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僞滿十四年 八 幾個“诏書”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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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宗教就是滿洲的宗教,我應當把日本皇族的祖先“天照大神”迎過來立為國教。

    又說,現在正值日本神武天皇紀元二千六百年大慶,是迎接大神的大好時機,我應該親自去日本祝賀,同時把這件事辦好。

     後來我才聽說,在日本軍部裡早就醞釀過此事,由于意見不一,未做出決定。

    據說,有些比較懂得中國人心理的日本人,如本莊繁之流,曾認為這個舉動可能在東北人民中間引起強烈的反感,導緻日本更形孤立,故擱了下來。

    後來由于主謀者斷定,隻要經過一段時間,在下一代的思想中就會紮下根,在中年以上的人中間,也會習以為常,于是便做出了這個最不得人心的決定。

    他們都沒有想到,這件事不但引起了東北人民更大的仇恨,就是在一般漢奸心裡,也是很不受用的。

    以我自己來說,這件事就完全違背了我的“敬天法祖”思想,所以我的心情比發生“東陵事件”時更加難受。

     我當了皇帝以後,曾因為祭拜祖陵的問題跟吉岡發生過争執。

    登極即位祭祖拜陵,這在我是天經地義之事,但是吉岡說,我不是清朝皇帝而是滿蒙漢日朝五民族的皇帝,祭清朝祖陵将引起誤會,這是不可以的。

    我說我是愛新覺羅的子孫,自然可以祭愛新覺羅的祖先陵墓。

    他說那可以派個愛新覺羅的其他子孫去辦。

    争論結果,當然是我屈服,打消了北陵之行,然而我卻一面派人去代祭,一面關上門在家裡自己祭。

    現在事情竟然發展到不但祭不了祖宗,而且還要換個祖宗,我自然更加不好受了。

     自從我在旅順屈服于闆垣的壓力以來,盡管我每一件舉動都是對民族祖先的公開背叛,但那時我尚有自己的綱常倫理,還有一套自我寬解的哲學:我先是把自己的一切舉動看做是恢複祖業、對祖宗盡責的孝行,以後又把種種屈服舉動解釋成“屈蠖求伸之計”,相信祖宗在天之靈必能諒解,且能暗中予以保佑。

    可是現在,日本人逼着我抛棄祖宗,調換祖宗,這是怎麼也解釋不過去的。

     然而,一種潛于靈魂深處的真正屬我所有的哲學,即以自己的利害為行為最高準則的思想提醒了我:如果想保證安全、保住性命,隻得答應下來。

    當然,在這同時我又找到了自我寬解的辦法,即私下保留祖先靈位,一面公開承認新祖宗,一面在家裡祭祀原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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