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安排日事迹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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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受命讨賊已十月矣,經營不為不久、事權不為不專,費饷不為不多、用人不為不廣;而心腹之憂轉劇、指臂之運不靈,株守近畿,漫無遠略。

    闖賊東逼,一矢未加。

    清夜扪心,恨不即死!因念「春秋」之法,凡賊不得、仇不複,則君不書「葬」、臣不除服。

    寝苫枕戈,無時而終。

    且于未能複仇之臣子,深加貶絕,一書、再書不諱。

    誠恐久之,則玩為常事安之,則無複憤心耳。

    且載觀于書宰糾一例,則責相尤嚴;于四年、七年缺書二時,則責大司馬倍凜。

    臣謬以相而兼掌大司馬職者也,聖人于宰糾既降書其名氏,今微臣敢複列于冠裳!在天時尚徑削其秋、冬,在帥師敢仍存其爵位!所以者,明大仇一日未讨,則為臣子者一刻難容于天地間。

    今日首先伏罪以謝天下,非臣誰責!伏願皇上重處微臣,以為榜樣;一面明布大義、弘張天讨,務期掃清氣穢、複神州,庶強敵、逆■〈寇,女代攴〉不至笑中國為苟安,而輕朝廷為無人也。

    臣草疏甫畢,哀痛不勝!溯流窮源,因緻追諸臣誤國之事非一,而「門戶」二字實為禍首。

    從門戶,生畛域;從畛域,生恩怨、生攻擊。

    所以「春秋」之始,首嚴「朋黨」之誅;而門〔戶〕之名,竟結燕都之局!誠問山陵安在?先帝、後梓宮安在?血胤安在?猶暇争論閑是、閑非,擇取孰利、孰害哉!覆轍在前,可為殷鹽。

    伏願皇上申戒諸臣:毋講門戶、講賄賂、〔講〕起用報複、講美缺危疆,合内外文武大小臣子一心,專講「春秋」複仇之大義。

    若此後文臣猶愛錢、武臣猶惜死,睚眦必報、鬼蜮為奸,将天道必為降亡而國家亦難曲貸矣』。

     癸卯,升應天府丞鄒之麟都察院左佥都禦史。

     吏部〔□〕江督袁繼鹹刑部右侍郎,不允;以陪推原任浙江巡撫羅汝元為右侍郎。

     時疑繼鹹比左良玉,屢疏與時局抗;托為「均勞逸」之言,欲移之内——蓋将伺其入而甘心也。

    上不尤。

    越數日,再推戶部侍郎,終不允;遂用汝元。

    汝元先撫浙江,海賊劉香為亂,失機,處。

     東平伯劉澤清奏李明睿自北歸。

     明睿當闖逆入都,曾被夾;後仕北,為禮部左侍郎。

    其谥先帝「懷宗端皇帝」備十六字,又谥周後「端皇後」,皆所拟也。

    已以譴逐,遂泛海南歸;疏中所言「闖敗後,北逼勒入朝。

    見小酋不拜,幾被殺;幸乘間渡海逃歸」者,皆饬詞也。

    既抵南都,與同志阮大铖等酬飲城外數日,竟不入觐;識者非之。

    澤清疏言:『明睿不附聲氣,乃自北而南;陳名夏素附聲氣,自南而北』。

    遂奉旨察奏。

    時名夏入北,已為吏部右侍郎。

     加湖廣巡撫王骥提督軍務,兼理糧儲。

     命三法司覆審王之明等。

     高成已自杭郡解至,複嚴刑鞫;所言閩、楚含糊而已。

    回奏,命再訊;夢箕惟請死。

    是日,夢箕與之明始刑。

    時上恐諸鎮心疑,命其提塘官潘茂斌等随審。

    又命舊東宮伴讀太監邱執中往認;之明見執中,亦不識也。

    于是群疑稍解。

    然禦史張孫振等猶持閩、楚語甚堅;獨大理寺卿葛寅亮密言曰:『公等度朝廷兵力,能聲左良玉、鄭芝龍之罪而制其死命乎!若其供也含忍,則無法搜剔,則激變耳』。

    孫振等始微悟,言之閣臣士英。

    自此,不複究矣。

    初,刑部尚書高倬拟稿,必請正院寺,三禦史亦往;獨孫振縱筆塗抹,手自為稿入告,皆其拟也。

     命兵部着鎮臣黃得功提塘官将得功原疏立毀,以絕奸煽;敢有仍前僞言者,兵部擒拏正法——戶部侍郎何楷言也。

     初,王之明以僞太子至,楷同驗。

    時見阮大铖等軒骜狀,密語工科都李清曰:『若輩目無人主矣!太子至,其懼而少戢乎,猶清流幸也』。

    至是,實見之明赝,方請毀得功刊疏。

    刑科都錢增亦言「十惡之條,莫大于無将;參聽之法,莫憤于朝審。

    初看驗于衛臣私寓,則之明之詐冒已炳;再會審于衛司法堂,則夢箕之□導愈彰。

    手書現存,百喙難解!今讀聖谕雲:「朕痛念先帝身殉社稷,血胤猶存,當體天地祖宗之心,加意撫養」。

    仁哉,聖心乎!若果系先帝青宮,相見一堂,其執手抱頭、一言泣數行下者,不知如何酸感宮府!夢箕欲遠送僻遠為存活計,是誠何心哉!「明視朕為殘忍寡恩之主」,斯論一出,夢箕何地可以自容!律以國法,立刑何辭!乃皇上猶以為一日成案,不如千秋信史為确也;文武大小諸臣之質審,不如薄海内外愚夫愚婦之傳頌為公也。

