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外交史料選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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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
該尚書等力顧大局,必能妥籌援應,迅赴戎機;以後并當設法接濟軍火。
前撥方恭敉五營現紮廈門,應否赴台?着穆圖善遵前旨妥速酌辦。
台灣情形,探準報聞』。
(六月二十八日) 直督李鴻章緻總署已饬雇英船運軍火赴淡水電 頃饬滬員密雇英商輪船運軍火赴淡水,即日開駛。
赫德即日赴京。
(六月二十九日) 總署緻何璟勿任法兵船出口電 聞孤拔兵船要出口,求我兵船暫且離開以存體面,伊有急救東京之信。
本日謝署使照會索八十兆佛郎,限二日;否則出京,孤拔自取償補雲雲。
該洋船設詞赴越,實必赴台;祈速查情形籌辦,勿任出口為要。
希轉知穆将軍。
(六月二十九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計脅孤拔不放出口然後招降電 鈞電以「孤拔内船要出閩口,求我兵船離開,設詞赴越實赴台」等語,既奉有「不能不以兵戎相見」谕旨,閩口内孤拔三船似未便任出口外。
一則援東京,不利于劉永福;一則赴台,省三勢孤。
鈞署可否請旨速電閩省久與相持,不放出口;或計脅孤拔仿前人招降之法,并招口外五船悉降中華,然後收其六船,安插酋長兵卒以弱彼勢?亦是一策。
倘能辦到,則中華之威大振矣。
是否有當?聊陳采擇。
(六月三十日) 台撫劉銘傳奏守護基隆大獲勝仗折(附上谕) 台灣巡撫劉銘傳奏:為基隆炮台為敵攻陷,我軍複踏毀敵營,大獲勝仗事。
竊臣前将抵台日期并查看基隆炮台情形,陳報在案。
前月二十五日,即有法人兵船一隻灣泊基隆口門;詢其前來之故?則答以巡弋海口。
臣一面密饬将弁嚴行戒備,一面督催趕将海口社寮炮台興工修築。
惟購運各料不得輪船運載,諸務束手;當即飛函商告閩省,請将「永保」、「琛航」兩官船勻撥前來應用。
而閩、台兩處,音信隔絕已近一月;前由上海裝運赴台炮械,又因久無輪船,遲遲不到。
自本月初一、二等日法人時有兵船一隻到基隆巡探,停泊一半日即行開去;而前次所到之法船一隻,則仍不動。
當以和戰之局尚在未定,不便自我開釁。
适其時「伏波」兵船由台南裝載新調提督章高元所部之武毅軍頭批勇丁五百人甫到基隆,閩省複将「伏波」調裝澎湖潮普軍兩營回省,台兵益單、輪船全無;當饬章高元督帶所部駐紮基隆炮台左近以資輔助,并派提督蘇得勝幫同照料。
其在上海運解炮械委員遊學詩因中國各輪船皆憚于南下,于初九日設法商雇德商「萬利」輪船前來,甫于十二日抵滬尾海口;其時臣在滬尾督令孫開華所部興工修築炮台,見軍裝運到,即令将基隆應用之炮位、水雷等件仍由「萬利」船運基布置。
該船駛到基隆,法船兵酋堅阻,不令卸載;而德商輪船不能久耽時日,仍即由原船裝回滬尾。
臣回至淡水接信,正拟設法改船裝運,忽于十四日續來法兵船四隻駛近基隆。
旋有該船兵酋李士卑斯專通事告知曹志忠、蘇得勝,據稱「中、法和議不成,限期已屆,次日各口皆要開仗』;随帶來戰書、告示各一紙,語多狂悖,聲言定次日八點鐘攻打炮台。
該提督一面督勇嚴守、一面飛報到臣;于十五日黎明接到來書。
前以該處炮台本不足恃,曾于前折奏明;當即飛速親往督戰。
行至半途,即聞炮聲;知系接仗,趕速趱行而至。
法人于辰刻開炮攻台,營官姜鴻勝督勇還炮相應;祗有洋炮五尊,土炮無用。
炮台祗守當門一面,敵人由旁攻擊,炮台不能旁應;章高元、蘇得勝各帶隊百餘人,伏于炮台牆外溝中。
該船巨炮猛攻不息,自辰至午兩時之久連放排炮,将台前牆全行打碎,火藥房亦同轟倒;章高元、蘇得勝密令姜鴻勝率勇退出,計傷亡弁勇六十餘人,半多壓傷。
炮台我不能守,法亦未據。
其時臣亦至,當以法人一意逞強,固有輕我之心;非誘其陸戰,不足挫其兇焰。
即刻将海邊不能守禦各營,饬移山後以避敵炮;曹志忠正營并中營離海雖近,中隔小山,仍令照常設守。
一面激勵士卒,預備惡戰。
十六日卯刻,果有法兵四、五百人,以一半在曹志忠營北山頭站隊築營、以二百餘人直薄曹志忠之壘,仍用輪船炸炮助攻;自卯至午,連環鎗炮不息。
曹志忠一面守營,親督王三星等率隊二百餘人出營迎擊。
臣派令章高元、蘇得勝率隊百餘人由東路抄擊,複派已革遊擊鄧長安率親軍六十人由西路繞擊;曹志忠見兩路兵至,士氣益壯,奮勇直前。
法兵見我軍齊進,連放大炮排鎗;鏖戰一時許,我勇所恃後膛鎗皆能命中,擊倒法軍山上持旗兵酋二名、山下法兵頭一名,敵軍一齊潰敗。
我軍乘勝追上山頭,将敵營踏毀,奪獲洋鎗數十杆、賬房十餘架并坐纛旗二面(此外洋行軍最恥之事),斬馘首級一顆;法兵傷亡不下百餘人。
直追至船邊,始行收隊;我勇傷亡者僅數人。
此十五、十六兩日法兵犯我基隆〔陸戰獲勝之情形也。
伏念基隆〕炮台不堅、炮位不多,彼族久有竊議;今突以五船相犯,實窺我無炮無船,早有藐視之心,妄想占據。
今幸仰托聖主威福、将士用命,有此血戰稍挫兇鋒,實足以抒衆憤。
惟追奔到船之際,海口若有兵輪數隻首尾夾攻,敵船皆為我有;失此機會,殊為可惜!法人自入中國以來,未有如此挫敗,勢不甘心;若再加兵增船來犯,臣兵單器乏,何以應敵!合無仰懇天恩,俯念海外孤單、事機萬緊,敕下南、北洋大臣并閩省督、撫迅即選撥能戰兵輪十隻,擇将統帶前來助戰,以期驅敵出境,布置方能措手;無蹈各守各境,坐失機宜之轍,曷任急切待命之至。
謹奏。
光緒十年六月十七日發。
三十日,奉上谕:『劉銘傳奏「台北基隆為敵攻陷,我軍複踏毀賊營,獲勝情形」一折,法國兵船駛至台北基隆口岸,于六月十五日該處炮台擊毀,十六日法兵上岸力撲營壘;經劉銘傳及總兵曹志忠等督軍迎擊獲勝,敵兵潰敗。
劉銘傳調度有方,深堪嘉尚;着交部從優議叙。
尤為出力之記名提督福建福甯鎮總兵曹志忠,着賞穿黃馬褂。
提督章高元、蘇得勝,均着遇有總兵缺出,即行簡放;并賞給清字勇号。
餘各從優獎叙』。
——以上見原書卷四十四。
軍機處緻張佩綸等津議不成即與法戰并嚴密布防電 本日本拟明發谕旨,聲罪攻擊。
昨接李鳳苞來電:『福雲先恤五十萬,俟巴到津商結;倘商約便宜,冀可不償』等語;現奉旨:『由署電李與外部妥議,恤款決不能與;如巴允到津商結,或有枝節,亦不準許。
谕旨暫停明發;倘津議不成,即與決戰』。
