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史料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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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先朝崇祯己卯,督學侯峒曾取入縣庠。

    壬午丁艱。

    乙酉科舉。

    嗣時命不猶,見用無地,自此甘心守遯.孰意舉國從狂,丙戌七月,僞兵部萬元吉行縣聘取,勉赴營伍,題授監紀推官。

    丁亥,大清朝平定贛州,啟鳴即卸絕妄念,匿迹永新禾山。

    戊子,金逆叛變,複行搜索。

    啟鳴知蚊力不撐,螢光易滅,甯餓窮山,死不應命。

    本年五月内,複有僞經理部院揭重熙,徇名累召,□題監軍兵部武選司主事,赍投永曆永字九□四十七号僞敕書一道、永字六百三十五号僞銅關防一顆,到啟領受。

    未及到營,已值本朝兵剿江省,乃得退藏林谷,迄今十年在山,空負琴書自老。

    竊謂商山之芝,藉以沒齒明志,不期上年十二月内,舊友投誠官文士升突如禾山,信宿劇談,宣布本朝浩蕩優容之德化,更悉憲台嘉與維新之殊恩,備論時務,反複周詳。

    方悟橫天已墜,無勞杞子之憂;大廈既頹,何事楚囚之泣。

    苟可售吾所學,又何愛于發膚。

    止恐窮谷煙霞,久誤懷人之癖,抑慮大清雨露,莫保法外之仁,實甚悚惶,□任趦趄。

    而文士升與原投誠官左旌,遂經禀報。

    蒙本道于本年二月二十日給發憲劄,赍捧到山。

    啟鳴披讀,推赤置腹,使醉夢颠倒之人,疑關頓徹,敢不傾心向化,望日就雲。

    本冒死以千尋,實更生之一會;伏祈嘉納,容與并蓄兼收。

    大匠取材,不辭竹頭木屑之用;良醫貯藥,無嫌牛溲馬渤之投。

    稍得見試于一班,不負抒誠而響往也等情控道。

     該分守湖西道右參政田厥茂看得:湖西一帶逼近楚黔,自鼎革以來,幾經兵變,金逆煽禍,孫寇肆氛,文武之士,多為僞黨所籠絡。

    我皇上威靈赫濯,殄滅狂逞,而領授僞□之人,匿迹深山,兩端觀望。

    本道秉承憲命,多方招隐,以靖伏奸,前後傾心而來者,屢經投誠本部院轅門,次第在案。

    今投誠官文士升引領僞兵部武選司主事劉啟鳴,全發未剃,赍有僞永字九百四十七号僞敕書一道、永字六百三十五号僞銅關(下缺)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一本六八頁。

     九二、刑部殘題本 (上缺)兵,仍與僞總兵劄付一張,見跟僞魯王周山做官。

    溧陽縣鐘禮鼎,系明朝總兵,與僞「道領将軍」銀印一顆,重四十八兩,見随僞魯王周山做官。

    黃秉卿原系鎮江府軍門,與僞「衛魯侯」銀印一顆,重四十八兩,見在周山跟僞魯王做官。

    金壇縣耳村人邢思明,原系教讀,與僞參謀劄付一張,見在周山跟僞魯王做官。

    徽州府汪大儒,系秀才,與僞總兵敕一道。

    丹陽縣賀玄生,系明朝公子,與僞敕一道。

    以上陳弼等,光耀原未親見,系聞得翼王說。

    丹陽縣人左之清,與僞守備劄付一張。

    光耀又至海州地方新安鎮,有明朝副總兵馬标,與僞參将劄付一張。

    僞翼王又留與光耀見獲僞「逐魯侯」空敕一道、僞「平魯将軍」敕一道、僞小绫令旗一面,俱未尋着主子。

    又有見獲白绫僞号印一塊,欲給叛賊丁明吾,未曾尋着他。

    并今獲光耀僞副總兵敕一道。

    其餘僞劄、僞敕,僞翼王盡行帶去,分散各處土賊等情。

    職等又訊光耀:爾等既欲恢複明朝,見今某處有多少兵馬?據光耀供稱:僞魯王見在周山造車輪船,不怕炮,有三千餘隻。

    見今湖廣有領兵僞軍門何騰蛟、張現中,江西有領兵僞官金整極,号升寰、即聲桓,南直有領兵僞官秦大鵬,山東僞翼王标下有領兵僞官李赤心,系李自成同姓不同族,又有今另案枭斬周魁軒與已死丁維約,即丁維嶽、謝遷、并王明盤、朱一謹、軍師楊從力等,并翼王招集各賊兵将,俱約定順治六年六月内,由水路、陸路分上天津盧溝橋會齊,欲要恢複明朝是實。

