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德宗實錄選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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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厘局解過銀十二萬六千餘兩,計不敷銀十一萬餘兩:均在造船本款暫為挪墊。

    現經費支绌異常,請饬盡先撥解」等語。

    船政經費均關緊要,必須源源接濟,以期毋誤要需;着文煜、何璟、丁日昌酌度情形,分别緩急,将船政局造船、養船兩款盡先撥解,毋稍延緩。

    其欠解之款,并着随時解清,俾資應用。

    将此各谕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四。

     十八日(甲辰),谕〔内閣〕:『侍郎袁保恒奏:「請将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其福建全省事宜,專歸總督辦理」等語。

    着該衙門議奏』。

     又谕:『文煜奏:已故督、撫臣政績昭著,懇予谥等語。

    已故福建巡撫李殿圖,在福建服官年久,興利除弊,善政甚多,迄今士民感戴;洵屬功績懋昭;已故閩浙總督季芝昌,在任時整饬地方,搜捕艇匪,亦屬功德在民。

    均着加恩予谥,以彰忠荩』。

    尋予李殿圖谥「文肅」、季芝昌谥「文敏」。

     二十二日(戊申),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東渡親勘台灣北路後山大略情形,并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密函,以日國索伯拉那船同治元年在台灣遭風擱淺破壞一案,據總稅務司赫德面稱:伊近見洋新聞紙,知日使已請本國調兵船三隻來華』。

    得旨:『台灣後山生番殺人,丁日昌已獲正法,即着妥為布置;福靖新右營勇丁被害,營官朱寶隆革職。

    至日斯巴尼亞國既有調兵來台之信,丁日昌已調勇分駐;即着嚴密防範;如事機緊急,劉坤一等饬方耀率部赴台,李鴻章等将小蚊船龍骧等船饬令赴台,需饟由李鴻章等迅籌。

    嗣後情形,着丁日昌奏聞。

    原片鈔給李鴻章閱看』。

     二十五日(辛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風聞日斯巴尼亞國為索伯拉納船隻遭風在台灣被搶一案,有調兵船來中國之事,夷情叵測,虛實難定;已飛函密寄南北洋大臣、閩省将軍督撫、盛京将軍随時探聽,嚴密防範』。

    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五。

     ●光緒三年(一八七七、丁醜)春正月二十二日(戊寅),谕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查勘台灣水路回抵郡城布置大略情形,并調方耀一軍赴台,請饬豫籌饟銀,暨調撥輪船炮位」各折片,覽奏均悉。

    台灣地方以郡城為根本,自應先事籌防,以杜窺伺。

    丁日昌現于炮台附近添設營壘,派兵聯絡防守,并調輪船駐紮澎湖扼其險要,布置尚妥。

    着即督饬各營,認真操防,以期有備無患。

    丁日昌前已派令道員方勳回籍挑選方耀所部勇丁三營赴閩,惟閩省兵力仍不敷分布,着劉坤一、張兆棟即饬方耀親率所部全軍,攜帶後門槍,迅速赴台,藉資備禦。

    該軍一切饟需,仍由廣東撥給。

    劉坤一等素顧大局,諒能源源接濟,俾無缺乏之虞。

    台灣生番,叛服無常,仍有殺害兵民之事,必須設法懲治;平埔近海各番,易開外釁,尤宜先行籌辦。

    着丁日昌酌度情形,相機剿撫,為一勞永逸之計。

    日國有調兵來台之說,虛實固不可知;然未雨綢缪,斷不可置為後圖。

    丁日昌拟購中等鐵甲二、三号以及水雷、大炮、快槍,豫練精銳二、三十營以備緩急;惟需饟不少,着文煜、何璟、吳贊誠統籌全局,暫将他款截留、移緩就急,俾資購買之用。

    并着沈葆桢、楊昌浚将前調之「登赢洲」、「元恺」輪船二号,迅饬赴台調遣;俟台郡情形稍松,仍令各回原處。

    炮位為海防所必需,丁日昌請饬李鴻章撥借格林行炮二十尊、克鹿蔔行炮二十尊,并配齊子藥水雷十具;沈葆桢撥借克鹿蔔、博洪兩式四十磅至一百二十磅子大炮各六、七尊,并格林炮二十尊,着該督等照數撥給,由輪船載運赴閩;将來或由閩省将炮價歸款、或另購原炮歸還,着丁日昌酌度辦理。

    另折奏:「統籌台灣全局,拟開辦輪路、礦務」;另片奏:「請另簡熟悉工程大員」各等語。

    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議奏。

    将此由五百裡各密谕知之』。

    尋奏:『經營台灣,實關系海防大局。

    丁日昌陳奏各件洞中寲要,亟應次第舉行;應請饬令将礦務、墾務,督饬賢員認真辦理。

    至輪路一事,為全台一大關鍵;并請饬令審度地勢,妥速籌辦。

    陸路電線,李鴻章、丁日昌均拟移用省、廈議撤之線,辦法尚屬簡易。

    雞籠、滬尾兩處關系全台形勢,應辦炮台、水雷各項,亦應酌量興辦;并分撥粵海等關洋稅,江蘇等省厘金按期批解,統歸該撫臣一手經理。

    所請專派知兵重臣、熟悉工程大員之處,應毋庸議』。

    報聞。

     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此次渡台,幕友需才;請将翰林院庶吉士锺德祥留台襄助』。

    得旨:『锺德祥着候散館後,再赴台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六。

     二月初二日(戊子),谕〔軍機大臣等〕:『都察院奏「江西舉人廖連城呈遞管見四條,據呈代奏」一折,着該衙門議奏』。

    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議上:『該舉人所陳禁設煙館,地方官吏自有責成,毋庸置議。

    至「各省新立埔頭,請移兵備道坐鎮」一節,查洋人設立埔頭,系為通商起見;立約以後,内地傳教蔓延既廣,應由地方官持平妥辦,勢不能專藉兵備道坐鎮之力。

    上年議結滇案,雲南、四川各郡僅有準派洋員往彼察看情形,并未作為通商埔頭。

    此外凡屬通商口岸,皆有道員監督,專膺其責,亦毋事别有更張。

    又,所請「設台灣水師提督、添練水勇」,上年侍郎袁保恒奏「請将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業經吏部奏覆,毋庸改設。

