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傳選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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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有五帝者,廟祀遍鄉城;師巫假以诳誘,禱祀晝夜不絕。
公毀其祠,佥謂『前任遲太守以此獲罪,竟卒于官』!公曰:『此偶值耳』!不為止。
即改其祠為義塾,以祀朱子。
省城多尼,皆買貧家女髡之,号「佛子」,盈千累百,所為弗可問。
公悉令所親贖回匹配;貧不能贖者,為設法以出之。
台灣兵跋扈難制,稍不遂欲,即登山鼓噪,要挾官長;公謂『為首倡亂之人,平日必多不法,可以他事除之,煽誘自絕』。
鎮臣如公教,已後無敢譁者。
初,聖祖谕大學士:『張伯行居官清正,江南重地,宜移撫』。
李光地奏:『閩省近方有起色,須留整頓一、二年』!張玉書奏:『江南頻歲災祲,民不聊生;非此人不可』。
聖祖笑曰:『汝兩人不必争,朕為天下總計,當慎簡一人以畀汝閩』。
遂有移撫江蘇之命,并許馳驿往。
士民攀留不及,皆呼号如失怙恃。
時兩江總督噶禮大張威福,甫莅任,即奏罷撫藩,人人不寒而栗。
公至吳,即檄禁屬員饋送,延訪地方利弊。
時準、楊連年荒歉,軍民乏食;疏請海、高等十三州縣、徐州一衛發帑赈濟。
又以江蘇等屬帶征災漕,請分年帶征以纾民困。
皆蒙俞允。
又奏動藩庫銀三萬兩,買米減價平粜;疏發即行。
絕漕弊、禁重耗、省差擾,民困以蘇。
又以俗尚奢侈,嚴行禁絕。
時蘇守陳鵬年、司臬焦映漢、糧道臧大受皆廉謹奉職,總督率以不便于己,摭事劾去之。
是夏,赴常州熱審,多所平反。
辄與總督每事違異,郁郁不得志,以病乞休;不許,乃強起視事。
江南澤國,農田全資水利;時閘堰廢壞,詳考修整,以資蓄洩。
海禁縱弛,米價踴貴;嚴行禁絕而内地米多,民不艱食。
辛卯秋,趙晉典試江南,與總督交通關節;榜發譁然,蘇郡士子舁财神入文廟。
正考官左必蕃不自安,具疏奏聞;公亦據實陳奏,上命近臣出按其事。
公偕總督暨安徽巡撫會鞫,督臣持其事,使臣蓄縮不敢問,匝月不得定案。
明年春正月,公劾督臣抗旨欺君、營私壞法,請正國典以彰公論;疏上,總督聞之,密購疏稿,捏款讦參,星夜馳奏。
上命俱解任,交審事大臣一并審明。
部文未下,公又上「瀝陳被誣始末」之疏,以證督臣之誣奏。
使者疊審,皆歸曲于公,應革職治罪;噶禮免議。
奉特旨:『尚書穆和倫、張廷樞再往澈底審明』。
審如前,公仍革職。
上不從所請,以公為天下清官第一,複命九卿、翰詹、科道議;特旨留公任,而黜噶禮。
方公之解職也,百姓罷市撤業幾數萬人,團集公館,哭聲殷揚城,且欲相率赴京叩阍;公慰谕再三,環泣不肯退。
姑蘇等郡,相繼報罷市者紛紛。
翌日,維揚士民扶老攜幼,具果蔬至公館以獻,公辭不受;皆泣曰:『公在任,止飲吳江一杯水;今将去,子民一點心不可卻也』!不得已,取腐一塊、菜一束。
遠近饋饷者,皆委地而去。
審畢,将回姑蘇,行有日矣;揚城士民慮途中不可測,數萬人謀集江幹護行。
公聞,越數日,五更登舟,比天明已渡江;百姓追送不及,悒怏而返。
至蘇,寓楓橋,士民雲集獻果蔬如在揚時。
秋七月,複赴揚聽審。
回蘇時,比戶焚香遮道,自楓橋至葑門二十餘裡,擁塞不可行。
及聞公複任,士民歡忭,呼「萬歲」者無萬數,行數千裡詣阙跪香進疏,願各減年壽一歲祝添聖壽萬年;上聞大悅。
而福建全省士民,始則奔号呼籲,繼而頌皇恩、祝聖壽者與江蘇不謀而合。
自是,公名益顯;雖嘗持論與公為異同者,莫不傾心折節,直聲浩氣震天下。
癸巳春三月,恩诏複原職;旋進「濂洛關閩集解」。
鎮江戰艦與民船無别,戰船或私借入洋貿易,還以民船充數;九月,奉旨會驗,因條陳海洋船隻分别營哨、商漁,盡編号數。
甲午正月,奏免揚州落地之稅;謂『各商貨物已于揚關輸鈔,入城複征落地稅銀,似屬重科。
臣衙門舊有鹽課陋規二萬兩,臣在任五年,絲毫不取,為鹽商節省十萬;衆商願于經費項下代捐稅銀每年一千二百兩,免商民無窮之累』。
奉旨俞允。
吳中向無書院,擇府學中隙地建紫陽書院,講貫課士之法,略與閩同;士風丕變,斂華就實。
吳地濱海,奸商下洋勾引匪類,出入無忌,為東南隐憂;公特嚴海禁,有犯必懲。
有張元隆、張令濤、李崇禦等案,鹹為巨蠹把持,屢饬不結;上命大臣駐鎮江審理,劾公以狂妄自矜。
疏凡六上,上不得已,允之。
時公因熱審赴常州,令藩司于舟中解绶去,遣遊擊房世澤伴送至鎮江,看守于城隍廟;夜分問供,多方摧折。
所供不合,脅公幕下客代書,竟拟重辟。
門人子弟聞難來訊,呼籲無門,生死不可測。
公處之怡然,讀書晝夜無間;為子侄講說,積講義二十餘篇。
又向輯「四書正宗」、「學易編」皆未成書,續為編輯。
居潤州半載,體加充、色加睟焉。
奏上,聖祖不允所拟,而令使臣同公入京。
仲冬二日,渡江;至維揚,父老數千人焚香拜,岸上士民夾兩岸随舟而行,四十裡不絕。
越月,過邵伯、高郵,皆有儒冠、儒服沿河頓首者。
至淮安,河督迎會,見舟将壞;大驚;為易舟。
伴送官同知胡某,佥人也;莫夜趣渡黃河。
細雨方霏,同雲如墨,濤瀾洶急;從舟傾覆,公以河督所易舟先濟,得免。
至夏鎮書院,諸生候于河次,揮淚而别。
抵京,公欲赴暢春苑陛見,使臣弗許,委官看守于吏部公署。
上命使臣同公陛見,上曰:『他原無罪』。
又曰:『此人朕還用之;當用于有錢糧衙門』。
明日,召對于幹清宮,命于南書房行走。
臘月朔,命講「民可使由之」一章;越日,又命講「太極圖說」。
尋奉特旨,署總督倉場侍郎。
時秋成稍歉,奉谕同戶部酌議平粜,奏發倉米二萬石;奉命發倉赈濟順天、永平二府,親往巡察。
至永平,與守謝賜履講社倉之法,令勸所屬捐輸積貯。
本朱子法,條酌十六款奏上。
丁酉秋七月,條奏餘米摺;其略雲:『臣查紅斛進倉,每石原多二鬥五升。
今該倉書攢止報一石一鬥四升四合九勺四杪,其餘隐匿不報。
通漕合算,歲三十餘萬。
此項謂之「飛米」,俗所謂「飛毂辘子」是也。
外又有長米二、三十萬石,曰「旗丁交剩餘米」。
或令旗丁領出,謂之「照米」,俗所謂「出黑檔子」也;或令旗丁賣與他人,謂之「買餘抵補」。
倉場之弊甚多,此其大者。
故特奏之』。
又奏『每年收米、放米,該剩餘米一百餘萬石;請建新廒百座』。
八月,為順天鄉試正考官。
時方收糧通州,不與開列;特召入闱,蓋異數也。
庚子十月,奉旨管理錢法。
旋補授戶部右侍郎,兼管倉場總督事。
辛醜春,總裁會試。
秋七月,河南馬營口決,上命河南人知河務者具奏;公摺奏曰:『臣籍隸儀封,去黃河三裡;故黃水之性,最為留心。
蓋黃水不兩行,若有兩條河,水行一條,必淤一條。
故一遇沖決,水行新河,舊河必淤。
若舊河仍行者,則新河不過因水勢泛漲,洩其有餘;水一消落,仍行舊河:此自然之勢也。
今武陟縣沖決河口,不過因黃、沁并長,泛濫溢漫,洩有餘之水耳;黃河之水仍舊東行。
入冬以後,水勢消落,勢必盡歸舊河;稍加堵築,即複舊矣。
獨是山東運河,隻借一線泉水;遇天道亢旱,泉源幹涸,寸步難行。
臣前任濟甯道時,會議引沁河之水以濟山東之運;後以升任,故未及行。
今歲糧船淺阻山東,将至遲誤;而黃、沁交會,忽沖一缺口,直入張秋,運河糧船盡皆抵通。
是今歲之運,賴此沖決以濟之也。
若由此修治,引之濟運,便可成萬世之利』。
越數日,接駕;蒙溫旨雲:『前所奏河務,與朕意甚合』。
又召進行宮,論河務;面奏『于黃、沁交會之際,建閘築壩,重重關鎖,使不泛濫。
一引沁由賈魯河以入濟濟運,一引沁由新決之河入張秋以濟運。
張秋東涯五空橋安放閘闆,水小則下闆引沁濟運,水大則放沁入海。
至于濟甯河之西,再建閘一座;水小則引沁濟運,水大則下闆引沁入湖。
不但糧船遄行,而臨河之田皆成膏腴矣』。
冬十月,以母病歸省;命以便道閱視河南武陟決口,如期複命。
壬寅春正月,與千叟宴,偕諸年老大臣至幹清宮謝恩,賜坐;上謂『汝等皆大臣,當仰體君心,惠愛百姓。
如張伯行為巡撫時,地方情形、米麥價值皆不時奏聞;是真能以百姓為心者也』。
十一月,聖祖升遐,公感高厚深恩,哀痛迫切;夢寐中,淚時涔涔下也。
世宗憲皇帝禦極,深知公公忠為國,又以先朝舊臣,特加眷顧,錫予每逾常格;謂公年老,事難兼攝,命專理戶部及錢法堂。
臘月二日,命同滿、漢大臣十三人至先帝梓宮前舉哀;特賜素珠一串曰:『此先帝所遺留也』。
嗣後會議大政、保舉大員,皆随親王大臣在幹清門預議。
又以公老,命由東華門騎馬至箭亭下。
尋以戶部捐納收銀非公莫能任,命與大司農田嘉谷專管其事;特恩晉正一品,追贈三代,給一品蔭生。
癸卯八月,遣官看河,因條陳河務;略曰:『國家歲漕數百萬右,全賴會通一河;而會通一河,又借汶、泗二水以濟運。
開河之始,築堽城壩以遏汶水;又借堽城閘,引汶水由洸河至濟甯濟運。
複築金口壩以遏泗水;又開金門閘,引泗水由府河至濟甯濟運。
迨其後,宋禮聽老人白英之計,築戴村壩引汶水于南旺分流濟運,遂置泗水于不問。
由是府河大半淤塞,泗河之水乃不至濟甯馬場湖而合沂水以出魯橋矣。
今宜于秋收之後人民空閑,大開府河,使泗水由金口閘入府河,至濟甯馬場湖蓄之濟運;又于泗上諸泉源大加疏浚,其逆流纡道者改之、亂石壅塞者順之、脈絡不通者浚之,務使水勢暢流,則諸泉之入湖者無窮,而所蓄必多:或轉遲為速之一法也。
至濟甯到台莊相去四百裡,其中閘将及二十座;而台莊以下至淮、黃交會之處,中間将及四百裡,并無蓄水之閘。
所以每逢天旱,台莊上下不無淺阻;宜于台莊之下、徐塘口之上建閘一座,以備蓄洩:其于河道或有補益』。
上遽命議行。
九月,遷禮部尚書,賜「禮樂名臣」四大字。
奉旨,搜閱會試遺卷。
十一月,上親郊,前三日視牲,向皆王公、大學士行之;上以命公,蓋特典也。
甲辰春二月,進「續近思錄」、「廣近思錄」、張南軒、陳克齊、陳北溪、許魯齋諸集,賜食而出。
四月,命赴阙裡緻祭崇聖祠追王至聖五代,賜涼帽、蟒服、錦鍛、珍物八種;命以便道回家省親。
六月,奉旨會議聖廟從祀;倡議以明儒羅欽順、本朝陸隴其從祀兩庑,又以宋儒張子之父張迪配享崇聖祠。
乙巳正月十六日,以疾薨于位;遺疏以崇正學、勵直臣、厚糈以養廉吏、明法以懲貪員勉。
聖上聞震悼,特遣宗臣鎮國公暨散秩大臣副都統額爾德侍衛十人賜奠茶、酒,行三叩禮。