    今楊從力跟僞翼王去了,朱一謹在山東打細,光耀尚未尋着,即(被)沂州傅吏目捉獲等情,供吐在案。

    猶恐光耀等賊口狡飾,複加嚴刑隔别細訊,各犯供吐與前無異。

     據此,會看得:大逆羅光耀以幺麼小醜,當輿圖奠定,辄欲煽惑人心,潛結僞藩、布散僞劄、僞印,滋蔓内地。

    何意有惡膽包天,自幹法紀,如趙梯、楊振邦則受其僞劄,羅希堯則與聯宗結拜,張魁吾則為之進漿設食,而圖書帖之收識猶存,是即不言之供證也。

    此五犯者,奸谲叵測,謀及宗社,雖則螳臂當車,誠慮桃蟲■〈扌棄〉鳥。

    依律不分首從,一并淩遲。

    其家口田産,應候詳允日按律施行。

    至若楊朗、楊秀、宋煥、臧允德、丘海實、孫雲峰、張明吾、呂康侯、焦胤洪、徐明藩等之與光耀,多未謀面,伊僅聞名,或以索飯值而誣陷,或以勒茶價而懷雠,耀遂以明知必死之身,因小嫌而織大獄,風影相扳,詞涉支誕。

    及至面質,非籍貫不符,則姓字互異,何敢遽以無辜之人而重拟之?即趙完璧、袁錢從光耀有日,然二童騃幼,如在夢中。

    光耀密謀,毫不入耳,迹近嫌疑,情實大可憫也。

    俱應開釋,以清株連,用遵不得波累無辜之旨。

    若朗父楊夢鸾,審系無涉之家屬,應早摘釋。

    其未獲翼、魯兩僞藩并董北隆等,勒令各省該地方官嚴緝另結。

    庶疆宇之孽牙俱靖,而此案之葛藤盡斬矣。

    取供招呈到司。

     該本司按察司馬光先覆詳無異。

    看得:熙朝制世,底定方新,凡有血氣者,莫不仰感德化,傾心臣服。

    何物逆賊羅光耀,以蠢茲小醜,敢萌逆志,交結僞藩煽禍,布散僞劄、僞敕,鼓惑人心,蓄謀不軌。

    又有膽大包天,愍不畏死者,趙梯、楊振邦則受其僞劄者也;羅希堯則認宗結盟;張魁吾則供送飯食,收藏圖書帖者也。

    此五犯者,謀反同心,逆迹昭著,按律同磔,猶有餘辜。

    妻孥财産,俱應照律入官,無容置喙。

    至于楊朗、楊秀、宋煥、臧允德、丘海實、孫雲峰、張明吾、呂康侯、焦胤洪、徐明藩等,俱屬光耀誣扳。

    及經研訊,非居址不同,即姓字互異,甚至有不識其面者。

    仰遵不許株連無辜之旨,自不敢以非義加之也。

    若袁錢、趙完璧,雖從光耀,然真情豈令孺子知乎,相應超釋。

    朗父楊夢鸾,以家屬牽連,摘放可也。

    其未獲僞藩翼、魯二王并董北隆等勒令各省直地方官嚴緝另結。

    查丁維嶽、謝遷、何騰蛟、金聲桓已經被戮,無容再議。

    統候憲裁。

    取供招呈總河楊部院,詳批:原系撫院先題,候撫、按兩院詳允,再請撫院主稿會題。

    招呈撫院呂都禦史,蒙批:羅光耀等謀逆情真,淩遲不枉;楊朗等雖審各無涉,事關欽件,不厭詳慎,仰司再一覆訊,通詳總、按兩院批示,繳;等因到司。

