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安排日事迹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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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而學龍遽忘之乎!據學龍雲「金作贖刑」。
先是失陷封疆者許以納金不死,已輕賣去江山矣;今又欲納金許從賊者以不死,不又将以祖宗之法輕輕賣去乎?嗟嗟!賊在封疆,猶可言也;賊在朝堂,不可言也。
司寇何官?乃以包天之膽,恣意舞文!端揆何地?乃以障天之手,昧心罔上!昔黃道周于杖母逆子,誦其文章義氣;今學龍愛無君亂臣,惜其遭逢不偶:何聲氣連而議論合也!臣等誓不與賊俱坐,豈可與黨從賊之學龍同列!乞敕部院、九卿、科道從公速鞫』。
皆俞之。
時諸臣欲去佥都郭維經,又欲去閣臣铎、尚書黃道周,故正題與借題并行。
國弼疏,則副都楊維垣草;而河南等道疏,則府丞鄒之麟代草也。
惟吏科都張希夏糾疏,稍後遂為中書朱統■〈金類〉所糾。
得旨:『姑不究』。
複吏部主事龔省矩原官。
省矩,崇祯時以選事為廠校羅織自盡,其妾亦同死;人皆冤之。
車駕迎皇考禦容從大明門入,百官朝服侍班。
加原任大學士錢士升太子太保。
蔭原任大學士丁紹轼、朱國祚各一子。
紹轼為内閣,曾與同官馮铨挾移怨冤殺熊廷弼;至今恨之。
起原任都察院左都禦史唐世濟,以原官管右都禦史事。
先任者,為逐沾地也。
時掌道張孫振貪橫,目無堂官;文移且達吏部。
或勸沾疏糾,以一去争之,于是名高;沾不能從。
丁未,禦史沈宸荃疏薦原任給事中□周□、倪仁祯、原任禦史徐殿臣等。
章下吏部。
□以請建懿安皇後坊,仁祯、殿臣皆例推。
是铨司以「複原官」拟「原任」,吏部徐石麟命寝之。
命吏部錄用原任山東巡撫郭景昌。
即曩旨所謂「朕在藩邱聞而惡之」者,乃知非上意矣;同鄉閣臣铎所票也。
景昌後以薦赴北,降官參政。
給禦史加太仆寺少卿張孫振三代诰命。
舊例:現任加銜,升任即停。
孫振以禦史加仆少,複援登極恩例以三品服供職。
至是,蒙封三代,功司無敢駁者。
升太常卿葛寅亮大理寺卿。
革升任糧道陳亨職,枭書役李缵雲等七人,俱沒其家。
饷務主事蘇觀生言:『守松江留銀不解,書役等作奸故也』。
戶部尚書張有譽言:『缵雲等未經鞫問,豈無差别』!戶科吳适亦言:『陳亨仁心潔履,人孚民望;請虛公勘明,忽一眚輕』。
不聽。
戊申,刑科都錢增疏劾張缙彥、時敏、蘇京等。
俞之。
疏言:『法不嚴,則無以塞亂臣賊〔子〕之膽;法不嚴且平,則又無以□亂臣賊子之舌。
若身任中樞全城與殉難俱虧之張缙彥猶銜列司馬、身廁言官,先後降賊之〔時〕敏、蘇京猶名挂台省,夫樞督何任、谏官何職?若蒙面□顔,不立賜褫斥;則諸逆方囊頭桎足就訊公庭,而此數人或高牙大纛、或纡紫揚青,猶作山望廷尉,彼何以服!乞皇上大震霆斷,敕下法司:務将從逆諸犯确核嚴訊。
至張缙彥等急須感奮圖功,為贖罪計。
倘複悠遊玩□以緻賊寇彼猖,贻君父憂,則罪并論,立膏斧锧;所當并敕法司明列案末,以觀其後。
功成,則宥罪;功不成,則正法可也』。
疏奏,得旨:『使過諸臣如無實效,自有大法』。
督師大學士可法以弘光初元,請敬天法祖,任賢使能、節用愛人、勤政講學,以資廓清。
嘉納之。
己酉,改工部主事熊人霖于吏部。
人霖,原任南兵部尚書明遇子也。
先任久鳥令計處(?),□得為铨部始此。
修興宗陵。
内臣移文工部,請易綠瓦為黃;故議修。
庚戌,禦史劉光鬥請汰衰庸、清仕路。
下部議。
時八座之間,多有衰白。
疏内所雲「向人笑語,勉為鼓掌搖唇;歸對妻拏,不覺筋衰力倦」。
又言「既在班行之上,雞皮鹄面,攜手同行;将見田野之中,扶颠持危,接踵而至」:皆實錄也。
贈南工部右侍郎張守道工部尚書,蔭子。
命武臣自公侯伯而下,非賜肩輿,着遵祖制騎馬;坐蟒、鬥牛,非奉欽賜,不許僭用。
其途次應回避衙門,俱照舊制。
敢有□冥僭越的參治。
辛亥,監軍侍講衛胤文請罷設江北督師。
不聽。
疏言:『既有督師,又有提督、總督,一柄三操。
不若去督師史可法,專用高起潛為提督;或用總督王永吉,令督師還朝』。
