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消費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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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敷地瓦店一棟,址在嘉義市街,土名大街,地番二三九番之一,甲數壹厘六毫。
今因乏銀費用,願将此建物敷地出借,托中引就向與同堡同街,土名大街四番地謝保身,借出六八母銀壹佰貳拾大員正,三面同中議定:每百元每月願貼納利息銀壹員伍角,其利逐月對稅店人林桶支取,收抵利息,店稅銀壹員八角,不敢短欠分文;倘有拖欠利息,聽從銀主就利為母,業主不得翻異。
面限不拘年月,聽憑借業主備足母利銀贖回原謄本并胎借證,銀主不得刁難。
其利不得拖欠過母;如若拖欠,聽憑銀主将店出稅抵利,業主不敢異言。
但此店契券,光緒二十九年報失落在案,無從為胎,此乃憑謄本借用。
二比甘願,各無抑勒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借用銀證書字一紙,帶謄本一紙,付執為據。
即日同中親收過借字内六八母銀壹佰貳拾大員交收完足,再照。
代筆人阙汝清 為中人張甯 光緒三十二年舊曆二月日立胎借用銀證書字人王家興 第二十七胎借銀字 立胎借銀字人,嘉義東堡中埔莊曾阿豬,有先人遺下田壹坵,坐落嘉義東堡中埔前洋,四至界址,明載上手契内明白。
阿豬今因乏銀别創,托中引就向嘉義城内東門内合成号,即莊德順,借出六八銀壹佰元,願将此田契券為胎,三面議定每佰元每月願貼利息貳元,完納清楚,不得拖欠。
限兩年為滿,聽阿豬備銀母利清還,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
此系兩相樂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胎借字壹紙,并繳連印契貳紙,合共三紙,付送為照。
即日同中親收過契内六八銀壹佰元正足訖,再照。
代筆人李基來 為中人簡阿庚 光緒陸年拾壹月日立胎借銀字人曾阿豬 第二十八胎借銀字 立胎借銀胎人,鹽水港廳藔仔廍莊第卅七番戶陳賽,有自置園地,坐址甲數均在謄本台賬内。
今因乏資經營糖廍,托中引向安平海興公司胎借出六八銀肆百五拾元,所有彼此面議契約條規列左: 一、議:向安平海興公司借出七五銀肆百五拾元,即日同中如數收訖矣。
一、議:向安平海興公司所借之項,每千元每月願貼利息七五銀貳拾元也。
一、議:所借之項,每百元願許兌上鬥青糖參拾簍;計借四百五拾元,應許兌青糖百三十五簍也。
一、議:許兌青糖,就賽現冬年内平所有頭二阄所借之額,随檢随報海興公司依時結價,每簍退貳角,照數運交,收抵借項,不得将糖私自轉售他人,查出每簍願甘坐罰金貳元,以為貪利負約者戒。
一、議:許兌青糖,如彼此行情比接不能和辦,或貨敗劣不收,應由糖主将糖轉兌他人,惟每簍糖主應坐海興公司八九抽仲,以為銀主借項利益。
一、議:所借銀項,即就運交青糖價值之銀陸續扣抵,限至光緒三十年十二月終一律完清,贖回謄本;如果屆期不能照數還清,準由海興公司就謄本管業,任從變賣抵款,不敷再由賽設法歸還,以清款項,而免拖累。
以上契約均系彼此面議兩願,各無反悔,合立胎借契約一紙,并台帳謄本五紙,送執為照。
鹽水港保藔仔廍莊三十七番地 光緒三十一年十月廿六日,即乙巳年九月廿九日立胎借字人陳賽 為中保證人李琴、李寅 安平海興公司禦中 一、批:借項之利,現扣去三個月,七五銀二十七元。
一、批:許兌糖一三五百件退價,現扣去七五銀二十七元。
一、批:前之契約與王國相連,該單作為廢紙,合應批明。
第二十九胎借銀字 立胎借字人,鳳山裡鹽水港街洪能,有承父阄分應得水田一段,坐落土名及坵數,登在上手契内明白。
今因乏銀費用,将此田托中向與埤下橫街丁文度借出六八銀壹百貳拾大員,每年願貼利粟貳拾石,分做二冬交納,不敢少欠;如有少欠,願将此田付銀主起耕掌管,收谷完課抵利,不敢阻擋。
保此田系能應得物業,與别房無幹,亦無諸事不明等情;如有能自出首抵擋,不幹銀主之事。
限至對月利息清楚,聽借主備足契面銀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
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胎借字壹紙,并繳上手大契一宗參紙,丈單一紙,合共伍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借來契面銀壹百貳拾大員完足,再照。
知見人洪鳳朝 同治貳年十月日立胎借字人洪能 為中人洪振 第三十胎借銀字 立胎借字人,鳳山小竹裡翁公園莊陳光仔,有自己明買過林和尚園壹坵,坐落土名在打鐵店溪底;又買過小竹裡前莊陳光有承祖父開墾抽出溪埔園壹坵,坐落土名在本莊新廍下;其兩宗園坐址東、西、南、北四至,俱各登載在上手印契内明白為界。