    票行濟南府,會同濟刑廳覆訊妥招。

     該濟南府知府楊于庭會同推官李振春覆審,俱與前供無異。

    會看得:羅光耀久蓄不軌,首倡逆謀;藉僞劄、僞印四出招搖,暗提線索。

    讵意目藐三尺,如趙梯、楊振邦則為其牙爪心腹,僞劄之證佐昭然;羅希堯妄有觊觎,辄聯宗盟;張魁吾進食望報,圖書帖之收藏,固無可狡飾也。

    此五犯者,自外臣妾,敢效頑民,覆訊情真事确,磔裂亦複何辭?其妻妾财産,候詳允按律施行。

    至若楊朗、楊秀、宋煥、臧允德、丘海實、孫雲峰、張明吾、呂康侯、焦胤洪、徐明藩等之與羅光耀,固風馬牛不相及也。

    或偶聞名籍,或暗懷私恨,于是自憶必死,妄肆狂吠。

    及職會同環鞫,非錯訛其籍貫,則支離其姓名。

    據楊朗等供吐,其生平自是毫無罣礙,因而光耀良心不昧,血口難噴,且自慚其初詞之支誕矣。

    仰遵不得波累無辜之旨,何複以深文苛之?趙完璧、袁錢,雖從光耀,毫未與謀,孺子無知,大是可憫;與楊朗等,俱應開釋,以清株連。

    朗父楊夢鸾,審系無涉之家屬,應早摘釋。

    其未獲僞魯、翼兩藩并董北隆等,勒令各省該地方官嚴緝另結。

    查丁維嶽、謝遷、何騰蛟、金聲桓已經被戮,無容贅議。

    統候憲裁。

    取供招呈到司。

     該本司按察使馬光先覆詳無異。

    看得:逆犯羅光耀結交僞藩,蓄謀不軌,布散僞印、僞劄,搖惑人心,誠倡逆之戎首。

    而趙梯、楊振邦、羅希堯、張魁吾者,或親受僞劄,或歃盟聯宗,或供送飯食及受圖書帖,同謀煽禍,均為判逆之民,按律各磔,妻孥财産入官,百喙奚辭?至于楊朗、楊秀、宋煥、臧允德、丘海實、孫雲峰、張明吾、呂康侯、焦胤洪、徐明藩,與光耀或懷挾小嫌,或偶聞名籍,陷人死地。

    及經府廳屢勘其居址、姓名,毫不相涉。

    即光耀之吐供俱系妄扳,亦良心之不泯也。

    合請超釋,以蘇無辜。

    袁錢、趙完璧,雖為光耀之仆,然不軌情事,豈令孺子知乎?合與家屬楊夢鸾,仰副不得波累無辜之旨,一并開豁。

    其翼、魯兩僞藩并董北隆等,勒令各省直地方官嚴緝另結。

    丁維嶽等已經殺戮,無容再議。

    取供招呈前任撫院呂都禦史,詳批:僞翼王前已擒獲獻俘矣,詳内何雲未獲?仰司查明改正。

    其審系無幹之人,該司斟酌保候另詳新院,并候總、按兩院詳行,繳等因到司。

    票行到府。

     該本府知府楊于庭會同理刑推官李振春審得:羅光耀供稱:順治二年間,小的在蘇州府投見僞翼王,原系湖廣人,名喚朱治海,年約四十三、四歲,身中,面黃白色,不瘦不胖,連鬓須,丹鳳眼,原系浙江周山僞魯王封為僞翼王之号。