    今所請添設水師提督一層,應一并毋庸置議。

    至濱海七省整頓海防,因有五策之陳,雖所言未必悉中肯要,而謀事集益,不厭求詳;拟請饬下南、北洋大臣,如有可釆之處,酌量施行』。

    從之。

     初六日(壬辰),兩江總督沈葆桢奏:遵饬「登赢洲」輪船回閩防堵,并由南洋撥借各項炮械。

    報聞。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七。

     十七日(癸卯),以延不獲犯,革署台灣淡水廳同知鄭元傑等職。

     二十三日(己酉),谕軍機大臣等:『何璟奏:「閩省防務緊要,水陸沖要之地甚多,兵力不敷分布;請饬提督唐定奎迅速赴任,并請饬簡選步隊數營,派撥輪船随帶來閩」等語。

    閩省兵力甚單,現須檄調勁旅并輪船前赴台灣防守;省城各處,兵力更形單薄。

    着沈葆桢即饬唐定奎迅速馳赴福建提督新任,以重職守;并着饬令該提督簡選步隊數營,派撥輪船随帶前往,以資得力。

    将此谕令知之』。

     二十七日(癸醜),谕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巡查台灣南路,察看旗後炮台情形」并「請派大員督辦後路糧台」各折片。

    台灣南路鳳山、恒春等處,經丁日昌巡曆查勘,饬令各該地方認真辦理城工,并撫馭番民、籌買炮位、訓練營勇,辦理尚屬周妥。

    着丁日昌認真籌劃,力圖整頓,以為自強之計。

    惟足兵尤須足食,閩省欠解台灣月饟,自上年正月至今已積至八十餘萬之多,辦理實形棘手。

    現在台灣諸事,俱宜整饬,且系閩省所轄之地,豈可使丁日昌獨任其難?所有該處後路糧台,毋庸另派大員督辦;即着文煜、何璟與丁日昌聯為一氣,不分畛域,合力圖維。

    該處月饟,應如何核定準數、按月籌解,即責成文煜、何璟先其所急,與丁日昌通盤籌劃,妥為經理。

    一切情形,着丁日昌随時馳奏,以慰廑系。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台灣防剿生番、輕敵失利,暫革副将李光職,戴罪自贖。

    予陣亡把總謝受業賞恤加等。

     以玩視捕務,摘台灣北路協副将樂文祥等頂戴;暫革都司趙品職,仍留任勒限嚴緝。

     予台灣撫番積勞病故湖北知縣梁肇熏等分别賞恤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八。

     三月十一日(丁卯),谕軍機大臣等:『前因何璟奏「閩省兵力不敷」,當經谕令沈葆桢即饬福建提督唐定奎赴任;并派步隊數營随帶前往。

    茲據沈葆桢奏稱:「銘軍自台灣内渡後,幾至不能成軍。

    現在瘡痍甫起,尚須極力整頓。

    唐定奎接統是營,未便遽易生手。

    惟現駐鎮江之總兵宋國永所部霆、慶兩營,皆屬勁旅,拟請調至福建」等語。

    唐定奎統帶銘軍既資得力,仍準其暫緩赴任;即着沈葆桢饬令宋國永管帶所部兩營迅速前赴福建省城,聽候調遣。

    該軍抵閩後,應如何布置及以後應否添募數營歸并宋國永統率之處?着何璟、丁日昌酌度情形,妥商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十四日(庚午),谕軍機大臣等:『前因丁日昌奏「閩省兵力不敷分布」,當谕劉坤一、張兆棟饬令方耀親率所部全軍迅速赴台。

    茲據該督、撫奏稱:「方耀署陸路提督,惠屬積匪正資剿捕,請免饬赴台」等語。

    粵省營務,方耀素稱熟悉,自未便遽易生手;即着毋庸前赴台灣。

    惟閩省兵力不敷分布,亦不可不豫籌備禦;應否另派得力将領酌帶兵勇馳赴台郡以資厚集之處,着劉坤一、張兆棟、丁日昌悉心會商,奏明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二十四日(庚辰),禮部以會試中額請;得旨:『……福建取中二十名、台灣取中二名』。

     二十五日(辛巳),谕内閣:『丁日昌奏「台灣府屬各項雜饟征收苦累,開單懇恩豁除」一折,福建台灣府屬各項雜饟征收日久,弊窦滋多;小民苦累情形,殊堪轸念。

    所有台灣府屬廳、縣港潭等項雜饟共五千二百二十三兩零,着自光緒三年起永遠一律蠲除。

    該督、撫即按照單開各項及額征數目,刊刻謄黃,遍行曉谕;務使實惠及民,毋任吏胥中飽,用副朝廷加惠闾閻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台灣後山防務緊要,拟請大員移紮」并「請假一月,回省調理」暨「籌款赈濟番民」各折片,台灣後山一帶情形,經丁日昌親曆履勘,以南、北、中三路統領聲氣未能相通,拟将吳光亮所部移紮後山璞石閣水尾居中控馭,蘇澳至新城中間所紮各營移至岐來、秀孤巒、卑南一帶歸吳光亮調度節制;蘇澳不設統領,仍紮一營,就近歸總兵孫開華調度;所籌尚為周妥。

    吳光亮力疾請行,頗能勇于任事;該撫當屬令該總兵将各營認真钤束,随時整頓地方、駕馭各番民,俾知向化,以資得力。

    該撫病體未痊,着賞假一個月,回省調理。

    吳贊誠因公赴台,所有台灣防務事宜,即着吳贊誠暫行接辦。

    應如何籌畫布置,着與何璟、丁日昌籌商妥協,次第舉行。

    丁日昌病稍痊愈,仍當前赴台灣駐紮,以專責成。

    内山各番民饑困情形,殊堪憫恻;該撫現已籌款赈濟、按名發給口糧,準其于事竣後核實報銷,用示體恤。

    将來赈濟饑番,必設立章程,有所稽考,方免侵蝕浮冒;着何璟、丁日昌悉心會商,奏明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四十九。

