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伏見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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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往日本留學,頭一次往東京是在壬寅(一九〇二)年二月,至丙午(一九〇六)年夏回鄉結婚。秋天再往東京,這裡所說的是第二次的事情。那時他已從仙台醫學專門學校中途退了學,住在本鄉區湯島二丁目的伏見館裡,房間在樓上路南這一排的靠近西端,照例是四張半席子大小,點洋油燈,卻有浴室,大概一星期可以有兩次洗浴,不另外要錢(本來外邊洗浴也不過兩三分錢)。這公寓的飯食招待不能算好,大抵還過得去,可是因了洗浴的緣故,終于發生糾紛,在次年春間搬了出來了。魯迅平常看不起的留學生第一是頭上有“富士山”(辮子盤在頭上,帽頂凸出之雅号)的速成科,其次是岩倉鐵道明治法政的專門科,認定他們的目的是專在升官發财的,恰巧那裡的客有些是這一路的人,雖然沒有“富士山”的那麼面目可憎,卻是語言很是無味,特别是有一個他們同伴叫他法豪的,白癡似的大聲談笑,隔着兩間房聽了也難免要發火。尤其是他們對于洗浴有興趣,隻要澡堂一燒好,他們就自鑽了進去,不依照公寓的規則,那時魯迅是老房客,照例公寓要先來請他,每次卻都被法豪輩搶了去,他并不一定要先洗,但這很使他生氣,所以決心移到别處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