為催買氣炮之用;無此炮,難制敵船。
伏望聖意允準,敕徐、李兩使速商,減作九五扣立合同,一月内交銀,早彙來粵;若稍遲疑,恐法人宣戰,借款、購械皆斷。
至粵東本省防費,容另設法,與東撫會陳。
請代奏。
(十二月初二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劉銘傳電稱台北乞援電 頃省三電雲:『津饷由葉紳兌,已到八萬元救急;感甚。
泉州無專辦接濟、通文報者,請饬楊宗濂速赴泉州辦理後路。
現在民船赴泉者多,通信較易。
台北急,盼生力軍三千方敷防剿;不知石帥、香帥能調軍赴台否?台南現無法船,可以設法;旁觀不知當局之難,緩則輕敵、急則束手,尤恐為掣肘者造言所誤。
請轉電總署』。
(十二月初四日) 旨據楊昌浚電稱設道濟公棧通台灣文報并劉銘傳請調舊部着張之洞籌奏電旨:『據楊昌浚電稱:「鹿港、泉州設道濟公棧,通台灣文報」;着督饬妥辦,勿任阻滞。
劉銘傳稱方恭軍廣勇不得力,請調舊部吳宏洛軍;兩軍更調,尚屬相宜。
着張之洞酌籌電奏』。
(十二月初六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據劉銘傳電台北緊急請籌援電 省帥來電:『二十四日,法人百餘來看地勢,與林營接仗,互有傷亡。
二十五,法分四路來攻獅球嶺逞墟尖、大梯嶺、大水窟三路牽制;以紅衣五座專攻大水窟林朝棟營,全系後門鎗。
山險器利,自辰至戌惡戰一日,法傷亡百餘人,退回;我勇傷亡十餘人。
二十六日,敵船以排炮向烏嘴尖擊,未出隊;午刻,船一隻裝馬三十匹并夥食、軍械,聲言五日後有兵船續到。
因南、北洋兵輪不來,敵巡洋面牽制,民船極多搶貨拍賣。
台北萬分緊急,冀速撥勁旅援台』。
又續電雲:『吳鴻源已到台南,隻身前來就地募勇,饷械難籌;如何位置,商定奉聞。
連日兌饷甫到,可以支持;惟盼添兵』!(十二月初六日) 左宗棠楊昌浚緻樞垣報援軍抵澎并拟借洋款以備援台電(二件) 省中派四營、兩旗援台,頭隊千一百人初一已抵澎湖,後隊候船繼進;均用重價雇英商船包運,然隻肯到澎、不肯前進。
抵澎後,須另賃民船潛渡。
方恭五營,前月二十七抵汕;何時渡台,尚未得信。
程提督一軍已過崇安,楊厚帥一軍有初六日可抵崇安之說;吳安康報初三起程,刻抵何處,未得信息。
請代奏。
(十二月初七日) 聞法增兵萬二千人,閩防更緊。
各援軍到齊,統計百五十餘營,月需軍饷四十餘萬,實難籌劃。
江南、江西協饷,不能源源接濟。
而援台各軍宜濟巨饷,以資飽騰;輪運軍裝、饷項,租洋船奇貴,拟購兩号輪船假英、德旗号以資轉運,需款甚巨;而課稅、厘金亦大減色。
拟借洋款四百萬,以備明年一歲之需;指海關分十年歸完。
乞代奏。
(十二月初七日) ——以上見原書卷五十一。
旨寄劉銘傳台北增勇添饷着迅圖進取電 旨:『據劉銘傳電稱:「左宗棠據劉璈禀奏,先催進攻基隆,欲擠台北速失等語,奉旨饬催」;系屬臆度之讨。
該撫夙着戰功,朝廷深資倚任,斷不為浮言所惑。
疊次降旨籌饷撥兵,不遺餘力;該撫惟當振奮圖功,以副委任而服群情,毋庸以造言掣肘為慮。
刻下台北陸續添勇,饷亦解到;迅圖進取,勿再遷延。
泉州已設公棧經理台灣文報;請調楊宗濂,毋庸議』。
(十二月初七日) 旨着劉銘傳迅複基隆電 旨:『據潘鼎新電稱:「孤拔調兵由船頭進」;是該酋抵越已确。
着劉銘傳乘此力籌攻剿,迅複基隆;使之應接不暇。
上月二十五日林朝棟率隊接仗獲勝,奮勇可嘉;查明出力員弁,從優保獎。
左宗棠派王詩正統營援剿,抵台後歸劉銘傳節制調遣。
該員前經獲咎,着該撫察看;如不得力,即行奏參』。
(十二月十四日) 粵督張之洞緻總署向德商借款五十萬鎊電 前奏借德國商五十萬鎊,以百萬作台、越用,餘作購氣炮用;奉電旨「依議行」。
許、李兩星使電商彙豐,九扣不減。
現托北洋饬盛宣懷在京與英大東公司行東名本特訂借五十萬零五千鎊、約二百萬兩,周息九厘,不計閏,無扣、無行用;十年還,每年銷本息六萬四千鎊、每年結清,各海關認還。
接巴使電,即彙銀來香港。
合同業已議妥,請北洋簽字妥辦彙港,電敕曾侯與本特将保單畫押。
請代奏。
(十二月十九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威利船載勇械到台請予保獎電 前奏調直防銘、盛兩軍,揀選精器,雇「威利」初七日自山海關開行;已電奏。
頃據邵、龔道電:『「威利」二十四回滬,委員戴嗣源面稱榆關實裝勇八百七十人;除勇丁帶鎗刀之外,炮位、軍火成箱四百餘件,饷銀二萬餘。
初八至煙台,添購炮船二隻。
十三夜抵台南之卑南,未見法船;即撥勇護饷上岸。
天明,番衆鹹呼「天兵又至」,争放竹簰來接。
十四午刻,勇弁、饷械全數到岸點清。
守候統帶聶士成具上禀件,交到該應給水腳銀一萬四千七百餘兩;嗣源未宜明言實數,俟瑗晤馬洋商再言定數目,電報給價。
惟同知銜戴嗣源、船主英人戴葉生用死效命,辛苦歸來,形色憔悴;乞将嗣源奏保賞三品花翎、戴葉生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立予恩榮,使再效命』等語。
乞代奏。
十二月二十日,奉旨:『李鴻章電奏已悉。
銘、盛兩軍弁勇饷械已山卑南登岸,覽奏欣慰。
委員戴嗣源着賞三品花翎、英人戴葉生着賞加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
台灣兵饷益增,劉銘傳務當乘勢督兵迅攻基隆,毋再遲延幹咎』。
閩撫劉銘傳奏台北軍情緊急請速派援師折(附旨) 督辦台灣防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為台北軍情緊急,請旨饬催速調勁旅渡台,以救危迫事。
