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傳選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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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士京江張公對,亦如之。

    聖祖曰:『他實不要錢』。

    又問:『江南還有如此好官否』?皆曰:『無』。

    聖祖曰:『然則汝等何以不保舉之?今朕自保舉之,将來居官好,天下以朕為明君;若貪贓壞法,天下笑朕不識人』。

    至松江,特升先生福建巡撫。

    先生任司臬後,以接駕扈從,來往道路,視事僅兩月,而廉惠之聲已深入民隐。

    聞升任,吳民無不咨嗟歎息者。

    随駕至西湖,召賜禦書「廉惠宣猷」匾額、對聯、詩扇。

    又求家廟匾,即面書「積善餘慶」四大字以賜。

    駕還姑蘇,趣赴閩視事;乃請訓旨,奏曰:『臣才短無以報稱,惟有矢清白、盡愚忠以仰答知遇』。

    聖祖曰:『此言人皆有之,看汝去做何如耳』。

    複奏曰:『臣父在日,常訓臣以廉謹報效朝廷;若受人一錢,不惟不忠,且不孝』。

    聖祖大悅,谕話良久出送。

    駕至鎮江,陛辭赴閩。

     時台屬旱荒,題請捐糧赈濟,全活甚衆。

    念閩省人稠田少,一歲所出之粟不副一歲之用,市米騰貴,商利而農病;于是每歲遣官赴江、浙等省買米平粜。

    又多設社倉,預積貯,以備兇荒;禁米下洋,以絕盜糧。

    終閩任,民無阻饑之患焉。

    永安、甯洋、漳平、大田各縣多深山,易藏奸宄,有盜首陳首魁等潛匿山莽,乘間出劫為害;先生與總督以計誘擒之。

    積盜朱章竄伏未獲,先生密訪得其巢穴,亦就擒。

    皆赦其餘黨不究,地方以甯。

    乃大張綱紀,察利弊;整饬屬員,褒廉糾墨。

    訪猾吏豪強之為民害者,悉置之法。

    饬保甲、講鄉約,使盜賊無所容、良善知所慕。

    一時官吏士民兢兢奉法,教化大行。

    閩故理學名邦,自楊龜山先生載道而南,三傳而得朱子,集諸儒之大成;嗣後名儒疊興,号稱海濱鄒、魯。

    先生以為此邦之士可與振興絕學,建鳌峰書院于會城,俾有志正學者偕來肄業。

    又出家所藏書千卷并廣搜前賢遺書、先儒文集,命學者分任校訂,次第刊布之。

    于是士皆鼓舞振興,理學複明。

    至丁酉歲,聖祖賜禦書匾額曰「三山養秀」,又賜禦纂書籍;至今弦歌不絕,皆先生倡導力也。

    福州有五帝者,瘟神也,廟祀遍鄉城;師巫假以诳誘,愚民惴惴崇奉,禱祀晝夜不絕。

    先生命毀其祠;佥謂『前任遲太守以獲罪于神,卒于官;不可毀』!先生曰:『此偶值耳』!竟悉毀之;或改為義塾,祀朱子。

    省城多尼僧,皆買貧家女髡之,号「佛子」,盈千百;所為弗可問。

    先生悉令所親贖回匹配;貧不能贖者,許來告,為設法:群情大快。

    監文闱、典武試,風清弊絕,得士皆賢俊;為衆所服。

    台灣兵跋扈,稍不逞意,辄上山鼓噪,要挾官長;先生以倡亂為首之人,平日必多不法,當先以他事除之,臨時自無煽誘。

    鎮臣遵先生教,終先生任,無敢譁者。

    台廈道員缺,先生疏薦海康陳公璸;時陳督學川中,聖祖遽從所請,兵民悅服。

    己醜冬,閩督奉命入京,先生署篆;籌畫海疆、整饬文武,政令一新。

    既而移撫江蘇,奉命馳驿;士民攀留不及,皆呼号如失怙恃。

     初,聖祖谕大學士京江張公、安溪李公曰:『張伯行居官清正;江南重地,宜移撫』。

    李奏曰:『閩省近方有起色,須留整頓一、二年』!張奏曰:『江南頻歲災祲,民不聊生;非此人莫可』。

    聖祖笑曰:『汝兩人不必争,朕為天下總計,當慎簡一人以畀汝閩』。

    遂有移撫江蘇之命。

    時兩江總督噶禮大張威福,甫莅任,即奏罷撫藩;虎噬狼貪,人人不寒而栗。

    聞調先生撫吳,吳民如望歲焉。

    先生至蘇,首下檄禁屬員饋送;其略曰:『一黍一铢,盡民脂膏。

    寬一分,民即受一分之賜;要一文,身即受一文之污。

    雖曰交際之常,于禮不廢;試思儀文之具,此物何來?本都院既冰蘖盟心,各司道亦激揚同志;務期苞苴永杜,庶幾風化日隆』。

    又出示虛心延訪地方利弊曰:『本都院洊荷聖恩,寵頒節钺。

    緻身澤民之願,夙夜彌虔;興利除弊之規,饑渴顒望。

    目下窮黎乏食,米價未平;何以拯之?民力未足,逋賦恒多;何以籌之?吳風刁健,訟獄繁興;何以遏之?士習未醇,贻譏佻達;何以正之?山村水區之溝洫,何以旱潦有資?探囊胠箧之比匪,何以防維無恐?鳏、寡、孤、獨,何以遂其欲而給其求?衙蠹、土豪,何以革其心而易其轍?一切舉廢,修墜所關,難以枚舉。