今因乏銀費用,将此二宗園先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埤城内草店尾街簡裕成号借出六八平重佛銀壹佰貳拾大員正,三面言議,每年願貼利息糖天秤加貳五糧重陸佰筋,着年完納清楚,不敢短欠,願将此二宗園聽銀主前去起耕,招佃耕作,收租抵利完課。
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胎借銀字壹紙,并帶上手印契貳宗參紙,合共肆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過借字内六八佛銀壹佰貳拾大員正足,再照。
為中人林武 知見人子宗 光緒玖年拾月日立胎借銀字人陳光仔自筆 第三十一胎借銀字 立借銀字人,彰邑内西門街黃傳欽兄弟等,有承分祖母黃陳氏鳳涼承買陳瓦、陳榮等水田一段,址在眉寶潭洋,東西四至界址,俱各登載上手契内明白。
今因乏銀别置,先盡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借;外托中引就,向與本街葉财官出首承借佛銀貳百六元,庫平重壹佰肆拾兩。
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三面議定,言約每員每年約貼利息谷壹鬥壹升,合計共該利息谷貳拾貳石,分早、晚季對半完納,不論歲之豐歉,經風扇淨,不得濕冇。
其年冬不順,完納利息不足,對二佃曾城、曾坑完納清楚,不敢短欠,亦不得異言生端滋事。
其銀面限自光緒二十三年至光緒二十八年十一月收成後止,傳備齊契字内原母銀,贖回契字,銀主不得刁難。
此系仁儀交接,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胎借銀字一紙,并上年契券及羅家贖回字柒紙,合共捌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親收過胎借字内佛銀貳百大員,庫平重壹百肆拾兩完足,再照。
批明:丈單贖契時,羅家繳在線東局,未領回,再照。
為中人葉标 現佃人曾城 在場知見人姑母陳黃氏 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日立胎借銀字人黃傳、黃欽 代筆人陳臨 第三十二胎借銀字 立胎借字人,興隆裡廓後莊卓圈,有承祖父蚵埕堤壹口,坐落在竹仔腳莊,土名前萬丹仔港嘴内,年帶納港饷銀六八壹元,東西四至俱載在大契内明白。
今因乏銀别置,願将此蚵埕壹口出借,外托中引就,向與本裡左營莊陳順德号借出六八銀貳拾參元四角五占。
其銀即日同中收訖,三面言約,每年願貼利息谷四石六鬥九升,分作兩季完納,每季該完貳石參鬥四升五合,不敢短欠;如有短
今因乏銀費用,願将此建物敷地出借,托中引就向與同堡同街,土名大街四番地謝保身,借出六八母銀壹佰貳拾大員正,三面同中議定:每百元每月願貼納利息銀壹員伍角,其利逐月對稅店人林桶支取,收抵利息,店稅銀壹員八角,不敢短欠分文;倘有拖欠利息,聽從銀主就利為母,業主不得翻異。
面限不拘年月,聽憑借業主備足母利銀贖回原謄本并胎借證,銀主不得刁難。
其利不得拖欠過母;如若拖欠,聽憑銀主将店出稅抵利,業主不敢異言。
但此店契券,光緒二十九年報失落在案,無從為胎,此乃憑謄本借用。
二比甘願,各無抑勒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借用銀證書字一紙,帶謄本一紙,付執為據。
即日同中親收過借字内六八母銀壹佰貳拾大員交收完足,再照。
代筆人阙汝清 為中人張甯 光緒三十二年舊曆二月日立胎借用銀證書字人王家興 第二十七胎借銀字 立胎借銀字人,嘉義東堡中埔莊曾阿豬,有先人遺下田壹坵,坐落嘉義東堡中埔前洋,四至界址,明載上手契内明白。
阿豬今因乏銀别創,托中引就向嘉義城内東門内合成号,即莊德順,借出六八銀壹佰元,願将此田契券為胎,三面議定每佰元每月願貼利息貳元,完納清楚,不得拖欠。
限兩年為滿,聽阿豬備銀母利清還,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
此系兩相樂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胎借字壹紙,并繳連印契貳紙,合共三紙,付送為照。
即日同中親收過契内六八銀壹佰元正足訖,再照。
代筆人李基來 為中人簡阿庚 光緒陸年拾壹月日立胎借銀字人曾阿豬 第二十八胎借銀字 立胎借銀胎人,鹽水港廳藔仔廍莊第卅七番戶陳賽,有自置園地,坐址甲數均在謄本台賬内。
今因乏資經營糖廍,托中引向安平海興公司胎借出六八銀肆百五拾元,所有彼此面議契約條規列左: 一、議:向安平海興公司借出七五銀肆百五拾元,即日同中如數收訖矣。
一、議:向安平海興公司所借之項,每千元每月願貼利息七五銀貳拾元也。
