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的童年 四 毓慶宮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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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卻沒享受到。

    師傅從來沒叫我背過書,隻是在書房裡念幾遍而已。

     也許他們也考慮到念書是應該記住的,所以規定了兩條辦法:一條是我到太後面前請安的時候,要在太後面前把書從頭念一遍給她聽;另一條是我每天早晨起床後,由總管太監站在我的卧室外面,大聲地把我昨天學的功課念幾遍給我聽。

    至于我能記住多少,我想記不想記,就沒有人管了。

     老師們對我的功課,從來不檢查。

    出題作文的事,從來沒有過。

    我記得作過幾次對子,寫過一兩首律詩,做完了,老師也不加評語,更談不上修改。

    其實,我在少年時代是挺喜歡寫寫東西的,不過既然老師不重視這玩藝,我隻好私下裡寫,給自己欣賞。

    我在十三四歲以後,看的閑書不少,像明清以來的筆記、野史,清末民初出版的曆史演義、劍仙快客、公案小說,以及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說部叢書》等等,我很少沒看過的。

    再大一點以後,我又讀了一些英文故事。

    我曾仿照這些中外古今作品,按照自己的幻想,編造了不少“傳奇”,并且自制插圖,自編自看。

    我還化名向報刊投過稿,大都遭到了失敗。

    我記得有一次用“鄧炯麟”的化名,把一個明朝詩人的作品抄寄給一個小報,編者上了我的當,,給登出來了。

    上當的除了報紙編者還有我的英國師傅莊士敦,他後來把這首詩譯成英文收進了他的著作《紫禁城的黃昏》,以此作為他的學生具有“詩人氣質”的例證之一。

     我的學業成績最糟的,要數我的滿文。

    學了許多年,隻學了一個字,這就是每當滿族大臣向我請安,跪在地上用滿族語說了照例一句請安的話(意思是:奴才某某跪請主子的聖安)之後,我必須回答的那個:“伊立(起來)!” 我九歲的時候,他們想出一條促進我學業的辦法,給我配上伴讀的學生。

    伴讀者每人每月可以拿到按八十兩銀子折合的酬賞,另外被“賞紫禁城騎馬”①。

    雖然那時已進入民國時代,但在皇族子弟中仍然被看做是巨大的榮譽。

    得到這項榮譽的有三個人,即:溥傑、毓崇(溥倫的兒子,伴讀漢文)、溥佳(七叔載濤的兒子,伴讀英文,從我十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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