    合亟谘訪:凡吾官吏士民,勿吝忠告』!時淮、揚一帶連年荒歉,軍民乏食;先生疏請海、高等十三州縣、徐州一衛,發帑赈濟。

    又以江蘇等屬帶征災漕,一年而完年半之糧,民力不給;請分年帶征,以纾其困。

    奉旨俞允;即委監司分道赈濟,親往淮、揚巡察之。

    又奏動藩庫銀買米平粜,謂『江南重地,生齒殷繁。

    當此米價高昂、麥秋未屆之候,枵腹皇皇,不能終日。

    請于江蘇藩庫撥銀三萬兩赴鄰省買米,分發各屬減價平粜。

    臣因災黎窮迫,恐俟命下,部文任返,遲延時日;現在動支,購進發賣。

    專擅之罪,伏望監原』!聖祖俞之。

    蘇、松困于财賦,州縣官率顧考成,催科嚴迫,民不堪命;先生乃剔漕弊、禁重耗、省差擾,民困以蘇。

    又以俗尚奢靡,鮮衣美食、畫舫笙歌,所費不赀;婦女閑遊入廟,敗壞風俗:一切禁之。

    時蘇守陳鵬年廉能素着,臬司焦映漢、糧道臧大受皆廉謹奉職,總督率以不便于已,摭事劾去之;先生動多掣肘。

    是夏,赴常州熱審,先生多所平反。

    與總督枘鑿不相入,郁郁不得志;乃具摺告病,略曰:『臣所恃以報皇上者,惟此一點真心實意竭蹶辦事,不敢欺瞞、不敢苟安而已。

    奈江蘇庶務數倍于閩,臣才識短淺,謀慮難周;以是憂懼成疾。

    現今補行大計,黜陟攸關;倘耳目未能周、舉劾有未協,更深隕越之虞。

    乞憐衰病之軀萬難勝任,賜臣回籍調治』!奉旨:『張伯行操守清潔,立志不移,朕所深悉。

    江蘇重地,正資料理;不得以衰病求罷』。

    乃強起視事。

    江南号稱澤國,農田全資水利;時水道、閘堰,廢壞已多。

    先生詳考修整,以資蓄洩。

    又海禁縱弛,海寇買米聚糧,米價不時騰貴;先生嚴禁之。

     辛卯秋,副主考趙晉交通總督及提調馬藩司廣鬻關節,榜發譁然。

    正主考左必蕃不自安,具疏奏聞;而先生亦以蘇郡士子擡财神入文廟,據實具奏。

    冬十月,赴江甯典武闱鄉試;即遵旨如揚州,會同欽差大人、兩江總督、安徽巡撫審科場事,匝月不得定案。

    壬辰春正月,劾督臣抗旨欺君,營私壞法;請正國典,以彰公論。

    略曰:『皇上臨禦以來,内外臣工罔不奉法。

    兩江總督噶禮受朝廷豢養,不為不久;蒙委任,不為不專。

    稍有人心,自當仰體聖懷,以圖報效;而其大端,無過進賢、退不肖,養一代之人才,以培國家之元氣。

    不謂督臣自履任後,所轄兩省文武屬員逢迎趨附者雖穢迹昭彰,亦可包荒藏垢;守正不阿者雖廉聲素着,難免吹毛索瘢。

    此在皇上洞監之中,無庸臣再為贅渎。

    最可異者,江南今科鄉試,盛傳總督通同監臨、提調攬賣舉人;臣以督、撫、藩司皆朝廷大吏,豈有病狂喪心至于如此之極,未敢遽信。

    迨後榜揭不公,經正主考題參疏内有「或發督臣嚴審」之語,又風聞「總督要銀五十萬兩保全無事」之說;臣雖不敢遽信,固已心竊疑之。

    及奉旨「會同徹底詳察、嚴加審明」,而會審時藩司書辦李啟供出藩司家人軒三給與關節,收受金子情實;督臣辄大怒,欲将其胫夾折。

    臣勸督臣「今日會審,俨如朝廷在上,為臣子者不可動氣。

    況皇上要徹底詳察,若箝其口,曷由明白」!因與欽差大人據所供人犯稍加夾訊,而語多暧昧,事涉督臣。

    自此以後一月有餘,不敢複訊軒三矣。

    夫國家設科取士,以供将來任使;必科目之中有正士,斯朝廷之上有直臣。

    我皇上諄切訓戒,以期風清弊絕;不謂賄賂公行,自有制科以來,未有如江南辛卯之甚者。

    竊思此案關系非小,奉旨「徹底詳察」,而督臣必不肯詳察;奉旨「嚴加審明」,而督臣必不肯審明。

    推其抗違聖旨、始終庇護之故,則以前「通同監臨、提調攬賣舉人」,以後「要銀五十萬兩保全無事」之說,情真事實,不為無稽之輿論矣。

    其欺君壞法之罪,督臣雖百喙奚辭!若不請旨解任、一并發審,則通同作弊之人,同為奉旨察審之人;真情何由得出,國法何由得伸哉!故自督臣大怒之後,至今要犯一名不能提、真供一句不可得,皆由督臣驕橫之氣,足以震懾人心;臣實有欲提不能、欲訊不得者。

    此雖臣庸懦所緻,有負皇上付托;然事勢處于無可如何,不得不大聲疾呼,煩渎聖聽耳。

    我皇上明見萬裡,無微不照;而督臣敢于欺皇上!皇上待督臣,高爵厚祿,何等隆重!而督竟忍負皇上,擅作威福,賣朝廷之官、賣朝廷之法,複賣朝廷之舉人;惡貫滿盈,貪殘橫暴,兩江之人知之、在朝之人知之、天下之人無不知之。

    祗緣督臣權勢赫奕,莫敢撄其鋒以賈禍。

    臣非不知此言一出,天下之人無不為臣寒心。

    但自念一介豎儒候補中書,數年之間,超遷巡撫;受恩之深無過于臣,圖報之難亦無過于臣。

    故在督臣,敢于欺皇上、負皇上;臣則斷不敢顧念身家、畏避權勢,同為欺君負恩之人,贻譏天下後世!是雖言出禍随,亦所不惜!況臣之功名予奪,出自朝廷;臣之性命死生,亦有定數。

    恭逢聖明在上,督臣雖甚殘險,亦豈遂能加害無辜;臣又何憚而不言哉!仰祈皇上大奮幹斷,将兩江督臣噶禮即行解任,一并發審;俾狐鼠之輩失所憑依,而承審之官亦無瞻顧,庶真情得出、國法得伸,振千古之綱常、培一時之士氣,除兩江之民害、快四海之人心,将見天下後世鹹仰聖主除奸燭弊之神明,億萬斯年永享國家賢良喜起之福澤矣』!疏上,總督聞之,密購疏稿,捏款讦參,星夜馳奏禦前;奉旨:『俱解任,交審事大人一并審明』。

    部文未下,先生又上「瀝陳被誣始末疏」;略曰:『臣因會審江南文闱作弊一案,奉有「徹底詳察、嚴加審明」之旨。

    訊據出銀買舉之吳泌與居中立議之李啟等供出馬藩司家人軒三收受金銀、給與關節,鑿鑿有據。

    乃督臣噶禮抗旨曲庇,不容究訊;其情形與臣從前所聞「督臣通同賄賣」并「要銀保全」之輿論相合。

    是以不敢扶同,先疏題參。

    乃督臣聞臣具題,摭拾虛詞欺誣聖聰,欲圖報複。

    茲接邸抄,蒙皇上洪恩,将臣與督臣俱解任聽審,聖明巳無私照,曲直自有攸分;臣何敢再渎。

    但督臣誣妄過甚,合就其誣臣者一一分晰,為皇上陳之。

    如誣臣「止督臣下洋,恨不聽從,遷怒于為督臣雇舵工之船行張元隆,陷以通賊;既緻元隆身死于前,複斃其弟張五于後」。

     臣查奉旨出洋,臣标并無戰船,向牙行雇民船;而民船止可載貨,不堪捕賊。

    曾商之督臣;督臣雲:「船無器械,又無水師駕此;出洋豈不有損國威」!因公同會議,臣與提臣偵緝内地奸黨,具奏在案。

    是臣欲出洋而督臣止臣,豈反止督臣不必前往也。

    至張元隆系考職監生,廣置洋船,立意要造百艘以「百家姓」為号,多将洋貨賄媚督臣;督臣在上海鋪設數十船,皆元隆以所蓄積罄饋,督臣後即令伊弟張令濤由浙江海口運赴江甯。

    比時有崇明水師在洋盤獲餘元亨等照票不符、籍貫互異,訊供張元隆代領。

    臣饬常熟、上海兩縣提訊,元隆托病不出;兩官親赴其家取供,元隆公然上座,兩官側坐其下。

    臣聞駭異,嚴饬拘拿;而兩官以督臣交好,始終不敢。

    迨臣回署提審,遽申元隆在家病故;人言藉藉,皆雲元隆詐死埋名。

    是元隆之死與不死,尚未可定;即雲已死,亦因病亡。

    其弟思永現在,而案内并無「張五」姓名;不知督臣何據而誣臣以逼死元隆、拖斃張五也!又誣臣「與上海知縣許士貞同窗好友,将四十八年四月所獲之賊犯改為十一月、久已拖斃之八人謊稱「現存」,冀免士貞處分」。