一、議:所借之項,每百元願許兌上鬥青糖參拾簍;計借四百五拾元,應許兌青糖百三十五簍也。
一、議:許兌青糖,就賽現冬年内平所有頭二阄所借之額,随檢随報海興公司依時結價,每簍退貳角,照數運交,收抵借項,不得将糖私自轉售他人,查出每簍願甘坐罰金貳元,以為貪利負約者戒。
一、議:許兌青糖,如彼此行情比接不能和辦,或貨敗劣不收,應由糖主将糖轉兌他人,惟每簍糖主應坐海興公司八九抽仲,以為銀主借項利益。
一、議:所借銀項,即就運交青糖價值之銀陸續扣抵,限至光緒三十年十二月終一律完清,贖回謄本;如果屆期不能照數還清,準由海興公司就謄本管業,任從變賣抵款,不敷再由賽設法歸還,以清款項,而免拖累。
以上契約均系彼此面議兩願,各無反悔,合立胎借契約一紙,并台帳謄本五紙,送執為照。
鹽水港保藔仔廍莊三十七番地 光緒三十一年十月廿六日,即乙巳年九月廿九日立胎借字人陳賽 為中保證人李琴、李寅 安平海興公司禦中 一、批:借項之利,現扣去三個月,七五銀二十七元。
一、批:許兌糖一三五百件退價,現扣去七五銀二十七元。
一、批:前之契約與王國相連,該單作為廢紙,合應批明。
第二十九胎借銀字 立胎借字人,鳳山裡鹽水港街洪能,有承父阄分應得水田一段,坐落土名及坵數,登在上手契内明白。
今因乏銀費用,将此田托中向與埤下橫街丁文度借出六八銀壹百貳拾大員,每年願貼利粟貳拾石,分做二冬交納,不敢少欠;如有少欠,願将此田付銀主起耕掌管,收谷完課抵利,不敢阻擋。
保此田系能應得物業,與别房無幹,亦無諸事不明等情;如有能自出首抵擋,不幹銀主之事。
限至對月利息清楚,聽借主備足契面銀贖回原契,銀主不得刁難。
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胎借字壹紙,并繳上手大契一宗參紙,丈單一紙,合共伍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借來契面銀壹百貳拾大員完足,再照。
知見人洪鳳朝 同治貳年十月日立胎借字人洪能 為中人洪振 第三十胎借銀字 立胎借字人,鳳山小竹裡翁公園莊陳光仔,有自己明買過林和尚園壹坵,坐落土名在打鐵店溪底;又買過小竹裡前莊陳光有承祖父開墾抽出溪埔園壹坵,坐落土名在本莊新廍下;其兩宗園坐址東、西、南、北四至,俱各登載在上手印契内明白為界。
今因乏銀費用,将此二宗園先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埤城内草店尾街簡裕成号借出六八平重佛銀壹佰貳拾大員正,三面言議,每年願貼利息糖天秤加貳五糧重陸佰筋,着年完納清楚,不敢短欠,願将此二宗園聽銀主前去起耕,招佃耕作,收租抵利完課。
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胎借銀字壹紙,并帶上手印契貳宗參紙,合共肆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過借字内六八佛銀壹佰貳拾大員正足,再照。
為中人林武 知見人子宗 光緒玖年拾月日立胎借銀字人陳光仔自筆 第三十一胎借銀字 立借銀字人,彰邑内西門街黃傳欽兄弟等,有承分祖母黃陳氏鳳涼承買陳瓦、陳榮等水田一段,址在眉寶潭洋,東西四至界址,俱各登載上手契内明白。
今因乏銀别置,先盡問房親人等,不欲承借;外托中引就,向與本街葉财官出首承借佛銀貳百六元,庫平重壹佰肆拾兩。
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三面議定,言約每員每年約貼利息谷壹鬥壹升,合計共該利息谷貳拾貳石,分早、晚季對半完納,不論歲之豐歉,經風扇淨,不得濕冇。
其年冬不順,完納利息不足,對二佃曾城、曾坑完納清楚,不敢短欠,亦不得異言生端滋事。
其銀面限自光緒二十三年至光緒二十八年十一月收成後止,傳備齊契字内原母銀,贖回契字,銀主不得刁難。
此系仁儀交接,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胎借銀字一紙,并上年契券及羅家贖回字柒紙,合共捌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親收過胎借字内佛銀貳百大員,庫平重壹百肆拾兩完足,再照。
批明:丈單贖契時,羅家繳在線東局,未領回,再照。
為中人葉标 現佃人曾城 在場知見人姑母陳黃氏 光緒二十三年十一月日立胎借銀字人黃傳、黃欽 代筆人陳臨 第三十二胎借銀字 立胎借字人,興隆裡廓後莊卓圈,有承祖父蚵埕堤壹口,坐落在竹仔腳莊,土名前萬丹仔港嘴内,年帶納港饷銀六八壹元,東西四至俱載在大契内明白。
今因乏銀别置,願将此蚵埕壹口出借,外托中引就,向與本裡左營莊陳順德号借出六八銀貳拾參元四角五占。
其銀即日同中收訖,三面言約,每年願貼利息谷四石六鬥九升,分作兩季完納,每季該完貳石參鬥四升五合,不敢短欠;如有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