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傳選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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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餘聞而哭之;其嘗同僚者鹹歎息曰:『善人亡矣!吾無與為質矣』。

    都城西人士尤行哭失聲;既以道遠,束刍莫緻,則累累持一瓣香爇蕭寺中,曰:『以資公冥福』!如是連月不怠。

    既而,人從八閩來,為餘道安平鎮城中聞君訃,往往為位而哭,若與都人士相應和者。

    太史公有言:『要之,死日是非乃定』。

    君既沒,而使人思之無斁如此,則其為人可八、九得也。

    憶君官禦吏時,餘長台端;察君勤慎踰倫等,欲削剡言之上,以君數退讓而止。

    君亦旋拜閩海之命,私計遲君使還,當為償此宿負;而君已不幸卒,于今五年。

    所葬有日矣,幽堂之銘,非餘孰當為者!況又重以諸孤之請,其又焉辭! 按狀:君諱繼燝,字倬雲,号恬村;系出唐越國公後。

    宋時,有諱接者家休甯,舊矣;其遷禾郡之梧桐鄉,則自君曾祖王父諱可鎮公始。

    可鎮生洪,是為君大父。

    洪有四子,季即民部碧巢公諱森,君之父也;而君之本生父中翰鷗亭公諱某,行居二:皆封禦吏如君故時官。

     君于鷗亭公為仲子。

    未産時,本生母太宜人黃氏禱于張亞子之神,夢抱一丈夫子,曰:『以乞汝』!既生,頭玉嶢嶢,宛如夢中兒。

    碧巢公愛之,因與黃氏太宜人撫為□□。

    年十四,補博士弟子員。

    戊子,以越中司訓,舉浙江鄉試。

    踰十載,選授□部職方員外郎。

    庚子,充順天鄉試同考官。

    明年,改山西道監察禦吏。

    □□□,會今天子禦極,曆掌陝西、山東、浙江、江南諸道事,遂掌河南道。

    乙巳,奉命巡視台灣,轉吏科給事中。

    旋奉碧巢公諱,歸;已又奉母黃太宜人諱。

    春秋窀穸已,于事而竣而君病,病一年所而君卒。

     君内行淳備,承事四親無間言。

    平居摧鋒縮角,飲人以和;而正情嶷然,岩岩清峙。

    其居官,所在治辦方略,教導禁奸止邪;遇職事有便于民者,則一破崖岸為之。

    西城有孀婦者無失行,而家饒于财;或利其财不遂,則為蜚語謠诼之。

    婦恚甚,欲自殺;君廉得實,為懲造言者以白其誣。

    而無藉少年駕旗帖,為暴闾裡;或倚無名屍,恣鼠吓。

    君持三尺法,痛繩之;即求請百萬,不聽也。

    台灣颛颛海中,番民錯趾偷渡,作奸、告奸者相逮;蓋雖婦女亦然。

    君至,捧「聖谕廣訓」陳中庭,朔、望講肄,集遠近人拱聽之。

    乃明約束,與之更始,有犯者不貸;舊習頓衰。

    初巡西城時,督米廠;長安米如珠,君為言于大部,奏請預發八旗兵米聽旗人領者得随粜其餘。

    其在台郡,郡亦頗産米,歲運五萬石之漳、泉粜之,以為常;而是春廈門米昂,君念所以纾其急者,令運戶于常例外,艘增米二百石,計增萬石有奇,價稍稍減。

    久之,漳、泉複告急。

    當是時,台郡麥秋遄往、早禾未登場,既無可應采買;即檄各縣倉貯給之,非移時不達。

    乃以便宜咨撥秋季兵米之留郡者,事定買償如其數;漳、泉之民以不饑。

    君曰:『台郡米騰躍,如何?吾聞鳳山有積粟,可碾也』!召囤戶而谕之禍福,使無扇其值;複時時徼巡海口,粒顆無闌出洋者。

    于是台灣米價平。

    其設施多智,皆此類也。

    京師十月朔,設粥廠,君嘗為監,恐賜之不鹹也,躬身料視,不以委坊手,且割俸置菜蓏以侑餐;民德之。

    賈閩海者,或遭風失杝,流宕不能歸。

    君籍而廪之,稍假以赀,使漸作歸計;鹹額手賀更生。

    居京師凡八年,善于其職;前後奏對皆稱旨,賞赉無虛月。

    經筵、耕耤大典頻仍,率以身與其間;以是益感上知遇,唯天子亦器之。

    其使閩海,以便道省觐為請。

    上可之,許留數日;複谕以『渡海有風信,須謹伺乃行;毋薄遽為也』!拜命抵家,依子舍者浃日。

    既首路,作「紀恩」詩一章道其事。

    其後病彌留,猶喃喃語諸子,以為『使未反命,遽先溘露,吾目終何時瞑矣』! 君之病也,以營碧巢公殡事;然恐贻所生父母憂,每強飲食。

    從海上歸,頗得軟腳病,亦未敢令人掖以行。

    卒之月,猶朝昧爽如平時也。

    然竟以此不起,人謂君蓋死孝雲。

    方碧巢公柩在堂,鄰人不戒于火,延燒百餘家,郁攸載路;君度無可奈何,憑棺長号,欲随以身殉。

    無何,風反火亦滅。

    而先是舟過鹿耳門,飓風發作,黏天漫汗;舟中人五色無主,篙師亦跌宕不得住,至呼佛号以自救;而君意氣自如,卒之破險而出。

    人羨君數有天幸,不知其乃心君父、至誠感神,故卒不驚匕鬯如是也。