閩、台近日情形如何?頃奉旨:『事急,決不可放孤拔出口。
所有閩、台防務須嚴密布置;如有出奇制勝之策,即當相機密籌以求必勝。
台北已令南北洋、廣東接濟軍火;望轉電省三』。
(七月初一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拟調章部援台程部援閩電 奉敕已竭力撥濟省三軍械并協饷二萬,雇船徑送淡水,後日抵台。
台人能戰,有饷械,可就地募兵。
吳宏洛守長泰,無可代撥。
竊思章鎮高元即銘軍親兵;章部二營到台,餘八營現紮江陰,皆曾随唐定奎渡台者。
此八營不惟銘部,且恰是章部;若抽數營由滬賃船援台,地熟将習,尤相宜。
昨電旨派程文炳由江西援閩,路遠難達;若令章部援台、程部紮江陰,自漢口下,三日可到,似便。
再,溫州鎮吳鴻源曾随左相駐台熟悉,現病居廈門;可否令吳募數營援台、或赴台募勇數隊?管見請商之。
(七月初一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淞江法船南去閩台海線由我收買電 滬局來電:『原舊淞江法船二,昨已南去;聞赴台。
巴使亦出洋,滬僅法船一。
現與大北、大東兩公司議辦由閩至台海線事宜,由我照價收買;俟有成局,再聞』。
(閏七月初一日) 總署緻李鳳苞法如仍議和約可派人來津電 二十九午電悉。
謝已下旗出京,顯與中國失和。
今既有此電信,應與外部言明:法十六日尚來照會,十五日已攻基隆,福州内港兵船未退;是以中國亦即進兵越南,并将劉永福收為我用。
聖意堅定,即請明宣谕旨,布告天下,一力主戰。
适得來電,今日再乞聖恩暫緩明發;法如欲仍議津約,中國亦不為已甚,正可由法國派人來津與李中堂詳議。
議定再撤越南兵,并可令劉永福不再動兵。
賠償本無此理,華不應與、法不應受。
況既有基隆之役,即以恤款論,彼此已可相抵,應作罷論。
法如照辦法船不擾口岸、滇粵兵亦不再進,即可保全和局;否則,閣下速行電覆。
如此信未覆以前孤拔或肆行滋擾,中國惟有盡力攻擊而已;并望詳告外部。
(七月初二日) 何如璋張佩綸等緻樞垣謝議不成法必擾閩請撥快船電(附旨) 謝議不成,法必以全船擾閩。
英、美調停,無非袒法。
和則彼全體面、我失體面,戰則衆寡不敵。
滬無法船,請嚴旨速撥五、六快船來閩助勢;使力足相抵,和戰方有結局。
若再延宕,誤閩即誤大局。
七月初二日,奉旨:『疊據何如璋、張佩綸電稱「請饬撥五、六船速到閩,方可阻法戰;如仍延宕,誤閩即誤大局」等語。
法艦集閩口,被阻于台,難保不求逞于閩;增船誠為要着。
南、北洋現無急警,且法尚願商議;撥船諒不至被搶。
李鴻章、曾國荃各撥兵船二隻,克日抵閩;大局所關甚巨,勿分畛域、毋存成見。
法如蠢動,何如璋、張佩綸當竭力戰守,不準以待船藉詞诿卸。
軍火最要,彭玉麐等請饬南、北洋速向洋行定貴,餌以重利,商令設法通融送交;該大臣等妥速辦理。
據張之洞等電稱:「粵軍難再抽撥,章高元舊部八營既紮江陰,可撥數營援台」等語。
曾國荃傳知程文炳趕募數營,即日東下填紮江陰;程文炳到後,再饬章高元舊部赴台』。
閩督何璟緻樞垣法船離滬趨台趨閩未定乞速援電 法船離滬,巴上船;并力趨台、趨閩,未可定。
我船少,不足恃;馬尾不保,省城亦危。
乞嚴旨速援!(七月初三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李梅雲淞滬保無法兵閩台不能無事電 巴仍在滬;據李梅雲:『吳淞、上海、松江一帶保無法兵來犯,福、台恐不能無事;法廷已電孤拔矣』。
(七月初四日) 閩海疆會辦張佩綸緻樞垣與法交戰船焚廠毀請派兵輪赴援電(二件) 初三日午刻,法領事照稱:明日開戰。
署各電甫到,孤拔早已得巴黎信,猝攻我船,鐵、木、雷大小十一艘乘潮猛擊。
我守久兵疲,船小援絕,拒戰兩時,亦壞其雷船一、焚其兵船二;而我大輪一、小輪五、商艇戰船均壞。
諸将誓死,無一登岸;深堪慘痛。
法乘勢攻廠,黃超群猶守露廠,擊斃法兵官一。
無蔽無炮,必不能支。
長門電線亦轟焚。
綸罪無可逭,請奏聞逮治。
(七月初五日) 初三日午刻,法領事照稱:本日開戰。
甫電告馬尾、長門,而法人先行開戰;水陸将士誓死抵禦,我火輪七、小輪商艇均以勢力不敵被毀;閩船、法船水師弁勇,互有傷亡。
船廠續又轟焚,長門電線已斷。
陸路被阻,未知勝負确信。
刻法船盡泊馬江,窺省城;民怨及各國。
省防危而兵單,應請南洋多派兵輪、江西振武五營速赴閩省。
(七月初五日) 谕軍民人等法國渝盟肇釁不得已而用兵電 上谕:『越南為我大清封貢之國二百餘年,載在典冊,中外鹹知。
法人狡焉思逞,肆其鲸吞;先據南圻各省,旋又進據河内等處,戕其民人、利其土地、奪其賦稅。
越南君臣闇懦苟安,私與立約,并未奏聞;法固無理,越亦與有罪焉。
是以兩予包涵,不加诘問。
光緒八年冬,法使寶海在天津與李鴻章議約三條,正饬總理衙門會商妥籌;法又撤使翻議。
我存寬大,彼益驕貪。
越之山西、北甯等省為我軍駐紮之地,清查越匪、保護屬藩,與法國絕不相涉。
本年二月間,法兵竟來撲犯防營。
當經降旨宣示,正拟派兵進取,力為鎮撫;忽據該國總兵福祿諾先向中國議和。
其時該國因埃及之事岌岌可危,中國明知其勢處迫促,本可峻詞拒絕;而仍示以大度、許以行成,特命李鴻章與議「簡明條約」五款,互相畫押。
諒山、保勝等軍,應照議于定約三月後調回;疊經谕饬各該防軍扼紮原處,不準輕動生釁,帶兵各官奉令維謹。
乃該國不遵定約,忽于閏五月初一、初二等日以巡邊為名,在諒山地方直撲防營,先行開炮轟擊;我軍始與接仗,互有殺傷。
法人違背條約,無端開釁傷我官兵,本應以幹戈從事;因念訂約和好二十餘年,亦不必因此盡棄前盟,仍準總理衙門與在京法使往返照會,情喻理曉至再、至三。
閏五月二十四日,複明降谕旨照約撤兵,昭示大信。
所以保全和局者,實已仁至義盡。
如果法人稍知禮義,自當翻然改悔;乃竟始終怙過,飾詞狡賴,橫索無名兵費。
辄于六月十五日占據台北基隆山炮台,經劉銘傳迎剿獲勝,立即擊退。
本月初三日,何璟等甫接法領事照會開戰,而法兵已在馬尾先期攻擊,傷壞兵商各船、轟毀船廠;雖經官軍焚毀法船二隻、擊壞雷船一隻并陣斃法國官兵,尚未大加懲創。
該國專行詭計,反複無常,先啟兵端;若再曲予含容,何以順人心而伸國法!用特揭其無理情節布告天下,俾曉然于法人有意廢約,釁自彼開。
各路統兵大臣暨各該督、撫整軍經武,備豫有年;沿海各口如有法國兵輪駛入,即督率防軍合力攻擊,悉數驅除。
其陸路各軍有應行進兵之處,亦即迅速前進。