竊臣于十一月初九日将台北防剿情形,具陳在案。
奉十月二十日電旨:『南、北援台兵輪克日進發,法人必圖抵禦,不能專顧封口;正可乘此機會,另雇商輪滿載兵械伺隙抵台』等因,欽此。
查台灣自六月十五日基隆開仗以來,至今已曆半載;僅江陰數次調到淮勇一千三百名。
雖經添募士勇五千餘名,器械不精,難當大敵。
滬尾海口,台北大局所系,極為緊要;共有淮楚七營、土勇三營。
基隆一路,僅曹志忠所部六營;其餘蘇得勝、林朝棟等土勇五營,分紮暖暖、六堵一帶。
曹志忠于九月十四日三鼓率隊欲取獅頭嶺,襲取九等坑敵營;山高路險,為敵知覺。
該軍甫至山下,敵即開炮,立刻傷亡四十餘人;該鎮見敵有備,遂收隊退回。
後經臣饬令穩紮五堵扼守水陸要隘,不得輕進。
用兵之道,最難攻堅,尤難仰攻;基隆山勢險峻、道路崎岖,敵營皆依山傍海,兵輪守護,明攻甚難。
曹志忠所部傷病之後,精銳祗千餘人;如再傷亡,以後東路即難支持。
且攻堅尤須巨炮,現在炮彈鎗彈無多,一旦用盡,無以禦敵。
臣屢于該鎮等三令五申,不必圖功輕進;若為基隆一隅之地而失台北大局,獲咎更重。
法兵勞師遠涉,利在速戰;久亦不支。
我軍惟有固守待援,相繼進取。
此臣因海島孤懸,兵單器乏、接濟為難,期保危局,不敢孟浪進取基隆之由來也。
左宗棠與督臣楊昌浚先後到閩,督臣于濟饷一事竭力籌維,祗因海道不通,援兵未曾東渡;左宗棠猶據劉璈之禀,奏催進攻基隆,自系不知台北兵單情形。
據法船歐姓通事二十日密報:法兵四千來台為安南截留,孤拔于十五日親赴安南調兵;十九日到英商船二隻,為之包運夥食到基,似有大隊前來。
現在基隆水陸四千餘人,兵輪十六隻、小輪七隻等情。
臣前接通事密報法人添兵,即疊次電請督臣速派勁旅三千,乘台南現無法船可以登岸;至今尚未接回信。
現在疊蒙恩旨,饬令兩江、兩廣督臣撥臣舊部渡台。
值此事萬緊之際,惟有仰懇天恩,迅饬兩江督臣曾國荃将江陰未來一營并廈門淮勇二百餘名速即設法運台,由台南登岸;并請饬兩廣督臣張之洞迅将吳宏洛所部五營撥調來台。
如吳宏洛不能抽撥,即請饬令左宗棠、楊昌浚迅為籌撥楚軍三千來台,歸孫開華節制,以資守禦。
謹奏。
光緒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奉旨:『覽奏已悉。
法人久據基隆,亟應迅圖進取。
若雲攻堅為難,何以竟被彼族攻據?該撫務當竭力設法,聯絡土勇出奇制勝,克期攻複;毋得稍存退阻,贻誤事機。
所請饬吳宏洛五營赴台,已谕令張之洞籌撥矣』。
閩撫劉銘傳奏招撫法軍越人片(附旨) 劉銘傳片: 再,臣疊奉谕旨饬将被脅越人設法招徕等因,欽此;臣謹即遵辦去後。
本月初一日,由暖暖土勇拿獲奸細陳番婆一名,解至府城;臣當令釋放,好言撫慰,賞給洋銀,囑其回基隆将所有奸細密為招徕。
旋即供出安南人十餘名,均願投誠自效;祗以安南人分隸敵營,脅作苦工,防守甚嚴,不能同時逃走。
臣以該通事等既願棄逆歸順,正可留之敵中以通消息,不必遽令全出,轉緻無用。
現已密谕該投誠人等不動聲色,随時确探敵情,暗通信息;遇有進取之機,或可備作内應,庶期得敵實情,并可為潛散黨羽之計。
理合附片密陳,謹奏。
光緒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奉旨:『知道了。
所有投誠人等,該撫務當妥為駕馭;所稱留敵中以通消息,尤當加意慎重,毋為所給,緻堕狡謀』。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遵查援台各船行程電 旨詢援台五船現抵何處?遵查該五船本月十一泊南口、十六泊玉環石塘,離閩口六百裡。
探得福州口外法船防守嚴密,深恐阻截受困,不能不慎;暫泊溫州洋面,遙為聲援,作佯攻台北之勢。
法若撤台南圍防我,則廈門援軍可乘隙渡台:此吳安康十七來電也。
現又派「華安」裝載煤、彈接濟五船,并留該船作探信船隻,以便酌度進止。
「馭遠」船固比他船較遜,但南洋各船均不及「馭遠」之快,無可換撥。
請代奏。
(十二月二十四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援台五船在石浦港法船吃水深不能入電 援台五船在台州石浦裡港,法兵輪吃水深,不能進港。
請代奏。
(十二月二十五日) 使英曾紀澤緻總署與英廷議法封台口電 昨诘龐,龐曰:『英咎法不合公法;法以台封口如未封,故命廣搜,然不使英受不便』。
答:『法雖廣搜,然英售械與華,仍無大阻』雲。
頃奉電,當力争。
惟近日法報多咎英袒華,現嘎東失守,戈登無下落;英方自窘,恐不敢拒法。
(十二月二十五日) 閩督楊昌浚緻總署請
現在恒春、新竹、鹿港各口處處可通,并懇谕令楊嶽斌不必守候全軍,緻稽時日。
另照錄基隆通判梁純夫、淡水新關稅務司法來格二禀呈覽,伏乞聖鑒。
謹奏。
光緒十年十一月初六日。
謹錄基隆通判梁純夫上台灣道禀,呈請禦覽。
敬禀者:日昨曾将爵帥于十三晚三更後漏夜傳令拔隊回援台北緣由,約略馳禀去後。
因匆匆未及詳細具禀,謹将當晚因何拔隊實在情形,為憲台陳之。
十三日已獲勝仗,法人均已驅逐下嶺。
是晚卑職到大營,與爵帥談及軍事;謂『明日當有一場惡戰,仙洞旁高山為敵人所必争。
幸我四十磅大炮兩尊已移,可以攻擊對面山頂之地。
且今日已經苦戰獲勝,士心已壯;再加賞犒,法人可以聚而殲旃矣』。
正在談議間,适章、曹、蘇三軍門到大營;所談者,亦系明日如何進剿、如何接應、奮力弁勇當如何獎賞之事。
其時,前敵營務處李彤恩即已兩度飛函謂:『法明日定攻滬尾,兵單,孫軍門之勇萬不能靠。
若不派兵救援,滬尾必失。