     君少慧,甫教方名,日肄可數簡。

    既長,而「九經」、「三史」通念曉析;旁及百氏書,皆能言其崖略。

    最先為大宗伯韓公所知,稱韓門弟子;而一時學老文钜如杜肇宇宗伯、其家堯峰太史以及戴南山翰撰、張匠門檢讨,皆譽之不容口。

    所着自今時文外,有「雙椿草堂集」、「視台草」,金铿玉戛,所謂和其聲以鳴國家之盛者。

    雅有知人鑒,着錄者凡百餘人;越中魯庶常曾煜、同邑王主政應彩,其最所品題稱佳者也。

    而繼此分校北闱,則許君廷鑅、王君之麟,實出門下;其他假羽毛以高飛者,不可屈指數。

    而君獨不幸卒矣,悲夫! 君生康熙十六年十二月初四日,卒之歲,春秋五十有二。

    以覃恩,诰封奉直大夫。

    配張氏,江南蒙城學訓大緒公女也;诰封宜人。

    丈夫子六,宜人出者五、側室陸氏出者一;廷英、上埏、上堉、廷萼、上坮、上埵,其名也。

    女子子三,宜人出者二、側室陸氏出者一;姚世寵、程世棟、邵士模,其婿也。

    廷英娶李氏,有子曰锴、曰釪、曰鈞、曰锟,有女二。

    上埏娶邵氏,有子曰铨,有女一。

    上堉娶祝氏,有子曰鋗、曰鈖、曰熔,有女一。

    廷萼娶金氏,有子曰锬,有女一:凡孫男九人、孫女五人。

    乃系以銘,銘曰:膚立屍居,彭祖為天;惟忠惟孝,後天地老。

    于戲汪君,豈曰非賢!晨馨夕潔,娛我二天。

    官是職方,囊錐脫穎;天子曰「能」,衮衮台省。

    視我南服,赤港、紅樓;逢天壯海,曾不驚鷗。

    雪泣星奔,雞斯爵踴;如何壑舟,夜半忽傱!其能自壽,不亡者存;魁名碩實,宜爾子孫。

    一片嵌岩,有幽斯竁;詩以銘之,我當無愧! --見「碑傳集」卷五十五「科道」(下之上)。

     ·吳廷華 朝議大夫吳先生廷華行狀沈廷芳 先生姓吳氏,諱廷華,字中林,号□壁;初名蘭芳,鄉貢後,始改焉。

    祖居休甯;明初,遷錢塘湖墅裡。

    曾祖文、祖谷、考昌齡,贈如其官;妣許氏、張氏,俱贈恭人。

     先生資禀過人,少即嗜經術;于古今注疏箋義盡讀之,而喜援古以證今。

    康熙甲午,以「五經」中鄉試;五上春官,不第。

    雍正二年,試授中書舍人官。

    三年,以侍讀缺引見;世宗憲皇帝方遴選外任,因出為福建海防同知,複以原銜通判興化。

    十年冬計典,有疾,诏以原品緻仕。

    今天子嗣位,用大臣薦修「三禮」書成,錄叙加一級,例授朝議大夫。

    乾隆十五年,舉經學;以老病辭。

    二十年八月二十日卒,年七十四。

     先生家嬗儒術,自其先環初公發解,至叔平公績學工文,聲望蔚起。

    嗣以連遭火災,考又厄于病;先生笃鑽前緒,益自奮發。

    為文日數千言,皆博奧可觀。

    在内閣時,相國朱文瑞公敬禮如執友。

    及為外吏,公正而不阿、精核而有體,遇事以平心處之,而善以經學飾吏治。

    暹羅國初入貢,上以遠人向化,賜陪臣三品服,令督、撫禮而歸之;督、撫循故事,議請聖安。

    先生曰:『督、撫出守封疆,佐天子安擾邦國;懷柔遠人,猶内臣也,無向外臣請聖安禮』。

    事遂寝。

    使者以晉秩倨傲,接郡守以屬禮;先生曰:『「春秋」之義,王人雖微,序在諸侯之上。

    使者即膺特命,終屬陪臣』!卒與抗禮。

    諸屬國貢道,鹹隸海防。

    琉球歲進硫磺,歸必攜中原土物,關使請封榷;先生曰:『「周禮」:環人掌送迎賓客,凡門關無幾;野廬氏掌道禁,亦第禁其不時不物者而已。

    此柔遠之道,榷之非宜』!福州諸生某以母命出妻,生殁,妻猶不嫁,乞養于夫家,其姑不允;訟至制府,高文良公下先生議。

    先生引「漢書」朱買臣養棄妻事為斷,衆論翕然。

    檄查台灣倉庫;抵諸羅,有奸民倉卒揭竿起,令、弁皆束手。

    先生為按形勢、集軍旅、糾義民,分督防守,誅其魁;卒以安集。

    或曰:『公奉檄而來,無守土責;奚為辦此』!先生曰:『「周官」塚宰:官聯有軍旅之聯事,安論主客;況予為郡司馬哉』! 及罷官,留閩。

    有以葉文康公「禮經會元」乞先生訂定者,即發其沿襲注疏之誤;陳京兆兆侖時在閩,見之曰:『射人射馬,批駁當舍葉而就鄭』。

    先生然之;且告以欲着「疑義」十種。

    十種者,「易」、「詩」、「書」、「三禮」、「三傳」及「史記」也。

    陳曰:『君年垂老,恐不能遍。

    所記疑義,「三禮」為多;請自「禮」始』。

    閱三年,歸裡;「周禮」、「儀禮」已具稿矣。

    蓋先生幼讀注疏,見塚宰「九賦」注「口率出泉」說,疑而質諸師;師曰:『鄭氏以漢法注「周禮」,非經本義』。

    因悟注疏未盡合經,遂精研其奧,筆而存之;其考訂已數十年,多發先儒所未發。

    時相國鄂文端爾泰、朱文端轼、張文和廷玉、侍郎方先生苞、李公绂方為「三禮」總裁,延訪通經士,有以先生「周禮疑義」達書局者;朱公曰:『吳君昔在閣中,吾稔知其經學湛深』。