    同小的于四年正月内至山東分散僞劄。

    又至青州府諸城縣,寓于西北關孫雲峰店内,吃飯各畢,僞翼王即同董北隆向山西一路去訖。

    孫化庭巢内拏獲僞翼王,小的并不知情。

    小的又聞有翼燕王,原未與他見面等情。

    據此,會看得:羅光耀同逆之僞翼王,原籍湖廣,名喚朱治海,系僞魯王所封也。

    孫化庭巢内拏獲僞翼王,原籍江西,名喚朱議氻,系僞唐王所封也。

    王号雖符,其受封名籍實異。

    則前孫化庭巢内所獲獻俘之僞翼王,實非與光耀同逆之僞翼王也。

    其與光耀同謀之僞翼王,相應與僞魯王并董北隆等緝獲另結,原詳似無容改正者。

    其已獲審明各犯,俱照前拟,而一切株連無幹之人,應候酌奪保釋,非職等所敢擅專也。

    取供具招呈司。

     該本司按察使馬光先覆詳無異。

    看得:羅光耀等五犯,謀反大逆,屢審情真,按律磔刑,無容置喙矣。

    其光耀同謀僞翼王,名朱治海,前獲獻俘之僞翼王名朱議氻,一原籍湖廣,一原籍江西,所封之王号雖同,名籍實風馬牛不相及也。

    光耀同謀僞翼王,應與僞魯王并董北隆等行令各省直地方官嚴緝另結,原詳不便改正。

    其審明無辜楊朗等,各照前拟,應候保釋,伏候憲奪。

    取供招呈巡撫夏部院,詳批:逆犯羅光耀膽大包天,敢持僞敕、僞劄陰謀倡亂,蠱惑人心;趙梯、楊振邦、張魁吾收受劄帖;羅希堯聯宗結盟,甘為叛黨,寸磔尚有餘辜。

    其所供楊朗等是否盡系妄扳?并相随之趙完璧、袁錢果否原不知情?仰再确訊呈詳,會題請旨定奪。

    光耀等家口田産,查明籍沒入官,造冊呈報。

    仍候總、按兩院詳行,繳;等因到司,轉行到廳。

     該推官李振春覆加研審,俱與前情相同。

    招呈按察司,轉呈總督、總河、撫、按四院,曆經詳駁,今蒙批允在案。

    蒙此,具招呈詳巡撫夏部院。

    蒙批:羅光耀屢駁屢審,速應會題。

    但今詳結尾,無司廳詳明看語,是何以故?仰該司速于詳尾具切實看語,另詳報,限二日内即速呈詳,以便立等會題,繳;等因到司,備行到廳。

    該推官李振春覆看得:羅光耀一案,駁訊行查,不遺餘力。

    祗因事出謀叛,所系匪輕。

    光耀以螳臂而首倡逆謀;趙梯、楊振邦恃匹夫而甘為逆黨,承受僞劄,左券昭然;羅希堯又複聯宗結盟;張魁吾樂于進馔交驩,且收藏圖書紙帖,有意事成分榮。

    之五犯者,依律寸磔不枉。

    若袁錢、趙完璧被光耀萍水相逢,誘作厮仆,佯為伴侶,不過借以圖飾道路之耳目雲耳。

    密謀深計,二童稔未之知也。

    至楊朗等十人,系光耀足迹所到,或居停其寓,或傳聞其名,信口扳出,率多錯訛,既無一字一物可憑,而朗等各鄉鄰無礙印結并至。

    除宋煥病故外,其餘九人,應遵不得波累無辜之旨,與袁錢、趙完璧一概豁釋。

    除光耀(原)籍江西,(候)詳允日移咨該省籍沒,趙梯等四犯,取有籍沒文冊在案。

    其僞翼王等,應行各省地方官嚴緝另結。

    取供招呈到司。

     該本司按察使佟延年覆詳無異。

    看得:羅光耀首倡逆謀,觊觎神器。

    何物趙梯、楊振邦辄受其僞劄,羅希堯與之聯宗,張魁吾為之設食且收藏其圖書紙帖。

    此五犯者,潛通聲援,妄意榮顯,均應寸磔。

    若袁錢、趙完璧,無知童稚,誘作厮仆,密謀詭計,茫乎未知也。

    楊朗等十人,與光耀多不識面,足迹所至,得之風聞,任口狂吠。

    迨詢之籍貫、姓名,率多支誕,誰是證佐。

    除宋煥病故外,其餘九人應遵不得波累無辜之旨,相應與袁錢、趙完璧一并開釋,以廣皇仁。

    至羅光耀原籍江西,合候呈詳具題允日,移咨該省籍沒。

    趙梯等四犯,取有籍沒文冊附卷。

    其未獲僞翼王等,應行各省地方官嚴緝另結可也。

    取問罪犯:一問得羅光耀、趙梯、楊振邦、羅希堯、張魁吾所犯,俱合依謀反,但共謀者不分首從已未行皆淩遲處死;其正犯之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男十六以上不論笃疾廢疾皆斬;其男十五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奴、财産入官,若女許嫁已定歸其夫、正犯子孫過房與人及正犯之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合(候)呈詳具題允日施行。