加贈太子太保,于恤典定例外加祭一壇。
又奉上谕:『谕祭之日,大小漢堂官、給事中、禦史等官俱着齊集;出殡之日,俱着送殡』。
賜谥「清恪」,給全葬祭。
公遭逢仁聖,一德交孚。
曆官二十餘年,未嘗攜眷。
初任濟甯,随行止四人;撫閩,二十餘人;撫吳,十三人。
其日用蔬菜米麥、寸絲尺帛以至研麥磨石、曳磨之牛,皆自河南運載之官。
初至閩,官署帷帳皆錦繡、器皿悉金銀;驚問,吏以行戶鋪設對;公盡撤還之。
比移吳,先檄所屬禁陳設。
無錫令送惠泉至,受之;後聞亦派民船載送,即卻不受。
閩撫标有空糧五十名、蘇撫标有空糧八十餘名,皆前任以給家丁者;公曰:『我家人無幾,又莊農不谙弓馬,何可冒糜國饷』!悉募壯丁補之。
在朝、在外,不交一近侍之臣,不附和同官之議;不以得君而有自專之意,不以見忌而生退沮之心。
矢志以人事君,所薦引皆學問醇正、志操潔清彰彰在人耳目間者。
然初不令其人知,即子侄有問亦不答;惟特疏具薦及大庭保舉者,衆乃知之。
平日掎扼公者,在朝共事,辄推誠協恭,無纖毫芥蒂;曰:『仰荷聖明,已獲保全;何敢以私嫌廢公事乎』!治民以養為先,以教為本。
偶有災祲,即疏請緩征、赈濟、平粜并施;設常平、置社倉,以備兇荒。
所至辄建書院,臨清則有清源書院、夏鎮則有夏鎮書院、濟陽舊有書院複新之。
招來士之有文行者,相與講明聖賢乏道;公暇,辄至。
又饬州、縣各立義塾,朔、望講解「聖谕十六條」,使編氓皆知禮義。
故士民畏之如嚴師、愛之如慈父;于閩則肖公象而祠于鳌峰書院之旁,于吳則建春風亭為公祠,與總督于成龍、巡撫湯斌兩祠并峙。
總督倉場時,山東兖州府郓城縣十五州縣士民有具衣冠而來獻者,曰:『前者灉河之水當秋泛濫,淹民田不下數百萬頃。
公為濟甯道時,疏浚宏深。
使十五州縣之水皆安流由灉入運、運入海,向之壑澤,今成膏腴。
廪邱之西,五岔口纡道為患;公捐赀築堰,引水盡入灉。
士民蒙利,議立公生祠;農夫欲建于野、舟子欲建于河,久不決,乃立于五岔口。
今落成,敢獻衣冠展瞻戀意』!公歉仄再三,皆頓首固請;受之而去。
其至孝本于天性,每逢忌日,辄閉戶飲泣,不飲酒、食肉;至己生日,亦思親,不宴、不樂。
赈汶上時,一婢來領米,舉止有異。
詢之,良家女也;有婿未婚,父母亡,叔質于孔監生家。
問其價,如數償之;召婿至,給新衣,為之成婚。
四方之士及門受業者幾千人,不問貴賤、知愚,悉接以禮,諄諄示以入聖之門、為學之要。
讀書自少至老,不厭不倦;雖鞍馬舟車之上、死生危急之秋,未嘗釋卷。
嘗雲:『延平靜坐觀喜怒哀樂未發以前,朱子後來頗不以為然。
蓋佛家靜坐,此心不要用。
儒家靜坐,此心原要用,必靜坐見得道理始;與佛家有别。
但靜坐而不讀書,亦不能見道理;不如易靜坐為「居敬」而勤讀書以求道理,乃為無弊。
且子夏「博學而笃志、切問而近思」;存心之法,即在于讀書,何可懈也』!其纂述者百餘種,皆所以繼往聖而開來學:輯「道統錄」、「道統源流」,以明聖賢之宗傳;輯「伊洛淵源錄」、「伊洛淵源續錄」,以明諸儒之統緒;輯「小學集解」、「小學衍義」、「養正類編」、「養正先資」、「訓蒙詩選」,以端蒙養之教;輯「學規類編」、「學規衍義」、「程氏家塾分年日程」、「原本近思錄集解」、「續近思錄」、「廣近思錄」、「性理正宗」、「諸儒講義」,以正為學之模;輯「家規類編」、「閨中寶監」,以示修齊之範。
謂周、程、張、朱得孔、曾、思、孟之正傳,故纂「濂洛關閩書集解」以配「學」、「庸」、「語」、「孟」,名曰「後四書」,屢經進呈,欲以頒行學校;而其「語類」、「文集」,複纂述校正而刻之。
謂許、薛、胡、羅又周、程、張、朱之正傳,其「文集」及「讀書錄」、「居業錄」、「困知記」,無不選擇而刻之。
謂本朝陸稼書學朱子之學而為許、薛、胡、羅之繼起,赴閩時,特就其家訪其遺書,得「問學錄」、「讀朱随筆」、「讀禮志疑」三書,乃并其已傳之「松陽講義」、「文集」而并刻之。
他如楊龜山、謝上蔡、尹和靖、羅豫章、李延平,衍程子之派者也;張南軒、呂東萊,取資于朱子者也;黃勉齋、陳北溪、陳克齋,受學于朱子〔者也〕;真西山、熊勿軒、吳朝宗,私淑于朱子者也;有明之學得其正而不為邪說所搖者,曹月川、陳剩夫、崔後渠、魏莊渠、汪仁峰、蔡洨濱也;本朝之學宗朱子者,張楊園、汪默庵、陳确庵、陸桴亭、魏環溪、耿逸庵、熊愚齋、吳徽仲、施誠齋、諸莊甫、應潛齋、劉仁寶也:其所述作,莫不精擇而刻之。
而吳朝宗、吳徽仲、施誠齋、諸莊甫、劉仁寶皆隐居力學,世莫能知,久将淹沒不傳;公特為表章,尤見微顯闡幽之義。
公于正學奮志修明,而于陸、王之學複排擊不遺餘力。
或曰:『陸、王往矣,似不必複辨』!公曰:『陸、王往矣,今之為陸、王之學者正不乏也,是陸、王往而不往也;予安能無辨哉』!又嘗語學者曰:『今人自雲有志程、朱之學,而于陸、王不敢明辨其非;隻坐于正學,見不明耳。
所見既明,則程、朱之與陸、王,如雅鄭、朱紫,正邪截然;豈能姑恕』!然未嘗特着一書以辟之,謂『〔程〕皦之「閑辟錄」、陳清瀾之「學蔀通辨」、張武承之「王學質疑」,已盡掘其根株,學者但取而讀之,自不容于複入』。
故于三書,皆精刻以示學者。
又選「古文載道編」、「斯文正宗」、「唐宋八大家文集」,以見文之必本乎道;選「濂洛風雅」,以見詩之必本乎性情。
諸葛武侯、陸宣公、韓魏公、範文正公、司馬溫公,其功業皆有原本,刻其集以着立朝之業;文文山、謝疊山、方正學、楊椒山、楊大洪,其氣節皆足以風世,刻其集以彰緻身之義。
而石守道、海剛峰,其剛方之氣亦足興起,故亦刻行。
他若「三朝名臣言行錄」,已有定本,後經散失不完;「四書正宗」、「學易編」,僅有稿本,尚未成書;「五經大全」,意欲增删别成善本,而未有暇。
晚年詳訂「大學」,依伊川改本,移「生财有大道」五節于「亦悖而出」之下;依古本,複「邦畿」三節于「聽訟」之前;照朱子序文,改正「右經」一章。
大注博綜諸說,考證精詳;欲具摺具奏上請聖裁,而遽爾辭世,不及進呈。
此又公未竟之業也。
其所自著者則有「困學錄」二十四卷、「續困學錄」二十四卷、「正誼堂文集」四十卷、「續集」十卷、「居濟一得」五卷,又皆本于躬行心得之餘,而足以為修己誨人、緻君澤民之準。
統觀公一生之述着,規模廣大、節目精詳,所謂「析之極其精而不亂、合之極其大而無餘」者也。
而其一生之所得力,尤在朱子之書。
故嘗舉朱子三言,以定為學之則:曰居敬以立其本、窮理以緻其知、返躬以踐其實。
其言曰:『程子謂「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緻知」,至朱子又益以「返躬」之一言;至矣盡矣!蔑以加矣。
證之「尚書」之「危微精一」、「論語」之「主敬行恕、博文約禮」、「中庸」之「戒懼慎獨、擇善固執」、「孟子」之「不動心、知言養氣」,若合符節』。
此公一生學業、事功之本也。
舊史曰:公身後傳者,有桐城相國之墓志、高安相國之神道碑;而行狀,則公門人費元衡所撰也:皆未上之史館。
歲在甲申,公子師載方總督南河,而以公傳相諈诿,以備國史之采擇;餘諾之。
不一年,而河督旋卒;諾責必踐,餘不以河督卒而食言也。
公可傳者有二:事功之偉,兩相國能言之;學術之醇,費君狀最為詳晰。
餘私淑諸人,不如費君侍公十五年親炙之久;據狀以傳公文,無遺憾矣。
顧念費君不知何人着錄公門,不肯以言語媚人,可信必矣!餘不敢掠其美,其忍沒其名哉! --以上見「碑傳集」卷十七「康熙朝部院大臣(上之中)。
·勞之辨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诰授中憲大夫勞公之辨墓志銘楊瑄 公諱之辨,字書升,晚号介岩。
先世受封于東海之勞山,因以為氏;其後子孫散居他所,而浙、粵、江右最着。
元學錄公諱原誠,官崇德州,遂家于州之洲錢裡;州即今石門縣也,是為石門始遷之祖。
曆數傳,至守素公諱經,徙家縣之安邱裡,是為安邱分支之祖;公之六代祖也。
曾祖諱王事,隐居笃行。
祖考諱永嘉,明啟、祯間累官方面,有遺愛于山左,崇祀名宦。
考諱俶融,以好義聞;今祠于鄉。
兩世皆以公貴,贈中憲大夫、太仆寺卿;祖母張、高,母沈,俱贈淑人。
公幼穎敏不凡;甫就外傅,即研思劬學。
每試,辄冠曹耦。
康熙癸卯,登賢書。
甲辰,成進士;釋褐,選宏文院庶吉士。
丙午散館,改部屬。
丁未,補戶部主事;裁缺。
己酉,補故官,監督通州中南倉。
壬子,監督天津鈔關。
曆本部員外郎、禮部儀制司郎中。
乙卯,典江南鄉試。
是年冬,升山東按察司佥事,提督學政。
戊午,報滿,升布政司參議。
庚申,以才品選擇,補授貴州糧驿道。
甲子,升廣東廣南韶道按察司副使;旋以京卿内擢。
乙醜,補通政司參議。
曆左參議、兵部督捕左理事官、左右通政;遭家艱,起複者再:積十六年。
庚辰,遷太仆寺卿。
癸未,奉命祭告畿内曆代帝王陵寝。
是歲,遷太常寺卿。
甲申,遷大理寺卿。
乙酉,左官順天府丞,複曆左右通政。
丁亥,擢都察院左佥都禦史。
戊子,晉左副都禦史;未及兩月,以言事罷歸。
癸巳春,特恩複職。
階自承德郎至中憲大夫,凡受诰敕賜錦緞表裡者四、禦書者一、禦制「詩集」者一、「墨刻孝經」者一、「古文淵監」者一,宴幹清宮、瀛台、暢春苑者各一,賜茶飯、鮮魚、小菜于熱河行宮者一,賜寶硯者再,人葠、西番葡萄、松花江魚者各一:此公先後曆官之概也。
初,公自詞林出官郎署,或疑其不屑簿書;而公恪修職業,以廉辦聞。
典江南試,精白一心,甄拔寒畯。
其取甲科至大官者,項背相望;以瑄不肖,亦獲出大賢之門,與承提命焉。
視學山左,一如其在江南者,校閱恒至丙夜。
凡經公賞譏者,盡蔚然華國選;而黜落者,亦無不恧焉心服。
時捐輸令下,歲、科試所取士,視舊額率減四之三。
士之有文而限于額者,公則諄谕獎勸。
又嚴禁耗羨以鼓舞之,用是趨事者衆。
蓋樂育人材之意,即寓于率循功令中矣。
事既竣,輿頌翕然;而撫軍僅以稱職疏聞。
都憲魏敏果公素持清議,特疏薦公,稱為「雞群之鶴、中流之柱」,應内擢矣;而部議如東撫疏,平叙;公不校也。
其理糧驿于黔也,大兵既入黔境,軍機奏報,郵符旁午;時雖開捐馬之例,而道路險遠、艱澀萬狀,莫有應者。
自鎮遠以西,無一驿、一馬,公蹔借各标營馬供用;又請司庫銀萬兩購買,俟捐輸漸集,然後以馬還标營、銀還司庫。
一轉移間,而貴陽上下二十六驿馬俱足用,塘報無稽矣。
黔地山多田少,素不産米;而大兵所至,供億浩繁。