且領事費裡德、稅務司法來格雲:「法人十四日十點鐘定攻滬尾;緻破之後,長驅到台北。
台北空虛,料難抵禦。
若台北有失,則全台大局不可問」。
以洋人論,則基隆重而滬尾輕,以中國論則基隆輕而台北重;務請率師救滬尾以固台北根本』。
又引李傅相電信「基隆兵單力弱,可守則守,不必強争此孤注為難」。
一連兩信所雲,大略如是。
爵帥當親筆緻書孫軍門與李守,謂『基隆兵尚不敷,不能派隊馳救;現已飛調甫到新竹之武毅右軍左營赴滬。
基隆今日甫獲勝仗,諸将不肯拔隊,萬難分兵;請堅忍為一、兩日之守,以顧威名而全大局』。
爾時尚無拔營之意。
及三更時候,李彤恩又有八百裡排單來營告急;中間所雲如何,無從而知。
爵帥方寸已亂,漏夜密傳章、曹、蘇三軍門實時拔隊下艋舺;經各軍門力求,而帥意不肯,仍饬拔隊。
各統領無可如何,不得不勉遵将令。
三更後,傳卑職吩咐衆隊同大隊下台北,着即收拾行李。
卑職側聞之下,不勝駭異。
當經力請其暫免拔隊,待兩、三日後看滬尾信息如何再行打算;并回以『孫提督系久經戰陣、有勇之人,兼有劉統領新勇營弁,另柳春和一營、李彤恩三百,豈不能為一日之守!不日新勇到,又多生力數百;總請放心。
若棄基隆而不守,則基隆以逵宜蘭而蘇澳,非複國家土地矣。
況守基隆,即守艋舺;基隆不守,敵人即有立足之地,不獨可以直下艋舺,且到處可擾。
其關系大局,殊非淺鮮』。
言之至再,聲淚俱下。
而帥意難回,總以顧台北為言;且謂『各統領已經拔隊,我之軍裝、行李已發,毋須多談,作速起程可也』。
卑職無奈,星夜馳下台北。
十四上午到郡晤商陳守,知滬尾已經開仗,孫軍門勇氣異常;法人泊口之船不敢登岸。
卑職随與陳守會銜飛禀爵帥,請其傳令各隊伍仍回基隆;但大隊早發,已不及矣。
此事之誤,皆由李彤恩不滿孫軍門,專講孫軍門壞話;甚至謂孫軍門「三營之勇不及五百人,且斷不能戰」。
以緻将爵帥之心搖惑,直令數月苦守、苦戰之功廢于一旦;直合九州島鐵,不能鑄此一大錯矣。
大局已去,徒喚奈何!然不能不作亡羊補牢之計。
各統領到後,爵帥即饬令馳赴滬尾;而水返腳直通基隆一路,毫無議及。
卑職婉轉求懇,現始饬令曹軍門仍回水返腳以上擇地駐紮,以防敵人長驅而下。
基隆營盤經法人豎旗,并有洋兵駐守;然為數無多,尚可進取。
有土人竟請奮勇打基隆,而帥意不合,真無如何也。
刻下兵勇、土人怨聲載道,皆誤于李彤恩之張皇妄報;不斬李彤恩,無以謝台北及基隆百姓矣。
卑職未娴軍旅,昨由陳守禀請,準募土勇兩營,與卑職督帶防剿;卑職于土音素未習慣,且倉卒募勇,未經訓練,其?用與否尚不可知。
惟有盡心整頓,以效馳驅而已。
祗請勳安。
梁純夫謹禀。
八月十八日申。
謹錄淡水關稅務司法來格呈總稅務司文,恭呈禦覽。
法兵未登岸、未曾據有基隆之先,而基隆戰事實多奇異。
按法兵往攻基隆,派有一隊中國之天主教民首先登岸,為中國曹總鎮擊敗;而劉爵帥令曹總鎮退兵,随法之中國天主教民乘勢攻取基隆,散居民舍,行同野獸。
當本月初五日其中有一教民獲該地一十五歲幼女,強行奸辱;該地人大怒,群起同雠,殺僇随法之中國天主教民約二、三百人,餘皆逃回法船。
劉爵帥退至闆加地方,該地人民怒而圍之;捉爵帥發,由橋中拽出肆毆,且诟之為漢奸、為懦夫。
爵帥惟曰:『好!好!爾輩欲我戰乎?我今即回基隆去。
但爾輩誰為随我去者』?言甫畢,計挺身前立願随爵帥去者約有千五百人。
爵帥即以火鎗、銀錢分給此衆,率之而行;聞沿途添收樂從人民,已計有七千之多。
劉爵帥先令孫總鎮退回滬尾地方,孫鎮不遵,回言『吾今誓死于吾汛地内矣』!按孫鎮步兵三千,軍械甚精、軍容甚整,進退步伐皆有可觀;加以其兵久經訓練,殘糧按月支領無虧,士飽馬騰且皆愛戴孫鎮。
而孫鎮立營之地又多高下起伏不平,地利得矣;似無難擊退登岸之二千法兵也。
茲我亦急欲見此戰勝負之所在。
今法兵炮艦在淡水者七、在基隆者八。
法兵在基隆登岸時,告于海關,啟門入;查器物畢,仍付鑰匙于海關人而出。
惟将海關之轎借去,以備孤拔乘坐。
今在淡水之法水軍提督李士卑斯,凡商船上下貨物,一無所禁阻。
凡為海關存銀之諸銀号,其人皆逃;所有征進稅銀,我自行收存。
再者,近日傳聞少有不符:有言劉爵帥未回基隆,仍住于闆加地方,終日不出衙署,心身皆無所用;惟曹總鎮在基隆盡心辦事。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十月初七日、即中國八月十九日,由淡水新關具。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劉銘傳電稱川勇由恒春上岸鎗亦到電 省三電:『「威利」運川勇由恒春上岸,南洋糧船所運黎意鎗亦到;感謝』。
(十一月初七日) 旨着程文炳軍由江入閩速複基隆電 旨:『台事緊要,着派孫開華幫辦台灣軍務。
該提督滬尾一戰,聲威頗着;劉銘傳當同心協力,共濟艱難。
吳鴻源一營已由廈渡台;台北兵力尚單,程文炳一軍由江入閩,到後即令照吳鴻源渡台之路迅往台北助剿,速複基隆』。
(十一月初七日) 旨龔照瑗交劉銘傳差委着邵友濂辦理援台事宜電 旨:『龔照瑗赴台,交劉銘傳差委;上海應辦援台各事,着責成邵友濂經理』(十一月初八日) 台道劉璈奏法違公法封禁台口阻礙通商請咨各國理論折 台灣道劉璈奏:為法人違背公法,虛聲封禁台灣口岸,專礙通商;請先咨明各國理論事。
竊本年九月初九日,奉督辦提臣劉銘傳行知:法船定九月初五日封禁全台海口。
旋接法酋文稱:『封禁台灣海口,由南、西、北、東至外國名叫普安得島麥為止』等情到臣。
伏查法人無禮索詐,背約開兵,擾害通商、殘虐百姓,實為公法所不容,應亦各國所不齒。
我朝廷笃交柔遠,屢示寬容;而法人愈肆驕橫,不自改悔。
