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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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紐約報紙的記載,說是有一位天文學家新近發現一簇離地球有廿五萬光年的星群,那時我頓覺往昔對于人類在天地間所處之地位觀念未免太可笑了。
這些事物對于我們的信念,其影響不能謂為不大。
許久以前我就覺得我在造物宇宙的心目中是何等渺小卑微,而滅亡、懲罰、贖罪等辦法何等乖謬狂妄了。
上帝以人有缺點而加以懲治,正如人類制定法規,以懲治蟲蛆螞蟻,或使其悔改贖罪,同樣荒謬無據。
善惡報應,以及代人贖罪之價值與必要等觀念,皆因科學與近代知識之進步而變更了。
理想化的至善與罪惡之對立觀念已不足信了。
知道人由下等動物進化而來而并承受動物之本能,則覺向來人性善惡之争頗屬無謂。
吾人之不能責人類有情欲,正如吾人不能責海狸有情欲一樣。
因此基督教基礎的關于肉欲之罪惡的神秘思想顯然失其意義了。
所以那中古的、僧侶的、與夫宗教所特有的對于身軀及物質生活的态度,均歸消滅了,取而代之是一種較為健全合理的對于人及塵世一切的看法。
謂上帝因人類有缺點或因正在進化的半途中尚未達至善之境而惱怒,是誠無聊的話耳。
宗教最使我不滿的一端便是它的看重罪惡。
我并不自知罪孽深重,更不覺我有何為天所不容之處。
多數人如能平心靜氣,亦必已與我抱同一之見解。
我雖非聖賢,做人倒也相當規矩。
在法律方面,我是完美無疵的;至于在道德方面則不能十全十美。
但是我道德上之缺點,如間或有之的說說謊與撒撒爛污之類,給他算個總帳,叫我媽媽去審判,充其量,她也隻能定我三年有期徒刑而已,決不會說是判我投入閻王那裡的油鍋的。
這不是吹牛;我朋友中間該受五年有期徒刑的也委實很少。
如果我能見媽媽于地下而無愧,則在上帝面前我有何懼哉!我母親不能罰我入地獄裡的油鍋,這是我所深知的。
我深信上帝必也同樣近情與明鑒。
基督教教義的另一端是至善的觀念。
所謂至善,便是伊甸樂園裡的人的境界;亦即是将來天國裡的境界。
幹麼至善呢?我委實不懂。
所謂至善,實也不是愛美的本能所産生的。
至善之觀念,即為耶稣降生後數百年中小亞細亞的那種邏輯的産物,其意乃謂我們欲與上帝為伴,既想與上帝為伴而進天國,則非做到至善的地步不可。
故隻是想進天國至樂之境一念之産物,并無邏輯之根據,純是一種神秘思想而已。
我誠疑基督徒如不許以天國,不知還願做一個至善的人否?在實際日常生活中,所謂至善是并無任何意義的。
因此我亦不贊成"完人"那種思想。
理想的人倒是一個相當規矩而能以自己之見解評判是非的人。
在我看來,理想的人無非是一個近情的人,願意認錯願意改過,如斯而已。
以上所說的那種信仰未免太使真誠的基督教徒惶惑不安了。
然而非大着膽不拘禮節地說老實話,我們是不配談真理的。
在這點上,我們該學科學家。
在大體上,科學家的守住舊的物質定義不願放棄,不肯接受新的學說,亦正有如我們的不願放棄陳舊的信仰。
科學家往往與新的學說争執,然而他們畢竟是開通的,故終于聽命他們的良心拒絕或接受新的學說了。
新的真理總是使人不安的,正如突如其來的亮光總使我們眼睛覺得不舒服一樣。
然而我們精神的眼睛或是物質的眼睛經過調節以後,就覺得新的境遇畢竟也并不怎樣惡劣。
然則剩下來還有什麼呢?還有很多,舊的宗教的外形是變遷至模糊了,然宗教本身還在,即将來亦還是永遠存在的。
此處所謂宗教,是指激于情感的信仰,基本的對于生命之虔誠心,人對于正義純潔的确信之總和。
也許有人以為分析虹霓之彩色,或是在公園噴泉上設置人為的虹霓,我們對于主宰的信心就要消失,而我們的世界将要淪為無信仰的世界。
然而不,虹霓之美,固猶昔也。
虹霓或溪邊微風并未因此而失去其美麗與神秘之一絲一毫。
我們還有一個信仰較為簡單的世界。
我愛此種信仰,因為它比較簡單,頗為自然。
我所說的得救的"工具"已沒有了;其實對于我"得救"的目的也已沒有了。
那嚴父樣的上帝,對于我們的瑣事也要查問的上帝,也沒有了。
在理論上互有關連的人本善說、堕落、定罪、叫人代理受罰、善性的回複,這些也被擊破了。
地獄沒有了,天堂跟着也消逝了。
在這樣的人生哲學中,天堂這東西是沒有地位的。
這樣也許要使心目中向有天堂的人不知所措了。