     夏四月初三日(戊子),閩浙總督何璟奏:到任未久,請展緩本年軍政。

    從之。

     初七日(壬辰),命福州将軍文煜留京當差,調綏遠将軍慶春為福州将軍。

     十四日(己亥),谕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攻破率芒番社,分别剿撫」并「辦理礦務、電線情形,回省籌辦饟事」各折片。

    台灣南路率芒社番人恃險負喁,經總兵張其光、道員方勳帶兵進攻、破其巢穴,并将南屏、心麻等社亦皆歸順,丁日昌所拟善後章程六條,尚屬周妥;着即責成妥員認真辦理,不得有名無實。

    此次進攻番社,都司林新未能得力,着即革職,仍留營效力。

    在事出力之總兵張其光,着賞穿黃馬褂;道員方勳,着賞布政使銜。

    其餘出力及傷亡員弁,準其彙案奏請獎恤。

    雞籠等處煤、磺各礦,業經辦有頭緒;仍着饬令道員葉文瀾悉心講求,廣為開采,以裕利源。

    台灣拟設電線以通文報,并着妥為籌辦。

    台軍饟需短绌,嘩潰堪虞;丁日昌現既回省,着何璟、丁日昌和衷商榷,先其所急,俾資接濟。

    吳贊誠現在亦回省城,着仍遵三月二十五日谕旨前赴台灣,将防務事宜暫行接辦。

    丁日昌俟病體稍痊及饟事籌有端緒,仍即渡台駐紮,以專責成。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在押潛逃、撞騙得贓,将已革台灣北路協副将林珠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

     五月初三日(丁巳),以前福州将軍文煜為内大臣。

     十四日(戊辰),谕軍機大臣等:『何璟、丁日昌奏「日本阻梗琉球貢物請旨辦理」、吳贊誠奏「遵旨赴台并布置船政事宜」各一折。

    琉球此次所貢方物,為日本所阻,該國王遣陪臣等前赴福州投遞密咨,懇給憑赴部瀝陳;琉球世守藩服、歲修職貢,日本何以無故梗阻?是否藉端生事,抑系另有别情?着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即傳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俟到日本後,相機妥籌辦理。

    至琉球使臣暨通事人等,即着何璟、丁日昌饬令統行回國,毋庸在閩等候。

    吳贊誠現在前赴台灣,該處一切事宜經丁日昌實力經營,粗有頭緒;應如何籌畫布置?着吳贊誠随時咨商何璟、丁日昌次第施行,勿稍松勁。

    丁日昌假期将滿,一俟病體稍痊,仍着馳赴台灣,以副委任。

    吳贊誠渡台後,省中船政事宜,即着責成道員吳仲翔妥為籌劃。

    至購辦船隻為目前要務,經費支绌、措手為難,閩海關欠解款項甚多;亟應速行籌解。

    着何璟于該關應解之款按月照數撥解,并将新舊欠款陸續解清,以濟要公而維大局。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十六日(庚午),兩江總督沈葆桢、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丁日昌奏:『福建新設台北府知府,請以江蘇海州直隸州林達泉調署』。

    允之。

     十七日(辛未),谕軍機大臣等:『福建布政使葆亨,着何璟悉心察看;如竟不能勝任,即行據實參奏,毋稍遷就。

    将此谕令知之』。

     二十三日(丁醜),福建巡撫丁日昌奏:『請撥台灣辦理輪路經費,改辦馬車路,并購鐵甲船』。

    得旨:『該衙門議奏』。

    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查鐵甲船一項事屬制敵利器,所請移費購船,實為先其所急起見;應由丁日昌咨商南、北洋大臣會同派員,分别訂購。

    又稱「台灣鐵路,俟礦務大興,再行舉辦。

    拟先撥款二、三十萬兩,設立馬車路,以利行師」;實非無見。

    應請饬下丁日昌先行舉辦』。

    從之。

     二十四日(戊寅),閩浙總督何璟奏:『日斯巴尼亞狡謀未息,商同撫臣先派調辦洋務道員唐廷樞前赴廈門,與該國領事面論曲直,冀早商辦了給。

    撫臣丁日昌似可留省養病,暫緩赴台』。

    得旨:『即由該督知照丁日昌暫緩赴台;如遇有緊要事件,仍即迅往籌辦,毋稍延緩』。

    又奏:請準開支撫臣辦公渡台經費;得旨:『嗣後該撫渡台時,每月開支經費銀一千五百兩;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六月十三日(丁酉),谕〔内閣〕:『何璟、丁日昌奏:特參廢弛營伍之守備等語。

    台灣滬尾營水師守備嘉朝泰,平日不能約束兵丁、整頓營伍,以緻該營犯事及老弱充數至人十餘名之多,實屬荒怠不職。

    嘉朝泰着即革職、永不叙用;以為玩視營務者戒』。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二。

     秋七月初五日(戊午),福建巡撫丁日昌賞假回籍養痾,以布政使葆亨署福建巡撫。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三。

     二十八日(辛巳),谕軍機大臣等:『吳贊誠奏「查勘台灣後山一帶情形,會籌應辦事宜」一折,吳贊誠由恒春至卑南一帶沿途查勘,業将後山南路、中路設法布置,所籌尚為周妥。

    現在台灣地方靜谧,所有招撫開墾事宜自應妥為籌辦,以竟全功。

    該京卿接辦伊始,力任其難;刻下病體當已就痊,仍應将未盡事宜随時會商何璟次第舉行,期于民番相安、地方日有起色,以收成效。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以巡緝不力,革駐防台灣後山遊擊朱荷恩職。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四。

     八月初六日(戊子),調福建布政使葆亨為山西布政使,以廣東按察使周恒祺為福建布政使。

     十二日(甲午),閩浙總督何璟等奏「台北遭風撫恤情形」。

    得旨:『據奏台北遭風,情形甚重;着即分饬營廳各員妥籌撫恤,毋令一夫失所』。

     豁免台灣府屬未完同治十年分供粟三萬九千一百七十一石零及未完糯米易榖十五石零。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五。