    臣查四十九年九月督臣咨參武職年限,先據臬司改作四十八年十一月;臣不知督臣核咨之時,士貞等若何彌縫,而乃徇情捏飾咨部也。

    至五十年二月,臣咨參文職年限,俱照督臣原咨。

    臣不能覺察扶同咨題,固臣庸懦所緻;而捏改、謊稱,實由督臣作弊于前,何反誣臣冀免士貞處分也!又稱「督臣嚴饬保甲,臣與陳鵬年揚言督臣查富戶,竟寝不行,以緻盜寇充斥」。

    臣查保甲之法,各屬奉行無誤。

    至江蘇盜案,比他省較多。

    臣查臣屬之七府、一州,四十八年共報一百十件、四十九年共報八十二件、五十年共報五十一件;若止就臣駐紮之蘇州府屬計之,四十八年共報五十七件、四十九年共報三十八件、五十年共報十七件。

    是臣莅任以來,雖不能盜風全息,亦已漸次消彌:何反謂寇盜充斥也!又誣臣「著書賣書,濫準詞狀,株累斃命」。

    臣查前撫任内四十八年共監斃三百五名;而臣任内四十九年共一百七十一名、五十年止二十四名,皆題報有案。

    若臣著書、賣書,亦有因由。

    臣叨中進士,蒙皇上傳谕曰:「進土回家,不可荒廢學業」!臣恪遵聖訓,回家閉戶讀書,見得程、朱之書與孔、曾、思、孟相合;又新奉功令:文闱論題,亦出性理。

    故将周、程、張、朱之書刊刻,以廣其傳;并将先儒之有合于周、程、張、朱者,亦為刊刻。

    此皆仰體聖訓,使天下之人,知聖賢之書不可不讀;讀其書而率其教,入為孝子、出為忠臣,用副皇上崇儒重道之意。

    臣自愧學問空疏,止表彰先儒之遺書,斷不敢著書立說,為聖賢之罪人。

    又因閩中梓人至蘇,臣無以資其飲食,令行印賣。

    此雖臣鄙陋之見,有失大臣之體;然實取與不苟所緻,非有他罪。

    總之,督臣之蓄怨,起于臣之發覺巨棍張元隆。

    今因曲庇馬逸姿被臣參奏,摭拾前款,欺君陷臣;且雲難與臣俱生,其意必将緻臣于死。

    幸皇恩寬宥,不忍遽戮。

    理合據實陳明,仰祈監察』!時百姓聞先生将解任,皆罷市、撤業,數萬人圍集公館,哭聲振揚城;欲相率赴京叩阍,先生慰谕再三,環泣不肯退。

    而姑蘇等郡,相繼報罷市者紛紛。

    翼日,維揚士民扶老攜幼至公館,具果蔬以獻,先生辭弗受;皆泣曰:『公在任,止飲江南一杯水;今将去,無卻子民一點心』!不得已,為收腐一塊、菜一束。

    遠近饋饷者不絕;不受,則皆委而去。

    夏四月審畢,将回姑蘇候旨,行有日矣;揚城士民慮途中不可測,數萬人集江幹護送。

    先生聞之,曰:『以我故,勞民至此;吾不行也』!越數日,五更登舟;比天明百姓追送,而先生已渡江。

    至姑蘇,寓楓橋;蘇城士民莫知先生來。

    翼日,士民雲集,紛紛送果蔬不絕如揚城。

    五月,審事大人奏上,以先生所劾全虛,應革職治罪,噶禮免議;部覆如之。

    奉特旨:『着尚書穆和倫、張廷樞再往徹底審明』。

    秋七月,複赴揚聽審,審如前。

    審畢,仍回姑蘇;士民焚香遮道,自楓橋至葑門二十餘裡,擁擠不可行。

    九月覆奏,先生仍革職;部覆亦如之。

    奉谕旨:『張伯行居官清正,天下婦孺無不盡知,允稱廉吏;但才不及守。

    噶禮雖才具有餘,然性喜生事。

    朕臨禦五十年,凡滿洲、蒙古、漢軍、漢人毫無異視,一以公心處之。

    噶禮屢次具摺欲參張伯行,朕以張伯行為天下清官第一,斷不可參,手批不準;親筆現在噶禮處。

    這所議,是非颠倒,着九卿、詹事、科道會同矢公據實再議具奏』。

    九卿等覆:『張伯行、噶禮兩人才守之處,皇上評定确當,天下臣民莫不悅奉』。

    又奉上谕:『從古治天下者,莫要于至公。

    朕禦極五十餘年,凡内外大小諸事,皆以公心處之。

    張伯行居官清廉,一文不取,天下所共知;但才具略短耳。

    噶禮操守,朕不能信;若無張伯行在彼,則江南地方必被其朘削一半矣。

    語雲:「文官不要錢、武官不惜命,然後天下人安」;又雲:「清官不累民」。

    朕自幼讀書,研窮性理;如此等清官,朕不為保全,則讀書數十年何益!而凡為清官者,何所倚賴以自安乎!初次遣官往審,被噶禮制定,不能審出;再遣往審,與前無異。

    汝等既系大臣,知張伯行清官;當會議時,何無一言?今朕既有谕旨,方贊其清,亦已晚矣!汝等諸臣皆能體朕保全清官至公之意,使正人無所畏忌;則人皆欣悅,海宇長享升平之福矣』。