業經明降谕旨,布告中外;并嚴饬各省地方文武保護和好各國商民,即法人安分願留者亦在保護之列。
中國于法人,可謂仁至義盡;至不得已而接戰,仍孜孜保護通商為先、絕不議及封口者,無非顧全各國通商起見,不忍以法逆之故,贻累我和好各國也。
茲法人突稱封口;查「萬國公法」本有戰國封堵敵國海口之例,局外各國原不能禁。
惟論法人今日情形,其不合公法、不應封口者五,不應封而準封、有礙各國今後通商者亦五;不能不先請咨明各國,一為理論。
查公法例載:交戰師出有名者謂義戰,若違背公法即謂不義之戰;局外諸國例得辯問。
法人始則無理侵我屬國、繼則無理撲我防營,反索我賠款;又先攻我基隆及福州船廠,迨基隆、滬尾敗後又封禁。
試問封口先憑義戰;戰且不義,口何由封?台灣原止提出基隆、滬尾、安平、旗後四口留與各友國通商,各國行棧林立,獨無法國商人。
法果理直兵強,專欲奪占台地,則台、澎沿海四千餘裡無處不可登岸,所建城池無處不可進攻;乃法兵到處畏縮,偏于各國通商不過二、三十裡之口岸肆意騷擾。
可知法人固不能得利台灣,特陷害各國通商耳:其不合義戰封口之例一。
又例載:軍旅虐待居民,擄搶燒殺、奸污婦女、毀壞房屋及一切殘忍之事,皆為戰例嚴禁。
并載:陸路交戰有散兵劫掠,必以強盜論等語。
今法人占基,弁兵奸擄入兵船有百數十名之多;又在南北海面假稽查之名,截劫民船魚米、雜物,擄掠民人。
此等暴行,實同強盜;尚何配為敵國而公然封口乎?其不合戰例封口之例二。
又例載:城池地方被戰者圍困,局外者不得與之貿易;封港亦同一例。
今法兵聲言攻台,不能為竟日岸戰與我中兵争尺寸土,僅竊據我所自棄之基隆偏隅,隔離城池遠甚;何謂圍困?抑知公法必待圍困而後準封口者,原以敵國軍械、糧草缺乏,必仰濟于通商,戰國始乘勝封口以困之,使速求和;故局外各國甘受禁商之損而莫違。
今台灣兵精糧足、器械裕如,已非法兵所敢近犯。
即再征兵,全台義民百萬、素習刀鎗,一聞君父之雠,随呼随應,靡不裹糧、坐甲,誓與雠寇不共戴天;一切軍需,就地取用不竭,并無須求助外人。
是困之無可速和,轉速戰也;法人封口果何為者?其不合圍困封口之例三。
例載:戰國徒以出示禁絕往來,則非實力封堵;與祗派數船在洋面梭巡而無定所者,亦不作封堵論。
今台灣沿海商民船隻四通八達,若實力封堵,非有累百兵船不能;法艦犯台統計不過十餘艘,其遊弋台南安、旗二口者僅一、二艘,時去時來,渺無定所:其不合實力封堵者之例四。
又例載:封堵敵國口岸,其勢衰弱而不實力辦理,即作為廢弛。
又載:師敗,歸為廢紙。
今法人一敗于基、再敗于滬,屢戰屢北;于台南并不敢登岸交兵:其衰弱已可概見。
各國應即作為廢弛;法人何得腼然封禁,徒礙通商:其不合實力辦理之例五。
此五者,皆法人自外于公法。
原不應有封口之舉而于各國通商有五礙者,祗得更申其說。
如通商口岸教堂、洋行、貨物、商民所在甚多,素由中國保護;今法偏欲攻犯商岸作為戰場,彼此鎗炮相加,更何分辨某國某行某人,勢必至互有毀傷,保護不及。
其各國受害商民,自應向法國理賠,不與中國相幹;即中國受害之處,亦應取償于法。
因法人違例擅禁,偏擾商岸:其礙一。
通商交涉,所欠洋行各款向由地方官提追。
今商岸禁,原欠商民皆借口于生計已絕,莫能歸還;且有遷徙他處,官中無可提追者,勢不能不概從緩辦:其礙二。
通商以洋藥為大宗,台灣每年進口洋藥售銀計在四、五百萬兩。
法人封口,洋藥不通;曾經紳耆公請從權劃出官莊,準民自種鷹粟,照例納稅助饷,無礙民地五谷,免贻洋銀漏卮。
言本有理,事亦至公。
地方官自應準如所請;将來鷹粟廣種,洋藥勢必禁銷:其礙三。
中國各省通商口岸甚多,若盡如台灣法人僅以數船虛聲便聽封禁,則何口不可虛言示封;恐各口商民均有坐困之虞,大為通商之害:其礙四。
各國派撥兵船保護商民,原系公法正辦。
今法船突來封港,中國官照例嚴禁探水引港接濟,有犯立斬;各國兵船自不得與法船往來、同泊一處,以避嫌疑而免誤傷。
惟護船離岸太遠,保護困難;若泊岸太近,法兵犯及近岸,中兵必盡力開炮抵擊,恐有鎗炮誤傷,均不得歸咎中兵:其礙五。
法人于公法既有五違、于各國通商又有五礙,要皆于中國無損;中國原不值與辯。
祗以臣曆奉保護友國商民之恩旨,今法逞兵台灣、專擾商民,倘各國未能執公法以全通商之區,台官亦祗能照戰例稍謝保護之責;非不設法保護而勢有礙難,不得不先以直告。
法兵現據基隆,口原封禁;此外各口應否一概聽其虛言示封及應否專攻通商口岸以全友邦之處?應請旨饬令總理衙門咨明通商和好各國,以申公論而顧大局。
至法人竄擾台灣,形同盜賊;臣責在守土,惟有拚此微軀,随督辦臣協同在事文武率我義兵專待法人登岸,與之決一勝負。
若輪船炮台,早經禀呈多不足恃;台防并不藉此為短長,他非所敢知也。
彼法人傳教互市,在所必絕;萬無縱寇枉和之理。
早知廷議嚴饬臣民一心,亦無俟微臣渎陳。
謹奏。
光緒十年十一月初八日,奉旨:『……』。
台道劉璈奏請與德國立互助盟約以保全台片 劉璈片: 再,自基隆退守後,滬尾雖經報捷而彼族恃據基隆,頗有席卷全台之勢。
日來分遣兵輪數号遊弋台南各海口,并常泊于安平、旗後口外,封禁中外船隻,不容往來;意在圍困全台,要挾和款。
幸蒙聖明洞鑒,堅持戰議;并饬南、北洋暨閩、粵兩省疆臣設法援台,緻足彰國威而作士氣。
惟馬江之失,官輪盡焚;基隆之地,寇據已穩。
若無大隊鐵甲兵輪與之折沖海上,亦恐援台之法有時而窮。
至招土勇,未始非救急之謀;而器械不齊、紀律未谙,烏合尤難得力。
海口一封,關稅全無;統搜庫儲,不過勉支一、二日。
設再兵增饷乏,嘩潰滋虞;欲制鸱張,苦無良策。
惟有舍經行權,以借用洋款為名,将法人所未及封之後山番地口岸或澎湖一島酌定年限,仿照香港、澳門例出賃與國開設碼頭。