    茲既公矣、既确矣,臣愚謂之明猶可貸須臾之死,而夢箕斷難偷一刻之生。

    今試再诘夢箕:如果系東宮,便當奏聞朝廷,安頓撫養;如何要送僻遠所在?跪誦天言,更于何處饒舌,惟有點額耳。

    且自夢箕陰謀敗,而一番訊奏則一番诏谕,雖石頑豕蠢,亦當頻聆慈愛聖谕,而恍若有醒;況在血氣心知之倫,能無感動!伏冀敕下法司刻期定案,盡斬葛藤;再傳示閣部諸臣,亟行彙錄宣付史館,仍镂闆成帙,頒布海内』。

    皆從之。

     甲辰,封黃九鼎雒中伯,加黃金鼎都督同知。

     俱故後戚也。

     甯南侯左良玉再遣使告急,命袁繼鹹整搠兵〔□〕,相機應接;仍诏黃得功、劉良佐并應、皖二撫俱戒嚴,以候調遣。

     時闖賊離襄陽至潛江渡口,離省僅四百裡;左營遊擊韓反接見兩岸中流皆賊,馬步走回先桃鎮。

    良玉恐犯武昌,乞亟發各路援兵合剿;益以不支矣。

     乙巳,再叙殿工,加督輔可法太師、首輔士英太保、次輔铎少保;又加舊輔弘圖、曰廣各太子太傅,工部尚書何應瑞少保。

    餘部、科加級俸有差;内官韓贊周等俱各賞銀、币不等。

     祭惠宗孝愍皇後及太子、諸王于興宗陵。

     以太廟未建,又奉先殿不設位,故帝後皆祔祭于陵。

    二百餘年,一祭而已。

     存問原任南戶部尚書于仕廉——誠意伯劉孔昭請之也。

     仕廉在籍,至不能舉火。

     丙午,複故輔溫體仁官階,并議雪故輔薛國觀等。

     從兵科左戴英言也。

    國觀性粗愎,與門戶相仇;故為吳昌時所阱。

    然無黩聲,追髒則過。

    會國亡,不果雪。

     加兵部右侍郎朱大典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應、安等處地方——後北兵破金華,大典自焚。

     命工部勒限造奉先殿琉璃瓦。

     命以王之明、童氏二案「審明略節」宣布中外。

     初,二事紛紛,人皆言上之薄,閣臣為内臣之奉迎。

    至是,劉良佐複言之;有「太子先帝遺血、童氏皇上宮闱所系,謹涕泣保留」等語。

    旨言:『朕前後黃,早夭;繼妃李,殉難:俱經追谥。

    且朕先為郡王,何有東、西二宮!至先帝與朕,初無嫌隙;豈有利天下心,害其血胤!但太祖天潢、先帝遺體,不可以異姓頑童溷亂;宮闱風化所關,豈容妖婦闌入』!因命法司以「略節」播告。

    時上慈寡斷,内外群小日橫,緻流言喧民間。

    故一太子至,皆喜。

    而二、三民望言足征信如高弘圖、徐石麟、劉宗周輩又無立朝者,故愈辨疑。

    上不得已,發士英留中疏昭示臣民——蓋初聞太子至,議保全語也。

    然亦無信者。

     丁未,準罪廢諸臣輸銀複官。

     北兵破歸德,巡按禦史淩駉及其侄潤生死之。

     初,駉不肯附闖,倡義臨清,複東昌一府。

    北兵破闖,授□科。

    駉伺間南歸,授禦史。

    初按東省,已非我有;再改按豫。

    抵任未一月,叛賊許定國、李際遇等已勾北兵抵歸德;群官皆迎降,獨駉不出,欲飲毒。

    北帥宣言「不生緻淩禦史,屠城」!駉歎曰:『與〔□■〈衤定〉慷慨而殃及小民,何如從容而善全大節』!遂單騎往見;侄潤生,亦義形于色,執辔相從。

    北帥谕之降,誓不許;拘于别幕。

    駉慨然謂潤生曰:『吾與若艱危備曆,猶欲據此一塊土,為江南藩籬。

    今已矣』!乃遺書北帥,言「節不可屈、武不可黩;宜斂兵江上,畫為南北。

    不爾,當素車白馬,飛□濤以擊爾輩』!複作絕命辭百餘言,與潤生同缢。

    北帥曰:『忠臣也』!禮葬之。

    而府、道兩官之降者,皆以「不忠」被剮。

    潤生儒服從戎,人尤義之。

    尋命優恤;以國亡,不果。

     戊申,左良玉舉兵反武昌。

     先是,江督袁繼鹹密遺戶部侍郎何楷、戶科倪嘉慶等書,言『良玉勢成畸重,寵溢不驕;賢者所難。

    朝廷宜稍加督、撫權,示相維勢』。

    二人言之當事,漠然也。

    至是,因為太子一案喧傳楚地,有言薊國公吳三桂送太子于史可法,可法又轉送興善寺者;有言上遣二監韓贊周、盧九德往識認,見帥叩頭,獨馬士英往視以為僞者;又有言舊講僚方拱幹出歎息聲,幾得罪者。

    然可法實無此事;而士英則偕諸臣視,非視;若拱幹,又士英遺書阮大铖自蘇州召驗,亦未以歎得罪也。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