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百姓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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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當政者上臺,司馬光已經開始退還官家沒收的人民財產。

    但是朝廷的原意總是被官僚們弄得面目全非。

    使蘇東坡氣憤難平的,對官方辦事的程式方式之爭,真是一言難盡,不須細說了。

    有些官僚認為,朝廷下令退還沒收的產業,隻限於三估以後"籍納"的產業,並不包括官方在現場"折納"的案件在內。

    兩者之間是有微妙的差異的。

    官僚認為當年立即接受官家"折納"的人,已經承認估價公平,不必再發還他的產業。

    對這種劃分,蘇東坡頗為憤慨,他以為不符合聖旨的本意。

     不過這隻是百姓的權益被官僚騙取的一個例證而已。

    蘇東坡把聖旨被曲解誤用的事,一件件指出,都是使百姓蒙受損失的。

    他堂堂正正的理由是,民脂民膏已擠幹,他看不出來再從無力償還的人民身上去收二十年的老賬,這樣對朝廷還有什麼好處。

    比如說,酒務方面欠債的一千四百三十三件案子之中,經過官家二十年來的催繳,尚有四百零四件是人民棄家逃走,不敢重返故久而有關錢數不過約有一萬三千四百貫而已。

    即便情況一直不變,一直催討,也不會收回此一筆欠債,何不立即寬免,以收民心? 在蘇東坡等了一百零八天音訊遝然之後,那年九月,他又上一本,追問以前所上的表章,有何下文?這是上太後的機密本章,太後交給了中書省,飭令速辦。

    十二月十九日,戶部有給蘇東坡的複文,說原本章遺失,要他再上一份。

    元佑六年(一0九一)一月九日,蘇東坡又抄一本送至。

    附加注明,說二十年來商業蕭條,官家隻有恢復老百姓的信用和存款,稅收才增收有望。

    這是那份呈文的結尾語。

    但是事過兩年,朝廷仍然毫無行動。

     同時,江蘇湖泊地區又逐年歉收。

    元佑七年(一0九二)饑荒釀成巨災。

    據蘇東坡的報告,蘇州,湖州(吳興),秀州(嘉興)地區,人民死亡半數。

    大批逃荒的難民渡江北來。

    後來雖然積水漸退,田界全失。

    蘇東坡說:"有田無人,有人無糧,有種無牛。

    潭死之餘,人如鬼臘。

    "據蘇東坡的看法,在朝廷儘量扶持之下,此一地區需要十年才能恢復。

    他又指出,倘若當初朝廷採取他所建議的措施,所需款項不及後來賑濟所需之半數。

    他說:"小人淺見,隻為朝廷惜錢,不為君父惜民。

    "嗚呼,天下蒼生,奈何!奈何! 元佑七年(一0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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