又言:『張缙彥為北所追,渡河而南,兵馬無幾;宜另用』。
加監軍侍講衛胤文兵部右侍郎,總督高傑所部經略開、歸防剿軍務。
準戎政尚書張國維歸省,侍郎李希沆代署京營。
贈遼東巡撫丘禾嘉右副都禦史、山東巡撫馮任右都禦史,予蔭、祭葬有差。
先是失陷封疆者許以納金不死,已輕賣去江山矣;今又欲納金許從賊者以不死,不又将以祖宗之法輕輕賣去乎?嗟嗟!賊在封疆,猶可言也;賊在朝堂,不可言也。
司寇何官?乃以包天之膽,恣意舞文!端揆何地?乃以障天之手,昧心罔上!昔黃道周于杖母逆子,誦其文章義氣;今學龍愛無君亂臣,惜其遭逢不偶:何聲氣連而議論合也!臣等誓不與賊俱坐,豈可與黨從賊之學龍同列!乞敕部院、九卿、科道從公速鞫』。
皆俞之。
時諸臣欲去佥都郭維經,又欲去閣臣铎、尚書黃道周,故正題與借題并行。
國弼疏,則副都楊維垣草;而河南等道疏,則府丞鄒之麟代草也。
惟吏科都張希夏糾疏,稍後遂為中書朱統■〈金類〉所糾。
得旨:『姑不究』。
複吏部主事龔省矩原官。
省矩,崇祯時以選事為廠校羅織自盡,其妾亦同死;人皆冤之。
車駕迎皇考禦容從大明門入,百官朝服侍班。
加原任大學士錢士升太子太保。
蔭原任大學士丁紹轼、朱國祚各一子。
紹轼為内閣,曾與同官馮铨挾移怨冤殺熊廷弼;至今恨之。
起原任都察院左都禦史唐世濟,以原官管右都禦史事。
先任者,為逐沾地也。
時掌道張孫振貪橫,目無堂官;文移且達吏部。
或勸沾疏糾,以一去争之,于是名高;沾不能從。
丁未,禦史沈宸荃疏薦原任給事中□周□、倪仁祯、原任禦史徐殿臣等。
章下吏部。
□以請建懿安皇後坊,仁祯、殿臣皆例推。
是铨司以「複原官」拟「原任」,吏部徐石麟命寝之。
命吏部錄用原任山東巡撫郭景昌。
即曩旨所謂「朕在藩邱聞而惡之」者,乃知非上意矣;同鄉閣臣铎所票也。
景昌後以薦赴北,降官參政。
給禦史加太仆寺少卿張孫振三代诰命。
舊例:現任加銜,升任即停。
孫振以禦史加仆少,複援登極恩例以三品服供職。
至是,蒙封三代,功司無敢駁者。
升太常卿葛寅亮大理寺卿。
革升任糧道陳亨職,枭書役李缵雲等七人,俱沒其家。
饷務主事蘇觀生言:『守松江留銀不解,書役等作奸故也』。
戶部尚書張有譽言:『缵雲等未經鞫問,豈無差别』!戶科吳适亦言:『陳亨仁心潔履,人孚民望;請虛公勘明,忽一眚輕』。
不聽。
戊申,刑科都錢增疏劾張缙彥、時敏、蘇京等。
俞之。
疏言:『法不嚴,則無以塞亂臣賊〔子〕之膽;法不嚴且平,則又無以□亂臣賊子之舌。
若身任中樞全城與殉難俱虧之張缙彥猶銜列司馬、身廁言官,先後降賊之〔時〕敏、蘇京猶名挂台省,夫樞督何任、谏官何職?若蒙面□顔,不立賜褫斥;則諸逆方囊頭桎足就訊公庭,而此數人或高牙大纛、或纡紫揚青,猶作山望廷尉,彼何以服!乞皇上大震霆斷,敕下法司:務将從逆諸犯确核嚴訊。
至張缙彥等急須感奮圖功,為贖罪計。
倘複悠遊玩□以緻賊寇彼猖,贻君父憂,則罪并論,立膏斧锧;所當并敕法司明列案末,以觀其後。
功成,則宥罪;功不成,則正法可也』。
疏奏,得旨:『使過諸臣如無實效,自有大法』。
督師大學士可法以弘光初元,請敬天法祖,任賢使能、節用愛人、勤政講學,以資廓清。
嘉納之。
己酉,改工部主事熊人霖于吏部。
人霖,原任南兵部尚書明遇子也。
先任久鳥令計處(?),□得為铨部始此。
修興宗陵。
内臣移文工部,請易綠瓦為黃;故議修。
庚戌,禦史劉光鬥請汰衰庸、清仕路。
下部議。
時八座之間,多有衰白。
疏内所雲「向人笑語,勉為鼓掌搖唇;歸對妻拏,不覺筋衰力倦」。
又言「既在班行之上,雞皮鹄面,攜手同行;将見田野之中,扶颠持危,接踵而至」:皆實錄也。
贈南工部右侍郎張守道工部尚書,蔭子。
命武臣自公侯伯而下,非賜肩輿,着遵祖制騎馬;坐蟒、鬥牛,非奉欽賜,不許僭用。
其途次應回避衙門,俱照舊制。
敢有□冥僭越的參治。
辛亥,監軍侍講衛胤文請罷設江北督師。
不聽。
疏言:『既有督師,又有提督、總督,一柄三操。
不若去督師史可法,專用高起潛為提督;或用總督王永吉,令督師還朝』。
又言:『張缙彥為北所追,渡河而南,兵馬無幾;宜另用』。
加監軍侍講衛胤文兵部右侍郎,總督高傑所部經略開、歸防剿軍務。
準戎政尚書張國維歸省,侍郎李希沆代署京營。
贈遼東巡撫丘禾嘉右副都禦史、山東巡撫馮任右都禦史,予蔭、祭葬有差。