    翼日奉旨,先生留任,噶禮革職。

    吳中士民歡聲如雷,牓于門曰:「天子聖明,還我天下第一清官」。

    焚香結彩,齊赴龍亭叩首謝皇恩、呼「萬歲」者數萬人。

    至長至、月朔,複有吳民數萬人持香集暢春苑跪謝,願各減年壽一歲,添祝聖壽萬萬年,以申真誠感激之意;聖祖大悅。

    而福建全省士民聞先生解組,皆奔号呼籲;及聞複任,頌皇恩、祝萬壽與江蘇不謀而合:亦古今僅見事也。

     癸巳春正月,疏薦福建藩司李發甲、原任祭酒餘正健、台灣道陳璸為江蘇布政使;部以已特簡牟欽元,不允。

    二月,監臨萬壽開科文闱,防範嚴密而體恤周至;士情大悅。

    三月,恩诏複原職。

    八月,進「濂洛關閩書集解」。

    九月,奉旨赴鎮江會驗戰艦。

    時戰艦、民船無所分别,戰船或私借入洋貿易,還以民船充數。

    先生因條陳海洋船隻,分别營哨、商漁,盡編号數;上是之。

    甲午春正月,奏免揚州落地稅;謂『各商貨物已在揚州關輸鈔,入城複征落地稅銀,似屬重科。

    臣衙門舊有鹽課陋規二萬兩,今臣在任五年,絲毫弗取,為鹽商節省銀十萬;衆商願于經費項下每歲代捐稅銀一千二百兩,免商民無窮之累』。

    奉旨俞允。

    三月,紫陽書院成,三吳文學之士皆傾心誠服于先生;而四方之聞風來學者,亦日衆。

    吳中向無書院,生徒無所容;乃擇府學中隙地建紫陽書院,其規模、制度及講貫課試之法大略與閩同。

    一時士風丕變,鹹斂華就實,彬彬乎質有其文焉。

     乙未春正月,欽差大人奏請革職。

    是時先生感激聖恩,益殚精政治;一切地方利弊,悉力興革。

    又屢值年豐,人民樂業,疆土甯谧。

    而先生以吳地濱海,奸商貪利,下洋勾引匪類,出入無忌,終為東南隐憂;故為未雨綢缪計,特嚴海禁,有犯必懲。

    積有張元隆、張令濤、李崇禦等案,皆為巨棍所把持,屢饬不結;聖祖命大人駐鎮江審理,大人不細訊而問先生索取海賊,先生以各案文卷進。

    大人即參先生「狂妄自矜」,應革職、看守審理;聖祖不允,而令先生明白回奏。

    乃上疏,略曰:『張元隆系鎮臣在洋盤獲之餘元亨所供,經署撫王度昭審議具題;部覆發臣再勘,饬行府、縣究審。

    張令濤系顧協一、闵三等告發,被害者十餘紙抗匿不出,懸案莫結;令濤非通洋,亦系豪惡。

    何得挨延半載,藉庇抗官!即謂首告不實,應于原告坐誣。

    臣雖愚昧寡援,而身為地方大吏,甯能置之不問乎?李崇禦亦系鎮臣獲報,其船照票不符,滿載金銀、不帶絲毫貨物;謂非來曆不明,其誰信之!臣屢将元隆等惡迹,咨明欽差大人在案。

    據咨上聞,案件自明;乃将各犯悉為開脫,獨參臣以「狂妄自矜」之罪。

    臣雖曆官巡撫,而服食、起居未脫寒酸故态;以為迂腐則有之,何敢于君父之前反蹈「矜妄」,自取罪戾乎!然臣止知有君父,不知有身家;止知報聖恩,不知避嫌怨。

    惟恐案情未能得實,則臣之負罪益深;此區區微忱,不敢一念之或欺者也』。

    随奉旨:『将回奏情節,一并審明』。

    三月,大人複上章,請革職、看守審理;蓋至是,已連劾六疏矣。

    先是,三請革職,奉旨:『欽交事件,應盡心審明原委具奏。

    屢次前往,未能徹底審明,希圖朦混完結;今又請将張伯行革職。

    繕摺具奏,殊玷官箴。

    這事情,仍着前往審明具奏』。

    先生跪聆恩旨,感激涕零;将先後口供瀝陳上奏。

    大人複訊供文,緻其詞堅,請革職、看守審理;聖祖不得已,姑允之。

    時先生因熱審赴常州,大人令藩司于舟中解绶去,遣遊擊房世淳伴送至鎮江,看守于城隍廟;及夜分問供,多方摧折。

    所供不如大人指,乃傳先生幕賓代書,竟拟重辟。

    是時百姓無一人知者;門人子弟聞難來訊,呼籲無門,生死不可測。

    而先生處之恬然,讀書晝夜無間;為子侄講經書,積講義二十餘篇。

    又向輯「四書正宗」、「學易編」皆未成,續為編輯。

    居潤州半載,體加充、色加睟焉。

    案達上,聖祖未允所拟,而令大人同先生入京。

    仲冬二日,渡江;至維揚,父老數千焚香拜,岸上士民夾兩岸随舟而行,四十裡不絕。

    越日,過邵伯、高郵,皆有儒冠、野服沿河頓首者。

    至淮安,總河迎會;見舟将壞,大驚曰:『何以坐此』!先生曰:『此不由己也』。

    總河為易舟。

    伴送官胡同知暮夜趣渡黃河,時細雨方霏,周天如墨,濤浪洶急;從舟傾覆,而先生以總河所易舟先濟,得免。

    至夏鎮書院,諸生候于河次;叙契闊,皆揮淚而别。

    是月二十三日,至京師;先生欲赴暢春苑陛見,大人勿許,委官看守于吏部分署。

    翼日,聖祖谕大人同先生來,乃陛見。

    大人面奏曰:『他并不認罪』。

    聖祖曰:『他原無罪可認』!先生感泣,叩首謝曰:『臣有生之年,皆皇上所賜也』!上又曰:『此人朕還用之;當用于有錢糧衙門』。

    複謝恩出。

    明日,召對于幹清宮;問話移時,命于南書房行走。

    臘月朔,命講「民可使由之」一章;越日,又命講「太極圖說」:皆繕摺進呈。

     尋奉特旨,署總督倉場侍郎。

    丙申春,赴通州視事。

    時秋成稍歉,奉谕回戶部酌議平粜,奏發倉米二萬石;上谕:『粜完啟奏續發。

    仍不時巡察,使貧民得沾實惠』。

    閏三月,奉命發倉赈濟順天、永平二府;親往巡察。

    七月,巡查至永平,其守謝公賜履廉能有聲,留心社倉;因與講社倉之法,令勸谕所屬捐輸積貯,每年出陳易新以備荒災。

    回京,本朱子社倉法,酌十六款條奏;奉上谕,親赴永平料理社倉事宜。

    丁酉秋七月,上「條奏餘米摺」雲:『臣查紅斛進倉、平斛放米,每石原多二鬥五升。

    今該倉書攢止報一石一鬥四升四合九勺四抄,其餘隐匿不報;雖止一鬥五合六抄,然以通漕合算,歲約三十餘萬。

    此項謂之「飛米」,俗所謂「飛毂辘子」是也。

    外又有長米二、三十萬石,曰「旗丁交剩餘米」。

    或令旗丁領出,謂之「照米」,俗所謂「出黑檔子」是也;或令旗丁賣于他人,謂之「買餘抵補」。

    倉場之弊甚多,此其大者;故特奏之』。

    又奏:『每年收米、放米,該剩餘米一百餘萬石。

    日積日多,無廒可貯;請建新廒百座』。

    八月,欽點順天鄉試主考。

    時方收糧通州,不與開列;特召入闱,蓋異數也。

    先生矢公矢慎,得士李蘭等二百餘人,輿情洽服;所拔士子來谒者,以「學為聖賢,不可汩于勢利」,諄諄告戒焉。

    戊戌夏六月,又奏添設人員,協同稽察倉弊。

    發九卿會議,為同事者所抑,同前歲所奏均無庸議,應交部議處;奉旨:『逐一明白回奏』。

    乃奏曰:『臣才識短淺,尺寸未效;中心兢惕,夙夜靡甯。

    今九卿會議交部察議,蒙皇上不即處分,令臣回奏;臣聞命自天,感激無地。

    謹将前後情形,為皇上陳之。

    九卿會議曰:「紅斛進倉、平斛放米所多之二鬥五升内,一鬥四升四合九勺四抄作正項入倉;其餘一鬥五合六抄之米,内給旗丁回空餘米三升八合、五閘盤運折耗米二升,所剩四升七合六抄作為曬揚虧折。