所有台、澎利源所在曾經禀辦、屢奉督臣批駁之煤務、五金各礦,皆令包采納稅或與我合辦,辦法有數端;必須通籌利害、權衡緩急,切實妥商,似亦暗中借援之一法。
查泰西各國勢均力敵,互相猜忌,從不容獨肆鲸吞。
法人逞強歐洲,其目為世雠、兩不相下者莫如德意志一國。
德自同治九年勝法以來,憂盛危明,無日不以防法報複為患;法果得志亞洲,德患愈甚。
而德又與我最稱和好,凡屬軍艦、器械,緩急皆肯代為照應;豈真愛我中國,蓋忌法者深也。
又,德雖稱雄西土,航海東來,常以未得亞細亞片土為其駐足為憾。
今得于台灣前後開立碼頭,大利在握,彼必樂從。
顧或者謂彼獲其利、我即失其利也;此說誠然。
臣愚以為兩害相衡,則取其輕。
同為他族,一好一仇;同為失地,一讓一奪:異日圖之,當有曲直難易之别。
應請斷自宸衷,饬令總理衙門王大臣等速議覆奏,一面電饬駐德使臣密商該國朝廷及早定議。
或按「萬國公法」與德國另立互助盟約,除此次中、法戰事不與外,此後兩國遇戰互相助兵。
而助兵本國仍得自居局外,公法确有明條;德亦似可照允。
果如所拟,俾得迅撥兵船來台指名扼守,藉開碼頭,庶全台機勢通活;是為不援之援在。
德船遊曆台灣,不助軍裝、不幹戰事,并不入法船所封各口,于公法無所違礙:德人既師出有名,法人更無辭可阻。
從此台防藉德勢以永固,德人益藉台利以全交:似為兩得。
況後山撫番開墾,糜費多年;格于治法難行,終歸不治。
澎湖便于泊船,兼有煤礦;第風沙四遍、百物不生,窮島孤懸,尤易坐困。
一系台前、一系台後,棄之均較基隆為輕。
現皆為法人所不經意,我甘出賃,德固有利可興、我亦無所不利。
即有不利于我,與其全台淪為法有,終贻海疆無窮之患;何若權分與國,聊解目前孤困之危。
萬一德與法鹬蚌相持,我尚可相機行事。
此所謂兩害相衡,則取其輕者也。
謹奏。
光緒十年十一月初八日,奉旨:『……』。
——以上見原書卷五十。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劉銘傳電稱法到七輪攻滬尾并劉璈跋扈請轉達電 台撫劉電:『奉旨恩補撫缺,喜從天降;寄稿由楊轉奏謝恩。
敵人聲言添兵四百五十,十月初六到小輪船七隻;雲俟兵到,齊攻滬尾。
将士病漸愈,能戰尚少;孫病未痊,傳亦病。
饷由廈兌;全台現銀不多,經李彤恩、鄭建忠設法借用錢票能行,即可周轉。
龔道催「威利」由恒春運淮勇五百,月底可到。
左相奏募兵萬人,饷從何出?此間饷拼湊,敷至年底。
土匪現平,焚擄英國教堂六、七處;恐英人又将束手。
南、北洋兵輪能否來援?船炮不敵,或護送兵輪濟台、或到上海退作來勢,使敵不敢四散,不可輕戰。
劉璈近更跋扈,自行發折奏事。
孤島久困,内哄外患,萬難久支;一旦決裂,不可收拾。
盼速援!請轉電。
(十一月初九日) 閩督楊昌浚緻樞垣報到任後收支數目及存款電 旨遵查自浚到任後台北彙去銀六萬一千六百餘兩,台南彙去四萬二千六百餘兩,澎湖兌去銀五萬兩。
又,葉文瀾代津彙去北洋銀十二萬兩。
李傅相傳知福藩司于津款内劃出四萬八千餘兩作為閩解台之款,由廈門撥還;葉文瀾現尚存廈十餘萬兩,由劉撫委員在廈陸續彙兌。
又,道濟公棧傳遞台南北文報,或四、五日至,或七、八日至;來易去難。
(十一月初十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據邵友濂電援台各事亟須秘密請留龔照瑗籌辦電(附旨) 邵友濂來電:『援台各事亟須秘密,全仗龔道熟悉情形,向洋行往返苦探;惟議多成少,而轉運八、九次,尚無漏洩、阻撓吃虧等弊。
若改付友濂經理,道署與洋行無往來,勢必經手旁人;事未諧而風聲已播,必緻贻誤,關系綦重。
友濂顧慮大局,非敢推诿。
乞奏請暫留龔道,庶前敵、後路均獲實濟。
伏求洞察』! 十一月十二日,奉旨:『李鴻章電稱邵友濂請暫留龔照瑗,尚系實情?龔照瑗,着準其暫留上海辦理援台事宜』。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報運台饷械并法兵病斃過半電 近運兩次營饷,一、三萬兩,一、二萬兩,均由布袋運港登岸;請奏聞。
又,由華商分三起彙銀五萬元。
至軍火,乃派員弁四出于汕、澳、泉、廈一帶設法,船難而小;現起解者兩批。
已到越之法新兵止一千一百,舊兵病斃過半;兩法酋甚惶急。
(十一月十二日)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吳鴻源渡澎募勇拟為力籌饷械電 吳鴻源隻身潛渡,拟到澎募土勇為用。
該鎮習台事,以克複基隆自任;然無饷械,洞當設法助之。
上海新購雲者士鎗千杆,即将此鎗給吳用。
該鎮之子吳文彬現在廈;若由滬運廈,由彭交文彬,自能運往。
該鎮言此械系自用;伊交土人,自當百計運送。
若此械尚阻,官運尤難;其理甚明。
再,用吳必須厚饷大隊方有功。
懇請撥專饷,亦交廈紳葉文瀾及吳文彬籌運;似較委員解彙尤捷。
請饬左、穆、楊等酌辦。
以後,洞仍當設法濟以利械。
西報言『土勇守隘,當與法戰;孫、章多病,弁勇日損』等語。
若不多備閩将土勇,恐難持久。
故為吳力籌饷械,方可保台逐虜。
敬陳管見,備采擇。
(十一月十二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台道劉璈不肯接濟台北電 閩撫劉電:『津饷十萬廈兌到,感謝。
台北兌饷,現設法用票能行,稍可周轉。
劉璈遽以全台捐借二百萬通禀各處請奏:倘左相即據以告,各省皆不協濟,自絕饷援。
台南六月報存庫款八十萬,台北僅用七萬,不肯接濟。
台北若無内地接濟,萬不能支。
該道尚未奉辦,先估大價阻遏饷援,意在掣肘台北。