先是,督饷閣部會同偏、黔二撫疏請令湖南運米供支,得俞旨矣;計自鎮遠至貴陽置塘十四,每塘用夫五百名,每夫擔米五鬥,每日額運米二百五十石,皆以府正佐官董之。
公叱馭而前,目擊沿途夫役苦累,知楚運之必不能給饷;既至貴陽,括賊遺米得七千餘石,複百計招徕附近民苗販載入城,優其值償之,以補楚運之不足。
如是者又月餘,黔撫深以庚癸為憂,複與閣部會題,請于湖北各府派夫三千名協濟。
疏已發,公抗言『湖南運米,夫役逃避,官吏參革。
若仍令轉運,不運誤、即運亦誤;若另派湖北協運,湖南累、湖北更累。
不若黔省自行采買便。
倘有違誤,請以身當之』!聞者鹹為咋舌,而公自任益力。
即閣部諸公不能易也,亟以聞之朝;如所議行。
公晝夜拮據,多方采辦人;而大兵遂進滇界,供支無匮。
其楚運之已至鎮遠者,則留貯以給大兵凱旋之需;人不勞而事集,舉江、湘、辰、沅之境,胥慶更生矣。
平、大、黔、威四府,舊為水西安氏世業;康熙六年,始改設流官,額征秋糧四萬石充鎮、協兵饷。
兵燹後,民逃田荒;公檄四郡守履畝察勘,缺額糧二萬有奇,遂詳請撫軍入告。
撫軍再疏保題,複遣大臣核實,蠲如所請之數;而四郡民苗帖若衽席矣。
當是時,兵威霆震,勢如破竹。
然以十萬之衆待哺于數千裡外,又必泝洄灘、梯重嶺而後至,故難钜之任不在乎進取而在饋運。
運不給,則病在黔與滇;給運而責之楚,則幹戈饑馑之餘,且有魚駭麇竄之患,而病并中于楚。
公精心密畫,隻手運籌,訖使士飽馬騰,滇、黔蕩定而楚亦不至重困;此豈督師武臣所可潔量論功者哉! 其治嶺南,平旗民之訟、清蚬塘之界、戢委弁之橫行、懲劣衿之武斷,皆次第整饬。
而舶商因嶴夷演炮,誤觸其船,遂以「劫貨傷人」訟;公峻卻夷饋,平情折獄,止令嶴夷稍償修艌之費而坐商誣告。
商夷胥服,傳述都下為美談。
莅事甫五月,而内擢報至。
方公之未抵粵也,以黔中承估鐵索橋察處镌級留新任,例不開列;上越廷推而用公,蓋成勞懋績在簡注中者素矣。
其後回翔卿寺,雖循資序遷,而公輔之望恒歸之。
既總内台,未嘗毛舉鸷擊為事;而于朝常國是之大者,必竭誠獻替,昌言無隐。
戊子正月,江、浙米價騰貴,貧民艱食;公疏言:『水旱災傷,亦地方常有之事。
縱遭歲歉,何至價值驟騰!揆厥所由,皆内地之收成本儉而外洋之搬運無窮;奸商惟利是趨,官弁未必不從中賣放:所以米日少而價日增也。
查康熙二十二、三年間,台灣等處盡入版圖,許商人出洋貿易;專設海關,以董稅務。
臣愚以為天下事勢,當權其大小輕重。
以目前論,通商之利小而妨農之害大,海疆之防重而關市之察輕。
如沿海居民小船捕魚無庸置議外,惟是出洋大舶,奸弊叢生,難以究诘。
臣請蹔嚴海禁:現在出洋之船,俟其歸時收泊内地;未出洋之船,一概停其往來貿易。
魚船雜稅,仍聽地方官照額征收;似乎海關亦可蹔撤也』。
疏下部議:着令出海商船攜帶糧食以五十石為準,違者禁;而海關仍舊。
後二年,海疆有小弗靖,至遣江、浙、閩三省重臣會師搜剿,然後遺孽就擒;益信老成謀國,能灼見未形也。
是秋,上以各省漕糧截留數多,慮太倉之粟不敷舊額,特谕大臣議以半米、半銀給發八旗秋冬二季官俸兵糧。
令初下而市價驟昂,民情惶擾。
公疏言:『半米、半銀之議,所以為太倉積貯計也。
但八旗禁旅數口嗷嗷,罔不藉倉糧瞻養家口;多者可自給而無虞,少者可轉售而得價。
且部門數百萬戶家無擔石,全望八旗粜賣餘米,以為朝夕之需;故價值均平、無甚貴賤,旗、民兩利。
今半米、半銀之例一定,市儈奸商借端罔利,每米一石長價五、六錢,且早晚不等。
竊恐太倉之米不全給,則旗下必有籴米以補其不足之憂;八旗之米無赢餘,則民間必有挾金而不能易米之患。
冬月祁寒,萬難度日。
臣愚以為照舊全支本色,乃旗、民兩利之道』。
上深然之。
定例:凡台谏奏疏,下閣翻譯率三日,進呈取旨又三日。
是日,辰刻奏下,巳刻即傳谕譯進;申刻捧入,即下部速議允行。
于此,見公有用之學足以福國庇民,而大聖人從善轉團之盛美為卓絕千古已。
他如請補京堂有疏及先官府丞時請增場中号舍、定納卷限期、添彌封所官、申貼卷條例各有疏,悉巳見諸施行。
其一、二密奏,公未嘗出以示人,人亦無由知。
而公竟以是歲十二月八日得罪,拜杖出國門矣。
瀕行,瑄追送廣渠門外,淚丸瀾不能止;公語瑄曰:『我輩讀書入仕,此身巳非己有;今得歸正首邱,君恩厚矣。
爾何效兒女子涕泣為』!瑄拜受命而别。
大臣自靖、自獻,初何嘗以榮辱禍福介于其中哉!卒之,聖主監其純誠、舉朝推為完節,保全愛護,恩禮始終;于戲!可謂盛矣。
公揚曆中外,所至有聲;而論者尤以公之建言、籌饷,事更難而功更偉雲。
公孝友天植,事兩尊人烝烝孺慕,至老不衰;喪葬無違禮。
待宗黨親串,情誼周浃;與人交,久而弗渝。
泛愛所及,無問親疏;間有負公者,遇之如故。
桑梓便利,事必率先肩任,雖典衣縮食不惜。
而取與、義利之閑,嶄然不苟:其和而介如此。
生平着述甚富;其授梓者,有「靜觀堂詩文集」若幹卷、「奏疏」一卷、「四書大小題」、「詩經制藝」各一卷、「年譜」二卷。
而尤喜為小題文,當山左試士,日端坐縧帷中,濡筆伸紙,數藝立就;及家塾課經,辄為之:今所傳「介岩百篇稿」是也。
體素強,無疾;年既高,視聽、步履不異少壯。
甲午春,猶能渡海陟補陀,虔祝萬壽;見者歎羨。
夏杪,染河魚之疾;八月,增劇。
手繕遺疏成,處分後事。
九月朔,晨興,具朝服望阙行禮,複扶詣家祠展拜。
神氣正定,脫然而化;實是月之旬有三日也。
距生明崇祯己卯三月二十五日,享年七十又六。
配胡淑人,清溪華望;與公俪德相莊者五十餘年,奉侍尊章、撫育子姓,采蘋之孝養、鳲鸠之均愛,兼而有之。
累封淑人,先公五年卒。
子二:長啟銑,監生,原任廣西上思州知州。
次啟铿,歲貢生,教習,候補知縣;嗣世父之森後。
女四。
孫三:克濟、觀河、觀瀾;降服孫一,觀海。
孫女八。
當胡淑人之卒也,既定窆于五河泾之原;今孤子啟銑蔔于丙申十月初一日将奉公合葬,而以遺命屬瑄銘諸幽竁。
瑄沐誨植者四十年,于公言行、政績,知之為詳;何敢以弇陋辭!謹撮其大者書之,而系以銘曰:世道升降,系乎正人;撐扶元氣,河嶽星辰。
公賦異禀,豐骨嶙峋;文章勳閥,炳炳麟麟。
忠必緻身,仁能生勇;青蒲伏奏,殿廷震悚。
苟利國家,遑惜頂踵;遭逢聖明,勿替恩寵。
懦夫以立,薄俗以敦;公雖往矣,不亡者存。
五河之阜,松柏丸丸;雲車陟降,色正芒寒。
--見「碑傳集」卷二十「康熙朝部院大臣」(下之中)。
·馮協一 中憲大夫福建台灣府知府馮君協一墓志銘趙執信 益都故台灣太守退庵馮君葬于縣城南雲門山西,同郡趙執信為之志曰: 君諱協一,字躬暨,退庵、其晚所自号;太子太傳、文華殿大學士兼刑部尚書馮文毅公之第三子也。
其先世,以文獻為北海推重(具在「明史」及「青州府志」)。
妣曰一品夫人房太君;慈母穆恭人,以君得贈。
君幼育京邸,聰敏着聞。
長工文筆;應順天試一不售,語人曰:『丈夫貴自表見,胡争此區區者為』!因随例谒選人。
初授浙江紹興府同知,賊巢也。
其役卒率與賊通;君按其罪,盡逐之,更募健者充替而重為賞罰格。
不旬月,威令大行,摘發如神。
有數人夜聚孤村,塗面将出;健卒奄至,擒之,論如法。
盜駭散,境内無警。
攝山陰令,漕糧歲通日積,邑大姓陰主之,有俞某者隸撫台仗下久,共為奸利;君方據案責問,催征吏某闌入為吏解,抗聲引撫台以自雄。
君曰:『隸何敢然』!趣執之,左右莫前;君怒,自起捽之階下,予大杖數十。
即日渡江訴,撫台則摘隸畀君;君枷着街中,令曰:『糧完免死』!逋者懼相牽,率兩月畢輸。
兩台才之,舉卓異。
擢江西廣信知府,治上饒縣。
兵燹之餘,版籍亡缺,田賦淆亂,占田多者漏其賦,賦半屬無田者,積負十萬有奇;逃亡相繼,無所責償。
君欲用清丈法與更始,而期未屆堅請于上官,許焉。
君命先疏見田,其無賦之田聽自首,首後起科,不咎既往;更隐漏者,置重律。
頃之,田盡出。
君遍曆田所量之,使與賦協,定為新籍;悉刊去有賦無田者姓名。
會恩赦下,逋賦盡蠲;公私大快,頌歸于君。
遷将及矣,而文毅公薨于裡第;君聞訃亟發。
其民閉城門遮留之,良久乃行;傾城出送,涕泣奔走者累日。
既抵家,長兄病笃;君獨任大事,繁細始終,一不他诿。
禮成物備,聞于海岱間。
服阕,補廣東廣州知府。
粵之首郡經逆亂盤踞,人懷疑貳;君智馭而德綏之,驟得民和。
屬縣相沿,歲派數千金納之令為顧役直,不問其出入,号曰「均平」;非功令也。
君嚴禁絕之。
巡撫蕭公永藻,素清峻,于屬吏中獨器重君,每有委任;一守藩司、兩攝轉運,鹹着聲績。
連州生猺作亂,至煩禁旅;君獻四策于制府,用之,俄而大定。
兩台稔其幹略,合疏請用為雷瓊道;部格不行。
後以小誤,镌級去官;士官惜焉。
家居,笃于内行;敦倫睦族,戚黨歸心。
尋入都,複所镌級,再補福建汀州知府。
汀士不知學,君創書院,資生徒講誦其中,親課其文藝;由是,始有科第。
甯化縣武生曹祖幹者,聚族一村,性并犷悍;祖幹與其四子尤兇狡,倚衆橫行,陰蓄異志。
其人四出誘結奸民,乘歲旱,遂大肆劫掠,張旗幟、焚村落,勢洶洶,鄰邑無賴蜂起應之;甯化戒嚴。
君聞之,詣鎮将,謀發兵出不意,易撲滅也;将猶豫,君以危語挾之。
乃夜出三百人,君人犒一金,令疾馳;猝至,祖幹遑急奔迸,并其子及兇渠數輩匿深山中。
其黨散處者數百人,皆銷聲滅影,無敢枝梧;遂不戰而平。
更懸重賞,募生緻祖幹等。
有樵人自言知其匿處,鎮卒易服為村甿狀,随入掩之,盡擒以出,會訊具狀。
君則遣吏往亂許,宣言曰:『爾曹無恐!罪已定矣,數人而已』。
聞者潛自安。
既而按誅祖幹父子及同匿者,餘一無問。
上官推君首功,欲上聞。
時方清晏,諱言兵革;亂既消弭,不複敢張皇其事。
君患重聽,又妨奏對,僅載其勳勞于海隅黎庶之口已矣。
君引疾,請謝事;兩台不許,反調之知台灣府。
君航海遇風,危而獲濟,于是自号退庵雲。
因俗濟和,化行徼外。
前守創例:民成丁以上者,每名歲入銀于府為船政需;君曰:『是又「均平」也』!亟除之。
恒巡行屬邑,宣布朝廷威德,使民谙法令、習禮讓,華風郁然。
居二載,重聽愈甚,聽斷多誤;況未有子,退志遂決。
申前請至于數四,經歲不移,乃得歸。
抵吳留止,子願生焉;然歲必一還青州理家政。
内行敦睦,有加于昔。
族雖疏屬,必時其吉兇、緩急,量為拯濟,不待求請;弟侄中落者,屢周之,無倦色。
揚州守蕭先公之塚孫,浪迹江淮以殁,其故同僚挾詐,欲傾其赀不得,則訟之撫台。
望君為區畫,因并誣君;達于制府,紛糅不已。