劉永福雖抱忠懷,而越南昧于知人,未加拔擢;該員本系中國之人,即可收為我用。
着以提督記名簡放并賞戴花翎,統率所部制勝出奇,将法人所占越南各城迅圖恢複。
凡我将士奮勇立功者,破格施恩,并特頒内帑獎賞;退縮贻誤者,立即軍前正法。
朝廷于此事審慎權衡,總因動衆興師,難免震驚百姓;故不輕于一發。
此次法人背約失信,衆怒難平;不得已而用兵。
各省團練之兵,鹹能同仇敵忾;并着各該督、撫督率戰守,共建殊勳,同膺懋賞。
此事系法人渝盟肇釁,此外通商各國與中國訂約已久,毫無嫌隙;斷不可因法人之事,有傷和好。
着沿海各督、撫嚴饬地方官及各營統領,将各國商民一律保護;即法國官商、教民有願留内地安分守業者,亦當一律保護。
倘有幹預軍事者,一經察出,即照公例懲治。
各該督、撫即曉谕軍民人等知悉:如有藉端滋擾情事,則是故違诏旨,妄生事端;即着嚴拿正法,毋稍寬貸。
然料我朝忠義兵民,必不出此也。
将此通谕知之』。
(七月初六日) 使英曾紀澤緻總署我不可承認先宣戰電 局外有兩與、兩拒二例;兩與名似公,實助法。
蓋中、法之于英埠,我不必用、法不可少也。
澤求龐用兩拒例,龐允;但懼法,雲『取基、攻閩以催償,非戰也。
中雲李使有事往德,非撤使也;英何能遽說兩國失和而守局外乎』等語。
澤意:我不可言先宣戰;然可告法及各國雲:『倘再有基隆之舉,即算法先宣戰』雲雲,似有益。
法諱有戰,懼援局外例所困也。
又雲:『英、法誠不睦,然埃及無動兵之事』雲。
(七月初七日) 旨寄楊嶽斌着募軍出膺重任電 旨:『戰局已開,軍情萬緊。
楊嶽斌深谙兵略,當移孝作忠,力圖報稱;着卞寶第傳知克日募勇成軍,出膺重任』。
(七月初七日) 漕督楊昌浚緻樞垣閩事緊急請準招兵添械以便赴援電 奉上谕命臣督師赴閩,應欽遵。
閩事緊急,清淮兵饷兩绌,無可運動。
拟商督臣于江南抽調四營、浙江抽調一營,率以先行;一面派員赴湘招募,以足十營之數。
其饷請江蘇月協二萬、江西月協一萬、湖北五千,軍火暫由金陵接濟。
倘南、北洋能各撥兵輪數号前往會剿更妥。
乞代奏!(七月初九日) 旨着張佩綸等仍擇要駐紮為省外遊擊之師電 旨:『據何璟等電報長門、金牌炮台被法攻毀,殊堪發指!省防危急,現在催調援師,何璟等當嚴密布置,堅定紡守;穆圖善、張佩綸仍當擇要駐紮,為省外遊擊之師。
聞孤拔有帶船出口之說;該酋果欲他往,當嚴扼出口,勿任再行入犯。
有人奏:滬尾、基隆宜塞等語。
着電劉銘傳察看酌辦』。
(七月十一日) 旨寄楊昌浚着迅速赴閩電 旨:『昨據楊昌浚電稱:拟抽調江、浙各營。
着曾國荃于北來恪靖七營中拟與四營,交楊昌浚迅帶援閩。
前有旨令湖北、湖南、江西督、撫募勁旅一、二萬人,着楊昌浚選派将領前往,即于此項新募勇内挑選成軍。
閩省情形萬緊,務當克期齊備一切,迅赴戎機』。
(七月十一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撥兵援閩電 今早津電:『事已至急,宜以沙船裝石塞吳淞口以慰民心』;荃饬照辦。
旨饬銘武三、四營援台而船不可賃,祗要□通,荃始可撥。
楊漕督奉旨援閩,要荃撥恪靖四、五營;荃允七營赴通之外,另撥四營援閩。
程文炳不知何日可到,亦允撥與援閩;另募八營接此汛地。
(七月十二日) ——以上見原書卷四十五。
漕督楊昌浚奏法船已出閩口片 楊昌浚片: 再,正繕折間,接準督臣轉電『滬報:法船已出閩口,毀我華洋各炮而去,拟以二千人占據全台;孤拔則率船往吳淞,又說往北洋而行。
如果屬實,閩省當無恙』等語。
而以臣度之,聲東擊西,彼之慣技。
此次法人犯閩,并未在受懲創;忽舍而他去,攻台、次廈均在意中。
其稱赴吳淞、赴北洋者,或故作詭詞,使我不測,牽制我師;以遂其兇狡之謀。
如竟來撲吳淞,則局勢又變矣。
自有海防以來,往往敵占先着、我落後着,敵用活着、我執呆着。
大洋之中誠難與争鋒,而閩口因按兵不動,轉為所乘;坐失事機,良可惜耳。
謹奏。
光緒十年七月十五日奉旨:『……』。
滬道邵友濂緻總署報告法船在各口數目電 李梅将去,接任蕪湖領事者為巴使參贊葛林德。
頃向張志均雲:『添調六船已到,現計法船在馬祖山者十三、在基隆者四、在香港修理運物者四,注意可擾廣州;孤拔仍拟北往』。
并雲『如允轉圜,當為盡力』。
友濂告以若法認賠船廠、炮台、船炮并抵償華兵之命,庶可議和。
馬尾獲大勝,而巴、李興緻反不佳;外間盛傳孤拔死,似非虛。
謝于今日已起行回國。
(七月十六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請令楊昌浚等援閩并撥付行糧電 旨促唐定奎,然已足疾不能行;惟有責成張景春。
且省三已調劉朝祜「銘」字四營,海路可通,即應渡台。
荃劄張景春招廣州勇四營為江陰久遠之防,此不可緩辦者也。
程文炳來信雲:『調湖北成營,似可饬遵前旨先率此三千人由江西入閩,不必候回皖招新營』。
楊漕督援閩,亦祗可攜四千人合程文炳之三千人分兩路次第進發。
石泉要調恪靖四營與之援閩,指調李光久而未派換統領;光久因先已允許陳士傑委員,光久一營即屬添招二營迅赴山東,許為總統。
如光久不入閩,則應派何紹彩一營與锺紫雲、王紫田三營随石泉入閩;石泉定計自招三、四營繼進:均應候旨施行。
石泉須三、四萬兩為行糧,拟由淮運庫撥付;陳士傑須借萬兩與李光久招二營及光久老營之川資,亦不能不資之運庫。
(七月十七日) 谕左宗棠督辦福建軍務穆圖善楊昌浚幫辦軍務電 上谕:『大學士左宗棠,着授為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福州将軍穆圖善、漕運總督楊昌浚,均着幫辦軍務;三品卿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佩綸,着以會辦大臣兼署船政大臣。
詹事府少詹事何如璋,着來京』。
(七月十八日) 旨着曾國荃援台并堵塞吳淞口電 旨:『劉銘傳電報:聞法調兵四千攻台,滬尾法船已到,口門閉塞;台北萬緊等語。
劉銘傳孤軍待援;劉朝祜四營現往一千,尚未全數前往。
着曾國荃雇船續裝赴台,并竭力另籌援應;一面設法,一面電聞。
吳淞堵塞,留一活口,愈窄愈好,不必二十五丈之寬。
該督所稱法船有三、五隻到口外,立即堵塞;萬一臨時趕辦不及,必緻誤事。
務必預為籌定,确有把握。
英商訂購大炮十個月方到,未免太遲。
着再籌商提早,方可應急』。
(七月二十九日) 南洋會辦陳寶琛緻總署法議租基隆及造鐵路地段均不可允電 邵友濂電:『頃德璀琳與巴議:一、租基隆若幹年,法出租銀;一、給法日後造鐵路地段,賠費作罷論』。