    一照出除供人并死罪免紙外,丘元武、徐明藩、臧允德告紙銀各二錢,詳允行諸城縣追完貯庫。

    其末獲僞翼王朱治海及僞魯王董北隆、楊從力、董振先、山西李赤心、钜野張明吾、桃源縣古城石應元、石應進、石應仕、高郵州陳鼐、陳生白、盧洪業、張秀、金壇縣王夢錫、潘應祥、邢(下缺)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一本六九~七一頁。

     九三、河南巡撫吳景道殘題本 欽差巡撫河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河道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臣吳景道謹題為擒獲僞叛、密馳上聞事:順治七年正月二十一日,準兵部咨臣題前事,順治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奉旨:王國英等即審招具奏正法。

    未獲的着各該督、撫按嚴緝務獲。

    兵部知道。

    欽此。

    密封到部,移咨到臣。

    已經牌行按察司審招及移會密緝去後。

    今據按察司署司事右布政使張儒秀呈:問得一名王國英,年四十歲,河南開封府杞縣人。

    狀招:國英素不安分,常以謀叛存心,流蕩在外。

    聞知未獲鳳陽府舉人李新在九江迤南沙城地方,僞朝已死僞隆武子僞永曆封李新為閣部,帶得僞劄甚多,國英就不合先在鳳陽府投見李新,領受僞牌一張,授國英為萬勝三營僞總兵,又給國英空劄十張,令國英誘人,就便填給。

    比國英接收牌劄,于順治六年九月初十日,與李新同至亳州。

    國英又不合即以僞總兵職銜,與李新同散僞劄。

    随将續獲亳州人李魁之(即李世标)并未獲黃三約至國英住處商議謀叛。

    李魁之亦不合領受李新紬僞劄一張,上寫:欽命總督直省恢剿軍務、賜上方劍便宜行事、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李,會同贊理部科盧、監軍都察院黃、為奉旨給劄事:本閣部奉敕督部,聯絡忠義,部舞營将,以濟恢剿。