    欲奏請獨任之。

    公薨,方先生為具奏,報可;乃赴館。

    諸公詢纂修事宜,先生曰:『讀三代以上書,當别真僞;讀三代以下書,當别是非。

    就「三禮」論,「周禮」、「儀禮」多後人參雜之說,此真僞之當辨者;「禮記」本漢人作,與古多不合,此是非之當辨者。

    纂修之要,在先舉注疏中舛謬處,合編纂諸君而論列之,别其真僞而斷其是非;經有可據據以經,無可據則斷以理,明公集衆說而折中之。

    大綱既舉,則彼此無混淆而成不刊之典矣』。

    諸公韪之。

    顧開館逾二載,稿得什之三、四;先生僅司考訂而已。

    及方先生去,侍郎李公清植繼為總裁;以「三禮」「二節」、「四圖」屬為編纂。

    先生欲取全書校對,俾圖說與經本合;仍檢秘府中諸儒「禮圖」得七十餘種為增删補輯,改正敖氏「儀禮」居多。

    「三禮」書成既,即歸。

     當在館時,張詹事鵬翀、李先生重華、杭堇浦兩編修、齊侍郎召南、家侍郎叔德潛暨餘每舉文酒之會,先生必預。

    至則飲酣落筆,作為詩歌;渾灏淵博,有劉中山、蘇玉局之風。

    晚寓天津查氏水西莊,四方詞人群集,奉先生為指歸。

    歸主崇文書院講席,弟子從遊日衆;凡經提獎,辄成佳士。

    暇複與戚好結社湖山,青鞋筇杖相羊于六橋、三竺間,而所作彌高。

    久之,以目眚,遂至不起;惜哉!所着有「三禮疑義」、「儀禮章句」、「曲台小錄」、「東壁書莊集」各若幹卷。

    娶沈氏,州同滄浮女;繼娶金氏,贈朝議大夫之琳女:俱封恭人。

    子可馴,乾隆甲子科副榜貢生,有才,先卒;壽祺,壬申科舉人;壽平,癸酉科舉人,直隸保安州學正。

    女适國學生陳啟珠。

    孫嘉榖、崇儀,縣學生;嘉會、嘉言、崇典、嘉師、崇禮。

    孫女二。

     先生長餘二紀,既為姻媾,壽祺贅餘京邸,且學于餘。

    先生每過從,則出經義、詩文相質。

    吾女亡,撫崇典如孫。

    吾子世炜,複從先生遊。

    壬戌秋,餘患咯血,先生為視藥餌;病劇,乞先生為狀。

    迄今已十五年,方思還山與先生相周旋;乃餘歸而先生病。

    餘侍母不能離,聞先生訃,未得憑棺一哭;嗚呼!吾質亡矣。

    昔之乞先生狀者,今乃為先生狀,為之長号不能禁。

    先生詩文名海内,而經術尤當列儒林傳中;故因壽祺之請,謹序次以備史氏之采擇。

     --見「碑傳集」卷一百二「雍正朝守令」(下)。

     ·史贻直 太保文淵閣大學士溧陽史文靖公贻直墓表湯右曾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五月,相國溧陽史公以上壽正終于位。