查中國自造鐵路,權在我,故利;聽外國造,權在人,則害。
暫租基隆,即盤據全台之漸;以地資敵,尤非計。
二事之害甚于賠費,不可允也。
(七月二十九日) ——以上見原書卷四十六。
軍機處奏美使來議法事公拟辦法呈覽折 醇親王奕譞等奏,近日美使楊約翰來議法事,臣等公拟辦法三條,呈請禦覽。
光緒十年八月初五日。
一、法人不候覆十四日照會遽攻基隆,又乘議和之際駛入閩河、突攻我馬尾,恃詐無信,實為環球各國之玷。
諒山之役,中國已寬不索償;此次必當索賠炮台、兵船之費,乃可言和。
一、法人近與越約第十款:『各國人民寓居越南東京等處,概歸法國統屬;一切土人與客民互相争訟之事,統歸法官審斷』。
查各國寓居之人,向皆統以領事,即有詞訟亦系會訊;斷無統歸其國審斷之理。
況法系保護之國乎?是直藐視各國,隐有獨尊之勢。
凡我華洋皆有在彼寓居之人,豈能甘受此無理之舉,而自違公法之定章乎!必當将法人保護之權及與越南新約,合我華洋各國之力,必使銷廢;使其體制與各國無殊,中國乃可言和。
一、各國自定約通商以來,敦信修睦,曆有年所;商賈日增,風氣日洽。
茲以法人逞兵之故,種種行為所以違背公法贻各國他日之患者,隐憂實大。
他事姑不渎述,即以商務而論。
法國重于傳教,商賈獨少;各國則非商不富。
兵事既開,難免虧折;在中國保護周備,即地方居民稍有抵牾,無不極力持平,設法速結。
情理既孚,各國皆能共諒。
在法國與各國和好有年,雖明知其無理,緻商務受累,又不肯向其理論,以緻升平之象漸變為蕭索之局;豈我華洋共保環球之初心哉!中國之拒法人者,非欲駕乎法人之上;特不願法人日肆狡謀,駕于華洋各國之上也。
所以據理而争者,即為各國保全公法,不願有此強淩弱、大滅小之患也。
國之強弱,安能長保。
各國若但就目前而論,則中國之據理力争,似乎無關輕重;若計及億萬斯年,未必不欽歎我中國居心之厚而痛恨法國之贻患無窮也。
所以中國必當乘此與有約各國計定一極公極當、永無流弊之法,然後乃可與法國言和等語雲雲。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分批運兵至台灣電 頃得龔道電:『頭次裝送渡台之勇,初二早到淡水,平安無恙。
初二夜船到江陰,送第二批;再有船到,可送第三批也。
此次船價極重,受商輪鞭笞之辱』。
劉朝祜已有千人及多次軍火到淡水,稍慰;惟江南為援台、援閩所費不赀,饷項益绌耳。
四營赴閩,已報初三、四、五抵湖口起行。
唐定奎足疾未愈,頃已赴江陰。
(八月初八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李鴻章轉總署法敗于滬尾聲言報複電 廈門來電:『二十日,法登岸攻擊滬尾,經孫開華等擊敗;非常鏖戰,法死二、三百人,陣斬二十五名,我軍傷止百餘人。
将士露宿十餘日,傷亡愈多、勇士愈少。
南路土匪蠢動,運道梗塞;無錢無援,台局不堪設想。
滬泊法船八艘、基泊五艘,依山頂立築營壘,聲言報複;危在旦夕』。
請轉總署。
(八月初十日) 直督李鴻章緻總署李鳳苞電稱法廷戰志已決電 李丹崖電:『昨法會議,饬孤拔聚全力于基隆,依山建壘;意存久占。
又前畢相願調停,令外部邀苞與法使不期而會;法使雲:「一須華兵永不出界,不提屬國;二須占台灣等處,或現償」。
法使去,外部雲:「償恐不允,應電告」。
苞謂「戰志已決,不便告」。
外部催覆。
乞轉電』雲。
(八月十一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淡水法兵輪追趕華安船電 十一「威利」船運江陰銘營至浙洋面,遇「萬利」船自台回,告知滬尾口初四日到法兵輪三隻梭巡;省三谕見運船,即令回。
該船仍将勇械裝回。
頃「萬利」船主來見,據雲初九見一輪離淡水十餘裡,法二輪趕去,似是「華安」。
如此,「華安」人船必失。
(八月十二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華安船被法船拖往馬祖澳電 邵道今夜來電:『「華安」船在淡水被法船拖往馬祖澳』雲。
「華安」乃邵道購備,專運台北勇械及探信者;以後恐更梗阻。
(八月十三日) 閩撫張兆棟緻樞垣請令何璟俟楊昌浚到後交卸電 七月二十七日奉上谕:『何璟着來京,另候簡用。
閩浙總督,着楊昌浚補授;未到任以前,着張兆棟兼署』。
自應欽遵辦理。
惟督、撫兩署公事繁多,軍務、洋務均由督主持。
計楊昌浚抵閩,相距不過旬日,此時不必展轉交替;拟請饬令何璟暫緩離任,俟楊昌浚到後,再行交卸。
(八月十三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聞基隆已失電 基隆聞已失守,我軍失利。
今日下午接福局電,謹聞。
(八月十五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請饬閩藩将海關存款送台以救危迫電 台電雲:『饷缺,英商須見廈門海關印文方兌銀。
請旨速饬閩藩司将前奏彙存三十萬、借款二十萬,飛速由廈門孫道将海關存備先給印文交彭提台設法送台,以救危迫』。
台北饷缺兵單,台南不肯接濟;朝廷如何拯救,非空言了事。
(八月十五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法一意困台地促饷缺萬一有失如何收拾請代奏電 法一意困台,孫、章皆病,營哨、勇丁病故太多,土勇五千不得力;索饷尤急,庫局虛竭。
林紳學家遷徙,劉壽铿極力勸助現洋十萬元、米數千,勉支一月;十月底無可設法。
請旨速饬福督轉饬廈門閩關道借銀二十萬,知會葉文瀾屬其迅知會英商存銀在廈,見兌單即發,或能與商人議兌;務求設法賃民船由彰化、新竹五鼓進口,千萬勿遲疑觀望。
劉電雲雲,謹乞代奏。
台北一失,兵奔台南;地促饷缺,更難立足。
朝廷當念失台之後,如何收拾;萬不能遷延坐視。
法人堅狠,船泊滬口,巨浪狂風,不移一步。
台南奉旨接濟,尚未回複。
目前民情惶惑,難以派勸;官紳皆請奏開實官捐輸,緩不濟急。
再,「飛虎」巡船至滬尾,被法扯去雲。
(八月十五日) 旨寄左宗棠着迅速赴閩保全台灣電 旨:『疊據電報,閩口法船大隊南行,自必全力注意台灣;本日有基隆已失之信。
閩防緊急,左宗棠現在行抵何處?着即迅速前進,妥籌調度。
該大臣固無庸身臨前敵,刻下必須駐紮閩境,乃可就近調遣。
目前以保全台灣為最要,左宗棠熟谙方略,務當竭力圖之』。
