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 關于穿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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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大殓之前,魯迅自己給死者穿衣服。這穿衣服的事,實在很不容易,仿佛要一種專門本領,其實也隻是精細與敏捷,不過常人不大能夠具備或使用罷了。别處的情形不知道,鄉下的辦法是死者的小衫褲先穿好,随後把七件九件以至十一件的壽衣次第在一支橫竹竿上套好,有的是由孝子代穿的,拿去從下向上的将兩手放在袖子裡,整理好領口,便可以一件件裹好,結上替代紐扣的帶子,大事就告成了。在殡儀館出現以前,大殓專家計有兩種,其一是裁縫,其二是土工。但是用裁縫的須得是大紳商,他們要用絲綿包裹屍首,使得骨胳不散,有如做木乃伊之大費工本,不是一般人所能擔當,土工則善于收拾破碎變作的屍體,又是别有一功的。所以平常人家總是由親人動手,親族加以幫助,在這中間會得穿衣服的人雖然不是鳳毛麟角,總之也是很不易得的了。

    話雖如此,有些事情也是很難說的。台門裡的子弟本來都是少爺,可是也有特别的人,會得這些特别的事,伯宜公就是其一人。在這上邊可以同他相配的,是中房的一位族兄慰農,他們兩人有一回曾為本家長輩(大概是慰農的叔伯輩吧)穿衣服,棋逢敵手,格外顯得出色,好些年間口碑留在三台門裡。他們别的事也都精能,常被邀請幫忙,但是穿衣服這種特殊的事,非自告奮勇,人家不好請求,隻有甲午八月他赴金家妹子之喪,由他給穿衣服,這是一生中最後的一次了。他在那裡也是母家的親人,可是并不挑剔什麼,隻依照祖母的意見,請求建設了一個水陸道場。伯宜公平常衣着都整齊,早起折褲腳系帶,不中意時反複重作,往往移晷,這是小事情,卻與穿衣服的事是有連系的。魯迅服裝全不注意,但别有細密處,描畫,抄書稿,折紙釘書,用紙包書,都非常人所能及,這也與伯宜公是一系的,雖然表現得有點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