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工程與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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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浙西災傷第二狀"。
在西湖地區,災情益形嚴重。
皇太後會對他前一道表章立即批示嗎?官差郵政制度還不壞,由杭州到京都,郵遞二十天可到。
八月初四,太後收到蘇東坡的第一道表章,立即辦理。
照慣例,表章由中書省轉到戶部,請求在半月之內做一報告。
二十天後,在八月二十五,公文到達蘇東坡手中。
從那份公文裏看,他那第一狀中催請立即處理的那段最重要部分,已遭刪除了。
他立刻上文戶部,請求聯合調查,又要求那些認為不緻有饑荒出現的人,應當簽署保證檔。
由八月中旬,另一次暴雨又下個不停,情況比以前更為可怕,在九月初七,蘇東坡請撥的米由二十萬石提高到五十萬石。
這些米是預備穩定糧價的。
即使朝廷每個賠十文錢或一石賠一百文錢,朝廷全部的損失也不過五萬緡。
他恐怕饑荒真正到來,那時朝廷即便花上十倍或二十倍的錢,還不能救那些饑民呢。
這番請求蒙皇太後批準,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官僚總會有辦法把聖旨變成一張廢紙的。
蘇東坡還有現款在國庫,問題不是何處去提款,而是何處去買米。
商人都在囤積居奇,待高價而沽。
在蘇州,米價已經每個漲到九十五文。
蘇東坡說要買米,但是買不到多少。
他也不過這兒買到三千鬥,那兒買到三千個,如此而已。
鄰近地區的官員,因為價高,不願買米。
蘇東坡認為官方應當到市場去,付出商人提出的價格,準備賠錢賣出。
時間已嫌不足,再過幾十天,新收的稻子也快賣光了。
情況還是很壞,甚至鄰近各地也是一樣。
蘇東坡在失望之下,在九月後半月,又修一道表章,請求朝廷命官員在河南安徽買米,儲存在揚州,以備在饑荒來臨時發與湖泊地區的災民。
他的計畫是,米要存在途中地方,萬一不需要,仍可再運往京都。
杭州則可以用同等值的錢貨代替每年的供米。
他的所請,又蒙批準,皇太後為此辦法撥了一百萬貫錢。
東坡在第三道表章的附奏中說:"今年災傷,實信去年。
但官吏上下,皆不樂檢放。
隻如近日秀州嘉興縣,因不受訴災傷詞狀,緻踏死四十餘人。
大率所在官吏,皆同此意。
但此一處,以踏死人多,獨彰露耳。
"太後若信賴官吏的報告,永遠不知實情。
他提醒太後,前朝曾有五十萬人餓死,因為有錢無米。
"若來年人戶原不缺食,不須如此率畫,則臣不合過當張惶之罪,所不敢辭詞。
縱被誅譴,終賢於有災無備,坐視人死而不能救也。
" 百萬撥款的結果是這樣:錢是在,但是沒有買米。
他的五十萬石米也被人剝奪了。
蘇東坡和朝廷算賬,官方堅稱三十七萬石米已經撥下來。
蘇東坡堅稱,在三十六萬石之中,元佑四年的二十萬石,不應當算在元佑五年份內,而且他上表呈請時十六萬石已經在官倉之內了。
接到聖旨說撥款若幹是一件事,能通過官僚的手腳又是一件事。
他在對抗官僚的長期作戰中,曾寫信給好朋友孔平仲說:"嗚呼!誰能稍助我者乎?" 蘇東坡的計畫是在那年冬天出賣官米。
果不出他所料,米價飛漲。
冬季一到,他開始出賣官倉存米。
但是在元佑六年(一0九一)二月,他被調離杭州,又被召至京都充任翰林學士。
他離杭州時,所做的事尚未完成,他寫信給繼任的林太守,請他與所有的有關官員聯繫,以做決定。
他告訴林太守,在前一個月,他曾經請求保留朝廷的五十萬石貢米,林太守應當暫時保留此米。
林太守以等待前任蘇太守最後上朝廷表章的批示為藉口,當然可以將解來進京一事安然拖延一段時日。
那批米如不急用,到六月再送出,也不算太遲。
蘇東坡在赴京途中,順便看看蘇州及鄰近各地的洪水災區,以便與各省同僚會商辦法。
他發現整個地區尚淹沒在水中,因為洪水尚未消退。
那時正是春天,農人還希望水能及早退去,以便春耕。
農田之在低處者,顯然無望,在高處的農田裏,他看見老翁與女人晝夜忙於往外放水,以人與天氣對抗,似乎並無把握。
因為雨還在繼續下,剛剛淘去些水,不久水又滿了。
饑荒已然來臨,人民開始吃稗糠,平常都是喂豬吃的,現在與芹菜或其他等青菜混合煮食。
由於缺乏乾柴,人民隻好生食,好多人因此患肚脹。
蘇東坡在表章裏曾說:"並是臣親見,即非傳聞。
春夏之間,流殍疾疫必起。
" 蘇東坡去了,饑荒來了,人民多病餓而死。
真難以令人相信,蘇東坡到達京都後,竟遭彈劾,說他誇大災情,"論浙西災傷不實。
"而救百姓于饑餓竟成為政客打擊他們懼怕的敵人,使之失勢的題目了。
就朝廷而論,京都之內自然沒有饑餓問題。
湖泊地區也還有半數人民尚未餓死呢。