    今張伯行不将此等項款開除,止照紅斛收進、平斛放出算餘米八十餘萬石,請添新廒」等語。

    臣查曬揚虧折四升七合六抄及盤閘二升原在倉内,固無處開除也。

    至旗丁之三升八合,願照者照、願抵者抵;即使盡數照出,每年不過十餘萬石。

    且照出倉外,方可開除;若本幫抵本幫之欠或他幫買抵他幫之欠,則三升八合又仍在倉内,安可盡數開除乎!此臣查之甚明,所以請建新倉廒;初非朦混具題也。

    又會議雲:「所存爛米,奉旨賞給兵丁,折抵腳價;騰空廒座必多。

    又添新廒百座,似無不敷」等語。

    臣查去歲騰空廒座,原以備去歲新糧之用;至七、八月,廒座不敷,各倉監督紛紛來禀。

    是去歲廒座尚屬不敷,安有餘剩廒座留為今歲之用乎!又會議雲:「張伯行前奏新廒并未貯米,舊倉騰空甚多。

    不惟餘米全無着落,似較去歲之米反少;恐又有「飛毂辘子」、「出黑檔子」之弊。

    請添員協查」等語。

    臣查今歲糧船未到之先,各倉呈報空廒有四、五十座;空廒多,則實米少。

    去歲糧舊未到之先,呈報空廒止三十四座;空廒少,則實米多。

    臣故曰:「似較去歲之米反少」。

    此今歲糧船未到之情形也。

    又會議雲「張伯行後摺又稱新廒已派四十座;舊廒即有騰空,想已無多,尚有百萬石無廒可貯」等語。

    臣查七月間舊廒用完,新廒已派四十座,新米尚未收及一半;即算放二季,春檔騰空者不過四、五十座。

    所以奏「舊廒即有騰空,想已無多」。

    此今歲糧船已到之情形也。

    今新廒已派九十座,尚有一百二、三十萬無廒可貯;即欲請建,時已無及。

    惟令各倉歸并,随騰随派;就今日計算,仍有百萬石無廒盛貯。

    此臣查之甚明,并未朦混具奏也。

    臣查一時有一時之情形,去歲與今歲不同、今春與今秋不同。

    臣随時具奏,無非慎重漕糧之意、初非敢前後朦混、任意矛盾也』。

    疏上,九卿無以難。

     庚子十月,奉旨管理錢法。

    旋補授戶部右侍郎,兼管倉場總督。

    辛醜春,欽點會試總裁,得士儲大文等一百七十餘人。

    秋九月,河南馬營口決,上命河南人知河務者具奏;乃具摺奏曰:『臣籍隸儀封,去黃河三裡;故黃水之性,最為留心。

    蓋黃水不兩行,若有兩條河,水行一條,必淤一條。

    故一遇沖決,水分新河,舊河必淤。

    若舊河仍行者,則新河不過因水勢泛漲,洩其有餘;水一消落,仍行舊河;此自然之勢也。

    今武陟縣沖決河口,不過因黃、沁并長,泛濫溢漫,洩有餘之水耳;黃河之水仍舊東行。

    入冬以後,水勢消落,勢必盡歸舊河;稍加堵築,即複舊矣。

    獨是山東運河,隻借一線泉水;遇天道亢旱,泉源幹涸,寸步難行。

    臣前任濟甯道時,會議引沁河之水以濟山東之運;後以升任,故未及行。

    今歲糧船淺阻山東,将至遲誤;而黃、沁交會,忽沖一缺口,直入張秋,運河糧船盡皆抵通。

    是今歲之運,賴此沖決以濟之也。

    若由此修治,引之濟運,便可成萬世之利』。

    越數日,接駕;蒙溫旨雲:『前所奏河務,與朕意甚合』。

    又召進行宮,論河務;面奏『于黃、沁交會之際,建閘築壩,重重關鎖;使不泛濫。

    一引沁由賈魯河以入濟濟運,一引沁由新決之河入張秋以濟運。

    張秋東崖五空橋安放閘闆,水小則下闆引沁濟運,水大則放沁入海。

    至于濟甯運河之西,再建閘一座;水小則引沁濟運,水大則下闆引沁入湖。

    不但糧船遄行,而臨河之田皆成膏腴矣』。

    冬十月,以母病請歸省;奉旨準假,并命以便道閱視河南武涉決口。

    先生兼程抵家視湯藥;母耿太夫人喜,疾頓廖。

    遂遵旨相視河工,如期複命。

    壬寅春正月五日,奉旨赴千叟宴。

    宴畢,偕諸年老大臣至幹清宮謝恩,賜坐;奉谕旨:『汝等皆大臣,當抑體君心,惠愛百姓。

    如張伯行為巡撫時,地方情形、米麥價值皆不時奏聞;是真能以百姓為心者也』。

     先是,倉場積弊甚多;先生剔厘,不辭勞瘁。

    既而兼理錢法,旋升戶部,府庫、倉儲盡以委任于先生,政務日繁。

    先生感知遇恩,竭力圖報,晝夜廢寝食。

    時又奉旨發倉減價粜賣,開廠數十處;先生親往來巡查,奔走道途。

    于是精神、心力,銷耗殆盡。

    冬十月,召對澹甯居,眩暈色變;聖祖命少司寇阿公、總漕張公扶掖出,尋愈。

    十一月,聖祖升遐,先生感高厚恩,哀痛迫切。

    二十七日盡禮,無稍懈;夢寐中,時淚涔涔下。

    今皇上禦極,深知先生公忠為國之心,又以先朝舊臣,特加眷顧,錫予每逾常格;謂先生年老,事難兼攝,命專理戶部及錢法堂。

    臘月二日,命同滿、漢大臣十三人至先帝梓宮前舉哀;特賜素珠一串曰:『此先帝所遺留也』。

    嗣後會議大政、保舉大員,時命随親王大臣在幹清門預議。

    又诏:『年老大臣,由東華門騎馬至箭亭下』。

    尋以戶部捐納收銀非先生莫能任,命與大司農田公專管其事;特恩晉正一品,追贈三代,給一品廕生。

    五月,值皇太後喪,會議祔廟諸禮,必誠必周。