(八月十五日) 旨寄曾國荃穆圖善等台灣萬緊着急籌接濟電 旨:『電穆圖善、曾國荃等:台灣萬緊,曾國荃、穆圖善無論如何為難,總須設法與台互通消息。
如台南可通,務當派兵繞越渡台,不準膜視。
廣東距台近,彭玉麐、張之洞急籌接濟;李鴻章着一體統籌,使兵械無缺。
曾國荃咨催楊昌浚迅速赴台,與穆圖善調度策應』。
(八月
該尚書等力顧大局,必能妥籌援應,迅赴戎機;以後并當設法接濟軍火。
前撥方恭敉五營現紮廈門,應否赴台?着穆圖善遵前旨妥速酌辦。
台灣情形,探準報聞』。
(六月二十八日) 直督李鴻章緻總署已饬雇英船運軍火赴淡水電 頃饬滬員密雇英商輪船運軍火赴淡水,即日開駛。
赫德即日赴京。
(六月二十九日) 總署緻何璟勿任法兵船出口電 聞孤拔兵船要出口,求我兵船暫且離開以存體面,伊有急救東京之信。
本日謝署使照會索八十兆佛郎,限二日;否則出京,孤拔自取償補雲雲。
該洋船設詞赴越,實必赴台;祈速查情形籌辦,勿任出口為要。
希轉知穆将軍。
(六月二十九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計脅孤拔不放出口然後招降電 鈞電以「孤拔内船要出閩口,求我兵船離開,設詞赴越實赴台」等語,既奉有「不能不以兵戎相見」谕旨,閩口内孤拔三船似未便任出口外。
一則援東京,不利于劉永福;一則赴台,省三勢孤。
鈞署可否請旨速電閩省久與相持,不放出口;或計脅孤拔仿前人招降之法,并招口外五船悉降中華,然後收其六船,安插酋長兵卒以弱彼勢?亦是一策。
倘能辦到,則中華之威大振矣。
是否有當?聊陳采擇。
(六月三十日) 台撫劉銘傳奏守護基隆大獲勝仗折(附上谕) 台灣巡撫劉銘傳奏:為基隆炮台為敵攻陷,我軍複踏毀敵營,大獲勝仗事。
竊臣前将抵台日期并查看基隆炮台情形,陳報在案。
前月二十五日,即有法人兵船一隻灣泊基隆口門;詢其前來之故?則答以巡弋海口。
臣一面密饬将弁嚴行戒備,一面督催趕将海口社寮炮台興工修築。
惟購運各料不得輪船運載,諸務束手;當即飛函商告閩省,請将「永保」、「琛航」兩官船勻撥前來應用。
而閩、台兩處,音信隔絕已近一月;前由上海裝運赴台炮械,又因久無輪船,遲遲不到。
自本月初一、二等日法人時有兵船一隻到基隆巡探,停泊一半日即行開去;而前次所到之法船一隻,則仍不動。
當以和戰之局尚在未定,不便自我開釁。
适其時「伏波」兵船由台南裝載新調提督章高元所部之武毅軍頭批勇丁五百人甫到基隆,閩省複将「伏波」調裝澎湖潮普軍兩營回省,台兵益單、輪船全無;當饬章高元督帶所部駐紮基隆炮台左近以資輔助,并派提督蘇得勝幫同照料。
其在上海運解炮械委員遊學詩因中國各輪船皆憚于南下,于初九日設法商雇德商「萬利」輪船前來,甫于十二日抵滬尾海口;其時臣在滬尾督令孫開華所部興工修築炮台,見軍裝運到,即令将基隆應用之炮位、水雷等件仍由「萬利」船運基布置。
該船駛到基隆,法船兵酋堅阻,不令卸載;而德商輪船不能久耽時日,仍即由原船裝回滬尾。
臣回至淡水接信,正拟設法改船裝運,忽于十四日續來法兵船四隻駛近基隆。
旋有該船兵酋李士卑斯專通事告知曹志忠、蘇得勝,據稱「中、法和議不成,限期已屆,次日各口皆要開仗』;随帶來戰書、告示各一紙,語多狂悖,聲言定次日八點鐘攻打炮台。
該提督一面督勇嚴守、一面飛報到臣;于十五日黎明接到來書。
前以該處炮台本不足恃,曾于前折奏明;當即飛速親往督戰。
行至半途,即聞炮聲;知系接仗,趕速趱行而至。
法人于辰刻開炮攻台,營官姜鴻勝督勇還炮相應;祗有洋炮五尊,土炮無用。
炮台祗守當門一面,敵人由旁攻擊,炮台不能旁應;章高元、蘇得勝各帶隊百餘人,伏于炮台牆外溝中。
該船巨炮猛攻不息,自辰至午兩時之久連放排炮,将台前牆全行打碎,火藥房亦同轟倒;章高元、蘇得勝密令姜鴻勝率勇退出,計傷亡弁勇六十餘人,半多壓傷。
炮台我不能守,法亦未據。
其時臣亦至,當以法人一意逞強,固有輕我之心;非誘其陸戰,不足挫其兇焰。
即刻将海邊不能守禦各營,饬移山後以避敵炮;曹志忠正營并中營離海雖近,中隔小山,仍令照常設守。
一面激勵士卒,預備惡戰。
十六日卯刻,果有法兵四、五百人,以一半在曹志忠營北山頭站隊築營、以二百餘人直薄曹志忠之壘,仍用輪船炸炮助攻;自卯至午,連環鎗炮不息。
曹志忠一面守營,親督王三星等率隊二百餘人出營迎擊。
臣派令章高元、蘇得勝率隊百餘人由東路抄擊,複派已革遊擊鄧長安率親軍六十人由西路繞擊;曹志忠見兩路兵至,士氣益壯,奮勇直前。
法兵見我軍齊進,連放大炮排鎗;鏖戰一時許,我勇所恃後膛鎗皆能命中,擊倒法軍山上持旗兵酋二名、山下法兵頭一名,敵軍一齊潰敗。
我軍乘勝追上山頭,将敵營踏毀,奪獲洋鎗數十杆、賬房十餘架并坐纛旗二面(此外洋行軍最恥之事),斬馘首級一顆;法兵傷亡不下百餘人。
直追至船邊,始行收隊;我勇傷亡者僅數人。
此十五、十六兩日法兵犯我基隆〔陸戰獲勝之情形也。
伏念基隆〕炮台不堅、炮位不多,彼族久有竊議;今突以五船相犯,實窺我無炮無船,早有藐視之心,妄想占據。
今幸仰托聖主威福、将士用命,有此血戰稍挫兇鋒,實足以抒衆憤。
惟追奔到船之際,海口若有兵輪數隻首尾夾攻,敵船皆為我有;失此機會,殊為可惜!法人自入中國以來,未有如此挫敗,勢不甘心;若再加兵增船來犯,臣兵單器乏,何以應敵!合無仰懇天恩,俯念海外孤單、事機萬緊,敕下南、北洋大臣并閩省督、撫迅即選撥能戰兵輪十隻,擇将統帶前來助戰,以期驅敵出境,布置方能措手;無蹈各守各境,坐失機宜之轍,曷任急切待命之至。
謹奏。
光緒十年六月十七日發。
三十日,奉上谕:『劉銘傳奏「台北基隆為敵攻陷,我軍複踏毀賊營,獲勝情形」一折,法國兵船駛至台北基隆口岸,于六月十五日該處炮台擊毀,十六日法兵上岸力撲營壘;經劉銘傳及總兵曹志忠等督軍迎擊獲勝,敵兵潰敗。
劉銘傳調度有方,深堪嘉尚;着交部從優議叙。
尤為出力之記名提督福建福甯鎮總兵曹志忠,着賞穿黃馬褂。
提督章高元、蘇得勝,均着遇有總兵缺出,即行簡放;并賞給清字勇号。
餘各從優獎叙』。
——以上見原書卷四十四。
軍機處緻張佩綸等津議不成即與法戰并嚴密布防電 本日本拟明發谕旨,聲罪攻擊。
昨接李鳳苞來電:『福雲先恤五十萬,俟巴到津商結;倘商約便宜,冀可不償』等語;現奉旨:『由署電李與外部妥議,恤款決不能與;如巴允到津商結,或有枝節,亦不準許。
谕旨暫停明發;倘津議不成,即與決戰』。
閩、台近日情形如何?頃奉旨:『事急,決不可放孤拔出口。
所有閩、台防務須嚴密布置;如有出奇制勝之策,即當相機密籌以求必勝。
台北已令南北洋、廣東接濟軍火;望轉電省三』。