那一年,蘇東坡回到京都附近的穎州,就要看到長江以北的難民,為饑餓所迫,離鄉背井,跋涉五百裡,到達他的治下地區,他就要看到那幅饑荒難民圖了。
但是元技六年(一0九一)五穀歉收的惡果還在後面,次年的饑荒就成了大災大難。
在西湖地區,災情益形嚴重。
皇太後會對他前一道表章立即批示嗎?官差郵政制度還不壞,由杭州到京都,郵遞二十天可到。
八月初四,太後收到蘇東坡的第一道表章,立即辦理。
照慣例,表章由中書省轉到戶部,請求在半月之內做一報告。
二十天後,在八月二十五,公文到達蘇東坡手中。
從那份公文裏看,他那第一狀中催請立即處理的那段最重要部分,已遭刪除了。
他立刻上文戶部,請求聯合調查,又要求那些認為不緻有饑荒出現的人,應當簽署保證檔。
由八月中旬,另一次暴雨又下個不停,情況比以前更為可怕,在九月初七,蘇東坡請撥的米由二十萬石提高到五十萬石。
這些米是預備穩定糧價的。
即使朝廷每個賠十文錢或一石賠一百文錢,朝廷全部的損失也不過五萬緡。
他恐怕饑荒真正到來,那時朝廷即便花上十倍或二十倍的錢,還不能救那些饑民呢。
這番請求蒙皇太後批準,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官僚總會有辦法把聖旨變成一張廢紙的。
蘇東坡還有現款在國庫,問題不是何處去提款,而是何處去買米。
商人都在囤積居奇,待高價而沽。
在蘇州,米價已經每個漲到九十五文。
蘇東坡說要買米,但是買不到多少。
他也不過這兒買到三千鬥,那兒買到三千個,如此而已。
鄰近地區的官員,因為價高,不願買米。
蘇東坡認為官方應當到市場去,付出商人提出的價格,準備賠錢賣出。
時間已嫌不足,再過幾十天,新收的稻子也快賣光了。
情況還是很壞,甚至鄰近各地也是一樣。
蘇東坡在失望之下,在九月後半月,又修一道表章,請求朝廷命官員在河南安徽買米,儲存在揚州,以備在饑荒來臨時發與湖泊地區的災民。
他的計畫是,米要存在途中地方,萬一不需要,仍可再運往京都。
杭州則可以用同等值的錢貨代替每年的供米。
他的所請,又蒙批準,皇太後為此辦法撥了一百萬貫錢。
東坡在第三道表章的附奏中說:"今年災傷,實信去年。
但官吏上下,皆不樂檢放。
隻如近日秀州嘉興縣,因不受訴災傷詞狀,緻踏死四十餘人。
大率所在官吏,皆同此意。
但此一處,以踏死人多,獨彰露耳。
"太後若信賴官吏的報告,永遠不知實情。
他提醒太後,前朝曾有五十萬人餓死,因為有錢無米。
"若來年人戶原不缺食,不須如此率畫,則臣不合過當張惶之罪,所不敢辭詞。
縱被誅譴,終賢於有災無備,坐視人死而不能救也。
" 百萬撥款的結果是這樣:錢是在,但是沒有買米。
他的五十萬石米也被人剝奪了。
蘇東坡和朝廷算賬,官方堅稱三十七萬石米已經撥下來。
蘇東坡堅稱,在三十六萬石之中,元佑四年的二十萬石,不應當算在元佑五年份內,而且他上表呈請時十六萬石已經在官倉之內了。
接到聖旨說撥款若幹是一件事,能通過官僚的手腳又是一件事。
他在對抗官僚的長期作戰中,曾寫信給好朋友孔平仲說:"嗚呼!誰能稍助我者乎?" 蘇東坡的計畫是在那年冬天出賣官米。
果不出他所料,米價飛漲。
冬季一到,他開始出賣官倉存米。
但是在元佑六年(一0九一)二月,他被調離杭州,又被召至京都充任翰林學士。
他離杭州時,所做的事尚未完成,他寫信給繼任的林太守,請他與所有的有關官員聯繫,以做決定。
他告訴林太守,在前一個月,他曾經請求保留朝廷的五十萬石貢米,林太守應當暫時保留此米。
林太守以等待前任蘇太守最後上朝廷表章的批示為藉口,當然可以將解來進京一事安然拖延一段時日。
那批米如不急用,到六月再送出,也不算太遲。
蘇東坡在赴京途中,順便看看蘇州及鄰近各地的洪水災區,以便與各省同僚會商辦法。
他發現整個地區尚淹沒在水中,因為洪水尚未消退。
那時正是春天,農人還希望水能及早退去,以便春耕。
農田之在低處者,顯然無望,在高處的農田裏,他看見老翁與女人晝夜忙於往外放水,以人與天氣對抗,似乎並無把握。
因為雨還在繼續下,剛剛淘去些水,不久水又滿了。
饑荒已然來臨,人民開始吃稗糠,平常都是喂豬吃的,現在與芹菜或其他等青菜混合煮食。
由於缺乏乾柴,人民隻好生食,好多人因此患肚脹。
蘇東坡在表章裏曾說:"並是臣親見,即非傳聞。
春夏之間,流殍疾疫必起。
" 蘇東坡去了,饑荒來了,人民多病餓而死。
真難以令人相信,蘇東坡到達京都後,竟遭彈劾,說他誇大災情,"論浙西災傷不實。
"而救百姓于饑餓竟成為政客打擊他們懼怕的敵人,使之失勢的題目了。
就朝廷而論,京都之內自然沒有饑餓問題。
湖泊地區也還有半數人民尚未餓死呢。
那一年,蘇東坡回到京都附近的穎州,就要看到長江以北的難民,為饑餓所迫,離鄉背井,跋涉五百裡,到達他的治下地區,他就要看到那幅饑荒難民圖了。
但是元技六年(一0九一)五穀歉收的惡果還在後面,次年的饑荒就成了大災大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