    上臨軒轸悼,诏皇六子臨喪奠醊,晉贈太保,祀京師賢良祠,諡「文靖」;視禮官所上宰臣飾終常典,破格有加。

    其年冬,歸葬某鄉之原,公子奕簪等請為文揭諸墓。

     按狀:公諱贻直,字儆弦,号鐵崖。

    先世壯侯崇封于溧陽,因家焉;世為江南着望。

    曾祖諱某,中書舍人;祖諱鶴齡,翰林院編修;考諱夔,經筵日講官、詹事府詹事。

    皆以公貴,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曾祖妣、祖妣、妣,皆贈一品夫人。

     公生長世族,嫺掌故;凡内外铨之利弊、金榖之登耗、刑名兵屯之得失,禀于家訓者為多。

    康熙己卯,中順天鄉試。

    明年,成進士,入翰林;先輩釋褐之齒,最少無踰公。

    迄後六十年,為今上乾隆庚辰科士之隽南宮者,複與公執同年禮;賜禦制詩一篇,寵為盛事。

    公自雍正初,由翰林侍讀學士署掌院學士事;自癸卯迄戊申,屢荷簡擢。

    凡任公吏部侍郎者五,戶部、工部侍郎者再;六官之司,罔不爰曆。

    又凡疆吏以疑獄告,亟命公馳傳往勘,多得實稱旨。

    自是,宣畀旄節、踐更台閣,駸駸向用公矣。

     公之為閩督也,舊日戍台灣者當代歸,過番社,辄橫索驕蹇,不奉法;鎮臣以非所轄,噤弗治。

    公檄監臨官刻郵程,勒還部伍;番民安堵。

    福、興、漳、泉四郡地瀕海,貯榖易敗。

    公核尺籍,知台灣有碾運内地米;請易榖分貯各倉,即碾倉榖給兵食:推陳易新,兵民交便之。

     兩江殷劇,号難治;公蒙異數恩,以鄉人攝節制。

    上疏再辭,批答有「體卿難為」之谕。

    而公莅事,亦不引嫌、不撓法;官吏帖服,民用大和。

     陝西當軍興甫竣,五方旅處,俗偷敝;命公以左都禦史往,領宣谕化導事,風紀肅清;尋即撫其地。

    時楚省以協運糧糈赴陝,督臣請開浚丹河;公條陳其不可狀甚悉,事遂寝。

    又西安有屯戶,籍均内地;而故事獨輸本邑米支兵饷,往往苦貴粜。

    公用軍需餘榖,為置常平倉,俾借領如例;至今以為法。

    今皇帝禦極,公以舊臣入觐,眷愈厚;公上言:一、铨部别流品、容台典禮樂、言官掌風憲,請以正途充選一品官進用;請以特晉優異等,以資格叙中才。

    一、豫省報增墾,地多沙碛阪田,難按則升科;兼請申「令守勤輸」之禁。

    敕入,皆敕部議行。

     既,授公湖廣總督。

    先是,黔、粵有苗警,楚兵率赴調;汛單,多竊發,蒲寅三、鳳老一狙犷為渠魁。

    公至,簡軍實、嚴守衛、偫刍廪,若無暇為剪滅計。

    一旦,密檄鎮臣提勁卒二千人入山剿捕,蒲、鳳就縛,黨惡者無遺種。

    或問公;公曰:『吾前故遲之,使不為铤走備,且密審其山川厄塞、往來栖遁之道也』。

     鎮楚二年,由兵部尚書入為戶部尚書。

    遇公卿集議,公徐出一語,洞中要害;九列更事無出公右者。

    遂以乾隆癸亥協辦大學士,明年真授;遭逢盛際,準夷、回部以次削平,拓疆二萬餘裡。

    公在政府時,從容承召對,移晷乃出;而公謹慎周密,雖子弟不得與聞,殆前史所雲「精練少年有不如、專門名家有不逮」者。

     公以未弱冠登甲榜迄跻大耋,在外督、撫七省;一入内閣,被薄譴賜環,首尾居相位垂二十載,名注朝籍總六十有四年:于古大臣,未有其比。

    厥惟國家重光襲慶、景運延洪,獲緻此耇成之瑞;亦惟公殊姿偉抱、宣昭世德,重荷三朝恩遇,式克欽承。

    嗚呼!盛矣。

    公之再相也,年已七十;特旨得輿入省。

    恭逢慈甯大慶,列公九老班諸王下,禦詩比富鄭公、文潞公。

    後公偶示微疾,禦醫衛士絡繹于道。

    今年春,以衰老引退,上不許;惟诏『盛暑祈寒,毋上直』!公三子奕環,以潞安知府陛見,奉命留京補四品堂上官,侍公起居;優禮殊常,信人臣之極也。

     公好獎植士類,人或不知。

    自典試粵東至三主禮部試,名公钜卿多出其門。

    與後生言,推誠教誨,不為隐情;蓋天性固然。

    公生于壬戌正月二十日,距易名時,得年八十有二。

    配許夫人,有賢德;先公卒。

    子三人:長奕簪,官左春坊左贊善:次奕昂,廣東布政使司布政使;三奕環,官山西潞安府知府,候補四品京堂。

    女幾人;孫男幾人,孫女幾人。

    系之詩曰:洸洸壯侯,系漢外氏;允武允文,胙姓南紀。

    維公之生,為邦之獻;鏡物忘疲,饫理期餍。

    出則方叔,入則山甫;民言用酌,衆善期取。

    公贊黃扉,六符階泰;雍容揄揚,應期嘉會。

    惟民壽榖,惟公壽考;為世貞符,用翊至道。

    茀祿孔阜,懋德孔敦;厥有餘慶,芘茲後昆! --見「碑傳集」卷二十六「乾隆朝宰輔」(上)。

     ·沈起元 故中大夫光祿寺卿前直隸布政使沈公起元事狀彭紹升 公諱起元,字子大;世居江南太倉州。

    高祖諱文明,封儒林郎。

    曾祖諱衍應。

    父諱受宏,鄉貢生,通經術;隐居教授,著書數萬言。

    歾,祀鄉賢祠。

    兩世皆贈奉政大夫。

     公童時,能文章。

    年十八,慨然有自立之志。

    為諸生,敦厲廉恥,嚴「義利」之辨。

    居母吳孺人喪,依古禮,不禦酒肉、不内寝;其後父喪,亦如之。

    康熙五十九年,舉鄉薦。

    明年,成進士,補蔗吉士。

    以父病,乞歸。

    父歾服除,入京;雍正四年,改授驗封司員外郎,尋兼考功司。

     明年,命往福建,以知府用;總督高文良委署福州府,移興化。

    時世宗聞閩中倉榖多虧,遣四大臣率谒選府、縣官六十餘人往按,有司被劾者十居五,餘悉解任聽勘。

    受事者較計升合,争為煩苛;公獨持平宏大體。

    興化屬僊遊令受代,不肯收碎米;公怒曰:『榖以備赈,碎米獨不可食邪』!令謝過,乃已。

    糧道李王鋐聞而歎曰:『近日閩省惟建甯、興化為光天化日矣』!建甯守姜君亦良吏,其屬官多賴以得全者也。

    莆田有黃、陳兩家連歲訟不決,乃結黨互毆,有南、北黨之目。

    上官恐其釀亂,将悉捕治之。

    公責兩人,而釋其餘;報曰:『釁由主者,懲之畢矣;餘不足問也』。

    诏以閩人不善官音,令督、撫教之學習。

    興化土音尤诘屈,讀書了不可辨;公建正音書院,擇閩人通官音者為之師,集諸生以四聲教正經書,俾轉相教授。

    上官采其法,頒行諸府。

    在官,禁屬官饋獻;府倉壞,出私錢興造,一不以擾民。

    巡撫常安委攝海關司;關向無養廉,責諸關口差役歲輸金三千以給;公請于巡撫革之,并革洋船規例數千金。

    巡撫有家奴守關,欲浮收糖稅不得,格二十餘船不行。

    公聞,立督收稅如額,放船行;而白其事于巡撫,巡撫召家奴切數之。

    由是,人莫敢不奉法。

    及常去,代者朱定元向公問常奴贓狀,公不對。

    朱強之;曰:『起元但知常公任内革除浮稅四千金,它非所知也』。

    初,高文良奏開南洋,報可。

    已複禁内地商久留外國,文良下令出洋者必戚裡結狀,立往還期限;逾者連坐。

    公進曰:『此法立,将一船不得行』!文良問故;曰:『出洋者,生死疾病無常數、貨物利鈍無常期,此豈内地戚裡所能逆料而為之具狀乎?且公不聽開洋則已;今聽之,商人造船集貨費無算,忽以結狀撓之,是明利之而陰奪之也,商何望焉』!文良曰:『君意雲何』?曰:『但令商自具狀:過三年不歸者,不聽回籍;以此牒部足矣』。