其實是不必的。
我們還是擁有一個奇妙的天地,表面上是物質的,然其動作則幾乎是有靈智的,似有神力推動者然。
人的靈性亦并未受到影響。
道德的境界乃非物理定律的勢力
這些事物對于我們的信念,其影響不能謂為不大。
許久以前我就覺得我在造物宇宙的心目中是何等渺小卑微,而滅亡、懲罰、贖罪等辦法何等乖謬狂妄了。
上帝以人有缺點而加以懲治,正如人類制定法規,以懲治蟲蛆螞蟻,或使其悔改贖罪,同樣荒謬無據。
善惡報應,以及代人贖罪之價值與必要等觀念,皆因科學與近代知識之進步而變更了。
理想化的至善與罪惡之對立觀念已不足信了。
知道人由下等動物進化而來而并承受動物之本能,則覺向來人性善惡之争頗屬無謂。
吾人之不能責人類有情欲,正如吾人不能責海狸有情欲一樣。
因此基督教基礎的關于肉欲之罪惡的神秘思想顯然失其意義了。
所以那中古的、僧侶的、與夫宗教所特有的對于身軀及物質生活的态度,均歸消滅了,取而代之是一種較為健全合理的對于人及塵世一切的看法。
謂上帝因人類有缺點或因正在進化的半途中尚未達至善之境而惱怒,是誠無聊的話耳。
宗教最使我不滿的一端便是它的看重罪惡。
我并不自知罪孽深重,更不覺我有何為天所不容之處。
多數人如能平心靜氣,亦必已與我抱同一之見解。
我雖非聖賢,做人倒也相當規矩。
在法律方面,我是完美無疵的;至于在道德方面則不能十全十美。
但是我道德上之缺點,如間或有之的說說謊與撒撒爛污之類,給他算個總帳,叫我媽媽去審判,充其量,她也隻能定我三年有期徒刑而已,決不會說是判我投入閻王那裡的油鍋的。
這不是吹牛;我朋友中間該受五年有期徒刑的也委實很少。
如果我能見媽媽于地下而無愧,則在上帝面前我有何懼哉!我母親不能罰我入地獄裡的油鍋,這是我所深知的。
我深信上帝必也同樣近情與明鑒。
基督教教義的另一端是至善的觀念。
所謂至善,便是伊甸樂園裡的人的境界;亦即是将來天國裡的境界。
幹麼至善呢?我委實不懂。
所謂至善,實也不是愛美的本能所産生的。
至善之觀念,即為耶稣降生後數百年中小亞細亞的那種邏輯的産物,其意乃謂我們欲與上帝為伴,既想與上帝為伴而進天國,則非做到至善的地步不可。
故隻是想進天國至樂之境一念之産物,并無邏輯之根據,純是一種神秘思想而已。
我誠疑基督徒如不許以天國,不知還願做一個至善的人否?在實際日常生活中,所謂至善是并無任何意義的。
因此我亦不贊成"完人"那種思想。
理想的人倒是一個相當規矩而能以自己之見解評判是非的人。
在我看來,理想的人無非是一個近情的人,願意認錯願意改過,如斯而已。
以上所說的那種信仰未免太使真誠的基督教徒惶惑不安了。
然而非大着膽不拘禮節地說老實話,我們是不配談真理的。
在這點上,我們該學科學家。
在大體上,科學家的守住舊的物質定義不願放棄,不肯接受新的學說,亦正有如我們的不願放棄陳舊的信仰。
科學家往往與新的學說争執,然而他們畢竟是開通的,故終于聽命他們的良心拒絕或接受新的學說了。
新的真理總是使人不安的,正如突如其來的亮光總使我們眼睛覺得不舒服一樣。
然而我們精神的眼睛或是物質的眼睛經過調節以後,就覺得新的境遇畢竟也并不怎樣惡劣。
然則剩下來還有什麼呢?還有很多,舊的宗教的外形是變遷至模糊了,然宗教本身還在,即将來亦還是永遠存在的。
此處所謂宗教,是指激于情感的信仰,基本的對于生命之虔誠心,人對于正義純潔的确信之總和。
也許有人以為分析虹霓之彩色,或是在公園噴泉上設置人為的虹霓,我們對于主宰的信心就要消失,而我們的世界将要淪為無信仰的世界。
然而不,虹霓之美,固猶昔也。
虹霓或溪邊微風并未因此而失去其美麗與神秘之一絲一毫。
我們還有一個信仰較為簡單的世界。
我愛此種信仰,因為它比較簡單,頗為自然。
我所說的得救的"工具"已沒有了;其實對于我"得救"的目的也已沒有了。
那嚴父樣的上帝,對于我們的瑣事也要查問的上帝,也沒有了。
在理論上互有關連的人本善說、堕落、定罪、叫人代理受罰、善性的回複,這些也被擊破了。
地獄沒有了,天堂跟着也消逝了。
在這樣的人生哲學中,天堂這東西是沒有地位的。
這樣也許要使心目中向有天堂的人不知所措了。
其實是不必的。
我們還是擁有一個奇妙的天地,表面上是物質的,然其動作則幾乎是有靈智的,似有神力推動者然。
人的靈性亦并未受到影響。
道德的境界乃非物理定律的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