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天津的活動 六 鄭孝胥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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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軍事。

    各委員之任期為三年,期内擔任完全責任,首先由各國代籌二百五十兆元以為行政經費,外交家或政客不得充當委員,委員人才須與美國商(務)部長胡佛氏相仿佛。

    此外,又組織對該委員會負責之中外混合委員會,使中國人得在上述之會内受訓練。

     鄭孝胥認為,這類的計劃如果能實現,我的複位的時機便到了。

     那年夏天我聽了羅振玉的勸說,打算到日本去,鄭孝胥就根據那篇文章勾起的幻想,向我提出了“留津不動,靜候共管”的勸告。

    這是他記在日記裡的一段: 五月戊子二十四日(六月二十三日)。

    詣行在。

    召見,詢日領事約談情形(即去日事)。

    因奏曰:今乘輿狩于天津,皇帝與天下猶未離也。

    中原士大夫與列國人士猶得常接,氣脈未寒,若去津一步,則形勢大變,是為去國亡命,自絕于天下。

    若寄居日本,則必為日本所留,興複之望絕矣!自古中興之主,必借兵力。

    今則海内大亂,日久莫能安戢,列國通不得已,乃遣兵自保其商業。

    他日非為中國置一賢主,則将啟争端,其禍益大。

    故今日皇上欲圖中興,不必待兵力也,但使聖德令名彰于中外,必有人人欲以為君之日。

     他提出過不少使“聖德令名彰于中外”的辦法,如用我的名義捐款助赈,用我的名義編纂《清朝曆代政要》,用我的名義倡議召開世界各國弭兵會議等等。

    有的我照辦了,有的無法辦,我也表示了贊許和同意。

     我委任奧國亡命貴族阿克第男爵到歐洲為我進行遊說宣傳,臨行時,鄭孝胥親自向他說明,将來如蒙各國支持“複國”,立刻先實行這四條政策:“一、設責任内閣,閣員參用客卿;二、禁衛軍以客将統帥教練;三、速辦張家口——伊犁鐵路,用借款包工之策;四、國内設立之官辦商辦事業,限五年内一體成立。

    ” 鄭孝胥的想法,以後日益體系化了。

    有一次,他說:“帝國鐵路,将四通八達,礦山無處不開,學校教育以孔教為基礎……。

    ”我問他:“列強真的會投資嗎?”他說:“他們要賺錢,一定争先恐後。

    臣當年承辦瑷珲鐵路,投資承包的就是如此,可惜朝廷給壓下了,有些守舊大臣竟看不出這事大有便宜。

    ”那時我還不知道,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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