君從容置辯,事狀分明,不可奪。
而蕭長子又異及君季弟顒孚先後被誣陷,益都令訊治頗急。
南北構難,君悉力撐拄;奔命往複數年,始獲甯息。
人鹹謂『微君,則文毅公之緒墜矣』! 年七十,盡室北返。
城東三裡,先公所授莊,是宋王沂公别墅;君于其中作池亭,恣閑适樂而忘老。
于其外自營生圹成,繼室吳恭人适卒,則引前卒元配徐恭人之柩同窆而水見;顧願曰:『後當改蔔』!未幾,君無疾下世。
願得今兆,以禮安君;遷祔二母,遵治命也。
君生于順治辛醜八月十日,卒于乾隆丁巳十月二日,得年七十有七。
又明年(己未)十月三十日,而葬兩恭人。
家世才德并子女婚嫁,具願所述中;茲略焉。
餘與君少通世講、終締婚姻,衰耄愈親,情逾同氣。
君遺詩,餘序之;墓門之文,其何忍以不為;況願勤請。
爰系之以銘曰:世韋、平學,埒龔、黃績;惠治威行,嶺延海溢。
才逾于位,德稱其年;剛柔交克,邦家無怨。
和鳴應蔔,光耀孫子;保于雲門,以昌厥嗣。
--見碑傳集卷九十九「康熙朝守令」(下之下)。
·陳璸 追授禮部尚書署閩浙總督福建巡撫清端陳公璸傳 陳清端公傳 福建台灣府台灣縣邑侯陳公功德碑記 升授偏沅巡撫都察院台廈道陳公去思碑 追授禮部尚書署閩浙總督福建巡撫清端陳公璸傳吳蘭修 陳璸,字文煥,号眉川;海康人。
幼穎異,好學;為人清介簡重。
康熙癸酉,登賢書。
甲戌,成進士(「府志」),授福建古田令。
以才能,調台灣。
有惠政:貧民渡海謀生,苦船丁要索;禁革之(見任蘭枝「南樓文集」)。
四十二年行取,授刑部主事;遷本部員外郎,又遷郎中。
四十八年,充會試同考官;出任四川提學道。
聖祖仁皇帝誡饬四川官員加派恣肆,谕及璸任學道操守清廉。
福建巡撫張伯行奏請以璸為台灣廈門道,上從之(「舟車聞見錄」)。
道臣兼理學校,璸至以興化易俗為先;鼎新學宮、建朱子專祠,示諸生以正學,勤宣聖谕,海外蒸然向化。
時吏治少媮,璸率之以廉,衣禦布素、食無兼味;所屬憚之,治績甚着。
五十三年,超擢偏阮巡撫。
入見,聖祖目之曰:『此苦行老僧,國家之瑞也』(見「南樓集」)!至撫閩疏言防海之法,謂『台、廈海防與沿海不同,沿海之賊在突犯内境,台、廈海賊乃剽掠海中。
自廈門出港同為商船,而劫商船者,即同出港之商船也。
在港時,某商之貨物、銀兩探聽既真,本船又有引線之人;一至洋中,易如探囊取物。
故台、廈防海,必定會哨之期、申護送之令、取連環之保。
今水師哨船「書某營某哨」于旗上,每月會哨一次,彼此交旗為驗。
如提标水哨至澎湖交旗、澎湖至台協交旗,俱送台灣鎮驗;台協水哨至澎湖交旗、澎湖水哨至廈門交旗,俱送提督驗。
若無哨旗交驗,即取某營官職名;某月海洋有失事,則取巡哨官職名:則會哨之法行矣。
廈門至澎湖商船不宜零星放行,候風信順利,齊放二、三十船。
台、廈兩汛各撥哨船三、四護送至澎湖交代,各取「某日護送商船自某汛出港、至某汛并無疏虞」甘結,按月護送督、撫衙;如無印信甘結,即以官船職名申報:則護送之法行矣。
商船二、三十同出港時,把口官逐一點明各船貨物、搭客及器械填單,取各船連環保;若遇賊必首尾相救,不救,即以通同行劫論:則連環保之法行矣』。
疏下部議,以「防海已有定例,所奏繁瑣難行」議覆;上是璸所奏,如所請行。
是年,兼攝閩浙總督。
五十六年,卒于官;年六十有三。
追授禮部尚書,凡祭葬、立碑與谥皆照尚書例,并蔭一子入監讀書;尋賜谥「清端」。
廣東巡撫楊宗臣以璸子居隆、居誠并舉人,請蔭孫子溫;部議從之(「舟車聞見錄」)。
璸為張伯行所薦,稱天下清官。
其撫閩,與伯行相後先;伯行清慎而性多凝滞,璸易之以簡易。
初,雷之東有洋田萬頃,堤岸水閘為海潮沖激,日就圮壞;璸常憂之。
及官巡撫,遂請修築;聖祖下其議,因鸠工興築,海、遂二邑蒙其利焉(見「南樓集」)。
乾隆六年,恩賜其孫陳子良舉人。
十三年,以原蔭之陳子溫未仕而故,允部議補蔭璸孫陳子恭;授刑部員外,遷郎中,出任知府(「舟車聞見錄」)。
陳清端公傳賀代伯 陳璸,号眉川;海康人。
康熙甲戌進士,起家古田令,調台灣令。
行取入都,督四川學。
調台灣道,旋撫閩,薨于官。
贈禮部尚書,谥「清端」。
公清操絕俗,自奉尤菲;蓋草具粗粝,日啖姜少許而已。
而特捐置學田,瞻諸生焉。
增書院學舍,聘蔡文勤太傅主講;以太傅所着「學約」下各府州、縣,九郡之英萃于一堂。
蓋書院于是始有主講,肄業生加多焉。
初令台灣,引諸生考校,教以立品敦倫;夜躬巡,聞讀書聲,則重獎之。
其勤教化以厚風俗,蓋素然也。
既薨,士奉主祀院祠。
政迹具府、省「名宦傳」。
福建台灣府台灣縣邑侯陳公功德碑記張雄 古稱吏治尚矣,召父、杜母,昭垂史策;豈求之今,果無其人欤!良以士君子讀書懷古,侈談經濟;及一行作吏,辄忘素抱者多也。
若我大邑侯陳公,毓秀于英靈,壯年掇巍科、重橤榜,不以富貴撄心、不以仕宦棄學。
當其制錦古田也,政績彰彰,亦既孔迩興歌,父母鹹戴矣。
方今聖天子勵精圖治,車書大一統之模,聲教遵四訖之休;而于親民作牧縣令之選,尤慎且重。
壬午春,台令告缺;督、撫喜公廉能為最,上其事于朝,得改古田之任而調台焉。
夫台新辟海宇,登版圖者方二十餘載;環大海而阻巨洋,舟車幅辏、番民雜處,治人、治法相需甚亟焉。
公至之日,以興賢育才、勸相農桑為先;興利欲滋,去弊務盡。
不憚煩劇之勞,寓撫字于催科;故案無留牍,而野不苦追呼。
去歲秋成失稔,雨澤違時。
抱己饑己溺之痛,開倉赈恤,民賴以生;竭誠緻禱,甘霖立應。
且按期課士,而文風為之丕變。
絕苞苴、杜請托,被絮飲蘖,安之若素。
要皆秉性廉明,長才碩學,始能忠國愛民,治行可風;方古循良之吏,其又何歉焉!于是台之父老頌公之功、感公之德,鹹忻欣然不惜波濤之苦,相與渡海東來,扶杖至止;懇懇為餘言,惟恐上考榮遷,不得長蒙其治化。
預拟匍陳上憲,冀遂借寇之願;屬餘數言以紀,而勒之貞珉于不泯。
餘思縣有神君,百裡稱平;公之治一邑者如是,他日立朝端、宰天下,亦當如是矣。
然則公之功,不可沒;公之德,不可忘。
餘偷息梓田,竊被鄰治之光;不揣固陋,妄徇父老之請,不覺樂紀其盛,見海邑岩疆得之宏猷碩畫,寬猛相濟、張弛得宜,自鳴能琴奏績,治登上理,垂勳名于永久,以為後之膺民社者法也。
公諱璸,号眉川;甲戌進士,雷州府海康縣人。
一、開倉救兇,活命數萬。
一、詳豁水丁,恤窮民數萬。
一、征額銀祭丁及各祀壇,不費民财。
一、賦粟,聽民自執斛蓋。
一、平戥完饷。
一、捐俸修整道、府、縣衙署,不費民财、民力。
一、革去污史蠹役。
一、尊師重道,捐俸建立明倫堂,不費民财、民力。
一、捐俸築蓋倉廒,不費民财、民力。
一、革去徭役雜費,不費民财、民力。
康熙四十二年十二月,十五裡、一莊子民公立。
升授偏沅巡撫都察院台廈道陳公去思碑 公諱某,号某;粵東雷之海康人也。
性廉潔,甘淡泊;所學以程、朱為宗,非聖賢之書不讀。
由甲戌名進士,出宰古田;即以廉能,改調台邑。
渡海以來,美政相續;聖天子嘉厥丕績,不俟秩滿,擢入秋曹。
台人士轅扳轍卧,不遂借寇;公亦怏怏登舟,以作興吾台者猶未備也。
時勒石志德,以永膽依;過其下者,鹹歎慕仰企!複乃天從人願,中丞張公以吳撫系念海疆,薦公巡宣島外;時公督學川省,破格允從。
莅台之日,歡聲騰沸,遍道聚迎;婦女、兒童,亦識為司馬相公複來也。
不特民喜,公易喜甚;以前所未得自便者,令可一意舉行。
視事之後,即厘剔積弊數十端;巨奸豪蠹,斂迹遠竄。
凡有便于民者,不動聲色,煥然一新。
數年來,台民樂樂利利于堯天、舜日中者,孰非公之賜乎!碑短政多,難以枚舉。
其最切者,如建社倉以備旱災,曆郊原而詢疾苦;甲午歲饑,減驺從,單騎履田間灑勘,或為請蠲、或為緩征;至于街坊市肆,貿易雜夥,而供億無聞:公之于民也,至矣!建學、設塾,宗祀先賢;親詣黉宮,講明絕學;環諸生童子于旁,示以作文關鈕:公之于士也,至矣!嚴部伍、申紀律,戶籍虛者補之、苦樂偏者均之;未嘗以細微之事,役使行間:公之于兵也,亦至矣!乃其自奉甚薄,菜蔬之外,無餘物。
官庀所入,饒有餘資;公惟取以修建郡邑文廟、啟聖、文公、文昌、名宦諸祠及祀典所載如社稷壇祭,餘俱封儲府庫;雖以萬計,淡如也。
且其勞于事也,雞鳴而起,夜分不寐,連餐旰食。
愛公者屢以意請,而公不答;蓋知謀國而不知營家、知恤民而不知愛身,其天性然也。
台例:三年即遷;公自庚寅莅台、癸巳秩滿,台人士蜂擁蟻附,詣各上憲懇留;疏奏得請,民呼萬歲。
天子特擢公開府湖南,聞報日,阖郡悲喜交集:喜則喜公異典超升為古來所未有,而悲則私惜其去也。
斯行也,不敢複仰扳轅計。
群道公為九重特識,不日爰立作相,将來坐廟廊、理天下,島外雖遙,呼吸相通;公雖去,公實未嘗去也。
郡人戴公者誠、思公者切,其豎斯石重志公德,命曰「斯石可泐,公德不朽」! --以上見「碑傳集」卷六十八「康熙朝督撫」(下之下)。
·陳汝鹹 大理寺少卿陳公汝鹹墓志銘 大理悔廬陳公神道碑銘 大理寺少卿陳公汝鹹墓志銘蔡世遠 有學術而後有治功,學術陋則治功卑。
出宰州縣,則為俗吏;入為卿士,則如贅疣。
居位愈高,刺譏愈大。
儒者之學小用、大用,宰一邑與治天下,無二道也。
吾師四民陳公,以康熙丙子歲由翰林出宰漳浦,調南靖;入為刑部曹,晉台中,莅曆大理寺少卿,奉使秦中以卒。
其孤本醇,以書來請銘;世遠受知深,亦知公最深,故不敢辭。
公諱汝鹹,字莘學,号心齋。
先世自青州徒家鄞,世有聞人。
傳十二世至怡庭公,諱錫嘏,字介眉,有學行,天下無不知有介眉先生。
是時浙東多學者,萬季野以史學名、李杲堂以古文名,介眉先生則以經學名。
由康熙乙卯解元,中丙辰進士,曆官編修;生四子,公其次也。
公自少穎異,通經、史。
長侍怡庭公,從黃梨洲先生講經,已知其要領,文采氣岸高一世。
登戊午賢書,辛未成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改知福建漳浦縣。
公憤俗吏一切補苴苟且之治。
邑多詞訟,胥役撄民錢如囊取;公于小事令鄉族調處,大者用紙皂如期至,剖晰如流。
閩俗輕生,因谇語争競,食惡草、懸梁、服鹵以破人家;官役因之,株及鄉族。
公令死者親屬收斂,餘無所問。
賦役為一縣大政,公慨然曰:『吾當為漳浦立百世之利』!舊時族有戶長、地丁,藉以征納;強弱有後先之弊,黠者緣為奸。
公定三百畝為一戶,令民各具親供,計實産自立征戶;糧多者為戶長,以次輪催,丁亦如之:催科不擾而國賦早完。