    文良喜,令商具狀如式。

    部例:洋船水手多寡,視梁頭大小;商苦納稅,大辄報小。

    及出口,船不得行;泉防同知馳啟督、撫,議增水手。

    公方奉檄放船,商環集求驗放;且請聯船互濟,免增水手。

    同知欲候督、撫令下,不可;公夜詣同知曰:『水手定額,工部所頒,督、撫不能增;文移往複,轉展駁诘,商船且不得行。

    南風将起,彼情急,必生變;君其危哉』!同知不得已,許諾;則衆已洶洶集同知門矣。

    初,兩院得同知啟,方愕眙,不能為計;及聞船已放,則大喜。

     守興化三載,史文靖公奉使至閩,以牧守優等第一,薦攝台灣知府。

    台田一甲,準十一畝有奇;賦有上、中、下則:上則一甲收榖八石、中則六石、下則四石,視内地加數倍。

    然率多隐占,民不甚困。

    時丈量法行,占者不得匿。

    公将赴台,文良語之曰:『吾欲使台田悉視同安下則起賦,但恐不及故額緻部駁,奈何』?公曰:『此事籌之素矣;宜令着籍田且仍舊額,而丈出者視同安起科。

    俟隐占既清,更減舊額重者均于新額之上則,賦不虧而民不病』。

    文良以為善。

    及至台,大風壞海船、廬舍,人民率漂溺;公單騎案視赈給,流民多所全活。

    時有山豬毛社生番之擾;議設寨山口斷其出入,南路遂甯。

    新守至,還興化。

     先是,同安縣民有冤獄,按察使潘體豐不能察,獄成;總督命公覆訊,直其冤。

    潘坐是銜之,中以他事,部議降四級用;遂如京師。

    尋告歸。

    高文良總督兩江,聘主鐘山書院。

     今上即位,召入京,授江西驿監道。

    在官,絕商人饋遺;臨行,以千金為赆,卻之。

    乾隆二年,授河南按察使。

    夏大雨,災被四十六縣,饑民四走,布政使欲闌之;公曰:『民饑且死,奈何禁其它徙!昔田文鏡以此獲咎,可監也。

    今邊境州、縣有未被水者,宜安插流民,給口糧,俾毋出境,其可』。

    從之。

    屬吏報鹽枭四十餘拒捕傷人,已而獲者過半,法皆當斬;訊之,自四、五人外,皆饑民。

    請于巡撫雅爾圖,斬三人、戍二人,餘杖遣而已。

    巡撫令府、州各設書院,屬公總其事。

    公以教士當先實行,頒鄉先輩陳确庵「敬怠日程」;自大梁書院始,進諸生,示以省身克己之學,核其程而加差等焉。

    巡撫立章善坊,令諸州、縣舉孝子、悌弟、義夫、貞婦,登其名;公采訪事實,着「章善錄」闆行。

    一時風動,有兄弟争訟累年,忽大悔;讓财産,友愛終身。

     七年,遷直隸布政使。

    明年,大旱。

    七月,總督高斌自江南視河工還,公迎谒固城,議赈事;高欲遲至仲冬,公曰:『饑民朝不謀夕,豈能久待!請先普赈一月;再查戶口,分别加赈』。

    高愠曰:『必如此,君自奏之』!公出,語清河道方觀承曰:『普赈萬不可緩;時之安危、民之生死,在此決矣。

    子其圖之』!方入言于總督,卒從公請。

    時有縣令倡言赈戶、不赈口;公怒曰:『一戶數口止赈一、二,是且殺七、八人矣』! 移檄州、縣,有犯此者罪之。

    戶部尚書海望奏清理直隸旗地,有司違限,奉旨饬責;高恐,命公劾數州縣以應命。

    公不可,曰:『旗地非旦夕可清;州、縣方災,何暇了此!獨劾起元可也』。

    乃止。

     九年,内轉光祿卿。

    尋奉命稽察宗學;居閑,讀「易折中古訓」,着「周易孔義」。

    十三年,移疾歸;曆主濟南、揚州、太倉諸書院。

    晚而杜門,日誦先儒書;病中,手鈔明道先生「語錄」。

    臨終,語其友曰:『平生學力,無住手處。

    年來日夕檢點身心,仰不愧、俯不作,或庶幾焉』。

    卒,年七十九。

    所著書自「易義」外,有「敬亭詩文集」十餘卷刻行于世。

     --見「碑傳集」卷八十四「乾隆朝監司」(上之下)。

     ·李元直 巡視台灣監察禦史李公元直墓志銘袁枚 公姓李,諱元直,字愚村;山東高密人。

    性介而剛,少觥觥有志行。

    以康熙癸巳進士,入翰林;校丁酉、戊戌兩科鄉會試。

    乞養八年;服阕,仍補原官。

     雍正七年,改四川道監察禦史。

    當是時,世宗憲皇帝喜昌言,虛己聽納;群臣争上封事。

    公以天下為己任,居台谏僅八月,凡數十章奏;秘,外不能知。

    而其所最著者,言朝廷都俞多、籲咈少,有堯、舜,無臯、夔;世宗不悅,即召公并召大學士朱公轼、張公廷玉等诘雲:『有是君,必有是臣。

    果如汝言無臯、夔,朕又安得為堯、舜乎』!公免冠,謝。

    良久,世宗谕諸臣曰:『彼言雖野,心亦無他』!次日,再召入,谕曰:『汝敢言自好!嗣後仍盡言,毋懼』!會廣南貢荔枝,即賜數枚以旌其直。

     未幾,命巡視福建台灣監察禦史;取時憲書,親為擇日而行。

    公感上恩,益奮。

    甫到,即奏增養廉、杜饋遺,再奏番民利弊數十條;上皆是之。

    先是,台灣為海外荒服,巡使者至,自視如客,阖門無所理,高枕卧,事壹聽于道、府;相習為常。

    公悉反所為,又時下所屬問民疾苦。

    有司怵其害,已鹹嗾于大府,大府以侵官奏;上命議罪,遂镌三級。