(七月初一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拟調章部援台程部援閩電 奉敕已竭力撥濟省三軍械并協饷二萬,雇船徑送淡水,後日抵台。
台人能戰,有饷械,可就地募兵。
吳宏洛守長泰,無可代撥。
竊思章鎮高元即銘軍親兵;章部二營到台,餘八營現紮江陰,皆曾随唐定奎渡台者。
此八營不惟銘部,且恰是章部;若抽數營由滬賃船援台,地熟将習,尤相宜。
昨電旨派程文炳由江西援閩,路遠難達;若令章部援台、程部紮江陰,自漢口下,三日可到,似便。
再,溫州鎮吳鴻源曾随左相駐台熟悉,現病居廈門;可否令吳募數營援台、或赴台募勇數隊?管見請商之。
(七月初一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淞江法船南去閩台海線由我收買電 滬局來電:『原舊淞江法船二,昨已南去;聞赴台。
巴使亦出洋,滬僅法船一。
現與大北、大東兩公司議辦由閩至台海線事宜,由我照價收買;俟有成局,再聞』。
(閏七月初一日) 總署緻李鳳苞法如仍議和約可派人來津電 二十九午電悉。
謝已下旗出京,顯與中國失和。
今既有此電信,應與外部言明:法十六日尚來照會,十五日已攻基隆,福州内港兵船未退;是以中國亦即進兵越南,并将劉永福收為我用。
聖意堅定,即請明宣谕旨,布告天下,一力主戰。
适得來電,今日再乞聖恩暫緩明發;法如欲仍議津約,中國亦不為已甚,正可由法國派人來津與李中堂詳議。
議定再撤越南兵,并可令劉永福不再動兵。
賠償本無此理,華不應與、法不應受。
況既有基隆之役,即以恤款論,彼此已可相抵,應作罷論。
法如照辦法船不擾口岸、滇粵兵亦不再進,即可保全和局;否則,閣下速行電覆。
如此信未覆以前孤拔或肆行滋擾,中國惟有盡力攻擊而已;并望詳告外部。
(七月初二日) 何如璋張佩綸等緻樞垣謝議不成法必擾閩請撥快船電(附旨) 謝議不成,法必以全船擾閩。
英、美調停,無非袒法。
和則彼全體面、我失體面,戰則衆寡不敵。
滬無法船,請嚴旨速撥五、六快船來閩助勢;使力足相抵,和戰方有結局。
若再延宕,誤閩即誤大局。
七月初二日,奉旨:『疊據何如璋、張佩綸電稱「請饬撥五、六船速到閩,方可阻法戰;如仍延宕,誤閩即誤大局」等語。
法艦集閩口,被阻于台,難保不求逞于閩;增船誠為要着。
南、北洋現無急警,且法尚願商議;撥船諒不至被搶。
李鴻章、曾國荃各撥兵船二隻,克日抵閩;大局所關甚巨,勿分畛域、毋存成見。
法如蠢動,何如璋、張佩綸當竭力戰守,不準以待船藉詞诿卸。
軍火最要,彭玉麐等請饬南、北洋速向洋行定貴,餌以重利,商令設法通融送交;該大臣等妥速辦理。
據張之洞等電稱:「粵軍難再抽撥,章高元舊部八營既紮江陰,可撥數營援台」等語。
曾國荃傳知程文炳趕募數營,即日東下填紮江陰;程文炳到後,再饬章高元舊部赴台』。
閩督何璟緻樞垣法船離滬趨台趨閩未定乞速援電 法船離滬,巴上船;并力趨台、趨閩,未可定。
我船少,不足恃;馬尾不保,省城亦危。
乞嚴旨速援!(七月初三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李梅雲淞滬保無法兵閩台不能無事電 巴仍在滬;據李梅雲:『吳淞、上海、松江一帶保無法兵來犯,福、台恐不能無事;法廷已電孤拔矣』。
(七月初四日) 閩海疆會辦張佩綸緻樞垣與法交戰船焚廠毀請派兵輪赴援電(二件) 初三日午刻,法領事照稱:明日開戰。
署各電甫到,孤拔早已得巴黎信,猝攻我船,鐵、木、雷大小十一艘乘潮猛擊。
我守久兵疲,船小援絕,拒戰兩時,亦壞其雷船一、焚其兵船二;而我大輪一、小輪五、商艇戰船均壞。
諸将誓死,無一登岸;深堪慘痛。
法乘勢攻廠,黃超群猶守露廠,擊斃法兵官一。
無蔽無炮,必不能支。
長門電線亦轟焚。
綸罪無可逭,請奏聞逮治。
(七月初五日) 初三日午刻,法領事照稱:本日開戰。
甫電告馬尾、長門,而法人先行開戰;水陸将士誓死抵禦,我火輪七、小輪商艇均以勢力不敵被毀;閩船、法船水師弁勇,互有傷亡。
船廠續又轟焚,長門電線已斷。
陸路被阻,未知勝負确信。
刻法船盡泊馬江,窺省城;民怨及各國。
省防危而兵單,應請南洋多派兵輪、江西振武五營速赴閩省。
(七月初五日) 谕軍民人等法國渝盟肇釁不得已而用兵電 上谕:『越南為我大清封貢之國二百餘年,載在典冊,中外鹹知。
法人狡焉思逞,肆其鲸吞;先據南圻各省,旋又進據河内等處,戕其民人、利其土地、奪其賦稅。
越南君臣闇懦苟安,私與立約,并未奏聞;法固無理,越亦與有罪焉。
是以兩予包涵,不加诘問。
光緒八年冬,法使寶海在天津與李鴻章議約三條,正饬總理衙門會商妥籌;法又撤使翻議。
我存寬大,彼益驕貪。
越之山西、北甯等省為我軍駐紮之地,清查越匪、保護屬藩,與法國絕不相涉。
本年二月間,法兵竟來撲犯防營。
當經降旨宣示,正拟派兵進取,力為鎮撫;忽據該國總兵福祿諾先向中國議和。
其時該國因埃及之事岌岌可危,中國明知其勢處迫促,本可峻詞拒絕;而仍示以大度、許以行成,特命李鴻章與議「簡明條約」五款,互相畫押。
諒山、保勝等軍,應照議于定約三月後調回;疊經谕饬各該防軍扼紮原處,不準輕動生釁,帶兵各官奉令維謹。
乃該國不遵定約,忽于閏五月初一、初二等日以巡邊為名,在諒山地方直撲防營,先行開炮轟擊;我軍始與接仗,互有殺傷。
法人違背條約,無端開釁傷我官兵,本應以幹戈從事;因念訂約和好二十餘年,亦不必因此盡棄前盟,仍準總理衙門與在京法使往返照會,情喻理曉至再、至三。
閏五月二十四日,複明降谕旨照約撤兵,昭示大信。
所以保全和局者,實已仁至義盡。
如果法人稍知禮義,自當翻然改悔;乃竟始終怙過,飾詞狡賴,橫索無名兵費。
辄于六月十五日占據台北基隆山炮台,經劉銘傳迎剿獲勝,立即擊退。
本月初三日,何璟等甫接法領事照會開戰,而法兵已在馬尾先期攻擊,傷壞兵商各船、轟毀船廠;雖經官軍焚毀法船二隻、擊壞雷船一隻并陣斃法國官兵,尚未大加懲創。
該國專行詭計,反複無常,先啟兵端;若再曲予含容,何以順人心而伸國法!用特揭其無理情節布告天下,俾曉然于法人有意廢約,釁自彼開。
各路統兵大臣暨各該督、撫整軍經武,備豫有年;沿海各口如有法國兵輪駛入,即督率防軍合力攻擊,悉數驅除。
其陸路各軍有應行進兵之處,亦即迅速前進。
劉永福雖抱忠懷,而越南昧于知人,未加拔擢;該員本系中國之人,即可收為我用。
着以提督記名簡放并賞戴花翎,統率所部制勝出奇,将法人所占越南各城迅圖恢複。