    凡文官自監軍道、武官正副總兵,悉聽本閣部給劄任事,候題給實授職銜,毋玷名器,興複攸關。

    須至劄付者。

    右劄付萬勝南營三鎮标下參将。

    準此。

    隆武五年六月十三日,給閣部劄付。

    押。

    又領國英紙僞劄一張,上寫:欽命萬勝南營第三鎮都督府王為給劄效用事:照得李世标素稱忠義,膽力過人,韬略出衆,實授朝廷名器,立功報國盡在此舉。

    須至劄付者。

    右劄給參将李世标。

    準此。

    隆武五年正月初五日,都督府。

    押。

    李魁之收劄到家,因與續獲亳州人黃承佐相交日久,凡事常相商議。

    李魁之與國英各又不合同到黃承佐家。

    李魁之稱說:俺自南朝唐王那邊來,有唐王閣部李新給我許多劄付,為■〈口咎〉平素相處,給你劄付一張,封你守備職銜,招聚人馬,往南接應。

    黃承佐聞說給劄受職,亦不合聽從與謀。

    國英随将空劄一張,填寫守備黃承佐名字,交付黃承佐收訖。

    又将紬劄一張、紙劄一張亦交黃承佐收去;查有弓馬熟娴的人給他。

    黃承佐一并收訖。

    彼時有盈郭集住人在官賈國恩,因莊地坐落亳州,來亳辦納糧差,亦到黃承佐冢。

    見李魁之與國英從黃承佐家内出去,問說:适去二人是誰?黃承佐細将領劄情由,說與賈國恩,仍将劄付令賈國恩看完。

    賈國恩賺說:你将劄付仔細藏着,不要洩漏,待我到夏邑縣對我彭姐夫說,再來商議。

    說畢,賈國恩回至夏邑縣,将情說與在官彭永齡。

    當被彭永齡寫書一封,令賈國恩拿盤費銀一兩,叫黃承佐請國英往夏邑細詢原情。

    國英說:我忙,不得去。

    随将書一封交與黃承佐,轉付賈國恩收去。

    至順治六年十一月初四日,國英在亳州北關郭河船上送李新過河,李(下缺) 旨:三法司拟議具奏。

     ——錄自明清史料己編第一本七三頁。

     九四、沙埕舟山招撫使嚴我公揭帖(順治七年二月八日到) 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沙埕、舟山等處招撫使嚴我公揭為彙繳僞敕印書劄事:職據田得坤繳僞昭武将軍印一顆、沉乘龍繳僞忠勇将軍印一顆、絹敕一道、胡茂芳繳僞虎贲将軍印一顆、鐘鈇繳僞副将關防一顆、絹敕一道、祝翼明繳僞監軍關防一顆、絹敕一道、王之辂繳僞兵部關防一顆、瞿逢元繳僞總兵絹敕一道、高名标繳僞都督關防一顆、絹敕一道、陸鳴時繳僞定一将軍紙敕一道、關防一顆、□孚嘉繳僞總兵關防一顆、劄付一張、王之珽繳僞征西總兵關防一顆、紙敕一道、沈文定繳僞參将絹敕一道、仰爾璋繳僞總兵劄付一張、蔡坤繳僞副将絹劄一張、顔師禧繳僞遊擊絹劄一張、陶烨繳僞關防一顆、邵槎繳僞通行刊敕一道,共計一十七件。

    職又據僞定遠侯石仲芳書一封、僞新昌伯俞抒素書一封、僞總督李長祥書一封、僞幸越将軍鄭國泰書一封、僞總兵張汝明書一封、僞總兵王化龍書一封、顧奇勳書一封,共計七封。

    緣系山海投誠僞敕印書劄,為此差材官張國勳赍繳于皇上之前,伏乞皇父攝政王賜覽施行。

    為此具揭,須至揭者。

    順治七年正月初五日。

     ——錄自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三六頁。

     九五、浙閩總督報擒僞德化王等殘揭帖 (上缺)僞都□□□□□□□□□□餘俱逃遁。

    随四面招撫大模文坂□□□□寨,責令部選知縣李丕隆入城招撫。

    仍留副将馬夢龍駐劄該縣,以資防剿。

    是延屬一帶,巨□□□,驚鴻漸集,雖尚有一二逋誅,竄逸未靖,業令副将馬夢龍就近多方搜剿矣。

    職因各營□丁出征已久,且汀、邵、興、泉皆非可緩之地,原□□□不便久留,随即悉發歸信。

    适撫臣張學□□□城單騎來延,面商地方一切善後諸務,□□□□其未盡機宜,樂與撫臣面議妥确,自□□□□料理也。

    是役也,閩省于大兵離閩之□,□□流寇豕突,内外勾聯,已成燎原之勢。

    且□□伏莽,皆浸浸蠢動,思有以應之矣。

    今經職□番蕩剿,不特亘古有名難破之險穴一旦悉焚、僞王已擒,其二逆巨多已就獲;且各府勾聯,盡已銷弭。

    從此内患頓除,外寇自不敢再生窺伺矣。

    況職已多方撫谕,刊示廣頒,務以在城在村安居樂業者為良民,在山潛伏不歸者即民□以賊論。

    數日之内,流離盡歸,襁負載道,即大□□□久遭兵燹,而遠竄災黎,亦聞風而入城□□□室矣。

    但大害雖除,而官丁不無少損,節□□□□标中營中軍守備衛一林、把總洪進□□□□千總王标、邵武營把總王文诏及各□□□張應國等重傷,聽用總兵蘇見樂、遊擊□□熊、王國斌、千總劉虎、夏進忠等、把總馮應□、王義等共一十二員并輕重傷各營兵丁趙啟貞等,俱經職酌量分别賞赉訖。