     家居二十七年,卒;年七十三。

    公受世宗特達之知,使稍貶其道、和其節,藏器待時,則不數年必大用,用亦必有所建立;而公銳于圖報,信道太笃,不肯須臾從容,緻一蹶不起。

    嗚呼,惜哉!然而公之賢,世宗知之;公之過,世宗亦知之。

    赴閩入見時,世宗謂其同官奚德慎曰:『如李元直者,可保其不愛錢;但慮任事過急耳』。

    又嘗谕諸大臣雲:『甚矣!人之難得也。

    如李某,豈非真任事人;但剛氣逼人太甚』!嗚呼!知臣莫若君,信矣。

    然古之豪傑,得一知己即可無憾;而公竟得一知己于君父,則雖不用、老且死,尚何憾哉!宜公晚年說及世宗知遇之恩,未嘗不涔涔泣下也。

    初,公為翰林時,與孫公嘉淦、謝公濟世、陳公法交好,以古義相■〈石靡〉切,一時都下有「四君子」之稱;每談必申旦。

    及孫公總督兩湖,承審謝公事瞻徇撫軍,公音問遂疏。

    長子憲高,以主事簡發山西;未一年,連得大州。

    公聞不悅,高寓書公甥以自解。

    其于名義大節,雖密友、愛子不肯苟且如此。

     乾隆甲辰,餘遊廣西,公第四子憲喬為岑溪令;讀餘文曰:『班、馬俦也!願以先人之狀私于執事』!餘重憲喬學行,而于公又為同館後輩;貞石之文,所不敢辭。

    謹按公父華國,知阜城,有善政;阜城人至今祠之。

    母孫氏,封宜人。

    先後娶兩王氏、一任氏,皆封宜人。

    子憲高,庚戌進士,潞安府同知;次憲噩、憲暠、憲喬。

    四女,四孫。

    葬某,銘曰:神羊嶽嶽,誰折其角!寶劍棱棱,其鋒孰撄!既以試之,又複置之;非廢棄之,将老其才,而徐俟之。

    雖然,幸而藏,得全其光;至今華表,尚有寒芒。

     --見「碑傳集」卷五十五「科道」(下之上)。

     ·王恕 太原王先生恕傳略沈大成 公諱恕,字中安,又字瑟齋;重慶安居人。

    曾王父吉士,明崇祯丙子舉人,累官南甯知府。

    大父瓆,邑諸生。

    父邦甯,歲貢生;生三子,公其季也。

    年十四,即遭母夫人喪;諱日之戚,持之終身。

    讀書勤苦,家貧不能繼燭,夜然竹自照。

    赴省試,重趼行千裡。

    康熙壬午,登賢書。

    數上公車,不第;奔走四方。

    辛醜,始成進士;入翰林。

    又明年癸卯,世廟董正治官,首蒙眷知,改吏部文選司員外,曆驗封司郎中。

    甲辰,典試黔中;道拜廣西道禦史。

    既複命,分校禮闱。

    其冬,從相國朱文端公視江、浙海塘。

    明年,丁父憂歸;衰苴不去體者三載。

    戊申,起補兵科給事中。

    旋出視湖北漕;逾年,絓誤失官,複來京師。

    會高文良公移節金陵,奏薦起用;辛亥,署江安督糧參議。

    今皇帝禦極,擢廣東按察使;己未,就拜布政使。

    明年,巡撫閩中;壬戌四月,罷鎮還朝。

    其秋,改藩于浙。

    到官僅一月,出送過客,疾作座上,輿歸而薨;十月十六日也。

    距生時康熙壬戌六月二十四日,得年六十有一。

     公居内職,所曆皆清要;聲望翕然,推為君子。

    及出使外,尤習吏事。

    在江南,爬梳漕弊,後以為法;赈鳳陽災,活饑民無算。

    在粵東,數平反大獄;極論冬至後決囚,非宜。

    既至閩中,繩貪窳、擊豪強、講積貯、修水利、肅軍伍、抉奸蠹、端風俗、興學校,其尤大者。

    奏免崇安無田浮賦及閩侯諸縣災民貸榖、請禁南洋市舶、借運潮州倉以救台饑,皆人所不能言,公獨言之而聖主聽之,可謂得行其志者矣。

     公為人器量闳遠,無喜愠之容;禦下尤寬,不輕撻一卒。

    而材識明敏,人亦不敢欺之。

    與朋友交,有終始;急難濟人,傾囊箧不恡。

    仕宦二十餘年,家無長物;臯複之夕,敝裘登屋。

    嗚呼!僅矣。

    自曾大父以下,皆以公貴,贈如其官;妣皆封淑人。

    夫人周氏,父之彜,陝西永壽令,公受經師也;有婦道,先公卒。

    男六人:長汝舟,甲辰舉人;次汝楫,諸生:周夫人出,俱先卒。

    次汝彭、汝諧,側室祥符關氏出;汝嘉、汝璧,常熟陸氏出。

    孤孫,椆。

     初,公得詩法于高文良公、聞正學于朱文端公;公退,掃地焚香,手一編自課。

    宦轍所至,辄辟精舍,偕賓佐觞詠其中,秣陵曰影樓、羊城曰葵亭、三山曰瞻台;宏長風流,獎拔士類,汲汲至忘寝食。

    常與長洲許君廷鑅及成論詩聽事,索筆研不及,即推許上坐而公西向旁坐,濡案上丹筆,掀髯吟賞。

    在閩,訪永福黃君任于陋巷中,屏驺從,步入。

    黃君間至,留飲;月上,攜手送之。

    辛酉監臨,所賞士張君甄陶文高被黜,歸為賓佐言之,發憤流涕;其笃舊愛才,出于性生如此。

    尤愛少陵、昌黎、義山三家詩,手自箋注,稿凡數易;丹碧斑然,暇即展翫。

    其他世俗聲色之好,泊如也。

    所着文墖章詞賦及奏議甚多,海内學者尊之曰「樓山先生」;蓋樓山,即公少時讀書地,因以自名其集雲。

     --見「碑傳集」卷七十「乾隆督撫」(上之上)。