又念鄉邑民居保分有大小,則奸匪易匿,公務有不均之歎;定二百家為一保,畫一平均,至今賴之。
延文醇行潔者為義學師,月朔、望課古今文詩賦,榜其高下;初三、十八日萃一邑之秀于明倫堂講「五經」、「性理」,擇諸生輪
公毀其祠,佥謂『前任遲太守以此獲罪,竟卒于官』!公曰:『此偶值耳』!不為止。
即改其祠為義塾,以祀朱子。
省城多尼,皆買貧家女髡之,号「佛子」,盈千累百,所為弗可問。
公悉令所親贖回匹配;貧不能贖者,為設法以出之。
台灣兵跋扈難制,稍不遂欲,即登山鼓噪,要挾官長;公謂『為首倡亂之人,平日必多不法,可以他事除之,煽誘自絕』。
鎮臣如公教,已後無敢譁者。
初,聖祖谕大學士:『張伯行居官清正,江南重地,宜移撫』。
李光地奏:『閩省近方有起色,須留整頓一、二年』!張玉書奏:『江南頻歲災祲,民不聊生;非此人不可』。
聖祖笑曰:『汝兩人不必争,朕為天下總計,當慎簡一人以畀汝閩』。
遂有移撫江蘇之命,并許馳驿往。
士民攀留不及,皆呼号如失怙恃。
時兩江總督噶禮大張威福,甫莅任,即奏罷撫藩,人人不寒而栗。
公至吳,即檄禁屬員饋送,延訪地方利弊。
時準、楊連年荒歉,軍民乏食;疏請海、高等十三州縣、徐州一衛發帑赈濟。
又以江蘇等屬帶征災漕,請分年帶征以纾民困。
皆蒙俞允。
又奏動藩庫銀三萬兩,買米減價平粜;疏發即行。
絕漕弊、禁重耗、省差擾,民困以蘇。
又以俗尚奢侈,嚴行禁絕。
時蘇守陳鵬年、司臬焦映漢、糧道臧大受皆廉謹奉職,總督率以不便于己,摭事劾去之。
是夏,赴常州熱審,多所平反。
辄與總督每事違異,郁郁不得志,以病乞休;不許,乃強起視事。
江南澤國,農田全資水利;時閘堰廢壞,詳考修整,以資蓄洩。
海禁縱弛,米價踴貴;嚴行禁絕而内地米多,民不艱食。
辛卯秋,趙晉典試江南,與總督交通關節;榜發譁然,蘇郡士子舁财神入文廟。
正考官左必蕃不自安,具疏奏聞;公亦據實陳奏,上命近臣出按其事。
公偕總督暨安徽巡撫會鞫,督臣持其事,使臣蓄縮不敢問,匝月不得定案。
明年春正月,公劾督臣抗旨欺君、營私壞法,請正國典以彰公論;疏上,總督聞之,密購疏稿,捏款讦參,星夜馳奏。
上命俱解任,交審事大臣一并審明。
部文未下,公又上「瀝陳被誣始末」之疏,以證督臣之誣奏。
使者疊審,皆歸曲于公,應革職治罪;噶禮免議。
奉特旨:『尚書穆和倫、張廷樞再往澈底審明』。
審如前,公仍革職。
上不從所請,以公為天下清官第一,複命九卿、翰詹、科道議;特旨留公任,而黜噶禮。
方公之解職也,百姓罷市撤業幾數萬人,團集公館,哭聲殷揚城,且欲相率赴京叩阍;公慰谕再三,環泣不肯退。
姑蘇等郡,相繼報罷市者紛紛。
翌日,維揚士民扶老攜幼,具果蔬至公館以獻,公辭不受;皆泣曰:『公在任,止飲吳江一杯水;今将去,子民一點心不可卻也』!不得已,取腐一塊、菜一束。
遠近饋饷者,皆委地而去。
審畢,将回姑蘇,行有日矣;揚城士民慮途中不可測,數萬人謀集江幹護行。
公聞,越數日,五更登舟,比天明已渡江;百姓追送不及,悒怏而返。
至蘇,寓楓橋,士民雲集獻果蔬如在揚時。
秋七月,複赴揚聽審。
回蘇時,比戶焚香遮道,自楓橋至葑門二十餘裡,擁塞不可行。
及聞公複任,士民歡忭,呼「萬歲」者無萬數,行數千裡詣阙跪香進疏,願各減年壽一歲祝添聖壽萬年;上聞大悅。
而福建全省士民,始則奔号呼籲,繼而頌皇恩、祝聖壽者與江蘇不謀而合。
自是,公名益顯;雖嘗持論與公為異同者,莫不傾心折節,直聲浩氣震天下。
癸巳春三月,恩诏複原職;旋進「濂洛關閩集解」。
鎮江戰艦與民船無别,戰船或私借入洋貿易,還以民船充數;九月,奉旨會驗,因條陳海洋船隻分别營哨、商漁,盡編号數。
甲午正月,奏免揚州落地之稅;謂『各商貨物已于揚關輸鈔,入城複征落地稅銀,似屬重科。
臣衙門舊有鹽課陋規二萬兩,臣在任五年,絲毫不取,為鹽商節省十萬;衆商願于經費項下代捐稅銀每年一千二百兩,免商民無窮之累』。
奉旨俞允。
吳中向無書院,擇府學中隙地建紫陽書院,講貫課士之法,略與閩同;士風丕變,斂華就實。
吳地濱海,奸商下洋勾引匪類,出入無忌,為東南隐憂;公特嚴海禁,有犯必懲。
有張元隆、張令濤、李崇禦等案,鹹為巨蠹把持,屢饬不結;上命大臣駐鎮江審理,劾公以狂妄自矜。
疏凡六上,上不得已,允之。
時公因熱審赴常州,令藩司于舟中解绶去,遣遊擊房世澤伴送至鎮江,看守于城隍廟;夜分問供,多方摧折。
所供不合,脅公幕下客代書,竟拟重辟。
門人子弟聞難來訊,呼籲無門,生死不可測。
公處之怡然,讀書晝夜無間;為子侄講說,積講義二十餘篇。
又向輯「四書正宗」、「學易編」皆未成書,續為編輯。
居潤州半載,體加充、色加睟焉。
奏上,聖祖不允所拟,而令使臣同公入京。
仲冬二日,渡江;至維揚,父老數千人焚香拜,岸上士民夾兩岸随舟而行,四十裡不絕。
越月,過邵伯、高郵,皆有儒冠、儒服沿河頓首者。
至淮安,河督迎會,見舟将壞;大驚;為易舟。
伴送官同知胡某,佥人也;莫夜趣渡黃河。
細雨方霏,同雲如墨,濤瀾洶急;從舟傾覆,公以河督所易舟先濟,得免。
至夏鎮書院,諸生候于河次,揮淚而别。
抵京,公欲赴暢春苑陛見,使臣弗許,委官看守于吏部公署。
上命使臣同公陛見,上曰:『他原無罪』。
又曰:『此人朕還用之;當用于有錢糧衙門』。
明日,召對于幹清宮,命于南書房行走。
臘月朔,命講「民可使由之」一章;越日,又命講「太極圖說」。
尋奉特旨,署總督倉場侍郎。
時秋成稍歉,奉谕同戶部酌議平粜,奏發倉米二萬石;奉命發倉赈濟順天、永平二府,親往巡察。
至永平,與守謝賜履講社倉之法,令勸所屬捐輸積貯。
本朱子法,條酌十六款奏上。
丁酉秋七月,條奏餘米摺;其略雲:『臣查紅斛進倉,每石原多二鬥五升。
今該倉書攢止報一石一鬥四升四合九勺四杪,其餘隐匿不報。
通漕合算,歲三十餘萬。
此項謂之「飛米」,俗所謂「飛毂辘子」是也。
外又有長米二、三十萬石,曰「旗丁交剩餘米」。
或令旗丁領出,謂之「照米」,俗所謂「出黑檔子」也;或令旗丁賣與他人,謂之「買餘抵補」。
倉場之弊甚多,此其大者。
故特奏之』。
又奏『每年收米、放米,該剩餘米一百餘萬石;請建新廒百座』。
八月,為順天鄉試正考官。
時方收糧通州,不與開列;特召入闱,蓋異數也。
庚子十月,奉旨管理錢法。
旋補授戶部右侍郎,兼管倉場總督事。
辛醜春,總裁會試。
秋七月,河南馬營口決,上命河南人知河務者具奏;公摺奏曰:『臣籍隸儀封,去黃河三裡;故黃水之性,最為留心。
蓋黃水不兩行,若有兩條河,水行一條,必淤一條。
故一遇沖決,水行新河,舊河必淤。
若舊河仍行者,則新河不過因水勢泛漲,洩其有餘;水一消落,仍行舊河:此自然之勢也。
今武陟縣沖決河口,不過因黃、沁并長,泛濫溢漫,洩有餘之水耳;黃河之水仍舊東行。
入冬以後,水勢消落,勢必盡歸舊河;稍加堵築,即複舊矣。
獨是山東運河,隻借一線泉水;遇天道亢旱,泉源幹涸,寸步難行。
臣前任濟甯道時,會議引沁河之水以濟山東之運;後以升任,故未及行。
今歲糧船淺阻山東,将至遲誤;而黃、沁交會,忽沖一缺口,直入張秋,運河糧船盡皆抵通。
是今歲之運,賴此沖決以濟之也。
若由此修治,引之濟運,便可成萬世之利』。
越數日,接駕;蒙溫旨雲:『前所奏河務,與朕意甚合』。
又召進行宮,論河務;面奏『于黃、沁交會之際,建閘築壩,重重關鎖,使不泛濫。
一引沁由賈魯河以入濟濟運,一引沁由新決之河入張秋以濟運。
張秋東涯五空橋安放閘闆,水小則下闆引沁濟運,水大則放沁入海。
至于濟甯河之西,再建閘一座;水小則引沁濟運,水大則下闆引沁入湖。
不但糧船遄行,而臨河之田皆成膏腴矣』。
冬十月,以母病歸省;命以便道閱視河南武陟決口,如期複命。
壬寅春正月,與千叟宴,偕諸年老大臣至幹清宮謝恩,賜坐;上謂『汝等皆大臣,當仰體君心,惠愛百姓。
如張伯行為巡撫時,地方情形、米麥價值皆不時奏聞;是真能以百姓為心者也』。
十一月,聖祖升遐,公感高厚深恩,哀痛迫切;夢寐中,淚時涔涔下也。
世宗憲皇帝禦極,深知公公忠為國,又以先朝舊臣,特加眷顧,錫予每逾常格;謂公年老,事難兼攝,命專理戶部及錢法堂。
臘月二日,命同滿、漢大臣十三人至先帝梓宮前舉哀;特賜素珠一串曰:『此先帝所遺留也』。
嗣後會議大政、保舉大員,皆随親王大臣在幹清門預議。
又以公老,命由東華門騎馬至箭亭下。
尋以戶部捐納收銀非公莫能任,命與大司農田嘉谷專管其事;特恩晉正一品,追贈三代,給一品蔭生。
癸卯八月,遣官看河,因條陳河務;略曰:『國家歲漕數百萬右,全賴會通一河;而會通一河,又借汶、泗二水以濟運。
開河之始,築堽城壩以遏汶水;又借堽城閘,引汶水由洸河至濟甯濟運。
複築金口壩以遏泗水;又開金門閘,引泗水由府河至濟甯濟運。
迨其後,宋禮聽老人白英之計,築戴村壩引汶水于南旺分流濟運,遂置泗水于不問。
由是府河大半淤塞,泗河之水乃不至濟甯馬場湖而合沂水以出魯橋矣。
今宜于秋收之後人民空閑,大開府河,使泗水由金口閘入府河,至濟甯馬場湖蓄之濟運;又于泗上諸泉源大加疏浚,其逆流纡道者改之、亂石壅塞者順之、脈絡不通者浚之,務使水勢暢流,則諸泉之入湖者無窮,而所蓄必多:或轉遲為速之一法也。
至濟甯到台莊相去四百裡,其中閘将及二十座;而台莊以下至淮、黃交會之處,中間将及四百裡,并無蓄水之閘。
所以每逢天旱,台莊上下不無淺阻;宜于台莊之下、徐塘口之上建閘一座,以備蓄洩:其于河道或有補益』。
上遽命議行。
九月,遷禮部尚書,賜「禮樂名臣」四大字。
奉旨,搜閱會試遺卷。
十一月,上親郊,前三日視牲,向皆王公、大學士行之;上以命公,蓋特典也。
甲辰春二月,進「續近思錄」、「廣近思錄」、張南軒、陳克齊、陳北溪、許魯齋諸集,賜食而出。
四月,命赴阙裡緻祭崇聖祠追王至聖五代,賜涼帽、蟒服、錦鍛、珍物八種;命以便道回家省親。
六月,奉旨會議聖廟從祀;倡議以明儒羅欽順、本朝陸隴其從祀兩庑,又以宋儒張子之父張迪配享崇聖祠。
乙巳正月十六日,以疾薨于位;遺疏以崇正學、勵直臣、厚糈以養廉吏、明法以懲貪員勉。
聖上聞震悼,特遣宗臣鎮國公暨散秩大臣副都統額爾德侍衛十人賜奠茶、酒,行三叩禮。
加贈太子太保,于恤典定例外加祭一壇。
又奉上谕:『谕祭之日,大小漢堂官、給事中、禦史等官俱着齊集;出殡之日,俱着送殡』。
賜谥「清恪」,給全葬祭。
公遭逢仁聖,一德交孚。
曆官二十餘年,未嘗攜眷。
初任濟甯,随行止四人;撫閩,二十餘人;撫吳,十三人。