    至晝夜露處、竭力攻擊、不避矢石、勞苦最著者,乃職标領兵副将黃世傑、蔣彪、泉州副将韓尚亮、汀州副将高守貴、延平副将馬夢龍、王愛臣、邵武遊擊魯□龍、撫标遊擊蔣應熊、王國斌、職标守備張□、□□功、職标千總周應聯、李尚才、汀州千總龍□□、□大邦、郭有才、邵武千總劉虎、泉州千總□□□、□三成、職标把總馮應奎、石有才、王義□□□□城營把總陳起泰、邵武把總孔應賢、□□□、泉州把總張雲豹、劉成名等也。

    其督陣□□奔馳罔怠者,原任江甯同知張武烈也。

    至□發兵迅速、志切急公、同助破寨擒王之績□,左路總兵王之網亦應首叙。

    運發火器等項、□辦攻具、有呼必應者,分守建南道臣曾延□□□無功。

    再原任嚴州總兵蘇見榮,向以逃□□榮一案奉□□,今躬率親丁,随職進剿,以身先士卒,為賊□□□已損一目,幾不保命,可稱忠勇兩兼者,相□□□。

    除将擒獲僞德化王朱慈烨、僞石城王□□□□交撫臣張學聖帶赴省城羁禁候□□□□□□□□張學聖、按臣史詥合(下缺) ——錄自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三七頁。

     九六、舟山總兵官顧奇勳本揭(順治七年五月十三日到) 欽命總理舟山軍務總兵官左都督舟山伯顧奇勳謹揭為微臣叩謝天恩并陳愚悃以圖招撫山海事:職系前朝驽職,山海飄零,□由通款。

    因招撫使臣嚴我公投誠江南,攜臣敕印代繳,荷蒙皇父攝政王宥罪使過,加職以舟山伯職銜。

    今于本年二月内,該招撫使臣嚴我公欽赍敕印代頒。

    職于三月初一日出大岚山,至紹興府蒿壩地方□頭,扶病望阙叩頭,謝恩恭領皇上敕書一道、銀印一顆、貂帽一頂、貂袍一件、靴襪一副。

    拜命之日,即于本處寓居調養。

    所有舊轄兵丁,一面裁汰解散,□量留人役,俱各造冊移會該省督臣,兢兢料理,不敢差誤。

    伏念職以山海負罪之身,于天朝定鼎之六年,投誠歸順,當膺後至之誅矣;乃皇上不加之顯戮,一旦賜以伯爵,不惟職命輕福薄,不能當茲重典,即于天朝鼓勵人心之法,亦有太過不安者也。

    夫侯伯大爵,原以待開國元勳之臣,聖人禦宇,寵不濫及;職既後至而又無分寸之勞,皇上鼓勵過厚,驟登斯品,更有何格酬龍飛以來開基血戰之人乎? 目今舟山情形,自黃斌卿戮後,張名振、阮俊、王朝先等互為主持,而鄭彩輩聲張攻擊,勢成水火。

    即僞魯亦不過與二、三流落之腐儒,栖遲苟活,有若綴旒。

    雖乞命于群逆之兵力,群逆不過借題假義,悍然劫制而不相顧。

    僞魯即欲自拔,何由透出?則今日之勢,僞□固不容緩,然撫剿之最急者,在群逆尤為緊切也。

    微職□鋸餘生,濫叨恩簡,惟有剖心棄命,奮勇做事而已。

    但舟山伯爵名過其實,蚊背泰山,芒刺立死。

    伏乞皇上收回舟山伯敕印,另授職以偏裨之職,俾職量器受官,與招撫使臣同心戮力,設法撫剿。

    如果職有寸效,皇上自不忍負職;如果職無寸效,則舟山伯之秩自有功臣堪受此者。

    揆之國家賞罰之權,忖之自身大小之量,于此為宜。

    職焉敢違心□辭,以自外于天恩而幹天怒也?緣系微職叩謝天恩并陳愚悃等事,謹照例差官吳琳赍捧揭謝以聞。

    順治七年三月十六日。

     ——錄自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三八頁。

     九七、沙埕舟山招撫使嚴我公揭貼(順治七年五月十三日到) (上缺數字)禦史沙埕、舟山等處招撫使嚴我公謹□□□□□□□誠僞敕印書劄、仰祈□□□□□□于正月初四日已将投誠僞敕印十七件具疏□□□塵□覽矣。