     ·陸廣霖 故廣西恭城縣知縣署百色同知陸君廣霖墓志銘 恭城縣知縣陸君祠版文 故廣西恭城縣知縣署百色同知陸君廣霖墓志銘趙懷玉 君姓陸氏,諱廣霖,字用賓,一字補山。

    遠祖福,明都督同知,賜第居常州,遂為武進人。

    曾祖三松,府學生;祖廷炜,縣學生;考載起,考授州同。

     君少穎悟,多智略;然善病而弱。

    年十四,始屬文;君祖視之,畀以牙尺曰:『他日此孫當衡量斯文者』!自為制舉業,晝夕攻苦;題無難易,操管立就。

    嘗客都門,曆六十七日,構七百二十三藝;見者無不驚服。

    乾隆三年,以國子監生應順天鄉試,中「五經」舉人。

    明年,成進士,入二甲;以知縣即用。

    方需次在都,座主故大學士蔣文恪公延課其子。

    或有屬君關說于文恪者,願奉千金為壽,君力拒之;文恪因益契重。

     五年正月,選福建之連城。

    有餘氏兄弟三人,孟與叔後皆鼎盛,合建宗祠;以仲後單寒,誣其已為人後,不得入主。

    仲之後鴻漸者,縱火焚祠,遂相劫殺;然鴻漸實無死法,惟受嚴刑而已。

    君至,視其牍,趣召兩造集于庭,以情谕之,聲淚俱下;衆感且悔,卒送主入祠。

    後君去官,鴻漸涕泣相送。

    逾年,将移甯化。

    會檄勘甯化橋工,有士人袖文谒見,詢其地風俗,知有銕尺會,其徒兇黠;犯之,家立破碎。

    因籍其姓氏、居址以歸。

    及下車,适逢編審,留會首劉席玉,令勿去;俟其魁數人集,乃召胥役中之嘗入其黨者雜鞫之。

    複遣人密偵其黨,諸犯倉猝被擒,皆款服;谕如律者十四人,餘勿問。

    建甯下泉裡,邱氏聚居;有積為盜賊者已十餘年,縣官不能誰何。

    贓雖獲,物主莫敢問;檄兵往捕,聞賊吹笳聲,相率遁去。

    君乃設廣筵,延邱氏之諸生;舉酒屬之曰:『家有圮族之子,教之不先,擒之又不力;咎将誰诿乎』?衆皆起曰:『諾』。

    即斂金為構緝費;不二旬,積盜皆獲。

    七年夏,旱;米翔貴。

    君谕富民出粜,而不許多減其值,以待四方來者。

    奸民喧言米貴由令,鳴金入署,勢洶洶。

    君率家人挺身出,阖署門,命悉擒之;民不敢譁。

    是歲因平粜緻哄者十三縣,長吏多受辱,民亦株連不少焉。

    黃家峒黃氏,人多犷悍,嘗遣役有所擒治,役難之;君曰:『無畏彼!或不率,吾當親往』。

    至則其家已桎梏以待,其先聲奪人如此。

     八年,奏調台灣之彰化。

    初,劉甲有蔗園,廖乙牛踐之,因格鬥;劉黨傷者,廖氏願為醫療。

    既皆就瘉,有二人忽不歸;劉訟廖緻死,究诘至再,迄無端倪。

    君至,首詣起事之家,反複驗勘。

    見宅後地數弓土微赤,中植芭蕉;試拔之,應手起;複試他樹,則堅不可動。

    時方久雨,竹葉有焦色。

    疑而鋤之,果得人骨。

    蓋被傷者載回皆分療,不令相聞;一人傷重死,焚之滅迹;及第二人死,懼火光上燭,不敢複焚,磔其屍,棄于海耳。

    未幾,以甯化谳上遲延,部議革職;督、撫連章保之,有旨「仍以彰化知縣用」。

    縣設于雍正四年;當其初,囹圄空虛,官吏無事。

    及君再至,讦訟日繁,以盜牛、殺人者尤夥。

    君虛衷研鞫,不以為倦。

    虎尾溪地遼曠,為劫奪薮;君請添設一丞,以資彈壓。

    台多漳、泉兩郡人,素不協。

    一日,集市中,漳民誤以火灼泉民;泉民怒,歸告其黨,俄頃麇至。

    時君赴淡水,乘間肆劫,市為之空。

    君念首罪固難原,然無辜之累必不免;亟傳兩郡民,委曲勸谕,令泉民盡償所毀之物,仍痛懲之。

    兩郡之民鹹悅服;終君任,訟幾息。

    及俸滿将行,巡道某以彰化多鴨寮,康熙間叛賊朱一貴即飼鴨者,恐為患;使善處之,始準内渡。

    君曰:『此台民素業,若因是緻疑,則耕者叛,将廢耕乎?審年貌,令鄰佑互結足矣』。

    甯德縣東湖三面并海,向有堤扞衛;自沒于倭寇,邑日蕭索。

    士民請于官,願捐赀更築;費且钜萬,而工不就。

    大吏檄君往督,仿河工下埽法治之。

    齋宿天後宮,焚疏籲禱,夢神示異兆;工遂以蒇。

     移順昌;嚴隐糧之弊,使民自首;民不敢欺。

    請于學使,複歲、科兩試府學分取之額。

    邑人省試久未中式,諸生咎初建學宮時擇日不利,欲重修;君曰:『諸生盍自反!命豈懸于土木哉』!乃嚴立講院程課,日自校之;踰年,而三人獲隽。

    辛酉、庚午、壬申,嘗三與同考,得人頗盛。

    桂林陳文恭公撫閩,尤極引重。

    君胪十二事陳之,多見施行;十二事者,崇貢院、通水利、整橋梁、裕積貯、廣郵亭、興煤廠、端士習、嚴械鬥、禁囤積、廢闖神、戒溺女、止燒山也。

    十八年,陳公保舉知府,引見,記名;再罹吏議,再以知縣用。

     旋丁太孺人憂,免喪;揀發廣西。

    補恭城知縣,攝百色同知;精敏一如治閩時。

    有周甲,與二人夜行,為槍所殒,同行者驚避,黎明走報兵,屍已不見;前官因是被劾。

    君喚周甲之子,徐問之曰:『汝父故與人有隙耶』?其子初诿不知;既而曰:『有舊仆某,家頗饒;父每向假貸,積有隙。