其日用蔬菜米麥、寸絲尺帛以至研麥磨石、曳磨之牛,皆自河南運載之官。
初至閩,官署帷帳皆錦繡、器皿悉金銀;驚問,吏以行戶鋪設對;公盡撤還之。
比移吳,先檄所屬禁陳設。
無錫令送惠泉至,受之;後聞亦派民船載送,即卻不受。
閩撫标有空糧五十名、蘇撫标有空糧八十餘名,皆前任以給家丁者;公曰:『我家人無幾,又莊農不谙弓馬,何可冒糜國饷』!悉募壯丁補之。
在朝、在外,不交一近侍之臣,不附和同官之議;不以得君而有自專之意,不以見忌而生退沮之心。
矢志以人事君,所薦引皆學問醇正、志操潔清彰彰在人耳目間者。
然初不令其人知,即子侄有問亦不答;惟特疏具薦及大庭保舉者,衆乃知之。
平日掎扼公者,在朝共事,辄推誠協恭,無纖毫芥蒂;曰:『仰荷聖明,已獲保全;何敢以私嫌廢公事乎』!治民以養為先,以教為本。
偶有災祲,即疏請緩征、赈濟、平粜并施;設常平、置社倉,以備兇荒。
所至辄建書院,臨清則有清源書院、夏鎮則有夏鎮書院、濟陽舊有書院複新之。
招來士之有文行者,相與講明聖賢乏道;公暇,辄至。
又饬州、縣各立義塾,朔、望講解「聖谕十六條」,使編氓皆知禮義。
故士民畏之如嚴師、愛之如慈父;于閩則肖公象而祠于鳌峰書院之旁,于吳則建春風亭為公祠,與總督于成龍、巡撫湯斌兩祠并峙。
總督倉場時,山東兖州府郓城縣十五州縣士民有具衣冠而來獻者,曰:『前者灉河之水當秋泛濫,淹民田不下數百萬頃。
公為濟甯道時,疏浚宏深。
使十五州縣之水皆安流由灉入運、運入海,向之壑澤,今成膏腴。
廪邱之西,五岔口纡道為患;公捐赀築堰,引水盡入灉。
士民蒙利,議立公生祠;農夫欲建于野、舟子欲建于河,久不決,乃立于五岔口。
今落成,敢獻衣冠展瞻戀意』!公歉仄再三,皆頓首固請;受之而去。
其至孝本于天性,每逢忌日,辄閉戶飲泣,不飲酒、食肉;至己生日,亦思親,不宴、不樂。
赈汶上時,一婢來領米,舉止有異。
詢之,良家女也;有婿未婚,父母亡,叔質于孔監生家。
問其價,如數償之;召婿至,給新衣,為之成婚。
四方之士及門受業者幾千人,不問貴賤、知愚,悉接以禮,諄諄示以入聖之門、為學之要。
讀書自少至老,不厭不倦;雖鞍馬舟車之上、死生危急之秋,未嘗釋卷。
嘗雲:『延平靜坐觀喜怒哀樂未發以前,朱子後來頗不以為然。
蓋佛家靜坐,此心不要用。
儒家靜坐,此心原要用,必靜坐見得道理始;與佛家有别。
但靜坐而不讀書,亦不能見道理;不如易靜坐為「居敬」而勤讀書以求道理,乃為無弊。
且子夏「博學而笃志、切問而近思」;存心之法,即在于讀書,何可懈也』!其纂述者百餘種,皆所以繼往聖而開來學:輯「道統錄」、「道統源流」,以明聖賢之宗傳;輯「伊洛淵源錄」、「伊洛淵源續錄」,以明諸儒之統緒;輯「小學集解」、「小學衍義」、「養正類編」、「養正先資」、「訓蒙詩選」,以端蒙養之教;輯「學規類編」、「學規衍義」、「程氏家塾分年日程」、「原本近思錄集解」、「續近思錄」、「廣近思錄」、「性理正宗」、「諸儒講義」,以正為學之模;輯「家規類編」、「閨中寶監」,以示修齊之範。
謂周、程、張、朱得孔、曾、思、孟之正傳,故纂「濂洛關閩書集解」以配「學」、「庸」、「語」、「孟」,名曰「後四書」,屢經進呈,欲以頒行學校;而其「語類」、「文集」,複纂述校正而刻之。
謂許、薛、胡、羅又周、程、張、朱之正傳,其「文集」及「讀書錄」、「居業錄」、「困知記」,無不選擇而刻之。
謂本朝陸稼書學朱子之學而為許、薛、胡、羅之繼起,赴閩時,特就其家訪其遺書,得「問學錄」、「讀朱随筆」、「讀禮志疑」三書,乃并其已傳之「松陽講義」、「文集」而并刻之。
他如楊龜山、謝上蔡、尹和靖、羅豫章、李延平,衍程子之派者也;張南軒、呂東萊,取資于朱子者也;黃勉齋、陳北溪、陳克齋,受學于朱子〔者也〕;真西山、熊勿軒、吳朝宗,私淑于朱子者也;有明之學得其正而不為邪說所搖者,曹月川、陳剩夫、崔後渠、魏莊渠、汪仁峰、蔡洨濱也;本朝之學宗朱子者,張楊園、汪默庵、陳确庵、陸桴亭、魏環溪、耿逸庵、熊愚齋、吳徽仲、施誠齋、諸莊甫、應潛齋、劉仁寶也:其所述作,莫不精擇而刻之。
而吳朝宗、吳徽仲、施誠齋、諸莊甫、劉仁寶皆隐居力學,世莫能知,久将淹沒不傳;公特為表章,尤見微顯闡幽之義。
公于正學奮志修明,而于陸、王之學複排擊不遺餘力。
或曰:『陸、王往矣,似不必複辨』!公曰:『陸、王往矣,今之為陸、王之學者正不乏也,是陸、王往而不往也;予安能無辨哉』!又嘗語學者曰:『今人自雲有志程、朱之學,而于陸、王不敢明辨其非;隻坐于正學,見不明耳。
所見既明,則程、朱之與陸、王,如雅鄭、朱紫,正邪截然;豈能姑恕』!然未嘗特着一書以辟之,謂『〔程〕皦之「閑辟錄」、陳清瀾之「學蔀通辨」、張武承之「王學質疑」,已盡掘其根株,學者但取而讀之,自不容于複入』。
故于三書,皆精刻以示學者。
又選「古文載道編」、「斯文正宗」、「唐宋八大家文集」,以見文之必本乎道;選「濂洛風雅」,以見詩之必本乎性情。
諸葛武侯、陸宣公、韓魏公、範文正公、司馬溫公,其功業皆有原本,刻其集以着立朝之業;文文山、謝疊山、方正學、楊椒山、楊大洪,其氣節皆足以風世,刻其集以彰緻身之義。
而石守道、海剛峰,其剛方之氣亦足興起,故亦刻行。
他若「三朝名臣言行錄」,已有定本,後經散失不完;「四書正宗」、「學易編」,僅有稿本,尚未成書;「五經大全」,意欲增删别成善本,而未有暇。
晚年詳訂「大學」,依伊川改本,移「生财有大道」五節于「亦悖而出」之下;依古本,複「邦畿」三節于「聽訟」之前;照朱子序文,改正「右經」一章。
大注博綜諸說,考證精詳;欲具摺具奏上請聖裁,而遽爾辭世,不及進呈。
此又公未竟之業也。
其所自著者則有「困學錄」二十四卷、「續困學錄」二十四卷、「正誼堂文集」四十卷、「續集」十卷、「居濟一得」五卷,又皆本于躬行心得之餘,而足以為修己誨人、緻君澤民之準。
統觀公一生之述着,規模廣大、節目精詳,所謂「析之極其精而不亂、合之極其大而無餘」者也。
而其一生之所得力,尤在朱子之書。
故嘗舉朱子三言,以定為學之則:曰居敬以立其本、窮理以緻其知、返躬以踐其實。
其言曰:『程子謂「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緻知」,至朱子又益以「返躬」之一言;至矣盡矣!蔑以加矣。
證之「尚書」之「危微精一」、「論語」之「主敬行恕、博文約禮」、「中庸」之「戒懼慎獨、擇善固執」、「孟子」之「不動心、知言養氣」,若合符節』。
此公一生學業、事功之本也。
舊史曰:公身後傳者,有桐城相國之墓志、高安相國之神道碑;而行狀,則公門人費元衡所撰也:皆未上之史館。
歲在甲申,公子師載方總督南河,而以公傳相諈诿,以備國史之采擇;餘諾之。
不一年,而河督旋卒;諾責必踐,餘不以河督卒而食言也。
公可傳者有二:事功之偉,兩相國能言之;學術之醇,費君狀最為詳晰。
餘私淑諸人,不如費君侍公十五年親炙之久;據狀以傳公文,無遺憾矣。
顧念費君不知何人着錄公門,不肯以言語媚人,可信必矣!餘不敢掠其美,其忍沒其名哉! --以上見「碑傳集」卷十七「康熙朝部院大臣(上之中)。
·勞之辨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诰授中憲大夫勞公之辨墓志銘楊瑄 公諱之辨,字書升,晚号介岩。
先世受封于東海之勞山,因以為氏;其後子孫散居他所,而浙、粵、江右最着。
元學錄公諱原誠,官崇德州,遂家于州之洲錢裡;州即今石門縣也,是為石門始遷之祖。
曆數傳,至守素公諱經,徙家縣之安邱裡,是為安邱分支之祖;公之六代祖也。
曾祖諱王事,隐居笃行。
祖考諱永嘉,明啟、祯間累官方面,有遺愛于山左,崇祀名宦。
考諱俶融,以好義聞;今祠于鄉。
兩世皆以公貴,贈中憲大夫、太仆寺卿;祖母張、高,母沈,俱贈淑人。
公幼穎敏不凡;甫就外傅,即研思劬學。
每試,辄冠曹耦。
康熙癸卯,登賢書。
甲辰,成進士;釋褐,選宏文院庶吉士。
丙午散館,改部屬。
丁未,補戶部主事;裁缺。
己酉,補故官,監督通州中南倉。
壬子,監督天津鈔關。
曆本部員外郎、禮部儀制司郎中。
乙卯,典江南鄉試。
是年冬,升山東按察司佥事,提督學政。
戊午,報滿,升布政司參議。
庚申,以才品選擇,補授貴州糧驿道。
甲子,升廣東廣南韶道按察司副使;旋以京卿内擢。
乙醜,補通政司參議。
曆左參議、兵部督捕左理事官、左右通政;遭家艱,起複者再:積十六年。
庚辰,遷太仆寺卿。
癸未,奉命祭告畿内曆代帝王陵寝。
是歲,遷太常寺卿。
甲申,遷大理寺卿。
乙酉,左官順天府丞,複曆左右通政。
丁亥,擢都察院左佥都禦史。
戊子,晉左副都禦史;未及兩月,以言事罷歸。
癸巳春,特恩複職。
階自承德郎至中憲大夫,凡受诰敕賜錦緞表裡者四、禦書者一、禦制「詩集」者一、「墨刻孝經」者一、「古文淵監」者一,宴幹清宮、瀛台、暢春苑者各一,賜茶飯、鮮魚、小菜于熱河行宮者一,賜寶硯者再,人葠、西番葡萄、松花江魚者各一:此公先後曆官之概也。
初,公自詞林出官郎署,或疑其不屑簿書;而公恪修職業,以廉辦聞。
典江南試,精白一心,甄拔寒畯。
其取甲科至大官者,項背相望;以瑄不肖,亦獲出大賢之門,與承提命焉。
視學山左,一如其在江南者,校閱恒至丙夜。
凡經公賞譏者,盡蔚然華國選;而黜落者,亦無不恧焉心服。
時捐輸令下,歲、科試所取士,視舊額率減四之三。
士之有文而限于額者,公則諄谕獎勸。
又嚴禁耗羨以鼓舞之,用是趨事者衆。
蓋樂育人材之意,即寓于率循功令中矣。
事既竣,輿頌翕然;而撫軍僅以稱職疏聞。
都憲魏敏果公素持清議,特疏薦公,稱為「雞群之鶴、中流之柱」,應内擢矣;而部議如東撫疏,平叙;公不校也。
其理糧驿于黔也,大兵既入黔境,軍機奏報,郵符旁午;時雖開捐馬之例,而道路險遠、艱澀萬狀,莫有應者。
自鎮遠以西,無一驿、一馬,公蹔借各标營馬供用;又請司庫銀萬兩購買,俟捐輸漸集,然後以馬還标營、銀還司庫。
一轉移間,而貴陽上下二十六驿馬俱足用,塘報無稽矣。
黔地山多田少,素不産米;而大兵所至,供億浩繁。
先是,督饷閣部會同偏、黔二撫疏請令湖南運米供支,得俞旨矣;計自鎮遠至貴陽置塘十四,每塘用夫五百名,每夫擔米五鬥,每日額運米二百五十石,皆以府正佐官董之。
公叱馭而前,目擊沿途夫役苦累,知楚運之必不能給饷;既至貴陽,括賊遺米得七千餘石,複百計招徕附近民苗販載入城,優其值償之,以補楚運之不足。