凡我将士奮勇立功者,破格施恩,并特頒内帑獎賞;退縮贻誤者,立即軍前正法。
朝廷于此事審慎權衡,總因動衆興師,難免震驚百姓;故不輕于一發。
此次法人背約失信,衆怒難平;不得已而用兵。
各省團練之兵,鹹能同仇敵忾;并着各該督、撫督率戰守,共建殊勳,同膺懋賞。
此事系法人渝盟肇釁,此外通商各國與中國訂約已久,毫無嫌隙;斷不可因法人之事,有傷和好。
着沿海各督、撫嚴饬地方官及各營統領,将各國商民一律保護;即法國官商、教民有願留内地安分守業者,亦當一律保護。
倘有幹預軍事者,一經察出,即照公例懲治。
各該督、撫即曉谕軍民人等知悉:如有藉端滋擾情事,則是故違诏旨,妄生事端;即着嚴拿正法,毋稍寬貸。
然料我朝忠義兵民,必不出此也。
将此通谕知之』。
(七月初六日) 使英曾紀澤緻總署我不可承認先宣戰電 局外有兩與、兩拒二例;兩與名似公,實助法。
蓋中、法之于英埠,我不必用、法不可少也。
澤求龐用兩拒例,龐允;但懼法,雲『取基、攻閩以催償,非戰也。
中雲李使有事往德,非撤使也;英何能遽說兩國失和而守局外乎』等語。
澤意:我不可言先宣戰;然可告法及各國雲:『倘再有基隆之舉,即算法先宣戰』雲雲,似有益。
法諱有戰,懼援局外例所困也。
又雲:『英、法誠不睦,然埃及無動兵之事』雲。
(七月初七日) 旨寄楊嶽斌着募軍出膺重任電 旨:『戰局已開,軍情萬緊。
楊嶽斌深谙兵略,當移孝作忠,力圖報稱;着卞寶第傳知克日募勇成軍,出膺重任』。
(七月初七日) 漕督楊昌浚緻樞垣閩事緊急請準招兵添械以便赴援電 奉上谕命臣督師赴閩,應欽遵。
閩事緊急,清淮兵饷兩绌,無可運動。
拟商督臣于江南抽調四營、浙江抽調一營,率以先行;一面派員赴湘招募,以足十營之數。
其饷請江蘇月協二萬、江西月協一萬、湖北五千,軍火暫由金陵接濟。
倘南、北洋能各撥兵輪數号前往會剿更妥。
乞代奏!(七月初九日) 旨着張佩綸等仍擇要駐紮為省外遊擊之師電 旨:『據何璟等電報長門、金牌炮台被法攻毀,殊堪發指!省防危急,現在催調援師,何璟等當嚴密布置,堅定紡守;穆圖善、張佩綸仍當擇要駐紮,為省外遊擊之師。
聞孤拔有帶船出口之說;該酋果欲他往,當嚴扼出口,勿任再行入犯。
有人奏:滬尾、基隆宜塞等語。
着電劉銘傳察看酌辦』。
(七月十一日) 旨寄楊昌浚着迅速赴閩電 旨:『昨據楊昌浚電稱:拟抽調江、浙各營。
着曾國荃于北來恪靖七營中拟與四營,交楊昌浚迅帶援閩。
前有旨令湖北、湖南、江西督、撫募勁旅一、二萬人,着楊昌浚選派将領前往,即于此項新募勇内挑選成軍。
閩省情形萬緊,務當克期齊備一切,迅赴戎機』。
(七月十一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撥兵援閩電 今早津電:『事已至急,宜以沙船裝石塞吳淞口以慰民心』;荃饬照辦。
旨饬銘武三、四營援台而船不可賃,祗要□通,荃始可撥。
楊漕督奉旨援閩,要荃撥恪靖四、五營;荃允七營赴通之外,另撥四營援閩。
程文炳不知何日可到,亦允撥與援閩;另募八營接此汛地。
(七月十二日) ——以上見原書卷四十五。
漕督楊昌浚奏法船已出閩口片 楊昌浚片: 再,正繕折間,接準督臣轉電『滬報:法船已出閩口,毀我華洋各炮而去,拟以二千人占據全台;孤拔則率船往吳淞,又說往北洋而行。
如果屬實,閩省當無恙』等語。
而以臣度之,聲東擊西,彼之慣技。
此次法人犯閩,并未在受懲創;忽舍而他去,攻台、次廈均在意中。
其稱赴吳淞、赴北洋者,或故作詭詞,使我不測,牽制我師;以遂其兇狡之謀。
如竟來撲吳淞,則局勢又變矣。
自有海防以來,往往敵占先着、我落後着,敵用活着、我執呆着。
大洋之中誠難與争鋒,而閩口因按兵不動,轉為所乘;坐失事機,良可惜耳。
謹奏。
光緒十年七月十五日奉旨:『……』。
滬道邵友濂緻總署報告法船在各口數目電 李梅将去,接任蕪湖領事者為巴使參贊葛林德。
頃向張志均雲:『添調六船已到,現計法船在馬祖山者十三、在基隆者四、在香港修理運物者四,注意可擾廣州;孤拔仍拟北往』。
并雲『如允轉圜,當為盡力』。
友濂告以若法認賠船廠、炮台、船炮并抵償華兵之命,庶可議和。
馬尾獲大勝,而巴、李興緻反不佳;外間盛傳孤拔死,似非虛。
謝于今日已起行回國。
(七月十六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請令楊昌浚等援閩并撥付行糧電 旨促唐定奎,然已足疾不能行;惟有責成張景春。
且省三已調劉朝祜「銘」字四營,海路可通,即應渡台。
荃劄張景春招廣州勇四營為江陰久遠之防,此不可緩辦者也。
程文炳來信雲:『調湖北成營,似可饬遵前旨先率此三千人由江西入閩,不必候回皖招新營』。
楊漕督援閩,亦祗可攜四千人合程文炳之三千人分兩路次第進發。
石泉要調恪靖四營與之援閩,指調李光久而未派換統領;光久因先已允許陳士傑委員,光久一營即屬添招二營迅赴山東,許為總統。
如光久不入閩,則應派何紹彩一營與锺紫雲、王紫田三營随石泉入閩;石泉定計自招三、四營繼進:均應候旨施行。
石泉須三、四萬兩為行糧,拟由淮運庫撥付;陳士傑須借萬兩與李光久招二營及光久老營之川資,亦不能不資之運庫。
(七月十七日) 谕左宗棠督辦福建軍務穆圖善楊昌浚幫辦軍務電 上谕:『大學士左宗棠,着授為欽差大臣,督辦福建軍務;福州将軍穆圖善、漕運總督楊昌浚,均着幫辦軍務;三品卿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佩綸,着以會辦大臣兼署船政大臣。
詹事府少詹事何如璋,着來京』。
(七月十八日) 旨着曾國荃援台并堵塞吳淞口電 旨:『劉銘傳電報:聞法調兵四千攻台,滬尾法船已到,口門閉塞;台北萬緊等語。
劉銘傳孤軍待援;劉朝祜四營現往一千,尚未全數前往。
着曾國荃雇船續裝赴台,并竭力另籌援應;一面設法,一面電聞。
吳淞堵塞,留一活口,愈窄愈好,不必二十五丈之寬。
該督所稱法船有三、五隻到口外,立即堵塞;萬一臨時趕辦不及,必緻誤事。
務必預為籌定,确有把握。
英商訂購大炮十個月方到,未免太遲。
着再籌商提早,方可應急』。
(七月二十九日) 南洋會辦陳寶琛緻總署法議租基隆及造鐵路地段均不可允電 邵友濂電:『頃德璀琳與巴議:一、租基隆若幹年,法出租銀;一、給法日後造鐵路地段,賠費作罷論』。
查中國自造鐵路,權在我,故利;聽外國造,權在人,則害。
暫租基隆,即盤據全台之漸;以地資敵,尤非計。
二事之害甚于賠費,不可允也。
(七月二十九日) ——以上見原書卷四十六。