法迫于外、劉攻于内,不可終日。
旨令迅複基隆,精銳無多,難以力取。
敵有兵船守護營壘,攻固難,備尤難。
兵銳不能稍挫,一敗不可收拾;惟相機防剿,期保危局』。
(十一月十八日) 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抵閩詳查台灣防務并籌赴援折(附上谕) 督辦福建軍務左宗棠奏:為抵閩詳查台灣現在情形,妥籌赴援事。
竊臣于十月十四日行抵延平暫紮齊隊,業經電請總理衙門代奏在案。
二十二日,接奉電旨:『南、北洋援台八輪克日進發』等因,欽此;仰見朝廷垂念海疆至意。
現在臣所調江南各營,業已取齊;惟江西之營未到。
臣于二十四日起程赴福州,二十七日晉省與将軍、督、撫臣面商進兵事宜,不敢遲回緻誤。
惟以臣所聞台灣近日軍情,證以台灣道、府及印委各員禀報,則辦理實未盡合;有不敢不陳于聖主之前者。
查法人犯台,兵不過四、五千,船不及二十艘。
我兵之駐基隆、滬尾者數且盈萬,雖水戰無具,而陸戰則倍之。
撫臣劉銘傳系老于軍旅之人,何以一失基隆,遂至困守台北,日久無所設施!臣接見閩中官紳逐加詢訪,并據台灣道劉璈鈔呈台北府知府陳星聚所奉劉銘傳禀批,始知八月十三日基隆之戰,官軍已獲勝仗;因劉銘傳營務處知府李彤恩帶兵駐紮滬尾,平日以提督孫開華諸軍為不能戰,是夕三次飛書告急,堅稱「法人明日來攻滬尾,兵單将弱,萬不可靠」,劉銘傳為其所動,遽拔大隊往援,而基隆遂不可複問。
其實二十日滬尾之捷,仍系孫開華諸營之功;即無大隊往援,亦未必失滬尾也。
滬尾距台北府城僅三十裡,如果岌岌可危,地方官有守土之責,其慎重當有過于他人者;而該府陳星聚屢次禀請進攻基隆,劉銘傳竟以無此膽識、無此兵力謝之。
獅球嶺為台北要隘,所駐法兵不過三百;曹志忠所部土勇、客軍駐紮水返腳一路者共八、九營,因劉銘傳有「不許孟浪進兵」之語,即亦不敢仰攻。
且聞台北各營将領及其土著之人,尚有願告奮勇、往攻基隆者。
劉銘傳始則為李彤恩所誤、繼又坐守台北,不圖進取:皆機宜之坐失者也。
恭譯電旨,劉銘傳仍應激勵兵勇收複基隆,不得懦怯株守,緻敵滋擾等因;仰見聖明洞燭,不稍寬貸。
臣思劉銘傳之懦怯株守,或一時任用非人、運籌未協所緻。
李彤恩不審敵情,虛詞謠惑;基隆久陷,厥惟罪魁。
拟請旨将知府李彤恩即行革職,遞解回籍,不準逗留台灣,以肅軍政;并密饬劉銘傳速督所部克日進兵規複基隆,毋任該夷久于盤據。
又,法人自九月初五日封禁全台海口,由南、西、北、東至外國名普安得島麥地方為止。
查「萬國公法」雖有戰國封堵敵國海口之例,然如系不義之戰,諸國例得辯問。
公法所載城池地方被戰者圍困,局外者不得與之貿易,固也;若台灣僅失基隆偏隅,旦夕可以收複,豈得以圍困論!乃僅憑法人一紙空文,遽準堵塞;在我固多不便,而于各國商務尤有窒礙。
台灣道劉璈呈請奏咨前來,理合請旨饬下總理衙門照會各國駐京公使據理辯論,立開台灣海口,以保商局而重邦交。
臣現派已革總兵楊在元密赴廈門一帶确探情形,設法雇船暗渡營勇援台。
一俟南洋兵輪赴閩有期,再行調兵分擊馬祖澳、芭蕉山等處,以圖首尾牽制,不任其肆意久據。
至一切應辦事宜,臣既有聞見,尤不敢緘默不言;仍當與幫辦軍務将軍臣穆圖善、督臣楊昌浚等妥商籌辦,以維大局。
謹奏。
光緒十年十一月十八日,奉上谕:『左宗棠奏「詳察台灣情形,妥籌赴援」一折,據稱「八月十三日基隆之戰,官軍已獲勝仗;因劉銘傳營務處知府李彤恩駐兵滬尾,以孫開華諸軍為不能戰,三次飛書告急,堅稱滬尾兵單将弱、萬不可靠,劉銘傳為其所動,遽拔大隊往援,基隆遂不可複問。
李彤恩不審敵情,虛詞搖惑;拟請即行革職,遞解回籍」等語。
前敵軍情關系極重,着楊嶽斌到台後查明參奏。
李彤恩着先行革職,聽候查辦』。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請派淮勇援台電 閩撫劉屢電台北兵單,法添兵赴基;盼援甚急。
楊、程各隊一時難抵台,又系新募,少利器;頃與諸将籌商,拟由直防銘、盛兩軍選戰将帶新練淮勇七、八百人,配給鎗彈,雇船至山海關放大洋,繞赴台地之卑南港登岸。
惟弁勇須給三個月足饷,船價亦昂。
拟饬長蘆運司在庫置備放各饷内移緩就急,撥銀五萬兩;除付勇饷、船價外,有餘即交船帶往交劉撫,以備接濟。
各台撥出老勇,仍令就地募補,歸隊操練。
乞代奏。
(十一月二十三日) 旨着楊昌浚與台灣各官通力合籌電 旨:『據楊昌浚電稱:「台事可慮,半在法寇、半在堂屬不和。
劉璈布置不錯,劉銘傳惡之;若易生手,恐台南不保」等語。
全台均形吃緊,而台北尤急。
前據劉鉻傳電:台道六月報庫存八十萬,僅借台北七萬,顯系膜視台北防軍;着楊昌浚确查具奏,不得稍涉袒護。
總之,現在情形,不獨台南、北宜聯一氣,即楊昌浚亦必須與劉銘傳通力合籌;師克在和,萬不準各存意見,緻有贻誤』。
(十一月二十六日) 旨寄左宗棠等法船聚泊基滬着各軍迅速援台電 旨:『據劉銘傳粵電陳:「法船聚泊基、滬,日内添兵将到,急盼救援」等語。
台防關系大局,曾饬楊嶽斌、程文炳帶營馳援,尚恐緩不濟急;恪靖五營、方恭三營赴台較近,着左宗棠、張之洞加緊饬催,覓船前渡。
吳鴻源募勇,楊昌浚催令速到。
李鴻章所挑壯勇,并着克日遄行;安平、旗後、卑南等處均可登岸,着探明酌辦。
南洋五船起程前進,以助聲勢。
南洋所解雲者士鎗,何日到齊?楊嶽斌、程文炳兩軍迅速趱程,現在行抵何處?并即電聞』。
(十一月二十七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據福州電恪靖營渡台電 接福州電雲:『朝鮮事了,稍慰;不提中國,想外視之。
台北乞援急,屢奉旨嚴催;左相急到萬分,欲急渡台。
