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鄉村的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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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說過,我父親是一個基督教的牧師,但是一個迥非尋常的。

    他最好的德性乃是他極愛他的教友。

    他之所以愛衆人并不是以此為對上帝應盡之責,他隻是真心真情的愛他們,因為他自己也是由窮家出身的。

    我在這簡略的自傳之中也不肯不說出這句話,因為我以為是十分重要的。

    有些生長于都市而自号為普羅作家者嘗批評我,說我不懂得平民的生活,隻因在我的文章裡面常說及江上清風與山間明月之故,不禁令我發笑;在他們看來,好像清風明月乃是資本家有閑階級的專利品。

    可是先祖母原是一個農家婦,膂力甚強,嘗以一枝竹竿擊敗十餘男子漢,而将他們驅出村外。

    我父親呢,他在童時曾做過賣糖餌的小販,曾到牢獄中賣米,又曾賣過竹筍。

    他深曉得肩挑重擔的滋味,他常常告訴我們這些故事,尤其是受傭于一個沒有慈悲心的雇主之下的經驗,好作我們後生小子務須行善的教訓。

    因這緣故,他對于窮人常表同情。

    甚至在年老之時,他有一次路見不平要同一個抽稅的人幾乎打起來。

    因為有一老頭兒費了三天工夫到山斬了一擔柴,足足跑了廿裡路,而到墟場隻要賣二百文銅錢,而那抽稅者竟要勒索他一百廿文。

    我母親也是一個最簡樸不過的婦人,她雖然因是牧師的妻子而在村裡有很高的地位。

    可是她絕不曉得擺架子是甚麼一回事的。

    她常常同農人和樵夫們極開心的談話。

    這也是我父親的習慣。

    他兩口子常常邀請他們到家裡喝茶,或吃中飯,我們相處都是根據極為友善的和完全平等的原則。

     在内地農村裡當牧師,無異是群羊的牧人,其工作甚饒意義。

    我父親不僅是講壇上的宣教者,而且是村民争執中的排難解紛者,民刑訟事中的律師,和村民家庭生活中大小事務之幫閑的人。

    他常常不斷的為人做媒;他最喜歡做的事就是令鳏夫寡婦成婚,如果不是在本村禮拜堂中,就是遠在百裡外的教堂中。

    在禮拜堂的教友心中,他很神秘的施行佛教僧人的作用。

    據村民陋習,凡有失足掉下野外毛廁裡的,必須請一僧人為其換套新衣服,改換一條新的紅繩為其打辮子,又由僧人給他一碗湯面吃,如此可以逢兇化吉。

    有一天,我們教會裡有一個小童掉在毛廁裡,因為我父親要取僧人的地位而代之,所以他便要替他打紅繩辮子,而我母親又給他做了一碗湯面。

    我不相信我父親所傳給那些農民的基督教和他們男男女女一向所信奉的佛教有甚麼分别,我不知道他的神學立場究竟是怎樣,但是他的一片誠心,确無問題,——隻須聽聽他晚上禱告的聲音言辭便可信了。

    然而也許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為情勢所逼,要宣傳獨一種的宗教而為農民所能明白的。

    這位基督教的上帝,猶如随便那一所寺廟中的佛爺,是可以治病、賜福,而尤為重要的乃是可以賜給人家許多男孩的。

    他常對教友們指出好些基督徒雖受人逼害,但結果是财運亨通而且子媳繁多的。

    在村民之信教者看來,如果基督教沒有這些效力,簡直全無意義的了。

    又有不少的信徒是來到治外法權的藩籬影子底下而求保護的。

    今日我已能了解有些反基督教者對于我們的仇恨了,然而在那時卻不明白。

     有一個在我生命中影響絕大決定命運的人物——那就是一個外國教士YoungJ.Allen。

    他自己不知道他的著作對于我全家的人有何影響。

    我在早年知道他的中國名字叫作林樂知——似與我們同姓本家,直至近年,我才知道他的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