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百姓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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膏已擠幹,他看不出來再從無力償還的人民身上去收二十年的老賬,這樣對朝廷還有什麼好處。

    比如說,酒務方面欠債的一千四百三十三件案子之中,經過官家二十年來的催繳,尚有四百零四件是人民棄家逃走,不敢重返故久而有關錢數不過約有一萬三千四百貫而已。

    即便情況一直不變,一直催討,也不會收回此一筆欠債,何不立即寬免,以收民心? 在蘇東坡等了一百零八天音訊遝然之後,那年九月,他又上一本,追問以前所上的表章,有何下文?這是上太後的機密本章,太後交給了中書省,飭令速辦。

    十二月十九日,戶部有給蘇東坡的複文,說原本章遺失,要他再上一份。

    元佑六年(一0九一)一月九日,蘇東坡又抄一本送至。

    附加注明,說二十年來商業蕭條,官家隻有恢復老百姓的信用和存款,稅收才增收有望。

    這是那份呈文的結尾語。

    但是事過兩年,朝廷仍然毫無行動。

     同時,江蘇湖泊地區又逐年歉收。

    元佑七年(一0九二)饑荒釀成巨災。

    據蘇東坡的報告,蘇州,湖州(吳興),秀州(嘉興)地區,人民死亡半數。

    大批逃荒的難民渡江北來。

    後來雖然積水漸退,田界全失。

    蘇東坡說:"有田無人,有人無糧,有種無牛。

    潭死之餘,人如鬼臘。

    "據蘇東坡的看法,在朝廷儘量扶持之下,此一地區需要十年才能恢復。

    他又指出,倘若當初朝廷採取他所建議的措施,所需款項不及後來賑濟所需之半數。

    他說:"小人淺見,隻為朝廷惜錢,不為君父惜民。

    "嗚呼,天下蒼生,奈何!奈何! 元佑七年(一0九二)五月十六,蘇東坡又再談寬免官債一事。

    他在自己治下,不管別的官吏如何,他把聖旨照自己的看法解釋,寬恕了聖旨所列的一切案件,情況不明的疑案,則延期一年再辦,等待朝廷決定。

    他深信人民的信用若不恢復,情況的嚴重不會和緩,商業也不能復原。

    巨債高利則像百姓項間的石頭枷鎖。

    百姓的信用一旦毀滅,商業必然隨之癱瘓。

    萬惡必由此而生。

    他又上了一道長五千字的表章,細論處理呆賬的辦法。

    有些人為買公產而欠債,還有青苗貸款債,官穀債,春稅和秋稅債,也有入欠市易局的債,而市易局己經廢止,朝廷下令分十期(半年一期)清還,有人因舊債還不出而又欠了新債。

    此等情況和在杭州所上表章中列舉的四種債務,共達十種之多,朝廷終於先後下令部分寬免。

    蘇東坡回顧一下全部情形,擬定了詳盡的辦法。

    最後,他說: 臣頃知杭州,又知穎州,今知揚州。

    果見兩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為積欠所壓,日就窮建。

    死亡半年,而欠籍不除,以至虧欠兩稅,走陷課利,農末皆病,公私並困。

    以此推之,天下率皆然矣。

     臣自穎移揚,舟過壕、壽、楚、泅等州,所至麻黃如雲。

    臣每屏去吏卒,殺入村落。

    訪問父老,皆有憂色,雲:"豐年不如兇年天災流行,民雖乏食,縮衣節日,猶以生。

    若豐年舉債積欠,青徒在門,枷棒在身,則人戶求死不得。

    "言訖淚下,臣亦不覺流涕。

    又所至城邑,多有城民…… 孔子日:"苛政猛於虎"。

    昔常不信其言,以今觀之,殆有甚者。

    水旱殺人,百倍於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

    臣竊度之,每州催欠吏車,不下五百人。

    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餘萬虎狼散在民間,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 這道表章呈上去一個月之後,他又上一道私人表章給太後,建議皇太後頒佈如他所擬的如此一道聖旨:"訪聞淮浙積欠最多。

    累歲災傷,流浮相屬。

    今來淮南始獲一麥,浙西未保豐兇。

    應淮南、東西浙、京田諸般欠負,不問新舊,有舊官本,並特予權住催理一年。

    使久困之民,稍知之飽之樂。

    "隨後,他又請太後按照他前一道詳細的表章分別擬定條文,處理債務。

     元佑七年(一O九二)七月,蘇東坡所催請各點,朝廷正式頒佈施行。

    他是如願以償了。

    表章中所提的公債,全部由朝廷下令寬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