今日陳道鳴志及王詩正率恪靖千人,用重價搭商輪赴廈,由澎湖直抵璃渡;尚有兩營随後發。
事本險極,不得不然;好在台南與馬祖澳近日法船少至。
請轉電總署』。
(十二月初一日) 粵督張之洞緻樞垣規越援台饷無所出拟借德款電 規越廣軍三十八營,月需約十三、四萬兩;因桂軍甚急、鮑軍無期,粵自不能不設法急籌,其款皆無所出。
現援台、援閩饷械費已不赀,約三十萬。
以上各項或暫挪、或期票,刻皆索還。
以台、越關大局,系聖廑;特先墊後籌,舍己芸人,不暇顧慮。
目前尤需巨款,台饷始敢托彙、五營始能早渡。
内窘外迫,司局束手。
數月來電商英、美各商,皆不諧;今與駐德許、李兩使訂借德商狄士府、德意志兩銀行五十萬鎊,仿九扣、九厘半、一年還、各關分認,現與議作九五扣。
每鎊約計四兩,共約二百萬兩;除扣外,約一百九十萬兩。
利随本還,五年息約共五十萬兩;實計息九厘,與彙豐同。
以省關每年分攤本息十餘萬,事尚易舉。
其扣頭(即其行用),不能不給。
鎊價金漲落,有澳市,無弊窦。
法事已成騎虎,洋商罕借兵債。
拟借此款以百萬兩彙粵為規越、援台之用,以六十餘萬彙美為催買氣炮之用;無此炮,難制敵船。
伏望聖意允準,敕徐、李兩使速商,減作九五扣立合同,一月内交銀,早彙來粵;若稍遲疑,恐法人宣戰,借款、購械皆斷。
至粵東本省防費,容另設法,與東撫會陳。
請代奏。
(十二月初二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劉銘傳電稱台北乞援電 頃省三電雲:『津饷由葉紳兌,已到八萬元救急;感甚。
泉州無專辦接濟、通文報者,請饬楊宗濂速赴泉州辦理後路。
現在民船赴泉者多,通信較易。
台北急,盼生力軍三千方敷防剿;不知石帥、香帥能調軍赴台否?台南現無法船,可以設法;旁觀不知當局之難,緩則輕敵、急則束手,尤恐為掣肘者造言所誤。
請轉電總署』。
(十二月初四日) 旨據楊昌浚電稱設道濟公棧通台灣文報并劉銘傳請調舊部着張之洞籌奏電旨:『據楊昌浚電稱:「鹿港、泉州設道濟公棧,通台灣文報」;着督饬妥辦,勿任阻滞。
劉銘傳稱方恭軍廣勇不得力,請調舊部吳宏洛軍;兩軍更調,尚屬相宜。
着張之洞酌籌電奏』。
(十二月初六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據劉銘傳電台北緊急請籌援電 省帥來電:『二十四日,法人百餘來看地勢,與林營接仗,互有傷亡。
二十五,法分四路來攻獅球嶺逞墟尖、大梯嶺、大水窟三路牽制;以紅衣五座專攻大水窟林朝棟營,全系後門鎗。
山險器利,自辰至戌惡戰一日,法傷亡百餘人,退回;我勇傷亡十餘人。
二十六日,敵船以排炮向烏嘴尖擊,未出隊;午刻,船一隻裝馬三十匹并夥食、軍械,聲言五日後有兵船續到。
因南、北洋兵輪不來,敵巡洋面牽制,民船極多搶貨拍賣。
台北萬分緊急,冀速撥勁旅援台』。
又續電雲:『吳鴻源已到台南,隻身前來就地募勇,饷械難籌;如何位置,商定奉聞。
連日兌饷甫到,可以支持;惟盼添兵』!(十二月初六日) 左宗棠楊昌浚緻樞垣報援軍抵澎并拟借洋款以備援台電(二件) 省中派四營、兩旗援台,頭隊千一百人初一已抵澎湖,後隊候船繼進;均用重價雇英商船包運,然隻肯到澎、不肯前進。
抵澎後,須另賃民船潛渡。
方恭五營,前月二十七抵汕;何時渡台,尚未得信。
程提督一軍已過崇安,楊厚帥一軍有初六日可抵崇安之說;吳安康報初三起程,刻抵何處,未得信息。
請代奏。
(十二月初七日) 聞法增兵萬二千人,閩防更緊。
各援軍到齊,統計百五十餘營,月需軍饷四十餘萬,實難籌劃。
江南、江西協饷,不能源源接濟。
而援台各軍宜濟巨饷,以資飽騰;輪運軍裝、饷項,租洋船奇貴,拟購兩号輪船假英、德旗号以資轉運,需款甚巨;而課稅、厘金亦大減色。
拟借洋款四百萬,以備明年一歲之需;指海關分十年歸完。
乞代奏。
(十二月初七日) ——以上見原書卷五十一。
旨寄劉銘傳台北增勇添饷着迅圖進取電 旨:『據劉銘傳電稱:「左宗棠據劉璈禀奏,先催進攻基隆,欲擠台北速失等語,奉旨饬催」;系屬臆度之讨。
該撫夙着戰功,朝廷深資倚任,斷不為浮言所惑。
疊次降旨籌饷撥兵,不遺餘力;該撫惟當振奮圖功,以副委任而服群情,毋庸以造言掣肘為慮。
刻下台北陸續添勇,饷亦解到;迅圖進取,勿再遷延。
泉州已設公棧經理台灣文報;請調楊宗濂,毋庸議』。
(十二月初七日) 旨着劉銘傳迅複基隆電 旨:『據潘鼎新電稱:「孤拔調兵由船頭進」;是該酋抵越已确。
着劉銘傳乘此力籌攻剿,迅複基隆;使之應接不暇。
上月二十五日林朝棟率隊接仗獲勝,奮勇可嘉;查明出力員弁,從優保獎。
左宗棠派王詩正統營援剿,抵台後歸劉銘傳節制調遣。
該員前經獲咎,着該撫察看;如不得力,即行奏參』。
(十二月十四日) 粵督張之洞緻總署向德商借款五十萬鎊電 前奏借德國商五十萬鎊,以百萬作台、越用,餘作購氣炮用;奉電旨「依議行」。
許、李兩星使電商彙豐,九扣不減。
現托北洋饬盛宣懷在京與英大東公司行東名本特訂借五十萬零五千鎊、約二百萬兩,周息九厘,不計閏,無扣、無行用;十年還,每年銷本息六萬四千鎊、每年結清,各海關認還。
接巴使電,即彙銀來香港。
合同業已議妥,請北洋簽字妥辦彙港,電敕曾侯與本特将保單畫押。
請代奏。
(十二月十九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威利船載勇械到台請予保獎電 前奏調直防銘、盛兩軍,揀選精器,雇「威利」初七日自山海關開行;已電奏。
頃據邵、龔道電:『「威利」二十四回滬,委員戴嗣源面稱榆關實裝勇八百七十人;除勇丁帶鎗刀之外,炮位、軍火成箱四百餘件,饷銀二萬餘。