    八月,皇上遣官看河,因條陳河務;略曰:『國家歲漕數百萬石,全賴會通一河;而會通一河,又借汶、泗二水以濟運。

    開河之始,築堽城壩以遏汶水;又開堽城閘,引汶水由洸河至濟甯濟運。

    複築金口壩以遏泗水;又開金門閘,引泗水由府河至濟甯濟運。

    迨其後,宋禮聽老人白英之計,築戴村壩引汶水于南旺分流濟運,遂置泗水于不問。

    由是府河大半淤塞,泗河之水乃不至濟甯馬場湖而合沂水以出魯橋矣。

    今宜于秋收之後人民空閑,大開府河,使泗水由金口閘入府河,至濟甯馬場湖蓄之濟運;又于泗上諸泉源大加疏浚,其逆流纡道者改之、亂石壅塞者順之、脈絡不通者浚之,務使水勢暢流,則諸泉之入湖者無窮,而所蓄必多:或轉遲為速之一法也。

    至濟甯到台莊相去四百裡,其中閘将及二十座;而台莊以下至淮、黃交會之處,中間将及四百裡,并無蓄水之閘。

    所以每逢天旱,台莊上下不無淺阻;宜于台莊之下、徐塘口之上建閘一座,以備蓄洩:其于河道或有補益。

    此臣所知,謹據實奏聞』。

    上遽命議行。

    九月,遷禮部尚書。

     冬十月,進「濂洛關閩書集解」,特賜「禮樂名臣」四大字。

    次日,奉旨搜閱會試遺卷,續進士榜。

    越數日,上以手所持木瓜賜之。

    翼日,複啟事;上顧謂親王大臣曰:『張伯行,近愈強健也』。

    十一月,皇上親郊,前三日視牲之禮,向皆王公、大學士行之;至是,太常以視牲請,而上以命先生,蓋特典也。

    甲辰春二月,進「續近思錄」、「廣近思錄」、「張南軒集」、「陳克齋集」、「陳北溪集」、「許魯齋集」諸書,賜食而出。

    四月,差赴阙裡緻祭崇聖祠追王至聖五代,賜涼帽、蟒服、錦緞、珍物八種;命以便道回家省親。

    五月,至京複命。

    六月,奉旨會議聖廟從祀;倡議以明儒羅欽順、本朝陸隴其從祀兩庑,又以宋儒張子之父張迪配享崇聖祠。

    乙巳春正月,檢點生平文集及所論着纂輯諸書未刻者,授子師載曰:『此吾生未了事,汝當次第授梓,不可畏難而中辍也』! 二月,上遣大臣往景陵行禮,先生自請行;上以年老,弗許。

    又面奏:『臣受聖祖厚恩,從未上陵;願請往』!上溫旨慰谕,乃止。

    十三日,有疾不赴朝;十五日,疾甚。

    具遺疏,其略曰:『臣受兩朝異數隆恩,年已七十有五,龍鐘衰老,口耳不能從心。

    屢欲奏對,中懷惶悚,寤寐難安。

    今犬馬之年已盡,而報主之心未已。

    仰見我皇上聖學、聖治,媲美帝王;堯仁無所不被,舜智無所不周。

    伏願聖性、王心,懋加無已!崇正學,勵直臣;厚糈以養廉吏,明法以懲貪員。

    寬裕溫柔,發強剛毅,為千古第一首出之君,綿億萬載無疆之福』!十六日戌時,薨。

    遺疏至禦前,上為震悼;特遣鎮國公、十二爺、散秩大臣、副都統額爾德侍衛十人賜奠茶、酒;不循常格,行三叩禮。

    複奉聖旨:『張伯行效力年久,持躬孤介;簡任秩宗,恪勤供職。

    忽聞病逝,朕心深為轸恻!着加太子太保,于恤典定例外加祭一次,以示優恤舊臣至意』。

    又奉上谕交與内閣原任禮部尚書張伯行家:『谕祭之日,大小漢堂官、給事中、禦史等官俱着齊集;出殡之日,亦俱着送殡』。

    賜谥「清恪」,給全葬祭。

    五月,谕祭于京邸;九月,谕祭于家。

    竊惟聖祖仁皇帝與今皇上加禮儒臣,信之深而遇之厚,可謂至矣。

    先生遭逢仁聖,一德交孚,寵遇優渥;曆數程、朱諸大儒,未有能比隆者也。

    然先生一介不取之節、一念不欺之心,其自結于聖主者,非無自也。

     先生曆官二十餘年,未嘗攜眷。

    初任濟甯,随行止四人;撫閩,二十餘人;撫吳,十三人。

    其日用所需蔬菜米麥、寸絲尺布以至研麥磨石、曳磨之牛皆自河南運載之官。

    初至閩,見署中帷幕皆錦繡、器皿悉金銀,怪以問吏;對曰:『行戶協備,往例如此』。

    先生曰:『行戶即百姓,安可累之!且我本寒素,無需于此』。

    盡撤還之。

    比移吳,先檄禁陳設衙署。

    無錫縣送惠泉至,先生以為水也,受之;後聞亦派民船載送,即不受。

    閩撫标有空糧五十名、江蘇撫标有空糧八十餘名,皆前任以給家丁者,先生曰:『我家丁無幾,又莊農不暗弓馬,何可冒糜國饷』!悉募壯丁補之。

    其在朝、在外,不交一近侍之臣,不附和同官之議;不以得君而有自專之意,不以見忌而有退阻之心。

    惟知上報君父而下盡己職;所謂「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者,先生有焉。

    矢志以人事君,其所薦引皆學問醇正、志操潔清彰彰在人耳目間者。

    然初不令其人知,即子侄有問亦不答;曰:『薦賢為國,非市恩也。

    爵公朝而拜私室,我所不取』!故惟特疏具薦及大廷保舉者,衆乃知之;其他面奏、密摺,率不盡知也。

    平日掎扡先生者,在朝共事,辄推誠協恭,無纖毫芥蒂;曰:『仰荷聖明,已獲保全;何敢以私嫌廢公事乎』!其治民,以養成為先、以教化為本;地方偶有災祲,即具疏奏請緩征、赈濟、平粜并施,務使民無失所;複設常平、置社倉,以備兇荒。