     二十四日(丙午),谕内閣:『吏部奏「隔省調署知府與例未府,聲明請旨」一折,前據沈葆桢等奏「福建台北府知府,請以江蘇海州直隸州知州林達泉試署」,系為新設海疆要缺、因地擇人起見;林達泉仍準其試署。

    嗣後不得援以為例』。

    調福建福甯鎮總兵吳光亮為福建台灣鎮總兵官,以福建台灣鎮總兵官張其光為福建福甯鎮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六。

     九月初二日(甲寅),督辦福建船政候補三品京堂吳贊誠奏「威遠」鐵脅船展輪出洋并廠務情形」;報聞。

     初十日(壬戌),兩江總督沈葆桢等奏「安徽貴池縣境煤鐵援台灣、湖北成案,請減稅銀,以期暢銷」;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議。

    尋奏:『應如所請辦理,以歸一律』。

    從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七。

     二十八日(庚辰),閩浙總督何璟等奏:台屬紳士,捐修嘉義城工完竣。

    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五十八。

     冬十月十六日(丁酉),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與日斯巴尼亞國使臣伊巴裡議就古巴華工條款十六條」;又奏:『日國「索烏伊拉納」商船前在台灣遭風,被匪折搶,現經議給撫恤銀一萬八千圓結案』。

    均從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

     十一月初六日(丁巳),福建巡撫丁日昌奏:病勢增劇,懇請開缺。

    得旨:『該撫向來辦事尚屬認真,着再賞假三個月,安心調理,毋庸開缺。

    福建地方緊要,一俟病體就痊,即行馳回本任,以重職守』。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一。

     二十五日(丙子),谕〔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剿辦台灣後山兇番情形」一折,台灣後山中路阿棉、烏漏兩社兇番梗化滋事,經吳光亮率隊攻破烏漏悍巢,阿棉、納納等社尚敢糾衆抗拒;官軍拔栅進戰,突有另股繞後狙擊,以緻先勝後挫;亟應添兵助剿,以儆兇頑。

    何璟等現已饬孫開華選帶兩營并添派沈茂勝一營,均赴後山助剿,應需軍火糧米饬夏獻綸力籌運濟;即着檄催該員等克期取道前進,會同吳光亮相機剿辦,迅将烏漏餘黨及阿棉、納納等社兇番大加懲創,以免他社效尤。

    該番如果悔罪,仍準寬其既往,予以自新。

    一面安撫善良,俾資觀感;毋得鹵莽從事,波及無辜。

    副将林福喜、吳光忠先勝後挫,失亡哨弁;姑念力戰受傷,着從寬摘去頂戴,責令立功自效,以贖前愆。

    前據禦史張觀準奏:「東三省遣撤官兵,往往私帶征防處所幼丁回旗;請饬該将軍查明出給路照,遣令回籍。

    并饬各省督、撫,令各該州縣于此項難民到籍後,妥為安插;繳照日,不準吏役需索」等語。

    已谕令各該将軍查辦;并着何璟,葆亨饬令地方官,于該幼丁回籍時,妥為辦理。

    另片奏:「催丁日昌回任暨調關鎮國差遣」各等語。

    已寄谕丁日昌病體稍痊,不必拘泥假期未滿,即速赴閩;并谕劉坤一、張兆棟饬令關鎮國赴閩差遣。

    将此由四百裡谕知何璟、吳贊誠,并傳谕葆亨知之』。

     又谕:『前因丁日昌奏「病未痊愈,懇請開缺」,當經賞假三個月調理。

    茲據何璟等奏稱:「台灣一切事宜,皆丁日昌辦理未竟之緒;現在後山番情未靖,請饬銷假回任」等語。

    丁日昌向來勇于任事,不辭艱阻;現如病體稍痊,不必拘泥假期未滿,即着迅速赴閩,以副委任。

    另片奏:請饬關鎮國來閩等語。

    前福建汀州鎮總兵關鎮國,前因丁觀回籍;現在百日已滿,着劉坤一等饬令該員赴閩,交何璟等差遣,毋稍遲延。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二。

     十二月十九日(己亥),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閩海僻處一隅,鐵甲輪船,請仍歸南、北洋大臣酌辦』。

    得旨:『購辦鐵甲輪船,事關重大;着何璟等咨商李鴻章、沈葆桢悉心籌議,奏明辦理』。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四。

     ●光緒四年(一八七八、戊寅)春正月初四日(甲寅),谕軍機大臣等:『李鶴年等奏「會籌豫省赈需,請截留漕糧借撥米谷捐款」一折,豫省被災甚廣,朝廷矜憫災黎,時廑宵旰;如該署撫等所請并無窒礙,自應立沛恩施。

    惟江、安漕糧上年業經全數分撥,此次如再截留,恐京倉亦形短缺。

    晉災之慘與豫相等,直境亦遍地哀鴻;平粜餘米,該二省能否借備豫省赈需,亦難遽定。

    江南上年始則被蝗,秋收又形歉薄;各該州縣義倉積谷,均應自備災荒。

    台灣捐款,系為海防要需,提撥亦未必應手。

    朝廷于各省情形,不能不通盤籌劃,是以特交戶部議奏。

    着李鶴年等于該部議覆時,聽候谕旨。

    将此各谕令知之』。

     初十日(庚申),督辦福建船政大臣吳贊誠奏:請饬閩海關、将軍及督、撫籌解制船、養船經費。

    下戶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速議。

     十一日(辛酉),閩浙總督何璟等奏:『台灣酌改營制,奏準改設撫标左營遊擊、鎮标中營遊擊、鎮标陸路左右兩營都司、北路左營遊擊等缺,應請将原設各營守備以下弁兵分别歸隸改設各營,作為缺額。

