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僞滿十四年 九 家門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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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過問政事,不能随便外出走走,不能找個“大臣”談談,所以當關東軍那邊的電流通不過來的時候,我就無事可幹。

    我發展了遲眠晏起的習慣,晚上總要在後半夜,甚至過三點才睡,早晨要十一點才起。

    每日兩餐,早餐在中午十二點至一兩點,晚飯在九至十一點,有時是十二點。

    四點到五六點睡中覺。

    我的日常生活,除了吃睡之外,用這八個字就可以概括了,即:打罵、算挂、吃藥、害怕。

     這四樣東西是相互有着關聯的。

    随着日本崩潰的迹象越來越明顯,我越是恐怖,就怕日本在垮台之前,會殺我滅口。

    在這種心理支配下,我對日本人是伺候顔色、谄媚逢迎,對家門以内則是脾氣日趨暴躁,動辄打人罵人。

    我的迷信思想也更加發展,終日吃素念經,占蔔打卦,求神佛保佑。

    在這種一精一神不甯和不正常的生活習慣下,本來就糟踏壞了的身體,這時越發虛弱,因此又擠命打針吃藥。

    總而言之,這四樣東西構成了我昏天昏地、神神颠颠的生活。

     我的殘暴多疑,早在紫禁城時代就種下了根子,到了天津,向前發展了一步。

    在天津,我給傭人們立下了這樣的“家規”: 一、不準彼此随便說話,以防結黨營私。

     一、不準互相包庇袒護。

     一、不準舞弊賺錢。

     一、當同事犯有過錯時須立即報告。

     一、上級對下級犯過的人,須在發現之後立即加以責打。

     如果放松看管。

    罪加一等。

     到東北後,又附加了一項誓詞: “如有違背,甘心承受天罰,遭受天打雷轟。

    ” 在我的大門内,我的殘忍暴虐行為,後來發展到經常打人,甚至于使用刑具。

    打人的花樣很多,都是叫别人替我執行。

    受到這種委派的人往往不是一個兩個,而是全體在場的人。

    他們在動手的時候,必須打得很重,否則便可能引起我的疑心,認為他們朋比為奸,因此臨時轉移目标,改打不肯使勁打人的人。

     我的打罵對象除了我的妻子、弟弟和妹夫之外,幾乎包括家裡的一切人。

    那時我有幾個侄子,在宮裡念書,同時又是陪我說話、伺候我的人,是我培養的親信,可是我一樣地打罵他們。

    他們那時最怕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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