    所至辄建書院,招來士子之有學行者相與講明聖賢之道;又饬州、縣各立義塾,朔、望講解「聖谕十六條」,使編氓皆知禮義。

    故士民畏之如嚴師,愛之如父母;于閩則肖先生像而祠于鳌峰書院之旁,于吳則建春風亭為先生祠,與總督于公、巡撫湯公兩祠并峙。

    至總督倉場時,尚有山東兖州府郓城縣等十五州縣士民具衣冠而來獻者,曰:『前者,灉河之水當秋泛溢,淹民田不下數百萬頃。

    公為濟甯道時,疏浚宏深,使十五州縣之水皆安流由灉入運、運入海;向之壑澤,今膏腴矣。

    廪邱之西,五岔口纡道為患;公捐赀築堰,引水盡入灉。

    十五州縣士民蒙利賴,議立公生祠;農夫欲建于野、舟子欲建于河,争不決,乃立于五岔口。

    今落成,敢獻衣冠展瞻戀意』!先生歉仄再三,皆頓首固請;受之而去。

    其至孝本于天性,每逢父母忌辰,辄閉戶飲泣,不飲酒、食肉;至己誕辰,亦思親,不宴樂。

    耿太夫人在家,遣人問候不絕。

    四方之士及門受業者幾千人,先生不問貴賤、智愚,悉接以禮,諄諄示以入聖之門、為學之要。

    其率先生之教者心悅誠服,終身不忍舍去,因以成章者甚多;其退而改行者,自慚而不敢複見也。

    讀書自少至老,不厭不倦;雖鞍馬舟車之上、死生危急之秋,未嘗釋卷。

    嘗雲:『延平靜坐觀喜怒哀樂未發以前,朱子後來頗不以為然。

    蓋佛家靜坐,此心不要用。

    儒家靜坐,此心原要用,必靜坐始見得道理;與佛家有别。

    但靜坐而不讀書,亦不能見道理;不如易靜坐為「居敬」而勤讀書以求道理,乃為無弊。

    且子夏言:「博學而笃志,切問而近思」;存心之法,即在于讀書,何可懈也』!其纂述者百餘種,皆所以繼往聖而開來學:輯「道統錄」、「道統源流」,以明聖賢之宗傳;輯「伊洛淵源錄」、「伊洛淵源續錄」,以明諸儒之統緒;輯「小學集解」、「小學衍義」、「養正類編」、「養正先資」、「訓蒙詩選」,以端蒙養之教;輯「學規類編」、「學規衍義」、「程氏家塾分年日程」、「原本近思錄集解」、「續近思錄」、「廣近思錄」、「性理正宗」、「諸儒講義」,以正為學之模;輯「家規類編」、「閨中寶監」,以示修齊之範。

    謂周、程、張、朱得孔、曾、思、孟之正傳,故纂「濂洛關閩書集解」以配「學」、「庸」、「語」、「孟」,名曰「後四書」,屢經進呈,欲以頒行學校;而其「語類」、「文集」,複纂述較正而刻之。

    謂許、薛、胡、羅,又周、程、張、朱之正傳,其「文集」及「讀書錄」、「居業錄」、「困知記」,無不選擇而刻之。

    謂本朝陸稼書學朱子之學而為許、薛、胡、羅之繼起,赴閩時,特就其家訪其遺書,得「問學錄」、「讀朱随筆」、「讀禮志疑」三書,乃并其已傳之「松陽講義」、「文集」而并刻之。

    他如楊龜山、謝上蔡、尹和靖、羅豫章、李延平,衍程子之派者也;張南軒、呂東萊,取資于朱子者也;黃勉齋、陳北溪、陳克齋,受學于朱子〔者也〕;真西山、熊勿軒、吳朝宗,私淑于朱子者也;有明之學得其正而不為邪說所搖者,曹月川、陳剩夫、崔後渠、魏莊渠、汪仁峰、蔡洨濱也;本朝之學宗朱子者,張楊園、汪默庵、陳确庵、陸桴亭、魏環溪、耿逸庵、熊愚齋、吳徽仲、施誠齋、諸莊甫、應潛齋、劉仁寶也:其所述作,莫不精擇而刻之。

    而吳朝宗、吳徽仲、施誠齋、諸莊甫、劉仁寶皆隐居力學,世莫能知,久将淹沒不傳;先生特為表章,尤見微顯闡幽之義。

    先生于正學奮志修明,而于陸、王之學複排擊不遺餘力。

    或曰:『陸、王往矣,似不必複辨』!先生曰:『陸、王往矣,今之為陸、王之學者正不乏也,是陸、王往而不往也;予安能無辨哉』!又嘗語學者曰:『今人自雲有志程、朱之學,而于陸、王不敢明辨其非;隻坐于正學,見不明耳。

    所見既明,則程、朱之與陸、王,如雅鄭、朱紫,正邪截然;豈能姑恕』!然未嘗特着一書以辟之,謂『〔程〕啟皦之「閑辟錄」、陳清瀾之「學蔀通辨」、張武承之「王學質疑」已盡掘其根株,學者但取而讀之,自不容于複入』。

    故于三書,皆精刻以示學者。

    又選「古文載道編」、「斯文正宗」、「唐宋八大家文集」,以見文之必本乎道;選「濂洛風雅」,以見詩之必本乎性情。

    諸葛武侯、陸宣公、韓魏公、範文正公、司馬溫公,其功業皆有原本;刻其集以着立朝之業;文文山、謝疊山、方正學、楊椒山、楊大洪,其氣節皆足以風世,刻其集以彰緻身之義。

    而石守道、海剛峰,其剛方之氣亦足興起,故亦刻之。

    他若「三朝名臣言行錄」,已有定本,後經散失不完;「四書正宗」、「學易編」,僅有稿本,尚未成書;「五經大全」,意欲增删另成善本,而未有暇。

    晚年詳訂「大學」,依伊川改本,移「生财有大道」五節于「亦悖而出」之下;依古本,複「邦畿」三節于「聽訟」之前;照朱子序文,改正「右經」一章。

    大注博綜諸說,考證精詳;欲具摺具奏上請聖裁,而遽爾辭世,不及進呈。

    此又先生未竟之業也。

    其所自著者則有「困學錄」二十四卷、「續困學錄」二十四卷、「正誼堂文集」四十卷、「續集」十卷、「居濟一得」五卷,又皆本于躬行心得之餘,而足以為修己誨人、緻君澤民之準。

    統觀先生一生之述者,規模廣大、節目精詳,所謂「析之極其精而不亂、合之極其大而無餘」者也。

    後之學者,于先生之書詳味而熟玩之,可知聖賢之學一脈相承、千古不易;而百家駁雜之書、異端詖淫之教,何足寓目而究心哉!而其一生之所得力,尤在朱子之書。

    故嘗舉朱子三言,以定為學之則:曰居敬以立其本、窮理以緻其知、返躬以踐其實。

    其言曰:『程子謂「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緻知」,至朱子又益以「返躬」之一言;至矣盡矣,蔑以加矣。