    至原駐省城之撫标左營,改為中營;其原設弁兵,亦應改為中營名目,以符營制』。

    下兵部議。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五。

     二月初六日(丙戌),兩江總督沈葆桢奏:『前台灣道吳大廷病故,以提督李朝斌接辦輪船操練事宜』。

    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七。

     二十三日(癸卯),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拟遵舊章以總督、将軍輪赴台灣巡查。

    下所司議。

     二十五日(乙巳),以積勞病故,予前任福建台灣道吳大廷優恤;從兩江總督沈葆桢請也。

     二十七日(丁未),調福建布政使周恒祺為直隸布政使;以福建按察使李明墀為福建布政使、以福建鹽法道盧士傑為福建按察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八。

     三月初七月(丁巳),以攻克台灣後山納納、阿棉兩社兇番,賞台灣道夏獻綸封典、優叙,總兵官孫開華、吳光亮等黃馬褂;寬免副将林福喜等處分,并予陣亡都司羅魁優恤。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六十九。

     二十七日(丁醜),追予故福建提督江長貴在立功地方建祠。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

     夏四月初六日(乙酉),福建巡撫丁日昌因病乞休,允之。

     初七日(丙戌),以候補三品京堂吳贊誠署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一。

     二十六日(乙巳),谕〔軍機大臣等〕:『前有旨,令吳贊誠署理福建巡撫;該署撫于任内應辦事宜,能否措置裕如、悉臻妥協?着何璟随時随事留心察看,據實奏聞。

    将此密谕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二。

     五月初五日(甲寅),閩浙總督何璟奏:『遵旨校閱福建水陸各營,分别等第,升叙、降革如例』。

    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十七日(丙寅),以赈捐巨款,賞台灣紳士林維源母锺氏扁額曰「尚義可風」。

     二十二日(辛未),署福建巡撫吳贊誠奏:『病體未痊,難勝署任,請收回成命』。

    得旨:『吳贊誠仍着署理福建巡撫,用副委任;毋許固辭』。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四。

     六月十六日(甲午),谕内閣:『何璟等奏:「本年四月間,台灣府城突被風災,巡撫行署及北城垛口暨内外民房等處多有坍塌傾折情形,并傷斃兵民」等語。

    此次台灣遭風,究竟吹倒房屋、傷斃人口實在若幹?禾稼民房及此外各屬有無被風之處?各澳師船并商、漁船隻有無失事?着何璟、葆亨督饬台灣道夏獻綸确切查明,妥為撫恤,毋令失所』。

     二十二日(庚子),予在營病故福建提督宋國永如軍營立功後病故例優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五。

     秋七月初五日(癸醜),閩浙總督何璟等奏「查明台灣被風情形」;報聞。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六。

     八月十一日(戊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遵照部章,将閩省留防勇丁酌裁,以節饟需』。

    下部知之。

     又奏:『撥台紳捐款十萬圓,交直隸濟赈;運米赴津,赈濟晉省』。

    報聞。

     二十一日(戊戌),前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此次辦理晉、豫赈捐,數巨解速;請将閩、粵勸捐出力員紳優保暨道員林維源捐款優獎』。

    得旨:『所有勸捐出力各員紳及道員林維源捐款,着丁日昌分别知照李鴻章、何璟、吳贊誠奏請獎叙』。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七。

     九月初十日(丙辰),谕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台北後山加禮宛番情蠢動,現在查辦」一折,台北後山加禮宛半系熟番,向與附近之十六股莊農民兵營鄰近;此次膽敢分路圍攻鵲子鋪營堡,戕害哨弁,實屬兇頑。

    既據稱系因營勇買米口角,則起釁緣由必須确查明晰,方可分别剿撫。

    現在吳光亮已進紮花蓮港,夏獻綸亦赴台北與孫開華籌商一切,吳贊誠不日渡台;即着何璟、吳贊誠饬令該鎮、道等妥為辦理,總期恩威并濟,不可生事邀功。

    如該番能悉數捆送兇犯,悔罪投誠,自應網開一面;倘不知悔悟,自外生成,亦不能稍事姑容,緻贻後患。

    一俟查明起釁緣由,即行具奏。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二十一日(丁卯),谕軍機大臣等:『何璟、吳贊誠奏「加禮宛番社複肆猖獗,現籌進剿」一折,台北加禮宛番情蠢動,經道員夏獻綸前往查辦,選派熟番進社勸谕;該社頑抗不遵,并有截殺哨官勇丁之事。

    若不予以懲創,無以戢兇頑而靖邊圉。

    現經該督等派令總兵孫開華等帶兵馳往剿辦,吳贊誠業經渡台,即着相度機宜,随時會商何璟妥籌剿撫,以期迅速蒇事。

    巾老耶一社顯然助逆,南勢各社尚懷觀望;并着督饬孫開華查看情形,分别籌辦,務使各番社懷德畏威,為一勞永逸之計。

    土棍陳輝煌指營撞騙、按田勒派,以緻加禮宛社番衆被逼難堪,複肆猖獗,情殊可恨!參将周士得及各該營官,難保無知情故縱情事。

    着該督等饬令地方官嚴拿陳輝煌到案,按律懲治;一面責成周士得密拿務獲,并确查該将官等實在情形,嚴行參辦。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冬十月初三日(己卯),谕〔軍機大臣等〕:『何璟、吳贊誠奏「台灣官軍攻毀巾老耶等社,現籌搜捕安撫情形」一折,總兵孫開華等于九月間帶兵進剿巾老耶、加禮宛番社,當經次第攻破,陣斃番目、殲除悍番多名,辦理尚為迅速。

    所有在逃餘衆,着何璟、吳贊誠督饬将領等察看情形,分别搜除招撫;該番衆果能悔罪自投,即着妥為安插撫綏,使之複業,用示一視同仁至意。

    該處善後事宜,亟應妥籌布置,期于一勞永逸;吳贊誠務當督同孫開華等悉心酌度,籌劃妥善,随時會商何璟奏明辦理。

    其土棍詐索之案并将弁等有無知情故縱情事,着懔遵前旨嚴行查辦,以儆将來。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十四日(庚寅),以署福建巡撫吳贊誠為光祿寺卿,仍留署任。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七十九。

