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安排日事迹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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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同朝:不可言也。

    其曰某趙宣、某許正,本無是事,群附和以實之。

    其曰某建祠、某誦德,原有的确,而扯及無幹則誣矣。

    今前、後案所锢與門戶所擯,如憲臣楊維垣疏列劉廷元、呂純如等,皆可誣為賊、指為群黨;豈知紅丸議起,正終正始之論止有三疏議單有數十人、不持時論者十餘人而已。

    劉廷元首以「風魔」定張差案,其為舉朝側目者此二字,其善處先朝骨肉者亦此二字。

    呂純如參閩藩時,内臣高□手劍劫撫臣驅車馳至,徐把臂奪劍,遂定其變。

    忤時齊志,輿論惜之。

    黃克缵顧命之際,以親見折紅丸之謗;霍維華玉幾之際,熹廟口稱「信王」,維華高聲承旨,出召先帝而社稷定。

    徐景濂紅丸、移宮一疏,明目張膽,發舒三朝慈孝。

    王永光為太宰,鐵腸冷面,珰焰時(?)一疏數千言,侃侃論列。

    許鼎臣為考功,亦仿此意;撫晉時,終日焉□殺賊,多俘剿功。

    徐紹吉網羅三案,勒成「要典」,分别諸臣功罪最着。

    至于徐大化、徐揚先、章光嶽、嶽駿聲、範濟世、徐卿伯以至憲臣疏所未及尚有楊所修、劉廷宣、姜應麟、陸澄源、王紹徽、徐北魁、喬應甲,總皆獨立不懼,不傍門戶臣也。

    而章光嶽清修勁骨,尤稱表表;楊所修正色昌言,罷官居家,罵賊遇害。

    臣竊有進焉者,前争國本與辨慈孝者,豈非同忠于光廟?而何以袒分左右?惑也。

    前罪王安與後罪魏忠賢者,豈非惡惡同污?而何以仇若敵國?又惑也。

    王德完持國本之論,于廷杖之下大呼「中宮安,則皇長子安;皇長子安,則天下安」!倘身後之恤典未備,可無念其人乎!輔臣韓礦以顧命親見,折禮卿經年臆說;宣付其疏,是非遂定。

    後來定「逆案」雖非,然前疏所關不少;今「實錄」未采,可廢其言乎?憲臣為諸臣發憤,或未暇及此;故臣等敢平心貼出,補此一段公案也』。

    時全予者,廷元、純如、維華、德完、克缵、永光、所修、光嶽、紹吉、景濂;準贈蔭、祭葬者,大化、濟世;贈官、祭葬者,揚先、廷宣、鼎臣、駿聲、卿伯、應麟;複原官者,紹徽、兆魁、應甲、澄源:共二十二人。

    廷元、所修、紹徽、北魁、紹吉、維華、純如、濟世、駿聲、大化、應甲皆案中「為民」,而景濂、楊漣則「閑住」也。

    惟賈繼春列維垣疏内獨不及,或以其翻複;而應甲撫秦貪,又不列原疏。

    人以為濫。

     左夢庚兵破建德縣。

     升廣西按察使葉重華太常寺少卿、廣西佥事林銘鼎光祿寺少卿。

     加誠意伯劉孔昭太傅。

     命禦史夏繼虞巡按應、安。

     繼虞先令懷甯,阮大铖所■〈目匿〉也;故用之。

    後降北,為安慶道佥事。

     戊午,實授梁雲構兵部右侍郎,起升原任陝西巡撫李喬兵部添設右侍郎,起原任光祿寺少卿周宗文原官。

     喬,先撫陝西;以按臣糾,戍。

     命江督袁繼鹹以訊王之明「實錄」昭布中外。

     初,繼鹹以太子一案見疑左良玉,恐召大釁;乃疏言:『太子真僞,非臣能懸揣。

    真則望行良玉言;僞則不妨從容審處,多召東宮舊臣識認,以解中外惑』。

    疏未達,而良玉已反。

    至是方達,故即命繼鹹昭布;蓋疑之也。

    時督臣何騰蛟亦同時言之,然無深求者。

     左夢庚兵破彭縣,沿途殺掠甚衆;舟楫連二百裡。

     命提童氏随役解京複質。

     初,傳緻童氏者為庶吉士吳爾勳。

    至是,命提訊;因效用督輔可法軍前為請,得免。

    襄衛伯應俊随上藩邸亦疏童氏皇嗣絕影響(?),然外疑愈甚。

    初,閣臣士英聞童氏至,曾拟疏欲上;言『皇上元良未定,奸黨宗藩尚懷觊觎。

    若果真,當迎童氏歸宮;密令河南撫、按設法迎緻皇子,以消奸宄。

    若謂童〔氏〕流離失散,不便母儀天下,則當置之别宮,撫育皇子。

    昔漢高祖開基,英主也;呂後為項羽所獲,置軍中者數年。

    唐德宗母為亂兵所掠,終身訪求不得。

    宋高宗母韋氏、後邢氏皆為金擄,韋氏終迎歸,邢氏亦遙加後号。

    古帝王遭時不造,如此等事多矣。

    況童氏寄居民家,何嫌也』!疏成,以從龍諸臣皆雲「詐僞」,且潛邸宮人無生子者;遂止。

    至是,複刊其疏欲自信;人終不信也。

     己未,升光祿寺卿祁逢吉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禦史,總督倉場。

     逢吉素與周镳隙,逢人肆詈,故得遷;又說兵科王士鑅糾史可法、郭維經、韓贊周等,或沮之,乃止。

    贊周識大體,雖司禮首員,然以從龍屈尚忠等橫,持之不得;移病而已。

     左夢庚兵破東流縣。

     加湖廣巡撫王骥兵部右侍郎。

     時甫離京師也。

     沒守制太仆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