    春來宣布□恩,招撫過山海投誠人等所繳僞敕印并書劄等件,理合胪(□□□□□□□□)将軍方賢賓銀印一顆、僞定原伯石仲芳絹敕□□□□□□□、餘志遠紙敕一道、僞懷遠将軍裘鎮之□□□□□□東将軍章文登紙敕一道、僞平疆将軍金□□□□□□絹敕一道、僞協将王必成紙劄一張、僞虎□□□□□□紙敕一道、僞總兵金國寶銅關防一顆、僞□□□□銅關防一顆、僞副将茅錦鳳紙劄一張、僞總兵□□紙劄一張、僞副将張劄紙劄二張、僞監軍金宿、僞都督朱定、僞副将缪應白、僞參将葉青共絹敕一道、僞副将盛明紙敕一道、僞副将嚴懋義紙劄一張、僞總兵程儀銅□□一顆、僞守備樓明錫關防一顆、紙劄二張、僞遊擊史□□□□一張、僞職方沉士钤銅關防一顆、絹敕一道,通□□□□□□五件。

    又如陳堯典、張名振、劉全、石仲芳、陳□□□□□□恢明、鄭國泰、胡緣、徐如雲、徐大雅、楊先春、□□□□□□書劄冊籍共二十二件。

    伏乞□□□□□□□□餘氛歸心向□□□□□繳山海投誠僞敕印書劄等事,除照例差官赍□□,理合具揭,須至揭者。

    順治七年三月十八日。

     ——錄自明清史料丁編第一本三九頁。

     九八、沙埕舟山招撫使嚴我公揭帖(順治七年五月十三日到) 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沙埕舟山等處招撫使嚴我公□□揭為招撫鎮臣太多、事權難于畫一、仰懇聖恩酌用、以便職守事:職自投誠江南後,兩叨陛見,伏蒙皇上轸念山海,鼓勵招徕,□□□□□□□且授以侯、伯、招撫使、将軍、總□□□□□□□來稀有之曠典,大清特簡之殊恩;在旁觀無不驚訝。

    職等又命輕福薄,何以當聖眷若此之隆也。

    除沙埕侯吳凱已經身故外,舟山伯顧奇勳奉有敕書,其事宜與職無涉。

    而歸義将軍姜君獻、懷義将軍王□□所奉敕書内開移會招撫官,是職當與聞其事也。

    在兩臣以為欽遵專敕,文武不相統屬,凡事可自斷而行;在地方督撫各衙門又謂此兩人乃招撫使應轄之官,凡事督責于職。

    是職未得與之同功,先已與之□□□□□□□職豢養有年,入浙以來,猶未相離。

    姜君□□□□□□□後入浙,凡事自為主持。

    然其兵丁有不安于地方之事,地方官即向職哓哓,職實無可奈何也。

    楊子龍、陳德芝、雷虎彪,不過勇夫耳,既蒙簡命,并監軍呂一成、高樹勳俱屬職标,理應聽其自效。

    但天恩過厚,驟與以總鎮等官,體統亦自不同,跟役亦自難少。

    □計職與王用升、楊子龍、陳德芝、雷虎彪、呂一成、高樹勳七人丁役,尚有四百餘名。

    職以赤手空拳,剝骨見髓,不勉強養之,則若輩啼饑号寒,無所告訴;若勉強養之,則點金無術,即生割職肉,不能□其一啖。

    □□□海撫局,非細心莫辦。

    職終日掉三寸舌,□萬言書,□□□氛,猶且向背不一。

    倘鹵莽之夫,自恃皇恩深厚,一旦招撫失宜,職智力短淺,安能一身抵數人之罪?職不揣昏昧,仰祈聖斷,或将姜君獻、王用升為一例,楊子龍、陳德芝、雷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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