如是者又月餘,黔撫深以庚癸為憂,複與閣部會題,請于湖北各府派夫三千名協濟。
疏已發,公抗言『湖南運米,夫役逃避,官吏參革。
若仍令轉運,不運誤、即運亦誤;若另派湖北協運,湖南累、湖北更累。
不若黔省自行采買便。
倘有違誤,請以身當之』!聞者鹹為咋舌,而公自任益力。
即閣部諸公不能易也,亟以聞之朝;如所議行。
公晝夜拮據,多方采辦人;而大兵遂進滇界,供支無匮。
其楚運之已至鎮遠者,則留貯以給大兵凱旋之需;人不勞而事集,舉江、湘、辰、沅之境,胥慶更生矣。
平、大、黔、威四府,舊為水西安氏世業;康熙六年,始改設流官,額征秋糧四萬石充鎮、協兵饷。
兵燹後,民逃田荒;公檄四郡守履畝察勘,缺額糧二萬有奇,遂詳請撫軍入告。
撫軍再疏保題,複遣大臣核實,蠲如所請之數;而四郡民苗帖若衽席矣。
當是時,兵威霆震,勢如破竹。
然以十萬之衆待哺于數千裡外,又必泝洄灘、梯重嶺而後至,故難钜之任不在乎進取而在饋運。
運不給,則病在黔與滇;給運而責之楚,則幹戈饑馑之餘,且有魚駭麇竄之患,而病并中于楚。
公精心密畫,隻手運籌,訖使士飽馬騰,滇、黔蕩定而楚亦不至重困;此豈督師武臣所可潔量論功者哉! 其治嶺南,平旗民之訟、清蚬塘之界、戢委弁之橫行、懲劣衿之武斷,皆次第整饬。
而舶商因嶴夷演炮,誤觸其船,遂以「劫貨傷人」訟;公峻卻夷饋,平情折獄,止令嶴夷稍償修艌之費而坐商誣告。
商夷胥服,傳述都下為美談。
莅事甫五月,而内擢報至。
方公之未抵粵也,以黔中承估鐵索橋察處镌級留新任,例不開列;上越廷推而用公,蓋成勞懋績在簡注中者素矣。
其後回翔卿寺,雖循資序遷,而公輔之望恒歸之。
既總内台,未嘗毛舉鸷擊為事;而于朝常國是之大者,必竭誠獻替,昌言無隐。
戊子正月,江、浙米價騰貴,貧民艱食;公疏言:『水旱災傷,亦地方常有之事。
縱遭歲歉,何至價值驟騰!揆厥所由,皆内地之收成本儉而外洋之搬運無窮;奸商惟利是趨,官弁未必不從中賣放:所以米日少而價日增也。
查康熙二十二、三年間,台灣等處盡入版圖,許商人出洋貿易;專設海關,以董稅務。
臣愚以為天下事勢,當權其大小輕重。
以目前論,通商之利小而妨農之害大,海疆之防重而關市之察輕。
如沿海居民小船捕魚無庸置議外,惟是出洋大舶,奸弊叢生,難以究诘。
臣請蹔嚴海禁:現在出洋之船,俟其歸時收泊内地;未出洋之船,一概停其往來貿易。
魚船雜稅,仍聽地方官照額征收;似乎海關亦可蹔撤也』。
疏下部議:着令出海商船攜帶糧食以五十石為準,違者禁;而海關仍舊。
後二年,海疆有小弗靖,至遣江、浙、閩三省重臣會師搜剿,然後遺孽就擒;益信老成謀國,能灼見未形也。
是秋,上以各省漕糧截留數多,慮太倉之粟不敷舊額,特谕大臣議以半米、半銀給發八旗秋冬二季官俸兵糧。
令初下而市價驟昂,民情惶擾。
公疏言:『半米、半銀之議,所以為太倉積貯計也。
但八旗禁旅數口嗷嗷,罔不藉倉糧瞻養家口;多者可自給而無虞,少者可轉售而得價。
且部門數百萬戶家無擔石,全望八旗粜賣餘米,以為朝夕之需;故價值均平、無甚貴賤,旗、民兩利。
今半米、半銀之例一定,市儈奸商借端罔利,每米一石長價五、六錢,且早晚不等。
竊恐太倉之米不全給,則旗下必有籴米以補其不足之憂;八旗之米無赢餘,則民間必有挾金而不能易米之患。
冬月祁寒,萬難度日。
臣愚以為照舊全支本色,乃旗、民兩利之道』。
上深然之。
定例:凡台谏奏疏,下閣翻譯率三日,進呈取旨又三日。
是日,辰刻奏下,巳刻即傳谕譯進;申刻捧入,即下部速議允行。
于此,見公有用之學足以福國庇民,而大聖人從善轉團之盛美為卓絕千古已。
他如請補京堂有疏及先官府丞時請增場中号舍、定納卷限期、添彌封所官、申貼卷條例各有疏,悉巳見諸施行。
其一、二密奏,公未嘗出以示人,人亦無由知。
而公竟以是歲十二月八日得罪,拜杖出國門矣。
瀕行,瑄追送廣渠門外,淚丸瀾不能止;公語瑄曰:『我輩讀書入仕,此身巳非己有;今得歸正首邱,君恩厚矣。
爾何效兒女子涕泣為』!瑄拜受命而别。
大臣自靖、自獻,初何嘗以榮辱禍福介于其中哉!卒之,聖主監其純誠、舉朝推為完節,保全愛護,恩禮始終;于戲!可謂盛矣。
公揚曆中外,所至有聲;而論者尤以公之建言、籌饷,事更難而功更偉雲。
公孝友天植,事兩尊人烝烝孺慕,至老不衰;喪葬無違禮。
待宗黨親串,情誼周浃;與人交,久而弗渝。
泛愛所及,無問親疏;間有負公者,遇之如故。
桑梓便利,事必率先肩任,雖典衣縮食不惜。
而取與、義利之閑,嶄然不苟:其和而介如此。
生平着述甚富;其授梓者,有「靜觀堂詩文集」若幹卷、「奏疏」一卷、「四書大小題」、「詩經制藝」各一卷、「年譜」二卷。
而尤喜為小題文,當山左試士,日端坐縧帷中,濡筆伸紙,數藝立就;及家塾課經,辄為之:今所傳「介岩百篇稿」是也。
體素強,無疾;年既高,視聽、步履不異少壯。
甲午春,猶能渡海陟補陀,虔祝萬壽;見者歎羨。
夏杪,染河魚之疾;八月,增劇。
手繕遺疏成,處分後事。
九月朔,晨興,具朝服望阙行禮,複扶詣家祠展拜。
神氣正定,脫然而化;實是月之旬有三日也。
距生明崇祯己卯三月二十五日,享年七十又六。
配胡淑人,清溪華望;與公俪德相莊者五十餘年,奉侍尊章、撫育子姓,采蘋之孝養、鳲鸠之均愛,兼而有之。
累封淑人,先公五年卒。
子二:長啟銑,監生,原任廣西上思州知州。
次啟铿,歲貢生,教習,候補知縣;嗣世父之森後。
女四。
孫三:克濟、觀河、觀瀾;降服孫一,觀海。
孫女八。
當胡淑人之卒也,既定窆于五河泾之原;今孤子啟銑蔔于丙申十月初一日将奉公合葬,而以遺命屬瑄銘諸幽竁。
瑄沐誨植者四十年,于公言行、政績,知之為詳;何敢以弇陋辭!謹撮其大者書之,而系以銘曰:世道升降,系乎正人;撐扶元氣,河嶽星辰。
公賦異禀,豐骨嶙峋;文章勳閥,炳炳麟麟。
忠必緻身,仁能生勇;青蒲伏奏,殿廷震悚。
苟利國家,遑惜頂踵;遭逢聖明,勿替恩寵。
懦夫以立,薄俗以敦;公雖往矣,不亡者存。
五河之阜,松柏丸丸;雲車陟降,色正芒寒。
--見「碑傳集」卷二十「康熙朝部院大臣」(下之中)。
·馮協一 中憲大夫福建台灣府知府馮君協一墓志銘趙執信 益都故台灣太守退庵馮君葬于縣城南雲門山西,同郡趙執信為之志曰: 君諱協一,字躬暨,退庵、其晚所自号;太子太傳、文華殿大學士兼刑部尚書馮文毅公之第三子也。
其先世,以文獻為北海推重(具在「明史」及「青州府志」)。
妣曰一品夫人房太君;慈母穆恭人,以君得贈。
君幼育京邸,聰敏着聞。
長工文筆;應順天試一不售,語人曰:『丈夫貴自表見,胡争此區區者為』!因随例谒選人。
初授浙江紹興府同知,賊巢也。
其役卒率與賊通;君按其罪,盡逐之,更募健者充替而重為賞罰格。
不旬月,威令大行,摘發如神。
有數人夜聚孤村,塗面将出;健卒奄至,擒之,論如法。
盜駭散,境内無警。
攝山陰令,漕糧歲通日積,邑大姓陰主之,有俞某者隸撫台仗下久,共為奸利;君方據案責問,催征吏某闌入為吏解,抗聲引撫台以自雄。
君曰:『隸何敢然』!趣執之,左右莫前;君怒,自起捽之階下,予大杖數十。
即日渡江訴,撫台則摘隸畀君;君枷着街中,令曰:『糧完免死』!逋者懼相牽,率兩月畢輸。
兩台才之,舉卓異。
擢江西廣信知府,治上饒縣。
兵燹之餘,版籍亡缺,田賦淆亂,占田多者漏其賦,賦半屬無田者,積負十萬有奇;逃亡相繼,無所責償。
君欲用清丈法與更始,而期未屆堅請于上官,許焉。
君命先疏見田,其無賦之田聽自首,首後起科,不咎既往;更隐漏者,置重律。
頃之,田盡出。
君遍曆田所量之,使與賦協,定為新籍;悉刊去有賦無田者姓名。
會恩赦下,逋賦盡蠲;公私大快,頌歸于君。
遷将及矣,而文毅公薨于裡第;君聞訃亟發。
其民閉城門遮留之,良久乃行;傾城出送,涕泣奔走者累日。
既抵家,長兄病笃;君獨任大事,繁細始終,一不他诿。
禮成物備,聞于海岱間。
服阕,補廣東廣州知府。
粵之首郡經逆亂盤踞,人懷疑貳;君智馭而德綏之,驟得民和。
屬縣相沿,歲派數千金納之令為顧役直,不問其出入,号曰「均平」;非功令也。
君嚴禁絕之。
巡撫蕭公永藻,素清峻,于屬吏中獨器重君,每有委任;一守藩司、兩攝轉運,鹹着聲績。
連州生猺作亂,至煩禁旅;君獻四策于制府,用之,俄而大定。
兩台稔其幹略,合疏請用為雷瓊道;部格不行。
後以小誤,镌級去官;士官惜焉。
家居,笃于内行;敦倫睦族,戚黨歸心。
尋入都,複所镌級,再補福建汀州知府。
汀士不知學,君創書院,資生徒講誦其中,親課其文藝;由是,始有科第。
甯化縣武生曹祖幹者,聚族一村,性并犷悍;祖幹與其四子尤兇狡,倚衆橫行,陰蓄異志。
其人四出誘結奸民,乘歲旱,遂大肆劫掠,張旗幟、焚村落,勢洶洶,鄰邑無賴蜂起應之;甯化戒嚴。
君聞之,詣鎮将,謀發兵出不意,易撲滅也;将猶豫,君以危語挾之。
乃夜出三百人,君人犒一金,令疾馳;猝至,祖幹遑急奔迸,并其子及兇渠數輩匿深山中。
其黨散處者數百人,皆銷聲滅影,無敢枝梧;遂不戰而平。
更懸重賞,募生緻祖幹等。
有樵人自言知其匿處,鎮卒易服為村甿狀,随入掩之,盡擒以出,會訊具狀。
君則遣吏往亂許,宣言曰:『爾曹無恐!罪已定矣,數人而已』。
聞者潛自安。
既而按誅祖幹父子及同匿者,餘一無問。
上官推君首功,欲上聞。
時方清晏,諱言兵革;亂既消弭,不複敢張皇其事。
君患重聽,又妨奏對,僅載其勳勞于海隅黎庶之口已矣。
君引疾,請謝事;兩台不許,反調之知台灣府。
君航海遇風,危而獲濟,于是自号退庵雲。
因俗濟和,化行徼外。
前守創例:民成丁以上者,每名歲入銀于府為船政需;君曰:『是又「均平」也』!亟除之。
恒巡行屬邑,宣布朝廷威德,使民谙法令、習禮讓,華風郁然。
居二載,重聽愈甚,聽斷多誤;況未有子,退志遂決。
申前請至于數四,經歲不移,乃得歸。
抵吳留止,子願生焉;然歲必一還青州理家政。
内行敦睦,有加于昔。
族雖疏屬,必時其吉兇、緩急,量為拯濟,不待求請;弟侄中落者,屢周之,無倦色。
揚州守蕭先公之塚孫,浪迹江淮以殁,其故同僚挾詐,欲傾其赀不得,則訟之撫台。
望君為區畫,因并誣君;達于制府,紛糅不已。
君從容置辯,事狀分明,不可奪。
而蕭長子又異及君季弟顒孚先後被誣陷,益都令訊治頗急。
南北構難,君悉力撐拄;奔命往複數年,始獲甯息。
人鹹謂『微君,則文毅公之緒墜矣』! 年七十,盡室北返。
城東三裡,先公所授莊,是宋王沂公别墅;君于其中作池亭,恣閑适樂而忘老。