軍機處奏美使來議法事公拟辦法呈覽折 醇親王奕譞等奏,近日美使楊約翰來議法事,臣等公拟辦法三條,呈請禦覽。
光緒十年八月初五日。
一、法人不候覆十四日照會遽攻基隆,又乘議和之際駛入閩河、突攻我馬尾,恃詐無信,實為環球各國之玷。
諒山之役,中國已寬不索償;此次必當索賠炮台、兵船之費,乃可言和。
一、法人近與越約第十款:『各國人民寓居越南東京等處,概歸法國統屬;一切土人與客民互相争訟之事,統歸法官審斷』。
查各國寓居之人,向皆統以領事,即有詞訟亦系會訊;斷無統歸其國審斷之理。
況法系保護之國乎?是直藐視各國,隐有獨尊之勢。
凡我華洋皆有在彼寓居之人,豈能甘受此無理之舉,而自違公法之定章乎!必當将法人保護之權及與越南新約,合我華洋各國之力,必使銷廢;使其體制與各國無殊,中國乃可言和。
一、各國自定約通商以來,敦信修睦,曆有年所;商賈日增,風氣日洽。
茲以法人逞兵之故,種種行為所以違背公法贻各國他日之患者,隐憂實大。
他事姑不渎述,即以商務而論。
法國重于傳教,商賈獨少;各國則非商不富。
兵事既開,難免虧折;在中國保護周備,即地方居民稍有抵牾,無不極力持平,設法速結。
情理既孚,各國皆能共諒。
在法國與各國和好有年,雖明知其無理,緻商務受累,又不肯向其理論,以緻升平之象漸變為蕭索之局;豈我華洋共保環球之初心哉!中國之拒法人者,非欲駕乎法人之上;特不願法人日肆狡謀,駕于華洋各國之上也。
所以據理而争者,即為各國保全公法,不願有此強淩弱、大滅小之患也。
國之強弱,安能長保。
各國若但就目前而論,則中國之據理力争,似乎無關輕重;若計及億萬斯年,未必不欽歎我中國居心之厚而痛恨法國之贻患無窮也。
所以中國必當乘此與有約各國計定一極公極當、永無流弊之法,然後乃可與法國言和等語雲雲。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分批運兵至台灣電 頃得龔道電:『頭次裝送渡台之勇,初二早到淡水,平安無恙。
初二夜船到江陰,送第二批;再有船到,可送第三批也。
此次船價極重,受商輪鞭笞之辱』。
劉朝祜已有千人及多次軍火到淡水,稍慰;惟江南為援台、援閩所費不赀,饷項益绌耳。
四營赴閩,已報初三、四、五抵湖口起行。
唐定奎足疾未愈,頃已赴江陰。
(八月初八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李鴻章轉總署法敗于滬尾聲言報複電 廈門來電:『二十日,法登岸攻擊滬尾,經孫開華等擊敗;非常鏖戰,法死二、三百人,陣斬二十五名,我軍傷止百餘人。
将士露宿十餘日,傷亡愈多、勇士愈少。
南路土匪蠢動,運道梗塞;無錢無援,台局不堪設想。
滬泊法船八艘、基泊五艘,依山頂立築營壘,聲言報複;危在旦夕』。
請轉總署。
(八月初十日) 直督李鴻章緻總署李鳳苞電稱法廷戰志已決電 李丹崖電:『昨法會議,饬孤拔聚全力于基隆,依山建壘;意存久占。
又前畢相願調停,令外部邀苞與法使不期而會;法使雲:「一須華兵永不出界,不提屬國;二須占台灣等處,或現償」。
法使去,外部雲:「償恐不允,應電告」。
苞謂「戰志已決,不便告」。
外部催覆。
乞轉電』雲。
(八月十一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淡水法兵輪追趕華安船電 十一「威利」船運江陰銘營至浙洋面,遇「萬利」船自台回,告知滬尾口初四日到法兵輪三隻梭巡;省三谕見運船,即令回。
該船仍将勇械裝回。
頃「萬利」船主來見,據雲初九見一輪離淡水十餘裡,法二輪趕去,似是「華安」。
如此,「華安」人船必失。
(八月十二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華安船被法船拖往馬祖澳電 邵道今夜來電:『「華安」船在淡水被法船拖往馬祖澳』雲。
「華安」乃邵道購備,專運台北勇械及探信者;以後恐更梗阻。
(八月十三日) 閩撫張兆棟緻樞垣請令何璟俟楊昌浚到後交卸電 七月二十七日奉上谕:『何璟着來京,另候簡用。
閩浙總督,着楊昌浚補授;未到任以前,着張兆棟兼署』。
自應欽遵辦理。
惟督、撫兩署公事繁多,軍務、洋務均由督主持。
計楊昌浚抵閩,相距不過旬日,此時不必展轉交替;拟請饬令何璟暫緩離任,俟楊昌浚到後,再行交卸。
(八月十三日) 直督李鴻章緻樞垣聞基隆已失電 基隆聞已失守,我軍失利。
今日下午接福局電,謹聞。
(八月十五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請饬閩藩将海關存款送台以救危迫電 台電雲:『饷缺,英商須見廈門海關印文方兌銀。
請旨速饬閩藩司将前奏彙存三十萬、借款二十萬,飛速由廈門孫道将海關存備先給印文交彭提台設法送台,以救危迫』。
台北饷缺兵單,台南不肯接濟;朝廷如何拯救,非空言了事。
(八月十五日) 全權大臣曾國荃緻樞垣法一意困台地促饷缺萬一有失如何收拾請代奏電 法一意困台,孫、章皆病,營哨、勇丁病故太多,土勇五千不得力;索饷尤急,庫局虛竭。
林紳學家遷徙,劉壽铿極力勸助現洋十萬元、米數千,勉支一月;十月底無可設法。
請旨速饬福督轉饬廈門閩關道借銀二十萬,知會葉文瀾屬其迅知會英商存銀在廈,見兌單即發,或能與商人議兌;務求設法賃民船由彰化、新竹五鼓進口,千萬勿遲疑觀望。
劉電雲雲,謹乞代奏。
台北一失,兵奔台南;地促饷缺,更難立足。
朝廷當念失台之後,如何收拾;萬不能遷延坐視。
法人堅狠,船泊滬口,巨浪狂風,不移一步。
台南奉旨接濟,尚未回複。
目前民情惶惑,難以派勸;官紳皆請奏開實官捐輸,緩不濟急。
再,「飛虎」巡船至滬尾,被法扯去雲。
(八月十五日) 旨寄左宗棠着迅速赴閩保全台灣電 旨:『疊據電報,閩口法船大隊南行,自必全力注意台灣;本日有基隆已失之信。
閩防緊急,左宗棠現在行抵何處?着即迅速前進,妥籌調度。
該大臣固無庸身臨前敵,刻下必須駐紮閩境,乃可就近調遣。
目前以保全台灣為最要,左宗棠熟谙方略,務當竭力圖之』。
(八月十五日) 旨寄曾國荃穆圖善等台灣萬緊着急籌接濟電 旨:『電穆圖善、曾國荃等:台灣萬緊,曾國荃、穆圖善無論如何為難,總須設法與台互通消息。
如台南可通,務當派兵繞越渡台,不準膜視。
廣東距台近,彭玉麐、張之洞急籌接濟;李鴻章着一體統籌,使兵械無缺。
曾國荃咨催楊昌浚迅速赴台,與穆圖善調度策應』。
(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