     十七日(癸巳),以庸懦無能,降福建台灣鎮标中營遊擊朱達權以都司用。

     二十二日(戊戌),谕〔内閣〕;何璟等奏「台灣後山番社悔罪自投,請将出力之提督獎勵」一折,福建台灣後山加禮宛等社番衆滋事,經官軍擊敗後悔罪投誠,并将姑乳鬥玩一名,縛獻正法;各番社現已一律安帖,辦理尚為妥協。

    記名提督福建漳州鎮總兵孫開華赴剿迅速,尤為出力;着賞白玉柄小刀一把,白玉四喜搬指一個、大荷包一對、火鐮一把,以示鼓勵。

    其餘在事出力員弁,着準其擇尤彙案保獎』。

     谕軍機大臣等:『何璟等奏「台灣後山番衆悔罪自投,現籌布置情形」一折,台灣後山加禮宛等社番衆滋事,經官軍擊散後番衆悔罪自投,并将兇番姑乳鬥玩一名縛獻正法,各番社現已一律安帖;惟兇犯姑乳士敏一名在逃未獲,仍着責令番目擒獲捆送,毋任漏網。

    其投出各番,并着擇地妥為安撫,俾資生業。

    土棍陳輝煌屢次索詐,激變番衆,緻煩兵力,實屬不法已極;務須嚴拿懲辦,以儆效尤。

    後山地方雖處瘴鄉,惟既經開辟,頗費經營,原期固疆圉而杜觊觎,豈可半途而廢!況花蓮港一帶皆系平原之地,瘴氣較輕;所有原駐各營,應如何培築營基、分建兵房應備醫藥之處,及設局招撫、裁并營制一切善後事宜,着該督等悉心會商,妥籌辦理。

    吳贊誠已準其開福建巡撫署缺,仍着将未盡事宜,會同何璟等詳悉籌辦,務臻周密。

    副将陳得勝輕進失利,本有應得之咎;姑念其随同攻剿,尚屬奮勇,着免其置議,仍留營差遣,以觀後效。

    提督孫開華,本日已明降谕旨,發給賞件矣。

    将此由四百裡谕知何璟、吳贊誠,并傳谕李明墀知之』。

     署福建巡撫吳贊誠因病開缺,留辦福建船政事宜;以河南布政使裕寬為福建巡撫。

    未到任前,以福建布政使李明墀暫署。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

     十一月十二日(丁巳),谕軍機大臣等:『丁日昌奏「因病未能赴閩,特帶得力員紳藉資臂助,并酌拟辦法開單呈覽」各折片,辦理中外交涉事件,總以就案辦案,迅圖了結,方免耽延贻誤,枝節叢生。

    福建烏石山焚毀洋棧一案,曆時三月,辦理尚無就緒。

    丁日昌所拟辦法各條,尚屬妥協;已據函商何璟等酌辦,即着何璟、吳贊誠、李明墀按照丁日昌所拟各條迅速酌核辦理,并将丁日昌所保龔易圖、吳仲翔、王崇和、方勳、呂文經各員紳酌量調派差遣,以聯下情而達民隐。

    丁日昌因病體未愈,未能迅速啟程;仍着俟病勢稍痊,即行馳赴閩省,會商妥辦。

    何璟等責無旁貸,仍不得專候丁日昌到閩商辦,緻滋延誤。

    丁日昌原折片單,均着鈔給何璟、吳贊誠、李明墀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李鴻章、沈葆桢、何璟、丁日昌、吳贊誠,并傳谕李明墀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一。

     十二月十七日(壬辰),谕軍機大臣等:『何璟、吳贊誠奏「台北後山等社逃番招回安插、懲辦兇犯、撤換營官各情形」一折,加禮宛招回番衆及巾老耶各番,均經分别安插;何璟等即饬總兵吳光亮等随時訓誡,俾就範圍,毋得以番情安谧、稍涉疏虞;亦不得逆料诪張、稍為歧視。

    此中緊要關鍵,尤在兵民不恃勢欺淩、通事不從中煽惑;該督等務當随時随事加意防維,庶幾永遠相安,番情馴服。

    緝獲姑乳士敏等均經正法,實足以儆兇頑;惟土棍陳輝煌現尚在逃,即着饬屬密為購緻、盡法懲辦,毋任漏網。

    所有将各營撤換營官分别栽并各節,辦理尚妥;仍着認真訓練,實力防戍。

    總期有備無患,不準日久懈生。

    将此由四百裡谕知何璟、吳贊誠,并傳谕李明墀知之』。

     二十一日(丙申),予台灣傷亡弁丁,分别建祠如例。

     二十六日(辛醜),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土豪強占民産,請饬清查并嚴治惡黨」一折,據稱「台灣已革副将林文明,從前糾合惡黨林萬得、林清郊、黃河山等霸占民人洪朝随等數十家田土及林振元等房屋數百間、燒毀洪林氏房屋數十間,虜去洪金榜日久未放。

    林文明雖經正法,其餘黨猶存,所占民間田産尚未歸還原主;請饬查辦」等語。

    事關土豪餘黨擾害闾閻,亟應嚴擎懲辦。

    着何璟、李明墀按照所奏各情,查明洪朝随等被占田産如果屬實,即速如數追出給還原主;并将惡黨林萬得、林清郊、黃河山等按名弋獲;查明洪金榜被虜下落,分别從嚴辦理。

    原折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知何璟,并傳谕李明墀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四。

     ●光緒五年(一八七九、己卯)春正月初三日(丁未),谕内閣:『何璟等奏「請将違例科罰、任性妄為之知縣革職查訊」一折,福建代理彰化縣知縣候補道通判锺鴻逵,于沿海居民擁搶金榮利遭風船隻及徐獻廷被控不遵堂斷各案,該員并不認真訊辦;乃敢違例科罰銀兩,以修理衙署為名,藉作開銷。