初八至煙台,添購炮船二隻。
十三夜抵台南之卑南,未見法船;即撥勇護饷上岸。
天明,番衆鹹呼「天兵又至」,争放竹簰來接。
十四午刻,勇弁、饷械全數到岸點清。
守候統帶聶士成具上禀件,交到該應給水腳銀一萬四千七百餘兩;嗣源未宜明言實數,俟瑗晤馬洋商再言定數目,電報給價。
惟同知銜戴嗣源、船主英人戴葉生用死效命,辛苦歸來,形色憔悴;乞将嗣源奏保賞三品花翎、戴葉生賞二等第一寶星,以示立予恩榮,使再效命』等語。
乞代奏。
十二月二十日,奉旨:『李鴻章電奏已悉。
銘、盛兩軍弁勇饷械已山卑南登岸,覽奏欣慰。
委員戴嗣源着賞三品花翎、英人戴葉生着賞加二等第一寶星,以示優獎。
台灣兵饷益增,劉銘傳務當乘勢督兵迅攻基隆,毋再遲延幹咎』。
閩撫劉銘傳奏台北軍情緊急請速派援師折(附旨) 督辦台灣防務福建巡撫劉銘傳奏:為台北軍情緊急,請旨饬催速調勁旅渡台,以救危迫事。
竊臣于十一月初九日将台北防剿情形,具陳在案。
奉十月二十日電旨:『南、北援台兵輪克日進發,法人必圖抵禦,不能專顧封口;正可乘此機會,另雇商輪滿載兵械伺隙抵台』等因,欽此。
查台灣自六月十五日基隆開仗以來,至今已曆半載;僅江陰數次調到淮勇一千三百名。
雖經添募士勇五千餘名,器械不精,難當大敵。
滬尾海口,台北大局所系,極為緊要;共有淮楚七營、土勇三營。
基隆一路,僅曹志忠所部六營;其餘蘇得勝、林朝棟等土勇五營,分紮暖暖、六堵一帶。
曹志忠于九月十四日三鼓率隊欲取獅頭嶺,襲取九等坑敵營;山高路險,為敵知覺。
該軍甫至山下,敵即開炮,立刻傷亡四十餘人;該鎮見敵有備,遂收隊退回。
後經臣饬令穩紮五堵扼守水陸要隘,不得輕進。
用兵之道,最難攻堅,尤難仰攻;基隆山勢險峻、道路崎岖,敵營皆依山傍海,兵輪守護,明攻甚難。
曹志忠所部傷病之後,精銳祗千餘人;如再傷亡,以後東路即難支持。
且攻堅尤須巨炮,現在炮彈鎗彈無多,一旦用盡,無以禦敵。
臣屢于該鎮等三令五申,不必圖功輕進;若為基隆一隅之地而失台北大局,獲咎更重。
法兵勞師遠涉,利在速戰;久亦不支。
我軍惟有固守待援,相繼進取。
此臣因海島孤懸,兵單器乏、接濟為難,期保危局,不敢孟浪進取基隆之由來也。
左宗棠與督臣楊昌浚先後到閩,督臣于濟饷一事竭力籌維,祗因海道不通,援兵未曾東渡;左宗棠猶據劉璈之禀,奏催進攻基隆,自系不知台北兵單情形。
據法船歐姓通事二十日密報:法兵四千來台為安南截留,孤拔于十五日親赴安南調兵;十九日到英商船二隻,為之包運夥食到基,似有大隊前來。
現在基隆水陸四千餘人,兵輪十六隻、小輪七隻等情。
臣前接通事密報法人添兵,即疊次電請督臣速派勁旅三千,乘台南現無法船可以登岸;至今尚未接回信。
現在疊蒙恩旨,饬令兩江、兩廣督臣撥臣舊部渡台。
值此事萬緊之際,惟有仰懇天恩,迅饬兩江督臣曾國荃将江陰未來一營并廈門淮勇二百餘名速即設法運台,由台南登岸;并請饬兩廣督臣張之洞迅将吳宏洛所部五營撥調來台。
如吳宏洛不能抽撥,即請饬令左宗棠、楊昌浚迅為籌撥楚軍三千來台,歸孫開華節制,以資守禦。
謹奏。
光緒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奉旨:『覽奏已悉。
法人久據基隆,亟應迅圖進取。
若雲攻堅為難,何以竟被彼族攻據?該撫務當竭力設法,聯絡土勇出奇制勝,克期攻複;毋得稍存退阻,贻誤事機。
所請饬吳宏洛五營赴台,已谕令張之洞籌撥矣』。
閩撫劉銘傳奏招撫法軍越人片(附旨) 劉銘傳片: 再,臣疊奉谕旨饬将被脅越人設法招徕等因,欽此;臣謹即遵辦去後。
本月初一日,由暖暖土勇拿獲奸細陳番婆一名,解至府城;臣當令釋放,好言撫慰,賞給洋銀,囑其回基隆将所有奸細密為招徕。
旋即供出安南人十餘名,均願投誠自效;祗以安南人分隸敵營,脅作苦工,防守甚嚴,不能同時逃走。
臣以該通事等既願棄逆歸順,正可留之敵中以通消息,不必遽令全出,轉緻無用。
現已密谕該投誠人等不動聲色,随時确探敵情,暗通信息;遇有進取之機,或可備作内應,庶期得敵實情,并可為潛散黨羽之計。
理合附片密陳,謹奏。
光緒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奉旨:『知道了。
所有投誠人等,該撫務當妥為駕馭;所稱留敵中以通消息,尤當加意慎重,毋為所給,緻堕狡謀』。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遵查援台各船行程電 旨詢援台五船現抵何處?遵查該五船本月十一泊南口、十六泊玉環石塘,離閩口六百裡。
探得福州口外法船防守嚴密,深恐阻截受困,不能不慎;暫泊溫州洋面,遙為聲援,作佯攻台北之勢。
法若撤台南圍防我,則廈門援軍可乘隙渡台:此吳安康十七來電也。
現又派「華安」裝載煤、彈接濟五船,并留該船作探信船隻,以便酌度進止。
「馭遠」船固比他船較遜,但南洋各船均不及「馭遠」之快,無可換撥。
請代奏。
(十二月二十四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援台五船在石浦港法船吃水深不能入電 援台五船在台州石浦裡港,法兵輪吃水深,不能進港。
請代奏。
(十二月二十五日) 使英曾紀澤緻總署與英廷議法封台口電 昨诘龐,龐曰:『英咎法不合公法;法以台封口如未封,故命廣搜,然不使英受不便』。
答:『法雖廣搜,然英售械與華,仍無大阻』雲。
頃奉電,當力争。
惟近日法報多咎英袒華,現嘎東失守,戈登無下落;英方自窘,恐不敢拒法。
(十二月二十五日) 閩督楊昌浚緻總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