    證之「尚書」之「危微精一」、「論語」之「主敬行恕、博文約禮」、「中庸」之「戒懼慎獨、擇善固執」、「孟子」之「不動心、知言養氣」,若合符節。

    循是以學,由洛、閩之堂以入洙、泗之室;聖人可學而至;而利欲汨之、異說淆之,因而志不堅而力不定,殊可惜也』!此先生一生學業、事功之本也;洵乎先生之學,即朱子之學。

    自朱子以來,大儒間出,其傳未嘗滅熄;而見道之确、行道之果、傳道之廣、衛道之嚴,未有如先生者。

    若元、明之許、薛、胡、羅、本朝之陸稼書,其學之中正相同;而論功,則先生駕而上之已。

     先生元配王夫人,前宮保兵部尚書諱廷相元孫女、處士諱嗣京長女;端靜賢明,與先生同志。

    生女三:長适國學生馬晉,次适現任山東東昌府管河通判曹元夢,次适至聖裔附監生孔毓璁;初封孺人,晉封宜人,累晉封一品夫人。

    側室王夫人,處士德卿次女;淑慎敏慧,和睦上下。

    生子二:長師拭,候選知州,河工效力;次師載,丁酉科舉人,承一品蔭,候補員外郎。

    以子貴,封宜人,又贈宜人;先先生一年卒。

     元衡學未足以知德,文未足以行遠;顧自壬辰之夏獲遊先生之門牆,奉提命者十有四年,頗有以得夫學業、事功之大略。

    謹次第其所知,上之太史,以俟當世大人先生采擇焉。

    謹狀。

     張尚書傳杭世駿 公名伯行,字孝先,号恕齋;後以「為學之要在于一敬」,更号敬庵。

    先世居上蔡,明洪武中徙儀封,遂為儀封人。

    曾祖自新、祖醇、父岩,三世皆名諸生。

     順治八年(辛卯)十二月五日,公生于儀封通安鄉崇儒裡。

    八歲,經飲泉書院,問何居?告之以講道論德之所,辄欣然曰:『吾他日必讀書于此』。

    康熙辛酉,舉于鄉。

    乙醜,成進士。

    歸構精舍于南郊,陳書數千卷,縱觀之。

    其學自天文、地理、醫蔔、農圃以及浮屠、老氏之書,靡不涉其津岸;而皆不惬其志。

    及讀「小學近思錄」、「程朱語類」,乃恍然悟孔、孟之正傳;曰:『入聖門庭,盡在是矣』。

    盡發濂、洛、關、閩諸大儒之書,口誦手鈔者凡七年。

    入都,補内閣中書舍人;旋改中書。

    居贈公憂,啜粥寝苫,三年不入内室;喪葬一遵家禮。

    鄉人有所假貸,悉稱遺命焚其券。

    飲泉書院為邑令所毀,公有志興複;于請見亭之西購地二十畝,建請見書院以還舊觀。

    延嵩陽冉太史觐祖為山長,講明正學,從遊者日衆;公慨然有成就後學之志,不欲出而仕矣。

     歲己卯夏六月,大雨;北關堤決,水溢入城,居民鼎沸。

    公募民囊沙土填築,民恃以無恐。

    總河張公鵬翮閱河至儀封,聞而異之,疏請檄公贊理;三辭,不許。

    冬,上治河十議:一曰黃水本強,宜分其勢使之弱;一曰淮水本弱,宜合其勢使之強;一、清口宜設安瀾閘;一、淮河入漕之處宜設永清閘;一、請複天妃閘之舊;一、黃家嘴宜挑開支河;一、運河宜及時大挑;一、海口宜疏;一、運河之下流宜疏;一、高堰、周橋、翟壩堤工暨黃河兩岸之遙堤俱宜堅築。

    又上議,請于運河之底仿舊制置伏龍洞,引清水以灌民田。

    歲辛巳,督修南岸堤工二百餘裡。

    秋,搶救馬家港東壩,沖急不可當;焚香禱于河神,獲無恙。

    歲壬午,督修高家堰石工蝦須溝河。

     是冬,補山東濟甯道。

    時值歲荒,即家運錢、米及綿衣數艘以拯饑寒,流亡漸複。

    上谕河、撫二臣:選遣賢能之員十人分道赈濟;公所赈者汶上、陽谷二縣,動用倉谷至二萬二千六百餘石。

    藩司移文責其專擅,論上将入告;公力争于河、撫兩院曰:『奉旨赈濟,非擅動也。

    動倉榖以廣皇仁,非邀譽也;赈濟饑民,非肥家也。

    且赈而猶道殣相望,不赈将複如何!皇上視民如傷,倉谷重乎?民命重乎』?反覆數百言,議論侃鑿。

    兩院不能奪,遂寝。

    乙酉春,聖祖南巡閱河,禦書「布澤安流」四字以賜,并詩章二、詩扇二。

    明年,遣郎中德成格封閘、催漕;臨行;複谕雲:『山東有濟甯道張伯行谙曉河務,往與商榷,設法蓄水放船』。

    公以運河自南旺以北水勢甚小,相高下、度淺深,開水北注,蓄洩得宜。

    事竣,著書以紀其事,即世所行「居濟一得」是也。

     是夏,遷臬江甯。

    吏呈往例,送督、撫贽儀約四千金;公曰:『我居官誓不取民一錢,安能辦此』!以所攜土宜緻饋,皆拒不受。

    維揚諸生六人得罪,郡守、撫軍怒,欲盡褫其巾;公慨然曰:『以窮秀才衣頂逢迎上官,吾不能也』!申辨至再三,乃得釋。

    聖祖南巡至江甯,已命督、撫薦賢能官員,而公不與。

    随督、撫至上前,聖祖曰:『朕向原認識汝,到江南,即知汝為清官』。

    複顧督、撫曰:『張伯行居官果如何』?對曰:『好』;大學士張玉書對,亦如之。

    聖祖曰:『他實不要錢』。

    又問:『江南還有如此好官否』?皆曰:『無』。

    聖祖曰:『然則汝等何以不保舉之?今朕自保舉之,将來居官好,天下以朕為明君;若貪贓壞法,天下笑朕不識人』。

    至松江,即令填撫福建。

    随駕至西湖,禦書「廉惠宣猷」四字以賜。

    陛辭,赴閩。

     時台屬荒旱,題請發帑赈濟,全活甚衆。

    閩省民稠田少,歲粟所入不敷一歲之用;每歲遣官赴江、浙買米入閩平粜。

    多置社倉積貯,以備旱潦;禁米下洋,以絕盜糧。

    終公任,民不阻饑。

    永安、甯洋、漳平、大田山深易藏奸宄,大盜陳首魁等潛匿山莽,乘間探丸;公以計誘擒之。

    積盜朱章竄伏未獲,迹其巢穴,亦就擒。

    貸其脅從,盜薮一清。

    大張綱紀,饬保甲、講鄉約;褒廉糾墨,懲猾吏之為民害者:教化大行。

    閩自楊龜山載道而南,三傳而得朱子;嗣後名儒疊興,号稱海濱鄒、魯。

    公建鳌峰書院,以祀宋五先生。

    廣置學舍百二十間于會城,俾有志正學者肄業;出家所藏書千卷,充牣其中。

    又廣搜先儒文集遺書,次第刊布。

    士皆鼓舞振興,理學複明。

    上聞,禦書「三山養秀」四字以顔其堂,又賜「禦纂性理精義」諸書。

    至今弦歌不絕,皆公倡導力也。

    福州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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