    或即其人乎』!乃召周甲所宿逆旅主人,诘之;則曰:『仆于數日前,嘗屬「周若宿此,盍通一耗」!某不察,實往告之』。

    君恍然曰:『賊在是矣』!立械仆至,一訊而服。

    蓋是夜仆與其弟候之中途;周既死,剖腹置石,投之河中。

    至是獲屍,沈冤遂雪。

    百色畀連雲南,有地數頃,田、岑二土官互執為己業,曆久不決;君奉檄履勘,知為岑氏産,毅然斷歸,田氏無怨言。

    君既揚曆閩、粵,興革利弊,知無不為;尤善折獄。

    凡數十年積谳,得君剖之,獄乃定;上官倚如左右手。

    方駸駸日起,為同官牽連,罷職;人鹹惜之。

     既家居,一意文酒。

    所居後圃,莳花疊石,署曰「簡園」;日與知交酣飲其中。

    有以文字質者,欣然論析,終日忘倦。

    懷玉素不善制舉文,君獨亟賞之。

    辛卯秋試還,君視其文,謂必售;及報罷,為之太息淚下。

    烏虖!可感也已。

    君生于康熙四十五年十月初二日,卒于乾隆四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年七十有五。

    配孺人高氏、繼配孺人莊氏,并有梱德;先君卒,葬孝仁鄉方基村。

    子五:繼夔,雲南平彜縣知縣;繼萼,河南登封縣知縣;繼臯,國子監生;繼裴,為君弟廣森後,繼臯,繼裴先君卒;繼辂。

    女五;史洽和、湯康業、蔣重耀,儲一崧、黃楚蘭,其婿也。

    孫八人:耀遷、耀選、耀逑、耀達、耀進、耀遹、耀遠、耀遜。

    曾孫六人。

     将以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合葬于方基村兩孺人之茔,禮也。

    繼夔以志墓之文為請,懷玉辱君知最早,不敢以不文辭。

    謹為之銘曰:芒芒七閩,犷難撫綏;或戢以兵,君以鞭笞。

    患弭未形,克鎮倉卒;人亦有言,徙薪曲突。

    平其訟獄,光我庠序;士歌于黉,農拚于野。

    移車桂嶺,厥治從同;奪邑三百,人亮其公。

    水懦火烈,胥以濟惠;惜乎骥足,再起而踬!凡百郡縣,盍來取斯;安得百君,遍置有司! 恭城縣知縣陸君祠版文張惠言 廣西恭城知縣陸君,諱廣霖,字用賓。

    既卒之十七年,其子繼辂以書請于張惠言曰:『先人之葬也,内閣中書趙君懷玉既銘其墓。

    然吾子,今之有道德、能文章者;以繼辂之獲與遊而不能得一言以傳其先人,人且疑先人之有遺行,而吾子弗之許也。

    敢以為請!邑有吏如吾先人而傳之俾有述,抑亦吾子之責』!惠言媿謝非其人,不獲;則條具其行事可論者,以為版文,俾着之廟,将俟表君之墓者刻焉。

    其辭曰: 君中乾隆三年順天鄉試舉人,四年會試進士。

    是時,福建知縣缺,大吏以請;天子重其人,特用新進士選補,而君得連城。

    進士之有即用知縣,自君始。

    君由連城知縣,曆甯化、彰化、順昌、而彰化再任;最後為恭城縣,署百色同知。

    君為知縣,屢以公事失官;凡失三官,辄複以知縣用。

    嘗保舉知府,終不得遷;卒以知縣為同官牽連,罷職焉。

     君為知縣二十餘年,所治閩、粵之間或在海中,林箐谿峪,夷民、獠蠻、盜賊廁處,不可施以政。

    地曠以隔,俗懭悍,睚眦語言,挺刃矢相鬥,結連黨群千百為輩,吏相顧不敢問;則縱馳羁縻,冀且無事。

    及其不可隐,則嚴治以法,痛芟艾之。

    君以威惠為治,善摘伏、鈎距,中民之情;偏言單辭,應手立斷。

    奸民巨豪,先知其主名窟穴所在,張關發機,壞其萌牙;奸不得發。

    甯化豪劉席玉,其黨數百人,号「鐵尺」;為鄉裡害。

    君始至行縣,召之至;及其黨皆至,遽執之。

    衆大驚,不知所為,皆首服;論十四人如法。

    盜邱氏者,居下泉裡,聚黨自衛,積十餘年,吏莫敢捕;君緻其族之為諸生者,喻之曰:『家有巨猾,不能擒,罪将及汝』!衆曰:『諾』。

    旬餘,盜皆得。

    而盜賊聞君之威,亦不敢匿;名捕之,無不獲者。

    嘗遣吏有所執取,吏難之;君曰:『不得,吾親往』!至則已自械而待。

    蓋其嚴如此。

    然君實以平恕服之,非以武威為務。

    連城民有負其族之貧者,出其主于祠;貧者怒,火其祠,遂相劫殺,吏當之死。

    君至,緻其族人于庭,谕以情,涕泣交下;衆皆泣,大感悔。

    乃出火祠者于獄而反其主,和如初。

    台台多漳、泉兩郡人,素不悅;往往持兵鬥,因肆劫。

    君之在彰化,以事他出;泉人乘君之不在也,攻漳人于市,衆大駭。

    君聞馳歸,親谕之;鹹解兵叩頭,君予之杖。

    其自彰化調順昌也,守道以彰化多鴨寮,曩時伺鴨者朱一貴以台灣畔,懲之;謂君必禁斷,乃去。

    君曰:『此民業,可禁耶』?審其籍,令鄰裡保任之。

    君之寬厚,喜全活人皆此類。

    故終君所任,無劇盜兵鬥者。

    舊獄無不決;君所不直,退無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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