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紫禁城内外 十三 由“使館區”到“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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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們也是這種裝束。

    除了這點以外,儀節上就和在宮裡的區别不大了。

    明黃色、辮子、三跪九叩交織成的氣氛,使我不禁傷感萬分,愁腸百結。

    儀式完畢之後,在某種沖動之下,我在院子裡對這五六百人發表了一個即席演說。

    這個演說在當時的上海報紙上刊載過,并不全對,但這一段是大緻不差的: 餘今年二十歲,年紀甚輕,不足言壽,況現在被難之時,寄人籬下,更有何心做壽,但你們遠道而來,餘深願乘此機會,與爾等一見,更願乘此機會,與爾等一談。

    照世界大勢,皇帝之不能存在,餘亦深知,決不願冒此危險。

    平日深居大内,無異囚犯,諸多不能自由,尤非餘所樂為。

    餘早有出洋求學之心,所以平日專心研究英文,原為出洋之預備,隻以其中牽掣太多,是以急切不能實行。

    至優待條件存在與否,在餘視之,無關輕重,不過此事在餘自動取消則可,在他人強迫則不可。

    優待條件系雙方所締結,無異國際之條約,斷不能一方面下令可以更改。

    此次馮玉祥派兵入宮,過于強迫,未免不近人情,此事如好好商量,并不難辦到。

    餘之不願擁此虛名,出于至誠,蓄之久矣,若脅之兵威,餘心中實感不快。

    即為民國計,此等野蠻舉動,亦大失國家之體面,失國家之信用,況逐餘出官,另有作用,餘雖不必明言,大約爾等亦必知之。

    餘此時系一極無勢力之人,馮玉祥以如此手段施之于餘,勝之不武,況出官時所受威脅情形,無異淩辱,一言難盡。

    逐餘出宮,猶可說也,何以曆代祖宗所遺之衣物器具文字,一概扣留,甚至日用所需飯碗茶盅及廚房器具,亦不許拿出,此亦為保存古物平?此亦可值金錢乎?此等舉動,恐施之盜賊罪國,未必如此苛刻。

     在彼一方面,言丁巴複辟為破壞優待條件,須知丁巳年餘方十二歲,有無自動複辟之能力,姑不具論,但自優待條件成立以來,所謂歲費,曾使時付過一次否?王公世爵俸銀,曾照條件支給否?八旗生計,曾照條件辦理否?破壞之責,首先民國,今舍此不言,專借口于丁巳之複辟,未免太不公允!餘今日并非發牢一騷一,不過心中抑郁,不能不借此機會宣洩,好在将有國民會議發現,如人心尚有一線光明,想必有公平之處置,餘惟有靜以俟之。

    餘尚有一言鄭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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