于其外自營生圹成,繼室吳恭人适卒,則引前卒元配徐恭人之柩同窆而水見;顧願曰:『後當改蔔』!未幾,君無疾下世。
願得今兆,以禮安君;遷祔二母,遵治命也。
君生于順治辛醜八月十日,卒于乾隆丁巳十月二日,得年七十有七。
又明年(己未)十月三十日,而葬兩恭人。
家世才德并子女婚嫁,具願所述中;茲略焉。
餘與君少通世講、終締婚姻,衰耄愈親,情逾同氣。
君遺詩,餘序之;墓門之文,其何忍以不為;況願勤請。
爰系之以銘曰:世韋、平學,埒龔、黃績;惠治威行,嶺延海溢。
才逾于位,德稱其年;剛柔交克,邦家無怨。
和鳴應蔔,光耀孫子;保于雲門,以昌厥嗣。
--見碑傳集卷九十九「康熙朝守令」(下之下)。
·陳璸 追授禮部尚書署閩浙總督福建巡撫清端陳公璸傳 陳清端公傳 福建台灣府台灣縣邑侯陳公功德碑記 升授偏沅巡撫都察院台廈道陳公去思碑 追授禮部尚書署閩浙總督福建巡撫清端陳公璸傳吳蘭修 陳璸,字文煥,号眉川;海康人。
幼穎異,好學;為人清介簡重。
康熙癸酉,登賢書。
甲戌,成進士(「府志」),授福建古田令。
以才能,調台灣。
有惠政:貧民渡海謀生,苦船丁要索;禁革之(見任蘭枝「南樓文集」)。
四十二年行取,授刑部主事;遷本部員外郎,又遷郎中。
四十八年,充會試同考官;出任四川提學道。
聖祖仁皇帝誡饬四川官員加派恣肆,谕及璸任學道操守清廉。
福建巡撫張伯行奏請以璸為台灣廈門道,上從之(「舟車聞見錄」)。
道臣兼理學校,璸至以興化易俗為先;鼎新學宮、建朱子專祠,示諸生以正學,勤宣聖谕,海外蒸然向化。
時吏治少媮,璸率之以廉,衣禦布素、食無兼味;所屬憚之,治績甚着。
五十三年,超擢偏阮巡撫。
入見,聖祖目之曰:『此苦行老僧,國家之瑞也』(見「南樓集」)!至撫閩疏言防海之法,謂『台、廈海防與沿海不同,沿海之賊在突犯内境,台、廈海賊乃剽掠海中。
自廈門出港同為商船,而劫商船者,即同出港之商船也。
在港時,某商之貨物、銀兩探聽既真,本船又有引線之人;一至洋中,易如探囊取物。
故台、廈防海,必定會哨之期、申護送之令、取連環之保。
今水師哨船「書某營某哨」于旗上,每月會哨一次,彼此交旗為驗。
如提标水哨至澎湖交旗、澎湖至台協交旗,俱送台灣鎮驗;台協水哨至澎湖交旗、澎湖水哨至廈門交旗,俱送提督驗。
若無哨旗交驗,即取某營官職名;某月海洋有失事,則取巡哨官職名:則會哨之法行矣。
廈門至澎湖商船不宜零星放行,候風信順利,齊放二、三十船。
台、廈兩汛各撥哨船三、四護送至澎湖交代,各取「某日護送商船自某汛出港、至某汛并無疏虞」甘結,按月護送督、撫衙;如無印信甘結,即以官船職名申報:則護送之法行矣。
商船二、三十同出港時,把口官逐一點明各船貨物、搭客及器械填單,取各船連環保;若遇賊必首尾相救,不救,即以通同行劫論:則連環保之法行矣』。
疏下部議,以「防海已有定例,所奏繁瑣難行」議覆;上是璸所奏,如所請行。
是年,兼攝閩浙總督。
五十六年,卒于官;年六十有三。
追授禮部尚書,凡祭葬、立碑與谥皆照尚書例,并蔭一子入監讀書;尋賜谥「清端」。
廣東巡撫楊宗臣以璸子居隆、居誠并舉人,請蔭孫子溫;部議從之(「舟車聞見錄」)。
璸為張伯行所薦,稱天下清官。
其撫閩,與伯行相後先;伯行清慎而性多凝滞,璸易之以簡易。
初,雷之東有洋田萬頃,堤岸水閘為海潮沖激,日就圮壞;璸常憂之。
及官巡撫,遂請修築;聖祖下其議,因鸠工興築,海、遂二邑蒙其利焉(見「南樓集」)。
乾隆六年,恩賜其孫陳子良舉人。
十三年,以原蔭之陳子溫未仕而故,允部議補蔭璸孫陳子恭;授刑部員外,遷郎中,出任知府(「舟車聞見錄」)。
陳清端公傳賀代伯 陳璸,号眉川;海康人。
康熙甲戌進士,起家古田令,調台灣令。
行取入都,督四川學。
調台灣道,旋撫閩,薨于官。
贈禮部尚書,谥「清端」。
公清操絕俗,自奉尤菲;蓋草具粗粝,日啖姜少許而已。
而特捐置學田,瞻諸生焉。
增書院學舍,聘蔡文勤太傅主講;以太傅所着「學約」下各府州、縣,九郡之英萃于一堂。
蓋書院于是始有主講,肄業生加多焉。
初令台灣,引諸生考校,教以立品敦倫;夜躬巡,聞讀書聲,則重獎之。
其勤教化以厚風俗,蓋素然也。
既薨,士奉主祀院祠。
政迹具府、省「名宦傳」。
福建台灣府台灣縣邑侯陳公功德碑記張雄 古稱吏治尚矣,召父、杜母,昭垂史策;豈求之今,果無其人欤!良以士君子讀書懷古,侈談經濟;及一行作吏,辄忘素抱者多也。
若我大邑侯陳公,毓秀于英靈,壯年掇巍科、重橤榜,不以富貴撄心、不以仕宦棄學。
當其制錦古田也,政績彰彰,亦既孔迩興歌,父母鹹戴矣。
方今聖天子勵精圖治,車書大一統之模,聲教遵四訖之休;而于親民作牧縣令之選,尤慎且重。
壬午春,台令告缺;督、撫喜公廉能為最,上其事于朝,得改古田之任而調台焉。
夫台新辟海宇,登版圖者方二十餘載;環大海而阻巨洋,舟車幅辏、番民雜處,治人、治法相需甚亟焉。
公至之日,以興賢育才、勸相農桑為先;興利欲滋,去弊務盡。
不憚煩劇之勞,寓撫字于催科;故案無留牍,而野不苦追呼。
去歲秋成失稔,雨澤違時。
抱己饑己溺之痛,開倉赈恤,民賴以生;竭誠緻禱,甘霖立應。
且按期課士,而文風為之丕變。
絕苞苴、杜請托,被絮飲蘖,安之若素。
要皆秉性廉明,長才碩學,始能忠國愛民,治行可風;方古循良之吏,其又何歉焉!于是台之父老頌公之功、感公之德,鹹忻欣然不惜波濤之苦,相與渡海東來,扶杖至止;懇懇為餘言,惟恐上考榮遷,不得長蒙其治化。
預拟匍陳上憲,冀遂借寇之願;屬餘數言以紀,而勒之貞珉于不泯。
餘思縣有神君,百裡稱平;公之治一邑者如是,他日立朝端、宰天下,亦當如是矣。
然則公之功,不可沒;公之德,不可忘。
餘偷息梓田,竊被鄰治之光;不揣固陋,妄徇父老之請,不覺樂紀其盛,見海邑岩疆得之宏猷碩畫,寬猛相濟、張弛得宜,自鳴能琴奏績,治登上理,垂勳名于永久,以為後之膺民社者法也。
公諱璸,号眉川;甲戌進士,雷州府海康縣人。
一、開倉救兇,活命數萬。
一、詳豁水丁,恤窮民數萬。
一、征額銀祭丁及各祀壇,不費民财。
一、賦粟,聽民自執斛蓋。
一、平戥完饷。
一、捐俸修整道、府、縣衙署,不費民财、民力。
一、革去污史蠹役。
一、尊師重道,捐俸建立明倫堂,不費民财、民力。
一、捐俸築蓋倉廒,不費民财、民力。
一、革去徭役雜費,不費民财、民力。
康熙四十二年十二月,十五裡、一莊子民公立。
升授偏沅巡撫都察院台廈道陳公去思碑 公諱某,号某;粵東雷之海康人也。
性廉潔,甘淡泊;所學以程、朱為宗,非聖賢之書不讀。
由甲戌名進士,出宰古田;即以廉能,改調台邑。
渡海以來,美政相續;聖天子嘉厥丕績,不俟秩滿,擢入秋曹。
台人士轅扳轍卧,不遂借寇;公亦怏怏登舟,以作興吾台者猶未備也。
時勒石志德,以永膽依;過其下者,鹹歎慕仰企!複乃天從人願,中丞張公以吳撫系念海疆,薦公巡宣島外;時公督學川省,破格允從。
莅台之日,歡聲騰沸,遍道聚迎;婦女、兒童,亦識為司馬相公複來也。
不特民喜,公易喜甚;以前所未得自便者,令可一意舉行。
視事之後,即厘剔積弊數十端;巨奸豪蠹,斂迹遠竄。
凡有便于民者,不動聲色,煥然一新。
數年來,台民樂樂利利于堯天、舜日中者,孰非公之賜乎!碑短政多,難以枚舉。
其最切者,如建社倉以備旱災,曆郊原而詢疾苦;甲午歲饑,減驺從,單騎履田間灑勘,或為請蠲、或為緩征;至于街坊市肆,貿易雜夥,而供億無聞:公之于民也,至矣!建學、設塾,宗祀先賢;親詣黉宮,講明絕學;環諸生童子于旁,示以作文關鈕:公之于士也,至矣!嚴部伍、申紀律,戶籍虛者補之、苦樂偏者均之;未嘗以細微之事,役使行間:公之于兵也,亦至矣!乃其自奉甚薄,菜蔬之外,無餘物。
官庀所入,饒有餘資;公惟取以修建郡邑文廟、啟聖、文公、文昌、名宦諸祠及祀典所載如社稷壇祭,餘俱封儲府庫;雖以萬計,淡如也。
且其勞于事也,雞鳴而起,夜分不寐,連餐旰食。
愛公者屢以意請,而公不答;蓋知謀國而不知營家、知恤民而不知愛身,其天性然也。
台例:三年即遷;公自庚寅莅台、癸巳秩滿,台人士蜂擁蟻附,詣各上憲懇留;疏奏得請,民呼萬歲。
天子特擢公開府湖南,聞報日,阖郡悲喜交集:喜則喜公異典超升為古來所未有,而悲則私惜其去也。
斯行也,不敢複仰扳轅計。
群道公為九重特識,不日爰立作相,将來坐廟廊、理天下,島外雖遙,呼吸相通;公雖去,公實未嘗去也。
郡人戴公者誠、思公者切,其豎斯石重志公德,命曰「斯石可泐,公德不朽」! --以上見「碑傳集」卷六十八「康熙朝督撫」(下之下)。
·陳汝鹹 大理寺少卿陳公汝鹹墓志銘 大理悔廬陳公神道碑銘 大理寺少卿陳公汝鹹墓志銘蔡世遠 有學術而後有治功,學術陋則治功卑。
出宰州縣,則為俗吏;入為卿士,則如贅疣。
居位愈高,刺譏愈大。
儒者之學小用、大用,宰一邑與治天下,無二道也。
吾師四民陳公,以康熙丙子歲由翰林出宰漳浦,調南靖;入為刑部曹,晉台中,莅曆大理寺少卿,奉使秦中以卒。
其孤本醇,以書來請銘;世遠受知深,亦知公最深,故不敢辭。
公諱汝鹹,字莘學,号心齋。
先世自青州徒家鄞,世有聞人。
傳十二世至怡庭公,諱錫嘏,字介眉,有學行,天下無不知有介眉先生。
是時浙東多學者,萬季野以史學名、李杲堂以古文名,介眉先生則以經學名。
由康熙乙卯解元,中丙辰進士,曆官編修;生四子,公其次也。
公自少穎異,通經、史。
長侍怡庭公,從黃梨洲先生講經,已知其要領,文采氣岸高一世。
登戊午賢書,辛未成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改知福建漳浦縣。
公憤俗吏一切補苴苟且之治。
邑多詞訟,胥役撄民錢如囊取;公于小事令鄉族調處,大者用紙皂如期至,剖晰如流。
閩俗輕生,因谇語争競,食惡草、懸梁、服鹵以破人家;官役因之,株及鄉族。
公令死者親屬收斂,餘無所問。
賦役為一縣大政,公慨然曰:『吾當為漳浦立百世之利』!舊時族有戶長、地丁,藉以征納;強弱有後先之弊,黠者緣為奸。
公定三百畝為一戶,令民各具親供,計實産自立征戶;糧多者為戶長,以次輪催,丁亦如之:催科不擾而國賦早完。
又念鄉邑民居保分有大小,則奸匪易匿,公務有不均之歎;定二百家為一保,畫一平均,至今賴之。
延文醇行潔者為義學師,月朔、望課古今文詩賦,榜其高下;初三、十八日萃一邑之秀于明倫堂講「五經」、「性理」,擇諸生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