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行簡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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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曾經寫了《唐鑒》一文論述上尊号的事情。

    張行簡回答說“:司馬光也曾經反對上尊号的事情,不過文章沒有範祖禹的言詞深刻,範認為臣子在皇帝活着的時候就給國君上谥号,頗令人想起傷感的事情。

    ”皇帝說“:你就用範祖禹的意思加以回答,并且說,太祖雖然有尊号,太宗卻沒有接受過。

    ”張行簡要求寫文詞時不拘泥于用對偶句式,引用範祖禹的一些看法來說明問題。

    皇帝答應了,這篇诏文寫得深刻而有雅意,是一篇很好的代言體文章。

     後來,張行簡改任順天軍節度使。

    皇帝對張行簡說“:你過去沒有治理過民衆之事,如今前往保州,這裡民情奸僞,難以一時揣測,怎樣治理比較合适?”張行簡回答說“:微臣遵奉法令,不敢違背,獄訟之事,以詳情細察,管好官吏,抑制豪強奸猾之徒,以安定為主,大概能有所成就吧!”皇帝說:“你到任半年或一年後,将所了解到的利害方面重要問題上奏。

    ”張行簡到保州以後,上書奏說:“近些時候,收官田給軍隊所用,早已定過。

    有再來請求另外撥給的,也都按照要求給予,這事至今不停。

    但這些名為官田,其實是收取民田送給的,奪民與軍,隻會開啟争端。

    我所管轄的地方已撥給深澤縣田地三百餘頃,但又來報告說水淹和沙堿地有三分之二,如果全部聽從,什麼時候才能結束。

    我認為應當确定一個日期,不允許再求告為便。

    ”皇帝将奏書批下尚書省議定,尚書省奏請:“如實有被水淹和因河岸崩塌不能耕種的,由本路和運司的佐官查驗,尚書省批給按察司複核無誤後,再行改撥。

    如沙堿地貧瘠,應當照已撥為定。

    ”皇帝批示“:可以。

    ” 泰和六年(1206),召回任禮部尚書,兼侍講、同修國史。

    秘書監送上《太一新曆》,皇帝诏令張行簡校定。

    七年,皇帝派中使馮賢童送來一封封好口的禦書給張行簡,信上說:“朕念及鎬、鄭二王違背天理,自遭災禍。

    草草葬于郊野,已曆多年,朕十分痛惜。

    想追改恢複原來爵位,備禮改葬。

    卿可詳細查閱唐貞觀年間追贈隐、巢,以及前代故事,密封奏聞。

    ”又說“:我想讓石古乃在威州選擇地方埋葬,按時令進行祭奠,同時讓衛王從幾個孩子中選一人立為鄭王的後嗣,認真祭祀。

    此事既已實行,以理必須下诏,你可草寫一封诏文,大體寫就後一起封好進上。

    ”張行簡便将漢朝淮南厲王劉長、楚王劉英、唐朝隐太子建成、巢剌王元吉、谯王重福的故事一起進奏,并寫好了诏書同進,于是加以施行。

    累遷至太子太保、翰林學士承旨,尚書、修史如故。

     貞..初年,轉任太子太傅,他上書談論議和一事,大意說:“東海郡侯曾經派人來商定議和,因計較一些細節,拖延不決。

    如今都城危急,怎能拒絕。

    臣願陛下再加考慮,暫且包容荒垢,以救生靈。

    或者如同遼、宋,同為敵國,每歲送去币帛,或二三年送一次。

    要選派忠誠幹練的人員,前去議和,大概可以成功,這樣可以緩解目前困境。

    ”當時,百官們的議論,雖然有所差别,但大體以和為主。

    莊獻太子去世後,宮中不設師傅官員,張行簡被升為翰林承旨,二品,以示優寵,其餘所兼任職務如故。

     三年七月,朝廷預備秋天防敵的器械,下令内外官員不論服喪或退休在家的,都要預備弓箭。

    張行簡上書說:“弓箭不是通常使用之物,那些家境清貧以及中下級官員,服喪退休者,哪會有所規定的兵器。

    如今以軍期規定,隻能修補殘破損壞的,以求應付命令而已,這和倉促制造出來的有何區别?如果在各州郡和猛安謀克人的家裡收取,選擇優良的購買下來,不夠的部分,讓有關部門按價購買,這樣就能不擾民而事情可以辦好。

    ”左丞相仆散端、平章政事高琪、盡忠、右丞相賈益謙也都說:“服喪和退休的人可以免去。

    ”代理參政烏古論德升說“:官員們長期享有爵位俸祿,戰事興起以來,對國家沒有一點裨益,況且如今事情已确定并在實行中,再為更改,怎麼取信于天下?”這次争議結果,那些服喪和退休在家的官員因而得以免除。

    當年,張行簡去世,贈封銀青榮祿大夫,谥為文正。

     張行簡品行端正,辦事細心謹慎,被皇帝所知遇。

    他從初入翰林院到太常寺、禮部,終身掌管貢舉官員的要職,缙紳們都以此為榮。

    他和弟弟張行信同居幾十年,沒有人說過閑話。

    所寫的文章有十五卷,《禮例纂》一百二十卷,有關會同、朝獻、..舉祭禮、喪葬等事,均有記錄,同時還有《清台》、《皇華》、《戒嚴》、《為善》、《自公》等書,都收藏在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