    又因生員吳重昆之弟聚賭及縣差蕭源管犯不慎,辄各将其家産查抄:實屬荒謬已極!锺鴻逵着先行革職,交何璟等督饬台灣道夏獻綸徹底根究,嚴行懲辦,以儆官邪』。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五。

     二十四日(戊辰),調福建巡撫裕寬為廣東巡撫;未到任前,以兩廣總督劉坤一兼署。

    以福建布政使李明墀署福建巡撫。

     二十五日(己巳),以山東按察使陳士傑為福建布政使。

     二十八日(壬申),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請将台北解省之案,由該府勘審,徑解省城』。

    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六。

     二月二十六日(庚子),谕〔軍機大臣等〕:『福建福甯府知府周懋琦、台灣府知府張夢元,着何璟、李明墀悉心察看;如竟不能勝任,即行據實參奏,毋稍遷就。

    将此各谕令知之』。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八十八。

     三月十八日(壬戌),閩浙總督何璟等奏:新設海外府縣員缺,酌定繁簡。

    得旨:『該部議奏。

    折内繕寫「林守」字樣,殊屬不合;何璟、李明墀均着交部議處』。

     以福建漳州鎮總兵孫開華,仍署福建陸路提督。

     予台灣陣亡軍營立功病故文武員弁吳世玉等議恤。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

     閏三月初三日(丙子),閩浙總督何璟等奏:台防緊要,得力道員夏獻綸未便更動。

    得旨:『俟吳贊誠奏到,再降谕旨』。

     初十日(癸未),谕軍機大臣等:『沈葆桢奏:「光緒三年十月間,江西以南洋海防經費銀三萬兩改撥台灣,經閩省移作該省協閩兵饟,咨由江西另行籌還南洋;此款尚未據補解。

    現在江蘇饟需支绌,按期應還洋款甚為緊要;請饬迅解前項銀兩及本年新饟」等語,着李文敏即将欠解南洋銀三萬兩迅速補解。

    其本年新饟已據撥解二萬兩,此外撥解銀兩并着源源籌撥,俾濟要需。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十一日(甲申),以陝西按察使慶裕為福建布政使。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一。

     二十三日(丙申),前福建巡撫丁日昌奏:恭報回籍日期。

    得旨:『遇有應行商辦之件,仍着随時與何璟等會商妥辦。

    昨有旨,将該撫賞加總督銜,派令專駐南洋,會同沈葆桢及各督撫籌辦海防事宜;本日複令兼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

    丁日昌當懔遵谕旨,即行驅赴江南會籌督辦,以副委任』。

     命總督銜前福建巡撫丁日昌兼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二。

     夏四月三十日(癸酉),以福建布政使李明墀為湖南巡撫。

    以江蘇布政使勒方锜為福建巡撫;未到任前,以閩浙總督何璟兼署。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三。

     五月初九日(壬午),追予福建陣亡殉難員弁紳民團兵等分别旌恤。

     十二日(乙酉),以工部左侍郎文澄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翰林院編修費延厘為副考官。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四。

     十七日(庚寅),谕〔軍機大臣等〕:『前因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請簡派大員會辦南洋防務,當經派令丁日昌專駐南洋,會同沈葆桢及各督、撫将海防一切事宜實力籌辦。

    茲據丁日昌奏:「雙足痿痹,不能舉步,一時尚難就道」等語。

    海防關緊系要,豈可專待丁日昌病愈,始行籌辦!因思海防與江防勞逸懸殊、天險迥别,必須練習風濤,熟悉水戰之大員督率巡查,方不至有名無實;着沈葆桢于外海水師提、鎮中留心選擇,酌保數員,候旨簡用。

    至江南制造局之輪船及福建船政局之輪船,可以供轉運、不能備攻擊,似宜選一深谙外海水師之大員統領是船,勤加操演;應否延緻熟谙水師之西員會同操練,并着沈葆桢斟酌辦理。

    聞李成謀前在廈門整頓水師極為得力,現在閩海防務重于江防,着沈葆桢傳知李成謀即赴福建廈門、台灣一帶總統水師,并将船政輪船先行練成一軍,以備不虞;歸南洋大臣節制,随時與閩省督、撫妥籌備禦之策。

    其長江水師提督,即由彭玉麟會商沈葆桢、李鴻章選擇結實可靠之員,奏請派署;所有長江水師各營,仍着彭玉麟實力巡閱、随時整頓,用副委任。

    船政局之兵輪船,前因經費不敷,将船勇裁減一半,以緻不能成操;着何璟、李明墀、勒方锜設法籌款,速将兵輪船勇數照舊補足,認真操演。

    其商輪船亦應一律添給槍炮戰勇,俾可合操,以期有備無患。

    至招商局輪船計有二十餘号,可否擇其結實便捷者配給槍炮水勇,并豫備中國駕駛之人?着李鴻章、沈葆桢酌量籌辦。

    江防專用長龍舢闆,似亦可靖内匪而不能禦外侮;應否輔以淺水輪船及水雷等物?着各該督、撫未雨綢缪,妥籌辦理。

    現在各國恃有鐵甲船,狡焉思啟;則自強之策,自以練兵購器為先。

    着李鴻章、沈葆桢妥速籌購合用鐵甲船、水雷以及一切有用軍火,用備緩急,不得徒托空言。

    至購買鐵艦等款需用浩繁,應如何籌集巨款?并着該大臣等設法商辦。

    上海為通商樞紐,兩江總督應否仿照直隸辦法往來金陵、上海,以期呼應較靈?并着沈葆桢酌議具奏。

    此外用人、行政、練兵、裕饟各事凡有關于自強者,各該将軍、督、撫等籌劃所及,并着剀切敷陳,用資采擇。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李鴻章、沈葆桢、慶春、彭玉麟、何璟、李瀚章、劉坤一、吳元炳、李文敏、裕祿、梅啟照、李明墀、勒方锜、潘霨、邵亨豫,并傳谕傅慶贻、李成謀知之』。

     命前福建巡撫丁日昌病愈後即行入觐。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五。

     六月初六日(戊申),命升任福建巡撫勒方锜來京陛見。

     初八日(庚戌),閩浙總督何璟奏:閩省海防緊要,兵輪未能悉數調操。

    得旨:『所有該省「楊武」、「威遠」兩船,着該将軍等饬令先赴吳淞合操。

    嗣後遇有合操之期,即将各口分駐船隻輪流抽撥前往,由李朝斌認真操練,以重防務;慶春等即咨行沈葆桢等查照辦理。

    閩省應修船隻,并着趕緊修理,俾資利用』。

     十一日(癸醜),谕軍機大臣等:『沈葆桢奏「覆陳海防事宜」一折,所籌尚為切實。

    總兵吳奇勳等自系有用之才,其遊擊張成等着該督随時策勵,以備任使。

    選擇大員統領輪船與西員會操既多窒礙難行,即着照該督所議,認真辦理。

    長江水師提督一缺亦關緊要,該督業經與彭玉麟會商,務須酌保結實可靠之員奏請署理;一俟接替有人,即令李成謀前赴廈門一帶總統水師。

    兵輪船既可成軍,即無須配給商船槍炮,轉緻不能精練。

    調到蚊子船等,自足以壯軍聲;鐵甲船需費浩繁,即着量力籌辦。

    将來鋼甲船能否購制,并由李鴻章、沈葆桢随時酌度。

    購器固系要着,但目下不能舉辦,自當先籌備禦,以期有恃無恐。

    李鴻章、沈葆桢務将用人、行政、練兵、裕饟諸大端刻意講求,以為自強之計。

    兩江總督往來金陵、上海既多不便,即着毋庸置議。

    另片奏:「福建船政局巡海快船制造已有端緒,需饟甚急,請饬于閩海關續增各路撥款暫行停解,将船政經費按月接濟,其舊欠亦須勻期清還」等語。

    船政經費關系海防要需,與他款宜分緩急;着戶部詳細查明,如可照請,即行奏明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各密谕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六。

     十七日(己未),福州将軍慶春因病乞休,以察哈爾都統穆圖善為福州将軍。

     二十六日(戊辰),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閩省防務緊要,谕令沈葆桢傳知李成謀即赴廈門、台灣一帶總統水師,其長江水師提督一缺,并令與彭玉麟會商遴員奏請派署。

    茲據彭玉麟等會商具奏:「福建水師提督彭楚漢,堪以接署長江水師提督;惟與其與李成謀彼此更換,不如将彭楚漢就近統領閩局輪船」等語。

    彭楚漢既能勝任,即着照所請,令該提督總統閩局輪船;李成謀仍留長江提督之任,以資熟手。

    沈葆桢務當遵照前旨,饬令彭楚漢将船政輪船先行練成一軍,以備不虞;均歸該督節制,仍随時與何璟、勒方锜妥籌備禦之策。

    所有長江水師各營,仍着彭玉麟、李成謀認真巡閱、随時整頓,以副委任。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李鴻章、沈葆桢、彭玉麟、李瀚章、何璟、丁日昌、勒方锜,并傳谕李成謀、彭楚漢知之』。

     二十九日(辛未),谕軍機大臣等:『吳贊誠奏「船政經費支绌,請饬撥解」等語。

    福建船政經費,本年僅據閩海關撥解四成洋稅銀十二萬兩、六成洋稅銀六萬兩、該省厘局撥解銀三萬兩,入不敷出,需款孔殷;着慶春将本年三月起、至五月止應解六成洋稅銀兩,即行撥解。

    嗣後按月照數解清;并着何锜将養船經費迅撥大批接濟。

    其海關厘局從前積欠之款,亦即陸續籌解,以濟要需。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故福建總兵吳世忠議恤加等、通判錢文煥等議恤如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七。

     秋七月初九日(辛巳),谕内閣:『何璟奏:「台灣各路防務需人,請調員差委」等語。

    降調道員、前福建布政使陳士傑,着湖南巡撫饬令該員迅速前赴福建,交何璟差遣委用』。

    閩浙總督何璟奏調陳士傑募勇赴閩。

    得旨:『本日已有旨,谕知湖南巡撫饬令陳士傑赴閩矣。

    至召募勇營一節,現正裁減勇丁,本未便再議添練;惟海防緊要,着何璟先将各營兵勇認真訓練。

    如必須添募,俟陳士傑到後,再行酌量情形,奏明辦理』。

     十九日(辛卯),以福建按察使盧士傑為江甯布政使、前福建布政使陳士傑署福建按察使。

     二十四日(丙申),谕内閣:『何璟奏:「請将已故道員優恤」等語。

    已故福建台灣道夏獻綸,前随左宗棠入閩贊畫營務,嗣在汀漳龍道署任及台灣道本任均有惠政;厥後辦理海防暨撫番開山諸務,不辭勞瘁,尤資得力。

    茲以積勞病故,殊堪轸惜!着照所請,照軍營立功後積勞病故例從優議恤,以彰荩績』。

     谕軍機大臣等:『福建台灣道員缺,本日已有旨令張夢元署理矣。

    該處地方緊要,且時有與洋人交涉事件。

    張夢元到任後,仍着何璟留心察看;如果不能勝任,即着據實奏聞,毋稍遷就。

    将此谕令知之』。

     ——以上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八。

     八月二十日(辛酉),兩江總督沈葆桢奏:『輪船統領應駐地方,何璟意在基隆、吳贊誠意在廈門、臣意在澎湖,應準統領自擇』。

    得旨:『所有輪船統領應駐地方,即着沈葆桢知照何璟與彭楚漢斟酌形勢,妥籌辦理;總以地當扼要,于調度策應緒事相宜,方為妥善』。

     ——見「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九十九。

     九月初六日(丙子),閩浙總督何璟奏:籌撥勇營填紮台北,并請添營以顧内地。

    得旨:『所請添募線槍一營以顧漳、泉之處,着準其照議辦理。

    惟必須認真訓練,俾令緩急是恃,方不緻虛糜饟項』。

     初八日(戊寅),督辦福建船政事宜光祿寺卿吳贊誠因病乞休,賞前直隸按察使黎兆棠三品鄉銜,督辦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